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考核方案3篇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條不紊地開展,就常常需要事先準備方案,方案是綜合考量事情或問題相關的因素後所制定的書面計劃。那麼大家知道方案怎麼寫才規範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考核方案3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考核方案 篇1
為規範各部門、班組的安全管理,提升公司整體安全管理水平,經認真調研,制定本方案。
一、部門、班組安全達標考評標準的適用範圍
(一)部門安全達標考評標準是按職責編制的,與子公司的部門設定不一定完全吻合,各部門按照職責所對應的部門的達標考評標準進行考評和考核,如若某部門兼有其中多個部門的職責,就按所對應的多個部門的達標考評標準進行合併考評和考核。
(二)班組安全達標考評標準適用於生產、裝置、倉儲部門的所有班組。
二、考核週期
(一)20xx年4月份為子公司組織宣貫、學習標準及危險源識別階段,5-6月份為自查整改階段,7-12月份為鞏固保持和考評階段。
(二)從20xx年起,根據申請對未達標的部門和班組進行考評、複核,根據監控情況對已達標的部門和班組進行復驗。
三、考評
(一)子公司考評
1、子公司部門安全達標考評由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
⑴領導小組成員每月對各部門的安全工作進行督查。
⑵需達標部門進行自評,將打分表和驗收申請報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
⑶領導小組召開專題會議,聽取各部門的彙報,結合日常督查情況進行考評,由安全部門彙總,其中對安全部門的考評彙總由總經理指定的部門負責。
2、子公司班組安全達標考評由安全部門牽頭組織生產、倉儲、裝置、人力、企管等部門實施。
⑴安全部門將達標考評內容按照職責分工分解到各考評部門進行檢查、考評,考評部門每月對班組的安全工作進行檢查。
⑵部門對所屬班組進行自評,將自評合格班組的考評打分表和驗收申請報安全部門。
⑶安全部門牽頭組織考評、彙總,起草對部門、班組複核的申請。
3、子公司總經理稽核、簽署對部門、班組複核的申請意見,報企業管理中心。
(二)集團總部複核
1、對子公司部門、班組安全達標的複核,由企業管理中心、製造管理中心、人力資源中心、行政管理中心、物資管理中心實施,按照職能和考評標準,每月對子公司相關部門和班組的屬於本領域的安全工作進行抽查;根據子公司的申請對其部門、班組進行復核。
2、企業管理中心彙總複核結果,報執行總裁、總裁批准。
(三)達標後複驗
1、對認定的達標部門和班組,子公司及集團總部應進行日常監控,如發現其嚴重滑坡,應按照考評、複核程式進行復驗。
2、經認定的達標部門和班組,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將撤消其達標資格:
⑴事故控制指標超標的;
⑵複驗不合格的。
四、達標標準及目標
(一)、部門、班組事故不超標,且考評得分率≥70%為達標。兼有多項職責的部門,按照實有專案總體得分率考核。
(二)20xx年年底各子公司部門、班組總達標率應達到70%。20xx年年底河南衛華、紐科倫班組達標率也應達到70%。
五、考核
(一)各子公司部門、班組達標率納入領導班子成員的年度安全目標書進行考核。
(二)對年度內沒有達標的部門及其領導人員、班組及班組長和班組安全員取消年度評先資格。
(三)各子公司應在部門、班組的安全目標責任書中,對部門、班組安全達標結果的獎罰標準,以及對年度內沒有達標的部門負責人、班組長年度獎金的扣減或職務降級做出具體規定,並在明年初進行考核、處理。
六、附則
(一)部門、班組以年初的'編制為準,年中如有變動需提供批准的編制。
(二)沒有班組長的班組,由總經理安排專人(車間主任或排程等)代行班組長職權,履行相應職責,組織實施安全達標等工作。
(三)在宣貫階段,子公司裝置部門制定特種裝置使用人員點檢表,安全部門制定班組日常安全檢查表(專案包括裝置設施、工裝、作業環境等,不同的班組要有針對性,可參照附件的檢查表樣表),作為班組安全達標的配套檔案,一併執行。
(四)以後新員工入職後,部門、班組應對其進行安全達標標準的培訓。
(五)本方案自發布之日起試行。20xx年達標考核期間從釋出之日起到年底,包括事故指標的核算,以後考核期間為年度。
