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合夥協議書模板10篇
在生活中,人們運用到協議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簽訂協議可以使事務的結果更加完美化。一起來參考協議是怎麼寫的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合夥協議書10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合夥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現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願達成本協議書 ,並鄭重宣告共同遵守 :
一、甲方同意乙方向甲方公司注資。
二、乙方向甲方公司注資(即股權投資):
1、注資方式:乙方將以現金的方式向甲方公司注資,注資額為 ,佔該公司 %股權。
2、注資期限:乙方可以一次性全額注資或者分批註資,如若分批註資則須符合下列規定:每月XX注入XXX即XX%, 注資XX期限共XX個月, 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次月XX號起算。乙方須在該規定的期限內注入所有資金。
3、手續變更:甲方可以採取增資或者股權轉讓的方式吸收乙方注入的資金,且甲方須在乙方注入所有資金後XX個工作日內完成股東變更的工商登記手續。
4、股權的排他性和無瑕疵:甲方保證對其擬增發或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擁有完全處分權,保證該股權沒有設定質押,保證股權未被查封,沒有工商、稅務問題,並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5、費用承擔:在本次股權投資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如見證、審計、工商變更等),由甲方承擔。
6、違約責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權投資款,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轉讓款的萬分之 的違約金。如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乙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合夥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身份證______住址
乙方:_____身份證______住址
丙方:_____身份證______住址
丁方:_____身份證______住址
一、甲乙丙丁四方共同自願合夥經營(店名)xxxxxx(地址:xxxxxxxxx),前期預需甲方投資x萬元整,乙方投資x萬元整,丙方投資x萬元整,丁方投資x萬元整。綜上,甲方佔投資總額的%,乙方佔投資總額的%,丙方佔投資總額的%,丁方佔投資總額的%,比例為x:x:x:x。如前期投資不足,需擴大投資仍按原比例進行投資(具體數目以賬面為準)。店內所有財產為四方共有,比例為:
二、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實體,以甲方名義辦理《xx經營許可證》和工商登記等,並註冊以甲方為企業負責人。
三、合夥四方本著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的宗旨精誠合作。店內盈餘按照各自投資比例、付出勞務比例分配即:甲方收益為總收益的%(投入店面管理勞務摺合投資比例5%);乙方收益為店面總收益的%(投入店面管理勞務摺合投資比例3%)。丙方收益為店面總收益的%;丁方丙方收益為店面總收益的%。各自收益比x:x:x:x(除去一切固定開支及各種必備消耗費用後)。店內債務同樣按照各自投資比例(x:x::)負擔。
四、經營職責:共同經營中,由甲方負責店面日常用品的採購、費用支出(費用有:人員工資、提成,物品採購,房租等),現金管理(建立專用賬戶)。任何支出由其他三方確認後簽字入賬。由乙方負責店內日常經營的財務賬目整理(即賬目管理)和物品管理。乙方必須把當天營業狀況整理成冊,營業利潤全額交予甲方,甲方需當日暫管或存入銀行固定賬戶(扣除各種必備開支)。四方可協商每月更換輪換管理人,任何一方不得在店內取走現金和經營物品。
五、員工提成:每服務一位顧客的收益,員工提成%,合夥人服務提成收入等同員工提成收入。
六、盈餘結算:店內盈餘每月年結算一次,並按各自投資比例、付出勞務比例分配利潤(總收益扣除固定店面開支,按投資比例分配),分配比例為:x:x:x:x,在結算中如出現應有現金與現有現金不符,由財務整理方、現金保管方承擔。
七、糾紛處理:如四方發生糾紛,不能共同經營的情況下,由四方共同協商(簽署另外協議),可將本店交於其他方經營,經營方應退付該方投資金額(具體數額由四方協商並簽訂協議)。
八、退夥:合夥人可自由退夥,依據合夥開店協議,按照自願、平等、公平、誠實的原則,由四方共同協商賠償事宜做好財產、債務分割並簽訂退夥協議。如轉讓股權必須轉讓給其他合夥人,不得轉讓第三方(如轉讓第三方視為無效轉讓)。如協商不成,可訴諸人民法院。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可出具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樣有效。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持一份,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簽字):_________合夥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合夥人(簽字):_________合夥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簽訂時間:
合夥協議書 篇3
訂立協議各合夥人:
姓名__,性別_,年齡__,住址___。
(其它合夥人按上列專案順序填寫)
第一條合夥宗旨_____
第二條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____
第三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年,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姓名)以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元。
(其它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__月告知其它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首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合夥負責人及其它合夥人的權利
1.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夥債務;⑤___。
2.其它合夥人的權(自願放棄社保協議書)利: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③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它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夥期屆滿;
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其它
第十四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夥人:____(蓋章)
(略)
__年__月__日
合夥協議書 篇4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丙方:
身份證號:
甲、乙、丙三方本著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使合夥人透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夥組織名稱、合夥經營專案
合夥組織名稱為: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專案為: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期限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條 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夥組織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隨著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會議決定。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除名退夥、出資的轉讓
