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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錢協議書電子版

借錢協議書電子版(通用14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男女老少都可能需要用到協議書,簽訂簽訂協議書可以使事務的結果更加完美化。一起來參考協議書是怎麼寫的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借錢協議書電子版(通用14篇),歡迎大家分享。

  借錢協議書電子版1

  借款人:

  貸款人:

  借貸條款

  第一條貸款種類和金額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申請,同意向其發放以下第種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元(大寫:),大小寫金額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

  a、個人商品住房貸款

  b、個人商業用房貸款

  c、個人自建房貸款

  d、經濟適用房貸款

  e、集資建房貸款(房改房)

  f、其他:

  第二條貸款用途本合同項下貸款用途為。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貸款挪作他用,貸款人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

  第三條貸款期限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為個月,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實際放款日與到期日以借據為準。借據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條利率

  4.1貸款利率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為基準利率,(上/下)浮%,據此確定年利率為%,並按照以下公式換算: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4.2貸款發放前,基準利率調整並適用於本合同項下貸款的,適用新的基準利率並按照第4.1條的約定重新確定貸款利率;貸款發放後遇基準利率調整,貸款利率按照以下第種方式處理:

  a、貸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執行本合同利率,不分段計息;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自每次基準利率調整之日的次年1月1日開始,按該次調整後的基準利率(如基準利率在一個公曆年度內經兩次或兩次以上調整的,則以該公曆年度內最後一次調整的基準利率為準)及上述4.1條約定的利率浮動比例確定並執行新的利率;

  b、在貸款期限內不調整;

  第五條放款

  5.1貸款人發放或繼續發放貸款的前提條件是:本合同項下擔保已經生效(以尚未取得產權的房屋做抵押的,已辦妥登記備案或預登記手續,且房地產開發商已提供有效的連帶保證擔保),且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未發生任何違約行為。

  5.2借款人授權貸款人將貸款分次劃入下列賬戶,貸款的發放和支付透過本賬戶進行。貸款利息自實際放款日起計算:戶名:賬號:開戶行:

  5.3貸款資金應由貸款人透過受託支付方式向房地產開發商支付。貸款人受託支付是指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和支付委託,將貸款資金支付給符合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物件。貸款人有權在貸款資金髮放前稽核借款人相關交易資料和憑證是否符合合同約定條件,支付後做好有關細節的認定記錄,並詳細記錄資金流向,歸集儲存相關憑證。

  5.4在貸款發放和支付過程中,借款人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有權提高貸款發放和支付條件,或停止貸款資金的發放和支付:

  a、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

  b、借款期間,借款人未按約定的還款計劃按時、足額歸還貸款本息;

  c、借款人擅自將抵押物拆除、轉讓、出租或重複抵押等;

  d、拒絕或妨礙我行對貸款使用情況和抵押物使用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e、提供的檔案、資料不實,已經或可能造成貸款損失;

  f、與他人簽訂有損我行權益的合同或協議;

  g、保證人違反保證條款或喪失承擔連帶保證責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毀損不足以清償貸款本息或質押權利價值明顯減少影響我行實現質權,而借款人未按要求落實新保證或新抵(質)押;

  h、借款人在合同履行期間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後,其遺產或財產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拒絕繼續履行原借款合同;

  i、借款人指定的放款賬戶被有權機關凍結或支付。

  第六條還款

  6.1經協商一致,借款人按下列第種方式償還貸款本息:a、按月等額本息還款法(按月計息)每月本息還款額=貸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還款月數/(1+月利率)還款月數-1

  b、按月等額本金還款法(按月計息)每月本息還款額=貸款本金/貸款期月數+(貸款本金-已歸還貸款本金)×月利率

  c、按月等額本金還款法(按日計息)每月本息還款額=貸款本金/貸款期月數+(貸款本金-已還本金)×日利率×本期實際xx天數

  d、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

  e、按月付息,按(月/三個月/六個月/一次性)還本;

  6.2每期還款日:日;最後一期還款日為貸款到期日。

  6.3借款人指定其在貸款人處開立的下列個人結算賬戶作為專門的還款賬戶:

  6.4在每期還款日前,借款人應向還款賬戶中足額存入應當償還的貸款本息,並授權貸款人於每期還款日從還款賬戶中劃收;借款人有未償付的貸款本息或其他費用的,應及時存入還款賬戶,並授權貸款人隨時劃收。如果還款賬戶中的款項不足以支付本合同項下的到期應付款項,貸款人按費用、利息、本金的順序劃收。

  6.5若還款賬戶發生掛失、凍結、止付、結清,或借款人需要變更還款賬戶的,借款人應到貸款人處辦理還款賬戶變更手續。在變更手續生效前,若原還款賬戶已無法足額劃轉,借款人應到貸款人處辦理櫃面還款。借款人未及時辦理還款賬戶變更手續或未及時到貸款人櫃面還款導致未按期足額清償到期貸款本息及其他費用的,借款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提前還款

  7.1借款人提前償還全部或部分貸款,應於擬定提前還款日前30xx天向貸款人提交書面申請,經貸款人同意,方可提前還款。

  7.2借款人提前還款應滿足以下條件:

  a、按如下標準向貸款人支付補償金:

  b、貸款發放後第一年內不允許提前還款,一年後每年提前還款不超過2次,每次還款金額不低於初貸金額(合同金額)的20%。

  c、在提前還款時,在本合同項下不存在到期應付未付的任何款項,包括但不限於貸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補償金和其他費用。

  7.3提前還款部分按第四條約定的利率和實際佔用xx天數計收利息;借款人提前償還全部貸款本金的,應結清全部利息。

  7.4由於借款人提前還款而造成貸款期限發生變化的,未償還部分按下列第種方式確定貸款利率:

  a、按原貸款利率計息;

  b、自縮短期限之日起,貸款利率按調整後的實際期限所對應的基準利率和第4.1條約定的利率浮動比例確定並執行,但縮短期限前已經計收的利息不予追溯調整。

  第八條貸款展期

  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本合同項下貸款,需要辦理貸款展期時,應在貸款到期前30xx天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人審查同意展期的,雙方另行簽訂展期協議。如貸款人不同意展期的,則借款人仍應按本合同約定償還貸款本息。

  第九條罰息

  9.1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日期(包括被宣佈提前到期)償還的貸款,貸款人有權按罰息利率按日計收利息;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罰息利率按在第四條約定的利率基礎上加收%確定。

  9.2借款人未按照合同約定使用的貸款,貸款人有權按罰息利率按日計收利息;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罰息利率按在第四條約定的利率基礎上加收%確定。

