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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考核規章制度

績效考核規章制度(9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裡,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麼樣子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績效考核規章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績效考核規章制度1

  為進一步強化責任意識,調動全域性幹部職工的工作積極性,不斷創新性的開展工作,結合本局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突出幹事創業,堅持“客觀公正、民主公開、注重實效”的原則,充分體現考核的客觀性和可操作性。不斷提高幹部職工的政治素質、職業道德修養。鼓勵先進,營造積極向上的工作熱情和良好的工作氛圍。實現“縣內橫向爭位次,縣外同行創一流”的工作目標。

  局直各科室單位。

  (一)工作業績(90分)。

  每半年對各科室民主考評1次(其中班子成員佔60%,局直科室單位主要負責人佔40%),半年和年底各佔50%。

  (二)資訊工作(10分)。

  根據《資訊宣傳考核辦法》考核的分值,將最高分數折算成7分,其他科室成績按比例折算計分。完成分配任務的另外加3分,未完成的不得分。

  (三)加減分。

  1.榮譽加分。科室當年獲得國家級、省級、市級集體榮譽稱號,給本科室對應加9分、3分、1分,縣委、縣政府在本年度考核中因以上成績給本局加分的,給本科室加分按2倍計(加分不重複計);為本局贏得縣級集體榮譽稱號,加1分。工作屬跨年度的表彰只按頒獎年份計獎,由科室在規定時間內主動將表彰通報或獎章、獎牌、證書等有效證件提供給考核辦。

  2.經驗推廣加分。當年為國家級、省級、市級提供現場會(工作安排、務虛會除外),且縣委、縣政府在本年度考核中給本局加分的,給科室對應加18分、6分、2分;為全縣性的會議提供現場的(工作安排除外),給科室加1分。由主辦科室在規定時間內主動將會議資料或其它相關有效資料以及應予加減分的方案報分管領導,由分管領導稽核後報考核辦。

  3.因工作被各級通報表揚、批評或同類科室全市評比(均以書面通報排名為準)前三名或後兩名的,提交研究確定加減分分值。

  4.為本局提供有效招商引資資訊(以招商局認定為準)的每條加12分(招商辦除外)。

  5.因違規違紀行為被上級檢查通報或新聞媒體曝光,扣當事人所在科室4分。

  6.因工作被服務物件投訴造成負面影響,經查屬實的,由局長辦公會研究,情節嚴重的,一次扣當事人所在科室最低4分。

  7.涉及多科室配合的工作,完不成的扣1—3分,由牽頭科室提報,分管領導稽核,由考核辦彙總,提交研究確定。

  8.科室要制定完善工作制度,並嚴格考核。沒有職責分工、沒有考核辦法的,扣5分;不按時提報考核成績的,每次扣一分。

  9.其他應給予科室加減分的,提交研究確定。

  以上各項加分無上限,減分直至總分扣完為止,同一事項不重複加減分。

  績效考核成績是幹部選拔、職稱評定、職稱聘任、評先樹優、年度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據。

  (一)獎勵。

  1.設立榮譽獎。根據年終考核總成績,對總分前八名的科室授予“優秀科室”稱號,根據考核成績和綜合表現評選出二十名“先進工作者”。

  2.設立突出貢獻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局長辦公會研究,給予表彰獎勵。

  (1)科室或個人在全縣中心工作、重點工作、招商引資中做出突出貢獻,得到縣委、縣政府肯定或表彰,且社會影響較大的。

  (2)在工作中成績突出,為__縣或__縣農業局爭得到國家、省、市級榮譽,且社會影響較大的。

  (3)有見義勇為、助人為樂等行為,併產生了積極的社會效應的。

  突出貢獻獎和加分不重複計。

  (二)處罰。

  (1)年度成績最後一名的科室黃牌警告,降低當年度科室人員的年度考核優秀等次比例、不得參與評先樹優。連續兩年最後一名的科室,對科室主要負責人免職或降職,並實行一票否決。

  (2)凡因違反紀律被上級通報批評或被投訴追責的,除按《考勤制度》的相關規定給予處罰外,當事人的當年度工作考核確定為不合格等次,並實行一票否決;所在科室當年度黃牌警告,處罰參照第一條規定執行。

