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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協議合同

安全協議合同模板合集10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們用到協議的地方越來越多,協議能夠成為雙方當事人的合法依據。那麼相關的協議到底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安全協議合同10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安全協議合同 篇1

  甲方:中鐵21局集團五公司集通複線專案部

  乙方:中鐵21局集團五公司集通複線專案部第 架子隊 工班

  根據集通公司管理要求把,及我專案部在既有營業線施工的具體情況,為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方針,確保營業線的公務設施、電力、通訊、訊號光電纜及行車和人身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要求以備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遵守:

  1.乙方參加既有線施工的所有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無耳聾、色盲、高血壓、心臟病、癲癇及妨礙從事某項施工作業的疾病,不得使用不滿十八週歲童工和年齡大於五十週歲的老年工。

  2.既有線施工的人員,必須熟悉行車安全有關規定、規章制度並認真遵守。

  3.既有線施工,必須按規定設定施工安全防護,防護員必須經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未設好施工防護,不得進行施工作業。防護備品、防護距離、防護訊號等內容必須按鐵道部《鐵路技術管理規程》組織實施,不得擅自變更。

  4.開工前,須向安質環保部提報網圍欄開口、限高架撤除申請表和安全評估表,待報集通公司護路辦稽核批准後,符合開工條件方許開工。圍網開口處每天下班後必須關閉,防止行人、牲畜上道;施工結束立即恢復所有既有設施。

  5.施工用的大型機械裝置進入工地前,必須經過檢修合格,併到物設部登記(裝置名稱、裝置狀況、操作人員證件、身份證影印件等),進入工地後,必須置於既有線建築限界以外,作業時保證每臺裝置有一專人防護,防護人員不足時不準啟用裝置。

  6.列車透過前,在既有線施工的人員必須撤到行車線限界以外的安全處,所有的機械裝置、料具也應撤到行車限界以外。

  7.施工人員上下班不準在鋼軌上、枕木頭、道心內、兩線間休息及行走,不準搶道,工間休息時,須到限界以外的安全處。

  8. 在鐵路旁施工搭設的腳手架等設施,應經常檢查,不得侵入限界以防發生事故。

  9.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點要遠離既有線建築物25m以上。

  10.臨時房屋及設施的周邊,近臨懸崖、陡坎、深坑、鐵路及高壓帶電區域等處,應有防護圍欄、遮擋物及警示標誌,危險處夜間應設警示燈(不得影響行車)。

  11.需要拆除原有擋牆、護牆、端牆等建築物時,首先調查清楚其結構物地下有否管道、線纜等設施,應按規定程式先報路局批准後,方準動工。

  12.嚴禁挖洞取土,或逆坡(上凸下凹的倒坡)挖土。

  13.列車透過時嚴禁挖土,一切大型施工機械,必須嚴格執行客十貨五停車讓行規定。

  14.使用機械挖土,剷鬥不得碰撞鐵路上所有的建築物,不得侵入既有線限界。

  15.人工清理開挖面時,挖土機械應退出開挖面,嚴禁人、機同時混合開挖作業。

  16.不得隨意損毀鐵路既有設施,施工撤除的鐵路圍網,損毀的既有標誌牌,必須按要求隨時恢復。

  17.大型機械作業前,操作人員應按安全技術交底及安全注意事項要求,對機械做詳細檢查;作業中精力集中,不準擅離職守,嚴格執行集通公司客十貨五停車讓行規定。

  18.在既有線旁作業,須設專職安全防護員,負責來車通知和警戒工作,列車透過時禁止作業。

  19.機械(具)線上路旁存放必須滿足鐵路建築限界要求。

  20.在既有線塹頂、邊坡上作業時,靠既有線一側須留出>2m厚的隔牆,以防施工機械滑落。

  21.駕駛員須熟悉所駕車輛的效能、保養及操作方法。對車輛定期進行檢修保養,保持良好狀態。嚴禁點火裝置、轉向器和制動等主要部件不良的帶病車輛在既有線上從事施工運輸作業。

