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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霸凌的社會學分析論文

校園霸凌的社會學分析論文

  [摘要]校園霸凌從社會學的視角來看是一種越軌行為。文化傳遞理論關注越軌學生在社會化過程中,遵從和越軌的社會事實對他們的影響;結構性緊張理論認為越軌學生因身處弱勢群體而影響了學業成功,他們透過非常規手段爭取別人的認同;社會控制理論認為施霸者與社會聯絡的紐帶被弱化;標籤理論解釋越軌的標籤是如何“烙印化”的;破窗理論認為校園霸凌長期存在是由於教育部門和司法部門對越軌者沒有有效的制約措施所致。

  [關鍵詞]校園霸凌文化傳遞理論結構性緊張理論社會控制理論標籤理論破窗理論

  校園暴力可分為廣義和狹義兩類。廣義的校園暴力是發生在校園內的,由教師、在校學生或者校外人員針對他人身體和精神所實施的、違背社會規範的傷害行為。狹義的校園暴力是指發生在校園中的,由學生或校外人員針對在校學生身體和精神所實施的、違背社會規範的傷害行為。本文所論述的是學生之間的傷害行為,這種現象也叫校園霸凌。校園霸凌有多種形式,如肢體霸凌(肉體上的欺凌行為)、言語霸凌(取綽號、辱罵、嘲弄、恐嚇)、社交霸凌(團體排擠、人際關係對立)、網路霸凌(以手機簡訊、電子郵件、部落格、BBS等媒介散播謠言、中傷等攻擊行為)、性霸凌(以身體、性別、性徵、性取向等作取笑或評論的行為,或是以性的方式施以身體上的侵犯)。

  在我國,學生間的傷害事件也屢見不鮮。校園霸凌使受侵犯的學生們遭受財物損失外,還會對他們的身心健康產生更大的傷害,因此造成了不小的社會影響,引發了人們廣泛的關注,[1]人們正力圖揭示校園霸凌產生的緣由。這種越軌行為之所以發生並長期存在,主要原因是社會環境。我們應應該發揮“社會學的想象力”來審視和剖析它。

  一、文化傳遞理論的解釋

  社會文化塑造個體的行為模式,而個體的行為模式又反映著其接受並認同的文化特質。越軌像遵從一樣,也是從個人生活的社會環境中習得的。失範的成人社會為孩子們提供了不良的參照群體。美國社會學家克勞沃德和奧林指出,雖然社會試圖勸導人們遵從社會規範,但教導的內容並非總是一致的。父母、教師、教科書、宗教領袖、媒體以及其他社會化主體,有時傳達出的不是遵從規範的態度。有時家長的教導與學校教育背道而馳,有時向孩子灌輸只要遭遇欺侮就應以暴制暴的錯誤觀念。有些教師口頭規勸學生不要實施暴力,可自己有時卻對學生予以謾罵、體罰。

  美國社會學家薩瑟蘭德認為,每個人都受到了遵從和越軌行為的雙重影響。這些影響在個人的'思想中展開鬥爭,哪個佔了上風,哪個就會引導人們的行為。如果走向越軌的社會化強度超過走向遵從的社會化強度,就會變成越軌者。

  二、結構性緊張理論的解釋

  美國社會學家默頓指出,當社會的文化與結構之間存在緊張或衝突時,越軌就可能發生。越軌行為是一種社會創造出來的行為,而不是越軌者一時病態衝動的結果。[2]所有社會系統都提出了作為普遍追求的某些目標和價值,如在學校中取得良好的學業成績,擁有高的社會地位等,同時也明確指出了實現這些目標的、社會認可的手段,透過合法競選獲取職位等。但是在社會快速變化和社會不平等廣泛存在的環境裡,歸屬於某些群體的人可能很少或根本沒有機會實現文化上的成功目標。

  校園暴力的實施者主要是“問題少年”,他們的家庭多有不幸。或暴力不斷,或父母離異,或家境貧寒,在此情況下,他們享受不到家庭的溫暖和平安富足的生活,加上平時缺乏師長的引導、管教和同學的關懷、幫助,便常常處在違法犯罪的邊緣。身處此群體中的人往往會對主流價值倡導的目標失去興趣,或者失去透過合法途徑達成目標的興趣,或者同時失去二者。追求學業成就往往是學校實踐中的唯一價值取向,獲得好的學業成就就能贏得同儕的尊重,同時擁有令同儕羨慕的權力。“問題少年”因為無法實現校園文化上的成功目標,無法獲得同儕的尊敬,他們會想方設法地去獲取。

