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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畢業實習報告

法院畢業實習報告合集七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裡,報告的用途越來越大,不同種類的報告具有不同的用途。我們應當如何寫報告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法院畢業實習報告7篇,歡迎大家分享。

法院畢業實習報告 篇1

  為期一個月的民法實習已經結束了,首先,我想向所有為我在實習過程中提供幫助的鐵鋒區人民法院民三庭(經濟庭)的法官們和我的帶隊老師表示忠心的感謝!

  透過此次民法實習,我的專業知識也得到了應用,這也是我第一次將理論知識應用於法律的實踐中去。實習期間,我深學習了案件審判的的全部過程,在一些案件的審判過程中我還擔任了書記員的工作,並且對部分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間,我進一步學習了相關法律知識, 由於我在的庭是經濟審判庭,《合同法》應用比較廣泛,因此我學習了我們還沒有學到的《合同法》的相關內容,,我想這樣能使我對案件有更深的理解和認識,同時注意在此過程中注意將自己所學理論與實習實踐有機結合起來。實習結束了,我在實習時的表現得到了民三庭法官們的充分的肯定和較高的評價,這是我甚為高興的。

  在鐵鋒區法院實習期間我針對該法院辦理的供暖合同糾紛案件進行了深入的調查和分析。

  調查內容:供暖糾紛的特點及其產生的原因

  調查時間:20xx年8月29日—20xx年9月23

  調查地點:齊齊哈爾市鐵鋒區人民法院民三庭

  調查方式:資料彙總

  調查目的:因城市供暖而產生的糾紛越演越烈,供暖糾紛案件大幅激增,成為法院所受理的民事案件中增長最為迅速的一類。供暖作為一項社會公用事業,維持著城市功能的正常運轉,與百姓生活息息相關,關係到社會的穩定。由於供暖糾紛涉及面廣,影響面大,一旦處理不當,極易引發社會的不穩定因素,所以要想妥善處理該類糾紛,還必須對現有的法律、法規、規章進一步完善,建立一個適應社會發展的供暖模式。因此,透過對供暖糾紛的特點及產生的原因的調查分析,來解決供暖領域尚存在的制度的缺失和法律的缺位的問題。

  調查結果:在實習期間我有針對性的對在齊齊哈爾市鐵鋒區法院辦理的供暖合同糾紛案件進行了資料彙總: 20xx年鐵鋒區法院共受理供暖糾紛案件132件;20xx年上升為206件,增幅56.1%;20xx年更猛增到398件,與上年同期相比增幅93.2%,與20xx年相比增幅高達129%。

  近三年來,供暖合同糾紛案件成倍增長,我認為供暖糾紛案件激增現象的產生包括下面六個方面的原因:

  一、因房地產商、物業公司與業主之間的矛盾,導致業主拒交供暖費。近年來,大批住宅小區建成使用,房地產商、物業公司與業主之間因利益不同存在多種矛盾,業主因此而拒交供暖費的現象非常普遍。

  二、業主個人因下崗、失業等客觀經濟原因而無力支付取暖費,從而造成拖欠。下崗工人、失業人員等社會低收入人群因經濟拮据無力承擔取暖費、而被供暖單位告上法庭,這類情況約佔供暖糾紛案件的80%。

  三、供暖單位供暖質量不合格導致使用者拒交取暖費。例如住戶室內溫度不達標,沒能達到國家規定的溫度標準、時間標準,所以使用者拒交取暖費。此類案件比重很大。

  四、用熱單位無力支付供暖費引發糾紛。根據相關規定,供暖費原則上由單位負擔,除非採暖人沒有單位。隨著供暖費成本的逐年上升,單位的採暖費用負擔越來越大,有相當一部分用熱單位由於改制、重組,職工下崗、分流,以及企業破產等變化因素,出現了無人交費,無力交費或者不願意交費的現象,造成供熱企業收費困難,致使供熱單位被欠費拖累的難以為繼。

  五、用熱方未及時變更供暖協議引發糾紛。這種情況主要包括三種因素。

  其一,隨著公有住房制度的改革,部分用熱單位對供暖費的承擔方式也隨之進行了改革。用熱單位與職工約定,職工承擔一部分供暖費用,或是將供暖費用直接發放給職工個人,由個人直接交納供暖費,單位不再負擔該項費用。但是用熱單位卻未曾對原供熱協議中供暖費的承擔條款作出相應變更,使得自己仍然是供熱協議的一方相對人,仍應對供暖費承擔付款義務。

  其二,有些單位與供暖方簽訂供暖協議後,部分職工使用者與該單位解除了勞動合同關係或調離本單位,而單位沒有及時與供暖方就職工供暖費的支付方式等條款進行變更或解除,當供暖單位收取供暖費用時,又拒絕為該部分職工支付供暖費,從而產生糾紛。

  其三,有些單位職工購買了單位房屋的產權,但是未及時通知供暖單位變更供暖合同,造成用暖職工不知交納,所在單位誤以為職工已經交納,而供暖單位等待用暖單位交納的脫節現象。

  六、整體串聯供暖體系使得不需集體供暖的使用者失去選擇權,導致部分使用者拒交供暖費。

  目前的整體串聯供暖體系,在技術上無法滿足使用者自自願選擇的要求,在供暖費用較高的情況下,部分不需集體供暖的使用者以拒交供暖費的方式表示抗拒,從而引發糾紛。

  因此,供暖方只有訴至法院,透過訴訟程式解決糾紛。從而也就使得供暖費糾紛的案件大量湧現。因供暖合同具有連續性的特點,而一次訴訟或追討只能解決之前拖欠的費用,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下一個供暖季到來時往往會再次產生新的大量糾紛。

  為了使上述供暖合同糾紛案件激增現象得到切實的解決,我認為應該採取以下措施:

  一、政府應當對供暖的章程、規定、標準予以明確,建構起完善的供暖機制,減少房地產商、物業公司與業主之間的矛盾。

  二、當用戶確實因經濟困難而無法交納時,政府應當進行行政給付,給困難戶一定的補助。特別是對於鰥、寡、孤、老、殘、軍烈屬等重點優撫保障物件和下崗職工和失業人員,需要建立相應的社會保障機制。

