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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協議書

勞動協議書模板集合9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協議書的重要性,協議書具有法律效力,確立某種法律關係。擬起協議書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勞動協議書9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勞動協議書 篇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採用下列第( )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一) 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 個月。

  (二) 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其中試用期 個月。

  (三)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完成工作任務時止(該工作任務為甲方事先確定並且完成目標是確切具體的)。

  二、工作任務和工作地點

  (一) 工作內容: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安排在 崗位(工種)從事 工作。

  (二) 乙方的工作地點或工作區域為 。

  乙方的具體崗位職責和工作要求按甲方制定的相關標準執行。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 工作時間:乙方的崗位(工種)實行(標準、綜合計算、不定時)工時工作制。其中,標準工時工作制度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 為休息日。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時工作制的,應當由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

  (二) 甲方依據國家和省的相關規定,保證乙方享有法定節假日、年休假、婚假、產假、探親假、喪假、病假等休息休假權利。

  (三) 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時,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安排在休息日加班時,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如不能安排補休,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四) 乙方休息休假期間的工資支付或扣減辦法按國家、省及本單位依法制定的相關制定執行。

  四、勞動報酬

  (一) 甲方於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

  (二)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

  (三) 乙方試用期滿後,月工資為 元/月。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按照政府釋出的工資指導線要求,根據本單位每年經濟效益增長情況和本地區、行業的職工平均工資水平等因素,透過工資集體協商形式,適時增加乙方工資。

  (四) 甲方原因造成企業停工、停產期間的工資支付,按照《山東省企業工資支付規定》第三十一條執行。

  五、社會保險

  (一) 自勞動關係建立之日起,甲乙雙方應當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由甲方代扣代繳。

  (二) 甲方應當每年至少一次向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在本單位住所的顯著位置,公佈本單位和個人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乙方監督。

  (三) 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甲方應當負責及時救治,並按規定為乙方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四) 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甲方保證其享受國家和省規定的醫療期和相應的待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保護

  (一)甲方必須執行國家關於特種作業、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屬於(不屬於)國家規定的有毒、有害、特別繁重或者其他特種作業。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甲方應當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二)甲方應當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的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當嚴格執行國家和甲方規定的勞動安全規程和標準。

  (三)甲方應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和培訓,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規章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發生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七、其他約定條款(雙方約定的培訓和服務期、保密和競業限制協議為本合同的附件)

  八、本合同的解除或終止,應當按照法定的條件、程式和經濟補償規定標準執行。

  九、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的,甲方應當自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之日起15日內,辦理完畢乙方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等手續;甲方依法應當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等相關費用,在乙方履行完交接手續時支付。

  十、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以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者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法律法規相牴觸的,依照法律法規執行。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月**日 **年**月**日

勞動協議書 篇2

  甲方:鄭州威爾克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

  公司地址:鄭州市***

  乙方:

  居民身份證:************

  家庭住址:

  聯絡電話: 郵編:

  乙方確認:甲方已如實告知並經乙方確認其在甲方工作的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勞動報酬以及乙方有權瞭解的其他情況,且乙方已知悉並詳細閱讀甲方的規章制度及勞動紀律。

  乙方承諾: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提供給甲方的學習、證書、檔案等資料均為真實,如果提供虛假資料,乙方願承擔相應責任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和法規,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就甲方聘用乙方有關事項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章 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 合同。(請選擇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

  (一) 有固定期限:

  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如果合同期滿前一個月雙方就續簽事宜達成一致,則可續簽本合同,續簽的次數不限。

  (二) 無固定期限:

  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

  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三) 試用期期間任何一方均有權終止勞動合同,但必須提前七天通知對方。試用期滿,雙方無導議,乙方成為甲方的正式員工,其試用期應計算在合同有效期內。

  第二章 工作內容、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 部門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工作內容和勞動定額標準由甲方決定,甲方有權根據需要對乙方的工作內容和勞動定額進行合理調整。

