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鑽探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鑽探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一、鑽探的實施過程

  在1968年至1983年的15年裡,“格羅瑪·挑戰者號”完成了96個鑽探航次,總里程超過60×10公里,在624個鑽位上鑽探了1092個深海鑽孔,採集深海岩心總長超過97公里,採集範圍覆蓋了除北冰洋之外的全球各大洋。隨著第一階段(1-9航次)、第二階段(10-25航次)和第三階段(26-44航次)的順利展開,1975年,蘇聯、聯邦德國、英國、日本等國也加入了該項計劃,深海鑽探計劃進入了大洋鑽探的國際協作階段(International Phase of Ocean Drilling,IPOD)。1983年11月,“格羅瑪·挑戰者號”退役,接替它的是更加先進的“喬迪斯·決心號”,深海鑽探計劃也隨之改稱為大洋鑽探計劃。

  一個主要的技術進步是在鑽孔後擴大使用孔。鑽探期間和之後進行了地球物理和地球化學測量,偶爾在孔中安裝了長期的地震監測裝置。這擴大了對板塊構造涉及的動態過程的理解。另一項技術進步涉及1979年引進液壓活塞芯(HPC),允許恢復幾乎未受干擾的沉積物核心。這大大增強了科學家研究古代海洋環境的能力。

  二、鑽探作業安全管理制度(精選5篇)

  在當下社會,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那麼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鑽探作業安全管理制度(精選5篇),歡迎大家分享。

  鑽探作業安全管理制度1

  前言

  為了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規範我局安全生產管理,結合我局實際,現制定本《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本規程由我局安保處、福建岩土工程勘察研究院、福建勘察基礎工程公司、中國冶金地質勘查總局第二地勘院有關人員參考相關資料收集整理彙總而成。

  本規程中同國家(行業)規範、標準、規章制度等不一致時,以國家(行業)規範、標準、規章制度為準。

  第一章鑽探裝置的安裝與拆遷

  一、修築地基

  1、機場地基必須平整、堅固、鑽塔底部填方部分不得超過塔基面積四分之一,填方部分還必須採取加固措施,防止塌陷和溜方。

  2、在山坡修築地基時,地基靠山坡一邊的坡度要適當。在地層岩石堅硬、

  穩固時,坡度不得大於80度;地層特別鬆軟,坡度不得大於45度,併除掉坡上滑石。

  3、修築地基需要進行爆破作業時,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爆破規定。

  二、裝置安裝與拆卸

  1、根據裝置型別,鑽孔設計深度和具體條件選定基座的結構形式。(一般用機臺木、槽鋼和工字鋼等)都必須保證安裝穩固、周正、水平。

  2、基臺木長度應比鑽塔底座長出200-500毫米,連線機臺木的螺絲桿直徑不得小於16毫米,並在靠機臺木上下加墊片,保證機臺牢固。

  三、鑽塔安裝與拆卸

  1、安拆鑽塔工作應在安裝隊長、機長的統一指揮下進行,安裝人員必須戴安全帽、在塔上工作時必須繫牢安全帶和穿平底膠鞋,不得在臺板上放任何物件,必要的工具、螺絲放進工具袋,不得在安拆鑽塔同時在進行塔下工作。

  2、塔架不得安裝在輸電線下,塔架立起或放倒時,其外側邊緣與輸電線路線的邊線之間必須保持一定安全距離,最小安全距離應不小於表列數值:

  電壓(KV)<11-1035-110150-220350-550

  最小安全距離(m)4681015

  3、鑽塔應安裝穩固、周正。安拆鑽塔前,應對鑽塔構件及所用工具、繩索、挑杆和起落杆等,要嚴格進行檢查。

  4、安裝鑽塔時,臺板必須架設牢固、各部螺拴與構件的規格要符合要求,並裝全裝牢。鑽塔安裝完畢後,要從下向上認真進行檢查、調整、直到符合要求。

  5、拆卸鑽塔時,應從上向下逐層逐件拆卸,禁止先拆下層構件,或同時拆卸上下層構件。嚴禁從塔上往下拋扔鑽塔構件、螺絲、工具等。

  6、夜間或刮五級以上大風,以及雷雨天氣時,禁止安拆鑽塔。

  7、安裝機電裝置:

  ⑴安裝機電裝置必須周正、水平。各相應的傳動輪,必須對線、連線線座與機臺木的螺桿下端須加防松螺帽和墊圈。

  ⑵鑽機立軸中心線,天車中心線與孔中心必須在同一條直線上。

  ⑶電器裝置必須安裝在乾燥、清潔地方。嚴防油、水及雜物侵入,電器裝置及起動、調整裝置的外殼應有良好的接地接零保護裝置。

  ⑷拆卸各種機電裝置時,禁止用大錘猛力敲打或盲目亂拆,機電裝置上拆下的小部件,應專人妥善保管。

  ⑸嚴禁從高處往下滾放器材、裝置。

  8、電機場防護設施

  ⑴應根據現場氣候條件選擇場房,冬春季節能防寒防雨、夏秋季節能防暑降溫。

  ⑵基臺必須穩固、平整,地板厚度要大於30—40毫米。

  ⑶座式天車要安裝安全檔板、吊式天車要安裝天車保險繩。

  ⑷鐵塔必須安裝繃繩,繃繩的直徑不得小於12.5毫米,繩頭必須有兩個繩卡、繃繩於水平角度不得大於45度。

  ⑸雷雨季節施工時,塔上必須安裝避雷針,並要求與鑽塔絕緣、避雷針的接地電阻不得大於15歐姆。

  四、裝置搬運

  1、兩人以上抬運器材時,上肩的方向要一致,抬運的重物不宜過高,一般物件距地面200-300毫米為宜。

  2、多人抬運大件重物時,要統一指揮,步調一致,互相聯絡,互相關照。抬重物的同志手要抓住槓子,防止槓子掉下,以防發生事故。

  3、搬運大齒輪、皮帶輪或其它圓形重物時,要捆紮牢固。停放休息時,要放穩後方可離開。

  4、一切器材、工具、零件等嚴禁從山上向下拋擲或滾放。

  5、在搬運之前,應對搬運物件和搬運用的大小槓子及繩索等進行一次詳細檢查。搬運的物體如有突出的稜角、釘子、扒釘等,應設法清除。

  6、用汽車搬運時要放穩、綁牢。使用的跳板要穩固適用。嚴禁超載、超高、超寬、超長運輸。

  7、一切器材、裝置嚴禁從汽車上向下拋扔和滾放。

  8、用船隻或木排搬運時,應由有經驗的人員指揮,裝運的器材要放在船隻的中部,不得超載。

  第二章鑽進與升降鑽具

  一、鑽進

  1、在正常鑽進中,不許對裝置進行拆卸和修理工作,及天車加油。

  2、皮帶運轉時,嚴禁從皮帶上跨。禁止用木棒壓皮帶,不準用帶鉤的工具卸掉皮帶。

  3、用人力鬆緊卡盤時,要有專人掌握離合器或皮帶開關,並相互配合好。

  4、開孔鑽進前,要進行安裝驗收工作,符合安裝要求後方可開鑽。

  5、鑽機水龍頭高壓膠管必須設有膠管防纏及水龍頭防墜裝置,鑽進時不得利用人扶持水龍頭膠管。修理水龍頭,必須停車,並指定專人看管離合器。

  6、擴孔、掃孔、掃脫落巖芯或鑽進不正常時,必須由班長或熟練技術工人操作。

  7、經常檢查皮帶扣的連線是否牢靠,必要時就更換新皮帶以防止人身和機械事故。

  二、升降鑽具

  1、提引器提引鉤必須牢固可靠,使用磨菇頭必須上緊,起下鑽時,要經常看是否鬆動。

  2、升降鑽具前,必須對提引工具進行檢查,不合安全要求者應及時更換與修理。

  3、操作過程中,應明確分工,互相配合、步調一致,操作擰管時,就由一人單獨操作,以免配合不好發生事故。

  4、下降鑽具時,如因孔內水柱(或泥漿柱)的浮力,鑽具下降速度緩慢時,提引器隨蘑菇頭慢慢下降,不得讓鑽具自動下降,而提引器提前下來。

  5、立軸箱開啟後,須蓋上齒輪防護罩,防止髒物進入及避免意外事故。

  6、升降鑽具時,塔上不得進行修理工作。

  7、巖芯管提出孔口時,不得用手伸到巖芯管內探摸巖芯。

  8、上塔人員必須系安全帶,井口人員應站在鑽具起落範圍以外。

  9、發生跑鑽時,嚴禁搶插墊叉。

  三、活動工作臺

  1、活動工作臺必須安有防墜器和手動定位器以及行程限制器,活動工作臺其導向繩上必須距天梁0.3米和距地面2.5米處或第一層臺板上。

  2、使用前要檢查平衡裝置是否合適,防墜裝置、制動裝置和掛繩等是否安全可靠。

  3、活動工作臺每次只准一人乘坐,上升前要鎖好門。攜帶工具(鉗子、板手等)時要放置妥當,嚴防掉下傷人。離臺前要鎖緊制動裝置。在最低位置時,還須掛好安全鉤。

  4、不準用活動工作臺運載重物上塔,卸掉平衡重繩以後,嚴禁乘坐。

  5、工作臺的主要物件如底盤、立柱、欄杆都必須連線成一體,並焊接牢固。工作人員進入之後,要將門關好再進行工作。

  6、工作臺的平衡重鉈的外面嚴禁吊掛任何重物,重鉈應用導向滑輪導引至鑽塔塔角或機臺場外人員活動較少的一側,重鉈與地面之間的距離不得低於2.5米。

  7、工作臺上部安裝導向滑輪的懸臂橫樑須牢固可靠,發現有問題或彎曲較大時,應及時修理更換。

  8、所有鋼絲繩接頭處均須兩付以上同徑繩卡卡牢。

  9、工作臺裝有專用手拉繩,嚴禁用導向繩代替手拉繩,或用升降機導引工作人員手抓提引器上升。在操作地點停留時,必須先鎖緊手動定位器,然後再進行操作。

  10、活動工作臺要定期檢查修理,及時對潤滑部位注油,保證安全使用。

  第三章一般安全規定

  一、個人和工作場內的安全防護

  1、從事巖芯鑽探工作的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教育,經考合格後方準進入崗位,新工人必須在班長或老工人指導下進行操作。

