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月長衣裳薄散文
無論在學習、工作或是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的會接觸到散文吧?散文是一種抒發作者真情實感、寫作方式靈活的記敘類文學體裁。那麼,你知道一篇好的散文要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歲月長衣裳薄散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歲月長衣裳薄散文 篇1
聽朋友回憶過去的時候,總記起一些溫暖的事。而我所能記起的一些零碎片段,總是與那段沉重而苦澀的過往相關。
每每重回故地,總讓我無所適從。無可挽回的傷痛,無法彌補的遺憾,茫然無期的前途……
後來我想,我不是刻意的遺忘,而是記性太差。
偶爾回想某段歲月,腦海一片空白,會有種窒息的錯覺。
第一次聽《再見二丁目》的時候,就有一種被擊中的感覺。這曲調,似在夢中已聽過千回。
再沒有六年前坐落在故土上父輩也曾經歷過的五聯完小;十年前集的百變小櫻貼紙,也早已不知所終;跳皮筋,留在關於青春校園的記憶裡……
再不會重現那般純真的年歲。
還清晰記得,於小升初那天,在大大的芭蕉樹下,埋下了一個人生中第一個藍色華服的芭比娃娃,用塑膠袋層層包裹。而過了那個漫長的夏季,那麼多年的小學搬遷了,再回望,芭比娃娃也不在了……一些零碎的片段,慢慢拼接成一部被快進的無聲舊電影,是我青春記憶裡的大部分。什麼也看不清,什麼也抓不住。
很多很多年,很多很多事,都過去了。那麼多年,總歸在成長,成長,就是自我探索的過程。
安妮寶貝和以前不一樣了,所以叫慶山。但我樂意接受這樣的變化,總會成長。我們每個人都在成長,就像我依然是我,她如何改變也依舊是她。安妮終於走出自己的牢,揹負起自己的傷感和脆弱,從而走向新的遠方。就像安說的那樣,安妮寶貝已融入慶山,找到了自己的位置。
經歷讓人成長。儘管生活總令我們遍體鱗傷,但回過頭,那些受過傷的地方,變得既柔軟又堅強。那是上蒼給予我們的饋贈,從而一次次鍛造我們新的性情……
但我相信,無論走過多少地方,歷經多少歲月,屬於內心最純粹的東西,都一定會回來。
已經很慶幸,擁有那麼多值得珍存的美好時光。儘管很多時候,想要身在其中,賴著不走,但我不得不啟程,也只有走下去,才會遇見明天的自己,遇見未來的風景。
該來的總會來,註定要走的,便各自安好。不抗拒,不挽留,就像鄉間老人順應自然那樣順應生活。
因為怕疼,學了一年多才學會騎單車。因為怕水,生在水鄉卻從不敢學游泳。
但無論決定做任何事,我都做到極致。
念著一個人也是,耗盡氣力。
漣漪的小說,《昨夜星辰昨夜風》,總看得我心裡酸酸的。
我對漣漪說,羨慕你,擁有那樣鮮活的青春記憶,雖憂傷也明媚。羨慕你只記得最好的。不似我,偏偏記得了不好的。
而剩下的這一小部分,才是我最想忘卻的。費盡氣力去忘記一些事,卻偏偏在心底紮了根。愈想忘愈不能忘。曾經心心念念想要記取的,卻輕易就被淡忘。
我的記性實在不好。偶時翻開舊時日記,看一行字看到發呆。原來,曾經是這樣的心情?
那些人事,俱已陌生。但我是如此的感懷和深愛。走過的時光,留下一疊厚厚的回憶,心酸也好,坎坷也罷。記得,是多幸福的一件事。
卻也暗自慶幸記性不好,已經記不清某些人的臉。記不清究竟都經歷了什麼。也記不起當初是怎樣的疼痛……流光匆匆,故事早已寫上結局,人事也早已面目全非,放不下的,只是內心那一絲執念。
或淡或雅,花總在綻放;或盈或缺,月總在天上。心疼了治癒,受傷了治療。時日過去,終會明白,不慌不忙,安然恬淡。
歲月綿長,浮塵紛擾,歷經再多的波瀾起伏,再回首,也不過一笑了之。記得,或者不記得,又有什麼分別。在這樣淺淡的流年裡,就讓我,安靜地、遺忘吧。
後記:
世間一切榮辱得失,一半隨流水,一半入塵埃。大抵不必太過執著。
歲月長衣裳薄散文 篇2
嘿,你相信有永遠的愛嗎?我相信的。你擁有過嗎?還沒有。那你為什麼相信?因為相信的話,會比較幸福。歲月長孤單,衣裳常薄涼,只好文字相伴,與你共享。
會覺得孤單,是手機裡的電話號碼越來越多,每天接的電話越來越多,每天發的簡訊越來越多,但是每到晚上想要聊天,翻遍手機,你卻不知道要打給誰。
會覺得孤單,是當你突然看到一片曾經在夢裡反覆出現的葵花花田,你興奮地拍照,大聲地吶喊,可是過後卻不知道要把拍好的照片傳給手機裡的誰。
在這些瞬間你突然明白,一路走到現在,一沒有人站在你身邊,陪你看風景。
可你要知道世上有很多東西是可以挽回的,譬如良知,譬如體重,但不可挽回的東西更多,譬如舊夢,譬如歲月……
譬如,對一個人的感覺。
和一個人在一起為什麼想要了解對方的一切呢?為什麼要知道對方的秘密呢?
