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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書合同

【必備】委託書合同3篇

  被委託人如果做出違背國家法律的任何權益,委託人有權終止委託協議。在當下社會,用到委託書的事務越來越多,那麼一般委託書是怎麼寫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委託書合同3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委託書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委託方(甲方):湖北xxx有限公司

  承接方(乙方):湖北xx空間環境設計工程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原則,結合室內裝飾的特點,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委託乙方承擔室內裝飾設計,並達成如下協議(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補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託室內設計的地址:湖北省xx公司辦公大樓

  設計內容:一層大廳、三層中型會議室、四層經理辦公區、五層大會議室

  建築面積約1200平方米。

  二、經雙方協商,甲方委託乙方室內設計,乙方收取設計費共計人民幣38800元。計幣叄萬捌仟捌佰元整。

  甲方應在20xx年12月5日首期付50%設計費,計幣壹萬玖仟肆佰元整。並與乙方約定上門測量的時間和地點(20xx年12月10日)。乙方設計師在測量後8天內完成平面佈置圖、頂面佈置圖和效果圖。

  三、乙方完成初步設計方案後,甲方至乙方處看圖,與設計師經過溝通同意,由雙方簽字確認。甲方應支付30%設計費,計幣壹萬壹仟陸佰肆拾元整,乙方在20xx年12月19日至20xx年1月19日,共30天完成全套裝潢設計圖及施工圖紙,甲方到乙方處取圖,並約定設計交底日期,此時甲方支付乙方15%設計費,計幣伍仟捌佰貳拾元整。餘下5%尾款在工程開始後半個月內付清。

  四、全套圖紙完成後,甲方如有更改意見,再與乙方設計師溝通。乙方根據協商方案,繪製更改圖紙,由雙方簽字確認,施工過程中設計師應有四次去現場放樣及指導施工,以達到設計效果,如施工方另有要求設計師出現場,則按800元/天,每次2—3人收取費用。

  五、如甲方或業主方推翻已確認施工方案,另行設計按每平方米60元收取設計費。

  六、違約責任:

  1、乙方未在約定時間內完成設計圖且延期時間在20天內的,每延期一天應當支付設計費總價的3%違約金給甲方。

  2、乙方延期30天以上未完成設計圖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退還甲方的設計費用,並承擔設計費總價30%的違約金。

  3、乙方無故終止合同,除退還甲方所交的設計費用外,還應按合同規定的設計費總價的30%作為違約金付給甲方。甲方如要求乙方修改圖紙,圖紙完工時間由雙方另行約定。

  七、設計合同經雙方簽字認可後,甲方必須按合同約定支付設計費。如甲方中途反悔,乙方不再退還已收取的設計費。

  八、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向XX市室內裝飾行業協會申請調解或向消費者協會投訴。當事人不願透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不成時,可以按本合同約定(將以下不選定的解決方式劃去):

  (1)向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合同中包括附件、補充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日期:日期:

  簽定合同地址:

委託書合同 篇2

  項 目 名 稱:

  專案建設地點:

  合 同 編 號:

  委託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籤 訂 日 期:二○一一 年 月 日

  委託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 專案設計工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簽訂依據

  1.1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廣州市城市規劃條例》。

  1.2 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劃、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 建設工程批准檔案。

  1.4

  1.5

  第二條 委託專案內容及範圍

  2.1 專案名稱: 。

  2.2 專案地點:。

  2.3 用地面積: 。

  2.4 建築面積:/平方米(以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審批檔案為準)。

  2.5 委託內容及標準:

  第三條 甲方責任

  3.1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五日內,向乙方提交專案委託書,該委託書包含本專案所涉及各個階段的明確的設計任務要求,該委託書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之一。

  3.2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五日內,向乙方提交以下所有設計基礎資料: 3.2.1 ; 3.2.2 ;

  3.2.3 ; 3.2.4 ; 3.2.5 。

  3.3 乙方在3.2條所述清單基礎上,要求甲方提供在資料清單之外但屬於乙方履行本合同規定的設計工作所需的其它資料的,甲方應予以配合並在接到乙方補充提交材料清單之日起五日內提供予乙方,但是乙方不得以此為由要求推遲乙方提交設計成果的時間。