考核方案 篇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社群衛生服務機構管理,完善服務功能,充分調動工作人員積極性,提高服務質量和工作效率,體現社群衛生服務公益性質,切實使群眾受益,依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國務院關於印發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近期重點實施方案(20xx-2011年)》和《衛生部關於衛生事業單位實施績效考核的指導意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社群衛生服務機構績效考核是指衛生行政部門依據績效考核指標體系,運用科學適宜的方法,對社群衛生服務機構的執行管理、功能實現、服務模式和服務效果等進行客觀、公正的綜合評價。
第三條 本辦法考核物件為衛生行政部門登記註冊的社群衛生服務中心和社群衛生服務站。實行一體化管理的社群衛生服務中心和社群衛生服務站作為整體接受考核。
第四條 考核原則:
(一)科學、規範、有序。科學制訂社群衛生服務機構績效考核內容及標準,規範績效考核工作流程與方法,有序開展考核工作。
(二)公平、公正、公開。不同舉辦主體的社群衛生服務機構平等參與考核。統一考核內容、標準與方法,公開考核結果,接受社會監督。
(三)簡便、適宜、高效。簡化考核程式,將日常考核與年終考核相結合,採用適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四)激勵、促進、有效。發揮考核作用,獎勵先進、改進不足,調動工作人員積極性,促進機構持續、健康發展,保證群眾受益。
第五條 地方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加強對社群衛生工作領導,積極協調相關政府部門,完善和落實社群衛生服務相關政策,加強對社群衛生服務機構的監督管理,保障社群衛生服務機構正常運轉,為績效考核提供條件。
第二章 考核內容與方法
第六條 考核內容:
(一)機構管理,包括機構環境、人力資源管理、財務資產管理、藥品管理、文化建設、資訊管理和服務模式等。
(二)公共衛生服務,包括居民健康檔案管理、健康教育、預防接種,婦女、兒童和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壓、2型糖尿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傳染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和處理、衛生監督協管,計劃生育技術指導等。
(三)基本醫療服務,包括醫療工作效率、醫療質量、合理用藥、醫療費用、康復服務等。
(四)中醫藥服務,包括中醫治未病、中醫醫療服務。
(五)滿意度,包括服務物件和衛生技術人員滿意度。
第七條 考核指標體系:
(一)遵循科學性、重要性和可獲得性原則制訂績效考核指標體系。
(二)考核指標分為一級指標、二級指標和三級指標,明確考核指標內容、權重、標準以及評分辦法。
(三)地方衛生行政部門可對指標體系進行適當調整,並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指標標準及評分辦法。
(四)社群衛生服務站的考核指標體系由地方衛生行政部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第八條 考核方式方法:
採取日常考核與年終考核相結合、定性考核與定量考核相結合、內部考核與外部考核相結合、綜合考核與專業考核相結合方式,透過現場檢視、資料查閱、現場訪談與問卷調查等方法進行考核。
第三章 組織實施
第九條 考核主體:
(一)區(市、縣)級衛生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本轄區所有社群衛生服務機構的績效考核。
(二)設區的市級衛生行政部門對區(市、縣)考核結果抽取一定比例進行復核或組織統一考核。
(三)衛生部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和中醫藥管理部門對社群衛生服務機構績效考核工作進行督導檢查。
第十條 考核組織:
(一)設區的市、區(市、縣)級衛生行政部門應當成立社群衛生服務機構績效考核領導小組,負責績效考核工作的領導與組織協調。
(二)成立績效考核工作組,成員可由政府相關部門、醫療衛生機構、專業公共衛生機構、行業組織及社群居民代表等組成。
(三)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委託第三方開展社群衛生服務機構績效考核。
(四)原則上考核週期為一年。
第十一條 考核程式:
(一)組織準備。確定考核實施機構和考核人員,明確考核程式和工作安排。如委託第三方實施考核,應當簽訂相關協議。