  三、研究制定供熱行業的地方性法規,規範供熱行業的管理標準,重新制定供熱企業的資質管理辦法,使供熱行業逐漸形成政府宏觀控制、特許經營、適度競爭的市場準入機制。

  同時,採暖戶應當及時交納取暖費,如果認為供暖的溫度達不到標準,首先要先自查一下是否裝修時對房屋的結構作了更改,改變了供暖線路。另外一般剛開始供暖時供暖辦設有監督電話,使用者可以請他們來測量溫度,儘早解決問題。

  四、不管單位是出於什麼原因,經營不善還是職工過多,總之取暖費是單位對職工的福利,在國家沒有出臺新的政策之前,單位有義務替職工交納。

  五、相關單位應將合同主體變更、供暖價格調整等情況及時通知用暖方,並變更相應條款,以免發生糾紛。

  六、透過引進先進技術、裝置和管理經驗,提高齊齊哈爾市供熱基礎設施的管理水平和執行效益,提高服務質量,降低成本,加速城市供熱事業發展,以解決整體串聯供暖體系使得不需集體供暖的使用者失去選擇權,導致部分使用者拒交供暖費的情況。

  這次一個月的民法實習,我將自己所學的知識應用於實際的工作中,在實踐中我的知識得到了鞏固,解決問題的能力也受到了鍛鍊。本次實習開闊了我的視野,使我對法律在現實中的運作有所瞭解,也對專業術語有了進一步的掌握。我想在這裡我要感謝所有法官們,因為他們給予了我很大的信任、幫助與肯定。

法院畢業實習報告 篇2

  遵照學校教學計劃,我們分別被統一安排至市各基層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實習。本人很榮幸地被分配到市區人民法院實習一個月。

  區人民法院坐落於區沙湖地段,是一個成立時間較早的法院。從外觀上看,建築風格較為陳舊,規模也不如一些新建法院那麼宏偉氣派。走進裡間才發現,裡面的辦公設施較為簡單。幾面玻璃就就將一層樓分割成一間間辦公室。雖然簡單,衛生打掃得卻很乾淨,給人一種寧靜肅穆得感覺。辦公室裡面也佈置得體,桌椅書櫃、書籍資料擺放整齊,凌而不亂。逛完一圈後才發現,整個法院由兩棟大樓組成,前面是立案大廳和辦公用大樓。後面是審判庭,旁邊是執行局和後勤部門,中間都有走廊過道連通,整個法院看上去就像一個四合院。而正是這麼一個小小得去處卻處理了周圍方圓百里大大小小成千上萬的案子。我不禁感嘆:麻雀雖小,五臟俱全。環境再好終究是為了工作服務的,既然工作已經得到了基本的保證再追求環境和條件的優越又有什麼意義呢?我頓時釋然,對法院的敬畏也油然而生。

  帶著這種敬畏感,我闖進了法院的大門,迎接我的是民一庭的副庭長,她將我領進最裡間的辦公室。辦公室有三位法官、一名書記員以及一位比我早到一個多月的師姐。就這樣我開始了在這個新鮮而又刺激的環境中的法律工作。雖然輪到我的工作不得而且大多有些重複,但我依然保持著濃厚的興趣處理每項事情。

  開始工作的頭兩天法官就叮囑我要認真跟隨書記員學習,服從她的安排,因為大多數情況下法官都處於忙碌狀態,基本無暇顧及我們,只會再閒談交流中不時教導我們幾句。

  實習中有很多事情給我留下了深刻印象並讓我從中汲取了不少經驗知識。

  第一件事就是裝訂卷宗,雖然聽起來很簡單,但其中卻包涵了很多法律知識。記得第一天,書記員就拿了一本厚厚的卷宗,並給我講述了裡面各種檔案的排列順序。由於挑選的案宗不夠經典,她只能大致講解一下,並讓我多看卷宗自己總結。我便翻閱了一件件已經整理完畢的卷宗。雖然每見案子具體上大相徑庭但案子包含的基本訴訟文書大致上卻是一致的。經過反覆積累和鞏固我終於能熟練的獨立完成一件案宗的整理裝訂。

  第二件事就是審理過程中存在的重實體而輕程式傾向。例如,很多案件是因實體存在錯誤的情況才啟動再審程式,而很少又為了程式而進入再審的。又比如上述提到的合議的省略。我也經常耳聞目睹法官們為了方便又少走了一些看似不必要的程式。而這種一味的追求辦事效率是建立在犧牲程式公正利益之上的。當前我國仍然存在重實體而輕程式的普遍現象,從此事件中便可見一斑。在我看來,所有再現的知識法律意義上的事實,而非原始狀態的事實情況,審判上所能達到的只是法律事實,而不可能是原始狀態客觀事實。若干追求個案的絕對公正而犧牲整個民訴體系的程式利益將是得不償失的,更何況這種推測出來的法律事實也不一定與當時的客觀情況相符合。而只有透過公正的審判程式充分保護各方訴訟參與人的權利,保證作為定案根據的證據的確實性、充分性和合法性,給訴訟參與人以公正、文明的感受和教育,才能最大限度地使司法裁判為社會公眾所認同和接受,形成社會公眾對國家法治的普遍信服和尊重。希望我們能儘快能走出這種誤區。

  第三件事則是終審判決不終極的現象。申訴案件越來越多,入黨申請書上訴率高居不下,這使得法官們經常做重複工作,工作壓力也無形增大很多。其中一個原因就是當事人不服判決,對法院的宣判缺乏信任感。這種不信任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他們的法律意識淡薄。一些案子在我們看來是非分明、輕而易舉而且法官也遵照了正當程式,適用法律也毫無錯誤,當事人卻還屢次來法院申訴,而且直接頂到了院長、庭長上面去了。再者還有向檢察院提出抗訴申請的,有向政府告狀的,有要求人大進行監督的。也許那些人確實很冤枉,或者他們的確受到了不公正的判決,當然我們並不排除這裡面存在著一些司法腐敗問題。但作為一個法院經過嚴格程式作出來的終審判決就應當具備其應當享有的權威性,否則法律是、就失去了它賴以存在的價值和作用。美國著名法學家哈羅德伯爾曼曾經說過法律必須被信仰,否則它將形同虛設。要想法律的作用得到發揮、價值得到體現、精神得到推崇,每個社會成員應具備的法律信仰是必不可少的,與此相反,一個國家的司法體系必然架空。

