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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責協議書

免責協議書15篇

  在生活中,協議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簽訂協議可以保障自身的權益不被侵害。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協議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免責協議書,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免責協議書1

  甲 方: 身份證號:

  乙 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就乙方從事在和美電熱器具有限公司“租車協議”一事,經充分協商達成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事由及責任

  1、乙方自購符合運營條件的車輛,由甲方以公司的名義,代表乙方與美電熱器具有限公司簽署“租車協議”,甲方與乙方及美電熱器具有限公司無任何利益關係(包括租車協議款往來)。甲乙雙方不存在掛靠合同關係和勞動合同關係,甲方只是在乙方與美電熱器具有限公司“租車協議”上印章。

  2、乙方同意按有關規定投入運營的車輛在日常維護、維修保養、例保、季檢、年檢等,以及運營車輛所產生的駕駛員工資、保險、罰款、稅費等費用都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所聘請、僱傭的員工不享受甲方職工待遇,與甲方不存在勞動用工關係。

  3、若乙方在使用甲方與蕪美電熱器具有限公司簽署的“租車協議”中損害甲方利益的,或乙方與電熱器具有限公司產生合同糾紛、仲裁、罰款等造成甲方損失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並終止以甲方名義簽署的協議,乙方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全部款項。

  4、若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的,乙方應做好理賠及調解處理工作,協調未果或訴訟,造成受害方或協議單位起訴甲方,涉案所造成司法機關裁決由甲方承擔責任的,其事故賠償部分(包括訴訟費用和其它支出費用及賠償款)以及甲方遭受損失的實際費用都由乙方承擔全部款項。

  二、其它約定

  本協議書籤訂前,甲、乙雙方對本協議書的全部條款及其含義都已準確理解,自願簽訂本協議書,本協議書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本協議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簽字): 乙 方(簽字):

  日 期: 日 期: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日

免責協議書2

  (承包人):

  鑑於你方作為承包人已經與月日簽訂了(工程名稱)《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包人的申請,我方願就發包人履行主合同約定的工程款支付義務以保證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擔保:

  一、保證的範圍及保證金額

  1. 我方的保證範圍是主合同約定的工程款。

  2. 本保函所稱主合同約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約定的除工程質量保證金以外的合同價款。

  3. 我方保證的金額是主合同約定的工程款的

  二、保證的方式及保證期間

  1. 我方保證的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2. 我方保證的期間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約定的工程款支付完畢之日。

  3. 你方與發包人協議變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經我方書面同意後,保證期間按照變更後的支付日期做相應調整。

  三、承擔保證責任的形式

  我方承擔保證責任的形式是代為支付。支付工程款的,由我方在保證金額內代為支付。

  (發包人名稱)(以下稱“發包人”)於年(以下稱“主合同”),應發包人未按主合同約定向你方。

  四、代償的安排

  1. 你方要求我方承擔保證責任的,應向我方發出書面索賠通知及發包人未支付主合同約定工程款的證明材料。索賠通知應寫明要求索賠的金額,支付款項應到達的賬號。

  2. 在出現你方與發包人因工程質量發生爭議,發包人拒絕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時,你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證責任代為支付的,相應條件要求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出具的質量說明材料。3. 我方收到你方的書面索賠通知及相應的證明材料後7天內無條件支付。

  五、保證責任的解除

  1. 在本保函承諾的保證期間內,自保證期間屆滿次日起,我方保證責任解除。2. 發包人按主合同約定履行了工程款的全部支付義務的,自本保函承諾的保證期間屆滿次日起,我方保證責任解除。3. 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保證責任所支付金額達到本保函保證金額時,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支付款項從我方賬戶劃出)任即解除。

  4. 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或出現應解除我方保證責任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項下的保證責任亦解除。

  5. 我方解除保證責任後,你方應自我方保證責任解除之日起作日內,將本保函原件返還我方。你方未書面向我方主張保證責任的, 2保證責個工需提供符合之日起。

  六、免責條款

  因你方違約致使發包人不能履行義務的,我方不承擔保證責任。

  2. 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或你方與發包人的另行約定,免除發包人部分或全部義務的,我方亦免除其相應的保證責任。

  3. 你方與發包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如加重發包人責任致使我方保證責任加重的,需徵得我方書面同意,的保證責任,但主合同第4. 因不可抗力造成發包人不能履行義務的,我方不承擔保證責任。