  9.3貸款利率按第4.2條的約定進行調整的,利率調整後罰息利率亦相應變動,其變動週期與利率變動週期一致。

  第十條違約及違約責任

  10.1發生下列一項或多項情形的,構成借款人違約:

  a、借款人未完全適當的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承諾、保證、義務或責任;

  b、借款人或擔保人提供虛假資料或隱瞞重要事實;

  c、以未取得產權的房屋做抵押的,抵押人未在約定時間內辦妥登記備案或預登記手續,或未在約定時間內辦妥正式抵押登記手續。

  d、借款人所購房產或抵押物、質物發生質量、權屬等糾紛,已經或可能影響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

  e、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蹤或被宣告失蹤,或者成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無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代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

  f、借款人涉及刑事案件、訴訟、仲裁、糾紛,對其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

  g、借款人對其他任何債務在到期(包括被宣佈提前到期)後未予清償,或者借款人不履行其應當承擔的擔保責任或其他義務,已經或可能影響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

  h、發生第10.2條所述情形,借款人未另行提供貸款人認可的新的擔保的;

  i、影響或可能影響貸款本息按期足額償還的其他情形。

  10.2借款人連續三個月或累計六次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或發生其他違約情形的,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宣佈貸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提前清償全部或部分貸款,以及所產生的利息、罰息及其他費用,直至解除合同。

  10.3借款人違約,除第11.2條的約定外,貸款人有權採取本合同約定和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

  第十一條扣收

  11.1借款人未按照約定償還到期(包括提前到期)貸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補償金或其他費用的,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開立在XX市商業銀行及其分支機構的所有賬戶中扣收相應款項用以清償,但是貸款人應當通知借款人。對於因借款人聯絡方式變更造成貸款人無法電話或信函通知的,貸款人可以公證送達等各種法律認可方式履行告知義務。

  11.2貸款人扣收借款人未到期的定期存款時,需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需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部分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其餘部分到期時按該筆定期存款開戶日的定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因扣收而產生的利息損失,由借款人承擔。

  第十二條費用

  訂立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登記、公證、評估等費用,以及由於借款人和擔保人沒有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各自的義務,貸款人為實現債權而產生的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等所有費用由借款人承擔。貸款人為保障自身利益先行墊付的費用,貸款人有權隨時向借款人追償,並從貸款墊付之日起計收活期存款利息。

  第十三條共同借款

  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含)共同借款,共同借款人均應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對全部貸款承擔連帶清償責任,貸款人有權向任一借款人追索未償還的貸款本息和應付未付的其他費用。

  抵押條款

  本合同項下貸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抵押擔保時,抵押人承諾並遵守如下條款:

  第十四條抵押物

  14.1抵押人自願向貸款人提供抵押擔保,抵押物詳見《抵押物清單》。《抵押物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抵押物清單》對抵押物價值的約定,不作為貸款人處分該抵押物時的估價依據,不對貸款人行使抵押權構成任何限制。

  14.3貸款人抵押權的效力及於抵押物產生的孳息、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附屬物、新增物,以及因抵押物毀損、滅失、或被徵用而產生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14.4抵押人應妥善保管和使用抵押物,保證抵押物的完好,貸款人有權隨時檢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況,抵押人應予配合。

  14.5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應當通知貸款人並將抵押的事實告知承租人,且出租期限不得長於貸款期限。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的,應事先徵得貸款人同意,並將抵押事實告知買受人等相關人員。由此取得的的收益,按照第14.8條的約定處理。

  14.6抵押物發生或可能發生損毀、滅失的,抵押人應及時告知貸款人,並立即採取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及時向貸款人提交有關主管機關出具的毀損、滅失證明。

  14.7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應立即停止其行為;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抵押人應及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14.8抵押人所獲得的抵押物的賠償金、補償金、保險金以及處分抵押物所得收益,貸款人有權選擇下列方式進行處理:

  a、清償或提前清償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

  b、存入貸款人指定的賬戶,以擔保借款人債務的履行;

  c、用於修復抵押物,以恢復抵押物的價值;

  d、雙方另行約定的其他方式。抵押人或借款人提供符合貸款人要求的新擔保的,抵押人可將上述價值自由處分。

  14.9抵押人因隱瞞抵押物存在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已設定抵押或已出租等情況,而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向貸款人予以足額補償。

  分頁閱讀第1頁:借貸條款第2頁:第十五條擔保範圍第3頁:其他條款

  第十五條擔保範圍

  抵押擔保範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補償金、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十六條抵押登記

  16.1本合同簽訂後,抵押人和貸款人應及時到有關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登記證明在貸款全部還清之前由貸款人保管;抵押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進行變更登記的,抵押人和貸款人應辦理變更登記。

  16.2抵押物為尚未取得產權的房屋的,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xx天或貸款人另行要求的時間內辦妥登記備案或預抵押登記手續。抵押人獲得房屋所有權證書後,應在30xx天或貸款人要求的時間內辦妥正式抵押登記手續。在取得房屋他項權利證書之前,抵押人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原件應由貸款人保管。

  16.3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完畢各項義務後,貸款應積極協助抵押人辦理登出登記手續。

  第十七條抵押物的處分

  17.1發生下列情形之一,貸款人有權將抵押物拍賣、變賣後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或經與抵押人協商將抵押物折價以抵償借款人所欠債務:

  a、貸款到期(包括被宣佈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償;

  b、發生第14.6條所述情形,抵押人未及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c、貸款人依法可以處分抵押物的其他情形。

  17.2未經本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本抵押合同項下的抵押物再行抵押或發生其他任何有損抵押權人權利的行為。抵押人違反此約定的,抵押權人有權宣佈貸款提前到期,並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17.3處分抵押物的所得在償還抵押物擔保範圍內借款人的全部債務後還有剩餘的,貸款人應將剩餘部分及時退還抵押人。

  17.4貸款人處分抵押物時,抵押人應予積極配合。對本合同項下依法設定抵押的抵押人及其所扶養家屬居住的房屋,在人民法院裁定拍賣、變賣或者抵債後,抵押人應當在六個月內主動騰空房屋。如果貸款人同意向抵押人提供臨時住房,抵押人應當向貸款人支付租金;已經產生的租金,應當從房屋拍賣或者變賣價款中優先扣除。

  17.5貸款人在處分抵押物過程中所產生的實現債權的費用,應當從拍賣或者變賣價款中優先扣除。質押條款本合同項下貸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質押擔保時,出質人承諾並遵守如下條款:

  第十八條質物

  18.1出質人自願為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向貸款人提供質押擔保,質物詳見本合同附件《質物清單》。《質物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2《質物清單》對質物價值的約定,不作為貸款人處分質物時的估價依據,不對貸款人行使質權構成任何限制。

  18.3貸款人質權的效力及於質物所生的孽息,以及因質物毀損、滅失或被徵用等而產生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

  18.4質物價值發生了不利於貸款債權的變動的,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或出質人補足質物價值,借款人或出質人應在貸款人要求的時間內補足。