  第四件事便是執行難的問題。基層法院作為執行的主陣地,擔負著全國80%的案件執行。但基層傳統的文化背景、特殊的地緣關係使得基層法院的執行現狀並不樂觀,案件的實際執結率不盡人意。我雖然不在執行局,但我的一些同學曾在那裡實習,我們私下裡經常交流,也不止一次的聽法官們提起過,所以還是又一定體會的。一個判決下來了,這個案子算不上是真正意義上的完結,只有等到判決的內容執行完畢才稱的上是完美意義上的結束。而我瞭解到的情況經常是判決內容得不到兌現。一些當事人為了逃避責任往往採取欺詐隱瞞的作法。有的推脫欠債、有的轉移財產,還有甚者連假離婚都敢用。這便不得不讓人擔憂法律的威嚴和公信度的問題。執行難是全國性的問題。其中的原因很多,有執行的環境問題,經常秩序不正常等因素。也不排除執行法官的素質問題。我想解決這方面的問題可以從以下考慮。首先,改革司法體制和完善法律制度,恢復制度系統的平衡。具體來講就是解決司法獨立性問題,減少部門和地方對司法活動的影響,增強法院的抗干擾能力以及進一步完善法律制度和統一資訊管理制度加重對逃避法律責任、拒不履行法院判決行為的懲處力度,對於那些膽敢藐視司法權威的行為人,應當作為刑事犯罪來懲處,另外還需構建統一的資訊平臺使當事人無法逃避法律責任,也逃避不了法律責任。其次,加強法院自身建設。執行難的問題,雖然有體制和制度原因,但也有人為因素,特別是法官辦案的公正性因素。己不正豈能正人,這是最基本的規則和道理。

  最後談談我自身的問題吧。透過連日來的學習讓我有了一個深切的體會:理論知識掌握不夠,工作總結很多理論上的問題都不是我目前就能夠理解的;實踐技能也不牢,很多基本社會方面的能力仍欠缺錘鍊。而且也不能很好的把二者融合起來。具體來講就是課堂上的教學側重理論知識的掌握,而對實踐方面卻很少涉及。這致使我們在實踐過程中經常捉襟見肘。很多情況下,一些司法操作過程中的小事對我們來說都很陌生,也經常使我們感到束手無策。還是拿整理卷宗來說吧,它看似微不足道,但其中所隱含的規律卻不是一眼就能看懂的,其中的每一頁訴訟文書都是有其合理的擺放次序的。因此在這裡說句題外話,學習法律的最終目的是要面向群眾,服務大眾,為健全社會法治,為我們的依法治國服務的。高等法學教育在推進法治建設過程中擔當著重要的角色,其培養的具備一定基本理論知識,技術應用能力強、素質高的專業技能人才,將在社會上起到重要作用。現代的社會是一個開放的社會,是一個處處充滿規則的社會,我們的國家要與世界接軌,高素質法律人才的培養必不可少。

  因此,對人才的培養,應當面向實際,面向社會,面向國際。法學教育本身的實踐性很強,所以採用理論聯絡實際,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辦學模式是比較可行的,大學的法學院應當與公、檢、法、律師事務所等部門建立良好的關係,定期安排學生實習,讓學生更好的消化所學的知識,培養學生對法學的興趣,避免畢業後的眼高手低現象,向社會輸送全面、合格、優秀的高素質法學人才。我本人就從中獲益匪淺,所以我是非常支援這次實習的。

法院畢業實習報告 篇3

  臨近畢業,有了一次實習的機會,法院畢業實習報告。透過實習,我瞭解了法院訴訟的全過程,鞏固並檢驗了幾年來大學所學習的知識,對部分案件也得出了自己的想法,而且與法院的各位老師建立了良好的關係,增強了交往的能力。這些使我的社會經驗更加豐富,眼界也更加開闊,可謂受益匪淺。

  在實習期間,我主要做了以下一些事情:

  1、訴訟文書的寫作。如舉證通知書、應訴通知書、開庭傳票等。現在我知道,舉證通知書是發放給原告和被告的,而應訴通知書是發放給被告的。所有的文書一式兩份,一份給當事人,另一份法院儲存。每一份列印的訴訟書、判決書等都要蓋有“與原件核對無異”字樣的章,並且要到辦公室蓋法院的公章。然後我還負責了這些檔案的編排、校對、列印等工作。這使我認識到法院工作的嚴謹性和程式性,而運用電腦編排一類事情則又讓我認識到掌握相關資訊知識和技能的必要。

  2、聯絡當事人。在此期間我經常打電話聯絡當事人或接聽電話以及接待其他訴訟參與人。每次到立案廳給當事人或委託人送達相關檔案時,深切體味到一個法律人是為別人所尊敬的。首先我對著喇叭問“誰是……”,當有人回答時,我要做的是核對他的身份,“請出示您的身份證。”這使我認識到作為一名法律工作者不僅應當具備專業知識,還應當具備社會交際能力和耐心熱情的品質。

  3、整理卷宗。在老師的指導下,我學會了整理卷宗。卷宗分正卷和副卷:副卷是合議庭對案件的討論意見理由等等,是給法院內部看的,當事人及其代理人是絕對看不到的;正卷裡包括立案文書、起訴狀、應訴答辯狀、送達回證、開庭筆錄、質證筆錄、雙方提供的證據等等,是給當事人及其代理人看的。卷宗不能帶離法院,閱卷完畢後應及時送還案件的承辦法官或書記員。卷宗的整理包括按順序排列內部文書、填寫封面、裝訂成冊、張貼封條、書記員蓋章等工作。在整理卷宗過程中,我大體上把握一個案件的辦案流程。剛開始時覺得有些無聊,很沒意思,而後來慢慢地認識到整理卷宗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這是瞭解每個案子案情的關鍵,也是接觸各類案件的最好機會,實習報告《法院畢業實習報告》。當我以仔細認真的查閱和整理過一本本濃縮了法院工作流程的卷宗之後,我逐步地瞭解了法院的具體工作,以及法官的辦案思路。