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夥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5、合夥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為。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合夥人退夥後,即視為放棄其在該合夥組織中佔有的財產份額,並不再參與本年度合夥組織利潤盈餘分配,其他合夥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夥期間,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夥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同意該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組織的合夥人。
第七條 合夥人會議、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合夥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夥人會議由合夥事務執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夥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夥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_____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夥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夥人在合夥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項決定應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____分之____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透過,一般事項決定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_____分之_____以上的合夥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項:須經合夥人會議中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____分之____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透過的重大事項是指
(1)推舉合夥事務執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專案,擴充套件業務。
(3)對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決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定和財務收支計劃。
(5)決定合夥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會議
(1)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____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主管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2)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_____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全體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3)業務經理每月主持召開_____次有下屬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為合夥事務執行人,其許可權為
1、召集主持合夥人會議,對合夥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充套件業務、調整、轉換經營專案等)享有最後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對其他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夥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根據合夥事務執行人的提名任免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並決定其所應享有的報酬。
5、根據合夥組織的盈利情況和合夥事務執行人的個人表現,有權對合夥事務執行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做出適當調整。
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內部行政事務的負責人,負責合夥組織的內部經營和管理。其許可權為
1、組織實施合夥人會議。
2、對合夥組織經營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夥組織的內部管理制度。
4、擬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定方案和獎懲激勵制度。
5、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
6、稽核現金收付憑證和及日常財務開支情況。
7、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組織的財務、後勤負責人,並協助其他合夥人參與合夥組織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1、對合夥事務執行人負責,主持合夥組織的日常財務、後勤等工作。
2、制定合夥組織的財務制度,編制合夥組織的財務收支計劃,檢查監督財務制度的'執行,並及時向其他合夥人通報財務計劃執行情況。
3、督促合夥組織相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合理使用資金,對合夥組織的年度經營成本和利潤進行預測,並形成預測報告,供合夥人會議決策參考。
4、擬定財務機構設定方案及財務收銀人員的崗位職責。
5、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對相關資料(如人事資料、檔案、憑證、賬薄、報表)進行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燬或存檔。
6、擬訂合夥組織經營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制度,管理營業發票。
7、管理合夥組織現金流動及與銀行的存兌資金往來,及時核對,保證賬目清楚、賬實相符。
8、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八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合夥人的權利
1、參加合夥人會議,並對合夥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其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組織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為
1、未經本合夥協議或合夥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組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專案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夥組織支付前_____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______倍的違約金。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夥組織所有,給合夥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3、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先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 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本協議一份______頁,各合夥人各執______份。
3、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丙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合夥協議書 篇5
合夥人:
甲:性別:
現住址:市(縣)街道(鄉、村)號
乙:性別:
現住址:市(縣)街道(鄉、村)號
丙:性別:
現住址:市(縣)街道(鄉、村)號
經三方考查協定在街合夥開設店,在平等,自願、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甲乙丙三方自願合夥經營店,總投資為元。
甲:出資金額元佔投資總額的%
乙:出資金額元佔投資總額的%
丙:出資金額元佔投資總額的%.