  五、考核的方式方法

  對考核結果有異議,須在本次考核結果公佈後的兩個工作日內提出,過時不予認可。對提出的異議,經認定屬實的,考核辦在兩個工作日內重新公佈。

績效考核規章制度2

  為探索建立機關工作人員績效考核機制,加強機關管理,強化工作學習交流,提高工作效率水平,特制定本考核辦法。

  一、考核原則

  堅持五個結合:考勤、學習與工作結合,定性與定量結合,平時與年度結合,考核與促進工作學習交流結合,結果與年度獎金髮放和幹部評優、推薦任用結合。

  二、物件範圍

  全體機關工作人員。

  三、內容標準

  考核內容包括考勤、學習、工作三個方面,考勤包括全勤、請假、曠工、加班等情況;學習包括學習筆記、學習成果講用情況;工作包括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工作計劃安排、總結調研、各類報表、執法記錄、專案材料、會議記錄、發表的資訊等文字資料。所有考核內容實行百分制考核,分別根據考核內容的數量、質量、時效,按照優秀、良好、稱職、不稱職四個等次,先定性,再定量,實行百分制考核。其中考勤、學習定量滿分各20分,工作定量滿分60分(個別考核物件按考勤滿分20分,工作滿分80分進行考核)。優秀、良好、稱職、不稱職四個等次分別記相應滿分分值的85—100%、70—84%、60—69%、0—59%的分值。每考核時間段內,學習、工作兩項考核優秀人數比例分別控制在考核物件總數的20%以內。

  (一)考勤

  在考核時間段內,全勤(無曠工、請假和遲到早退)記滿分;其餘為良好或稱職、不稱職等次,並按曠工每天扣2分,因私、因病請假每天扣1分、節假日和工作時間以外加班一次記1分的標準記入相應考核分。考勤工作由分管機關副局長負責,辦公室確定專人做好平時記錄工作,每週通報一次。請假以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簽字的請假條為憑,否則視為曠工。加班必須要有主要領導的安排,否則不予考核。如因加班多而出現考勤項考核分超過該項考核滿分的,以滿分記入。

  (二)學習

  根據學習筆記內容是否緊密結合工作實際、內容是否充實及數量多少,以及是否在機關學習例會上開展學習成果講用及講用效果評價等情況,分別評定優秀、良好、稱職、不稱職四個等次,分別記入相應考核分。

  (三)工作

  參照《公務員平時考核手冊》工作計劃和工作情況記錄,根據考核時間段內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工作計劃安排、總結調研、各類報表、執法記錄、專案材料、會議記錄、發表的資訊等文字圖片資料的數量(工作量)、質量、時效等,結合平時工作表現,分別評定優秀、良好、稱職、不稱職四個等次,分別記入相應考核分。其中資訊報送包括公開發表在各級媒體上的經驗總結、情況反映、調研文章、簡報訊息和圖片等,媒體包括登記註冊且合法出版發行和運營的報刊、開放性網際網路站(最低一級的為商務局機關網站)。

  四、方式方法

  個人陳述,集體評定,定期進行,年度累計,兌現獎罰。根據考核內容,由考核領導小組根據個人陳述、查閱學習筆記(包括學習成果講用交流)、工作成果資料(工作計劃安排、總結調研、各類報表、執法記錄、專案材料、會議記錄、發表的資訊等文字資料),結合工作難易程度和被考核物件平時表現進行考核;考勤由分管機關副局長負責考核,一週一通報,年度與幹部職工法定年休假補貼兌現掛鉤。

  五、組織領導

  (一)考核小組由商務局領導班子各成員組成,局長xx任組長,副局長xx、陳東勤、xx、xx任副組長,酒類商品管理局局長宋世傑、工會主席李建義、紀檢組長王靜平、政務大廳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主任吳應應為成員,負責組織、指導和監督考核工作,審定考核結果,對有異議的考核結果進行復核。辦公室楊雲傑具體承擔有關日常統計工作。

  (二)考核結果平時在機關內部通報,年度累積計分,與一定數量的獎金掛鉤,兌現獎罰,同時作為年度公務員(職工)考核評定等次、幹部推薦任用的重要依據。

  (三)因個人原因未參與階段性工作的被考核物件,其本階段考核分直接記零;部分參與階段性工作的,先按參與工作時間佔考核階段時間的比例多少計算出其定性定量考核部分應得滿分及對應獎金數量,再依照本辦法有關規定評定其應得考核分值,兌現相應獎金。

