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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鋪委託經營管理協議

商鋪委託經營管理協議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各種協議頻頻出現,簽訂協議是解決糾紛的保障。到底應如何擬定協議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商鋪委託經營管理協議,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甲方(委託方):_____

  公民身份號碼:_____

  地址:_____

  乙方(受託方):_____

  住所地:_____

  為了保證市場經營效果、實現雙贏,甲方同意將其商鋪委託給乙方經營、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雙方訂立本協議並同意遵守以下條款:

  第一條委託經營管理物業(以下簡稱“委管物業”)

  1、甲方同意將其購買的號樓層號建築面積為平方米的商鋪,委託給乙方經營、管理,乙方負責商鋪招商(即將商鋪對外出租)及培育市場。

  2、委管物業的用途為:商業。如乙方以後改變委管物業用途,應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

  第二條委託期限

  委託期限:___個月,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三條租金及分配方式

  1、雙方同意委管物業租金為元/平方米·月。

  2、分配方式:乙方按季度向甲方返還委管物業出租的全部租金,自年月日起每滿三個月的十五個工作日內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3、乙方向甲方返還租金前,甲方應當開具發票,或委託乙方前往稅務部門代開,產生應當由甲方承擔的稅費由乙方在返還給甲方的租金中扣除。

  第四條特別約定

  1、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經營和管理,委管物業按乙方統一的經營管理模式經營;乙方有權決定包含委管物業在內的物業經營佈局和宣傳推廣;乙方有權決定委管物業的裝修及裝修管理。

  2、乙方和乙方人員應監督租戶正常使用並愛護委管物業,防止不正常損壞(正常磨損除外)。因租戶使用不當,導致物業出現損壞或發生故障或索賠,乙方應督促租戶及時修復或賠償。

  3、甲方保證委管物業不存在債權債務糾紛,若有債權債務糾紛而導致乙方或租戶受到損失時,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五條違約責任

  1、甲方若違反本協議約定或單方提前終止本協議的.,應向乙方支付半年租金的違約金並賠償乙方損失。

  2、乙方若未按時向甲方返還租金的,應向甲方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利息。

  第六條其他約定

  1、如甲、乙雙方就本協議發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向委管物業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2、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

  簽約代表:_____

  電話:_____

  乙方:_____

  簽約代表: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