第一條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二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1個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三條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為合夥負責人,決定經營管理方針,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四條每月日為分紅日,同時召開股東會議每月營利(總業績)扣除所有應支出後,再扣除行政管理費、折舊提攤費(以3年為計算準則,作為裝修及硬體裝置更新之用),是為當月純利潤。紅利按每月純利潤之金額分配。卡金在未消費前,不列入每月業績賬,由公司保管儲存,以維護顧客信用。每月財務,由甲方保管,乙、丙方監管,每月核算簽字後,分紅。
第五條合夥三方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六條: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丙三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一)合夥期滿;(二)合夥三方協商同意;(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協議,應承擔總投資10%的違約金。
第八條各股東決不允許私自動用店裡吧檯的營業額,這個要與收銀員講好,收銀員要注意吧檯少了錢收銀員要負責。
第九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開始生效(或參考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註冊營業日期開始)
第十條以上合同若有修正,按甲、乙丙三方同意後更
正之。本協議未盡事宜,三方可以補充規定,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本協議一式3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身份證號碼
合夥人:身份證號碼
合夥人:身份證號碼
附身份證影印件
簽約日:年月日
合夥協議書 篇6
甲方:
住址:
電話:
身份證號:
乙方:
住址:
電話:
身份證號:
甲乙合夥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投資舉辦經營店鋪,就有關服裝類合作事宜協商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合夥經營______品牌女裝,總投資為_____萬元,甲出資_____萬元,乙出資______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_____。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享有權利和承擔責任(包括利潤分成和虧損金額的承擔)。(包括但不限於:房租、裝修費、貨款、僱員費用等),詳細投資明細及所購固定及非固定資產明細見協議附件。如該投資金額不夠,可追加投資,但最多不超過____。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__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的投資款必須到位,否則本協議自動解除。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守法經營繳納相關稅費,擔任企業法人代表。企業名稱為_________,並以此名義繳納相關費用;對外行使所有經營行為。經營管理過程中若出現需法人承擔責任等情況或因此產生相關費用等問題由甲乙雙方按______:______共同分擔。
第三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_______年,從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______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經營核算:由雙方協商選聘財務人員按月進行經營核算,公開賬目並出具財務核算報表,雙方簽字認可並留存。每月______日為簽字日,順延______日之內不籤則視為認可。
2、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對每個季度經營所獲得的純利潤,於下一個季度末雙方核算無誤認可後進行均分,如需將其中的部分利潤用作再投資,由雙方商定。
3、純利潤:每月盈利(總業績)扣除所有應支出後,再扣除行政管理費,折舊提維費(以三年為計算準則,作為裝修及硬體裝置更新之用)是為當月純利潤。
4、成本承擔:在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相關費用,雙方各承擔______%(如:包含但不限於僱員費用、水、電費、暖氣費、營業稅等)。
5、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如投資額不抵虧損金額,其他投資人擁有追回其應承擔金額的權利。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______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甲方提供房屋租賃合同作為本協議的部分;乙方提供品牌女裝的本地區授權代理合同作為本協議的部分。
1、合作區域:_______________(合作雙方不得隱瞞另一方在此範圍內另開設經營品牌女裝的店面或櫃檯;一經發現,則違約方賠償另一方人民幣_________元)。
2、 合作場所:號底商(約______㎡)。(甲方不可單方面收回本房屋的使用權,乙方不可單方面收回該品牌的經營權。否則,則視為違約,應由違約方賠償給另一方違約金人民幣貳拾萬元。同時本協議自動解除)。但不僅限於本地點,可於本合作區域內以本協議規定的合作方式另開分店。
第六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一)出現下列事項之一,合夥終止:
1、合夥期滿;
2、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3、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4、連續虧損_____月
(二)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1、合作終止時,以終止時的財產狀況進行清算,不論以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2、合作終止時,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一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清算時,牆面、地面、屋頂等附著不可拆卸的的部分不予作價,不參與分配)
3、合作終止時,品牌價值_________分配。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______份,合夥人各______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並按手印) 乙方:(簽字並按手印)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夥協議書 篇7
甲方股東:慕義
乙方股東:周國麟周國新 周迎紅
