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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該怎樣掌握好寫作心理之記憶

學生該怎樣掌握好寫作心理之記憶

  一個人如果沒有記憶能力,要正常生活是不可想象的,對於寫作更是如此。記憶可分為:形象記憶、概念記憶、情緒記憶、運動記憶。形象記憶用於感知形象,如遊過濟南的趵突泉之後,可以想起刻有“趵突泉”和“天下第一泉”的石碑和泉水的形象。概念記憶用於記憶抽象的詞語概念,如對“理性”、“文德”等的記憶。情緒記憶用於感情積累,如吳伯簫散文《歌聲》中那“感人的歌聲”留給他的記憶。運動記憶是往昔學會的如騎車、游泳、書寫等活動而現在還會做的記憶,其中的書寫對於寫作尤為重要。?在記憶中所保持的客觀事物的形象,稱為表象。表象在記憶中佔有重要地位。有了表象,作者才能保持過去的反映,才能拿過去的事物和當前的事物作比較,進行思維。所以,表象成為作者從感知到思維的必要的過渡環節。

  在理解表象的概念和作用之後,還須進一步瞭解記憶過程中的心理活動方式有三種:機械記憶、理解記憶、情緒記憶。它們分別建立在意志、思維、情感三種基本的心理活動功能之上。三者相互滲透,相補為用,是每一個寫作者都要具備的素質。

  一般地說,科技寫作要求作者有較強的機械記能力和理解記憶能力,文學創作則要求作者有較強的情緒記憶能力。黑格爾在《美學》中強調指出,記憶對於文藝創作具有極端的重要性。他寫道:“屬於這種創作活動的,首先是掌管現實及其形象的資稟和敏感,這種資稟和敏感透過經常在注意的聽覺和視覺,把現實世界的豐富多彩的圖形印入人心裡。此外,這種創造活動還要靠牢固的記憶力,能把這種多樣圖形的花花世界記住……藝術家必須置身於這種材料裡,跟它建立親切的關係;他應該看得多,聽得多,而且記得多。一般地說,卓越的人物總是有超乎尋常的廣博的記憶。”

  創作心理學研究表明,情緒記憶是一種比機械記憶、理解記憶更為複雜的心理活動。

  它具有四個顯著的特徵:

  第一,古老與原始。沈從文從自己襁褓中的記憶追溯到他剛來到世界上四個月的時候,這時他的祖母剛死不久,他說,彷彿記得被人抱著在一個白色的人堆裡轉動,“若不是我在兩歲以後做夢,這點影子便應當是那時唯一的記憶。”(沈從文:《從文自傳》)

  第二,感性與新鮮。惠特曼說,他當年參加林肯總統的葬禮時,是一個四月的天氣,棺材兩邊堆滿了紫丁香花。在以後的年月中,“由於一種難以解釋的'奇怪想法,我每次看見紫丁香,每次聞到它的香味,我就想起了林肯的悲劇。”(荒蕪:《惠特曼與林肯》)

  第三,可塑與變形。魯迅回憶童年生活時,寫到當年安橋頭水鄉的菱角、羅漢豆、茭白、香瓜是那樣“無與倫比的鮮美可口”;他家故居中一個分明是雜草叢生的、半堵頹牆的後院,卻變成了色彩續紛、音響悅耳、充滿樂趣的兒童樂園。魯迅很珍惜他的這些情緒記憶,說是“它們也許要哄騙我一生,使我時時回顧……然而我現在只記得是這樣。”(《朝花夕拾·小引》)

  第四,無意與不自然。柯巖曾寫道:“人的記憶也是很奇怪的東西。有些事,有些情景,有些話語,在你剛剛接觸它的時候,也許並沒著意,但不知為什麼,它卻永遠留在你的記憶中,似乎銘刻在那兒了。”(1979年7月26日《人民日報》)由於情緒記憶“是哺育作家個性的搖籃”、“是感情積累的庫房”,“是馳騁藝術想象的基地”、“是藝術欣賞中產生共鳴的琴絃”,因此我們在培養記憶素質的時候,有必要對它給予充分的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