  2、上班前和上班時都不準喝酒,進工場工作,必須穿戴整齊合體的工作服和安全帽,不得赤腳或穿拖鞋。

  3、在塔上工作時,必須繫牢安全帶。

  二、防風防洪

  1、聽大風緊警報後,必須做好以下工作:

  ⑴將塔布卸下,並妥善保管。

  ⑵將鑽桿立軸下到孔內安全位置,用提引器吊住鑽桿,卡上衝擊手把或叉上墊叉。

  ⑶根據大風預報的級別,採取壓頂、支護、繩索欄護等方法加固場房。

  ⑷切斷電源,蓋好機電裝置,將現場報表、易損零件、小件工具等裝箱儲存好。

  ⑸檢查鑽塔繃繩質量和牢固程度,必要時應更換與加固。

  ⑹嚴禁封蓋孔口。

  2、暴雨和洪水季節,嚴禁在易滑坡、易坍塌和泥石流發育的地方施工。如果在洪水期非施工不可,必須挖好排水溝和修築堤壩。

  三、防火

  1、預防火災必須做好以下工作。

  ⑴根據施工場地情況適當配備消防器材和滅火用具。

  ⑵要除淨場房周圍雜草,防火道寬應大於5米。在林區草地施工時,應執行當地有關防火規定採取預防措施。

  ⑶場內嚴禁用明火照明或取暖。

  ⑷內燃機的排氣管和取暖火爐要避開易燃物。

  ⑸在塔上工作時禁止吸菸,場內不準亂丟菸蒂。

  ⑹場內油料和其它易燃物,必須妥善儲存,嚴禁煙火靠近。

  ⑺預熱機油要用文火,並離開場房五米以外。嚴禁用明火直接烘烤柴油機底殼。

  ⑻電器著火時,首先切斷電源,然後才撲救。

  ⑼鑽進有天然氣的鑽孔時,機場內要清除一切可能引起的火種。

  四、處理事故

  1、打吊錘時,要有專人指揮,吊錘下部鑽桿必須安裝衝擊把手。打箍上部應連線鑽桿,掛牢提引器並拉緊鑽桿。

  2、使用千斤頂時,要墊實地梁,綁牢千斤頂及帽子。打緊卡瓦時,必須用鐵錘墊打,卡瓦上部要用衝擊把手貼緊卡死並綁牢。孔口要圍好,提引器要綁牢。頂拔時要緩慢,不能過猛,要有一定的間歇時間。回杆時,禁止用升降機提吊被頂起的事故鑽具。

  3、反鑽具時,應使用鋼絲繩反管或棘輪反管等方法,不得使用鉗子。換槓及用升降機提拉時,應統一行動。

  4、進行孔內爆破作業時,必須由專職的爆破手進行操作。下入爆破筒前,應用相當於爆破長度、直徑木棒試探深度。採用並聯、電雷管起爆。多餘爆破器材應由專人負責歸庫。

  5、採用上述各種方法處理孔內事故時,除直接操作人員外,其他人員要離開危險區域,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場房,處理事故前、後都必須對現場安全設施進行全面檢查。

  第四章安全用電

  一、一般規定

  1、各類用電人員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⑴掌握安全用電基本知識和所用裝置的效能,熟悉開關電器的正確操作方法。

  ⑵使用電氣裝置前,必須佩戴好相應的勞動保護用品,認真檢查電氣裝置是否完好,嚴禁裝置帶病運轉。

  ⑶暫停使用電氣裝置,必須切斷電源,鎖好開關箱。

  ⑷負責保護所用裝置的負荷線,保護零線和開關箱,發現問題及時報告整改,沒整改前,禁止使用。

  2、凡在架空輸電線附近作業時,各種勘察裝置、機械應與架空輸電線保持一定安全距離。其距離必須不小於各級架空輸電線路應延伸距離再加上勘察裝置、機械的高度。

  3、作業現場的機動車道與架空輸電線路交叉時,從架空輸電線路下透過的運輸機械及其載物頂端與架空輸電線路最低點之間的垂直距離必須不小於相關安全距離。

  4、用電裝置及電氣安全防護用品的質量必須符合現行國家標準。

  5、搬遷和移動用電線路、電動裝置,必須先切斷電源,不得帶電作業。

  6、線路跳閘後,必須先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後,方可送電,嚴禁強行送電。

  7、雷雨時,不得進行戶外用電裝置的安裝、維修和拆除作業。

  8、地質鑽探現場的線路、電氣裝置及附近輸電線路,在未確認其是否帶電以前,必須按帶電情況處理。勘察現場嚴禁有帶電的裸露導體。

  二、地質鑽探現場臨時用電

  1、勘察現場的動力線路,必須採用橡套電纜。在三相五線制系統中,不宜採用3芯、4芯電纜另加單芯電纜或導線做中性線。

  2、電纜線路應根據實際架空或懸掛敷設。對經常移動的電纜,應敷設在不被車輛碾壓、人踩、器具碰擦及介質腐蝕的地方,否則必須加設保護套。

  3、電纜接頭應牢固可靠,並應做絕緣包紮,保持絕緣強度,不得承受張力。

  4、臨時用房內的用電線路必須採用橡皮電線,並設獨立的開關、漏電保護器。嚴禁纏繞在金屬架上或用金屬裸線作綁紮線。

  5、動力配電箱與照明配電箱宜分別設定,如合置於同一配電箱內,動力和照明線路應分路設定。

  6、每一機臺應設定一個配電箱,距用電機工作區的水平距離不宜大於3m。

  7、機臺應實行“一機一閘一保險”制,開關箱應設定在機臺及用電裝置便於操作的部位。嚴禁用同一個開關電器直接控制兩臺及兩臺以上用電裝置(含插座)。

  8、移動式的配電箱、開關箱應裝設在堅固的支架上。應有防水措施,其下底與地面的垂直距離為0.6-1.5m。

  9、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電器(含插座)應按其規定的位置堅固在電器安裝板上,不得鬆動和歪斜。箱內的連線應用絕緣導線,接頭不得鬆動,帶電部位不得外露。

  10、各種開關的額定值與其控制的用電裝置額定值相匹配。

  11、所有用電裝置必須在裝置負荷線的首端處(電源隔離開關的負荷側)設定防濺型的漏電保護裝置。

  12、配電箱、開關箱導線的進、出線口應設在箱體的下底面,嚴禁設在箱體的其他位置,導線不得與進出箱體口直接接觸。

  13、配電箱、開關箱的電源線,嚴禁用插銷連線。

  14、各電氣裝置的外殼及配電箱、開關箱金屬底座、外殼等必須作保護接零。

  15、配電箱、開關箱內不得放置任何雜物。

  16、當地質鑽探現場與外電線路共用同一供電系統時,電氣裝置應根據當地的要求作保護接零,或作保護接地,不得一部分裝置作保護接零,另一部分裝置作保護接地。

  17、保護接零單獨設定並專用,不得裝設開關或熔斷器,重複接地線應與保護零線連線。

  18、用電線路中嚴禁利用大地作為相線或零線。

  19、在探井等潮溼或有特殊要求的地質鑽探現場,電氣裝置必須採用保護接零。

  20、照明燈具及電纜的設定不得妨礙交通和施工作業。燈具必須與支架絕緣,應使用防水式燈口。

  21、行燈的電源電壓不得超過36V,在潮溼的井坑內照明,應採12V以下的電源。

  三、電動裝置

  1、電動裝置要定期檢查、維修和保養,不得帶病運轉和超負荷作業。

  2、電機、電焊機等裝置,除應做好保護接零外,必須做重複接地。

  3、電動裝置的負荷線必須按其容量先用無接頭的多股銅芯橡套軟電纜。

  4、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外殼、手柄、負荷線、插頭、開關等必須完好無損,使用前必須作空載檢查,運轉正常方可使用。

  5、潛水泵的負荷線必須採用YHS防水型橡套電纜,不得承受壓力。

  6、電焊機應放在通風良好、乾燥、防雨的地方,遠離易燃物品,電焊機進、出線必須設安全防護罩。

  鑽探作業安全管理制度2

  一、鑽工應經專門培訓,並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二、鑽工必須掌握各種鑽機的操作要領和維護保養及排除故障的知識。

  三、鑽工應掌握瓦斯抽放,煤層注水、注漿、防突等各種鑽孔的封孔和施工方式。

  四、下井前根據工作安排,準備、檢查、帶足本班所需的工具、材料等。

  五、裝運鑽機時應注意以下問題

  (一)裝運鑽機前要進行檢查,鑽機各部件要齊全,電機必須防爆,電壓應與電源相符,電纜無漏電現象,鑽桿、鑽具等應無損壞現象;

  (二)鑽機裝車後,要捆綁牢固。平巷運輸時,兩車之間要拉開一定距離,拐彎時要發出訊號;斜巷運輸時,聽從上、下車場把鉤人員的指揮;

