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文庫>詩歌> 大學校園詩歌朗誦比賽活動策劃書推薦

大學校園詩歌朗誦比賽活動策劃書

大學校園詩歌朗誦比賽活動策劃書推薦

  一、活動目的:

  為進一步活躍校園文化氣氛,豐富同學的課餘生活,給同學們一個展示自己的舞臺,營造良好的學習氛圍,陶冶同學們高尚的的情操,鍛鍊同學們的口才、能力,促進同學們的友誼,以及加強大家之間的交流,激發同學們對“詩意的青春”的'興趣,特舉“詩意的青春”緬懷青春的舞動。

  二、活動的主題:

  詩意的青春

  三、活動的物件:

  藝術設計系所有學生

  四、活動時間和地點:

  XX年xx月xx9:20,地點設計樓412

  注:無特殊原因活動時間不變

  五、主辦部門:

  藝術設計系宣傳部

  六、活動協助部門:

  藝術設計系學生分會,及各班宣傳委員

  七、報名形式:

  (1)可詢問電話 xxx xxxxxxxxxxx

  (2)可到各班宣傳委員處報名

  八、參加形式:

  (1)可朗誦自己寫的詩歌,也可朗誦名詩,朗誦時可自行配樂。

  (2)可以個人參加,也可以組成團隊參加(參加人數不限)

  九、比賽要求:

  (1)詩歌朗誦語言不限

  (2)要求朗誦的詩歌要符合活動主題,主題鮮明突出,形式新穎,內容積極向上。

  (3)朗誦時感情要真摯,富有感染力,表達自然,能反映詩歌中的情感和主題

  (4)朗誦的詩歌不能過短或過長,可從長詩中節選段落,時間在3—5分鐘內

  參賽選手不得遲到或違反賽場的紀律,否則取消比賽資格

  評分標準:

  (一)總分100分

  (1)參賽者儀表,氣質,總體印象;15分

  (2)情感豐富、有感染力;30分

  脫稿朗誦;5分

  吐字清晰、普通話標準;25分

  語速適中、朗誦流利連貫;20分

  原創詩歌;5分

  獎項設定:

  一等獎一名

  二等獎兩名

  三等獎三名

  (可獲榮譽證書及其它獎品)

  注:原創作品在參賽中獲獎,可將其刊登在系報上並給予素拓分

  十一、比賽規則和說明:

  評委

  評委必須公正嚴明,做到公平公正

  嚴格掌握評判標準,以參賽者真實的實力和水平作為評判的依據。

  在評選活動結束後,評委不得修改選手的成績。

  (二)參賽者

  參賽者必須服從主持人的安排和評委的判定,不得有反對的言行。

  參賽者必須遵守比賽規則

  參賽者對主持人、評委產生不滿時不得當場頂撞,可在大賽結局後,向主辦部門提出申請,請求解決。

  參賽選手拿好自己的號碼牌,聽主持人安排依次上臺朗誦

  關於競賽流程

  評委及嘉賓入場

  主持人致詞宣佈競賽開始

  主持人介紹評委,及到場嘉賓

  主持人宣佈比賽規則,包括評分標準

  參賽選手候場開始比賽(比賽環節中選手必須在詩歌朗誦前進行自我介紹)

  評委在每個選手朗誦後進行點評和評分

  統計結果,主持人宣佈比賽結果

  主持人請嘉賓給獲獎選手頒獎,宣佈比賽結束

  將比賽中優秀的原創詩歌刊登在系報上,由系記者站報道此次詩歌朗誦比賽

  十二、具體工作人員安排

  1.宣傳海報 宣傳部

  2.活動策劃 宣傳部

  3.報道 拍照 記者站

  4.評委 系部老師

  5.主持人

  5比賽現場相關道具及評委用水安排、嘉賓姓名牌、主持臺、供應紙筆、製作號碼牌 生活部

  6.計算分數5人(2人筆算、 2人計算機、1人登記 大一各班的宣傳委員)

  十三、經費預算:

  資料列印費:10元

  礦泉水:15元

  紙筆費:10元

  獎品費:150元 合計185元

  十四、注意事項

  宣傳和通知傳達務必到位

  工作人員要在活動之前把一切工作做好

  參賽者準時出席

  工作人員需佩戴工作證

  藝術設計系團總支宣傳部

  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