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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股東合作的協議書

上市公司股東合作的協議書

  上市公司股東合作協議書【1】

  股東各方:

  甲方: 身份證號碼(附身份證影印件):

  乙方: 身份證號碼(附身份證影印件):

  丙方: 身份證號碼(附身份證影印件):

  經上述股東各方充分協商,就投資設立(下稱公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設立的公司名稱,經營範圍,註冊資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部門)名稱:

  2,經營範圍:酒店賓館住宿業務

  3,註冊資本:提交押金,承包樓層及獨立工商註冊

  4,法定辦公地址:

  5,法定代表人(經股東各方推舉同意):

  二,出資方式及佔股比例

  甲方以 現金及裝置 作為出資,出資額 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股份)的% ;

  乙方以 現金及裝置 作為出資,出資額 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股份)的% ;

  丙方以 現金及裝置 作為出資,出資額 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股份)的% ;

  出資中的裝置以股東各方共同評定價值為準(本協議附裝置評定書一份)。

  三,其它約定

  1,成立公司股東小組,成員由各股東方本人或派員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東代表為管理小組組長,組織計劃投資新裝置,擴大辦公場所,裝修及設立公司的各類檔案;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東方先行墊付各種籌辦費用(並由各股東方在計劃檔案上簽字確認),公司設立後該費用由公司承擔;

  3,公司成立財務部門,統一流動資金管理,設立會計和出納人員,設立公平合理的工資制度;

  4,股東在出資後十年內可以轉移股權,但無權撤資退股;

  5,公司設立董事局,由佔股份10%以上的股東組成董事,董事長由最大股東擔任;

  6,公司重大投資由董事局民主決議,贊同率高於50%的可以透過並執行;

  7,分紅方式:一月一結;

  8,上述各股東方委託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辦公司的各項日常工作事宜;

  9,本協議自各股東方簽字蓋章(畫押)之日起生效。一式份,各方股東各執一份,以便共同遵守。

  10,備註內容: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上市公司股東合作協議書【2】

  甲 方:

  住 址:

  身份證號:

  乙 方:

  住 址: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因共同投資設立 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擬設立的公司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註冊資本,經營範圍及性質

  1、公司名稱: 有限責任公司

  2、住 所:

  3、法定代表人:

  4、註冊資本: 元

  5、經營範圍: ,具體以工商部門批准經營的專案為準。

  6、性 質: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雙方各以其註冊時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公司由甲,乙兩方股東共同投資設立,總投資額為 元,包括啟動資金和註冊資金兩部分,其中:

  1、啟動資金 元

  (1)甲方出資 元,佔啟動資金的50%;

  (2)乙方出資 元,佔啟動資金的50%;

  (3)該啟動資金主要用於公司前期開支,包括租賃,裝修,購買辦公裝置等,如有剩餘作為公司開業後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4)在公司賬戶開立前,該啟動資金存放於甲,乙雙方共同指定的臨時賬戶(開戶行: 賬號: ),公司開業後,該臨時賬戶內的餘款將轉入公司賬戶。

  (5)甲,乙雙方均應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日內將各應支付的啟動資金轉入上述臨時賬戶。

  2、註冊資金(本) 元

  (1)甲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 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的50%;

  (2)乙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 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的50%;

  (3)該註冊資本主要用於公司註冊時使用,並用於公司開業後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4)甲,乙雙方均應於公司賬戶開立之日起 日內將各應繳納的註冊資金存入公司賬戶。

  3、任一方股東違反上述約定,均應按本協議第八條第1款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三、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1、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和監事,任期三年。

  2、甲方為公司的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1)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手續;

  (2)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

  (3)審批日常事項(涉及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須按本協議第三條第5款處理;甲方財務審批許可權為 元人民幣以下,超過該許可權數額的,須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認可,方可執行)。

  (4)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3、乙方擔任公司的'監事,具體負責:

  (1)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

  (2)檢查公司財務;

  (3)監督甲方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

  (4)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4、甲方的工資報酬為 元/月,乙方的工資報酬為 元/月,均從臨時賬戶或公司賬戶中支付。

  5、重大事項處理

  公司不設股東會,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決議後方可進行:

  (1)擬由公司為股東,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的;

  (2)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3)《公司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事項。

  對於上述重大事項的決策,甲乙雙方意見不一致的,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原則下,按如下方式處理: 。

  6、除上述重大事項需要討論外,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每週進行一次的股東例行會議,對公司上階段經營情況進行總結,並對公司下階段的運營進行計劃部署。

  四、資金、財務管理

  1、公司成立前,資金由臨時賬戶統一收支,並由甲乙雙方共同監管和使用,一方對另一方資金使用有異議的,另一方須給出合理解釋,否則一方有權要求另一方賠償損失。

  2、公司成立後,資金將由開立的公司賬戶統一收支,財務統一交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的財務會計人員處理。公司賬目應做到日清月結,並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交甲乙雙方簽字認可備案。