  (三)裝運不允許進髒物的部件時,要封堵好。

  六、安裝鑽機前的準備工作如下

  (一)進入安裝地點前,應先檢查巷道支護及通風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整修、加固鑽場時,應清理乾淨髒雜物,挖好清水池,疏通好水溝。

  (二)無風地點必須安設區域性通風機或採用導風筒通風,在打鑽過程中不準停風,且要有可靠的風電閉鎖裝置;

  (三)水壓、機件、電源開關等均應良好,符合要求。

  七、安裝鑽機時應注意以下問題:

  (一)鑽場面積必須大於鑽機座,周圍要有足夠的安全間隙在運輸巷道安設鑽機時,要保證不影響運輸;

  (二)安鑽地點底板應平整,地梁木平穩臥入底板四角打上立柱及斜柱。按中腰線擺正鑽機;

  (三)機身安放平穩後,應上緊底固螺絲,各機械轉動部分要安裝防護欄、保護罩。

  八、操作前的準備工作:

  (一)鑽機安裝應牢固,變速箱及油箱內的油位應合適,安全防護罩及防塵蓋必須齊全;

  (二)各部分操作手把應處在正確位置;

  (三)除錯鑽機時,要求各轉動部分運轉應正常,開關啟動應靈活可靠。鑽機空載執行10分鐘。確認無問題後,方可接上鑽桿、鑽頭,接通水源,由司機操作開始鑽孔。

  九、各類鑽機的操作方法按各鑽機使用說明書執行。

  (一)MYZ系列液壓鑽機的操作方法是:

  1、利用操縱檯的操作手把來控制鑽桿的旋轉和推進。操作手把由空檔位向前推動時,鑽頭順時針方向旋轉,進行鑽孔或安裝鑽桿,操作手把由空檔位向後拉時,鑽頭反時針方向旋轉,可拆卸鑽桿;

  2、推移給進油缸的操作手把可控制鑽頭前進或後退,向前推時鑽頭前移,向後拉時鑽頭後退;

  3、需快速推進或後退時可操縱快速操作手把,操作方式與給進油缸相同,即推前進拉後退;

  4、利用節流閥控制給進速度。手柄順時針方向轉動時速度加大,反時針方向轉動時速度減小,鑽進時可根據巖性隨時調節節流閥,加大或減小推進壓力。

  (二)ZF系列風動鑽機的操作方法如下:

  1、操作旋轉部和推進部的操作手柄時,即改變主軸轉動方向和使動力頭的前進或後退,實現方向控制;

  2、要改變旋轉和推進速度,實現速度控制時,可透過控制油霧器前節流閥的大小來實現。

  (三)MK系列全液壓鑽機的操作方法如下

  1、油馬達迴轉操作手把向前推,迴轉器正轉,手把向後拉,迴轉器反轉,中間位停止;

  2、卡盤、夾持器的操作手把向前推,夾持器鬆開(卡盤卡緊),手把向後拉,卡盤松開(夾持器卡緊),手把在中間位置時,卡盤、夾持器均卡緊;

  3、給進、起拔操作手把向前推,迴轉器前進,即給進,手把向後拉,迴轉器後退,即拔起,手把在中間位置時,迴轉器浮動,此時可裝卸鑽桿;

  4、操縱截止閥手把可接通或關閉夾持器的油路。手把處於水平位置時油路接通,手把處於垂直位置時油路關閉,夾持器處於鬆開位置;

  5、操縱增壓調節手輪可調節系統的輔加壓力。順時針旋轉手輪時,系統壓力提高;

  6、操縱給進壓力調節手輪可改變給進壓力。順時針方向旋轉時,給進壓力增加,反時針方向旋轉時,給進壓力減小。

  十、鑽孔時要嚴格按照測量人員標定的孔位及施工措施中規定的方位、角度、孔深等進行施工,不經測量人員同意不得擅自改動。

  十一、安裝鑽桿時應注意以下問題

  (一)先檢查鑽桿,應不堵塞、不彎曲、絲口未磨損;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二)連線鑽桿時要對準絲口,避免歪斜和漏水;

  (三)裝卸鑽頭時,應嚴防管鉗夾傷硬質合金片、夾扁鑽頭和巖芯管;

  (四)安裝鑽桿時,必須在安完第一根後,再安第二根。

  十二、鑽頭送入孔內開始鑽進時,壓力不宜太大,要輕壓慢鑽,以免崩刃或打壞變速齒輪,待鑽頭下到孔底工作平穩後,壓力再逐漸增大。

  十三、採用清水鑽進時,開鑽前必須供水,水返回後才能給壓鑽進,並要保證有足夠的流量;不準鑽幹孔。孔內巖粉多時,應加大水量,延長開泵時間,切實衝好孔後方可停鑽。

  十四、鑽進時,鑽工要認真觀察鑽機運轉情況,即觀察送水、鑽孔的給排水、鑽孔內的震動聲音等情況。

  十五、鑽進過程中要準確測量距離,一般每鑽進10米或換鑽具時必須量一次鑽桿,以核實孔深。

  十六、鑽機運轉過程中要注意觀察軸承部位、液壓油、電機、變速箱、軸套、橫立軸齒輪等有無超溫現象、有無異常聲音,發現問題應立即停機,查詢原因,及時處理。

  十七、鑽進過程中的注意事項如下:

  (一)發現岩石鬆動、片幫、來壓、見水或孔內水量、水壓突然加大或減小以及頂鑽時,必須立即停止鑽進,但不得拔出鑽桿,要立即派人監視水情,並迅速向有關部門彙報;

  (二)鑽孔透採空區發現有害氣體噴出時,要停鑽加強通風,並用黃泥封孔,同時向排程室彙報;

  (三)鑽瓦斯抽放孔出現瓦斯急劇增大、頂鑽桿等現象時,要及時採取措施;

  (四)岩層注水鑽孔鑽入頂板或底板岩石中時,要停鑽,該孔報廢,並將廢孔封死,不得注水。

  十八、更換鑽頭時,應注意孔徑與鑽頭直徑匹配,以免卡死鑽頭。臨時停鑽時,要將鑽頭退離孔底一定距離,防止巖粉卡住鑽桿;停鑽8小時以上時應將鑽桿拉出來。運鑽具時,前後人員要互相聯絡,密切配合,防止造成傷人事故。

  十九、提出鑽具時的注意事項如下:

  (一)提鑽前,要丈量機上餘尺,開升降機的制動裝置、離合裝置、提引裝置以及緊卸工具要齊全、好用,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二)提鑽前必須用清水衝孔,排淨巖粉;

  (三)在提鑽過程中,鑽工必須與其他工緊密配合,操作要輕而穩,不得猛剎、猛放,不得超負荷作業,不得用手去摸鋼絲繩。其他工必須站在鑽具起落範圍以外;

  (四)巖芯管提出孔口後應立即蓋好孔口,不準用手探摸或用眼觀看管內巖芯;

  (五)提出的巖芯必須清洗乾淨,擺放整齊有序;

  (六)鑽桿提出後要用棉絲纏住兩端,以防鑽桿孔堵塞或絲口被破壞。對於抽放瓦斯鑽孔,鑽桿提出後要用木塞堵住鑽孔,以防瓦斯溢位。

  二十、啟動時,注意力要集中,要求手不離按鈕、眼不離鑽機,動作要準確、及時、迅速。

  二十一、機械調速的鑽機,在正常情況下不得隨意改變鑽機速度,調速時必須先停電,變速箱停止運轉後再變速。

  二十二、鑽進仰角超過25°時,不準在套管正下方操作,以免套管滑落打傷人員。

  二十三、機器運轉時,禁止用手、腳或其他物件直接制動機器運轉部分,禁止將工具或其他物品放在鑽機、水泵電機防護罩上。

  二十四、封孔前必須清除孔內巖粉,封孔一般採用砂漿封孔或封孔器直接封孔。

  二十五、砂漿封孔時應注意以下問題

  (一)砂漿封孔需下套管,套管可採用鋼管或外端用鋼管裡端用塑膠管,煤層注水孔的套管也可採用鋼絲編制的高壓膠管;

  (二)封孔部分需擴孔,孔徑一般不小於100毫米。煤層注水鑽孔封孔深度一般應大於5米;

  (三)封孔時先把套管牢固地固定在鑽孔內,固定方法可採用木塞或在套管上纏麻絲、布帶的方法等。套管一般要露出孔口10-15釐米;

  (四)套管下入鑽孔後,可用人工或封孔注射器、泥漿泵等將按規定配製好的水泥砂漿送入管套壁外的鑽孔內;

  (五)人工送砂漿封孔,要邊送砂漿邊用力搗實;用泵送砂漿封孔時,灌漿管要固定於鑽孔內,孔口要密封,工作結束時要用水把泵內砂漿清洗乾淨。

  二十六、封孔器封孔時的注意事項如下:

  (一)封孔器應完好;

  (二)仰角鑽孔裝封孔器時,操作人員不得正對封孔器,以防封孔器下滑傷人;

  (三)安裝封孔器時,一人用管鉗固定封孔器外套,另一人用管鉗擰緊絲扣;連線氣門與支管時,必須把支管總氣門關閉;

  (四)使用液壓或機械加壓封孔器時,給壓要均勻,應先小後大,速度不要太快,待封孔器外壁與鑽孔壁接觸後再加壓。

  二十七、各種型別鑽機的維修與保養按說明書進行,並建立班保、周保、月保制度。

  二十八、鑽機不得在無人照管的情況下運轉,鑽機任何部位出現故障時都應立即停機檢查。鑽機外露的轉動與滑動表面在每班開車前應擦拭乾淨,並塗一層機械油。應保養好注油部位。鑽機長時間不用時,應對所有外露表面進行清掃,並將各運轉部位表面塗上黃油,機械外殼應塗上防腐油。