  七、爭議解決

  因本保函或本保函相關事項發生的糾紛,成的,按下列第2 種方式解決:

  (1)向專案所在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專案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擔保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地址:

  郵政編碼:

  傳真:

  年月日

  否則我方不再承擔因此而加重部分條?變更?約定的變更不受本款限制。

  可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

  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簽字)

  (或其授權代理人)

免責協議書3

  “孤雁北上·夢圓北京”活動安全免責協議書 甲方:東莞橋頭陽光社(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橋頭鎮孤寡老人及志願者)(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此次活動由東莞橋頭陽光社統一組織橋頭鎮孤寡老人及志願者出遊,本次活動是東莞市團委主辦的“夢想.行動”之幫助東莞橋頭陽光社圓夢的活動,資金由東莞百分百實業集團捐助。

  第二條:本次活動為非盈利公益性質活動,甲方承擔保障乙方在此次活動中交付旅行社費用及為乙方購買人身意外險的責任。乙方自願參加此次活動。乙方理解、同意和簽署此有關責任豁免、權利放棄和風險承擔的協議。

  第三條:乙方作為一名身體健康的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依法對自身的人身和財產安全具有審慎的保障義務。已熟知並同意本次活動的所有行程與活動安排,充分了解此次活動的潛在風險,願意獨立承擔本次活動中可能發生的人身或財產損害。放棄對陽光社及其他同行成員提出民事賠償的權利。

  第四條:如在此次活動中,乙方未遵從甲方負責人員的統一調配和管理,出現任何其自身人身、財產損失或對第三方造成人身、財產侵權,損失及賠償結果由參與者自行承擔。

  第五條:乙方在活動過程中如因非他人侵權的原因遭受人身或財產損害,將獨立的向保險公司索賠或自行承擔損失。如因他人侵權的原因遭受人身或財產損害,將獨立的向保險公司索賠或向加害人索賠。乙方同意,如有損害結果發生,甲方的任何建議均不構成對損害結果的故意或過失,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六條:乙方同意,在活動過程中乘坐的交通工具,一旦發生交通事故,獨立的向保險公司索賠,放棄向甲方索賠的權利,不涉及任何其他活動參加者。

  第七條:乙方同意,如遇可能損害本人人身或財產安全的事故發生,所有活動參加者均擁有自救的權利,但無救助他人的義務。所有的救助行為都是基於完成自救基礎之上的見義勇為或道義上的責任,並不構成任何必須履行的民事義務。

  第八條:如在此次活動中,乙方因個人行為導致其自身人身、財產損失或對第三方造成人身、財產侵權,損失及賠償結果由乙方自行承擔。(如活動前、中、後發生個人物品的損壞或丟失、與他人衝突、急性疾病、意外事故等,甲方不承擔因意外傷亡或個人的經濟損失而產生的任何法律責任和相關的費用。)

  第九條:乙方清楚知道車輛行駛過程中及中途遊覽過程中是有潛在危害的。活動中會有意外受傷,心腦血管疾病發作等,乙方自願參加本次出遊活動。因此,乙方同意承擔和接受任何和所有的傷害的風險。並且,乙方免除甲方的法律責任。

  第十條:到達目的地後,甲方如發現參與者無論任何原因不能完成此次活動,均在活動結束前有權要求乙方退出活動,如出現意外事件、意外事故等,責任均由乙方本人承擔。

  第十一條:乙方如有特殊情況需要中途離開務必通知甲方負責人,宣告自願離開,離隊後的安全、經濟及一切連帶責任自負。在活動中若乙方私自離隊,造成的一切人身、財產侵權,損失均由乙方本人承擔。

  第十二條:如在活動中乙方因為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造成第三方受損的,由乙方單獨承擔所有法律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十三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協議一經簽署立即生效直至本次活動結束。協議簽訂後不能撤銷,受法律保護。

  第十四條:本協議如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權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甲方(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日期:

  簽訂地點: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日期:

免責協議書4

  甲方:

  乙方:

  股東 於 年 月 日在中信銀行成都分行《擔保合同》上簽字,該《擔保合同》是為了保證 公司能切實履行還款義務,但若出現 公司確實不能履行還款義務,需承擔擔保責任,股東 的責任按本協議的約定執行,內容如下:

  一、 股東雖然在《擔保合同》上簽字,但實際不承擔擔保責任,無需用自有財產做出任何賠償或補償。

  二、 若出現需要股東 承擔擔保責任的任何情形,概由甲方承擔,股東 不承擔任何責任。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免責協議書5

