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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勞務協議書

簡單勞務協議書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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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簡單勞務協議書1

  用人單位(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聘用人(乙方):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就確立勞動聘用關係事宜,自願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試用期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為___年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其中前___個月為試用期,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工作崗位、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___部門___崗位(工作)從事___職務,併兼任___工作。

  第三條乙方按照甲方確定的崗位職責要求,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工作標準。

  第四條甲方根據工作需要以及乙方的工作表現和工作能力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崗位或職務進行調整,如工作需要也可安排乙方在甲方住所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乙方願意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與管理。

  第五條乙方不能勝任或不適應本崗位______(職務)工作時,甲方有權決定對其進行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______(職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甲方依法執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___小時,加延長工作時間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______小時。

  第七條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工作時,甲方依據國家規定,安排乙方同等的休息時間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第八條乙方按國家及甲方規定享有帶薪年假、配偶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哺乳假、及法定節假日的休假權並實行週六、週日雙休制度。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工資報酬按照甲方的工資制度及考核制度執行。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月工資不低於______市當年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條乙方月工資標準為______元人民幣,試用期工資標準為月工資的___%。

  第十一條甲方根據經營狀況、規章制度、考核制度對乙方工作進行定期考核,依據考核結果及乙方崗位、職務的變化,可對乙方的工資進行調整。

  第十二條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為稅前工資,於次月___日將工資金額劃入乙方的工資帳戶,並以銀行代理發放形式支付給乙方,同時甲方按國家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第十三條甲方根據乙方工作情況及規章制度,對乙方加薪或減薪。

  1、加薪:乙方對甲方有特殊貢獻或職位晉升時,甲方給予增加工薪,亦可按年度適當增加工資。

  2、減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減少月工資或年工資金額。

  ⑴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完成工作任務或工作質量不符合標準的。

  ⑵乙方因過錯或過失,造成工作失誤或甲方名譽損害的。

  ⑶乙方被調整降低工作崗位職責時,按降低後的崗位職責確定工資標準。

  ⑷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或考勤管理制度有遲到、早退、曠工事項及因私事請假的。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四條甲方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費用,甲方對乙方個人應繳納的費用部分負責代扣代繳。

  第十五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時,憑甲方指定醫院的醫療證明按國家和甲方的有關規定享有醫療期,病假工資待遇按國家和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甲方按照本單位有關規定,保證乙方享受其他合法的福利待遇。

  六、勞動保護、工作條件和教育培訓

  第十七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工作規範、工作制度、勞動安全衛生制度以及崗位職責規章,保障乙方在勞動過程中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勞動安全衛生標準的工作場所和勞動工具。

  第十八條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勞動安全等各項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七、勞動紀律

  第十九條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職業道德和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自覺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服從甲方管理,愛護甲方財產。

  第二十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保密制度,保守甲方商業和技術秘密,在本合同期內或合同期滿兩年內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甲方的保密資訊。

  第二十一條在本合同在執行期間,乙方不得在其他任何用人單位兼職(含業餘兼職)。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二條勞動合同的變更。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經雙方協商,可以變更本合同具體條款。

  1、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

  2、甲方人員結構、工作崗位需要調整或組織機構發生變化。

  3、乙方的工作表現、知識技能、身體狀況等不能滿足甲方的工作要求。

  4、在本合同期內,乙方參加由甲方出資的學習、培訓,應當變更或延長合同期限。

  第二十三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合同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前___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提前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必要工作條件的。

  4、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5、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6、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7、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乙方在解除勞動合同之前應與甲方辦理離職交接手續。

  第二十四條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或在外兼職的。

  (5)、有貪汙、挪用、侵佔甲方財產尚不夠刑事處分的。

  ⑹、有吸毒、賭博惡習的。

  ⑺、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⑻、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勞動教養的。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在額外補償乙方___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⑴、乙方患重病或非因工負傷,在經治療後不能從事原工作,或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⑵、乙方在甲方組織的崗位考試、考核中不合格或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⑶、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⑷、甲方根據本合同第四條約定調整乙方崗位或職務時,乙方不服從甲方工作調動和安排的。

  ⑸、甲方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需要裁員的。

  第二十五條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必要的醫療期內。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在甲方工作期間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4、在甲方連續工作滿___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___年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應向甲方辦理工作交接手續,交回甲方的工具、財產及各種文字和電腦資料。甲方應當為乙方辦理離職證明及社保轉移手續。

  第二十七條勞動合同的終止和續訂

  本合同期滿,勞動關係自然終止,如需續訂,甲方應提前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續簽的,甲方於勞動合同期滿時與乙方辦理合同續訂手續。

  九、違約責任

  第二十八條甲乙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約定的條款,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按照規定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第二十九條乙方接受甲方出資培訓的,如發生乙方違約情況,乙方應按甲方規定和培訓協議,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第三十條乙方離職未按要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的,應當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第三十一條乙方離職甲方未按規定為乙方出具離職證明,或不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關係的轉移手續,應視為違約。但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辦理或送達上述手續的除外。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二條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向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約定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簽訂時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及之後修訂和新增的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單勞務協議書2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職工):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有固定期限: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試用期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內容: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工作內容確定為(填“是”)管理和專業技術類工人類。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應協商一致,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的協議書或依法變更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四)乙方工作地點:____________。

  (五)除臨時性工作或者短期學習培訓外,如甲方需要乙方到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地點或單位工作和學習培訓,應按本合同第七條處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填“是”)年()半年()季()或為週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標準(計算加班工資基數),按下列第()種形式執行,並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及本單位集體合同約定的標準。

  1、計時工資:______元/月。

  (二)乙方試用期工資為______元/月。

  (三)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應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四)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或其他有價證券等形式替代貨幣支付。

  (五)甲方與乙方可以依法根據本單位的經營狀況、物價指數情況,經過雙方協商或者透過集體協商,確定工資正常增長的具體辦法。

  (六)甲方給乙方發放工資的時間為:每___月___日(或第___周)發放上月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社會保險。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依法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二)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工傷保險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如實告知乙方,並應切實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勞動保護規定每年( 年 季 月)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甲方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做好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勞動保護工作。

  (四)如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權拒絕,並可以隨時解除本勞動合同。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或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或者解除固定期限合同、無固定期限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合同。

  (二)除因乙方不勝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適當調整其工作內容外,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當簽訂《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三)《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終止本勞動合同。

  八、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的解決辦法

  乙方認為甲方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可以先向甲方提出,或者向甲方工會反映,尋求解決。無法解決的,可以向就近的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屬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自爭議發生之日起______日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______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九、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省、市的新頒佈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十、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約定事項:

  (1)甲方要求乙方嚴格遵守甲方制訂的勞動紀律和相關管理制度。若有違反,將按甲方相關條款進行處罰,嚴重者進行開除或辭退,或者透過有關法律部門,要求反補償。

  (2)當乙方工作滿______時,甲方為乙購買社會保險。

  (3)當出現如下情況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無任何補償:

  (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

  (二)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三)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四)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五)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七)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八)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十)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十一)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十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十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甲方(蓋章):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