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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職業技術學院的招生章程

關於漯河職業技術學院的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漯河職業技術學院為全面貫徹執行教育部實施的陽光工程,維護學院和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有關檔案規定,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本章程適用於漯河職業技術學院普通專科(高職)招生工作。

  第二條:漯河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為國家和學院選拔優秀人才。

  第三條:漯河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學校全稱:漯河職業技術學院(LuoHe Vocational Technology College),學校國標程式碼:10835

  第五條:漯河職業技術學院是經國家教育批准,隸屬於河南省教育廳和漯河市人民政府共同管理,是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以培養高職專科應用型技術人才為主,學院現有13個系部46個專業,辦學型別:公辦學校。

  第六條:學院坐落在中國食品名城--河南省漯河市(漯河市大學路123號),學院面向全國招生招收普通大專學生。

  第七條:畢業生就業按照國家政策,面向全國實行雙向選擇,自主擇業。

  第八條:學院師資力量雄厚,教學裝置齊全,實驗、實訓條件先進,具備優良的學習和生活條件。學院是河南省高等職業學院人才培養工作水平評估試點單位,並獲得優秀格次;同時也是河南省示範性高職院校建設單位。其優質的辦學資源和豐富的辦學經驗,為學院的建設和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支撐。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九條:學院設有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討論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條:漯河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漯河職業技術學院專科(高職)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宜。

  第四章 招生計劃及要求

  第十一條:招生計劃按照國家教育部核准計劃執行,由教育部下達到各省招辦,透過各省招生主管部門或透過學院網站等形式向社會公佈。2012年學院面向河南、遼寧、安徽、貴州、雲南、山西、甘肅、海南、廣東等省招生,合計招生6340人。

  第十三條:專業錄取的體檢要求,按照教育部和衛生部等部門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計劃公佈形式:招生計劃主要有兩個公佈渠道:一是由有關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管理部門按規定的'方式向社會公佈;二是由我院透過招生章程與學院招生網站等形式向社會公佈。

  第五章 錄取原則

  第十五條:錄取在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執行教育部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規定。

  第十六條:1、對所有進檔考生,根據本人專業志願及學院招生計劃,按分數由高到低擇優錄取。

  2、對第一志願報考我院的考生,優先滿足專業第一志願;對第二志願報考我院的考生在招生計劃範圍內,優先滿足專業第一志願。

  第十七條:藝術類考生錄取原則:在專業成績上線後,按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錄滿為止。

  第十八條:原則上同意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考試院或高招辦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和做法。

  第十九條:新生入校後,學校將進行復查,對不符合錄取條件或有徇私舞弊行為者,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所交學費不予退還,並將其退回原戶口所在地。

  第六章 學費及獎助措施

  第二十條:學費標準:學院嚴格按照河南教育廳、財政廳、物價局規定的收費標準進行收費,工學類專業為3600元/生年,文學、管理學類專業為3300元/生年,美術類專業為5600元/生年,音樂類專業為5000元/生年,住宿費為400元/生年。

  第二十一條:學院獎助措施:目前,學院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河南省人民政府獎學金、河南省人民政府助學金、學院獎、助學金、訂單培養企業獎學金;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國家助學貸款;對特困學生提供勤工儉學崗位等,讓每一個優秀學生能圓大學夢。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二條:本章程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為依據。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本章程的解釋權歸學院招生工作辦公室。

  第二十三條:招生諮詢方式及通訊地址:

  諮詢電話:0395-5983516 2127856

  招生網址:http://www.lhvtc.edu.cn

  招生信箱:[email protected]

  地 址:河南省漯河市大學路123號

  郵 編:46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