  (四)兌現獎罰時先計算出單位考核分應得獎金數,再根據個人年度考核得分計算出個人應得獎金數,具體公式如下:M元×N人÷X分=Y元/分,其中M為每人應得獎金的平均值,N為參與兌現獎金的總人數,X為所有參與兌現獎金人員的年度考核得分總和,Y為每考核分所得獎金數。

  (五)本辦法由商務局辦公室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績效考核規章制度3

  一、專案資金績效管理總體目標。

  建立以績效目標實現為導向、以績效評價為手段、以結果應用為保障、以最佳化財政資源配置、提升糧食倉儲設施維修改造工程專案建設質量、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為目的的糧食倉儲設施維修改造工程專案資金績效管理評價體系。

  二、專案績效管理的基本原則。

  1、強化領導、分級負責。縣政府負責糧食倉儲設施維修改造工程專案資金績效管理統一領導工作,成立專案績效管理領導小組,領導、安排、部署糧食倉儲設施維修改造工程資金專案績效管理工作,縣財政局負責組織專案單位開展績效管理工作,縣糧食局是專案績效管理的責任主體單位,負責具體實施專案績效評價工作。

  2、科學規劃、公開透明。建立科學規範的專案制度管理體系和工作流程,按照真實、客觀、公平、公正的要求,做到指標科學、資料準確、方法合理,並依法公開專案績效資訊,接受社會監督。

  3、績效掛鉤、激勵約束。建立以績效為導向的預算分配機制,對專案實施績效評價,將資金使用效果與資金分配掛鉤,督促專案主管部門和專案建設單位切實承擔起專案績效管理的責任。

  三、專案績效管理工作程式。

  1、編制專案績效目標。專案法人單位根據省財政廳、省糧食局下達的年度專案申報指南和績效目標要求,將專案績效目標及完成績效目標的保障措施納入專案年度實施方案,在專案勘察、設計時,按照“績效優先”的原則,編制專案建設具體內容,確定專案預期績效目標,加強專案論證,確保績效目標的科學性。

  2、縣財政局、縣糧食局建立專案績效管理評審專家庫,績效評價機構實行財政、糧食局或委託中介機構任意一方組織績效評審,對專案法人單位申報的專案標準文字及專案實施方案,組織有關專家按照績效目標清晰、量化、符合實際的要求對專案設定的主要技術指標和經濟、社會、生態、環境等績效目標,進行評審並提出績效目標評審意見。

  3、專案法人單位根據績效專家提出的評審意見,對專案實施方案、標準文字進行修改和完善,報縣財政局、縣糧食局審定後,聯合上報省財政廳、省糧食局廳。

  4、省級財政部門、糧食區域性門對專案年度實施方案,標準文字評審並專案批覆後,縣財政、糧食區域性門按政府資訊公開的要求,將專案績效目標進行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5、專案建設單位按照專案工程“四制”管理的要求,組織專案實施,並實行縣級財政報賬制、國庫集中支付制、政府採購制管理,縣財政部門對建設單位的報賬資料進行稽核,專案資金支出實行績效評價管理。

  6、縣財政部門和糧食區域性門對專案實施情況實行跟蹤問效管理,定期和不定期的對專案資金的使用及專案績效目標的實現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專案實施單位不按規定用途使用資金,財政部門應停止資金撥付,並責令專案主管和專案實施單位予以整改,確保專案績效目標的實現。

  7、專案實施完工後,專案建設單位對照專案績效目標的實行情況形成績效評價自評報告,報縣財政、糧食區域性門,縣財政、糧食區域性門組織相關部門和有關績效專家對照專案的實施方案和績效目標、建設單位的自評報告進行實地檢視,查閱資料,檢查工程建設是否按專案實施方案內容執行,建設內容是否完成,績效目標是否實現,收益物件是否滿意等方面,進行績效評審,提出績效評價稽核意見,存在的問題責令專案建設單位進行整改後,形成專案績效評價報告,報省財政廳和省糧食局廳。四、專案績效的保障措施。

  1、建立專案績效管理體系。縣要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導,財政局、糧食局、鄉鎮、專案建設單位共同參與的專案績效管理體系,縣糧食區域性門要充分發揮主體作用,制定具體措施,確保完成績效目標。縣財政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制定專案績效管理的總體思路和工作方案,加強對專案績效管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監督。