  3.4 甲方應當在本合同第4.1所述相應工作階段開始之前五個工作日內,提交該工作階段所涉相關主管部門、領導的意見和批示檔案等檔案影印件各一份。

  3.5 若甲方提交上述3.1-3.4所述任一檔案,超過規定期限十日(含十日)以內,乙方按本合同第4.1條規定交付設計檔案的時間相應順延;超過規定期限十日以上的,乙方有權單方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檔案的時間或解除本合同。

  3.6 甲方應當對其提供資料的真實性、正確性、全面性、合法性負責,因甲方提供資料不足或錯漏等瑕疵而導致日後出現的更改返工或任何第三方責任,甲方應負全責,並就乙方的更改工作雙方另外協商確定甲方須額外支付設計費用。

  3.7 甲方應就本專案與地方職能管理部門進行必要的協調工作。

  3.8 甲方負責本專案因地方行業約束所需的專業部門設計統籌,並以乙方的總體平衡為基礎。

  3.9 甲方應配合乙方的工作程序,在尊重乙方工作的前提下及時提出有關規劃設計要求(包括使用功能、技術配置等)和修改意見。

  3.10 甲方收取乙方交付的符合本合同第一、二、四條規定內容的各階段規劃設計成果及相關檔案,應及時審查認定,並出具書面修改意見或書面確認函。

  3.11 甲方應按本合同第七條規定內容如期如數向乙方支付工作費用,本合同之設計費必須由甲方支付 (即直接由甲方賬戶匯入乙方賬戶內)。如甲方改由任何其他公司(包括其子公司及母公司)支付,甲方必須在匯款前提供有效的付款委託函予乙方。

  3.12 甲方應支援乙方的設計回訪工作,並提供相關資料影印件給予乙方歸檔。

  第四條 乙方責任

  4.1 乙方應按本合同第二條規定進行設計工作並提交規劃設計成果及相關檔案。本專案設計按以下分階段進行(審查、審批、公示時間不計算在下列工作時間內):

  4.1.1 第一階段,自本合同已簽訂、乙方收到甲方按照本合約3.1-3.3條提交的資料、乙方在收到甲方按照7.2.1條支付相應費用該三條件共同滿足之日起日內,完成 (第一輪成果),該成果用於,一式 份;

  4.1.2 第二階段,自乙方在收到甲方按照本合約3.4條提交的資料且甲方按照7.2.2條支付相應費用之日起日內,完成 (第二輪成果),該成果用於,一式 份;

  4.1.3第三階段,自乙方在收到甲方按照本合約3.4條提交的資料且甲方按照

  7.2.2條支付相應費用之日起日內,完成 (第三輪成果),該成果用於,一式 份;

  4.1.4 本專案的工作程式與具體的工作時間可由甲乙雙方根據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要求協商確定和對上述工作時間安排進行調整,調整後甲乙雙方完成相應工作的日期相應順延,且免除因日期順延產生的相應責任及權利。

  4.2 乙方負責按相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批覆意見對各階段規劃成果進行修改,並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要求參加專家評審會並進行彙報。

  4.3 乙方對規劃設計檔案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

  4.4 乙方指定為負責人,全面組織協調本專案規劃設計各項事宜。

  電話: 電郵: @gzupds.com

  4.5 乙方負責保管歸檔全部規劃設計底圖及原始規劃設計檔案。

  第五條 技術要求和設計質量

  5.1 本專案規劃設計必須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規劃行業設計規範、規定、規程、條例、標準等。

  5.2 本專案規劃設計檔案應符合行業及地方通用標準和慣例,符合《廣州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標準與準則》的要求。

  5.3 本專案規劃設計檔案應滿足甲方提供的專案委託書中經雙方認可的技術要求。

  第六條 成果認定

  6.1 乙方按本合同第4.1條規定完成各階段規劃設計成果及相關檔案,應以甲方書面認可的成果作為該階段規劃設計成果交付。

  6.2 乙方交付各階段規劃設計成果後,甲方應在5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出對該階段規劃設計成果的書面反饋意見或書面確認函;逾期將視為甲方同意該階段規劃設計成果。

  6.3 針對乙方提交的各階段工作成果,如因甲方或任何第三方原因等非因乙方過錯原因而需要進一步修改的,甲方應當就修改要點及修改要求書面形式明確告知乙方,乙方應當在收到甲方書面意見之日起十日內就甲方的修改要求提交修正後的工作成果,修改期間構成乙方按照合同第4.1條規定交付期間的延遲;修改次數以兩次為限,超出兩次需要繼續修改的,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費用,具體費用標準雙方另行協商確定,否則乙方有權不再繼續修改或解除本合同。