  二十九、經常檢查各油箱的油位,保持油量適宜、油質要清潔無雜質,並按規定更換新油。

  三十、所有罩子和防塵蓋要保持完整和齊全,鑽桿螺紋部分、各種接頭應經常用刷子清掃,並塗適量黃油。

  三十一、鑽機搬遷時,應將所有外露管口用絲堵、接頭蓋或棉紗堵好,防止灰塵進入或油液外漏。

  三十二、下班前應將本班工作情況及各種資料,如鑽孔角度、進尺、套管下置深度、巖芯採集情況、裝置運轉情況等,全面準確地記錄下來。

  三十三、嚴格執行現場交接班制度,本班組長和記錄員要按記錄表格把本班情況記錄清楚並簽名。

  三十四、鑽孔竣工後,應在機長的指揮下做好各種善後處理工作(如鑽機的搬遷、檢修存放,鑽桿、接頭及接箍的更換,鑽孔的質量驗收及有關資料移交等),為下次施工做好各種準備工作。

  鑽探作業安全管理制度3

  1、每項鑽探工程施工前必須有經過主管領導及總工程師稽核批准的鑽孔設計、鑽場設計及作業規程,根據工程的性質、特點和不同的技術要求及目的,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2、鑽場工作人員必須執行《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規定。衣著要整齊,配戴好安全帽、礦燈,鑽場內要有足夠的照明,通風要良好,防止瓦斯積存。每班開工前要檢查瓦斯情況,濃度超限時,必須停止作業,進行處理。

  3、鑽窩修建前由地質、鑽探人員共同到現場看施工地點的供電、水源、通風、運輸條件等情況。根據鑽孔設計(深度、傾角、方向)、使用鑽機型別和現場施工條件,確定鑽窩的規格後交付施工。檢查驗收時,應詳細檢查場地規格尺寸、支護情況、通道是否暢通,避災路線設定情況等.鑽窩必須插嚴背實,支護牢固,沒有漏粉、掉塊等現象。

  4、每項工程前必須召開會議,由部門負責人主持,講解工程設計,落實規程措施等.要使所有參加施工的人員熟悉鑽孔目的、鑽孔方向、傾角、深度、鑽孔結構、開孔、終孔孔徑、預計見煤及見標誌層的深度、地層情況及安全措施等。

  5、工程施工前堅持召開班前會制度,由班長主持,貫徹落實各項安全規程措施、本班生產任務及技術要求等。根據現場情況及當班施工內容向所有參加施工人員講明其各自分擔的崗位及任務。向施工人員講明應達到的工程質量標準,有勞動協作關係時進行自主保安和相互保安應注意的問題。檢查各種專用工具、消耗材料是否齊全;檢查鑽機運轉是否正常等。

  6、鑽進時操作人員不準離開鑽機,並做到三看、二聽、一及時。即看扶把振動和進尺速度、看水泵表及回水情況、看皮帶及水接頭情況;聽機器運轉聲、聽孔內振動聲;發現異常及時處理。

  7、準確丈量下入孔內鑽具及機上殘尺,正確計算鑽孔深度。取芯鑽進時,回次鑽程嚴禁超過巖芯管長度。

  8、鑽進中要注意沖洗液的消耗情況。特別是出現突水漏水的情況,要將漏失位置和漏失量記錄下來。鑽進中如遇斷層破碎帶、在裂隙、採空區,有嚴重湧水現象時,須準確記錄其深度、水壓、出水量大小變化。如遇氣體湧出,應記錄其湧出深度,並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

  9、為實現鑽探工程優質、高效、低耗、安全生產,保證鑽場文明施工,要求做到:

  ①鑽場周圍支護插背嚴實,安全可靠,無安全隱患。

  ②每個施工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實行現場掛牌制度。

  ③施工人員必須熟知鑽探施工目的、設計技術引數,明確時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④施工現場鑽探裝置要佈局合理,便於施工操作;裝置的安全防護設施必須齊全可靠;各種鑽具擺放整齊。

  ⑤嚴格按設計引數及技術要求施工,巖芯要按層位順序擺放整齊,認真填寫巖芯票及鑽孔施工臺帳,要求內容齊全清楚。

  ⑥電氣裝置擺放乾燥處,嚴禁水淋,並由電工定期檢修,發現異常及時處理。

  ⑦所有施工人員必須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和《鑽探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

  10、井下安裝維修電器裝置時,必須按《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規定辦理。

  11、工程驗收評級:每項工程完工後必須進行驗收,由礦總工程師、防治水辦公室負責人主持,鑽探隊長、地質、水文、鑽探等有關技術人員參加,根據工程設計要求,評判審定工程是否達到了施工目的,並籤交探放水安全確認移交單,恢復掘進工作。

  12、鑽探裝置的管理與維修必須有專人負責,按照裝置的有關標準、效能、運轉狀況等定期進行檢修,確保裝置能安全正常運轉。對各種裝置進行分類管理,專人負責,造冊登記,並建立驗收入庫、支領、使用、維修、保管和損壞追究等制度。

  13、沒涉及到的其它問題,按《鑽探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執行。

  鑽探作業安全管理制度4

  一、安全設施管理

  1、安全帶配置4幅,井架2幅,鑽臺2幅,由井架工負責保養和管理;

  2、井場消防器材的定期檢查、保養由司機長負責,由司機負責日常保養;

  3、防碰天車、剎車系統、死活繩頭、死繩固定器、泥漿泵安全閥等關鍵要害部位的定期檢查保養由機械工負責,日常管理保養由司鑽負責;安全閥日常管理保養由副司鑽負責;

  4、鑽臺、機房、泵房、二層臺欄杆及井架梯子的定期檢查保養由鑽臺大班負責管理,日常檢查保養由井架工負責保養和管理;

  5、井場所有安全標誌牌隔離帶的定期檢查管理由副隊長負責管理,日常檢查管理由場地工負責保養和管理;

  二、安全資料管理

  1、值班房各種交接班記錄、班前班後會記錄、HSE檢查記錄由副隊長負責管理收集;

  2、HSE計劃書的編制,STOP卡的執行、周分析和講評由副隊長負責管理;

  3、HSE周檢查表的執行、上級部門檢查提出的問題以及HSE監督員下發的整改通知單,具體由副隊長安排落實整改,及時反饋整改通知單;

  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堅持每星期一HSE領導小組活一次,一口井堅持對在崗職工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單井進行一次安全總結。

  2:堅持開好班前班後會,司鑽要對工作進行全面安排,副司鑽認真強調安全工作,搞好HSE講話。

  3:嚴格按崗位責任制,巡迴檢查制檢查交接班情況,杜絕走馬觀花,不仔細檢查。

  4:嚴禁非本崗位的人員操作,不許串崗、亂崗,當出現崗位缺少人員時,規定只能由上往下頂崗,不許由下往上頂崗,杜絕非本崗位人員操作。

  5:上井人員必須做到“兩穿兩戴”,確保人身安全。

  6:在崗操作人員嚴格執行“兩個拒絕,一個杜絕”,保證安全生產。

  7:水龍帶,大門坡道,吊環必須栓好保險繩方可施工,裝置所有傳動部護罩,各高臺欄杆必須齊全,否則不能開鑽。

  8:對電器裝置不允許非崗位人員亂用,所有電路開關蓋子齊全,線頭包好,發電房,配電房,各電器裝置要有接地線。

  9:嚴格執行剎把持證操作制度及三條管理措施,加強剎把管理,杜絕頓溜鑽及減少井下事故的發生。

  10:嚴格執行“井場動火制度”和“冬季裝置管理制度”及以崗位責任制為中心的.其它各項管理制度。

  11:嚴格執行“冬季安全生產十條措施”,保證人身,井下,裝置的安全。

  12:加強崗位練兵和安全教育,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他人的安全意識,做到“三不傷害”。

  13:堅持幹部跟班制度和堅持幹部查崗,嚴禁脫崗睡覺。

  14:堅持幹部查夜制度,嚴禁違反“三禁一反”制度。

  四:安全生產措施:

  1:上班人員必須做到兩穿兩戴,否則發現一次罰款200元,鑽臺,機房,泵房及生產區禁止抽菸,違章者發現一次罰款500元。

  2:嚴禁酒後上崗,因喝酒或違章操作造成事故者罰款500--5000元,另外根據事故性質上報專案部處理。

  3:冬季施工必須按規定操作,如發生凍結,解凍後方可下班,否則扣當班500元獎金,造成事故嚴肅處理。

  4:所有裝置的護罩,欄杆必須齊全。負責各路安裝的班組必須認真負責,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要限時整改完,不整改罰款500元。

  5:必須裝好防碰天車,司鑽接班要認真檢查各保險繩是否完好,不嚴格交接發生問題在崗人員負全部責任。

  6:發生頓溜鑽事故,根據處理難度扣罰責任人500~5000元。

  7:大班人員對小班提出的問題(需要大班配合或小班無法解決的問題),大班不及時處理造成事故,對大班責任者罰款2000元,另外按事故性質進行處理。

  8:因本違章操作或不穿戴勞保用具,造成自己受傷或他人受傷,工傷休息時間按病事假考勤,造成方要負全部責任。

  9:對因脫崗,睡崗造成事故者和未造成事故者, 處以500元以上罰款,並根據事故性質作出處理。

  10:井口工具無保險銷,發現一次扣當班500元。

  五: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油罐區,易燃區必須有“嚴禁煙火”的提示標語,用電必須採取防爆措施。