  加強同學友誼是聚會活動的主要目的,並且還是要在確保所有同學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發起和舉辦的活動才具有更大的意義和價值,因此本次活動特制定活動免責協議。

  1、該協議的目的是為了各聚會成員明確知曉聚會活動所存在的風險,提高參加人員的抗風險和自律能力,免除活動的籌備人員和同行成員在活動中出現的相關賠償及法律連帶等責任,讓聚會活動更加安全、健康、快樂。

  2、活動中,對於違犯國家相關法規、惡意侵犯他人或其它涉及犯罪行為的事件,則不在此協議範圍內,必須由個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凡報名參加活動的人員,均視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均視為你已經仔細閱讀和完全理解並同意接受以下《免責協議書》的全部條款,並要在參加本次活動前(集合時)承諾:“本人已經仔細閱讀和完全理解並同意接受《活動免責協議書》的.全部條款”,方可參加本次活動。

  4、此協議為相關責任的豁免,權利的放棄,風險的承擔和免賠的協議。你如果承諾:“本人已經仔細閱讀和完全理解並同意接受《活動免責協議書》的全部條款”,你就已經完全知曉、理解和同意接受《活動免責協議書》全部條款,你就放棄了向活動協助者和其他參加成員提起訴訟的權利;永遠免除此次活動的籌備人員和同行成員的賠償及法律連帶責任。

  一、風險的承擔:

  我參加此次活動是在完全自願的基礎上,依簽署此有關豁免、權利放棄和風險自擔的協議為前提要件的。我知曉他們並不能對我安全負責。

  二、關於豁免責任,放棄權利和賠償的協議內容:

  1、本次活動僅限共同愛好者自願參加、共同參與、風險自擔、責任自負;全程遵循"自助,互助,AA,環保"的原則;協助者和其它參加活動人員一樣,同樣也是自願參與者,對其他參加者沒有絕對的管理和支配權力;對於活動中突發的一切足以影響到大家切身安全和利益的不可抗因素等重大事項尚需參加者共同商定;本次聚會活動為大家自發參與,活動中協助者僅有義務對全隊活動進行組織協調,參加者也有義務服從活動的整體安排。

  2、凡報名參加本次活動的人員均視為你已經仔細閱讀、完全理解責任豁免、權利的放棄、風險的承擔和賠償的協議的全部條款內容!如果因為在參加本活動中受到傷害,我同意自行承擔和接受任何和所有傷害的風險,同時我永遠免除此次活動協助者和同行成員的賠償及法律連帶責任。

  是報名參加者均視為已經閱讀、理解,並完全接受該協議條款;該協議自集合報到後開始生效,至活動結束時終止。

免責協議書6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一、出遊活動有一定潛在的危險性,乙方作為一名身體健康的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自願參加甲方組織的出遊活動。

  二、如在此次活動中,乙方未遵從甲方負責人員的統一調配和管理, 出現任何人身、 財產損失或對第三方造成人身、財產侵權,損失及賠償結果由法律認定的責任方自行承擔。

  三、如在此次活動中,乙方個人行為導致其人身、財產損失或對第三方造成人身、財產侵權,損失及賠償結果由法律認定的責任方自行承擔。

  四、乙方參加活動前、 中、後發生個人物品的壞損或丟失、 與他人衝突、 急性疾病、 意外事故等, 甲方及組織者亦不承擔因意外傷亡或個人的經濟損失而產生的任何法律責任和相關的費用。

  五、到達目的地後, 甲方發現參與者無論任何原因不能完成此次活動, 均在活動結束前有權要求乙方退出活動,如乙方不聽從安排,出現意外事件、意外事故等,責任均由乙方本人承擔。

  六、出發前乙方必須提供真實的本人姓名+電話號碼 (以及緊急事件聯絡電話) ,簽署 《出遊活動安全免責協議書》 ,甲方不承擔任何法律、經濟及一切連帶責任。

  七、該協議生效日期為雙方簽字日期,協議一經簽署立即生效直至本次活動結束。

  甲方(簽字) :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

  日期:

  年月日

免責協議書7

  自 年 月 日起,車型 ,車牌號 ,發動機號 ,交予 使用, (身份證號: ),特簽訂以下宣告:

  1、 貳零XX年零貳月壹拾陸日之前車輛罰款、罰分、事故與XX無關。

  2、 自貳零XX年零貳月壹XX日起車輛的所有罰款、罰分、事故由 負責。交付使用後發生的所有罰款、罰分、事故與車主 無任何關聯。

  3、 負責該車車輛的加油、保養,車輛在交付前使用公里數為 公里。

  4、 此協議簽訂有效期為 個月, 個月後再行協商簽訂新協議。

  5、 交付車輛以實際檢視為準,車鑰匙一把、行駛本及保單。

  6、 隨車工具:備胎、三腳架、千斤頂、滅火器。

  移交人:

  接收人:

免責協議書8

  甲方(轉讓方):________ 公民身份號碼: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讓方):________ 公民身份號碼:________________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達成一致。甲方將其所有的富路FL175ZK型摩托車使用權轉讓給乙方,就轉讓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形式:乙方支付給甲方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_____元)作為該車使用權轉讓費,在本合同簽訂後乙方一次性將轉讓費支付給甲方。

  二、轉讓車輛相關資訊:

  1、車架號:__________;

  2、發動機號:__________ ;

  3.、車牌號:_________

  三、本協議簽訂後甲方協助乙方到車輛保險繳納單位將保險受益人變更為乙方,相關費用由乙方支付。

  四、本車使用權轉讓期限_____年,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期滿後順延。

  五、自本協議簽訂即車輛交付給乙方使用之日起,由於乙方或乙方將車輛出借給他人而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六、乙方保證其使用車輛期間遵守相關法律法律規。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免責協議書9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現對20__年1月12日中午寧強縣玉河陽光專案工人討薪聚眾打架鬧事受傷的事宜進行協商,就此事賠償事宜,本著平等、自願、公平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願一次性賠償給乙方醫療費、誤工費、交通費、住宿費,精神撫慰

  金等合計人民幣____元。

  二、上述費用支付給乙方後,由乙方自行安排處理,其安排處理的方式及後果不再與甲方有任何關係。

  三、甲方履行賠償義務後,乙方保證就此事不再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其他任何賠償費用要求。

  四、甲方履行賠償義務後,就此事處理即告終結,甲乙雙方之間不再有任何權利、義務。此協議為相關責任的豁免,權利的放棄,永遠免除此次事宜的賠償及法律連帶責任。以後因這次賠償事故的結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對此不再承擔任何責任。

  五、本協議為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之結果,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六、本協議內容甲乙雙方已經全文閱讀並理解無誤,甲乙雙方明白違反本協議所涉及後果,甲乙雙方對此協議處理結果完全滿意。

  七、本協議為一次性終結處理協議,本協議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捺指印後生效,雙方當事人各應以此為據,全面切實履行本協議,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糾纏。

  八、乙方今後身體或精神出現任何問題均與甲方無關。

  甲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免責協議書10

  本合同文字為示範文字。簽約之前,雙方當事人應當仔細閱讀本合同內容,對合同條款及專業用詞理解不一致的,可向相關部門諮詢。為體現合同雙方的自願原則,本合同文字中相關條款後都有空白行,供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雙方當事人可以對文字條款的內容進行修改、增補或刪減。合同簽訂生效後,未被修改的文字印刷文字視為雙方同意內容。

  債務清償協議書

  協議雙方:

  債權人(以下稱甲方):

  債務人(以下稱乙方):

  乙方在 年 月因經營中發生資金週轉困難,向甲方融資人民幣 萬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鑑於乙方目前的經營狀況,不能按原約定向甲方以貨幣資金歸還借款。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甲方同意乙方以財物折抵其應償債務,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乙方以以下財物抵償於 年 月 日向甲方的借款人民幣 萬元(以乙方財務記帳憑證為據,影印件附後):名稱 型號 數量 所有權證明及編號 評估價值

  二、本協議成立後三十日內,由甲、乙雙方共同向 管理部門辦理財物所有權過戶登記。本協議自財物辦理了過戶登記之日起生效。上述財物過戶登記之日起,甲、乙雙方間的債權債務即解除。