  第三條 乙方工作應當達到甲方規定的工作標準。

  第四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第五條 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和能力或者公司經營需要而對乙方工作內容、工作崗位、工作地點進行調整。

  第三章 工作時間、休息休假

  第六條 乙方的工作時間每日8小時每週工作5天半,上下班時間按公司規定執行。

  第七條 乙方有權享受法定的節假日和甲方規定的休假待遇。按照法律規定執行特殊工時工作制的除外。

  第八條 乙方同意: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可調整變動工作時間,包括變更日工作開始和結束的時間,在照顧員工有合理的休息時間的情況下,日工作時間可做不連貫的變更,或要求員工在法定節假日及休息日到崗工作。乙方無特殊理由應積極支援和服從甲方安排,但甲方應嚴格控制加班時間。

  第九條 甲方不得違反勞動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若有特殊情況需安排加班的,甲方應按有關規定向乙方支付工資報酬,法律及相關規定可以不支付的除外。

  第四章 勞動報酬

  第十條 乙方在甲方正常工作期間的勞動報酬(即工資)由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福利津貼和保密費用組成,具體以應聘表確定的基數作參考。

  第十一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企業經營狀況實行本企業的等級工資制度,並根據乙方所擔負的職務和其它條件確定其相應的工資標準,以銀行轉帳形式或現金支付,次月發放。

  第十二條 甲方根據盈利情況及乙方的行為和工作表現增加工資,如果乙方沒達到甲方規定的要求指標,乙方的工資不得提升。

  第十三條 甲方根據本企業利潤情況設立年終獎,可根據員工勞動表現及在單位工作年限發放獎金。

  第十四條 甲方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和企業狀況,向乙方提供津貼和補助金。

  第十五條 除了法律、法規、規章明確規定的補助外,甲方不負有向乙方提供其它補助津貼的義務。

  第十六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含有乙方因履行保密義務所應獲得的報酬,具體比例是報酬的15%。

  第十七條 甲方保證在乙方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月工資不低於甲方所在地政府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八條 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按照下列原因對乙方工資進行調整:

  (一) 根據乙方工作表現、能力調整工作崗位的;

  (二) 根據甲方規章制度調整乙方勞動報酬的;

  (三) 根據甲方規章制度調整乙方崗位的;

  (四) 乙方被派遣到甲方入股或參股到位的;

  (五) 甲方經營狀況發生重大變化及出現其他客觀情況的。

  第五章 社會保險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

  第六章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二十條 甲方應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要求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否則乙方有權拒絕工作或終止合同。

  第二十一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按國家規定為乙方提供勞動保護用品和保健用品。對女職工經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提供相應的保護,具體辦法按國家有關規定及企業所在地標準執行。

  第二十二條 乙方任職期間,甲方須經常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教育、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各種規章制度及社會法制教育,乙方應積極接受這方面的教育。

  第二十三條 對於有職業危害的崗位,甲方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提供職業危害防護。

  第七章 勞動紀律

  第二十四條 乙方已經知悉並詳細閱讀甲方的規章制度及勞動紀律。乙方承諾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第二十五條 甲方有權依照法律規定製定、修改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第二十六條 乙方如觸犯刑律,受法律制裁或違反本公司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按本公司的有關規定給乙方相應的紀律處分,直至開除;因乙方違反公司的規章,造成本公司利益受到損害,如企業聲譽的損害、財產的損失,甲方根據嚴重程度,可採取一次性罰款措施;

  第二十七條 如果乙方有貪汙受賄,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或其他不道德行為,引起或將引起嚴重損害他人人身和財產利益,乙方觸犯刑律受到法律制裁等,甲方有權立即予以開除,並不給予“合同補償金”和“合同履約金”。乙方貪汙受賄和損害他人人身安全和財產利益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乙方在聘用期間及離職之後的保護商業秘密事項,按照雙方的《保密協議》執行。

