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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族的基本禮儀介紹

關於貴族的基本禮儀介紹

  在凡爾賽宮廷鼎盛時期,有一個比國王更有權威的主宰便是“禮法”,或稱“禮儀”,宮廷禮儀就象歌劇院的芭蕾舞一樣,一舉手、一投足都有明確的規定。

  中世紀時期,貴族禮儀基本是法國人和法國宮廷倡導,併為其他各個宮廷所普遍效仿的。

  1、貴族無論是敵是友,在見面時候必須相互致意,男子(如果不穿全身鎧甲)規定為左手扶右胸,右手脫帽,身體稍微前躬同時點頭。

  2、女子規定為雙腿略微曲膝同時兩手稍提裙襬兩側,點頭致意。

  3、雙方如若在馬背上,男子禮節不變,女子只需點頭。

  4、男子如若全身鎧甲,只要未上馬就必須脫帽、左手按右胸同時點頭致意(不必躬身,因為中世紀全身重型鎧甲胸與腰是一體的,不可能讓你彎下腰去)。如 若在馬上,不必脫帽也不必按胸,只點頭即可。

  5、另外騎馬的男貴族遇見站著的貴族,如果對方是比自己爵位高或者是女性,男性貴族只要未著鎧甲就必須下馬行禮。

  6、如果騎馬人穿著鎧甲,只需點頭致敬即可。

  7、所有情況下行禮時,武器尖頭必須指向地面,(出鞘的刀劍可以不放歸鞘內但必須尖端向地),有帶弓箭者則必須將箭放歸箭盒內、右手挽弓才能行禮。

  8、當時禮節還不允許吻女士的手。貴族晉見國王和王后禮儀中才有吻手:貴族單膝跪下,低頭吻國王、王后的手錶示崇敬。

  9、國王和一般貴族見到負責本國教務的紅衣主教時也吻手:他們躬身吻主教左手中指佩帶的.表示主教身份的大寶石戒指(這種戒指每個主教都有,為教廷欽賜)

  10、中世紀吃飯時候必須主人先入坐,客人才能入坐,主人有義務提議喝第一杯酒,第一杯酒之後,主客就可以相互敬酒了.

  11、中世紀客人和主人都不允許身穿全套鎧甲入席,鐵手套、上臂甲、前臂甲和前後胸甲以及頭盔都不可以穿著進入飯廳,因為這樣的穿戴明顯表示自己在防備周圍有暗殺,是一種對他人名譽公然的冒犯。不過武器是可以帶的。

  12、胃口越好,主人越認為舉辦的宴會獲得了成功。邊吃邊說和邊喝邊說都是允許的(17世紀之後就漸漸認為是不禮貌的),敬一次酒雙方 必須乾杯到底,沒有現在稍微抿一口的說法。

  13、吃飯過程中可以賓主雙方歌唱,但禁止大聲喧譁,如果有吵架鬧事現象,不論責任在誰,客人應當立即退席。

  14、用餐完畢,客人必須用語言向主人表示感謝款待,退席時候客人行本人在上一段提到的全套禮節致敬。

  15、教堂禮拜彌撒時,按宮廷地位和爵位尊卑順序進入教堂,地位爵位相同的話,則男士要比女士優先,年長者比年輕者優先。

  16、聽完彌撒,男士有義務為任何女士捧聖水,出門順序仍按爵位和年齡順序排列,但地位和爵位相同時,女士優先。

  17、與他人的任何爭執都可以請自己的好朋友向對方要求圓滿解釋,如對方拒絕提供解釋或解釋讓你不滿意,則你可以提議決鬥;對方此時如果意識到錯誤,可以主動公開承認錯誤,決鬥就此取消;對方如果不打算認錯,則必須參加決鬥。

  18、埋伏在路邊暗殺對方是不允許和不光彩的。只有貴族和教士兩個階層有權利提出決鬥,貴族和教士不能向比騎士低的階層提出決鬥(候補騎士、商人、農民、工匠、市民、無爵位的小地主都是這樣的階層),貴族也不能主動向教士提出決鬥,只有 教士向貴族提議決鬥(這樣的情況下,教士方面會派十字軍裡的騎士代表教士參加決鬥)。

  19、決鬥雙方必須使用同樣武器,這樣作為決鬥應戰方,對方有決定 使用何種武器的權利。

  20、決鬥時只要一方已經無力戰鬥或主動放棄抵抗,另一方就可宣佈獲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