  18.5質物移交貸款人保管的,貸款人負有妥善保管質物的義務,因保管不善造成質物滅失或者毀損的,貸款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貸款人不能妥善保管質物可能使其滅失或者毀損的,出質人可以要求貸款人將質物提存,或要求提前清償債務而返還質物。

  18.6出質人所獲得的質物的賠償金、補償金、保險金以及處分質物所得收益,貸款人有權選擇下列方式進行處理:

  a、清償或提前清償借款人在主合同項下的債務;

  b、存入貸款人指定帳戶,以擔保主合同項下債務的履行;

  c、用於修復質物,以恢復質物的價值;

  d、雙方另行約定的其他方式。出質人或借款人提供符合貸款人要求的新擔保的,出質人可將上述款項自由處分。

  第十九條擔保範圍

  質押擔保範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補償金、質物保管費用、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二十條交付和登記

  20.1本合同簽訂後,出質人應將質物或權利憑證交付貸款人,貸款人驗收無誤後應向出質人出具收押憑據,質物的保管費用由出質人承擔。

  20.2本合同項下質物依法需辦理質押登記的,出質人和貸款人應及時到有關登記機關辦理質押登記手續;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經變更登記的,出質人和貸款人應及時辦理變更登記。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完畢各項義務後,貸款人應積極協助出質人辦理登出登記手續,並將相關權屬檔案退還出質人。

  第二十一條質物的處分

  21.1發生下列情形之一,貸款人有權將質物拍賣、變賣、兌現、提現,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或經與出質人協商將質物折價以抵償借款人所欠債務:

  a、貸款到期(包括被宣佈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償;

  b、發生18.4條所述情形,出質人或借款人未按貸款人要求補足質物價值的;

  c、貸款人與出質人約定將質物兌現或提現償還到期債務;

  d、貸款人依法可以處分質物的其他情形。

  21.2質物的兌現或提現日期先於主債務履行期的,貸款人可以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前兌現。貸款人依前款約定兌現價款後,應與出質人協商,將兌現的價款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存入貸款人指定帳戶,以擔保借款人債務的履行。

  21.3質物的兌現或提現日期後於債務履行期屆滿日,借款人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後30xx天內仍未清償債務的,貸款人有權將質物提前兌現或提現,以所得價款清償所擔保的債權,因提前兌現或提現產生的損失由出質人承擔;如果質物在借款人債務履行期屆滿30xx天內到期的,貸款人應在質物到期日按第21.2條約定的方式處分質物。22.4未經本質押權人同意,質押人不得將本質押合同項下的質押物再行質押或發生其他任何有損質押權人權利的行為。質押人違反此約定的,質押權人有權宣佈貸款提前到期,並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21.5處分質物的所得在償還質押擔保範圍內借款人的全部債務後還有剩餘的,貸款人應將剩餘部分及時退還出質人。保證條款本合同項下貸款由第三方提供保證擔保時,保證人承諾並遵守如下條款:

  第二十二條保證方式

  保證人自願向貸款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第二十三條保證範圍

  保證擔保範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補償金、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二十四條保證期間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按下列第種方式確定:

  24.1階段性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貸款到期之日起兩年,但是自辦妥正式抵押登記手續並且貸款人已收到房屋他項權利證書之日起,保證人的保證責任自動解除,但對在此之前已到期的借款人的債務,保證人仍應承擔保證責任。

  24.2全程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本合同項下貸款到期之日起兩年。

  第二十五條扣收

  保證人不按本合同約定履行保證擔保責任的,保證人授權貸款人從保證人開立在XX市商業銀行及其分支機構的所有賬戶中扣收相應款項用以清償。扣收保證人的定期存款的,按第11.2條的約定執行。貸款人扣收時應當通知保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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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條款

  第二十六條轉讓

  26.1貸款人無需徵得借款人和擔保人同意,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其他方。貸款人權利的轉讓應當通知借款人和擔保人,通知可以書面通知或在公開媒體上釋出公告等形式作出。由於貸款人權利轉讓需要變更抵押或質押登記的,抵押人或出質人應予以配合。

  26.2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和擔保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其他方。

  第二十七條借款人和擔保人承諾

  27.1貸款發放後,借款人與售房人就所購房屋質量、權屬或其他事宜發生的任何糾紛,均不減少或免除借款人的還款責任,也不限制、減少或免除擔保人的擔保責任,本合同應正常履行。

  27.2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無需經擔保人同意,擔保人仍應繼續按照約定履行擔保責任:

  a、借款人和貸款人協商同意變更借貸條款,但是未加重借款人的責任的; b、貸款人宣佈貸款提前到期的; c、貸款利率依據第四條約定進行調整而導致利息增加的; d、貸款人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任何其他方的。

  第二十八條保險

  28.1如果貸款人要求,抵押人/出質人應辦理抵押物/質押物保險,保險期限應不短於貸款期限,保險金額應不低於貸款金額。保險費用由投保人負擔。

  28.2保險單中應當註明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並且保險單中不應有任何限制貸款人權益的條款。保險單中應當特別約定,一旦發生保險事故,保險人應將保險賠償金直接劃付貸款人指定賬戶。保險賠償金應按照本合同第14.8條的約定處理。

  28.3在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未得到全額清償前,抵押人/出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保險中斷或撤銷,貸款人有權代為辦理保險手續,相關費用由借款人和抵押人/出質人承擔。

  第二十九條公證

  如果貸款人要求,各方應對本合同進行強制執行公證。借款人和擔保人同意本合同經公證後具有強制執行效力,借款人或擔保人不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貸款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三十條通知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借款人和擔保人應當立即通知貸款人:

  30.1借款人的其他任何債務到期(包括被宣佈提前到期)後未予清償,或者借款人未予履行其應當承擔的擔保責任或其他義務;

  30.2涉及刑事案件、訴訟、仲裁、糾紛,對其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

  30.3地址、聯絡方式、工作單位發生變更;

  30.4抵押物被查封、扣押、凍結、徵用、被列入拆遷範圍或發生權屬爭議;

  30.5擔保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其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包括但不限於:股份制改造、承包、租賃、合併、分立、聯營、合資或合作;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工商行政登記;企業章程、法定代表人、股權等發生變更;

  30.6影響或可能影響貸款本息按期足額償還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條保密

  貸款人應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對借款人和擔保人為訂立和履行本合同向貸款人提供的有關非公開資訊保密,但下列情形除外:

  31.1貸款人有權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或其他規範性檔案的規定或金融監管機構的要求,將有關本合同的資訊和其他相關資訊提供給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資訊基礎資料庫、企業信用資訊基礎資料庫和其他依法設立的信用資料庫,供具有適當資格的機構或個人查詢和使用,貸款人也有權為本合同訂立和履行之目的,透過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資訊基礎資料庫、企業信用資訊基礎資料庫和其他依法設立的信用資料庫查詢借款人和擔保人的相關資訊。