  6.4 乙方按本合同第4.1條規定進行各階段規劃設計成果交付後相應的送審工作,並以有關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書面審批同意檔案為該階段送審工作成果。因甲方或乙方原因暫停或終止該階段送審工作超過30個工作日的,甲乙雙方應就該階段送審的確認另行協商工作成果。

  6.5 乙方提供最終成果檔案和圖紙一式三份,及最終成果電子檔案一式一份。

  第七條 費用及支付方式

  7.1 費用

  7.1.1 經雙方協商,改造規劃設計總費用為人民幣整(¥元)(總費用不因政府批文批出總建築面積的增減而變化)。

  7.1.2 本費用包含本專案共次正式成果費用。即:。

  7.1.3 本合同4.1條所述各階段成果提交後,因非乙方過錯而造成該階段成果修改的,其費用由雙方協商後另計。

  7.1.3 本專案不含 費用。

  7.2 支付方式

  7.2.1 定金及第一階段費用:自本合同簽訂後 五 日內,甲方應支付總費

  

委託書合同 篇3

  為了更好地融通各單位自主運用、暫時閒置的資金,保證資金安全,加速資金週轉,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經 (甲方)與 (乙方)協商,訂立協議如下:

  一、甲方願將資金 作為委託借款基金存入乙方,並委託乙方按甲方指定物件、內容代為發放。

  二、甲方將上述款項存入乙方(一次或分次存入均可)後,才能發放借款,未發放部分,甲方可以提取。

  三、乙方對甲方存入的資金,未發放部分比照專業銀行單位活期存款利率及計息方法,每季計付利息一次,直接存入甲方委託借款基金賬戶內,視同甲方委託借款基金。

  四、甲方一次批給、用款單位分次使用時,乙方即按批准發放金額一次由委託借款基金賬戶中支出,另行保管,甲方不得安排使用。

  五、根據甲方與用款單位協議規定的利率,乙方每季計收利息後,直接存入甲方委託借款基金賬戶內,視同甲方委託借款基金。

  六、乙方按每月末實際借款餘額的. ‰向甲方(或用款單位)計收手續費。

  七、委託借款到期,由用款單位主動歸還,並由乙方將收回的借款本息,直接存入甲方委託借款基金賬戶。到期不還,乙方有權主動從用款單位的結算賬戶中扣收,逾期加計罰息20%,歸乙方收入。

  八、甲方提取委託借款基金,必須直接劃入甲方在 銀行 分理處開立的 賬戶內,不得轉劃他戶和支取現金。

  九、乙方只承擔甲方與用款單位所籤協議中的有關條款的執行、監督、督促還款的責任。

  十、本協議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直至委託存、放本息全部結清日止。

  甲方 公章 負責人章

  乙方 公章 負責人章

  委託人

  1.支付費用的義務。無論委託合同是否有償,委託人都有義務提供或補償委託事務的必要費用;

  2.付酬義務。對於有償委託合同,委託人應向受託人支付約定的報酬;

  3.賠償責任。

  違約責任

  《合同法》第334條規定研究開發人的違約責任是指研究開發人不履行或者不適當履行委託開發合同,依本條規定委託開發合同研究開發人的違約責任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研究開發人未按計劃實施研究開發工作的,委託人有權要求其實施研究開發計劃並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研究開發人逾期兩個月不實施研究開發計劃的,委託人有權解除合同,研究開發人應當返還研究開發經費,並賠償因此給委託人所造成的損失。

  2、研究開發人將研究開發經費用於履行合同以外的其他目的的,委託人有權加以制止,並要求研究開發人退還相應的經費用於研究開發工作。經委託人催告後,研究開發人逾期2個月仍未退還經費用於研究開發工作的,委託人有權解除合同,研究開發人應當返還研究開發經費,並賠償因此給委託人所造成的損失。[1]

  3、由於研究開發人的過錯,造成研究開發成果不符合合同約定條件的,研究開發人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由於研究開發人 的過錯,研究開發工作失敗的,研究開發人應當返還部分或者全部研究開發經費,並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