  4、旁聽案件。在法院實習,最大的方便就是可以經常去旁聽庭審。我所見到的庭審與想象中的千差萬別:法庭並不大,沒有在電視上看到的那樣威嚴氣派,氣氛也不是很緊張激烈,完全沒有律師當堂對抗、精彩紛呈的場面,審判時間很短,一般不會超過三小時。儘管如此,在旁聽的過程中,我還是學到了許多,真真切切感到自己僅有的專業知識是遠遠不夠的,在加強理論修養的同時,更需要積累實際操作的辦案經驗和社會閱歷。由於年輕氣盛,很多事情容易想當然,憑感覺辦事。但缺乏理性與經驗,做事時很容易犯錯誤。所以作為司法工作者,除了要有較高的文化修養和法律專業素養外,還必須時刻保持清醒的理性,並不斷積累豐富的經驗。

  5、做案件的記錄。我有幸擔當過一起案件的記錄,平時從沒參加過速記方面的鍛鍊,不僅記不下全部內容,寫字塗改厲害,而且無法把握真正該記錄的內容,最後還是在老師的幫助下,重新寫了一遍,才讓當事人雙方簽字的。準確聽庭是書記員的基本功之一,現在做的不好可以原諒,但是將來真正走上崗位,就只有靠自己了。平常的工作還能應付,但是隨堂記錄讓我看到了自己的不足,應該培養自己在實際性操作方面的能力。

  6、跟隨指導老師做庭外調解。這是一個離婚案件,男方因搶劫進了監獄,男方父母認為女方有外遇,女方無法忍受公公婆婆的懷疑,堅決提出離婚。男方父母不讓女方見小孩,女方實在沒辦法,請求法官帶領其一起去看小孩。我們到時,小孩一下子抱住了媽媽的腿,媽媽順手把寶寶抱在了懷裡,媽媽親了又親,眼淚不禁落了下來,男方母親熱情的招待了我們,一桌的熱開水,一碟穀子,這是鄉里人的風俗。母親和寶寶玩耍著,一桌的從遠近趕來的親朋好友看著笑著,而我呢,緊緊抱著我的卷宗,這是書記員的責任。看著眼前的場景,不禁令人含淚,曾經這也是一個和睦安穩的家庭啊,大人們鬧,最後苦的卻是孩子!

法院畢業實習報告 篇4

  一、實習時間 XX年X月

  二、實習單位 XX

  三、前言

  任何理論知識,終究都要透過實踐的檢驗。系統學習法律知識已有近四年的時間,在這期間法律基礎知識和理論水平有明顯提高,但是對於實務接觸甚少,所學理論知識無法在實踐中得到驗證,也就不能發現不足。畢業實習對我們大學生來說是非常重要的一次實習。它不僅僅是一次完成學校任務的事情,也是為我們畢業做的實戰演練,學會一些必要的生存技能,培養一個法律人所應有的修養和思維。這次畢業實習給了我充足的發展空間,我運用自己所學的知識參與案件的探討和分析,和老師們一起,來分享自己勞動的快樂。

  此次實習共歷時三個月,在基層人民法院旁聽法官辦案,瞭解基層人民法院的工作狀態,認識人民群眾在解決糾紛時的思維,注重瞭解程式性原則在我國基層法院的具體執行,認識犯罪分子,探索犯罪心理 ,初涉我國法官的工作及待遇情況,具體瞭解辦案經過,對公正是否得到體現,理論和實踐是否一致等問題進行了初步的瞭解認識。

  四、實習內容

  本次實習,我被安排在XX法院XX法庭,實習期間,我實際瞭解了大量案件從立案到結案的全過程,對法律的實際運作有了更深的理解。在實習中我的主要工作是:辦公室日常事務處理、整理裝訂案卷、參與庭審、製作法律文書等。這一系列的工作讓我感受頗深,開闊了

  眼界,收穫了許多課本上沒有的知識。

  一、整理裝訂卷宗,歸檔。案卷整理工作具有重要意義,每個審結的案件都要及時訂卷歸檔,以備日後查閱。剛開始整理的時候比較生疏,時有差錯,後來透過向老師們請教,我很好地掌握了整個卷宗整理和裝訂過程,能夠獨立完成案卷裝訂工作。整理案卷也為我提供了接觸各類案件的機會,當我認真查閱和整理濃縮了多方工作流程的卷宗之後,我逐步瞭解到一個案件從立案到結案的具體工作程式,並從中體會到案件審理的基本思路。

  二、參加案件旁聽。在實習期間,每次開庭我都會坐在旁聽席,認真旁聽、記錄。在旁聽過程中,我感受到了審判人員公正、中立的審案態度,莊嚴的法庭、嚴格的程式,無不折射出法律的嚴肅和公正。從審判人員對雙方當事人的發問中,能體會到審判人員對於整個案件審理思路的把握,更好地瞭解案件事實。透過旁聽,我對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的審判特點和程式都有了一定的瞭解,審理民事案件的關鍵在於化解當事人的矛盾,刑事案件著重體現國家強制力懲罰犯罪,民事案件的理想狀態應是讓雙方當事人雙贏的同時又符合法律的規定。觀摩法庭庭審還讓我對案件庭審的整個過程有了更加直觀生動的瞭解,比起書本上枯燥的文字表述,庭審讓訴訟程式更形象具體,記憶深刻。

  三、參與案件開庭審理,協助書記員工作。透過庭審,我認真地學習了正當而標準的司法程式,細緻地瞭解了庭審的各個環節,較好地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適用和適用範圍等。透過實習,我深深地感受到

  了自己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在實際運用中的匱乏,特別是速記能力的欠缺。剛開始的一段時間裡,對一些工作常感到無從下手、不知所措,這讓我感到非常難過。在學校總以為自己學的不錯,一旦接觸到實際,才發現原來自己知道的是多麼少,這才真正領悟到學無止境的含義。“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大學本科的法學教育往往重理論、輕實踐,重知識、輕技能。這就要求我們在實踐中要不斷學習、不斷進步,努力鍛鍊自我、提高自我、完善自我,早日成為一名合格的法律工作者。

  四、製作法律文書。實習做的很多工作就是法律文書的製作。這些法律文書包括判決書、庭審筆錄、庭審提綱、合議庭筆錄等,填寫結案登記表、舉證通知書、應訴通知書、開庭傳票等。文書的製作,毫無疑問都有比較固定的框架,但是其中的內容卻是需要你根據案情構建的,這就需要我們十分謹慎和細緻地去抓住每一個細節了。透過對法律文書的製作和書寫,我不僅鍛鍊了自己的寫作能力,更養成了嚴謹、細緻的工作作風,可以說是收穫頗豐。