  2、完善專案績效管理評價體系。縣財政局制定專案績效管理的具體實施細則,規範績效目標、績效監控、績效評價、結果運用等各項管理流程,增強可操作性,確保專案績效管理與專案實施方案編制、執行、監督的有效銜接。

  3、實施績效審計和監察。縣監察、審計部門要對績效管理工作審計和監督。審計、監察結果依法向社會公開。對不能按要求履行績效管理職責、專案支出績效達不到預定目標的部門和建設單位實行績效問責。

  4、加強宣傳。充分利用各類新聞媒體、政府網路平臺等,積極宣傳糧食倉儲設施維修改造工程建設專案績效管理理念,強化專案績效意識,創新專案管理方式,增強專案管理人員的業務素質,提高專案績效管理工作水平。

績效考核規章制度4

  一、總則

  為加強和提升員工的工作績效,提升企業整體素質,增強企業競爭力,規範公司對員工的考察和評價,特制定本方案。

  二、考核的目的

  1、造就一支業務精幹、高素質的人才隊伍,確保個人、部門和公司績效目標的實現,並形成以考核為核心導向的人才管理機制。

  2、及時、全面、公正的對員工過去一段時間的工作績效進行評估,肯定成績,發現問題,促進下一階段工作的績效提升。

  3、為員工薪酬調整、年度評優、晉升或獎勵、降職、辭退等提供人事評核的客觀依據,以達到公平、公正、公開的目的。

  三、考核原則

  1、以公司對員工的'經營業績指標及相關的管理指標,和員工實際工作中的客觀事實為基本考核依據的原則;

  2、客觀、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四、考核適用範圍

  凡公司中層以下(包括中層)所有人員的考核適用本方案。但以下人員不適用本方案:

  1、試用期內,尚未轉正的員工;

  2、全年連續出勤不滿6個月(包括請假與其它各種原因缺崗)的員工。

  五、考核組織機構

  成立績效管理委員會,負責組織和領導公司績效管理的各項實施工作。委員會主任由公司總經理擔任,副主任由公司總經理助理、辦公室主任擔任,成員由辦公室、財務審計部、資訊管理部、經營管理中心轄下各部門、物業管理中心轄下各部門等部門主管組成。

績效考核規章制度5

  一、考核目的

  為了完善公司績效考核管理制度,強化公司員工的責任意識與成果意識,並運用該評價的方式,指導、幫助、約束和激勵廣大員工,真正實現收入靠貢獻的分配原則。

  二、適用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公司的所有員工。銷售分公司參照執行。

  三、考核依據

  1、依據員工的崗位標準(崗位說明書),考核由崗位員工的職管負責人負責具體實施,公司行政部負責監督管理。

  2、依據被考核員工考核期內的工作計劃完成情況(工作質量、工作態度)、工作協作、組織紀律等三方面、十個考核要素綜合評分,由本部門協同行政部共同實施。

  3、實施員工的考核必須與本人所從事的崗位相對應,嚴禁員工拿崗位的報酬而從事低崗位的工作。

  四、考核分值

  1、實行百分制,其中崗位標準考核(I)60分;綜合考核(II)40分;輔助考勤及獎懲(III)追加分。

  2、考核結果由行政部負責評審確認。

  五、績效考評週期

  1、定期季度考核(3、6、9、12月份的30日前為考核完畢日期);

  2、綜合全年四個季度考核結果彙總產生年度考評成績。

  六、考核評分標準

  I.崗位考核評分標準見後頁。

  II.綜合考核評分標準

  (一)完成工作計劃情況(包括例會研究決定事項和總經理交辦工作)

  1、工作質量

  要求保質保量、按時完成部門工作計劃和辦公例會研究決定事項和總經理指派的臨時任務;