  第八章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九條 根據乙方的實際工作能力和公司工作需要,甲方可對乙方的工作崗位作適當的調整。

  第三十條 甲方有權根據公司的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管理。

  第三十一條 乙方在聘用期間完成的職務技術成果及其相關智慧財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有獲取榮譽證書和物質獎勵的權利。

  第三十二條 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相應的職業技能培訓,乙方則享有甲方規定的基本工作權利及相關人事待遇。

  第三十三條 乙方享有參加相應的業務學習和提出工作改進建議的權利。

  第三十四條 乙方負有維護甲方和利益和聲譽愛護甲方的公共財物,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以及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的義務。

  第九章 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第三十五條 經甲乙方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後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六條 符合下列情況,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需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

  (一)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 甲方因訂立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且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與乙方達成協議的;

  (三)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四) 甲方規章制度中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出現。

  第三十七條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可以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程式進行裁員:

  (一) 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 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 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員的;

  (四) 甲方因訂立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的;

  第三十八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乙方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

  (三)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 損害經濟損失的;

  (四) 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 本單位 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 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產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而導致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的;

  (六) 乙方因觸犯國家法規被拘留、勞動教養、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三十九條 符合下列情況,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勞動權利;

  (二) 甲方不按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

  (三) 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的利益的;

  (四) 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而導致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的;

  (五) 甲方以暴力、脅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事先告知甲方。

  第四十條 要下列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一) 患職業病或者因公負傷並被確認喪失勞動能力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 乙方患病和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限內的;

  (三) 女員工在孕期、產期或哺乳期的;

  (四)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一條 任何一方解除勞動合同,一般情況下,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否則應當按勞動者用工工資標準的2倍向對方支付賠償金。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式按法律及企業有關規定辦理。

  第四十二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持有正當理由,不願繼續在本企業工作時,可以提出辭職,但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批准後生效。辭職人員如系由甲方出資培訓,在培訓期滿後,工作未滿合同規定年限的,應向甲方支付培訓費用。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甲方有權透過政府勞動部門,要求乙方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四十三條 乙方如在本企業內擔任經濟、管理、財務等高階職務,在合同期內,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出辭職,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決意辭職,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間接或直接的經濟損失,至少賠償合同餘期的全額工資作為違約責任。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章 違約責任

  第四十五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勞動合同,除遇有特殊情況雙方協商一致不能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外,任何一方違反了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賠償對方經濟損失,賠償金額按有關規定和實際情況確定。

  第十一章 其他

  第四十六條 本合同經職工代表大會討論產生,報經董事會批准,合同解釋權屬本公司人事部(或辦公室);

  第四十七條 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變更合同內容。由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爭議應首先透過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提交公司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內容或內容與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有出入的,按現行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第四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由甲方上級主管部門和國家勞動管理部門監督執行。

  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授權(簽字) 乙方(簽字)

勞動協議書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決定僱用乙方從事_____工作,經協商雙方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用工條件:

  乙方自願到甲方從事________(崗位)工作,並保證遵守甲方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及工作安排,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二、協議期限:

  本協議期限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可隨時解除本協議,乙方對此完全認可。

  三、用工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

  __乙方工作崗位工資為____ 元/月。因乙方已正式退休並領取養老保險金。所以甲方無義務為其繳納養老、醫療、失業等各項保險。

  四、勞動保護與勞動條件

  (一)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安全的勞動條件和必要的勞保用品。

  (二)乙方保證工作期間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常識及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確保安全操作。

  五、雙方權利與責任:

  (一)協議期間,因乙方個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賠償。

  (二)乙方應服從甲方及用人單位的工作安排,並按照甲方及用人單位要求,按時、保質完成工作任務。

  六、協議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經雙方協商同意,協議可以變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雙方中任何一方有權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協議:

  1、違反本協議,以致嚴重影響雙方的經濟效益及合法權益的。

  2、出現不可抗力,導致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的。

  七、乙方認可在工作期間發生人身傷害、事故、疾病發作等一切後果,責任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用人單位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