  三、因辦理財物所有權過戶登記所發生的全部費用,由甲、乙雙方各承擔50%。

  四、本協議所列的財物乙方已經向保險公司投保。本協議生效後,乙方負責將保險的受益權記於甲方名下,直至本期保險期滿。本期保險期滿後,財物的保險由甲方承擔。

  五、乙方保證上述財物的所有權上未設定過權利限制(如抵押等),亦未被有關機關查封、扣押、保全等。由於乙方或其他方面的原因,財物所有權過戶不成,甲方仍具有債權人的法律地位,有權依法行使債務追償權。 六、本協議生效後,若發生違約,則由違約一方承擔經濟、法律責任。 七、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並經公證後成立。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持一份,一份交 管理機關辦理過戶登記,一份由 公證處備案。 協議人

  甲方: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

免責協議書11

  本活動是以“安全、環保、自助、自律、平等、節約”為宗旨的自發性戶外活動和驢友聚會,以非商業自助性質的旅遊為目的。

  加入聚會的資格:

  1、參加人須年滿十八週歲,具有完整獨立的行為能力(年滿十六週歲不滿十八週歲須有監護人帶領或監護人同意且簽署此協議)。

  2、認同並擁護活動的宗旨及“戶外結伴騎行免責協議”和“免責協議書”。

  3、具有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

  財務管理:

  1、支出奉行AA制的原則。

  2、集體活動(交通、住宿、就餐等)統一支出(AA制分攤)小朋友半費或全費(視大小而定)。

  4、財務人員由召集者、或其他大家認可的成員擔任。

  5、財務人員有責任在活動結束後公佈明細。

  6、個人所帶物品請個人好好保管,遺失自負與財務人員無關。

  召集者的權利:

  1、安排聚會地點和時間;

  2、根據安排限制參加活動的最多人數;

  3、出於安全原因控制參加活動的男女性別比例;

  4、出於安全原因勸阻不適合的人員參加該次活動;

  5、要求參加活動的人員自己準備裝備;

  6、在活動中根據天氣、隊員狀態修改活動計劃;

  7、要求隊員在活動過程中聽從安排。

  召集者的義務:

  1、根據報名先後接納參加活動的人員(不適合活動的除外);

  2、在活動過程中提醒大家注意環保;

  3、對於因活動所需要而蒐集的個人資訊(真實姓名、性別、通訊方式、身份證號碼等)的保密,所有資訊僅用於該次活動;

  4、依據費用AA制的原則舉辦活動。

  參加者的權利:

  1、選擇活動;

  2、在活動之後對活動情況進行評論;

  3、瞭解活動的費用情況。

  4、在活動中可提出活動建議。

  參加者的義務:

  1、在活動中聽從召集者的安排;

  2、在活動中注意環保;

  3、在需要的時候協助召集者做好輔助工作(帳務、收尾等);

  4、在活動中相互協助,保證活動的安全和順利開展;

  5、準時到達集合地開始活動;

  6、在活動後保密你所知的其他人員的個人資訊(真實姓名、性別、通訊方式、身份證號碼等)。

  免責條款

  1、本活動屬於非贏利性質自助出行活動,當由於意外事故,突發氣候變化和急性疾病等不可預測因素造成身體損害時,團隊的發起者和同行者有義務盡力救助,但如果造成了不可逆轉的損害,團隊的其他成員不負擔任何責任。團隊的任何一名隊員都應本著:“盡力救助,風險自擔”的原則參加活動,活動發起者和組織者亦不承擔任何法律和經濟責任;

  2、凡報名參加者均視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如在活動中發生人身損害後果,團隊的發起者和同行者不承擔賠償責任,由被損害人依據法律規定和本宣告依法解決,凡報名者均視為接受本宣告;

  3、代他人報名者,被代者如在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組織者、領隊同樣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4、由於現在沒有與戶外活動相應的保險,活動組織者也沒有義務代為購買保險;我們不是旅行社,所以也不能購買旅行保險,所以建議大家自行購買商業的人身旅行意外保險;

  5、我們參加活動前,必須事先與自己的家屬溝通,取得家屬的理解和支援,同時知道並同意該免責宣告。參加人簽名後視作其家屬也已知情並同意,否則後果由參加者自負;

  6、自駕車活動期間一旦發生交通意外,同車搭乘者認可只在該車已投保的保險範圍內接受賠償,不再另行向該車主人或司機索賠;

  7、在參加涉水的活動時,參加者必須事先明確申明自己能否游泳,讓組織者和同行人知道;不會游泳者必須自行攜帶救生工具並不得單獨在水邊遊玩,如無申明者視作能游泳責任自負;