因為其實我們都知道,世上最黑暗的地方,是一個人的`心底。
就像很多時候,有些人,你以為可以見面的,有些事,你以為可以一直繼續的,但是,也許在你轉身的那個剎那——
有些人,你就再也見不到了。
有些事,當太陽落下又升起來的時候,一切都變了,一不小心就再也回不去了。
親愛的,歲月長孤單,衣裳常薄涼,所以我一直希望你別迷路了,希望你交到好朋友,希望你別再被人欺負。
希望,你幸福,你一個人也能夠堅強。
親愛的,如果你信命,那麼一切的偶然都是註定;如果你不相信命運,那麼一切的註定都是偶然。
無論怎麼樣,一個人藉故墮落總是不值得原諒的,因為越是沒有人愛,我們越要愛自己。
很多時候,一些很期待的生活總是在你自以為是的夢想中消磨了,然後,給予你一個很失望的打擊,而有些東西,想起來總是很美好的,於是在你的想當然中,荒廢了一場本來可以很開心的現實。
那麼,為什麼要留在想象裡、孤單裡、等待裡呢?
親愛的,上輩子欠你的,這輩子我來還,這輩子欠我的,下輩子來還我。
歲月再孤單,衣裳再薄涼,此生此世,有酒當喝,有夢去追,有人呼喚,要記得前去尋。
歲月長衣裳薄散文 篇3
他要結婚了,新娘不是她。
狗血的網路劇情還是發生在了她身上,她看著請柬上笑得甜蜜無比的一對璧人,心就那麼突兀的疼了起來。
為什麼那麼多年了,他就一點心也不曾對她心動過?
她突然就想起第一次遇見他的時候,彼時的她才十五歲,很多細節都記不太清了,畢竟那麼多年過去了。她只記得那時他穿的是白襯衫,風中有洋槐花的味道。
很久以後,她看到一首詩,霎時想到了他。
今夕何夕,遇此良人。
她從不信所謂的一見鍾情,可那一刻她信了。她開始透過各種渠道打聽他的訊息,瞭解他,認識他。他喜歡詹姆斯,喜歡籃球,她就一遍遍的看NBA。他喜歡周杰倫,她就買來專輯一遍遍的聽。
彷彿這樣就能靠近他。
他不認識她,她卻揣著心事獨自走了三個年頭,朋友都笑她痴傻,她只能苦笑,我這麼糟,怎麼站在他的身旁。
是的,那時的他又高又帥,而她矮胖黑,笑起來像男人一樣豪邁。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他們之間有所交集,漸漸的成為了朋友。她欣喜於終於走進了他的生活,卻落寞於他眼底的寂寞。
他有喜歡的人。
她幫他追求他喜歡的女生,看著他們從朋友變成戀人,任自己的心慢慢枯萎。
她仍舊默默的喜歡他,從不開口。這些年來,她變白了,瘦了,也長高了不少,身邊也有了追求者,可她放不下。
她曾無數次的想過,他應該是知道她是喜歡他的吧。只是,他不問,她也不說。
她可是喜歡了他好多年呢,多到已經佔據了她生命的二分之一。
認識他的第十年,她二十五歲,早就過了年輕女孩的年紀,對愛情也不再懵懂。她從未談過一場戀愛,她確信自己是愛他的,再劫難逃。
她還是告訴了他,將這十年來小心翼翼如同懷揣著贓物的小偷一樣,將那不見天日的暗戀告訴了他。
她記得他當時的表情,先是驚訝,然後慌亂,最後歸於平靜。
他說,可是小A 喜歡你。
是啊,小A 喜歡她,她是知道的。小A是他的朋友,曾經在她十八歲的時候送給她一朵玫瑰,她沒有接受。
他說可是,是不是意味著在那漫長的歲月裡,他也曾喜歡過她?她忍住眼淚,輕聲說,我懂了。
然後,歲月就那麼過去了,她繼續帶著她的心事過日子,一晃又是許多年。
她訝異於自己竟然能用這麼長的時間去喜歡一個人,不求回報,無怨無悔。
直到今天,他要結婚了。
最後,她還是踩著十五釐米的高跟鞋去參加了婚宴。她站得遠遠的,看著他給新娘戴上戒指,看著他親吻新娘。
她笑了,像柯景騰對沈佳宜那樣,輕輕說,新婚快樂,我的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