  22.在靠近既有線的施工便道上行駛,其速度≯10Km/h,下坡轉彎時,應換低速檔執行,保持限界距離。

  23.不得在坡道上停車,若需在坡道上停車時,須採取防溜措施,以防車輛溜滑而造成事故。

  24.自卸車輛須將翻鬥放平,方可行駛,防止溜放或結束通話架空光電纜。

  25.列車透過時,臨既有線路的運輸車輛及其施工裝置須停止作業,保持靜止狀態。

  26.跨軌運輸一般輕便材料及機具時,必須集中固定地點,指派責任心強、經培訓考試合格的路工擔任施工防護。跨軌作業地點地形複雜、瞭望條件不良時,須增設專職防護員。

  27.較笨重的施工材料過軌(如>100kg的砂石等物)應派駐站聯絡員,用電話或對講機聯絡。利用列車間隔時間,工地使用停車手訊號防護可過軌施工。如通訊中斷,則停止跨軌作業。

  28.較笨重的施工機具(械)需多人臺運過軌時,須與車站值班員辦理籤認登記手續,利用列車間隔時間過軌作業。作業中須設駐站聯絡員,用電話或對講機與工地聯絡。

  29.在既有線上拆除擋、護牆,應作好截、排水溝的暢通。降雨時應對暴露面除加固支撐外,必須進行覆蓋遮雨防水侵措施,以確保邊坡的穩定。

  30.進行既有側溝、涵渠拆除時,必須先進行改水工作,其改水渠道截面及匯水管不得小於原渠道的排水量,並經常清理漂浮物及積泥,確保流水暢通。

  31.雨天須有人晝夜巡查,防止渠道堵塞、水面上升而浸泡線路造成事故。

  32.地下管線或隱蔽設施不清或沒有防護措施不準開工;開挖電纜溝至400mm深度時,要注意小心輕挖,杜絕損壞既有電光纜事件。施工安全負責人員會同裝置管理單位的配合人員要緊盯現場,作業人員用鐵鍬小心挖土,一經挖出,馬上檢驗,並進行籤認,籤認後即根據事先商量的防護措施進行防護,來不及防護的要派專人晝夜看守,交接班時要有書面交接記錄。

  33.地下光電纜兩側2m以內,不準動用挖掘機及洋鎬等工具。在地下電纜附近機械作業時,派專職防護員現場指揮,確保地下電纜安全。各種施工機械不準縱向碾壓電纜上部地面。

  34.墩臺及其他高空作業,必須設定安全網,作業人員必須系安全帶,確保人身安全。

  35.挖孔樁作業人員離開現場或下班前,必須對未灌注的孔口進行有效覆蓋,防止行人牲畜跌入孔中。

  36.認真遵守上述規定及專案部有關管理要求,消滅行車一般D類及以上事故,消滅人身重傷及以上事故,消滅交通事故,消滅火災事故,消滅一切質量事故。

  乙方如因違反上述管理要求或違反其他安全質量管理規定,而夠成的安全隱患和質量問題,專案部將按照管理規定給予經濟處罰,造成的一切安全質量事故,按照中鐵21局集團五公司集通複線專案部《安全管理辦法》、《質量管理辦法》等管理規定,賠償一切經濟損失並接受甲方的經濟處罰。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安全協議合同 篇2

  發包單位:中鐵城建集團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顧村鎮寶安公路北側2號地塊專案經理部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南通力隆機械裝置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對中鐵城建集團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顧村鎮寶安公路北側2號地塊專案經理部4臺塔吊進行安裝及拆除。乙方必須具備相應的塔吊安裝拆卸資質。為明確雙方安全職責,確保施工安全,雙方簽訂本協議,雙方必須嚴格執行。

  1、甲乙雙方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勞動保護,安全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生產方針政策,執行有關法規、條例和規定。

  2、乙方在安裝,拆卸前應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和交底,嚴格按塔吊安裝規程進行安拆操作,嚴禁違章酒後操作。

  3、參加安裝,拆卸作業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特殊工種作業證件,嚴禁無證人員進行操作。

  4、甲方提供供電箱,塔吊配合安裝等條件,同時進行相應配合工作。

  5、乙方在施工中應配備專職安全監管人員並密切注意周邊情況,如遇有特殊情況應及時與甲方和有關部門聯絡,採取保護措施。

  6、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原則,乙方人員在施工期間,造成傷亡、火警、機械裝置等其他事故,甲方有協助緊急搶救傷亡的義務,對於經濟賠償及善後處理,事故和善後處理費用,應按責任協商解決。

  7、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代表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中鐵城建集團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顧村鎮 乙方:南通力隆機械裝置有限公司(公章)