  本協議在承德市簽訂____ 簽訂時間:___ 年_ 月_ 日

勞動協議書 篇4

  甲方 ( 用人方 ) 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聯絡電話:

  乙方 ( 勞 動 者 ) 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以完成 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

  第二條:工作地點、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1、工作地點:

  2、工作內容:甲方招用乙方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3、工作時間:根據本工程施工特點,每天採用 兩 班人員輪班工作制,每班工作時間不超過 11小時。

  第三條: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待遇

  1、雙方約定的其他勞動報酬方式:

  2、甲方繳納乙方施工期間的工程險

  3、甲方應在每月 日前發放乙方上月工資,並由乙方簽字確認。

  4、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後甲方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

  5、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它約定:⑴。甲方一時資金不能到位,經與乙方協商後可以推遲發放工資,但推遲時間最長不能超過合同規定時間後的90天;

  第四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勞動紀律

  1、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上崗前安全生產教育。

  2、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3、乙方有權拒絕總承包單位或甲方管理人員的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4、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和總承包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不得擅自離職;

  5、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嚴禁違章作業。

  第五條: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1、乙方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前3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⑴。 甲方未按照國家規定和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安全、衛生條件;

  ⑵。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⑶。 甲方侮辱、體罰、毆打、非法搜查和拘禁乙方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⑴。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康復後不能繼續從事本合同工作;

  ⑵。勞動者不能勝任本合同工作;

  ⑶。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導致勞動合同無法履行;

  ⑷。出現法律規定允許裁減人員的情況。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⑴。 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⑵。 有打架鬥毆、偷竊、賭博、擅自停工等嚴重違紀行為;

  ⑶。 嚴重失職或徇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⑷。 不服從甲方正當工作安排的;

  ⑸。 被勞動教養或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⑹。 嚴重違反總承包單位或甲方規章制度和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的。

  5、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本合同即行終止。

  第六條:法律責任

  1、因甲方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甲方應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承擔相應責任。

  2、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擅自離職或個人失職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雙方約定的其它內容

  1、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⑴。雙方約定以完成某一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當工程後期出現工作量減少客觀上需要裁減人員情況時,甲方提前3日書面通知乙方,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第八條:勞動爭議處理

  1、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應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九條: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2、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協議書 篇5

  甲方(實習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實習生)

  姓名:

  年齡:

  性別:

  民族:

  戶籍所在地:

  學生所在學校:

  畢業時間:

  在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備案號:

  根據民法通則、勞動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籤訂本協議。

  第一條 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 實習崗位

  甲方按乙方實習內容及要求,安排在________崗位實習,乙方應按學校的教學內容及實習要求,努力完成實習任務。

  第三條 實習報酬或實習補助

  甲方應與乙方學校協商確定乙方實習期間的報酬或實習補貼。具體支付辦法和標準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工作時間及休息休假

  (一)甲方實行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的工作時間。

  (二)甲方保證乙方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享受各種休息、休假。

  (三)甲乙雙方的具體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保險福利待遇

  (一)乙方在實習中發生人身傷害,由甲方負責。

  (二)其他保險福利待遇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在實習期間甲方應根據國家及本市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勞動安全衛生的實習條件,為乙方配備必須的勞動防護用品。

  (

  (二)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和崗位技能培訓,實習學生不得從事特種作業。

  (三)甲方不得安排18週歲以下的學生從事礦山井下、有毒、有害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工作。

  (四)甲方不得安排女實習生在經期從事高溫、低溫、冷水作業和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工作。

  (五)乙方在實習工作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操作規程,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人身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拒絕執行、檢舉或控告。

  第七條勞動紀律

  (一)甲方有權按照國家及本市的有關規定及企業的規章制度對乙方實行管理。

  (二)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第八條本協議的解除、變更、終止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本協議可以變更或解除;

  (二)雙方就本協議的解除條件約定如下:____________.