  2必須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按HSE鑽井隊消防器材配備標準配齊。

  3:對消防器材要定期按標準進行檢查。

  4:由專人(大班司鑽)負責管理消防器材,進行交接班檢查,丟失損壞按價賠償。

  5:鑽臺,機房,泵房無油汙,鑽臺上下及井口周圍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雜物。

  6:各電器開關蓋子齊全,按規定用保險絲,不允許有裸露線頭,線頭必須用絕緣膠布包好。

  7:井架,鑽臺照明燈必須防爆,井場用電必須和家用電分路控制。

  8:油罐及輸油管線不漏,罐區衛生清潔,不允許堆放雜物,嚴禁在井場範圍內吸菸。

  9:當動用明火時必須要向安全員提出申請,經同意後並採取必要安全動火措施方可使用,必須有專人吃滅火器在旁監護。

  10:氧氣乙炔的使用必須由持證人員動用,其他人員嚴禁挪用。

  11:氧氣、乙炔在使用時必須距明火點10米以上,氧氣瓶、乙炔瓶相距10米以上,氧氣瓶平放,乙炔瓶直立;氧氣瓶、乙炔瓶安全護帽、防震圈齊全。

  12:餐廳、宿舍也要配備1--2個8公斤滅火機。

  六:防洪防汛安全管理制度

  1:為了確保汛期職工生命和企業財產安全和正常生產,安全度汛,全隊幹部職工均為防洪防汛搶險突擊隊員,當班生產班組為值班班組,並有值班幹部一名,負責險情發現,發出搶險訊號(長鳴喇叭)。

  2:聽到搶險訊號後,必須全員行動,統一指揮,不延誤時間,對抱消極態度者事後要追究責任。

  3:汛期全隊幹部職工沒有特殊情況,儘量避免外出遊玩,確有特殊情況,必須給隊幹部請假,否則按曠工對待,有其它意外事件發生後果自負。

  4:所有在崗職工中午,下午必須在隊,晚11:00必須回宿舍休息,並息燈。

  5:必須備有300條以上的防洪草和足夠的防洪消防工具。

  6:井場及生活區要按地形挖好防洪防汛溝壩,確保安全度汛。

  七、冬季施工安全措施

  1:起下鑽作業前,必須檢查防碰天車是否靈活好用,如有問題立即找有關人員解決,否則發生問題或事故司鑽負全部責任。

  2:油水分離器每20分鐘活動放氣一次,防止氣路凍結開關失靈,氣瓶壓力低於5公斤/平方釐米時燒壞離合器,由機房看車人員負全部責任。

  3:柴油機溫度低於45 C前必須跑溫。

  4:用水冷卻的裝置,如水剎車,增壓器,打水泵不用時,必須將水放乾淨,該用壓縮空氣吹的一定要吹,起動裝置提前預熱,工作未做到造成裝置損壞按事故對待。

  5:立管,水龍帶,地面管線,泥漿泵停用時,要將泥漿吹淨,否則不能交接班;管線安裝時要有高度差,便於放淨泥漿和油水。

  6:指重表傳壓器要用毛氈包裹保溫,保證靈活好用,下完鑽開泵前要對迴圈系統壓力錶進行預熱解凍方可開泵。

  7:起鑽前停泵後,場地工必須清除振動篩上泥漿。

  8:要求高架油罐中的加熱裝置長時間供電,防止柴油結蠟造成停車。

  9:冬季宿舍區嚴禁許使用電爐子,否則被查出一個電爐子對使用人罰款2000元,電熱板上嚴禁烘烤任何物品。

  10:宿舍區用電要使各線路負荷均勻,照明燈,電褥子必須做到人走電停,嚴禁私拉亂接電線,否則引起火災和傷人事故,是誰的宿舍自己負全部責任。

  八、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1:發電房,配電室線路及照明設施必安裝牢固,發電機及配電櫃必須安接地線,各電器開關由各路使用崗位負責,必須做好安全工作。

  2:發電房,配電室內嚴禁堆放雜物或易燃易爆物品,地板鋪絕膠皮,保持清潔衛生。

  3:供電線路均採用膠皮電纜,嚴禁供電線直接掛在裝置或井架等金屬物踢上,線路各連結處必須包紮良好,無裸露。

  4:各防爆開關齊全,防水,防爆;電動機進出線連線牢固,接地良好。

  5:發電工倒換髮電機時,必須通知司鑽和微機室,倒換時按操作規程進行,先斷開各路分閘,再斷開總閘,掛合時相反。

  6:在使用不當1#柴油機節能發電時,發電工應特別注意電壓變化,不正常時應及時斷開總閘,沒有特殊原因必須通知發電工斷閘停電,再分離傳動,嚴禁帶負荷速,造成電壓過低燒壞電器裝置事故的發生。

  九:井控安全管理制度

  1.井架工進入井控坐崗前應進行上崗前培訓。

  2.起下鑽時由地質工坐崗,其它時間由井架工坐崗。

  3.井控坐崗資料每隔15分鐘填寫一次,要求填寫真實、全面。

  4.認真觀察井口、泥漿槽和泥漿池液麵,發現溢流、井漏及油氣顯示等異常情況立即報告司鑽。

  5.起鑽時2-3柱灌一次泥漿,觀察泥漿灌入量與起出鑽具體積是否相等。立足一次井控,使用專用灌漿管線。

  6.壓井材料按工程設計準備夠,要求石灰石粉4噸,重晶石6噸。

  7.加重配漿裝置運轉正常。

  8.成立專門的井控領導小組。

  9.嚴格執行井控九項管理制度。

  10.司鑽接到溢流、油氣侵情況後,應立即組織全班人員進行壓井作業,並安排專人通知值班幹部。

  11.在組織壓井同時值班幹部視情節及時通知隊長或指導員,組織全隊人員到位。壓井過程中所有人員必須全力以赴,聽從統一安排指揮。

  井控制度處罰:

  1.井控坐崗資料填寫不及時、不全,罰井架工500元。

  2.加重配漿裝置運轉不正常,罰泥漿班300元。

  3.起鑽時不按要求連續灌漿,罰剎把操作者500元。

  4.井架工坐崗時不能及時、準確發現溢流並及時報告司鑽,罰500元。

  5.司鑽接到井架工報告後,不能正確判斷井下情況,不組織班組人員及時壓井,一次罰500元,若壓井時間拖延過長,造成後面壓井難度增大或重大事故,視其情況由隊委會研究出相應的處罰方法。

  6.司鑽接到通知後應安排專人通知泥漿,泥漿班接到通知後10分鐘趕到現場組織壓井,否則罰款500元。

  7.值班幹部接到通知後10分鐘內趕到現場指揮壓井,否則罰款1000元。

  8.司鑽在組織壓井的同時不安排專人通知值班幹部,罰款500元。如造成後面壓井施工難度增大或重大事故視其情況由隊委會研究出相應的處罰方法。

  9.壓井過程中所有人員必須全力以赴,對不服從指揮者罰款500元。

  十:剎把管理制度及三條措施

  十項制度:

  1:各班扶鑽人員必須經隊委會研究指定,明確司鑽,副司鑽,井架工,指定的老職工及學習培養人員為扶鑽人。

  2:正副司鑽無權將剎把交給非指定人員操作,否則發生事故由正副司鑽負責。

  3:井深超過1000米,學習人員嚴禁動剎把,由正副司鑽親自操作,井下情況複雜時由司鑽或大班司鑽親自操作,不得轉讓。

  4: 正副司鑽扶鑽或活動鑽具時,鑽臺必須留守一人,負責和機泵房聯絡,配合操作者應付一些突發情況。

  5:學習人員操作剎把時,正副司鑽或師傅必須有一人留守鑽臺,負責人身,井下,裝置的安全。

  6:扶鑽必須做到送鑽均勻,平穩,壓輪鑽頭鑽壓變化不得超過2噸,取芯鑽頭鑽壓變化不得超過1噸,鑽頭磨合,使用後期,起下鑽,定向,扭方位,劃眼等司鑽必須親自操作。

  7:鑽具在井下靜止時間不得超過3分鐘,鑽具在井下時操作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離開剎把,井架起放由司鑽和大班司鑽親自操作。

  8:在正常鑽進作業中,如需要檢修裝置停鑽停泵,必須將鑽具上提到安全井段,井下情況複雜時起出鑽具,方可維修,同時要指定專人負責看管剎把及活動鑽具。

  9:操作剎把力求平穩,嚴格按規定操作,禁止重負荷除錯剎把。

  10:剎把交接必須交清井下鑽具數,懸重,鑽壓,泵壓,鑽頭工作時間。班與班交接必須是司鑽親自交接,班內交接只有正副司鑽有權將剎把交給學習人員,學習人員無權將剎把交給其他人操作。

  三 條 措 施:

  1:當般幹部發現有違反剎把管理制度的班組和個人,要立即制止並嚴肅處理,未造成事故由司鑽做檢察並罰款500元,造成事故者罰款司鑽3000元,罰違章操作者2000元,還要上報工程專案部處理。