  (1)每有1項應完成工作任務沒有完成扣3分(屬於下屬負責的工作負監管跟進不力責任扣1分)。

  (2)每有1項工作任務沒按計劃進度完成扣2分(屬於下屬的工作扣1分)。

  (3)工作質量不高,酌情分三檔(1、2、3)扣分。

  (4)每出現一次失職和工作差錯,視造成公司損失大小和對其它部門工作的影響程度分三檔(5、10、20。)扣分;若沒有造成損失只扣2分。

  2、工作態度

  要求辦事程式清楚;作風民主正派,內部團結合作,人際關係和諧正常;紀律嚴明,令行禁止,步調一致,及時和經常關心、幫助(指導)同事(下屬)工作。

  (5)考核時,徵詢其他相關員工意見,根據員工意見酌情扣0—5分。

  (6)要求部門管理人員客觀、公正,按時完成對所屬員工的績效考核工作。若行政部在複核中發現有明顯的不客觀、不公正現象,每有1例扣2—5分。

  (二)部門協作

  (7)要求顧全大局,全力協助、支援相關部門工作。有1次其它部門合理投訴扣2分;考評時根據其它部門反映情況酌情扣2—5分。

  (三)組織紀律

  (8)要求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每有1次違反酌情扣1—5分。

  (9)提高工作質量、在改進工藝、上有顯著成績視成績大小加5—20分。

  (10)要求行動迅速、效率高、質量好,按時圓滿完成領導交辦和部門月工作計劃中負責的工作任務。每有一次沒按時完成或不符合領導要求扣2分。

  III.出勤及獎懲

  1.出勤:遲到、早退次×0。5曠工天×10事假天×0。4病假天×0。2=分

  2.處罰:警告次×2小過天×4大過天×8=分

  3.獎勵:表揚次×2小功天×4大功天×8=分

  4.分數計算:1 2=追加扣分3=追加加分

  (四)總分計算

  100-I分±II分±III分=實得總分

  七、考核結果應用

  1.A檔(90分以上):在考評當月足額髮放實發工資。

  2.B檔(70分—89分):在考評當月按80發放實發工資。

  3.C檔(50分—69分):在考評當月按60發放實發工資。

  4.D檔(50分以下):在考評當月按40發放實發工資,並給予留用一季度處理。如下季度考核不合格,給予辭退處理。

  5.年度綜合考核為“不合格”者,予以降級、降薪或解除勞動關係。

  八、考核紀律與責任

  1、上級考核必須公正、公平、認真、負責,上級領導不負責任或利用職務之便考核不公正者,一經發現將給予降職或扣分。

  2、各部門負責人要認真組織、慎重打分。凡在考核中消極應付、敷衍了事者,一經查實,將給予扣分或免去全月獎金。

  3、考核工作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按時完成。考核者在每季的25日前將考核表報送行政部。不能在規定的日期內上交考核表的,視為考核者工作失誤。每延誤1天,減發考核者10的實發工資。

績效考核規章制度6

  第一條、工作績效考核。

  目的在於透過對員工必須期的工作成績、工作潛力的考核,把握每一位員工的實際工作狀況,為教育培訓、工作調動以及提薪、晉升、獎勵表彰等帶給客觀可靠的依據。更重要的是,透過這些評價可促使員工有計劃地改善工作,以保證公司營運與發展的要求。

  第二條、績效考核原則。

  1、考績不是為了製造員工間的差距,而是實事求是地發現員工工作的長處、短處,以揚長避短,有所改善、提高;

  2、考績應以規定的考核專案及其事實為依據;

  3、考績應以確認的事實或者可靠的材料為依據;

  4、考績自始至終應以公正為原則。決不允許營私舞弊。

  第三條、適用範圍。

  本規則除下列人員外適用於公司全員。

  1、考核期開始進人公司的員工;

  2、因私、因病、因傷而連續缺勤三十日以上者;

  3、因公傷而連續缺勤七十五日以上者;

  4、雖然在考核期任職,但考核實施日已經退職者。

  第四條、本公司員工考核分為試用考核、平時考核、年終考核三種。

  (一)考核依本公司人事規則規定任聘人員,均應試用三個月。試用三個月後應參加試用人員考核,由試用部門主管考核。如試用部門主管認為有必要縮短、延長試用時間或改派他部門試用亦或解僱,應附試用考核表,註明具體事實情節,呈報經理核准。延長試用,不得超過3個月。考核人員應督導被考核人提具試用期間心得報告。

  (二)平時考核

  1、各部門主管對於所屬員工應就其工作效率、操行、態度、學識每月進行考核,其有特殊功過者,應隨時報請獎懲。

  2、員工假勤獎懲應統計詳載於請假記錄簿內,以帶給考核的參考。

  (三)年終考核

  1、員工於每年12月底舉行總考核1次。

  2、考核時,擔任初考各部門主管參考平時考核記錄及人事記錄的假勤記錄,填具考核表送複審。

  第五條、考核年度:

  自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第六條、考核標準

  (一)人事考核的種類。

  人事考核能夠分為兩種:

  1、潛力考核,就是參照職能標準,以員工在必須時間當職務的潛力,進行評定。

  2、業績考核,就是參照職務標準,對員工在必須時間務工作完成的狀況,進行評定。

  (二)人事考核務必把握的潛力。

  人事考核把握並測評的潛力是職務擔當的潛力,包括潛在潛力和顯在潛力。潛在潛力是員工擁有的、可開發的內在潛力;顯在潛力是指職工工作中發揮出來的,並表此刻業績上的努力。潛在潛力,可根據知識技能、體力以及經驗性潛力來把握;顯在潛力,則可能透過工作業績(質和量),以及對工作的態度來把握。具體包括:知識、潛在潛力、體力、潛力、經驗性潛力、顯在潛力、工作業績和質量、態度。

  第七條、考評者的職責。

  1、第一次考評者,務必站在直接監督的立場上,並且,對於想要個性強調的評分和評語,以及對評定有顯著影響的事項,務必予以註明。

  2、第二次考評者,務必在職務、級別上高於第一次考評者。有關需要個性強調的評分和評語,或與第一次評定有明顯差別的地方,務必予以註明。個性在遇到與第一次評定有顯著差別的狀況下,需要傾聽一下第一次考評者的意見,有必要的話,相互商討,對評定作出調整。在不能做出調整的狀況下。至少就應把第二次評定的結果,告訴給第一次考評者。

  3、裁定、拍板者,參考評定經過報告,作出最終評語。

  4、在職務級別層次很少的部門,二次考核能夠省掉。

  5、為了使人事考核公平合理的進行,考核者務必遵守以下原則:

  (1)務必根據日常業務工作中觀察到的具體事實作出評價。

  (2)務必消除對被考核者的發惡感、同情心等偏見,排除對上、對下的各種顧慮,在自己的信念基礎上作出評價。

  (3)考核者應根據自己作出的評價結論,對被考核者進行揚長補短的指導教育。

  (4)在考核過程中,要注意加強上下級之間的溝通與潛力開發,透過被考核者填寫自考表,瞭解被考核者的自我評價及對上級的意見和推薦,以便上下級之間相互理解。

  第八條、考核結果的運用。

  為了把考核的結果,應用於開發利用員工的潛力,應用於人事管理的待遇方面的工作中去,做法如下:

  1、教育培訓。

  管理者以及教育工作負責人,在思考教育培訓工作時,應把人事考核的結果作為參考資料。藉此掌握教育培訓,進而是開發、利用員工潛力工作的關鍵。

  2、調動調配。

  管理者在進行人員調配工作或崗位調動時就應思考事爭考核結果,把握員工的適應工作和適應環境的潛力。

  3、晉升。

  在根據職能資格制度進行晉升工作時,就應把潛力以及業績考核的評語,作為參考資料加以運用。考核評語是按職能資格制度要求規範化的。

  4、提薪。

  在一年一度的提薪之際,就應參照潛力考核的評語,決定提薪的幅度。

  5、獎勵。

  為了能使獎勵的分配對應於所做的貢獻,就應參照業績考核的評語進行。

  第九條、考核結果的反饋。

  部門經理透過面談形式,把考核的結果,以及考核的評定資料與過程告訴被考核者本人,並指明今後努力方向,自我培養和發展的要點,以及相應的期盼、目標和條件等等。

  第十條、考核表的保管與查閱

  (一)考核表的保管。

  1、保管者。

  考核表由規定的保管者加以保管。

  2、保管期限

  考核自制成之日起,儲存十年。但是,與退休、退職人員有關的考核表,自退休、退職之日起,儲存一年。

  (二)表資料的查閱。

  管理者在工作中涉及到某員工人事問題,需要查閱有關資料時,能夠向考核表的保管者提出查閱要求。

  第十一條、考核者的培訓

  (一)在取得考核者資格之後,務必經過考核者培訓。

  (二)培訓包括:

  1、理解考核制度的結構;

  2、確認考核規定;

  3、理解考核資料與專案;

  4、統一考核的基準。

  第十二條、人力資源部負責考核考績的計劃和具體組織工作。

績效考核規章制度7

  一、指導思想

  xxx有限公司根據本公司實際情況,決定匯入績效考核機制,以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因素,強化員工的工作責任心,提升企業的市場競爭力,不斷促進本公司持續、穩定、健康發展,並確保公司與員工共同成長。