  寶安公路北側2號地塊專案經理部(公章)

  負責人: 負責人:

  日期: 日期:

安全協議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為強化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明確雙方安全責任,保證施工人員、機械裝置和財產安全。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規定,結合本專案安全管理的實際情況,特簽定此合同

  (1)、投入執行前,必須先檢查各項安全保護裝置,確保動作靈敏可靠。開機前應觀察水池水位變化;

  (2)操作電氣裝置必須嚴格執行倒閘操作票制度、操作監護制度,防止誤操作和電弧傷人;操作高壓開關裝置,必須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靴,並有專人監護;

  (3)電氣裝置不得超負荷執行,以免因過熱造成絕緣破壞、短路,甚至發生爆炸、火災事故。加強執行中的各項監測工作;

  (4)泵組執行中,嚴禁人體接觸帶電部分,嚴禁觸控電動機帶電部分;

  (5)變壓器、電動機執行中,三相電壓、電流應對稱,且執行平穩,無異常聲音,電動機整流子或滑環火花正常,勵磁裝置執行正常;

  (6)執行人員應經常巡視檢查各部位,監視儀表,按規定要求記錄各項資料

  本協議一試兩份,甲乙各持一份。

  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以上規定。

  甲方負責人簽字:

  乙方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安全協議合同 篇4

  甲方:蕪湖海螺水泥有限公司

  乙方:江蘇三里港高空建築防腐有限公司

  本安全協議的簽訂是基於甲方雙方根據 年 月 日在 簽署的清庫承攬合同(編號: )。為了明確甲乙雙方在清庫作業中的安全責任,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特簽訂本協議,本協議同時作為清庫承攬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同時生效和終止。協議如下:

  1、乙方在甲方區域內履行合同時必須安排專人負責安全工作,接受甲方管理人員的安全監督,保障甲乙雙方人員的安全,在高空作業、交叉作業時,乙方應按安全要求佈置警戒區,設安全標誌(符合GB 2894要求)、安全燈、安全網;乙方作業人員必須配置相應的安全帶、軟梯、安全繩等安全防護設施,在使用前必須對安全防護裝置進行檢查,使用過程中進行監護、管理。

  2、乙方從事清庫工作前必須制定切實可行的施工方案並簽字後交甲方生產處備案,經備案後方可按施工方案進行施工;清庫人員和監護人員必須參加清庫操作、安全防護、緊急救援和事故應急處理知識的培訓,經考核合格後方能從事清庫作業。乙方應禁止非乙方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3、甲方在乙方進廠之後進行安全交底及公司相關安全管理制度培訓;有權現場制止乙方的違章和野蠻作業;因乙方違章野蠻作業造成停止作業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4、清庫前,甲方應成立清庫工作小組,制定清庫方案和應急預案,並經生產處負責人和公司領導批准。清庫作業過程必須實行統一指揮。

  5、乙方所進行的特種作業必須由乙方持有個人意外傷害保險的人員按規定進行作業,在乙方進入甲方施工前就必須將此類人員的保險影印件交甲方生產處備查。

  6、乙方進入甲方的車輛應按甲方指定路線低速行駛,按甲方指定區域規範停車。

  7、乙方工作所需供電線路應按供電、配電規範佈置,用電設施應符合規範,在經甲方電氣主管審查後,由甲方進行提供電源,乙方自行接電,應保證用電安全和制止私拉亂接。

  8、乙方要做好文明施工工作,正確使用各種工具和裝置,如因此而發生的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費用。

  9、清庫期間,相關的指揮人員、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及生產骨幹應保持通訊暢通。

  10、乙方在甲方區域內發生的乙方人員人身傷害及事故,其責任和費用由乙方自負,並按國家有關規定將一份事故報告副本交甲方生產處;乙方因事故導致甲方人員或第三方人員傷害和造成的經濟損失,要賠償與責任相當的損失。

  11、安全上的費用:保險、勞護用品、稅費等已含在合同總費用中。

  12、其他未盡事項按《水泥工廠筒型儲存庫人工清庫安全規程》(AQ 20xx-20xx)相關要求執行。

  13、本協議一式三份,分別由雙方代表人簽字、單位蓋章後隨主合同一起生效,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

  甲方:蕪湖海螺水泥有限公司 乙方:江蘇三里港高空建築防腐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柯秋璧 法人代表:韋龍泉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經辦人: 經辦人:

安全協議合同 篇5

  甲方 (軌行區場地管理單位):

  乙方(軌行區進場佔用單位):

  為共同實現新線建設工程各專業施工目標,在軌行區作業期間,為確保各單位各項工作安全順利的進行,經商定,雙方簽定軌行區安全管理協議書,明確各方的權利和責任:

  一、 安全的範疇:

  1. 施工現場的人身安全

  2. 施工現場的裝置安全

  3. 施工期間的日常安全

  二、 各方的權利和責任:

  甲方:

  1. 根據排程組批准的施工計劃和乙方的安全措施落實情況,合理安排施工穿插。軌道機車及軌道平板車只能在批准計劃施工區間內行駛。

  2. 按《軌行區作業管理辦法(暫行)》(簡稱《辦法》)驗證乙方已交納安全管理保證金。

  3. 有權對乙方在作業中出現的違規行為及時進行勸告,舉證,並及時上報排程組。

  4. 甲方必須對照排程組下發的周計劃,核對乙方次日作業計劃、作業內容、區段里程、防護辦法、注意事項等內容,於每日17:00前公佈次日計劃,並下發《軌行區作業票》。

  5. 施工前,乙方作業負責人必須到排程室辦理請點手續後,方可進行施工,作業完成後按規定返回銷點,確保人員、材料、工器具出清完畢。

  乙方:

  1. 乙方瞭解並遵守《辦法》之規定,特別是與安全防護相關的規定,接受甲方勸導,並已足額交納保證金。

  2. 乙方違反《辦法》規定時,必須配合調查,接受判決並自行負責。

  3. 乙方承諾嚴格遵守排程組及場地管理單位的計劃管理,且不得越出批准區域及計劃時間進行施工,軌道機車及軌道平板車只能在批准的區間內行駛。

  4. 交叉作業或者穿越時,乙方積極響應甲方的技術指導,在保證安全的基礎上優先考慮甲方的作業辦法。

  5. 乙方對自身施工範圍,內部人員,自用設施、裝置、半成品、成品、材料等自有物品的安全、規範負主要責任。

  6. 乙方持證上崗,在作業時做好安全防護措施,著裝規範,進入施現場戴好安全帽。乙方必須做好其他專業,特別是甲方的成品保護,為自身行為負責。

  7. 乙方作業中留在甲方場地的垃圾要及時清理乾淨,遵守文明施工要求。

  8. 乙方根據排程組釋出的周計劃,在每日17:00核對甲方下發的作業票,確認次日作業計劃,作業內容,區段里程,防護辦法、注意事項等內容。

  9. 施工前,乙方負責人必須到指定地點辦理請點手續後,方可進行施工,結束後按規定進行銷點。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協議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甘肅省電網建設與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的有關規定,

  (以下簡稱甲方)和**************(以下簡稱乙方),就甲方敷設電纜、光纜等設施使用乙方電力杆塔及通道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簽訂以下協議。

  一、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乙雙方應以保障電力執行和電力設施的安全為首要宗旨,並作為解釋協議的主要原則。

  2、甲方需在乙方轄區內包括城區、鄉鎮電力杆塔上敷設電纜、光纜等設施,施工前甲方必須向乙方的屬地供電所提出書面申請,經乙方勘察批准後方可施工。

  3、經乙方許可後敷設的電纜、光纜等設施,在施工完畢後,甲方必須書面提出驗收申請,經乙方驗收確認不影響電力線路安全執行後方可投入使用,並不得作任何變動。

  4、甲方未經乙方許可擅自施工敷設電纜、光纜等設施者,乙方有權制止,並有權拆除已經敷設完畢或正在敷設的電纜、光纜等設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5、甲方在施工中必須嚴格遵守《電力安全工作規程》高處作業、配電裝置上的工作及帶點作業等相關規定,並派專人監護施工現場。甲方在施工過程中出現的任何事故,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6、甲方在施工過程中影響供用電安全或造成電力設施損壞以及跳閘停電等事故的,甲方應向乙方賠償全部損失。

  7、甲方在乙方產權所屬電力設施上敷設電纜、光纜等設施後,因外力或天氣等其它原因引起斷線、倒杆等電力事故,造成甲方相關設施損壞、人身傷亡以及第三方設施損壞、人身傷亡等情況,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