甲乙雙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在20xx年4月經充分協商,一致決定聯合出資共同經營青海金藏嶺酩餾釀造有限公司,並有慕義、周國麟、周國新、周迎紅四人組成董事會,任命周國新為公司總經理法人代表,負責公司正常生產經營及管理。現乙方資金到位,基礎建設及生產改造等都以完成,公司已初具規模,生產經營正常,但因特殊原因乙方提出退出公司生產經營管理,甲方表示諒解,同意乙方請求,雙方在友好的基礎上經協商特訂立本協議。
1、 甲方獨立經營管理公司並重新任命公司總經理和變更企業法人代表,乙方不得參與干擾。
2、 自本協議簽定之日起原公司總經理、法人代表周國新不在承擔公司生產經營的任何責任。
3、 乙方投資款壹佰萬元,甲方在今後公司生產經營利潤中逐步償還或以公司產品頂還,如公司經營不善或無利潤,乙方不得催還。
4、 公司在發展建築過程中因資金緊張,周國新墊付的二十五萬元和慕義墊付的十五萬元人民幣,甲方亦在今後公司生產經營利潤中逐步償還或以公司產品頂還。
5、 現公司所欠建築款,由甲方逐步償還。
6、 乙方雖退出公司生產經營管理,但仍需要維護公司整體形象
和利益。
7、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協議中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
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8、 如協議履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請當地促裁機關仲
裁。
9、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股東各一份。
股東簽字:
甲方:
乙方:
日期:
合夥協議書 篇8
合夥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專案名稱),總投資為×萬元,甲出資×萬元,乙出資×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
合夥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專案名稱),總投資為×萬元,甲出資×萬元,乙出資×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
個人合夥是指兩個及其兩個以上公民按照協議,各自提供資金、實物、技術等,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的自願聯合。其法律特徵是:①合夥須有兩個及其以上的公民;②合夥是按合夥合同聯合起來的經濟單位;③合夥人必須共同出資、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④合夥財產歸全體合夥人共有,合夥人對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個人合夥應當簽訂合夥協議。合夥協議是指明確合夥人之間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民法通則》規定,合夥人應當對出資數額、盈餘分配、債務承擔、入夥、退夥、合夥終止等事項,訂立書面協議。當事人未訂立書面協議,但具備合夥條件,又有兩個以上無利害關係人證明有口頭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認定其具有合夥關係。簽訂合夥協議應當注意的問題有:
(1)個人合夥可以起字號,依法經核准登記,在核準登記的經營範圍內從事經營。合夥人應當對出資數額、盈餘分配、債務承擔、入夥、退夥、合夥終止等事項,訂立書面協議。合夥人的權利有:①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②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③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④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合夥人的義務有:①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②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和債務;③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個人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合夥人有執行或監督的權利。合夥人可以推舉負責人。合夥負責人和其他人員的經營活動,由全體合夥人承擔民事責任。合夥的債務,由合夥人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協議的約定,以各自的財產承擔清償責任。合夥人對合夥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償還合夥債務超過自己應當承擔數額的合夥人,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合夥協議書 篇9
第一條 根據《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登記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協議。
第二條 本企業為合夥企業,是根據協議自願組成的共同經營體。合夥人願意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法納稅,守法經營。
第三條 企業的名稱:
第四條 合夥人姓名:
第五條 合夥人共出資
第六條 本協議中的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七條 企業經營場所:
第八條 合夥目的:
第九條經營範圍:(注:根據實際情況具體填寫。)
第十條 合夥人姓名及其住所
姓 名 住 所
第十一條 合夥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出資的期限
合夥人 出資
方式 出資數額
(萬元) 出資權屬
證明 繳付出資
期限 佔出資總額比例
第十二條 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辦法
1、企業的利潤和虧損,由合夥人依照以下比例分配和分擔:(合夥協議未約定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比例的,由合夥人平均分配和分擔。)
2、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合夥人依據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可以增加對合夥企業的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者彌補虧損。
3、企業年度的或者一定時期的利潤分配或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由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或者按照合夥協議約定的辦法決定。
第十三條 合夥企業事務執行