  31.2借款人、擔保人在本合同項下發生違約行為的,貸款人有權視違約情況公開違約資訊,或為催收之目的將有關資訊提供給催收機構。

  31.3法律法規或其他規範性檔案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條獨立性

  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或不可執行,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也不影響整個合同的效力。其中,借貸條款部分或全部無效/被撤銷或被解除,不影響抵押條款、質押條款或保證條款的效力,擔保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擔保責任。

  第三十三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各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33.1提交仲裁委員會在進行仲裁。

  33.2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3.3

  第三十四條其他

  34.1貸款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遲延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不構成對該權利或任何其他權利的放棄或變更,也不影響其進一步行使該權利或任何其他權利。

  34.2本合同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查閱而設,不對合同條款的內容和解釋構成任何限制和影響。本合同中的“擔保人”分別指抵押人、出質人或保證人;本合同項下有兩種或兩種以上擔保的,“擔保人”指所有提供擔保的合同當事人。

  34.3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抵押或質押擔保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必須辦理登記或交付才能生效的,相關條款和內容自簽訂之日起成立,於登記或交付之日起生效。

  34.4本合同一式份,合同當事人和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補充條款

  貸款人(公章):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借款人(簽字):共同借款人(簽字):

  合同簽署日期:

  借錢協議書電子版2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職務:

  地址:

  貸款人:(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地址:

  抵(質)押人(或擔保人):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地址:

  借款人因_____原因,不能如期償還編號為的《借款合同》項下貸款。借款人申請展期,貸款人同意接受借款人的展期申請,擔保人同意繼續為其提供擔保,各方當事人就上述貸款的`展期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貸款人向借款人發放的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萬元整。展期金額和期限見下表借款人應於展期的到期日償還全部貸款本息。

  第二條貸款展期期間的貸款利率:依據委託人確定的利率計算利息,即_____。

  第三條抵押條款

  一、在抵(質)押借款情況下,抵押(出質)人承諾繼續以其所有的或依法有權處分的____________財產提供抵(質)押,原與委託人簽訂的抵(質)押合同繼續有效,並應根據委託人的要求負責重新辦理抵押(質)物登記、公證及保險手續。如更換或增加抵(質)押的,新的抵押人或出質人應另行與委託人簽訂《抵押合同》/《質押合同》。

  二、如借款展期後的到期日超過原抵押或質押財產保險到期日的,借款人及擔保人負責抵押、質押財產的續保手續。

  三、因展期產生的相關費用,均有借款人承擔。

  第四條本協議是對編號為的借款合同和編號為的擔保合同部分條款的調整和補充,除依本協議書將原借款期限展期並重新確定借款利率外,借款合同的其他條款繼續有效,各方當事人同意繼續信守。

  第五條本協議生效條件

  本協議書自各方有權簽字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協議書項下借款本息及有關費用全部清償時自動失效。

  第六條其他條款

  一、本協議書為借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二、本協議書一式份,各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錢協議書電子版3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付甲方。

  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

  還款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還款方式:現金/__________支付。

  違約責任:

  1、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並從到期日起付日息1% .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1)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xx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2)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爭議解決方式: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提交__________人民法院。

  本合同自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附身份證影印件):

  合同簽訂日期:合同簽訂日期:

  借錢協議書電子版4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抵押物業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購房____字第________號

  第一條總則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於____年____月____日會同擔保人簽定本房產抵押貸款合約(下稱“合約”)。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即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抵押於抵押權人,並同意該房產買賣合同項下的房產物業(即抵?

  在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收樓紙)後,立即辦理房產抵押手續,以該物業抵押於抵押權人,賦予抵押權人以第1優先抵押權,並願意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即貸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及房產買賣合同項下房產物業,作為本合約項下貸款的

  抵押物,並接受擔保人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貸款,作為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的部分樓款。經三方協商,特定立本合約,應予遵照履行。

  第二條釋義

  在此貸款合約內,除合約內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的定義如下:

  “營業日”:指抵押權人公開營業的日子。

  “欠款”:抵押人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款項,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關費用。

  “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擔保人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內所應擁有的全部權益。

  “房產物業建築期”: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日期之前,視為房產物業建築期。

  第三條貸款金額

  一、貸款金額:人民幣____元;

  所有已歸還(包括提前歸還)的款項,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帳戶。

  第四條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為____年,由抵押權人貸出款項日起計。期滿時抵押人應將貸款本息全部清還,但在期限內,如抵押人發生違約行為,抵押權人可據實際情況,隨時通知抵押人歸還或停止支付或減少貸款金額,抵押人當即履行。

  第五條利息

  一、貸款利率按____銀行貸款較優惠利率加____釐(年息)計算。

  二、上述之優惠利率將隨市場情況浮動,利率一經公佈調整後,立即生效,抵押權人仍保留隨時調整貸款利率的權利。

  三、本合約項下之貸款利率,按貸款日利率或根據抵押權人書面通知按市場情況而調整的利率。

  四、合約有效期內,按日貸款餘額累計利息,每年以365xx天計日。

  五、貸款利率如有調整時,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調整後的利率。

  第六條還款

  一、本合約項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抵押人應分____期,自款項貸出日計,按月清還借款本息,每期應繳付金額(包括因利率調整帶來的應繳金額改變),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如還款日不是營業日,則該分期付款額須於還款日起延次一個營業日繳交。

  二、抵押權人有權調整及更改每期應付金額或還款期數。

  三、抵押人必須在____銀行開立存款帳戶,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的本息和一切費用,要照付該帳戶,若因此而引致該帳戶發生透支或透支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責任。

  四、所有應付予抵押權人的款項,應送____銀行。

  五、抵押人不能從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項。如果在中國現時或將來有關法律規範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項(包括稅款),則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權人補償額外款項,致使抵押權人所得,相當於在無需反索的情況所應得不折不扣的款項。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定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定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借錢協議書電子版5

  借款單位: (以下簡稱借方)

  貸款單位: (以下簡稱貸方)

  借方根據_______號檔案,_____(專案)所需資金向貸方提出申請,經貸方審查同意發放貸款.雙方經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金額(大寫)

  外匯_____萬美元

  配套人民幣______萬元

  第二條借款用途

  外匯貸款用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配套人民幣貸款用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借款利率

  外匯貸款年利率為___%,配套人民幣貸款年利率為___%,貸方按季收取利息,如借方未能按期付息,則轉入貸款本金復息計收.在合同履行期中,如遇到利率調整或計息辦法變更,按中國工商銀行總行的規定執行.