  2:非指定人員操作剎把,被有關部門人員或隊幹部發現,對責任者罰款5000元,在班組內查清責任進行處理。

  3:隊委會指定人員操作剎把發生事故,根據事故性質處理並報工程專案部處理。

  鑽探作業安全管理制度5

  一、鑽探公司經營承包管理辦法

  (一)、鑽探公司性質:鑽探公司是大隊下設二級生產經營單位。公司經營實行資產管理承包,獨立經營,自負盈虧,單獨核算的管理辦法。公司實行經理負責制。

  (二)、鑽探公司在用的一切固定資產所有權歸國家所有。公司在使用機械裝置時,有義務進行維修和保養,無權出借、變賣和處置。裝置陳舊報廢要向大隊有關部門報批。

  (三)、公司財務管理,統一由大隊財務科管理。公司實行二級核算。

  (四)、公司人員定額實行動態管理。根據公司年度任務,組鑽定員,所聘用人員為隊富餘職工。實行業務考核招聘公示制並報隊人事勞動保障科、安全保衛科備案。

  (五)、公司人員工資實行效益工資,多勞多得,根據職務責任、工種劃分工資等級,體現激勵機制。

  (六)、公司的經營方式實行單機承包、單機成本核算、機長為承包人。

  (七)、公司獎懲辦法由經理和副經理制定。機臺承包期為一年,年終享有工資、材料節餘分配。

  (八)、公司要留出一定的裝置維護、修理、材料購置費用,列為第二年結算,裝置維修正常運轉148小時,超過148小時後,費用進入下年度。正常運轉內節餘部分上年人員參與分配。

  (九)、機臺機長要定期向公司上報生產經營情況,以便經理對公司生產統一安排。

  (十)、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要聽從大隊安全生產部門的安排,公司經理為公司第一安全生產責任人,機長為機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負責人身、裝置、質量、防火、文明生產等安全生產。

  二、鑽探公司經理崗位責任制度

  (一)、負責對鑽探公司的全面管理。鑽探公司在經理的領導下對本公司的全面管理和對本公司各類經營活動負責。即:對公司享有管理權,也要承擔管理責任和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負責與大隊、對外簽訂施工合同、協議、安全生產責任狀,制定年度生產施工規劃,落實生產資金和人員,制定相應的保障措施並負責組織實施。

  (三)、負責對本公司的財務管理,遵守財經紀律和財務管理制度。以人為本、以節儉為本抓好生產成本核算,對各機臺材料消耗進行監督管理。

  (四)、負責對本公司固定資產管理,保證鑽探裝置、設施、管材、運輸車輛等正常的生產施工使用,負責落實固定資產管理辦法,要對丟失、損壞的裝置材料負經濟責任。

  (五)、負責抓好年初對本公司的各機臺人員崗位組合配置工作,做好對各機臺機長的協調。

  (六)、根據公司經營效益負責制定本公司人員的勞動工資的分配方案,有權對本公司機臺、班組人員違規操作、安全事故做出經濟處罰決定。對經濟效益好,生產效率高的機臺、班組和有突出貢獻的個人,有權做出獎勵決定。

  (七)、負責監督檢查各機臺的鑽進工藝管理。要及時瞭解掌握鑽孔的地質岩層結構和變化情況,與機長溝通、協調,把握鑽進方法,預防事故發生。

  (八)、抓好公司的運輸車輛的生產調配,做好車輛的封啟管理工作,對本公司的車輛使用有調配和指揮權。

  (九)、對鑽進工程質量全面負責,抓好機臺人員的鑽進工藝、操作技術學習培訓工作。

  (十)、按時參加大隊組織召開的月、季生產排程會議,及時彙報本公司的生產進度等情況,對發現的問題及時落實整改措施。

  (十一)、貫徹執行《鑽探工程安全規程》,抓好本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責任落實到崗,落實到人。負責與大隊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簽訂年度安全生產責任狀。

  三、鑽探公司副經理崗位責任制度

  (一)、鑽探公司副經理在經理的領導下,負責做好本公司的財經管理、物資管理、材料購置、獎金使用計劃工作。

  (二)、要及時掌握各機臺機械裝置使用狀態和材料消耗情況並向經理反饋,做出相應調整計劃,降低生產成本。

  (三)、對公司使用的國有資產負有保值增值、安全完整責任。年末要對本公司機械裝置需維修保養的費用,做出計劃組織實施。

  (三)、對本公司費用管理要對經理和公司負責,要遵守財經紀律,按成本管理和財務制度的要求合理計劃使用費用,最大程度節約人力、物力,減少支出,降低經營成本。

  (四)、要對本公司的使用資產進行登記造冊入賬,禁止出租、外借資產。

  (五)、負責對本公司人員工資的稽核。

  (六)、負責對本公司核算員的業務管理。對本公司費用使用出現的問題及時與經理溝通,提出意見和建議,做出及時調整和糾正。

  (七)、協助經理對工程款(對外)催收、結算。

  (八)、對外採購材料要建立採購計劃、登記、審批、驗收、領用等手續。採購物質保證質量、價格合理。

  (九)、負責對本公司職工技術等級晉級的培訓、考核、上報工作。

  (十)、負責抓好野外施工人員後勤生活保障工作。

  (十一)、公司經理不在或外出,副經理負責對本公司日常工作。

  四、鑽探公司核算員崗位責任制度

  (一)、負責對本公司資金籌措、使用、結算;負責對本公司人員工資統計、製表、發放。

  (二)、做好本公司生產經營二級核算。負責對外結算憑證、發票等原始票據的統一管理、報賬遵守財經紀律,履行審批、稽核手續。

  (三)、嚴格執行大隊制定的借款、衝賬規定。在經理、大隊批准同意情況下,費用支出須在月初向隊財務科提出用款計劃。

  (四)、嚴格執行使用正規發票衝賬、入賬規定,杜絕使用白條、內部收據入賬、衝賬。

  (五)、負責公司往來賬的核對、清理、清欠,配合副經理開展財經工作,並及時向經理、副經理彙報情況。

  (六)、要按大隊財務科規定的時間,及時做好報賬、報表、費用衝減、借款等工作。

  (七)、要及時清理公司的債權債務,認真搞好核算,不得遺留問題。

  (八)、嚴格稽核外來票據、憑證;認真填寫原始票據、原始憑證、記賬憑證;準確進行業務處理。

  (九)、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保管等管理工作。保管好職工及外僱人員的工資表及其他原始統計賬、表。

  (十)、要認真學習財經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條例、細則、制度,努力提高業務水平。

  五、機長崗位責任制度

  (一)、機長在公司領導下,組織機臺人員完成年度鑽進任務。負責機臺全面管理,向經理負責。

  (二)、機長為機臺經營承包人,負責下列工作內容:

  1、抓好機臺人員管理;

  2、負責機臺生產成本核算;

  3、做好鑽進工藝、施工技術管理;

  4、保證鑽孔施工質量;

  5、做好機臺機械裝置、物資材料維護和管理;

  6、抓好機臺生產期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

  (三)、組織機臺人員學習掌握鑽探新工藝新方法,搞好機臺團結。

  (四)、貫徹執行《鑽探施工安全規程》,責任落實到班組人頭,並協調好機臺三個班的銜接工作。

  (五)、搞好機臺文明生產、文明施工、治理機臺安全生產環境,杜絕機臺髒、亂、差。

  六、班長及職工守則

  (一)、班長要聽從機長工作安排,服從指揮調動,帶領全班保證工程質量、保證效率、保證安全生產、保證文明生產完成鑽進任務。

  (二)、機臺職工要發揚愛崗敬業精神,生產崗位要互相幫助、互相協調,要遵守工作紀律,執行公司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做生產模範,做遵守紀律模範,做安全生產管理的模範。

  (三)、以機臺為家,支援和協助機長、班長搞好機臺管理,勤儉節約,杜絕浪費,降低成本。

  (四)、野外施工期間做到不飲酒上崗,平時不酗酒、不賭博,做團結的模範。

  (五)、班長要帶頭按照技術規程施工,提高全班人員鑽進技術水平,努力提高班組鑽進效率,保證岩心採取率。

  (六)、上崗要戴好安全帽,穿好工作服和其他相應的勞動保護用品。

  (七)、全班人員做好交接班手續,做到不隱瞞,不做假。

  (八)、搞好機臺文明施工,管材堆放整齊;裝置、地板保持清潔;工具擺放有序。

  七、鑽探公司汽車(工程車輛)管理及駕駛員制度

  (一)、公司一切車輛及駕駛人員要聽從公司經理工作安排和指揮調動,一切服從生產需要,不得私自公車私用。

  (二)、駕駛人員要保證車輛的正常維護保養,不耽誤生產運輸。

  (三)、車輛行駛要遵守交通法規和駕駛操作規程,遵章守法,保證車輛安全和人員物資安全。

  (四)、嚴禁超載、超高、超員駕駛,嚴禁在運送物資時客貨混載。

  (五)、工程車輛在山地行駛時,駕駛員首先要做到徒步查清行駛路線,禁止盲目行車。

  (六)、嚴禁酒後駕車;嚴禁他人代駕;嚴禁將車輛借給他人使用;嚴禁公車私用。

  (七)、做好車輛的正常車檢。車輛所需的配件、消耗材料,統一由公司物資採購人員負責購買,駕駛人員事先列出計劃上報公司。

  (八)、工程車輛在山地臨時修築的簡易路行駛時,要空車行走一遍,然後載貨行駛,必須掌握路況,保證安全。

  (九)生產期間要做好行車記錄,做到油料、行駛公里、公路使用費等相一致,嚴禁弄虛作假。

  八、鑽探公司用工制度

  (一)、鑽探公司生產作業人員實行動態管理,全員實行聘用制。招聘物件一般為隊富餘下崗職工。

  (二)、為增強公司在經濟市場的競爭能力,公司機臺聘用人員要按機臺人員定額和所需工種經考核招聘,聘用人員應具備多項工作技能。

  (三)、人員聘用期限一般為一年,第二年年初根據生產任務量、機臺數量,另行招聘。

  (四)、聘用用工人員,機長有權根據應聘人員特長進行挑選,選聘後要報公司經理稽核,不得聘用患有疾病人員和群眾認為低素質人員。公司聘用的人員要報隊人事勞動保障科、安全保衛科備案。