(二)具體實施。制訂考核方案,考核工作組根據方案對社群衛生服務機構進行考核,並將考核結果上報績效考核領導小組。
(三)公示公佈。績效考核領導小組將考核結果以適當形式公示公佈。
(四)溝通反饋。領導小組對被考核機構取得的成績和存在的問題進行反饋,提出改進建議。
第十二條 考核工作要求:
(一)衛生行政部門要保證績效考核工作經費,用於績效考核組織與實施。
(二)建立績效考核制度。制訂本地社群衛生服務機構績效考核辦法,明確考核主體、考核內容和標準、考核程式和方法以及考核結果應用,完善績效考核結果反饋機制。
(三)建立績效考核責任制,明確考核相關人員職責和紀律要求,考核過程中儘可能不影響被考核機構業務的正常開展。
(四)被考核機構確保提供資訊真實、準確,積極配合績效考核工作。
第四章 結果應用
第十三條 績效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次,各地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各個等級的績效分值。考核結果作為社群衛生服務機構資金撥付和負責人聘任的重要依據。對考核成績優秀的社群衛生服務機構予以表彰或獎勵;對考核成績不合格的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後仍不合格的給予警告直至取消機構資格。
第十四條 社群衛生服務機構應當結合本辦法建立和完善內部績效考核制度,根據不同崗位職責和要求對工作人員實施分類考核,將考核結果作為工作人員績效工資及人員聘用的重要依據。
第十五條 根據考核結果,總結推廣先進經驗,整改存在問題,調整考核指標體系,完善和規範日常管理,提高機構服務質量和效率。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六條 本辦法由衛生部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 地方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根據本辦法制訂本地區社群衛生服務機構績效考核具體實施方案。
第十八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後30日起施行。
考核方案 篇3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工程專案績效考核評價工作是工程專案管理活動的重要環節,是對工程專案管理行為、管理效果以及管理目標實現程度的檢驗和評定,是公平、公正地反映工程專案管理工作的基礎,也是對工程專案經理部進行薪酬分配和獎懲的依據。
第二條 工程專案績效考核評價工作由公司工程專案績效考核評價組按照特定的標準、遵循規定的程式、堅持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運用科學的方法對工程專案管理活動及其結果進行考核評價,充分體現工程專案績效考核的公正性、嚴肅性。
第三條 工程專案績效考核評價採取年度考核評價和終結考核評價相結合的方法。
第四條 工程專案績效考評物件為專案經理部經理及領導班子成員。
第五條 每年度專案工程績效考核評價結果公佈後,經理部應根據考核評價結果,認真總結經驗和教訓,進一步完善今後各項管理工作。
第六條 本辦法適用於公司組建和管理的工程專案經理部及其他各相關生產單位。
第七條 公司成立專案績效考核評價組,組長由公司董事長擔任,常務副組長由總經理擔任,其他副組長由公司領導班子成員擔任,成員部門由工程管理部、經營管理部、材料裝置部、人力資源部、財務審計部、司法保衛部組成。
第八條 考核評價組辦公室設在財務審計部(公司資訊平臺由財務審計部管理),負責考核評價的日常工作。
第二章 專案績效考核評價
第一節 評價指標及權重
第九條績效考核評價由專案利潤率(該項包括年度利潤率和專案終結利潤率)、返還公司資金、專案管理費三個財務績效評價指標和施工管理目標,質量目標,安全、環保目標,專案內部管理四個管理績效評價指標組成。
第十條 財務績效評價指標,用於評價工程專案財務會計報表所反映的經營績效狀況;管理績效評價指標,主要反映工程專案經理部在一定經營期內所採取和落實各項管理措施及其管理成效。
第十一條 工程專案年度考核評價時,財務績效評價指標權重確定為40%,管理績效評價指標權重確定為60%;工程專案終結考核評價時,財務績效評價指標權重確定為60%;管理績效評價指標權重確定為40%。在實際評價過程中,財務績效評價指標(內部承包合同約定)和管理評價指標均按百分制設定,分別計算各項指標的分值,然後按附表所列各自權重摺算。(評價指標權重見附表)
第二節 考核評價程式
第十二條年度考核評價程式