  第四條借款期限

  外匯貸款為自第一筆用匯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配套人民幣貸款為自第一筆用款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五條借款使用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___xx天內,借方應提出訂貨卡片.提出訂貨卡片之日起___xx天內應對外簽訂定貨合同.定貨合同副本和用匯計劃送交貸方,經貸方審查同意後對外開證,付匯.如遇特殊情況需要延期用匯,借方應事先徵得貸方同意並及時調整用匯計劃,以作為本合同的補充條款.

  第六條借款償還

  借方償還本息所用貨幣與所借幣種必須相同,並保證在借款期限內按還款計劃歸還.還款計劃如下:

  外匯貸款自第一筆用匯後第___個月開始償還,共分___次還清,每次____萬美元.

  配套人民幣____年__月歸還____萬元;

  ____年__月歸還____萬元.

  如因特殊原因,借方不能按期歸還貸款本息,應在到期前兩週內向貸方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經貸方同意修改原還款期限,重訂利率.

  第七條還款擔保

  借方請____為借款保證人,並由保證人按貸方的要求出具擔保書.一旦借方未按期歸還本息,由保證人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第八條違約責任

  1.借方未按規定用途用款的,須向貸方支付未用或超用部分___%的違約金.

  2.貸方因本身責任未按用款規定提供貸款的,應按延期xx天數向借方支付未貸款金額___%的違約金.

  3.借方未按規定使用貸款,貸方有權停止和收回全部或部分貸款,如發生挪用貸款,借方除在限期內糾正外,對貸款挪用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付_%的罰息.

  4.借方未按期歸還貸款,貸方有權從借方的其它帳戶中扣收,並對逾期部分從逾期之日起加收___%的利息.

  第九條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貸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並立即或限期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1)借方向貸方提供不真實的情況、報表和資料的;

  (2)借方由於各種原因無力償還貸款本息,資產總額又不足以抵償負債總額的;

  (3)借方的保證人已失去保證書中規定的代償能力的.

  第十條貸方有權按合同規定檢查、監督借方使用貸款情況.借方應向貸方提供有關報表和各項資料.

  第十一條借方所提供的借款申請書、憑證、留成外匯申請書、用款和還款計劃及有關其它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雙方議定的其它條款.

  第十三條本合同正本一式3份,借、貸方雙方及保證方各執1份;副本_份,交_____等單位各執1份.

  第十四條本合同附件:

  借款方:(公章) 貸款方:(公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簽章) 法人代表:(簽章)

  開戶銀行及帳號:

  擔保方:(公章)

  地址:

  法人代表:(簽章)

  開戶銀行及帳號:

  簽約時間:20xx年xx月xx日

  簽約地點:

  借錢協議書電子版6

  合同號:

  借方:

  貸方:

  經借、貸雙方友好協商,同意簽定本貸款合同,並共同遵守合同中每一條款,不得單方毀約.

  第一條貸款種類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為外匯固定資產貸款,貸款的具體用途必須是借、貸雙方確認的並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正式批准的專案.此貸款項下的資金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條貸款幣種及金額幣種:

  金額:

  第三條貸款用途

  此筆貸款用於借款方經(批准單位)號文批准的專案.上述的有關批准檔案應作為此貸款合同的附屬檔案交貸方存檔備查.此筆貸款的用途是惟一的,借方不得在此貸款合同規定之外的任何專案上使用.

  第四條貸款期限

  第一筆用款: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共計xx天.

  第二筆用款: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共計xx天.

  第三筆用款: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共計xx天.

  第四筆用款: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共計xx天.

  第五條起息日與到期日

  本貸款合同第四條中限定的起息日與到期日的規定如下:

  起息日本貸款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資金自貸方賬戶劃出之日為該筆資金的起息日,自該日起對劃出的資金開始計息.

  到期日本貸款合同項下的到期日為借方將償付資金匯至貸方賬戶之日.如借方在規定的到期日未能將規定償付的金額劃至貸方賬戶,則按逾期處理,借方應按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條利率與計息結算

  1.利率

  (a)固定利率:按年利率%計算.

  (b)浮動利率:按貸方劃款日倫敦銀行同業拆放的同期利率加(libor+)計算.(a)、(b)兩項,只能選擇一種.對於(b)項,利率浮動在每期固定利息結算日進行.

  2.計息結算

  利息按貸款實際發生額每個月結算一次.上半年三月二十日、六月二十日,下半年九月二十日、十二月二十日為固定結算日.借方在結算日應償付的本息如未能如期劃至貸方賬戶,則貸方自將未償部分金額轉入本金複利計算.

  第七條貸款手續費

  本合同規定貸方將向借方收取貸款手續費.手續費率為本合同貸款總額的%;貸款手續費借方應於第個計息結算日一次性支付,支付形式與該期支付的本息支付方式相同.

  第八條計息寬限期

  本合同規定該筆貸款每筆發生額自起息日起有個月的計息寬限期,即自起息日起有個月不支付利息.寬限期內利率不變,但遇結息日時不復利計算.寬限期結束後自第個月開始正常計息,如該月有固定結算日,則自起息日起至該固定結算日止的全部利息在該日支付;如該月無固定結算日,則該月的20日定為寬限期後的第一個結算日,結算方法與固定結算日相同.

  第九條固定資產保險

  該固定資產貸款項下形成的固定資產由借方負責向保險公司辦理財產保險.無論是人為或自然等任何原因引起的固定資產滅失或損壞,均不影響本合同的法律效力,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向貸方支付貸款本息和有關費用.

  第十條還款

  1.借方應嚴格按還款計劃或本合同的規定償還貸款本息及有關費用;

  2.按外匯貸款慣例,此合同項下的貸款不能提前償還,如借方因故需提前還款時,應在預計償還日前十五xx天書面通知貸方並獲得貸方的許可.對不經貸方許可而提前歸還的貸款部分,貸方將向借方一次性收取實際提前償付金額總額%的承擔費.

  3.借方確因正當理由而無法按期還款時,應於規定還款日前一個月向貸方提出延期付款的申請,並準備必要的材料以便辦理有關展期的手續,經貸方批准同意展期的貸款部分,貸方將不予罰息.貸款展期只限一次,展期到期後貸款將按逾期處理.

  第十一條保證

  1.借方保證向貸方提交的所有材料或檔案都是合法、真實、有效的.

  2.借方保證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專款專用,不挪作他用.

  3.借方保證按時向貸方提交使用貸款的有關材料(包括技改專案或工程建設進度的材料、裝置進口或購置方面的材料、裝置投入執行或工程完工後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情況資料等等),接受貸方的監督和檢查.

  4.借方由於變更、改制、承包或經主管部門批准實行關、停、並、轉時,借方保證最遲於上述事件發生之前一個月以前通知貸方,並立即清償與貸方之間的所有債務.經貸方同意,借方可將債務轉移給接收單位或新設單位(在債務轉移的過程中,借方應向貸方出示並送交其主管部門或發包方的發文或有關檔案),但接收債務的單位必須與貸方重新簽訂貸款合同,合同簽字以前,貸方隨時有向借方或借方接收人追償債務的權利.

