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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分配協議書

【推薦】遺產分配協議書3篇

  在當下社會,大家逐漸認識到協議的重要性,簽訂協議是提高經濟效益的手段。大家知道協議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遺產分配協議書3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遺產分配協議書 篇1

  甲方: 姜

  乙方: 胡

  甲、 乙雙方系被繼承人 胡志遠 妻、子,現甲、乙雙方針對遺產繼承問題協商一致約定如下:

  一、遺產範圍:

  經甲、乙雙方確認,被繼承人遺產範圍如下:

  1、 位於國棉社群房產一套,建築面積53㎡.地址為武漢市漢陽區紅旗村168號2樓3號;

  2、 位於七里廟原二印房產一套,建築面積30.38㎡.(甲方提供的資料)地址為漢陽區五里街五合村6棟29號1-1室.

  二、遺產分配方案:

  1、位於國棉社群房產現由於即將拆遷,拆遷款金額約為人民幣陸拾萬元整;

  2、位於七里廟房產現評估價約為8500元/㎡,總價值金額約為人民幣貳拾伍萬捌仟元;

  3、位於國棉社群房產由甲方繼承辦理拆遷手續,乙方將予以協助辦理.針對國棉社群房產,甲方折價補償給乙方人民幣叄拾肆萬伍仟元整(345,000元),餘款由甲方所得.在辦理完拆遷手續後,拆遷款到賬後一個工作日以內,甲方將補償款人民幣叄拾肆萬伍仟元整(345,000元)匯給乙方指定賬號;

  4、位於七里廟原二印房產由甲方繼承;

  5、甲、乙雙方在收到各自相應的拆遷款項後將再無任何利益瓜葛。

  三、違約責任:

  1、雙方應當按照本協議約定分配遺產,如有違反,違約方應當賠償因此造成守約方的損失;

  2、位於七里廟原二印房產的面積如與以上面積不相符,以上分配方案將不成立。並且位於國棉社群的房產拆遷款全額由乙方繼承;

  3、甲方如未按照規定時間內將款項匯給乙方指定賬號,甲方每逾期一日,將按照補償給乙方款項的總金額的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四、其他約定:

  1、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的.規範範圍內進行;

  2、本協議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協商後以書面形式補充約定;

  3、為保證本協議表達的意思的真實性,由雙方共同信任的兩位見證方對協議書的簽訂過程及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予以見證;

  4、本協議履行如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以委託武漢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5、本協議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與兩位見證方各持一份;

  6、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身份證號:

  見證方:

  簽約時間: 乙方: 身份證號:見證方: 年 月 日

遺產分配協議書 篇2

  被繼承人A於20xx年11月16日死亡,死後近親屬關係有妻子B、長子C、次子D、長女E。為妥善處理A遺產相關事宜,現繼承人B、C、D、E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A生前名下所有存款(包括死亡賠償金)及生活日用品歸B所有,B放棄對其他財產的繼承。

  二、C對於A生前名下所有存款放棄繼承,對於名下所有的位於濟南市歷下區燕山小區**號樓**單元**室房產(濟房權證歷下字第******號)應繼承的份額折抵欠D的******元債務,其應繼承的份額歸D所有。

  三、E放棄所有財產的繼承。

  四、A生前名下所有的位於濟南市歷下區燕山小區**號樓**單元**室房產(濟房權證歷下字第******號)歸D所有,D放棄對其他財產的繼承。

  五、上述房產濟南市歷下區燕山小區**號樓**單元**室房產(濟房權證歷下字第******號)已被拆遷,後附拆遷協議影印件一份,協議中的權利義務由D個人行使和履行。

  六、本協議一式份,自各方簽字、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簽字:、 、、 簽訂日期:年月日

遺產分配協議書 篇3

  被繼承人:王友廉

  繼承人:系被繼承人之,身份證號碼: 繼承人:系被繼承人之,身份證號碼:繼承人:系被繼承人之,身份證號碼: 證明人:,身份證號碼:

  證明人:,身份證號碼:

  被繼承人王友廉女士於20xx年5月9日因病身故,留下遺產尚未分割,繼承人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協商一致,達成如下遺產分割協議,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一、各繼承人應當本著妥善處理被繼承人後事,構建和諧的家庭氛圍為原則,合理處分被繼承人遺產,不得侵吞、奪佔或企圖侵吞、奪佔其他繼承人的份額。

  二、各繼承人在完全自願的條件下籤署本協議,簽署本協議後均不得違背協議書中所明確的內容。

  三、各繼承人自願協商確認,將被繼承人名下財產位於哈爾濱市道外區街 號房屋進行分割,遺產具體分割如下:

  兒子: 分得上述遺產三分之一;

  兒子: 分得上述遺產三分之一;

  女兒: 分得上述遺產三分之一;

  以上所分割方法是在整個房屋及地皮出讓後的所有收入(即現價值總額)下計算分割,不得隱瞞,任何一方不具備購買或擅自出讓的權利,必須由三位繼承人同意後方可進行整個房屋及地皮處理。

  四、第三款所述被繼承人財產具體為:

  位於哈爾濱市道外區 街 號私產房屋一套;市值人民幣共計 元(大寫)。

  五、經各繼承人同意,為方便辦理拆遷貨幣化補償及其他買賣相關事宜,繼承人和繼承人有償放棄第三款所述被繼承人財產。作為應分得相應遺產份額的補償,繼承人: 一次性給予繼承人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和一次性給予繼承人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六、以繼承人和繼承人出具的補償款收條(簽字、印手印)作為憑證,否則視為繼承人給予的貨幣補償沒有履行。

  七、如有繼承人單方違背本協議內容,視為其自動放棄繼承權及其他繼承人給予的貨幣補償,剩餘繼承人將其放棄部分等份分割繼承。

  八、經各繼承人同意,如協議簽署後發生糾紛,以本協議內容作為司法機關析產憑證,本協議在哈爾濱市道外區簽署,由哈爾濱市道外區人民法院管轄。

  九、本協議一式五份,繼承人各執一份,證明人各執一份,簽字、印手印之日起生效。

  協議人簽字

  繼承人:

  繼承人:

  繼承人:

  證明人:

  證明人:

  簽約地點:哈爾濱市道外區號 簽約時間: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