  五、辦公室日常事務處理。透過實習,我明白瞭如何與他人溝通,尤其是該怎麼去跟當事人及其家屬或者律師去溝通與交流。對於自己這樣一個尚未真正步入社會的學生來說,需要學習的東西還有很多。做事先做人,作為一名實習生,不僅只是把領導交給我們的事做好,更要有眼力、有悟性、有積極的態度,只有這樣才能真正地有所收穫。無論是跟領導、同事、律師還是當事人接觸,都要端正自己的態度,擺正自己的位置。在這個過程中,我還學會了許多法言法語,結識了

  許多法官老師,他們為我的實習提供了良好的環境和悉心的指導,在指導我學習業務知識的同時,也教會了我很多做人的道理。同時,我還認識到,作為一名法律工作者,除了要有過硬的專業知識外,還要有高度的責任心。法律工作是一種繁瑣而嚴謹的工作,只有具有很強責任心的人,才能在長年累月的大量工作中保持高度的謹慎和嚴密的思維,才能真正勝任自己的本職工作。

  五、實習之我見

  (一)對法院工作有了更加直觀深入的瞭解。

  實習之前,對法院及法官的認識僅限於書本知識和一些影視作品中的形象,印象比較模糊而且帶有明顯的模式性。真正接觸之後才發現實際的法院工作跟想象的相差巨大。1.法院工作的重要性。法院工作直接關係社會公平正義的實現。每一個案件的處理都關係到諸多人的切身利益,所以每個案件都需要以公正客觀的心態對待,確保公正。

  2.法院工作的複雜性和嚴謹性。在實習過程中,接觸到的案件跟書本上學的案例相差懸殊。教材中的案例都是經過反覆推敲篩選、確定沒有爭議之後才被選入的。但是實踐中的案例很少具有這樣的典型性,案件事實具有諸多模糊之處,而且還有許多其他的因素需要考慮,每個案件都需要法官耗費大量的心血反覆推敲、斟酌。 3.法官工作的艱辛。真實的法官工作遠沒有電視上寫的那樣輕鬆愜意。恰恰相反,法官工作實屬不易。不僅要面對案件雙方的雙重壓力,還要抵禦來自不同方面的拉攏誘惑。每個案件,法官們都會反覆斟酌,以求客觀公正。

  (二)法律普及的重要性。

  雖然我們的'普法工作始終未間斷,但是現實情況卻不容樂觀。普法宣傳還有許多需要改進、加強之處。很多當事人法律意識淡薄。很多人連律師都不用請,直接在親朋好友的陪同下以期藉助人多勢眾據“理”力爭壓倒一切。這使得審判多次被打斷甚至重新審理,反應出我國的法制宣傳教育還存在很大問題。

  (三)要時刻注意加強學習。

  首先,向周圍具有豐富法律實踐經驗的人學習,學習別人優秀的能力,優良的工作習慣和思維技巧。法官們都具有長期司法審判工作經驗,他們學識淵博、執法如山,合議案件時能迅速抓住案件的關鍵點進行剖析,庭審時對庭上情況的發展具有很強的掌控能力,他們的言傳身教讓我獲益良多。透過與他們的接觸和交流讓我對法官這個神聖的職業更加的嚮往。對於我這樣一個即將步入社會的學生而言,需要學習的東西很多,周圍的同事就是最好的老師,正所謂“三人行,必有我師”,可以向他們學習很多知識、道理,博採眾家之長,以人之長補己之短。

  其次,不斷加強法律知識的學習。隨著社會環境的巨大變化以及我國法治的逐漸完善,每年有許多部法律法規出臺。如果滿足於現狀,你會發現你所掌握的法律知識很快就會過時。作為一名法律人,必須有足夠強的學習能力,時刻注意把握法律的最新動向。在實習時我發現,每名審判人員的書架上都有著數量眾多的法律專著及經典案例彙編,在審判工作之餘,他們都非常注意法律知識的更新。總而言之,

法院畢業實習報告 篇5

  在大學的最後的一個暑假裡,我來到了我自己的家鄉榮成法院實習,實習的時間是20xx。7。31——20xx。8。13,在這段時間裡努力將自己在學校所學的理論知識向實踐方面轉化,儘量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在實習期間能夠遵守工作紀律,不遲到、早退,認真完成領導和法院人員交辦的工作,得到院領導及全體法院幹警的一致好評,同時也發現了自己的許多不足之處,是我自己以後要認真的改進的。

  這次實習我主要是在我們榮成法院的刑事審判庭,在和庭裡的同事相處的半個月的時間裡我學多了很多我課本里學不到的內容,其中有很多的體會是我在上課的時候是無法理解的,到現在為止我有幾點的體會是讓我自己都很吃驚的,在實際的工作中我發現我們書生是有很多的東西是很不切實際的,想出來的東西在實際的應用中是無法進行的!

  一,對判決書的重新認識

  我以前是覺得判決書是寫的越多越好的,由於我在大一的時候,我的法理老師曾經是給我們讀了一篇德國的判決書,他就是用了一個半小時的時間來讀的,那時候給我的感覺是判決書要寫的長,只有寫的長了才能是詳細,才能是論證的精密。但是在實際的工作中我覺得不是那樣的,其實我那樣看是很片面的,我們的高階法院實際是有多的論證的很好的,描述的也是很詳細的判決書的,可是我在基層法院實習的過程中是有多的案件都是相當的簡單的,許多的案件都是事實很清楚的,當事人對於案件的事實部分都是沒有什麼異議的,法院要做的主要的工作是在定罪和量刑上,而對於爭議的焦點的事實和證據部分都是沒有過多的機會來論述的,而大部分是法理上的闡述是犯了什麼罪,對於刑期的確定的依據是什麼的。對於這樣的案件來說,其中在判決書的闡述的過程中就少了很多的地方。其中要體現出法官在對事實的認定的過程中的推理和論證都是省去了。這樣法官在判決書的書寫的過程中就少了很多發揮的空間的,這樣就使的我們的判決書的內容是很少的,其實我的那位法理老師是給我們讀的是德國的優秀的判決書的,而我們卻是拿著德國的優秀的判決書和我們的基層法院的判決書來比較的,這樣的話,肯定是不佔優勢的,對我們的判決書也是不公平的,其實在德國也是有我們這樣的簡單的案件的,許多的判決書也是相當的簡單的,並不是我們想象的那樣的複雜的。