  5.貸方保證按照合同的有關條款或用款計劃及時向借方提供貸款.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無論何方、亦無論何種原因、以何種方式拒絕執行或拖延本合同規定的所有條款之任何一項,均視為違約行為,應按下述條款執行:

  1.如借方不按合同規定,擠佔挪用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時,貸方將按規定加收罰息.罰息利率規定為在原貸款利率基礎上加收%;

  2.如借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或未經貸方展期認可而發生不能按期還款情況時,貸方最多給予借方xx天的還款寬限期.如在寬限期終止時借方仍不能清償全部應付款項,則自寬限期終止日的第二xx天開始,貸方將對借方未償還款項部分的金額按每日%的利率在原貸款利率基礎上加收罰息;

  3.如貸方未按本合同或用款計劃規定按時撥付款項,則借方給予貸方xx天的寬限期.超過寬限期,借方有權要求貸方按實際違約金額及延誤xx天數按貸方罰取借方逾期貸款的同等利率向借方支付違約金;

  4.如借方在貸方加收罰息及多次通知、警告後仍未能償還貸方貸款時,貸方將透過法律手段向借方追償所有未還資金.在訴訟期間,借方欠款仍按逾期利率計息,直至裁決內容提出新的利率為止.

  第十三條擔保

  本貸款由以下單位提供以下形式的擔保:

  1.

  2.

  3.

  4.

  上述的擔保檔案作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十四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發生條款內容的爭議,借、貸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下列第()項方式解決:

  (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有權簽字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合同文字及附件

  1.本合同正式文字使用語言為中文,如需要,亦可使用英文或其他語言文字.如兩種或兩種以上文字的合同內容發生矛盾時,一切內容解釋以中文文字為準.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貸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份數不限.

  借方:貸方:信託投資公司

  有權簽字人:有權簽字人:

  簽章:簽章: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銀行賬號:

  經辦人:經辦人:

  借錢協議書電子版7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委託事宜,經過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就其委託款項,對外發放短期。

  二、甲方必須在乙方開立基本帳戶,委託款項存入該帳戶。

  三、乙方就為委託款項可以發放下列形式:

  1 、存單質押;

  2 、銀行承兌匯票貼現;

  3 、城區房地產抵押;

  4 、經甲方書面同意的其他。

  四、乙方利用甲方委託款項可直接發放存單質押和銀行承兌匯票貼現;發放城區房地產抵押必須甲方書面確認;甲方可直接指定借款人,書面通知乙方對其發放。

  五、委託利率

  1 、委託利率範圍為銀行同期基準利率的1-1.5 倍。

  2 、逾期、擠佔挪用,按照國家逾期、擠佔挪用利率計付利息。

  3 、國家利率調整,委託款項利率作相應調整。

  六、甲方按照利息收入的25%-30% 向乙方支付委託手續費。

  七、利用委託款項發放,乙方應嚴格審查借款人資格及借款資料,確保發放合法。

  八、對委託款項,乙方應盡力清收。對借款人信用狀況變化威脅款項安全的,乙方應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文書生效後,乙方應在法定期間內申請執行。

  九、甲乙雙方按月對帳,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提供帳戶資金變動的對帳單等資料。

  十、乙方每季扣除委託手續費後,將利息剩餘款項直接轉入甲方基本帳戶。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同意,不得單方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二、委託款項到期,借款人申請展期的,經乙方同意,可以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超過期限。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協議視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十四、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不願協商,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五、本合同期限為三年,期滿經甲乙雙方同意可以續期。

  十六、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或其受權委託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別提示」乙方已提請甲方詳細閱讀本合同全部條款,並對甲方就本合同條款提出的疑問予以詳細解釋,乙方已經理解甲方對合同條款所作的解釋及對疑問的解釋,甲乙雙方就本合同全部條款及特別提示理解一致。

  甲方:

  乙方:

  借錢協議書電子版8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方經過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貸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_____貸款_________元。借款、還款計劃如下:

  分期借款計劃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萬元;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萬元;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萬元;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萬元;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_萬元;

  分期還款計劃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萬元;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萬元;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萬元;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萬元;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_萬元;

  第二條貸款方應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xx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罰息同。

  第三條貸款利率,按銀行貸款現行利率利息。如遇調整,按調整的新利率和計息辦法計算。

  第四條借款方應按協議使用貸款,不得轉移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直至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第五條借款方如不按規定時間、額度用款,要付給貸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按借款額度、xx天數、按借款利率的50%計算。

  第六條借款方保證按借款契約所訂期限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三xx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辦理延期手續。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原訂期限的一半,貸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的逾期貸款,加收罰息。

  第七條借款方的借款由擔保人用_________作擔保。

  第八條貸款到期後一個月,如借款方不按期歸還本息時,由擔保單位(或擔保人)負責為借款方償還本息和逾期罰息。

  第九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貸款雙方各持正本_________份,擔保方_________份,_________公證處一份。

  第十二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貸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借款方(公章):________

  借錢協議書電子版9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明確責任,恪守信用。

  一、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___,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

  四、借款利息:自支用借款之日起,以轉入結算戶數額按月利率_____‰計算。

  五、還款方式:

  1.甲方可在借款到期一次性歸還借款本金,利息按月清償。

  2.甲方可提前還款,但要全額支付利息。

  六、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不還借款,從逾期之日起,加收50%的罰息,直至清償本息為止。

  2.甲方不按規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償還全部款項及全額利息。

  七、本合同經各方簽字後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償後自動失效。如有爭議,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人民法院裁決。(二者只能先其一)

  八、乙方已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將本次借款額以_______方式全額支付給了甲方.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

  合同簽訂地:_____

  乙方:(簽章)_____

  合同簽訂地:_____

  借錢協議書電子版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經_________介紹,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借款合同,嚴格履行。

  一、借款金額:

  ________元人民幣。

  二、借款用途

  ________建設工程付款。

  三、借款時間及本息結算還款辦法:

  借款時間:一年。(20___年___月___日至20___年___月___日)月息貳分。每季度末結算一次。乙方若有資金和還款能力提前還款,甲方同意乙方提前一個月宣告並按實際使用時間提前歸還本息。

  四、質押物品及化解風險的措施:

  乙方用公司和學校一號辦公樓《房屋所有權證》(運港字第___號)作抵押。乙方不能按時歸還本息,甲方有權將質押房屋變賣收回本息或按每月所借款額的3%加收滯納金。

  五、上述合同一式三份,自簽字到款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及見證人各存一份。若有爭議,協商解決。

  甲方簽字留印:________ 20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 20___年___月___日

  介紹及見證人簽字:________ 20___年___月___日

  借錢協議書電子版11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電話: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電話:________

  甲方為引進國外先進技術裝置進行技術改造,其專案已經由____批准,特向乙方申請____萬美元(或其他外幣)外匯貸款.按照貸款辦法和有關規定,業經乙方審查同意,為明確經濟責任,特簽訂本借款合同.