  8、甲方在乙方產權所屬電力設施上敷設電纜、光纜等設施後,因甲方產權所屬的電纜、光纜等設施脫落、斷線及安全距離不夠等事故造成的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同時,若對乙方造成損失, 甲方應向乙方賠償全部損失。

  9、乙方在甲方所敷設電纜、光纜等設施的電力杆塔施工,對甲方電纜、光纜等設施造成的損壞等情況,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若因乙方線路改造致使線路通道走向發生變化,乙方通知甲方後,甲方在限期內拒不配合調整其電纜、光纜等設施的,乙方有權予以拆除,所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0、甲方必須保證電纜、光纜等設施施工安裝的質量,做到安裝工藝統一,高度一致,排列整齊對稱,接頭不得裸露,包敷合格,外觀美觀大方。並嚴格遵守有關電力安全規程標準,確保與電力線路的距離安全可靠。

  11、甲方電纜、光纜等設施的安裝工藝不符合要求及對電力線路的安全執行造成隱患的,乙方有權向甲方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如甲方在規定期限內不予以整改,乙方有權予以拆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12、甲方電纜、光纜等設施投入執行後,必須保證電纜、光纜等設施的安全執行,並負有消除任何安全隱患的義務,在每月月初將檢查結果報告乙方。

  13、對甲方電纜、光纜等設施的線路杆塔,經乙方勘察、驗收後,認為影響杆塔和線路安全執行,不能做補充安全措施的,甲方必須拆除杆塔甲方產權的電纜、光纜等設施;可以實施補充安全措施的,所需的拉線等材料及施工費用等由甲方負責;同時由此所補充的安全設施所引起的所有事故由甲方承擔,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4、甲方在乙方電力線路通道敷設的電纜、光纜對同杆電力線路垂直距離不得小於1.5米,線路兩端及轉角杆等必須使用鋼絞線敷設加裝拉線,所有拉線必須安裝拉線絕緣子及拉線警示套管。

  15、甲方敷設的電纜、光纜穿越電力變壓器時應採取必備的安全措施,穿越進戶線時應安裝絕緣套管和使用絕緣自粘帶。

  二、爭議解決辦法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爭議,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由人民法院裁決。

  三、其它

  1、本協議的`變更及其它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並簽定書面協議,作為本協議的補充條款。

  2、因不可抗力或國家重大政策調整,導致本協議在期限內不能履行的,任何一方可書面提出解除協議。

  3、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並由臨澤縣安監部門備案。

  4、協議履行過程中,若甲方違反以上條款,乙方有權解除協議。

  5、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安監部門留存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或代理人簽字: 或代理人簽字: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協議合同 篇7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一致,為明確雙方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安全協議書。

  一、租房地址:

  二、租憑期限及約定:

  1.該房屋租賃期共一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房屋租金:由甲方免費租給乙方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4.因甲方在乙方租憑期滿後自己需要使用該房屋,因此不再與乙方進行續租。

  三、租賃期間安全協議:

  1.承租房只能乙方自己使用,不能轉租、轉借轉讓他人。一經發現,甲方有權終止承租合同,收回房屋,並保留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2.乙方應遵守有關部門規定,做好防火、防盜、防毒、防汛、防災、用電、用氣等安全工作,嚴禁“三合一”,嚴禁私拉、亂接電線和隨意加大用電負荷,確保安全用電。嚴禁在房屋內用火和存放不符合安全標準的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確保走廊、通道暢通;如發生安全事故,乙方應負經濟、法律等全部責任。

  3.乙方自行購置的電器或其他裝置應當合格且符合安全要求,並與甲方提供的水、電、煤氣介面及荷載相匹配,禁止乙方使用電爐、熱得快等高負荷、高危險性裝置或物品。

  4.因乙方自身原因發生的自殘、自殺、意外的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5.甲方已確認房屋設施的安全性,要求乙方對房屋及裝置的使用安全自行負責,發生任何安全事故與甲方無關。

  四、就本協議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司法解決。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各執一份,簽字後即行生效。

  甲方簽字(手印):乙方簽字(手印):

  聯絡方式:聯絡方式:

  日期:日期:

安全協議合同 篇8

  甲方:x924公路大修工程專案部: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哪旁鄉_________村: (以下簡稱乙方)