  還有一個對於判決書的重新認識,以前我太輕視寫判決書了,我經常是說這個或者是那個判決書是寫的如何的垃圾的,他們有很多不足的地方,還經常的抱怨的,但是在法院的實習的過程中我有了很多的機會去接觸判決書,我就開始尊重它了。我去的第一天的下午就和帶我的王法官一起整理一個案件的綜合報告的,其中的許多的措辭就很讓我頭疼的。那天下午我們就整理了200多字的,其實很多的內容都是我們不好把握的。後來我爭取到了去搞判決書的機會了,我在幫法官起草判決書的時間就有一種明顯的感覺是用什麼詞都是不好,怎麼想也想不到一個周全的詞,那時候就是一個痛苦撒,真的是很難的,想什麼都不好,但是又不能不寫的,真的是在兩難中求的發展,寫也不好不寫也不好,就這樣我就開始寫的撒,寫了好多,自己看了都不是很滿意的。可是又沒有其他的辦法,任務是交的,最後判決書是要下的,不可能一直讓你在想啊。就這樣出的判決書我是自己都無法讓自己信服的,也不指望是別人能看著是很爽的,我估計其實在中國有很多的法官在寫判決書的時候和我的感覺是很相似的,就是這樣出的判決書,其實他們已經是盡力的,但是能力的問題的,我們不能給他們太多的批評的,我們要尊重他們的勞動的成果的,我以前是經常看到這樣的判決書,覺得是寫的很不好的,就開始用很激烈的語言來批評的,現在我想不會了。那也是別人的一種勞動的成果的,是他們盡力的產物,我們不應該這樣的藐視這樣,這樣也是很不禮貌的,俗話說“不入行,就不知道里面的苦”,我現在體會到了他們自己的辛苦,也就更尊重和理解他們了。而這些都是在書本中無法學到的知識的,我們在學習中,就是學習怎麼提高我們的寫作水平的,不會講其中的枯澀和辛酸的。

  二、對於法院中的安置軍人的態度

  我以前是很討厭軍人進入我們的公檢法系統的,但是在我實習的期間內我認識了一位好法官,使我徹底改變了軍人進入法院的態度。在我實習的刑事審判庭中,有位姓王的男法官,是位部隊安置的軍人,給我了深刻的印象,使我對軍人又多出了幾點的尊敬,如果是說到對軍人的感情,在軍訓的時候是我們體會到了什麼教軍人,我們體會的更多的是軍人的作風,但是,我們的這位王法官是給我做了一個好的榜樣,告訴我們什麼是軍人的精神,在實習的過程中,我時刻體會到了他的氣質,是在很多小的方面是給我深刻的打擊的,我覺得這是一個法官應該具備的素質,也許是由於我們的國家缺少的法律的文化的基礎,所以我們在對待法律的時候是少了很多的尊敬的,以前記得有位老師這樣說的,在法制比較好的國家,人民對於法官的尊敬就像是我們中國人對有著長長的花白的鬍子的老中醫的尊敬,人們完全沒有我們學習法律的人所要求的那種對法律的理解和尊重的感情的,而能找到這樣一絲不苟的感情的是我們的軍人,我們的剛毅的性格,對於程式的把握是一絲不苟的認真,都不是我們這些一直在書堆裡泡大的書生一樣,我們不可能有那種氣質,也許這種感情是隻有軍隊裡才有的,只有軍隊才會造就這樣的人,造就這樣的適合我們法律執行的人,也只有這樣的人才不會是像我們書生搞那麼多的彎,他們直萊直去的性格是我們的法律在運用和執行的過程中真正的做到了公正和公平的。我想到其中的幾個經典的事件,公安機關最初是有一次把王法官開了庭的犯罪嫌疑人給放走了。這使得王法官很生氣,就責令他們把人給抓回來,但是就是第二天當人回來的時候卻怎麼都想不到是什麼理由抓的人的,本來這個時候就想讓王法官趕快下個裁決就放人的。其實案件是證據不足,是要放人的,但是王法官就是不下,要拖,但是公安機關是拖不下去,就讓我們法院的領導來幫說下話,結果一個下午家一個上午也沒有結果,從我們庭長到我們法院的副院長,都說了,但是就是沒有用,王法官還是堅持自己的做法,按照開庭的時間來辦,也不給他們任何的理由。就在讓公安機關吃了點苦頭了,後來的事情我就不太知道了。就知道那天的上午是鬧的很兇的。還有一件事情是,一個警察來要我們的案卷回去協助查另外的案件,本來是找的我們的劉姐借的,剛好是王法官是從旁邊路過就詢問了事情,當知道是要用工作證來借東西的時候就說不行,一定要他們領導開的證明才行,還一直強調是我們去你們那裡都是這樣辦的,現在你們到我們這裡也要這樣的,不能壞了規矩,以前就知道公檢法是一家的,但是在我們的王法官的眼裡就是法院一家的,根本就不管你們公安機關是什麼態度的,想的是我們程式的公正,這和其他的法官有很大的不同,還有平時他在辦公室裡都是說話最有氣魄的一個,說我們副庭長的錯誤的時候也是很嚴厲的,搞的我最初的時候以為他是很大的官了,可以隨便說任何人的錯誤的,但是現在明白了。他是我們最最需要的人,也只有軍人才有這樣真正的實事求是的態度,而其他的好多人在說事實求實的時候都是很虛偽的,沒有望法官這麼的赤誠的。

  我是很尊敬他的,我想我要是從事法律工作的時候我也要做這樣的人,儘管我知道像他這樣的人是很難往上發展的,就像他自己說的一樣,他永遠是一個兵蛋子,但是我覺得這樣的做人的方式也是人坦蕩的,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對得起自己的良知,也對得起自己的信仰,在凡人的眼裡是一個另類。但是在自己的天堂中確是無比的幸福的。