  8、該免責宣告必須參加者自己認真閱讀認可,代為報名者視作已溝通並被授權,否則代報名者承擔後果;

  9、如惡意侵犯他人或其它涉及犯罪行為,則不在此免責範圍內,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0、所有參加活動的參與者應發揚團結互助、助人為樂的精神,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儘量給予他人便利和幫助。但任何便利和幫助的給予並不構成法律上的義務,更不構成對其他參與者損失或責任在法律上分擔的根據;

  11、自駕遊一切活動的車輛、設施以及有關裝備屬於參加者自己所有,所產生的一切安全風險及責任由參加活動者自行獨立承擔;搭車人自願放棄向本車輛所有權人或者駕駛員索取賠償和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自己負責治療和處理交通事故帶來的傷害。考慮到自駕遊有一定的危險性,強烈建議參加者自行購買意外傷害保險;

  12、該免責宣告目的是為活動發起人組織者和同行者再次明確自駕遊活動的風險,提高自律能力和抗風險能力,免除一些不必要的後果,讓自駕遊活動更安全更快樂。

  注:謝絕團隊精神缺乏的人參加我們組織的騎友活動!

  協議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免責協議書12

  甲方一:

  註冊號: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方二:

  身份證號:

  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

  地址:

  鑑於甲方一、甲方二投資成立廣州 有限公司(註冊號: ,以下簡稱或"公司"),為公司的實際出資人,乙方接受委託作為禮公司法定代表人,以完成公司的工商註冊。甲、乙雙方就乙方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間,對公司行為造成任何經濟索償或法律糾紛,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的事宜,訂立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方在公司中的地位

  甲方一、甲方二作為公司設立時的實際出資人及股東,享有對公司全部資產的所有權和處分權,同時享有公司權利以及承擔公司全部責任。

  第二條 乙方在公司中的地位

  乙方擔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職位。

  第三條 公司的經營管理及責任

  1. 甲方一、甲方二作為公司股東,全權行使公司的經營管理權,為公司的直接負責人及實際經營者,應確保公司的經營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政策的規定,依法履行納稅及其他應盡義務。

  2. 乙方擔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間,因公司行為造成任何經濟索償或法律糾紛,均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相關的經濟賠償及法律責任,乙方無須承擔任何責任。

  第四條 違約

  若出現違反協議的情況,違約方需根據守約方的實際損失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五條 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將爭議提交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判決。

  第六條 其他

  本協議的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各執一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一:(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甲方二:(簽名)

  乙方:(簽名)

免責協議書13

  甲方: 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公司員工家屬(以下簡稱乙方)

  一、此次活動員工家屬成年人均採取自費制度,即出遊個人產生的相關費用由其個人承擔(兒童免費)。

  二、紅螺寺一日遊活動為非盈利性質活動,並有一定潛在的危險性,如出現意外事件、意外事故等,責任均由本人承擔。

  三、紅螺寺一日遊活動是個人自願參加的活動,建議員工家屬自行購買出遊人身意外保險。

  四、出發前所有參加活動的員工家屬必須提供真實的本人姓名+電話號碼(以及緊急事件聯絡電話),簽署(紅螺寺一日遊出遊活動安全免責協議書),甲方及組織者不承擔任何法律、經濟及一切連帶責任。

  五、如活動前、中、後發生個人物品的壞損或丟失、與他人衝突、急性疾並意外事故等,甲方及組織者亦不承擔因意外傷亡或個人的經濟損失而產生的任何法律責任和相關的費用。

  六、參加活動的員工家屬如有特殊情況需要中途離開務必通知組織者,宣告自願離開,離隊後的安全、經濟及一切連帶責任自負。

  七、凡是共同出行的釣友必須簽署(自助釣魚、出遊活動安全免責協議書)。

  八、該協議生效日期為雙方簽字日期,協議一經簽署立即生效直至本次活動結束。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

  活動發起者(或車主): (以下簡稱甲方)

  活動參加者(或搭車人): (以下簡稱乙方)

  一、自助釣魚活動均為aa制,即釣友個人產生的相關費用由自已承擔。

  二、自助釣魚活動為非盈利性質活動,並有一定潛在的危險性,如出現意外,組織者有義務組織同行人員進行救援或改變行程。

  三、自助釣魚活動是釣友自願參加的活動,建議參加者自行購買出遊人身意外保險。

  四、出發前所有參加活動的釣友必須提供真實的本人姓名+電話號碼(以及緊急事件聯絡電話),簽署(自助釣魚活動安全免責協議書),車輛及人身(包括車內其他人)的安全由各釣友自己負責,(釣迷論壇)及活動相關組織者、發起者不負任何法律、經濟及一切連帶等責任。