  根據《xxx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有關要求,本著同工同酬、多勞多酬、高效優酬、獎勤罰懶、獎優罰劣的原則,特擬定本管理制度。

  二、績效考核目的

  1、績效考核是在一定期間內科學、動態地衡量員工工作狀況和效果的考核方式,透過制定有效、客觀的考核標準,對員工進行評定,旨在進一步激發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員工工作效率和基本素質。

  2、績效考核使各級管理者明確瞭解下屬的工作狀況,透過對下屬的工作績效評估,管理者能充分了解本部門的人力資源狀況,有利於提高本部門管理的工作效率。

  三、績效考核用途

  1、瞭解員工對組織的業績貢獻。

  2、為員工的薪酬決策提供依據。

  3、提高員工對公司管理制度的滿意度。

  4、瞭解員工和部門對培訓工作的需要。

  5、為員工的晉升、降職、調職和離職提供依據。

  6、為人力資源規劃提供基礎資訊。

  四、績效考核原則

  1、公開的原則:考核標準的制定是透過協商和討論完成的,考核過程是公開的、制度化的。

  2、客觀性原則:用事實說話,切忌主觀武斷,缺乏事實依據。

  3、反饋的原則:考核人在對被考核人進行績效考核的過程中,需要把考核結果反饋給被考核者,同時聽取被考核者對考核結果的意見,對考核結果存在的問題及時修正或作出合理解釋。

  4、公私分明原則:績效考核是針對工作業績進行的考核,績效考核應就事論事而不可將與工作無關的因素帶入考核工作。

  5、時效性原則:績效考核是對考核期內工作成果的綜合的評價,不應將本考核期之前的行為強加於本次的考核結果中,也不能取近期的業績或比較突出的一兩個成果來代替整個考核期的業績。

  五、績效考核週期

  1、公司績效考核包括月度績效考核和年度績效考核。

  2、月度考核時間是每月1日~15日,考核上月績效情況。

  3、年度考核一年開展兩次,考核時間是7月5日~15日考核上半年度;1月5日~15日考核上一年度的下半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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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考核規章制度8

  第一條:本制度是對銷售部門主管級別(含)以上管理人員的任務績效和管理績效進行客觀的評價,並運用評價結果,有效地進行人力資源開發與管理的一專案重要的人事管理工作。

  第二條:績效考核的目的是透過對管理人員的定期績效評價,為薪資調整、職務變更、崗位調動、培訓等認識決策提供依據。

  第三條:績效考核採用絕對標準方式,既考評人按照員工的崗位描述、工作目標與任務計劃、企業規章制度進行考核。

  第四條:績效考核的程式和內容、要素和標準等運用做了規定。

  第五條:跟制度適用於公司總經理下,銷售人員和部門主管以上的所有的在崗人員。

  第六條:績效考核程式參考行政工作執行程式。

  第七條:考核依據基準主要包括:崗位描述,工作目標和任務計劃,企業的規章制度。

  第八條:考核的內容主要分為任務績效和管理績效兩方面。

  (1)任務績效是指個人和部門任務完成情況。

  本職工作質量:常規工作合格率、“客戶”滿意率,責任行為到位率。

  本職工作數量:單位時間內完成的工作總量(有效負荷、超額或提前。)

  本職責任事故:一般性責任事故出現頻率。(舉例:丟失客戶)

  額外工作任務:上級領導領事交辦的工作任務。

  (2)管理績效(管理人員角色行為到位制度)

  紀律性:服從領導指揮、遵規守紀、有效管理控制。

  組織意識:橫向溝通、妥協、合作。

  團隊建設:部署團隊和諧、進取。

  忠誠性:維護(不非法侵佔)企業利益,積極預防和解決問題。

  工作創新:為提高部門或組織未來績效所做的工作貢獻。

  第九條:對績效考核每個因素的評價標準採用四等級記分,記分含義如下:

  4分:良好,明顯超出崗位要求;

  3分:較好,總體滿足崗位要求;

  2分:尚可,與崗位要求稍有差距;

  1分:差,不能達到崗位要求

  考核總評結果採用五級制,評價含義分為:

  A,卓越

  B,良好

  C,達到要求

  D,有待改進

  E,不能勝任

  第十條:績效考核分為年度考核和日常考核。年度考核每年一次,日常考核每季度一次。

  績效考核方法。

  第十一條:各崗位人員績效考核的直接責任人為其上級,人力資源部為其提供基礎支援和服務。

  第十二條:個人崗位描述要由上級提前制定,在工作實踐中根據具體情況要不斷修正,修正條款附在原件後,雙方簽字並抱人力資源部被案。

  第十三條:考核物件在直接上級的領導下,根據崗位目標和上級部門的年度工作目標和任務計劃擬訂《個人年度目標計劃書》,經直接上級審定簽字後成為崗位年度績

  效考核的重要依據。《個人年度目標計劃書》應包括預算內容。

  第十四條:考核物件按照《個人年度目標計劃書》,根據不同時期加工重點和工作任務變化情況擬訂《個人季度目標計劃書》,經直接上級審定簽字後成為日常考核的重要依據。《個人季度目標計劃書》應包括預算內容。

  第十五條:在考核期內,如有重要工作任何和目標變化,考核物件須及時將變更情況記錄在計劃書內。

  第十六條:日常考核由由直接上級根據考核物件的工作表現定期對其進行簡要的評估,並記錄在案。考核者有義務將日常觀察的評估印象與考核物件進行溝通,指導其改進工作。

  第十七條:考核期末,由人力資源部統一組織管理人員實施年度績效考核。績效考核評估依據由四方面構成。

  (1)個人年度總結。被考核者預先提交《個人年度工作總結書》,並在人力資源部安排的雙邊述職會議上進行述職。

  (2)直接上級日常考核評估記錄和年度綜合評估意見。

  (3)橫向部門主管人員評估意見。

  (4)隔級上級和企業外部客戶評估意見。

  第十八條:部門內各級主管人員績效評估結果應與部門工作人員成效一致性。如出現太大偏差,部門主管應該向人力資源部提出解釋。

  第十九條:最終績效考核結果依據資料彙總的得出。直接上級評定、部門間接評定、隔級上級評定,資料的標準合成關係為4:3:3,具體權重係數依據部門績效標準的清晰性、部門間工作關聯性和部門工作環境條件的可控性進行確定。

  第二十條:績效考核結果的彙總和使用。

  (1)績效考核資料應在考核結束後以部門為單位送達人力資源部。

  (2)人力資源部依據規程對所考核資料的質量進行審查彙總分析,形成管理人員績效考核報告呈報總經理。

  (3)考核資料和報告作為重要管理檔案由人力資源部及時存檔,妥善保管。

  (4)主要考核結果反饋給考核物件的直接上級和隔級上級存用。

  第二十一條:年度績效考核工作完成後,由總經理在公司年度工作總結會上通報最終績效考核結果。

  第二十二條:本規章由總經理批准實施。

績效考核規章制度9

  為了規範員工管理,將企業的績效與個人的工作績效直接掛鉤,針對公司實行“兩直”管理後出現的隊伍管理方面的問題,為改善員工績效,提高能力與素質,建立切合我公司實際的績效考核系統,特制訂本辦法。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1、鼓勵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有效改進員工工作績效。

  2、發掘員工潛力,幫助員工成功與發展。

  3、促進員工人事升遷、獎懲、調整工資依據。

  4、促進主管與員工之間的瞭解。

  第二條適用範圍

  1、適用於各專案部工作人員

  2、適用於機關工作人員

  3、其他單位依照本辦法制定相應績效考核辦法

  第三條考核依據

  根據職工在被考核期間的工作成果與表現為依據,各單位主管對所屬員工平時工作情況隨時記錄,嚴格考核。

  第四條考核原則

  考核要求客觀公正,各單位對所屬員工的考核,儘可能用客觀指標來衡量工作成果及進步成長情況,不可只憑主觀感覺或印象等方式來考核,以免造成不公平現象。

  第五條考核等級劃分

  等級劃分參考分數百分比(上限)

  一等9010

  二等8520

  三等8040

  四等7520

  五等7010

  第二章考核方式方法

  第六條本績效考核辦法採取了評級量表法[詳見績效考核表1-6],對公司所屬員工進行考核,按照工作性質及專業分類如下:

  層次

  類別

  適用考核表

  考核

  時間

  考核

  週期

  高層

  管理

  副總

  表一

  年末

  年度

  專案經理

  表二

  年末

  年度

  中層

  管理

  機關業務主管

  表三

  年末

  年度

  機關職員

  表四

  年末

  年度

  專案副總、總工

  表五

  專案結束或年末

  專案或年度

  專案管理人員

  表五

  專案結束或年末

  專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