  三、對於程式的公正性我有了更多的認識

  在實際的工作當中我認識到了一個奇怪的現象,在有很多的時候我們的程式的正當使用沒有發揮起真正的作用的,很多的時候是發揮著相反的作用的。我現在儘管是在做著一個很重要的工作——程式正當進行到底,但是我們沒有考慮的是,在我們進行程式的正當的研究的時候我們就沒有研究一個很重要的問題是,我們的程式文化土壤的不足,是我們的程式正當也無法發揮其應該有的作用的,我舉一個例子,在我的實習日記中提到了,法院在開庭的過程中就僅僅是告訴當事人就開庭的是附帶的民事的部分,沒有開刑事的內容,但是,在開庭的過程中卻是都開了。這樣當事人就根本沒有準其中的很多證據,有的可能收集的證據也沒有找來,就錯過了,法庭的審理的機會,在程式來看說是很完善了。但是我們當事人的權利是沒有保護,並且也沒有相關的內容來補充的,這樣對於我們的當事人來說是很不公平的,其實這樣的程式是沒有和程式當初的立法的原則相違背的,是我們不能允許的。我們可以看到程式的再怎麼規範還是可以被人來鑽空子的,法律也是無法達到一種十分的完美的境界的,因為是我們的實際情況是一直的在變化的,我們立法是相對於實際來說是永遠的滯後的,而要真正的要達到我們在制定我們程式的原則的時候,是需要我們來理解,需要有更多的人來關心和呵護的,不僅僅是我們搞法律的,還應該是有其他的一般的人民群眾,只有這樣才能是是使程式不在是強者手中的利器,而是要變成是若者有中的救命符。所以我們在以後一味的強調我們的程式要完善的時候要好好考慮的,要更加好好完善的是我們的群眾的法律意識,而不是現在在法律。

  四、其他的隨想

  其實在實習的過程中還是有很多的感受的,有許多都是我一輩子的財產的,在去檢察院的聯絡中我們知道了許多檢察的內容的,還有我還去了幾趟的看守所的,和裡面的幹警和犯罪嫌疑人接觸,我知道了很多其中不知道的內容,像是看守所的收費,我所知道是看守所的時間裡要家裡出錢的,但是他們在看守所的期間還是要幹活的我就有點想不太明白的,既然都要幹活了難道就不算錢了麼?為什麼還要家裡來承擔費用呢。還有在對待法院的關係中我也有多認識,在一些小的知識上的學習就是更多了。最後還要說的一點是,我在實習前曾經是聽嚴本道老師說我們實習就去學了訂案卷的活了,其他的什麼都沒學好,我就在開始的時候就把自己定位了,我去就不是訂案卷的,我要做其他的東西,我來不是出賣勞動力的,我要做我們法學院應該搞的。所以第一天我就爭取到了寫上訴狀的機會了。後來我就做的就很好了。我也還是在期間學會了訂案卷了。還是很複雜了。但是我絕對不是把它當作我主要做的。

  “千里之行,始於足下”,這半個月短暫而又充實的實習,我認為對我走向社會起到了一個橋樑的作用,過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經歷,也是一個重要步驟,對將來走上工作崗位也有著很大幫助。向他人虛心求教,遵守組織紀律和單位規章制度,與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處世的基本原則都要在實際生活中認真的貫徹,好的習慣也要在實際生活中不斷培養。這一段時間所學到的經驗和知識大多來自領導和幹警們的教導,這是我一生中的一筆寶貴財富。這次實習也讓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關係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學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與人相處是現代社會的做人的一個最基本的問題。對於自己這樣一個即將步入社會的人來說,需要學習的東西很多,他們就是最好的老師,正所謂“三人行,必有我師”,我們可以向他們學習很多知識、道理。

  學習法律的最終目的是要面向群眾,服務大眾,為健全社會法治,為我們的依法治國服務的。高等法學教育在推進法治建設過程中擔當著重要的角色,其培養的具備一定基本理論知識,技術應用能力強、素質高的專業技能人才,將在社會上起到重要作用。現代的社會是一個開放的社會,是一個處處充滿規則的社會,我們的國家要與世界接軌,高素質法律人才的培養必不可少。因此,對人才的培養,應當面向實際,面向社會,面向國際。法學教育本身的實踐性很強,所以採用理論聯絡實際,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辦學模式是比較可行的,大學的法學院應當與公、檢、法、律師事務所等部門建立良好的關係,定期安排學生見習,讓學生更好的消化所學的知識,培養學生對法學的興趣,避免畢業後的眼高手低現象,向社會輸送全面、合格、優秀的高素質法學人才。

法院畢業實習報告 篇6

  作為一名政法大學非法學專業的學生,我選擇中級人民法院作為我本次實習的地方,是出於多方面的考慮。

  事實證明,在200X年X月XX日至200X年X月X日這三個星期間,在XX人民法院民二商庭的實習使我獲益匪淺。民二庭是處理民商法方向案件的庭,因此透過實習,我不僅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在法學專業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經驗,而且鞏固了經濟學專業必須接觸到的債權相關知識,解決問題的能力也受到了鍛鍊,更是明白要始終保持謙虛謹慎、落落大方,始終以學習的態度做人做事。因此雖然此次實習只有短短三個星期,卻卻是我受益匪淺的三個星期,感觸頗深的三個星期。下面我來簡要談談這次實習的小結和一些感想:

  1、在實習期間,我配合法官和書記員做好裁定書、判決書等的校對,做好案卷的裝訂歸檔工作。 因此也基本上掌握了案卷的整理、清卷、訂卷、貼封條等工作具體操作細節。一個案卷一般由幾個重要部分組成:案由、案件來源;當事人基本狀況;民事訴訟狀;證據材料;調解書或民事判決書;委託書和送達回證;法庭審理筆錄。這麼多東西必須歸檔整齊,不能有絲毫的混亂。雖然這些工作很瑣碎,很繁瑣,但是這些工作又是必須的,只有做好了這些工作,當事人才可以隨心所欲的翻閱案卷,法官才能隨時翻看以前的案卷,便於法官從以前的案件中吸取經驗審判現在的案件。

  2、我參加了幾起案件的開庭審理,認真學習了正當而標準的司法程式,真正從課本中走到了現實中,從抽象的理論回到了多彩的實際生活,細緻的瞭解了公訴起訴的全過程及法庭庭審的各環節,認真觀摩一些律師的整個舉證、辯論過程,並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適用及適用範圍。

  3,在實踐鞏固了一些司法文書如執行通知書、裁定書、調解書、判決書、公函、公告送達等的書寫,瞭解了一些具體的民法程式知識,例如:自公告發出之日起,經過六十日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的期限為送達期屆滿後十五日等。