  五、如活動前、中、後發生個人物品的壞損或丟失、釣友間衝突、急性疾並意外事故等,活動發起人和組織者亦不承擔因意外傷亡或個人的經濟損失而產生的任何法律責任和相關的費用。

  六、參加釣友無特殊情況不得中途退出,實在有事離開務必通知組織者並簽名(真實姓名+電話號碼)宣告自願離開,離隊後的安全、經濟及一切連帶責任自負。

  七、凡是這次出行的釣友必須簽署(自助釣魚活動安全免責協議書),如不能接受,視為棄權;該釣友的任何行為也與本論壇及活動無關。

  八、該準則或協議生效日期為雙方簽字日期。

  九、本協議解釋權歸釣迷論壇。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時 分

免責協議書14

  甲方(出借方):

  乙方(借用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願、誠實、互惠互利的原則,就乙方向甲方借用打耐壓裝置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免責協議:

  1、甲方提供,乙方借用打耐壓裝置一套;該裝置所有權歸甲方所有,乙方僅限在協議有效期內擁有使用權,同時須維護裝置的良好效能及完好無損。

  2、甲方提供的裝置乙方僅能用於產品打耐壓試驗,若要作其他用途須透過書面檔案向甲方申請,未得甲方同意不得做其他任何用途。

  3、協議規定的借用期滿後,乙方須及時歸還所借裝置。若甲方提供的裝置,乙方在使用時若發生損壞、丟失等損害裝置及甲方所有權的情況,乙方應照價賠償。

  4、若借出裝置由甲方人員操作,甲方必須指派一名專業操作人員持證上崗,按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所派操作人員服從乙方管理,有權拒絕乙方違章指揮及違章作業。

  5、若借用裝置由乙方操作,乙方必須配備專業人員持證上崗。否則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

  6、在使用過程中存在安全隱患或發生安全事故的,甲方有權隨時收回借出裝置的使用權。

  7、乙方應按甲方安全操作規程操作裝置,因未按安全規範要求執行所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

  8、凡在施工中因乙方作業人員違章作業及違章指揮造成的安全事故,乙方承擔一切事故責任。對甲方造成的損失及影響一律由乙方承擔。

  9、甲方負責對裝置進行日常維護等工作,由專人維修,如發生機械故障,應及時修理必須隨叫隨到,嚴禁裝置帶病執行。為裝置提供良好的工作條件,確保裝置安全正常執行。

  10、乙方負責對裝置操作指揮人員的安全監督,制止違章作業。嚴格遵守裝置安全操作規程。

  11、乙方應定期對裝置操作、指揮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確保安全生產。

  12、乙方有權隨時檢查裝置操作人員的作息時間,有權對違規的操作人員進行處罰,對於甲方指派人員消極怠工,影響正常工作進度的,乙方有權要求更換操作人員。

  13、針對六級以上強風、暴雨等惡劣天氣下乙方應停止裝置作業,並配合甲方採取相對防護措施。

  14、裝置使用現場暫時停工時,應當做好裝置的現場防護工作,應當在裝置工作活動範圍內設定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

  15、本協議一式兩份,自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至乙方完好歸還所借用裝置為止。

  甲方: 乙方:

  簽約人: 簽約人: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免責協議書15

  為了維護此次自駕遊活動共同參加者的合法權益,保障旅遊活動的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本次自駕遊全體參加人員就本次結伴出行有關事項,簽訂如下宣告及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風險的承擔

  宣告人自願參加此次自駕遊活動。宣告人知道並認可本次自駕遊活動為非商業性出行活動,全體成員共同遵循“志願、自助、互助、AA制”的活動原則。宣告人必須同意和簽署此有關責任豁免、權利放棄和風險承擔的協議,方可參加此次活動。 宣告人知道此次活動或自駕遊沒有組織人、發起人和聯絡人。所有提出建議或意見者也不被視作為組織人、發起人和聯絡人。宣告人知道同行的成員可能並沒有參加過戶外活動或急救(或野外)的經驗。宣告人知道他們並不對宣告人安全負責。