  五、盈虧分配

  1、利潤和虧損,甲,乙雙方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享和承擔。

  2、公司稅後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並提取法定公積金(稅後利潤的10%)後,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

  (1)分紅的時間:每季度第一個月第一日分取上個季度利潤。

  (2)分紅的數額為:上個季度剩餘利潤的60%,甲乙雙方按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註冊資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轉股或退股的約定

  1、轉股:公司成立起 年內,股東不得轉讓股權。自第 年起,經一方股東同意,另一方股東可進行股權轉讓,此時未轉讓方對擬轉讓股權享有優先受讓權。

  若一方股東將其全部股權轉讓予另一方導致公司性質變更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轉讓方應負責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等手續,但若因該股權轉讓違法導致公司喪失法人資格的,轉讓方應承擔主要責任。

  若擬將股份轉讓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不得低於轉讓方,且應另行徵得未轉讓方的同意。

  轉讓方違反上述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無效,轉讓方應向未轉讓方支付違約金 元。

  2、退股:

  (1)一方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於該股東向公司借款,該股東行為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徵得另一方股東的書面同意後,方可退股,否則退股無效,擬退股方仍應享受和承擔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2)股東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60%將按照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分配,另外4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紅後,退股方方可將其原總投資額退回。

  若公司無盈利,則公司現有總資產的80%將按照股東出資比例由進行分配,另外2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種情況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總投資。

  (3)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

  (4)因一方退股導致公司性質發生改變的,退股方應負責辦理退股後的變更登記事宜。

  3、增資:若公司儲備資金不足,需要增資的,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若全體股東同意也可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其他的增資辦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應承認本協議內容並分享和承擔本協議下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入股事宜須徵得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

  七、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1、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1),公司因客觀原因未能設立;(2),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4),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解除後:(1)甲乙雙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2)若清算後有剩餘,甲乙雙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後,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餘財產。(3)若清算後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各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八、違約責任

  1、任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未足額,按時繳付出資的,須在 日內補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2、除上述出資違約外,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須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並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元。

  3、本協議約定的其他違約責任。

  九、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畫押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約定中涉及甲乙雙方內部權利義務的,若與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協議為準。

  3、因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儘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將爭議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簽訂時間:xx年 月 日

  上市公司股東合作協議書【3】

  經上述股東各方充分協商,就合作投資設立東莞市xx房地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暫定,以工商核准為準)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擬設立的公司名稱、經營範圍、註冊資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稱:東莞市xx房地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

  2、經營範圍: 房地產評估 ;

  3、註冊資本: 以工商註冊為準 ;

  4、法定地址: 以工商註冊為準 ;

  5、法定代表人: 。

  二、出資方式及佔股比例

  甲方出資額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 ;

  乙方出資額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 ;

  丙方出資額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 ;

  以上現金出資用於收購東莞市xx評估有限公司及合作公司的經營開支,包括租賃和裝修辦公場所、購買辦公裝置、開支辦公費用、員工工資等等。

  三、職務和分工:

  甲方擔任合作公司的董事長,主管決定合作公司的經營專案和內部事務;

  乙方擔任合作公司的董事兼任總經理,並擔任公司法人代表職務,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丙方擔任合作公司的財務總監,負責公司經營財務收支事宜;

  四、利潤分配方式:

  經營收益在除去現金出資成本和經營成本後的利潤部分均按照甲方佔 ??%、乙方佔??%、丙方佔??%的比例分紅,盈利的餘額部分作為合作公司的風險公積金和資本公積金。

  五、經營資金的增加:

  如合作公司出現需要再增加經營資金的情況,各股東應按照各自分紅的比例增加出資;如有股東出現不能夠或不願意再增加出資的情況,則該股東視為自動放棄部分股權,三方股份則實際出資重新相應調整。是否需要再增加經營資金,應該以董事長和至少一名其他股東同意為準。

  六、退股方式:

  合作公司的股東自公司成立三年之內不得退出股份。每個合作股東的現金出資是作為該股東退股的唯一結算依據。股東退股時,經其他股東同意後,合作公司應先行將公司盈利部分的85%(15%是公司的資產折舊和風險公積金,不得分配)按照分紅比例結算,然後再將該股東的現金出資退回,其他股東對退出的股份享有優先購買權。如合作公司沒有盈利,則根據合作公司現有財產按照實際出資的比例退回該股東。

  七、因一方違約,給合作公司及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給賠償並支付沒股東5萬元違約金。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每位股東各執一份,全體股東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 證件號碼:

  聯絡地址:

  電 話:

  乙方簽字: 證件號碼:

  聯絡地址:

  電 話:

  丙方簽字: 證件號碼:

  聯絡地址:

  電 話:

  年 月 日

  合夥人:甲(姓名),男(女),年月日出生,現住址:市(縣)街道(鄉、村)號

  合夥人:乙(姓名),內容同上(列出合夥人的基本情況)

  合夥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專案名稱),總投資為萬元,甲出資萬元,乙出資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