(1)公司考核評價組成員部門按職責對專案經理部的各項指標完成的情況進行評價,按照附表1-1~1-7給評價物件打分。
(2)公司經營管理部按附表1彙總評價結果形成考核評價報告,經考核評價組組長稽核後提出初步評價報告,提交公司總經理辦公會決定考核評價結果。
第十三條 終結考核評價程式
(1)公司考核評價組成員部門按職責開展對專案經理部的評價,經營管理部編制專案責任成本,清理結算後收入,確定二次經營情況,並對專案依法審計,計算實際工期;財務審計部核算專案成本,確定專案實現利潤,專案管理費和資金償還情況;工程管理部確定工程專案工期進度,評價安全、質量達標情況,評價施工管理目標;其他相關部門評價考核專案內部管理相關內容,並按照附表2-1~2-7給評價物件打分。
(2)經營管理部按附表2彙總考評結果形成考核評價報告,經考核評價組組長稽核後提交公司總經理辦公會。
(3)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定考核評價報告,並決定專案終結考核評價結果。
第三節 考核評價方法
第十四條 工程專案實行年度考核和終結考核相結合的方法,每年一季度前進行年度考核評價;終結考核在達到終結條件後進行。當年新組建的專案完成工程量達不到合同總價10%的不進行考核。
第十五條 年度考核評分方法
年度考核評價實行百分制。公司考核評價組成員部門按照職責,在年度終了十五日內,透過召開部務會議形式,對照評價內容和標準,對各工程專案進行百分制打分,並按照附表年度權重摺算後報公司財務審計部,形成評價物件的考核評價結果。
第十六條 終結考核評分方法:
(1)終結考核評價實行百分制。專案主體及主要附屬工程完工後,公司考核評價組成員部門按照職責,透過召開部務會議形式,對照評價內容和標準,對各工程專案進行百分制打分,並按照附表終結考核權重摺算後報公司財務審計部,形成評價物件的考核評價結果。
第三章 薪酬兌現
第一節 工程專案薪金
第十七條 公司對工程專案經理部專案負責人及班子成員實行工程專案薪金制。在年度和專案終結時,公司根據績效考核評價結果,對經理部班子成員進行薪金分配。
第十八條 工程專案薪金採取年度考核兌現和工程專案終結考核結算的形式進行分配兌現。在專案開工時公司根據工程專案規模確定專案負責人的工程專案薪金。(參見工程專案薪金對照表)年度薪金在年末年度績效考核評價結果的基礎上給予兌現,專案終結時根據終結考核評價結果進行最終的考核結算兌現。
工程專案薪金對照表
單位:萬元
工程專案規模 | 專案負責人年薪金額(萬元) | 專案總薪金額(合同價) |
20xx萬以下(含) | 15-20 | |
20xx萬以上、5000萬以下(含) | 20-25 | 1%~3.5% |
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含) | 25-30 | 2.%~3% |
1億元以上、2億元以下(含) | 30-35 | 1%~2% |
2億元以上 | 35-50 | 1%~1.5% |
注:離開省住地或者專案所在地偏僻條件惡劣工程的專案總薪金可適當上調。
第十九條 對於工程專案工藝複雜,技術難度大、工期較長以及產值規模相對較小的特殊工程,公司將根據其特點另行決定其專案薪金額。
第二十條 對於公司測算確定虧損的專案,經理部實現的減虧額視同盈利,仍然計算專案薪金。
第二十一條 對低於20xx萬元以下工期較短的零小工程,公司將根據責任成本及其他指標完成情況,由有關會議另行決定其薪金標準。
第二十二條 風險抵押金。
專案經理部經理風險抵押金繳納按工程專案薪金的5%確定並一次性繳清。在工程專案開工一個月內,由公司財務部統一收取。風險抵押金的返還按工程專案終結考核評價結果的情況確定返還額。不繳納風險抵押金的,扣減兌現總額的50%+利息。
第二節 專案薪金的兌現
第二十三條 年度薪金兌現
(1)在工程績效考核期內實行月預支工資:專案負責人月預支工資70%(月預支工資以年薪金額除12個月計算);專案部其他人員按第三十七條規定,支付其工資待遇的70%作月預支工資。
(2)在當年末至次年一季度前依據年度績效考評結果計算專案經理部班子成員年度薪金:
年度薪金額=工程專案薪金/合同工期月數×當年考核月數×【1+(當年評價分數-80)/100】-當年預支工資總額
注:80分為考核合格分數。
第二十四條 工程專案終結考核兌現
1、當工程專案主體及主要附屬工程完工後,根據終結考核評價結果計算工程專案薪金。
工程專案終結薪金=工程專案薪金×【1+(專案終結考核評價分數-80)/100】-已兌現年度薪金總額-年度薪金考核中扣減評價分數所折算的薪金額-當年預支工資總額
2、工程專案終結兌現時,預留兌現總額的5%,待債權債務全部清理後,予以返還。
3、風險抵押金返還。風險抵押金在專案終結考核結束,兌現專案總薪金時根據工程專案終結考核兌現情況確定返還額。