  (五)、聘用人員每年初,必須參加隊安全保衛科組織的安全培訓教育和生產操作規程教育。

  (六)、公司每年度招聘人員要實行公開公示制度。禁止招聘本隊以外人員。

  (七)、公司所聘用人員如發生嚴重違紀、違反操作規程,造成安全事故,公司經理有權令其停職下崗並予以一定經濟處罰。

  (八)、公司聘用的人員統一由隊安全保衛科和人事勞動保障科負責辦理人身工傷保險並做好出隊前的防疫注射。

  (九)、應聘人員要與公司簽署《勞動用工合同》。

  (十)、公司負責給聘用人員發放勞動保護用品。

  九、違反勞動紀律、質量和事故責任、文明生產責任的管理辦法

  (一)、職工違反勞動紀律的處罰

  1、勞動紀律指:機、班長、班員不能服從公司、機長、班長的生產指揮調動或消極怠工;職工班前飲酒和班後酗酒;上崗後打鬧、睡覺;擅自外出撿山貨、捕魚、洗澡;打仗鬥毆;班前班後參與賭博等。

  2、違反勞動紀律的具體處罰

  (1)、機長不聽從公司經理生產指揮調動,發生帶領職工消極怠工,不負責任,公司要給予500—800元經濟處罰,嚴重者予以停職、下崗處理。

  (2)、班長不聽從機長生產工作安排,發生帶領班員消極怠工,不負責任,違反職工守則,機長有權給予300—600元經濟處罰;嚴重者機長有權給予停職處理,上報公司經理。

  (3)、班員不聽從機、班長生產工作安排,消極怠工,不履行崗位責任,違反職工守則,班長有權令其停職,報機長核實後,機長有權給予下崗處理。

  (4)、職工(含機、班長)班前飲酒和班後酗酒,機長髮生一次給予機長300元罰款;班長髮生一次給予班長200元罰款;班員發生一次給予班員200元罰款(從工資中扣除)。屢教不改者停發一個月基數工資,並令其下崗。

  (5)、職工上崗後打鬧、睡覺,發現一次給予200元罰款處理。

  (6)、職工利用休班時間擅自外出採集山貨、捕魚、下河洗澡,發現一次,令其下崗,並扣發當月本人工資基數的50%。

  (7)、職工班前班後和當班,發生打架鬥毆,機長要給予當事人雙方處以500元罰款。

  (8)、班前班後職工聚眾賭博,要給予參與者500元罰款處理。

  3、機、班長對上述違反紀律情況視而不管、視而不罰,公司要給予機、班長扣發當月工資基數的50%處罰。

  4、凡發生上述違反紀律的人和機臺、班組,公司年終給予停發獎金。

  (二)、人為發生的質量事故、安全事故處罰

  1、人為發生的質量事故、安全事故指:由於機長班長管理不當或人為的鑽孔施工判斷失誤、操作不當造成井內事故(埋鑽、夾鑽、燒鑽、鑽頭脫落等)、造成廢孔;按地質要求岩心採取率不達標;鑽孔的方位傾角偏離勘探線;班組原始記錄不清、岩心編號混亂、岩心不按順序亂置。職工在鑽機搬遷、安裝、鑽進過程中不配戴相應的勞動保護用品;鑽進、汽車、工程車輛和裝卸操作、行駛不按安全規程要求執行;電工、電氣焊兼職人員不執行本崗安全規程操作,人為造成的機械裝置事故。

  2、質量事故、安全事故的處罰

  (1)、由於機、班長管理、判斷、操作不當造成井內埋鑽、夾鑽、燒鑽、鑽具脫落,按損失的鑽具(折舊後)數量價格,機長要賠償30%,事故責任人賠償40%。造成廢孔的進尺不計算該鑽孔米數。廢孔發生各種費用進入機臺生產承包成本。

  (2)、鑽孔在礦體鑽進中未按地質要求達到標準採取率(累計三回次)和礦心採取率(一回次)要給予當班班長500元經濟處罰。

  (3)、鑽孔在鑽進中偏離鑽孔方位傾角,偏離勘探線形成廢孔,要給予機、班長400—600元經濟處罰。廢孔米數不計算工程米數。

  (4)、班次原始記錄不清,岩心編號混亂,岩心無順序倒置,發生一次要給予班長、記錄員200元經濟處罰。

  (5)、職工在鑽機拆遷、安裝、運輸、裝卸、鑽進過程中不配戴相應的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一次要給予當事人200元經濟處罰,機長要令其當事人當班停職。

  (6)、由於職工未配帶相應的勞動保護用品、崗位操作違反規程要求,造成輕、重傷人身事故:發生輕傷,要給予機長1000元經濟處罰,給予班長500元經濟處罰,給予事故責任人(當事人)1000元經濟處罰;重傷事故,要給予機長2000—1000元經濟處罰,並令其下崗;給予當班班長1000—500元罰款,並令其下崗。

  (7)、公司職工在鑽進、拆遷、安裝、裝卸過程中,要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如發生一次人為違反安全規程,要給予當事人200元經濟處罰。

  (8)、汽車、工程車輛(集材50、拖拉機)駕駛人員不按規程操作行駛,違反交通法規造成車輛損壞,要給予按修復費用的50%罰款。集材50、拖拉機車輛在運輸過程中必須要一名班長行走跟隨照應,司機禁止赤腳、穿拖鞋、赤背駕駛,如違反一次給予機長300元罰款,給予駕駛人員400元罰款。

  (9)、兼職特殊工種(電工、電氣焊人員)違反安全操作規程一次,要給予300元經濟處罰。因操作不當發生的連帶事故,要按損失程度的50%予以罰款。

  (10)、凡鑽機裝置、附屬設施、各種車輛由於維護保養不當、操作不當發生機械裝置損壞,一律按修復費用的50%給予責任領導、責任人處罰。

  (11)、凡有違反上述制度和發生的罰款處理,機長要有記錄。經濟處罰方式為年終工資分配中扣出。處理情況要報公司經理。

  (三)、機臺違反文明生產責任的處罰

  1、違反文明生產責任指:機臺拆遷材料丟棄;機臺生產區域不平整;現場管材亂堆放,不整齊;岩心箱擺摞不整齊;不擦拭機械裝置和地板;現場不掛立安全警示標誌和標語;各種車輛不維護擦洗等。

  2、機臺文明生產第一責任人為機長,主要負責人為各班班長。

  3、違反文明生產責任的處罰

  (1)、機臺拆遷,職工將材料、工具、鑽具隨意丟棄,要給予機長300元經濟處罰,給予丟棄責任人500元經濟處罰。

  (2)、機臺生產範圍內的區域,地勢不平整,作業困難,要給予機長300元經濟處罰並要立即整改。

  (3)、現場管材堆放不整齊,要給予機長300元經濟處罰,給予各班長200元經濟處罰。

  (4)、岩心箱擺放不整齊,要給予當班記錄員100元經濟處罰。

  (5)、機臺不擦拭機械裝置及地板,一次要給予機長300元經濟處罰,給予當班班長400元經濟處罰。

  (6)、現場不掛立警示標誌和標語,要給予機長500元經濟處罰。

  (7)、各種工程車輛不維護,不擦洗要給予駕駛人員300元經濟處罰。

  (四)、關於本辦法的說明

  1、機長要認真做好機臺各項管理。對違反各項紀律規定的現象不管不罰,任其隨便,不上報、不處理,公司要給予停職下崗和經濟處罰。經濟處罰數額由公司視情節而定。

  2、機臺的機長、班長、員工要嚴格遵守本辦法規定的條款,相互搞好協作和協調,相互監督,嚴格檢查,杜絕違反規定的人和事發生。

  3、對違反規定的人給予的經濟處罰教育不滿,機長和公司有權令其下崗。

  4、本辦法的制定和實施解釋權歸公司經理。

  5、年終公司要對模範執行本辦法規定的機臺、班組給予獎勵,獎勵標準由公司經理、副經理協商制定。

  十、鑽探公司工資分配管理辦法

  為強化鑽探公司的經營管理,充分調動鑽探公司職工生產積極性,切實實施公司管理體制與地勘單位市場經濟運作方式改革及現代化管理接軌,提高和激勵職工崗位競爭意識,特制定鑽探公司工資分配管理辦法。

  (一)、鑽探公司經理、副經理、核算員及司機四人實行檔案工資制發放。

  (二)、公司的機長及班員實行公司經營效益工資制,本人的收入與公司經營效益相掛鉤。

  (三)、公司的職工勞動報酬分配方式實行單機承包利益核算。

  (四)、職工年度獎金髮放由公司經理擬定分配方案報大隊審批後發放。

  (五)、公司的利益分配,打破平均分配和“大鍋飯”的方式,獎懲分明。實行超額完成任務、工程質量、文明生產、安全生產的考核方法,確定利益分配。

  (六)、公司生產人員工資發放原則上要以機臺單機承包的工作量所獲得的經濟效益來確定職工工資基數。基數的確定由公司經理和機長決定。

  (七)、公司實行機臺單機承包制,員工的工資分配值原則為:機長7(6)元/米,班長5.5(5)元/米,機工5(4)元/米。

  (八)、職工的工資分配除與機臺效益相掛鉤外,要與機臺鑽孔質量、機臺文明生產、機臺安全設施健全、機臺無事故發生相掛鉤。如發生上述要求準則情況,公司要根據單機核算最低限,實施工資發放最低標準(事故的責任人除外,另行處理)。