  (三)本協議到期即終止,不得續訂。

  第九條違反本協議的責任及其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甲乙雙方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先經企業調解委員會或實習學生所在學校進行調解,調解未成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程式辦理。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

  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勞動協議書 篇6

  依據1995年1月1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見,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嚴格按照《勞動法》的規定,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向用人單位提出,而無須徵得用人單位同意。超過三十日,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用人單位應予辦理。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本條是關於勞動者預告辭職和試用期內辭職程式的規定。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這是法律賦予勞動者的預告辭職權。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是用人單位的一項法定義務,用人單位必須依法履行。其次為有關手續辦理規定了時間限制,必須在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內辦理完畢。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用人單位有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的義務

  根據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都必須履行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的義務,這包括用人單位依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依法終止勞動合同、在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依法責令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等情形。用人單位出具證明的時間是在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同時。規定用人單位有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的義務,主要是考慮便於勞動者辦理失業登記。1999年國務院頒佈的《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六條規定,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失業後,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及時到指定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的規定,用人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證明是進行失業登記的`必備條件,因此勞動合同法不僅將失業保險條例中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的義務上升為法律義務,而且還規定了法律責任。在第八十九條中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失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協議書 篇7

  甲方:XXXX公司 (簡稱“甲方”)

  乙方: XXX (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現上文述及的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後訂立本《終止勞動合同協議書》(簡稱“本協議書”),本協議書的條款如下:

  1. 雙方同意,自勞動合同屆滿日20xx年9月30日起,甲方終止與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 雙方之間基於勞動關係的權利和義務隨之終止。

  2. 乙方的最後工作日為20xx年09月30日。乙方應不遲於最後工作日將屬於甲方的檔案、物品以及其他各種財產返還甲方並辦妥甲方公司規定的正式離職手續。

  3. 甲方同意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相當於乙方_____個月的月工資收入,合計人民幣_______整(¥_____元)。

  4. 除第三條規定的款項外,甲方無需再支付乙方任何經濟補償金、經濟賠償金及法律規定的其他款項,同時自20xx年10月1日起甲方也無需繼續為乙方繳納任何保險費用。

  5. 若乙方如期按照第2條辦理正式的離職手續並且交還所有屬於甲方的物品、財產及檔案,甲方同意於20xx年10月1日之前向乙方支付第3條的款項。因這些款項應支付的個人所得稅收由乙方承擔,如果甲方有扣繳的法定義務,甲方可以在支付上述款項時直接予以扣繳。

  6. 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甲方蓋章,乙方簽字)確認後生效。本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的勞動關係至20xx年09月30日終止,甲乙雙方基於勞動關係產生的一切權利義務已經結清,互無糾葛。

  甲方:XXXXX公司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蓋章) 日期: 日期:

勞動協議書 篇8

  甲方:

  乙方: 性別: 年齡:身份證號碼: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勞務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為年。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終止。

  2、本合同期限屆滿即行終止。如果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延續,可以另行簽訂協議。

  第二條 乙方承擔的勞務內容

  1、乙方同意為甲方提供 的勞務工作。具體勞務工作以甲方確定的為準。

  2、甲方有權根據需要以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現,調整乙方所提供的勞務工作內容。乙方須按照協議按時完成約定的工作任務。

  第三條 乙方認為,根據己方目前的健康狀況,能依據本協議約定的勞務內容、要求、方式為甲方提供勞務,乙方也願意承擔所約定勞務。

  第四條 勞務報酬的標準、方式、時間

  1、乙方的勞務報酬為元。

  2、甲方根據乙方履職情況和專案完成情況,於每月底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勞務報酬。