(1)經考核,專案實現利潤完成或超額完成公司確定指標的按完成或超額完成利潤比例返還;達不到確定指標的,按差額比率扣減;虧損的全額扣減。
(2)專案負責人中途調職,由考核評價組進行審計考核評價後,根據考核評價結果結合在崗時間確定返還額度。
(3)專案班子其他成員中途調職的,其風險抵押金按照合同工期和在崗時間按比例返還,剩餘的風險抵押金在專案終結考核兌現專案總薪金時視考核結果返還。
(4)因專案自身管理造成業主或政府相關部門的罰款,由專案部承擔 %,從專案部利潤及獎金中扣除,不夠扣除的,從分險抵押金中扣除。
第三節 關於二次經營和超額實現利潤的獎勵
第二十五條 二次經營的獎勵:經理部透過調概索賠、變更設計進行的二次經營增加的效益,在完成內部責任成本確定的利潤目標後的部分,經公司考核認定後按10—20%給予有功人員獎勵。
其中50%獎勵專案負責人,剩餘50%由專案負責人視貢獻大小決定對其他有功人員給予獎勵。
二次經營獎勵在專案終結考核兌現時同時進行。
第二十六條 專案經理部透過加強管理在完成內部責任成本確定的利潤後超額上繳利潤的,經公司認定後,超額上繳利潤部分的5-8%獎勵給專案經理部,其中50%獎勵專案負責人,剩餘50%由專案負責人視貢獻大小決定對其他有功人員給予獎勵。
第四節 專案考核兌現的其他有關問題
第二十七條 內部責任成本需要調整時,公司將根據工程數量、合同工期等變更條件及時給予調整並由有關會議研究後重新確定內部責任成本及上繳利潤額,並作為績效考核依據。
第二十八條 專案兌現起始日期以專案上報工程管理部開工報告批准日期為準,截止日期為專案主體及主要附屬工程完工後止。
第二十九條 專案終結並兌現工程專案薪金後在專案繼續工作的班子成員按第二十四條第一款規定,支付其工資待遇。
第三十條 考核期內專案經理部班子成員職務發生變動或工作調動(以實際在崗時間為準),經審計確認形成的各項考核指標和在崗時間分段考核兌現。凡當月在崗時間滿半個月的按全月計發,當月在崗時間不足半月的按天數計發。
第四章 責任追究
第三十一條 經考核完成或超額完成產值利潤率指標的專案負責人,可擔任高於此專案規模產值類別的專案負責人,對錶現突出的專案負責人可跨專案規模類別使用。
第三十二條 考核虧損的專案,不予考核兌現,只按預支工資作為其收入。
第三十三條 對管理有序、工作正常的專案經理,原則上不調整其工作,保持專案綜合管理的連續性和完整性。但對管理無序、工作混亂造成專案虧損的專案負責人,公司將予以撤換並追究相應責任。
第三十四條公司每年度根據其績效考評結果進行綜合評價,對評比前三名的專案經理部進行表彰獎勵。
第五章 工程專案經理部管理和生產人員工資分配
第三十五條 結合公司實際,確定工程專案經理部管理人員每月崗位績效工資基數為3000元。
第三十六條 工程專案經理部正常施工期間管理人員崗位績效工資分配係數:
1、 專案技術負責人(主施工員)3.5-4.5,施工員2.5-3.5,助理施工員1.0-2.0,安全員2.0-3.0,資料員1.5-2.5,預算員3.0-4.0,材料員0.5-2.0,其他服務員0.5-2.0。
2、對於專案管理班子人員工資兌現:當月個人崗位績效工資標準=崗位績效工資基數x個人分配係數×70%,餘下10%每月進行考核,彙總在年末績效考核時一起發放。或專案部可自行制定專案內部管理班子人員薪金兌現獎罰制度,但須報公司審批同意後實施。
第三十七條 生產人員實行勞動定額承包工資、計件工資、單車(機)承包工資、工號承包工資等形式的工資制度。
第三十八條 工程開工準備、收尾期間管理人員崗位績效工資按月崗位績效工資基數的×分配係數×80%執行。
第三十九條 各單位按照公司規定的崗位績效工資分配係數區間範圍內,結合各崗位特點,按照責、權、利相一致的原則,工作繁重程度、責任大小及每個人的技術業務熟練程度確定具體的個人分配係數。
第四十條 當月個人崗位績效工資應發額根據當月個人崗位績效工資標準、應出勤天數和實際出勤天數予以確定,計算公式如下:
當月個人崗位績效工資應發額=當月個人崗位績效工資標準÷應出勤天數×實際出勤天數
第四十一條 根據有關規定,在施工生產一線的畢業生其見習期間最低工資標準:本科生1500元/月,專科生1200元/月。人事代理的中專畢業生及非生產單位的畢業生根據自身實際,參照執行。
第四十二條 在確定崗位係數及工資標準時,已綜合考慮了各崗位的加班加點及夜間值班因素,除公司規定節日外,不再支付加班加點工資及夜餐補助費。
第四十三條 在確定崗位係數時已考慮了工程技術人員的特殊性,崗位係數普遍高於其他崗位,除公司發文確定的特殊崗位補助外,不再另行支付各種津貼。
第四十四條 其他相關生產單位安排在專案經理部上班人員,其工資比照工程專案經理部管理人員標準執行。
第四十五條 本辦法中績效考核辦法及薪酬分配部分由財務審計部負責解釋,有關績效考核評價指標中的評價標準由相關部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