1、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合夥人對外代表企業。委託合夥人 為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合夥人,其他合夥人不再執行合夥企業事務。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檢查其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情況,並依照約定向其他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夥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夥人承擔。
2、合夥協議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合夥人分別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合夥人可以對其他合夥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暫停該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合夥人共同決定。被委託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合夥人不按照合夥協議或者全體合夥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夥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託。
第十四條 入夥、退夥
1、新合夥人入夥時,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協議。訂立書面協議時,原合夥人向新合夥人告知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物狀況。
2、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3、協議約定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於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④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夥人。擅自退夥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 解散與清算
1、本企業發生了法律規定的解散事由,致使合夥企業無法存續、
合夥協議終止,合夥人的合夥關係消滅。
2、企業解散、經營資格終止,不得從事經營活動,只可從事一些與清算活動相關的活動。
3、企業解散後,由清算人對企業的財產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結算,處理所有尚未了結的事務,還應當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4、清算人主要職責:
①清理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②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夥企業未了結的事務;
③清繳所欠稅款;
④清理債權、債務;
⑤處理合夥企業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
⑥代表企業參與民事活動。
清算結束後,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夥人簽字、蓋章,在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企業登出登記。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
1、合夥人違反合夥協議的,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2、合夥人履行合夥協議發生爭議,透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合夥人不願透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依據合夥協議中的仲裁條款或者事後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當事人沒有在合夥協議中訂立仲裁條款,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全體合夥人簽字:
年 月 日
合夥協議書 篇10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以下簡稱《合夥企業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二條 本企業為有限合夥企業,是根據協議自願組成的共同經營體。全體合夥人願意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法納稅,守法經營。
第三條 本協議條款與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四條 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合夥人按照合夥協議享有權利,履行義務。
第二章 合夥企業的名稱和註冊地址
第五條 企業名稱:【】
第六條 註冊地址:【】
第三章 合夥目的、經營範圍和經營期限
第七條 合夥目的:
7.1 繁榮市場經濟,透過合法經營實現資產增值;
7.2 各有限合夥人用募集的【 】萬資金透過認購增資的方式取得【 】XX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的股權(詳情見附件)。
第八條 合夥經營範圍:企業管理及諮詢(以工商核准登記的為準)。
第九條 合夥經營期限
本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為二十年,自合夥企業成立之日起計算。合夥企業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為合夥企業成立之日。合夥企業經營期限屆滿的,經普通合夥人決定,可以延長。
第四章 合夥人及合夥人出資方式、數額及繳付期限
第十條 合夥人姓名、住所(址)等相關資料
第五章 收益分配、虧損分擔方式
第十二條 收益分配
12.1 各合夥人按照各自實繳的出資比例分配收益。
12.2 合夥企業的收益包括從公司取得的分紅款和減持公司股份而取得的轉讓款。合夥企業的收入在扣除經營管理成本和費用後形成合夥企業的收益。
第十三條 虧損分擔:
13.1 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13.2 有限合夥人對合夥企業的債務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
第六章 合夥事務的執行
第十四條 合夥事務的執行
14.1 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
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委託普通合夥人劉X為本企業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以下簡稱"執行合夥人")。執行合夥人發生變更的,全體合夥人應簽署修訂後的合夥協議。
14.2 執行合夥人對外代表企業並執行合夥事務,有限合夥人不執行合夥事務,不得對外代表有限合夥企業。執行合夥人執行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合夥企業,所產生的虧損和民事責任由合夥企業承擔。
