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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留學服務協議書

費留學服務協議書範文

  基於:

  --- 乙方是經教育部、公安部、國家工商總局批准的自費留學合法中介機構

  --- 甲方是《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管理規定》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中確定的符

  合條件的自費出國留學人員,同時已完成在國內大學的規定課程;甲方計劃前往美國底特律大學(university of detroit mercy),茲委託乙方提供自費留學服務;

  --- 在簽訂協議之前,甲方確認:

  1. 乙方已全面明確地介紹甲方委託辦理的國家及學校的性質、費用、入學資格、申請入學方式,以及辦理護照、簽證之程式;

  2. 對本協議所涉及的全部內容具有完全正確的理解。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以下條款:

  一、 委託服務事項:

  1.1 乙方根據底特律大學提供的材料向甲方介紹留學國家和申請學校的情況;

  1.2 乙方向甲方提供與學習計劃有關的建議並協助甲方準備相應的申請材料;

  1.3 乙方保證底特律大學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向甲方介紹留學簽證的有關規定,並進行簽證前的面談輔導及負責甲方留學生簽證申請的相關工作;

  1.4 乙方應甲方的要求並符合國外實情時,協助甲方預定航班;安排接機及住宿;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1乙方的權利

  2.1.1 按照底特律大學的規定,要求甲方提供相應的留學申請材料及辦理相關必備手續,並透過相關測試;

  2.1.2 為甲方申請獲得底特律大學入學許可原件,同時留存以履行並完成甲方委託之後續簽證服務內容;

  2.1.3 按照協議的約定向甲方收取諮詢服務的相關費用。

  2.2乙方的義務

  2.2.1 保證所提供留學專案的真實、合法性;

  2.2.2 積極、負責的向甲方提供本協議第一條的服務;

  2.2.3 為甲方之留學申請及遞交之材料保守秘密;

  2.2.4 積極、迅速、如實、準確地向甲方提供在留學申請中與底特律大學的聯絡訊息,並針對具體情況提供建議;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3.1甲方的權利

  3.1.1 隨時向乙方瞭解留學申請程序,美國及底特律大學的情況;

  3.1.2 雙方一旦確定申請院校後,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任意改變

  3.2甲方的義務

  3.2.1 遵守國家法律和關於公民自費留學的相關規定;

  3.2.2 按照乙方的`要求及時提供辦理底特律大學申請及學生簽證所需檔案和證明,並保證所提供材料在有效期內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

  3.2.3 按照學校和使館的要求,支付各項相關費用及郵電等雜費;

  3.2.4 根據校方及使館的要求,自行辦理資金擔保等手續;

  3.2.5 甲方自費出國是以留學為目的,不得做出與學生身份不相符的行為,在留學期間,自覺遵守所在國的法律、法規和留學院校的規章制度,否則,須自行承擔由此導致的一切後果和責任;

  3.2.6 按照本協議的規定按時向乙方交納相關費用;

  3.2.7 甲方須自行承擔自己因辦理出國留學而引起的誤工、辭職、失業、輟學等責任;

  3.2.8 甲乙雙方只在辦理出國留學手續上存在雙方約定的法律關係。甲方的留學申請若成功,其出國後的一切人身合法權益受所去國的法律管轄及中國駐該國使館的保護,乙方不承擔任何直接或連帶責任;

  3.2.9 甲方必須將所有收到的美國校方錄取信及i-20表交付乙方,否則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且不退還甲方所有已交費用;

  四、服務費用及支付方式

  4.1支付方式及金額

  (1)甲方與乙方簽訂本協議書同時,甲方應向乙方交納專案管理費600美金,此費用包含:乙方為本專案確保美國學校之長期認可,同時為學員提供留學諮詢、留學規劃輔導、最新留學資訊、轉學分資料審查之費用,以及海外服務費用包括接機、安排住宿、學習輔導、生活輔導、聯絡家長、緊急情況的聯絡與處理。

  (2)在乙方為甲方辦理留學申請並獲得學校錄取通知書交予甲方時,甲方向乙方交納服務費18000元整(注:美國學校申請費、申請資料的國際快遞費和使館要求交納的其他簽證相關費用由學生自行承擔,不包含在此服務費中)。

  4.2退費原則

  4.2.1 甲乙雙方簽訂本服務協議書後,如甲方因個人原因終止辦理時,所交費用不予退還,甲方則應將底特律大學錄取通知書及其相關檔案原件退還乙方,並視為本合同終止;

  4.2.2 甲乙雙方簽訂本服務協議書後,如甲方在委託乙方申請的同時,又委託其它第三方申請或自行申請,所造成的一切不利於執行本協議的後果,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且不退還任何已收費用,並視為本合同終止;

  4.2.3 如申請人的簽證被拒達三次時(第二次和第三次簽證乙方不再收取任何費用,但簽證費由甲方自理),甲方須將已收到的入學許可原件交還乙方,而乙方應在7個工作日內將已收到的服務費退還甲方、並不承擔其他責任或經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行決定;

  五、協議生效與終止

  5.1 本協議自簽約之日起生效

  5.2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若乙方發現甲方提供虛假學歷及相關證明材料,則有權終止協議,並不予退還甲方所繳的任何費用;

  5.3 乙方協助甲方獲得簽證後,如因甲方個人原因不能按期入學或放棄入學所造成的 一切損失由甲方自負,乙方不予退還任何已收費用,同時本協議自行終止;

  六、爭議解決條款

  雙方因履行本協議條款而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未果則應由北京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該仲裁為終局裁決,敗訴方並須承擔裁決費用;

  七、不可抗力條款

  雙方均不承擔出於不可抗拒因素而造成辦理過程的延誤和拒籤責任,前述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克服、避免的情況,包括但不限於戰爭、自然災害、簽證政策變化、外交衝突、政局變化、重大流行性疾病、法律、法規的變化以及政府行為等;

  八、甲方為本協議履行而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資訊,乙方保證僅用於為甲方提供本協議項下的服務,不得用於其它用途。

  九、附則

  8.1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不可分割之部分。



  甲方:   乙方:

  代表: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2自費出國留學服務委託協議書

  合同編號:

  委託人(自費出國留學申請人):

  身份證號碼:

  聯絡地址:

  郵政編碼:

  聯絡方式:

  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聯絡地址:

  郵政編碼:

  聯絡方式:

  受託人(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機構):

  資格認定書編號:

  營業執照註冊號: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址):

  聯絡電話:

  監督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