  第二條 關於豁免責任,放棄權利和賠償的宣告

  (一)宣告人已瞭解參加此次自駕遊活動所經過地方的地理氣候及路況,此次自駕遊活動具有一定的危險性,途中隨時會遭遇車禍或其他事故。在此宣告人同意,如果因為參加此活動過程中(包括在途階段)因使用裝備及車輛受到傷害,以及其他不可預測因素而造成宣告人傷亡或不可逆轉的永久損傷時,自己負責治療和處理交通事故帶來的傷害,宣告人自願放棄向本人乘坐車輛所有權人、駕駛員要求賠償的權利,同時免除同隊其他成員的一切法律責任。

  (二)駕駛員免責宣告 由於駕駛員竭盡安全駕駛之原則,亦不能保證不發生交通意外或事故。如發生交通意外或事故造成搭車人傷亡的,宣告人自願放棄向駕駛員索取賠償和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自己負責治療和處理交通事故帶來的傷害。宣告人清楚自駕遊有一定的危險性,並清楚應該自行購買意外傷害保險。活動開始後,本宣告將自動生效並表明宣告人接受本條款,否則,宣告人應該在車隊出行開始前退出本次活動。

  (三)宣告人清楚獲知自身具有自由選擇往返活動集合地點的交通方式的權利。宣告人同意承擔由於自身選擇的交通方式往返活動集合地點而引起的相關的風險和責任。

  (四)宣告人瞭解此次自駕遊活動存在不可預見的危險(如道路行駛、旅遊過程、食宿、自身身體健康、自然災害等),均有可能造成對自身生命財產的傷害和損失。宣告人知道本人應當積極主動的購買保險,降低損失,一旦發生意外事故和人身傷害,由保險公司和個人自行承擔民事責任。參與此次自駕遊活動的其他成員無需向受到傷害或損失的人員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五)宣告人理解能夠透過以下措施來減少自身的風險:更加註意環境,注意自身的身體和精神狀況,注意所有與安全相關的衣物和裝備的自行配備及適用狀況,並自行決定參加哪些與自己精神和身體能力相適應及承受能力範圍之內的活動。 宣告人清楚獲知,維護自身的安全是個人的責任並取決於自身的警惕和良好的判斷。宣告人同意和保證,如果活動中宣告人確信所面臨或存在的條件及情況是不安全的,那麼宣告人會立刻中斷進一步參加活動。

  (六)在此,宣告人宣佈自己的身體狀況,不存在影響宣告人參加此次自駕遊或使用裝備和車輛的不適、損傷、病痛或其它疾病。鑑於此次自駕遊的風險性,宣告人清楚獲知:宣告人應進行身體檢查並獲得醫生的確認,能夠參加此次自駕遊;如果在沒有獲得醫生批准的情況下參加此次自駕遊,由宣告人本人承擔所有的由參加此次自駕遊引起的風險及責任。

  (七)宣告人完全理解,在其他成員需要協助的時候,宣告人可能會盡力協助,但這只是在以下情況:宣告人判斷,施救活動在自己力所能及的範圍內,並且不會給自己帶來不合理的危險。宣告人進一步理解,宣告人沒有法律上的救助義務;同時,其他成員也沒有任何法律上的義務來協助宣告人進行救援。

  (八)在此次活動中,如果由於宣告人的行為和宣告人的參加而導致了第三方的財產損失或個人傷害,宣告人同意免除所有其他參加者的賠償責任。

  第三條

  本次自駕遊活動大致路線為: 時間為 年 月 日至 月 日期間。

  第四條

  本次自駕遊活動所產生爭議,相關成員應本著平等協商原則協議解決。若協商不成,可向本協議簽署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五條

  宣告人同意,此協議及宣告自本人簽署時生效。此協議對宣告人的繼承人、近親屬、相關被授權人及承繼人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

  第六條

  本協議書及免責宣告一式有同等法律效力。 由宣告人在此簽署並保證:

  1、宣告人已經閱讀和理解以上協議及宣告和其條文(全部協議書及免責宣告共4頁);

  2、宣告人理解參加此次自駕遊活動相關的風險;

  3、宣告人承擔由於參加此次自駕遊活動而帶來的全部風險及責任,並免除其他成員的責任;

  4、宣告人知道此次自駕遊活動本人在協議書籤署人一欄簽名後,從始發地出發時起該協議及免責宣告自動生效。

  本次活動所有宣告人簽字:

  簽署地點:

  簽署時間:年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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