  於是,他們會運用自身的“優勢資源”(如身體高大強壯、父母權勢、家庭經濟條件優越、與強勢者的親密關係等),透過非常規的途徑——霸凌,來獲得班級或學校中的“社會高位”。並且還錯誤地認為對他人物質的佔有、對他人的傷害,都是自我力量的彰顯。

  三、社會控制理論的解釋

  伊爾希強調,越軌是由個體與社會聯絡的紐帶弱化所引起的。他指出,在我們大多數人起約束作用的四大關鍵社會紐帶在越軌者那裡典型地呈軟弱狀態。這些紐帶包括,“附屬”於其他遵從者——特別是父母和同輩;“奮鬥目標”——投入時間和汗水為實現諸如上大學等目標;參與常規活動——以減少可能越軌的時間;

  以及“信仰”——接受常規道德觀念。許多校園暴力的實施者往往與父母關係緊張、學業上落後、與其“同病相憐”的其他成員互動頻繁、對許多社會道德法制觀念不屑一顧。這些“失控者”結成群體、相互影響,形成一種與主流文化相沖突的違規型亞文化,他們為加入該群體的成員提供越軌行為的社會支援,與成人社會漸行漸遠,社會的規範逐漸對他們失去控制。

  四、標籤理論的解釋

  有些在校學生被當成行為有問題的、麻煩製造者,他們被稱為“壞孩子”、“學校霸王”等,這些標籤大多是由同學、教師或其他社會成員非正式地帖上的。但被貼上這樣標籤的學生,不再被簡單地當作普通人,而多少被當作正常社會之外的人。他們獲得了一個不為學校、社會接受的“汙名”[1]。一旦獲得越軌者的汙名,他們便不容易在其他人的面前表現正面形象。

  被標籤為越軌者的人常被社會拒斥和疏遠,家長、教師、同學會減少對他們的支援和感情投入。社會的拒斥和疏遠趨向於將被標籤的個人進一步推向越軌生活。

  被打上越軌者烙印的人,慢慢地開始接受越軌者角色,並據此構築他們的全部生活。

  五、破窗理論的解釋

  美國政治學家威爾遜和犯罪學家凱琳根據心理學家津巴多的實驗總結出,環境可以對一個人產生強烈的暗示性和誘導性。窗戶玻璃被人打碎而沒有立即修補並懲戒破壞者,就有更多的人受到暗示性縱容去打碎更多的玻璃,並將越軌行為升級。學校霸凌為何普遍並長期存在於各國學校中,校園霸凌被學校當作家醜一樣,極力遮掩。如果一所學校承認校園霸凌的存在,難免會影響學校聲望。由此種種原因,學校霸凌不容易被成人或“局外人”發現。另外,家長、學校管理者、教師等有時會對學生間的欺侮行為不夠重視,或有意包庇,或沒能及時制止並給予懲戒,或學校並沒有被賦予任何的強制力,可以來有效地制裁、懲罰侵犯他人權利的學生。

  如果學校對學生違紀事件簡單地求助於行政處罰,濫用“勸退”、“勒令退學”等手段,只能將問題推向社會,這讓教育部門感到束手無策。

  從法制面來看,諸多霸凌行為不論是民事上或刑事上都已經構成了侵犯權利的行為,形式上的法律規範未必有明顯的缺漏。但問題在於,這套法律規範不是現實校園中能夠被援引的資源。原因很多,但大體上可以區分為兩者:其一是傳統社會認為法律只能是解決校園紛爭中最後的工具,使用法律系統甚至將讓學生背上“汙名”,這樣的觀念反而讓學生的權利更容易受到侵害。

  其二是校園缺乏充足的資源和規範,能讓受害者藉由司法體系捍衛權利。在校園中,受害者的揭發上告、同情者的見義勇為,都可能引來更大的報復。

  小結

  每一種社會學理論都只能解釋部分校園霸凌行為,都有各自的盲區,如文化傳遞理論無法解釋因一時衝動而對其他學生施予霸凌的行為,結構性緊張理論不能論證為什麼有些弱勢群體比其他弱勢群體有較低的越軌行為,標籤理論不能說明最初的越軌行為。即便如此,它們也的確為弄清撲朔迷離的社會現實提供了重要的洞察力。但是我們必須注意這一點,在校園霸凌中,那些被欺負、敲詐、勒索甚至身心受到嚴重傷害的學生,是我們能看得見的受害者,因而他們理應得到社會的關懷和幫助。而那些施暴的孩子同樣也是受害者,而且從某種意義上講,他們似乎比被暴力所傷的學生更應得到關懷和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