  第一條借款金額:甲方確認向乙方借得現匯____萬美元(或其他外幣),買方信貸____萬美元(或其他外幣)

  第二條借款期限:現匯____年____月.(從第一次用匯之日起到還清本息止);買方信貸____年____月.按本合同所附的用款計劃(略),乙方保證及時提供.如因甲方未按計劃用款而造成乙方組織外匯資金的利息損失,甲方按乙方規定支付外匯承擔費.

  第三條借款利息率為年息:現匯為____ %(按中國銀行總行公佈的浮動利率計息);按____月浮動;買方信貸為____ %,按____xx天計算.在借款期間,每半年計息期應計的利息,如甲方未能支付,甲乙方直接借記甲方借款帳戶內,實行復息計算.由於計息增加的貸款額,不佔用貸款額度.

  第四條借款使用;在引進的技術裝置成交後,應將合同副本送交乙方,甲方委託乙方全權辦理進口開證,審單付款等事務.甲方保證本合同項下的外匯,不挪作他用,如果發生挪用,其挪用部分,乙方加倍收取利息.

  第五條借款償還:甲方在借款期終止日,全部清償貸款本息.甲方因故不能履行本合同規定歸還借款時,由擔保單位負責按期歸還借款本息的外匯額度的相應等值的人民幣(包括延期償還的罰息)對逾期未還借的款部分,甲方同意加付____ %的罰息.

  第六條本合同所附的《用匯、還匯計劃》和《還匯(款)保證書》及甲方擔保單位出具有保函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在法律上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效力.

  第七條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借款使用的有關情況、報表、資料,為乙方檢查信貸工作提供方便,雙方應積極合作,努力促成專案的早日建成投產.

  第八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到期結清本項債權債務時終止.合同正式文字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份,送____(有關單位)備案.

  甲方:___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錢協議書電子版12

  借款方:_________(簡稱甲方)

  方:_________銀行(簡稱乙方)

  甲方為承包_________國(地區)_________工程專案所需人民幣週轉資金,經乙方審查,同意在_________銀行總行_________號檔案核定的指標範圍內發放。雙方除遵守《_________銀行關於中央級對外承包工程公司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的規定外,協商同意下列各項內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乙方同意根據批准的申請書,貸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

  二、乙方憑甲方報送的詳細用款計劃和具體用途清單,作為付款時稽核依據,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三、乙方提供的期限是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甲方保證從簽訂合同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還清全部本息,並附分次還款具體計劃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四、利息在合同規定還款期內,按月息_________‰計算。超過還款期限,逾期部分加收_________%利息;被挪作其他用途的,挪用部分加收_________%利息。利息每季計收一次。

  五、乙方提供的專案,如果甲方中止對外施工合同,應即通知乙方,並還清本息。

  六、甲方擔保人是_________。甲方到期不能如數歸還時,由甲方的擔保人負連帶清償責任。

  七、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和甲方擔保單位簽章後生效,至全部本息還清後失效。合同一式_________份,上述三方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錢協議書電子版13

  編號:_______

  借款單位: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銀行:______中國人民建設銀行(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用於:______

  所需外匯資金,於____年__月__日向乙方申請外匯貸款.乙方根據甲方填報的《外匯借款申請書》(編號:_____)和其它有關資料,經審查同意向甲方發放外匯流動資金貸款.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向乙方借(外幣名稱)_____萬元(大寫金額).

  第二條借款期限自第一筆用匯日起到還清全部本息日止,即從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共__月.

  第三條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內,貸款基準利率為按__月浮動,利息每季計收一次.

  第四條甲方願遵守《中國人民建設銀行外匯流動資金貸款暫行辦法》和其它有關規定,按乙方的要求提供使用貸款的有關情況、財務資料及進行信貸管理工作的便利.

  第五條甲方在乙方開立外匯和人民幣帳戶,遵照國家外匯管理的有關規定用款.

  第六條本合同所附《用款計劃表》和《還本付息計劃表》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保證按《用款計劃表》及時供應資金.如因乙方責任未按期提供貸款則乙方須向甲方支付____‰的違約金.

  甲方因故不能按用款計劃用款,必須提前一個月向乙方提出調整用款計劃.否則,乙方對未用或超用部分按實際佔用xx天數收取___‰的承擔費.

  第七條甲方保證按《還本付息計劃表》以所借同種外幣還本付息(若以其它可自由兌換的外匯償還,按還款時的外匯牌價折算成所借外幣償還).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甲方不能在貸款期限終止日全部還清本息,應在到期日十五xx天前向乙方提出展期申請,經乙方同意,雙方共同修改合同的原借款期限,並重新確定相應的貸款利率.未經乙方同意展期的貸款,乙方對逾期部分加收__%的逾期利息.

  第八條甲方保證本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如發生挪用,乙方除限期糾正外,對被挪用部分加收__%的罰息,並有權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貸款.

  第九條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由作為甲方的擔保人,並由擔保人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擔保書.一旦甲方無力清償貸款本息,應由擔保人履行還貸款本息的責任.

  第十條本合同以外的其它事項,由甲、乙方雙方共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國務院《借款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至全部貸款本息收回後失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單位名稱:____(公章)單位名稱:____(公章)

  簽約人:_____(簽章)簽約人:_____(簽章)

  ____年__月__日簽訂於:______

  借錢協議書電子版14

  出借人:

  身份證號:

  地址:

  聯絡電話:

  借款人:

  營業執照號: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聯絡方式:

  保證人:

  營業執照號: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聯絡方式:

  本合同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誠信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借款條款

  第一條:借款金額和期限

  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總金額為人民幣(大寫)萬元整,( ¥ )。在上述借款總金額的額度範圍內,出借人可以根據自己的資金狀況和借款人的資金需求,分次提供借款。

  2、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為肆個月,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若借款期限屆滿日為法定節假日、休息日的,順延至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後的第一個工作日。

  3、借據顯示的實際借款金額、借款日與、到期日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借據為準。借據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條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合同

  第二條:借款利率和利息

  借款利率為月息‰(實際借款利率與借據不一致的,以借據為準),實際付款日期早於或者遲於上述約定日期的,以借款人實際佔有借款的時間計算利息。

  第三條: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於,借款人應合法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或用於違法活動。

  第四條:支付方式

  1、借款人提取借款,由出借人現金交付給借款人或轉賬付給借款人約定的存款賬戶:

  名稱:開戶銀行:卡號:

  2、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借款借據。

  3、出借人可以委託他人向借款人指定的賬戶中支付借款。

  第五條:還款方式

  1、合同各方協議選擇以下第(1)種還款方式:

  (1)按月還息,到期結清本息,一次性還清本金。

  (2)按月還息,分批結清本金。

  2、借款人應在本合同約定的結息日和還款日足額存款至出借人指定的賬戶(見還款計劃書)。借款人須保留銀行存款或轉賬憑據作為還款、付息的憑證。

  3、出借人可以委託他人代為收取款項及利息。

  擔保條款

  第六條:保證

  1、保證人自願就保證範圍內所有債務向出借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2、保證期間為本合同項下借款到期之日起兩年內。

  第七條:物的擔保

  1、應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可以提供自身或者他人財產辦理抵押、質押等其他擔保,並承擔相應擔保責任。

  2、物的擔保須另行簽訂書面擔保合同,並辦理相應登記。

  3、出借人在確認實際取得抵押權或者質押權後,方可依照本合同約定履行付款義務。

  第八條:擔保範圍

  本合同項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補償金、債權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催繳費、公證費、訴訟費、律師費、執行中涉及的所有費用)和出借人向第三方支付的擔保費、諮詢費、中介費等其他應付費用。

  承諾與確認

  第九條:出借方承諾與確認

  1、出借人保證自己所出借款項的來源合法。

  2、在約定的期限或者擔保措施相關的手續辦理完畢後,出借人於三個工作日內按本合同約定向借款人交付借款。

  第十條:借款方、保證人承諾與確認:

  3、借款人提供給出借人、第三方審查機構的資料真實、合法,並願意承擔因資料不實、故意欺詐等行為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4、借款人同意接受出借人或者委託的第三方監督其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積極配合與協助各方對其(包括借款前後的)生產經營和資金財務活動進行檢查、調查和監督並如實介紹情況,必要時依照要求提供動態經營資料資訊。

  5、借款人按要求及時如實提供財務報表資料,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財務狀況分析說明、註冊會計師查賬審計報表以及有關附表、報表附註等有關材料,並確認資料的真實性。

  6、借款人願承擔本合同項下的有關費用,包括在簽訂合同、履行合同以及違約後透過仲裁機構、司法機構、第三方中介機構等產生公證費、評估費、保險費、諮詢費、中介費、律師費、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等所有費用。

  7、借款人、保證人未經出借方同意,不得進行承包或租賃經營、合併或兼併、部分或全部股份制改造、分立或聯營、合資合作、產權轉讓、資產或債務重組、設立子公司或對外作股權式投資以及申請停業、歇業、解散等行為。

  8、借款人未經出借方的書面同意,不得擅自對企業章程和經營範圍進行重大變動,不得擅自出售、出租、轉移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其資產的全部或大部分;也不得擅自為第三方提供足以對其財務狀況或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擔保。

  9、借款人、保證人如發生對其正常經營構成危險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事件,包括涉及重大訴訟事項、強制執行、破產、財務狀況的惡化等有關事項,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各方。

  10、借款人、保證人變更住所、通訊地址、營業範圍、法定代表人等重要工商登記事項的,應在有關事項變更後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出借人。

  11、借款人到期不能履行還款義務,保證人在本合同約定期限內向出借人支付應付所有款項。

  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根據法律的規定和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出借人的責任

  出借人因自身原因未按約定日期向借款人交付資金,給合同其它各方造成損失的,出借人承擔相應賠償責任;但是因借款人、保證人、其他擔保人以及相關機構原因,未能及時辦理相關手續導致延誤付款的,或者出借人雖然未按照約定日期付款,借款人同意並出具借據的,視為對借款期限重新約定,出借人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借款人、保證人的責任

  1、借款人如需提前償還借款,應提前十個工作日書面通知出借人、保證人,並向出借人支付相當於一個月的利息的補償金。

  2、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或者未按約定支付利息的,出借人有權解除合同,並提前收回借款;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約定的利率的2倍計收。

  3、借款人、保證人未按合同約定日期償還借款,造成出借人或者出借人委託的第三方上門催收或透過律師函告催收的,每催收一次,支付1000元的催收費用及差旅費;經催收後借款人、保證人仍不履行還款義務或無力還款的,借款人、保證人應向出借人支付應付金額30%的違約金,並依照借款本金的百分之五支付補償金,逾期期間利息依照雙方約定利息的2倍計算。

  4、在合同期間,借款人、保證人未履行合同義務,導致出借人採取相關追償措施的,債務人及保證人應依法支付債權人由此支出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律師費、差旅費、評估費、拍賣費。其中律師費依照行業標準和慣例分階段(即一審、二審、執行、或者再審等)收取,每一階段約定律師費為(¥ );如果依照公證機關強制執行證書申請法院執行的,律師費以一個階段標準收取。其他費用以相關機構提供的票據為準。

  5、因借款人未能如期向出借人還款或者支付利息,導致保證人、其他擔保人或者其他第三人代為償還的,借款人及擔保人的相應擔保責任不免除,代償人可以向其提出追償,追償的範圍包括本條款項下所有違約責任內容。

  其他約定

  第十四條:轉讓

  1、出借人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其他方,並書面通知借款人、保證人或者其他擔保人。

  2、未經出借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保證人、其他擔保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其他方。

  第十五條:委託

  1、出借人可以委託第三方對借款人進行信用評價、資料稽核、專案評估、資產評估、借款後監督和催收、清收等事宜,必要時由借款方向出借方指定的第三人出具授權委託書,辦理具體的公證、評估、轉讓等事宜,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由借款方承擔。

  2、出借人可以委託他人代為支付出借款、收取款項和利息。

  第十六條獨立性

  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條款無效或被撤銷,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其他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七條: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1、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借款人如要求借款展期,經出借人、擔保人審查書面同意展期,並由各方簽訂相關的展期協議後,本合同項下借款才相應展期;在各方簽訂展期協議前,本借款合同繼續執行。

  3、本合同生效後,除合同已有約定外,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確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經各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4、本合同簽訂後,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策變化等行為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合同自動終止。

  第十八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各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合同簽訂地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九條:其他

  1、本合同項下借款借據、還款計劃書、展期協議、催還款通知書或其他債權債務憑證等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查閱而設,不對合同條款的內容和解釋構成任何限制和影響。

  3、本合同一式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條:補充條款鄭重承諾:如到期未能按時足額向出借人償還本金利息及所有應付款項,自願接受有關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並不為法院強制執行設定任何障礙。

  合同各方在協議簽訂時已經就各項條款進行充分協商,並知悉各條款的含義及各方法律責任。

  出借人(簽字):

  借款人(簽字):

  保證人:

  合同簽訂地:

  合同簽署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