  為加快工程進度,確保施工現場材料的供應,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⑴由__________負責組建本專案三、四標段現場施工砂、石料運輸車隊,數量8部左右,車況良好,車載量應在10立方以上。

  ⑵所有車輛、駕駛員必須證件齊全,悉練操作。運輸過程中必須確保行車安全,遵守交通規則。如若發生一切交通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甲方概不負責。

  ⑶運輸範圍

  單價:高梘村陳思林砂石場至把關、狗場村路段,平均單價每立方壹拾捌(18)元,方量計算根據不同車廂平面計量。乙方必須根據甲方需要,增減車輛。

  ⑷結算付款:在每月31日前結賬,次月3日前付款。甲方現場備有油料,乙方願意在此加油甲方應給予加油,油價根據市場價結算,並在乙方每月運輸款中扣除。

  ⑸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必須服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安排,運輸過程中不得弄虛作假,否則一經發現,甲方將不給結算。

  ⑹以上協議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如若違約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負賠償責任,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⑺協議簽訂之日起生效,本路段運輸結束、款目結付清楚,自然無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協議合同 篇9

  學娛培優班(以下簡稱甲方)

  學生家長或監護人(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切實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預防和處理學生人身傷害事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方法》和《湖北省未成年人保護條例》的有關條款,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1、甲乙雙方都有責任教育學生重視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2、甲方應制定有關安全方面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學生學習,使學生做到有章可循。甲方應利用各種宣傳工具,透過集會、班會和安全課等多種形式,向學生介紹安全常識,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3、甲乙雙方都應教育學生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不準學生抽菸、酗酒。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抽菸、酗酒,甲方應及時制止,學生在校外期間因抽菸、酗酒而發生傷殘事故,甲方概不承擔責任。

  4、甲乙雙方都應教育學生不準進網咖、進電子遊戲廳等,在校外期間進網咖、進電子遊戲廳等而發生的傷殘事故,甲方概不承擔責任。

  5、甲方應承擔學生在校期間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發現學生有不安全因素應及時教育。在校期間發生安全事故,甲方應立即採取有效措施,予以處理,並及時通知乙方。

  6、學生午休、放學後、節假日等不在學校學習期間而發生的-切安全事故,甲方-律不承擔任何責任。

  7、學生不得擅自離校,有事必須以書面形式請假並經甲方批准方可離校,甲方應將學生離校情況及時通知乙方。如學生擅自離校,甲方必須立即通知乙方,在學生擅自離校或請假離校後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負責。

  8、學生在返校、離校途中不得騎摩托車,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返校和離校。如學生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到校,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學生在返校、離校途中發生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負責。

  9、甲方應掌握學生健康資料,乙方應以書面形式如實告知甲方,學生有特異體質或特定疾病,甲方應根據學生實際情況,採取必要措施。若乙方未告知或乙方告知病情後,甲方又採取了必要措施,仍發生安全事故,甲方不予承擔責任。

  10、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或其它意外情況如地震、雷擊、颱風、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甲方應立即採取相應措施並及時通知乙方。如甲方已採取措施但仍發生不良後果,甲方概不承擔責任。

  11、學生在校期間發生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性、偶發害造成的傷害及自殺、自殘事件;在具有風險性、對抗性的體育活動中發生意外事故,如甲方已採取防範措施和救助措施後,仍發生不良後果,甲方概不承擔責任。

  12、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安全協議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為了加強安全工作,有效控制和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按照“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確認乙方安全、消防第一責任人的職責:

  1、對本單位範圍的安全、使用、防範(火災、盜竊、用電、用水、人身等)事故發生負全面責任。負責向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申請、審批的各項手續及費用等事宜。嚴禁違規違法經營和犯罪活動。

  2、制定安全規章制度,負責監督貫徹執行,認真做到安全工作與生產、經營活動同步進行。必須將安全責任到人。定期或不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對查出的不安全隱患和問題要及時整改。

  3、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按規定配置消防器材,禁止各類易燃易爆劇毒物品的使用、儲存。對所轄人員開展安全教育,設專人管理並負全責;對發生的安全事故(含人身)以及引起的所有後果負全部責任並承擔經濟賠償。

  4、 其他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辦理。

  5、為保證樓道。走廊等公共場所的乾淨,整潔,要求乙方不能在上述公共場所張貼海報,宣傳資料等。

  6、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責任期限與租房協議期限相同。

  甲方: 乙方:

  20xx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