  這次實習,收穫最大的還是在寫判決書這一塊。原本以為實習生頂多做一些影印、列印、裝訂、蓋印、校對等瑣碎的無關痛癢的事情,所以當法院老師把卷宗交給我讓我寫判決書的時候,我有些許的迷惑。但是,當我靜下來面對卷宗和電腦螢幕上的判決書草稿的時候,知道這是一件對我真正有好處的事情。在比對原告訴稱、舉證材料、庭審筆錄、送達回證和其他相關資訊之後,寫出法院的相關判決,這是一件多麼神聖的事情。雖然我寫出的判決書當然不是最後成形,還需要老師的修改,但是從這個過程中我所獲得的東西遠遠比任何其他瑣事都要來的多得多。

  4、透過旁聽案件,我對民事的審判特點和程式有了詳細的瞭解,懂得了審理民事案件關鍵在於化解當事人的矛盾,和刑事案件著重體現國家強制力懲罰犯罪不同,民事案件理想狀態應是讓雙方當事人共贏而又不失法律的尊嚴,這一點就對法官的個人素質要求很高,這個素質不僅僅是法律方面的知識淵博,更重要的是懂得替當事人著想,儘量減少當事人的訴訟成本,更不能擺官老爺的架子,人為的拉大-法官和群眾的距離。

  這次的實習,我最大收穫的實際上是打消了原來對就業的種種憂愁情緒,不管是何種工作所最需要的品質只是勤奮和踏實肯幹。現在的學習也一樣,能做的只是踏下心來認真的學習,在步入社會前為自己積累各種資本才能在進入社會時縱容的應對挑戰和機遇。親身體驗社會實踐讓自己更進一步瞭解社會,在實踐中增長見識,鍛鍊自己的才幹,培養自己的韌性,更為重要的是檢驗一下自己所學的知識能否被社會所用,自己的能力能否被社會所承認。並且透過社會實踐,找出自己的不足和差距所在。

法院畢業實習報告 篇7

  一個月的實習生活,使我對本院受理的案件情況有了大致的瞭解,鹿邑縣人民法院的案件主要集中在以下幾類:

  1、離婚糾紛。一般情況下第一次離婚的如果不是婚姻法規定的那幾種,如一方有賭博、吸毒等惡習不改,有遺棄、虐待家庭成員,夫妻分居滿兩年等強制規定的,一審都是經調解無效後判決駁回原告的離婚請求,但如果半年後原告再以相同理由提起要求離婚的,法院審理時如果調解無效一般都會判決支援離婚。所以現在要離婚是一件很簡單的事情,一次不成,再來一次準行。經過平時和法官們的探討以及一些自己聽過的案子,看過的案卷,我發現現在離婚案件有一些新的特點:①結婚時間比較短,離婚率卻比較高。②30歲以下的離婚的佔多數。③女性提起訴訟的比例高於男性。整理案卷中有10份離婚案件,其中有9份是女方提起的,這反映出當今婦女維權意識增強,地位提高。④一方不出庭,訴訟文書採取公告送達的增多。⑤因家庭矛盾引起離婚較多。多集中於外出打工者,且都是在春節後不久提起離婚。

  2、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案件的共性:一是受害人及其親屬依法維權意識增強,案件增長幅度大。二是原告索賠數額高,獲賠數額相對較低。三是車輛及人員的流動性大。法院受理案件後,送達訴狀副本、舉證通知、開庭傳票比較難,直接影響了案件的審理進度,增大了案件的審理難度,審理週期相對較長。四是判決裁定確定的民事賠償執行不到位現象突出。法院受理的該類案件,大多是肇事者無能力賠償或雙方就賠償額度未達成一致意見,交警部門調解不成的情況,這嚴重影響當事人權益和司法權威。

  3、勞動合同糾紛。在法院聽了一起關於勞動合同的案件,發現在辯論過程中,用人單位的代理人總在強呼叫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的關係是勞務關係或僱傭關係,而勞動者的代理人則強調是勞動關係,是一種沒有簽定勞動合同的事實勞動關係。所以我專程上網查了一下他們的區別:

  (一)從合同的主體上看:勞動關係的一方必須是用人單位,即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個體經濟組織,另一方是勞動者個人;勞務關係的雙方可能都是個人,或者都是單位,也可能一方是單位,一方是個人。

  (二)從用工雙方的關係上看:勞動關係中的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有隸屬關係,接受用人單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從事用人單位分配的工作和服從用人單位的人事安排;勞務關係的雙方則是一種平等主體之間的關係,勞動者只是按約提供勞務,用工者也只是按約定支付報酬,雙方不存在隸屬關係,沒有管理與被管理、支配與被支配的權利和義務。

  (三)從支付報酬的形式上看:勞動關係支付報酬的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工資,有規律性;勞務關係多為一次性的或按階段按批次支付,沒有一定的規律。

  (四)從法律的適用上來看:勞動關係中產生的糾紛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糾紛,應由勞動法來調整;勞務關係中產生的糾紛是平等主體的雙方在履行合同中所產生的糾紛,應由民法來調整解決。

  在法院實習的生活中,有緊張、有激動、有忙碌、有嚴肅!我不僅學到了知識,同時也增長了不少見識。不過也發現法治建設中存在一些缺陷與不足:

  第一,當今中國社會,司法人員普遍都具備了較高的業務素質,但是往往因為上級的一個指示而使陷入兩難的境地。期待在不久的將來,在號稱“世界大國”的中國,司法權與行政權能夠真正地分開,司法狀況步入一個新的臺階。

  第二,在法庭審判過程中,氣氛隨便。法警手機響個不停,肆無忌憚地接聽電話,某些不相關人員隨意進出,完全置法庭紀律於不顧,棄法律尊嚴於無物。

  第三,在法制建設的過程中,普法教育是極其重要的,一些人因為不懂法而觸犯法律,還有一些人因為缺乏最起碼的法律常識而問出一些讓人啼笑皆非的問題,令我們愕然不已。法庭不僅僅是一個判刑責罰之所,更應該是教育修正人的思想、行為,指導人向善行正之地。

  時間如梭,光陰似箭!一轉眼,實習就結束了。在這段時間裡,我深刻地感受到了法律在我們生活中的重要地位。這一個月的實習經歷將是我一生中難忘的回憶,也是一筆寶貴的財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