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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美術學院本科招生簡章

廣州美術學院2016年本科招生簡章

  一、學校簡介(略)

  二、招生專業、人數、考試科目

  1、2016年我校在全國計劃招生1335人,其中廣東省1065人,廣東省外270人(招生計劃最終以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發改委審定為準)。在廣東省外,各校考專業具體招生人數不分配到省。考生須按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的相關考試規定報名及考試。

  2、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並取得我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允許的修業期限內獲得規定的學分,達到畢業基本要求時,准予畢業並頒發廣州美術學院畢業證書。對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並頒發學位證書。

  注:(1)招生專業、計劃數以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為準;(2)各專業介紹及課程設定請登入我校官方網站(http://www.gzarts.edu.cn)查閱。

  三、招生物件及報考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階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有一定美術基礎;

  3、身體健康,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4、省級美術專業統考合格者(未組織專業統考的省份及省統考未涉及的專業除外);

  5、其他符合教育部報考規定的,可以報考。

  6、下列人員不能報考:

  (1)國家承認學歷的高等學校在校生;

  (2)應屆畢業生之外的高階中等教育學校在校生;

  (3)參加普通高考(含高校藝術術科校考)考生,因作弊被取消各科考試成績並被禁止本年度參加普通高考的;

  (4)因觸犯刑律已被有關部門採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四、報名辦法

  2016年我校各校考專業面向全國招生,報考美術學(美術史)、美術學(藝術管理與策劃)專業的考生可同時兼報其他各美術類校考專業。報考其他各美術類校考專業,考生只能選擇一個考點報考,不得多選。考生如違反規定,我校有權取消考生校考成績,由考生本人承擔全部責任。我校專業考試嚴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級招辦相關檔案規定執行。

  (一)美術學(美術史)、美術學(藝術管理與策劃)專業的報名辦法:

  1、2月6-18日,登入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專業考試報名系統(http://www.artstudent.cn),如實填寫各項報名資訊,確認儲存後所有資訊將不能修改。如資訊填寫有誤,由考生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2、選擇 “廣州(廣州美術學院)”考點-“美術學(美術史、藝術管理與策劃)”專業,在“資格稽核表”中上傳本人獨立完成的美術作品述評一篇。

  3、上傳成功後進行網上繳費,不進行現場確認,也不需參加“色彩、速寫、素描”三科校考。

  4、報名考試費: 40元/生。

  (二)其他各美術類校考專業均採取網上報名、網上繳費、確認及列印准考證(現場確認或網上確認)的報名方式,不接受現場報名及現金繳費。

  1、網上報名及繳費:

  登入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專業考試報名系統(http://www.artstudent.cn),如實填寫各項報名資訊,選擇考點進行報名及網上繳費。確認儲存後,所有資訊將不能修改。如資訊填寫有誤,由考生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2、確認及列印准考證(以下方式二選一):

  (1)現場確認:

  網上報名並繳費成功後,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到所選定考點現場確認,拍照,交驗報名材料,列印准考證。考生須本人到場確認,不能代報。

  現場確認交驗材料如下:

  ①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若身份證遺失,須提供本人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本人照片及身份證號碼的證明原件及影印件);

  ②考生參加所在省份的美術術科統考准考證、統考合格證或其他同類型報考證(未組織美術術科統考的省份使用文化准考證)的原件及影印件。

  (2)網上確認:

  網上報名並繳費成功後,考生可自願選擇網上確認及列印准考證,無須到現場確認。考生登入報名系統下載手機APP客戶端,進行線上拍照、上傳本人上述交驗的材料,在手機APP客戶端上進行網上確認並列印准考證(具體操作流程詳見手機APP客戶端提示,該項服務由第三方服務公司收取技術服務費,考生可根據個人情況自主選擇)。

  注:廣東省考生在網上報名並繳費成功後,可選擇現場確認或網上確認。選擇網上確認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上網確認並列印准考證。系統自動呼叫廣東省高考報名資訊(含照片),考生無需使用手機APP客戶端拍照、上傳證件等操作,也無需到現場確認。

  3、注意事項:

  (1)河北、河南、江蘇、江西、甘肅、湖南省考生只能在生源所在省內考點參加考試;

  (2)河北、河南、江蘇、江西省考點不接收其他省份考生參加考試。

  (3)江西省考生請登入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網站(http://www.jxeea.cn) 進行網上報名、繳費、列印准考證。

  (4)江蘇省考生請登入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網站(http://www.jseea.cn) 進行網上報名、繳費、列印准考證。

  (5)廣東省考生不得在廣東省外考點報考,非廣東省考生不得選擇廣東省內考點報考。

  4、報名考試費: 175元/生(廣東省考生); 210元/生(廣東省外考生)。

  (三)華僑和港澳臺考生報考時間和方法見本簡章“九、華僑和港澳臺學生報考、錄取辦法 ”。

  五、專業考試

  (一)考試紀律

  1、報考我校的考生在參加專業考試過程中,必須遵守國家高考考試紀律、《廣州美術學院考生須知》及《廣州美術學院考場規則》等相關規定。

  2、考生必須誠信考試,不得出現請人替考、互換答卷等違規違法作弊行為,對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行為者,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33號令)、《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關條例處理。

  (二)考試時間、地點

  1、我校各美術類校考專業(除美術學)在廣東省外設有十個考點,分別安排在三個時間段組織考試,考點安排如下:

  2、我校各美術類校考專業(除美術學)在廣東省內設有七個考點組織考試,考點安排如下:

  3、廣東省考生按照所屬地區選擇相應省內考點報考,具體安排如下:

  六、錄取

  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美術類考生須參加省級藝術統考,並取得合格證,方有資格被本科院校錄取(未組織藝術統考或對考生報考29所獨立設定的本科藝術院校另做規定的省份除外;報考生源所在地省級藝術統考未涉及到的.專業除外)。報考我校除美術學(美術教育)、藝術教育、工業設計、建築學、風景園林以外各專業,均需參加我校組織的普通本科招生專業考試。

  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及體檢合格,專業和文化考試成績都達到要求的情況下,我校依據錄取原則擇優錄取。

  根據教育部第21號《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第三章第一節第八條,新生入學後三個月內,我校將進行全面複查和專業複試,凡不符合錄取條件、發現有舞弊行為或經我校招生委員會認定未達我校入學要求者,取消其入學資格,退回原籍。情節惡劣的,我校將移交有關部門查究。

  錄取原則和辦法:

  1、廣東省:

  (1)工業設計、建築學、風景園林專業招收普通類理科生,藝術教育專業招收普通類文科生,其它美術類各專業文理兼招。

  (2)美術學(美術教育)專業:考生需參加廣東省美術術科統考,統考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達到廣東省美術類第一批本科院校錄取分數線,在投檔考生中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如綜合分相同,則按專業成績擇優錄取。綜合分計算公式:專業成績×70%+文化成績×30%。

  (3)藝術教育專業:考生需參加廣東省美術術科統考,統考專業成績達200分(以滿分300分計算),文化成績達到廣東省第二批本科文科分數線,根據考生文化成績從高到低,從普通文科類擇優錄取。

  (4)美術學(美術史)、美術學(藝術管理與策劃):考生需參加廣東省美術術科統考,並取得合格證,校考專業成績(即參加《美術作品述評》科目考試成績)和文化成績達到我校錄取最低控制線,外語單科成績在80(含80)分以上,根據考生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錄取專業的確定,按文化成績優先,遵循專業志願順序的原則。

  (5)工業設計、建築學、風景園林專業:考生不需參加專業考試,文化成績達到廣東省第二批本科理科分數線,根據考生文化成績從高到低,從普通理科類擇優錄取。錄取專業的確定,按文化成績優先,遵循專業志願順序的原則。

  (6)其他美術類各專業:文化成績參照廣東省美術類第一批本科院校錄取分數線,由我校自行劃定。校考專業成績、文化成績和外語單科成績達到我校規定的錄取最低控制線,根據考生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如綜合分相同,則按專業成績擇優錄取。在綜合分達到錄取條件後,各專業優先錄取第一志願考生。若考生未被錄取至第一專業志願,則按文化成績優先,遵循專業志願順序的原則,確定錄取專業。綜合分計算公式:專業成績×70%+文化成績×30%。

  (7)當考生未被錄取至填報的專業志願時,按各專業錄取原則調劑到未滿額且考生符合錄取要求的專業,若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將予以退檔。

  (8)校考專業成績在260(含260)分以上,文化成績和外語成績達到我校規定的錄取最低控制線,不計算綜合分,優先錄取。若同一專業符合優錄條件人數超過該專業招生計劃,則按綜合分由高到低擇優錄取。如綜合分相同,則按專業成績擇優錄取。

  2、廣東省外:

  (1)工業設計、建築學、風景園林專業在江蘇、浙江、湖南、湖北四省招收普通類理科生。藝術教育專業在湖南、江西兩省招收普通類文科生。其它美術類各專業文理兼招。

  (2)美術學(美術史)、美術學(藝術管理與策劃)專業:考生需參加各生源省美術術科統考,並取得合格證(未組織美術術科統考的省份除外),校考專業成績(即參加《美術作品述評》科目考試成績)、文化成績和外語單科成績達到我校規定的錄取最低控制線,根據考生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錄取專業的確定,按文化成績優先,遵循專業志願順序的原則。同一省份,美術學(美術史)和美術學(藝術管理與策劃)錄取人數總和最多不超過4人。

  (3)工業設計、建築學、風景園林專業:考生不需參加專業考試,文化成績達到考生所屬省份的普通理科類本科分數線,根據考生文化成績從高到低,從普通理科類擇優錄取。錄取專業的確定,按文化成績優先,遵循專業志願順序的原則。具體錄取批次以各省招生專業目錄為準。

  (4)藝術教育專業:考生需參加各生源省美術術科統考,統考專業成績達200分(以滿分300分計算),文化成績達到考生所屬省份的普通文科類本科分數線,根據考生文化成績從高到低,從普通文科類擇優錄取,具體錄取批次以各省招生專業目錄為準。

  (5)其他美術類各專業:校考專業成績、文化成績和外語單科成績達到我校規定的錄取最低控制線,根據考生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如綜合分相同,則按專業成績擇優錄取。在綜合分達到錄取條件後,各專業優先錄取第一志願考生。若考生未被錄取至第一專業志願,則按文化成績優先,遵循專業志願順序的原則,確定錄取專業。同一省份,錄取人數總和最多不超過45人。綜合分計算方法:文化總分÷文化滿分×30+專業總分÷專業滿分×70。

  (6)當考生未被錄取至填報的專業志願時,按各專業錄取原則調劑到未滿額且考生符合錄取要求的專業,若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將予以退檔。

  (7)校考專業成績在260(含260)分以上,文化成績和外語成績達到我校規定的錄取最低控制線,不計算綜合分,優先錄取。若同一專業符合優錄條件人數超過該專業招生計劃,則按綜合分由高到低擇優錄取。如綜合分相同,則按專業成績擇優錄取。

  七、學費、住宿費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