  3、甲方有權根據乙方提供勞務的具體業績和表現對乙方工作進行調整或實行新的報酬制度,乙方的勞務報酬則作相應調整。

  第五條 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按本協議約定向乙方支付勞務報酬。

  2、甲方應為乙方提供所需的相關工作條件。

  3、在甲方有特殊要求時,乙方須服從甲方的要求和安排。

  4、乙方應遵守職業道德和工作操作規範,履行職責。應服從甲方管理,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保質保量完成工作。

  5、乙方可以享受甲方在職職工同等的福利、年休假待遇。

  6、乙方超時工作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提供勞務,甲方按有關規定支付乙方報酬或安排同等時間補休。

  第六條 合同解除和終止

  (一)、具有以下情形的,合同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

  (1)、乙方嚴重違反甲方要求或安排或有損甲方利益和聲譽的行為的;

  (2)、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洩露甲方或關聯方機密並對甲方或關聯方利益造成損害的;

  (3)、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乙方不能按照約定提供勞務工作的;

  (5)、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提供勞務的;

  (6)、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7)、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的工作環境惡劣,嚴重危害乙方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終止:

  1、協議期限屆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

  2、乙方由於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義務的(須有市級以上醫院證明)。

  (三)、甲、乙任一方提前解除本協議的,可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或向對方支付7天勞務費作為補償金解除協議。雙方協商一致者除外。

  第七條 損失賠償

  乙方因個人原因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視具體情況予以甲方相關賠償。

  第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九條 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違反本協議約定的,違約方應承擔3000元違約金。

  第十條 爭議處理

  雙方約定,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甲方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協議如有與國家規定不符的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勞動協議書 篇9

  甲方(用人單位): 地 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乙 方(勞動者): 性 別: 住 所: 年 齡: 文 化 程 度: 身 份 證 號 碼: 家 庭 住 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的合同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型別為 期限勞動合同(填“有固定/無固定”中一項)。

  本合同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其中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到任務完成時止,並以 為工作任務完成的標誌。

  合同期限屆滿即行終止。如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延續,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工作地點: 。

  第三條 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以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在徵得乙方同意後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崗位職責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作制度(填“標準工時/綜合計算工時/不定時”中一項)。

  執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乙方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在綜合計算週期內的實際工作時間(法定節日除外)不應超過計算週期內的法定標準工作時間,超過的部分按延長工作時間處理。對從事第三級以上(含三級)體力勞動強度工作的員工,每日連續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十一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不定時工時制。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加班報酬按:延長工作時間,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報酬;休息日加班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報酬;法定休假日加班工作,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報酬。

  實行不定時工時制的勞動者,不執行上述規定。

  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六條 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建立、健全符合安全衛生的操作規程,保障乙方安全與健康。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甲方應當定期組織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未成年工和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的女職工提供勞動保護。

  五、勞動報酬

  第七條 乙方執行標準工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元。試用期間的月工資¥ 元。

  乙方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甲方每月 日前支付乙方的工資按 執行。

  第八條 乙方在法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九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當地社會保險機構的有關規定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繳費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所在單位從其本人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或甲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制訂的規章制度執行。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十二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應當公示,或者告知乙方,乙方應嚴格遵守。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

  第十三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

  第十四條 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五條 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十六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 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十九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以及重大技術革新、轉產、經營方式調整、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需要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條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四方解除本合同:

  1、 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2、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 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的。

  5、 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6、以欺詐、脅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十、勞動合同的終止

  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 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 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 甲方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 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甲乙雙方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作以下約定:任何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五條 甲方採取了保密措施保護的商業秘密,乙方負有保密義務;有競業限制條款約定的,甲方應當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支付乙方一定數額的補償費;勞動合同依法解除或終止時,乙方應當歸還甲方的保密資料。

  雙方約定: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六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當事人一方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在法定期限內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約定事項

  第二十七條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增加以下內容:涉及乙方薪資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的,由乙方自行繳納,甲方保留代扣代繳的權利。

  十四、附則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合同、專項協議。無特別約定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市有關規定不一致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合同塗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 方 (公章) : 乙 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

  授權委託人(簽字):

  簽訂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