  (九)、公司管理人員實行本人檔案工資發放標準。

  (十)、公司的年度獎金的發放,公司管理人員享有發放引數標準。

  (十一)、公司職工無加班費待遇,探親、事假要扣除利益分配部分;公司人員出差按大隊執行標準。野外生產期間,遇法定假日職工不休息,不加班。職工遇有特殊情況可向機長請示,報公司經理准予後方可批假。

  (十二)、鑽探公司在預算職工年度工資、獎金前提下,要預留公司的機械裝置檢修費用和第二年度材料購置的資金週轉費用,並同時預留本公司的第二年度1—4月份的最低工資標準(是指正常工作人員按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費用。

  (十三)、鑽探公司的工資發放標準及獎金髮放標準要向大隊彙總彙報,由主管隊長審閱、審批後方可實行。

  十一、鑽探公司固定資產及物資管理辦法

  為了適應市場經濟的需要,為了本單位的固定資產完好,確保物資、材料不流失,保證野外生產工作能夠順利完成,公司特指定本辦法。

  1、資產確定內容主要是大隊劃撥的固定資產及物資材料。

  2、大隊所劃撥固定資產及物資由公司及各機臺管理,公司要有專人負責、建立賬本,各機臺要有固定資產、物資及材料明細。

  3、公司有權對各機臺的固定資產及物資、材料予以調整分配。

  4、公司所購固定資產及物資由公司保管,各機臺領取材料應憑領取手續。材料成本進入到各機臺。

  5、各機臺在施工結束後,要保證裝置的完好,及時維修和保養,使之不影響生產的正常執行。

  6、各機臺如有對公司劃定的資產損壞及物產流失,公司將從經營金中扣除維修及損失的費用,一併追查責任。經查實確有人為造成和維護保養不當造成的損失,對當事人及班長罰款100——500元,對經營者罰款500——1000元。

  7、各機臺在長途搬遷後,都要對裝置進行維護及保養,避免在生產出現其他機械事故。

  8、各機臺年終必須把裝置運轉情況及物資運用情況透過書面形式上報公司,便於工作安排。裝置完好率達到95%以上。場地必須夯實,加墊基臺木和木板,在臺架上作業的鑽機,必須要有可靠的底盤與臺架連線。

  51、機械裝置必須安裝穩固、周正水平,確保施工中發生傾斜、移動、沉陷。

  52、裝置的機械傳動(齒輪、萬向軸、皮帶和加壓輪等)的外部,必須安裝牢固的防護欄杆或防護套。

  53、平臺上鋪設的臺板厚度不得小於49毫米,當鋪設鋼板時,應有防滑措施,塔架的梯子、工作臺及其護欄必須安裝牢固、可靠,護欄高度在1.2米以上,滑輪與天車輪必須使用鑄鋼件,天車輪要有天車擋板,必須設有提升鋼絲繩限位器和防止鋼絲繩跳槽的安全擋板。

  54、安裝、拆卸和遷移塔架必須由機長或技術人員統一指揮,嚴禁上下拋擲工具、物件,嚴禁上下同時作業,嚴禁塔上或高空位置存放拆裝工具和物件,整體豎放塔架時,施工人員應離開塔架起落範圍。

  55、塔架不得安裝在輸電線下,塔架立起或放倒時,其外側邊緣與輸電線路的邊線之間必須保持一定安全距離,最小安全距離不小於下表所列資料:

  電 壓(KV)<11-1035-110154-229350-500最小安全距離(m)4681015

  56、裝置遷移時,應先檢查並清除途中障礙物,設專人照看電纜,防止軋損,無關人員應撤至安全地帶。

  57、用軌道、滾筒移位的平臺,應事先檢查軌道、滑輪、滾向、鋼絲繩、支腿油缸等安全情況,移位時應力求平穩、勻速、防止傾倒。

  58、車裝鑽機移位時,要放倒桅杆、折除電纜膠管,鑽車到位後,車輪應用三角木塞住,支腿要落在基臺木上。

  59、用汽車裝運機械裝置時,要放穩綁車,裝卸應由有經驗的人指揮,互相配合好。禁止輕車拖運超重裝置,人力裝卸車時,需要足夠強度的木板搭跳板。

  60、各種機電裝置的安裝、使用、維修均應按其說明書的要求進行。電氣作業應按其規範進行。

  61、機電裝置必須建立使用、檢查、維護、保養制度,配齊安全防護設施,在工程結束時,及時組織人員對裝置進行檢查維修,確保安全可靠。

  62、自制或改裝的機械,必須保證足夠的強度,安全防護設施齊全。自制的塔架除應有足夠的結構強度外,還應有足夠的剛度和穩定性;自制的手搖絞車,必須要有墜落的自鎖(卡)裝置。各種自制與改裝的裝置必須經過上級或本單位裝置、安全等部門鑑定驗收後,方可投入使用。

  63、機械運轉中,不得進行零部件的拆卸和修理,拆洗和檢查機械時,要防止轉動傷人。

  64、電氣裝置與線路必須保持絕緣良好。電纜和絕緣電阻不得低於0.5兆歐。

  65、電纜線路應根據灌注樁平面佈置架空成懸掛敷設,固定線路應接近樁基平面,並設固定線路接點多處,減少臨時線路。對經常需要移動的電纜線路,應敷設在不被車輛滾軋、人踩、不被管材工件碰撞的明顯地方,不得置於泥土和水中。每週必須停電檢查一次電纜外層的磨損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電纜透過臨時道路時,應用鋼管護套,挖溝埋設。

  66、每個機臺設定一個配電櫃,櫃內應有足夠的閘刀開關,空氣開關插座,並安裝漏(觸)電保護器,配電櫃應有防雨措施,在使用中配電補充的電流量不得超過電氣裝置的額定值。

  67、保險盒、熔斷器、熔絲必須按規定的規格使用,連續發生熔絲熔斷應查明原因進行處理,嚴禁將多段熔絲絞合加粗或用鋼絲、鐵絲、銅絲等其它金屬導線代用。

  68、電氣裝置的金屬外殼或構架必須根據技術條件採取保護性接地或接零,但同一電網的用電裝置不得有的接地有的接零,不得拆除接地接零裝置。

  69、夜間施工應有足夠的照明,燈具應懸掛或固定在合適的架上,不妨礙作業施工。低壓電氣裝置,如2類電動工具、安全行車燈等應在國家標準GB3805-83《安全電壓》範圍內使用。

  70、檢修電器裝置和線路時,首先要切斷電源,並在開關上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標誌,如需帶電工作時,必須有確保安全的措施,並有專人監護;非電工不得從事電氣裝置的安裝與檢修工作。

  71、使用柴油發電機供電時,應有專人管理,機組應配齊安全防護裝置;若與外加線路電源聯接,應設聯鎖裝置,嚴禁並列執行,同時遵守當地電業部門的有關規定。

  72、當電器裝置、線路著火及作業場所發生其它火災時,應立即切斷電源,未切斷電源前,嚴禁用水或泡沫滅火機滅火。

  73、進行電、氣焊作業必須嚴格執行《焊接安全規程》,非焊工不得從事電、氣焊作業。

  74、大風大雨後,要及時對電氣裝置及線路進行系統檢查,停電後關閉總閘,採用應急照明措施。

  75、人工開挖埋護筒的深度根據土質情況一般不超過3米,孔徑應不小於坑探規程小園井淨斷面的要求。挖出的土石應堆放在距孔邊緣1.5米以外,在鬆軟地層,有地下水的場地或開挖深度超過3米時,應採用護筒跟進、澆注混凝土等護壁圍壁措施,並按國土資源部(原地礦部)《坑探規程》中的有關規定執行。

  76、在腐植土較厚地層鑽、挖孔時,應注意監測和通風,防止沼氣溢位燃爆傷人,嚴禁在孔內吸菸,不許穿著化纖衣服,以防靜電點燃孔內可燃氣體。

  77、提升裝置要牢固可靠,孔內作業人員躲到安全地方或地面後,才能提渣,井深超過1米,人員上下若用軟梯時,要繫好安全帶,軟梯要牢固可靠,孔內施工時,孔口應有專人監護,如孔內出現異常情況應及時將作業人員提升到地表,排除險情後再施工,抽取孔內積水時,孔內人員應撤到地面,以防觸電。孔口應設護欄或盜蓋板。

  78、用衝擊錘、衝抓錐成孔時,三角架或人字架的高度不得低於7.5米。兩腿間角度不小於75度。底腿要固定,裝好平拉手,安全係數不小於3。鋼絲繩安全係數不小於6。

  79、用潛水電鑽成孔,應加裝二級漏電保護裝置,支承反扭矩的構件裝置不能鬆動。在升降電鑽時,必須指定專人負責收放電纜和進漿膠管。

  80、用振動沉管法成孔時,開機前操作人員必須發出訊號,振動錘下禁止站人,用收緊鋼絲繩壓時,應隨樁管沉入隨時調整捲揚鋼絲繩,防止抬起機架。

  81、用錘擊沉管成孔時,管樁沉入到設計深度後,應將欄帽、樁錘升高到離樁口1米以上並鎖住後,方可檢查樁管或澆注混凝土。

  82、鑽機成孔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①轉盤上不得站人;

  ②應有防高壓膠管纏繞及水龍頭墜落的裝置;

  ③用轉盤扭卸鑽桿時,墊叉應有安全鉤;

  ④升降作業時,不得用手扶摸鋼絲繩;

  ⑤升降機操作人員應聽從塔上和孔口操作人員的指揮;

  ⑥升降鑽具時,孔口人員應站在鑽具起落範圍以外;

  ⑦在鑽具懸吊情況下,不得檢查和更換鑽頭翼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