14.3 執行合夥人的許可權和責任如下:
14.3.1 決定有限合夥人的入夥事宜;
14.3.2 決定本合夥協議的修訂和補充;
14.3.3 決定有限合夥人的合夥份額向執行合夥人、其他合夥人或第三人轉讓、減資退夥(以下統稱為"退夥")事宜;
14.3.4 決定合夥企業對公司股權(出資)的減持方案和合夥企業的分紅方案;
14.3.5 決定合夥企業的名稱、改變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或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處分合夥企業的不動產、轉讓或者處分合夥企業的智慧財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以合夥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14.3.6 應當在每年度前三個月內向其他合夥人報告合夥企業前一年合夥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企業的經營和財務狀況。
第七章 有限合夥人的入夥與退夥
第十五條 入夥
15.1 入夥分為增資入夥和受讓份額入夥兩種方式。合夥企業有新的有限合夥人入夥時,須經執行合夥人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協議。訂立書面協議時,執行合夥人應向新合夥人告知本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15.2 入夥的新有限合夥人與原有限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協議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十六條 退夥
16.1 退夥分為減資退夥和轉讓份額退夥兩種方式。
16.2 有限合夥人根據執行合夥人的決定向執行合夥人、其他合夥人轉讓合夥份額時,需簽訂相應的轉讓協議。
16.3 有限合夥人未經執行合夥人的書面許可,不得向非合夥人轉讓合夥份額。如其向其他合夥人轉讓合夥份額,則執行合夥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16.4 在合夥企業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限合夥人應當退夥:
16.4.1 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16.4.2 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的事由;
16.5 有限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16.5.1 作為合夥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16.5.2 法律規定合夥人必須具有相關資格而喪失該資格;
16.5.3 合夥人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在16.4及16.5的情形下,對合夥人的退夥決議應當書面通知退夥人。退夥人接到通知之日,退夥生效。同時,執行合夥人有權對該合夥人持有的合夥份額進行回購,回購價格按如下規則進行計算:。
公司在獲得累計【 】萬元的融資前,回購價格為(合夥人已付全部認繳出資價款+央行公佈當期一年期存款定期利息);否則,回購價格為以下之較高者:(i)合夥人已付出資認繳款的【 】倍;或(ii)認繳出資額所對應的公司最近一輪投後融資估值的【 】%(計算公式:最近一輪投後融資估值×股權×【 】%)。自支付完畢回購價款之日起,該方對已回購的股東股權不再享有任何權利。
16.6 有限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執行合夥人決定,可以將其除名:
16.6.1 未履行出資義務;
16.6.2 具有給合夥企業造成嚴重損失的行為;
16.6.3 有限合夥人存在嚴重過錯的行為:包括但不限於洩露公司商業秘密、違反競業禁止義務等;
16.6.4 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合夥人違反前項規定退夥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合夥企業造成的損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合夥人被除名後,其持有的合夥份額由執行合夥人回購,回購價格為零。
第十七條 非根據本協議約定的事由,合夥企業的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身份不得互換。
第八章 爭議解決辦法
第十八條 合夥人履行合夥協議中發生爭議的,各合夥人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未果,有關方應向合夥企業所在地的法院申請訴訟解決。
第九章 合夥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第十九條 合夥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解散:
19.1 執行合夥人在經營期限內或其屆滿時決定不再經營;
19.2 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19.3 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19.4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條 合夥企業的清算
合夥企業清算辦法應當按《合夥企業法》的規定進行清算。清算期間,合夥企業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
合夥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職工工資、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依照各合夥人的實繳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二十一條 清算結束後,清算人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在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申請辦理合夥企業登出登記。
第十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 執行合夥人故意違反法律和本協議給合夥企業和有限合夥人造成重大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三條 有限合夥人違反法律和本協議的規定,給合夥企業或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章 其他事項
第二十四條 在有限責任合夥人出資後,公司同意向該有限責任合夥人授予【 】。具體細則由公司另行制定。
第二十五條 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二十六條 本協議一式【 】份,合夥人各持一份,其餘報合夥企業登記機關。
第二十七條 本協議自合夥企業完成設立登記之日起生效。
以下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為【】有限合夥企業合夥協議之簽署頁)
全體合夥人(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