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保密承諾書範文彙總七篇
在現在社會,我們都跟承諾書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絡,承諾書本身雖無法律效力,但有約束作用,簽下承諾書,就得考驗誠信。大家知道承諾書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保密承諾書7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保密承諾書 篇1
保密承諾書(單位)
承諾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人:
地址:
鑑於:
承諾人在為桐廬杭燃燃氣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桐廬杭燃公司)提供將以書面、介質或口頭形式獲得桐廬杭燃公司某些非公開的、保密的、專業的資訊、資料、圖紙、檔案和資料(以下統稱“保密資訊”);而桐廬杭燃公司的某些保密資訊屬於國家秘密,並受到《保守國家秘密法》的保護,承諾人作為資訊接收方,負有保守國家秘密的義務的法律責任。故承諾人做出如下承諾:
一、保密資訊的範圍:
保密資訊是指桐廬杭燃公司擁有、佔有或控制、對公司具有商業價值或者效用的任何資訊,包含計算機磁碟、光碟讀取器、光碟、硬碟或軟體中以數字方式儲存、保護或記錄的資訊及紙張或任何其他載體上記錄的資訊。
除公司書面表明為非保密資訊外,承諾人從公司獲取的所有資訊及材料,不論是書面、口頭、磁記錄、光學記錄、電子記錄還是其它記錄形式都屬於保密資訊,該等資訊包括但不限於:
1.包括以文字、音像、電子文件等各種形式存在的技術資料和業務資料;
2.各種規劃、方案、合同、協議、生產運營技術引數、標的、報價、標書、意向書、可行性報告以及設計圖、工程圖;
3. 桐廬杭燃公司地理資訊系統中所包含的所有地下管線資訊以及涉及國家保密法規定的各種應急預案、重點要害部位防護保障措施;
4.桐廬杭燃公司未公佈或尚未付諸實施的發展規劃、總體目標、經營戰略、經營決策及任何技術、訣竅、程式、技術資料、手冊、標準等有關的資訊;
5.桐廬杭燃公司資訊系統,包括運營排程系統、使用者管理系統、SCADA系統、辦公自動化系統等的作業系統、口令及其載體、介質;
6.桐廬杭燃公司專案運作的秘密事項、工作策略、流通渠道和機構等;
7.桐廬杭燃公司技術水平、技術潛力、新技術前景預測、專利產品等;
8.桐廬杭燃公司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以及不宜公開的會議決議及會議記錄、紀要;
9.桐廬杭燃公司未公佈的人事、財務、審計等各類資訊、報表;
10. 所有桐廬杭燃公司的工程實施文件、專案文件、管理文件等。
11. 承諾人在對桐廬杭燃公司進行服務時提交的工作成果。
12.其他承諾人在服務過程中涉及的秘密事項或暫不宜公開的秘密內容。
桐廬杭燃公司基於業務需要向承諾人披露的保密資訊均不得視為向承諾人授予任何專有權或所有權。
二、承諾人的保密義務:
1.承諾人在保密期內,對保密資訊保密,未經桐廬杭燃公司書面同意,不得將其用於為桐廬杭燃公司服務以外的目的,不得將其洩漏給無關僱員以及任何第三方,不得自用或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有償或無償轉讓、演示,且承諾人應防止桐廬杭燃公司保密資訊被銷燬、丟失或改變(不外傳、不流失、不失控、不披露)。
2.承諾人應盡力避免由於疏忽將保密資訊披露給任何第三方。如果發現保密資訊被洩露或者因自己過失洩露保密資訊,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洩密進一步擴大,並及時向桐廬杭燃公司報告。
3.承諾人的僱員為桐廬杭燃公司利益必須接觸相關保密資訊時,承諾人可以將此部分保密資訊披露給該僱員,但承諾人應當告知該僱員相關的保密義務,並和其簽署書面保密協議使其承擔與本協議內容相同的保密義務。
4.承諾人不得以損害桐廬杭燃公司利益的方式獲取、使用桐廬杭燃公司保密資訊。
5.未經桐廬杭燃公司書面許可,承諾人不得下載、分析和儲存桐廬杭燃公司保密資訊,不得將保密資訊帶離桐廬杭燃公司辦公場所。
6.承諾人不得利用合作之便獲取桐廬杭燃公司與合作無關的保密資訊。
7.承諾人的僱員如在為桐廬杭燃公司服務期間離職,不得帶走任何桐廬杭燃公司保密資訊,在保密協議規定的保護期內不洩漏任何桐廬杭燃公司保密資訊。
8.承諾人不得進行其他可能導致桐廬杭燃公司保密資訊洩漏的活動。
9.如果法律規定或監管機構要求承諾人必須對保密資訊或由保密資訊得出的任何意見、判斷等資訊做出披露時,承諾人應當立即書面通知桐廬杭燃公司,以使桐廬杭燃公司能選擇採取保護措施。且在披露上述保密資訊時,承諾人必須盡力確保有關部門對被披露的保密資訊予以保密。
10.在雙方合作終止後,承諾人應當在合作終止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履行以下義務:
(1)返還包含保密資訊的檔案和資料,包括有關複製件或摘要;
(2)銷燬無法返還的包含保密資訊的檔案和資料,包括複製件和電子文件。
三、保密期限:
自雙方簽訂本協議之日起至桐廬杭燃公司向承諾人書面確認無需保密時止。
四、如承諾人或承諾人的僱員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承諾人同意桐廬杭燃公司有權採取以下措施中的一項或幾項:
1.要求承諾人立即停止侵害。
2.暫停、中止或終止與承諾人的合作或承諾人所提供的服務,並依照所受實際損失的大小要求承諾人退還相應已支付款項作為賠償。桐廬杭燃公司因調查承諾人違約或侵權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公證費、取證費等,應當包含在損失賠償額之內。
3. 要求承諾人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洩密範圍及桐廬杭燃公司損失的擴大。
4. 其他進一步追究承諾人法律責任的權利。
5.因承諾人的僱員造成桐廬杭燃公司保密資訊的洩露,由承諾人承擔違約責任。
6、因承諾人洩露《保守國家秘密法》所規定的國家秘密的,由國家保密部門進行處理並由承諾人承擔由此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後果。
承諾人:
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簽字)
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保密承諾書 篇2
天波翻譯服務作如下承諾:
1、商業秘密
本承諾提及的商業秘密包括:設計方案、工程設計、操作手冊、操作方法,電路設計的資料、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技術指標、資料資料、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資料、試驗結果、圖紙、技術文件、相關的函電等等。 以及客戶檔案、營銷計劃、採購資料、價格政策、財務資料、進銷貨渠道,客戶以口頭或書面形式要求本公司保密的內容,譯員在翻譯過程中諮詢得到的客戶的任何資訊等等。
2、保密義務
對客戶的商業秘密,本公司在此同意:
1嚴守機密,並採取所有有效的保密措施和制度保護該秘密;
2不洩露任何商業秘密(或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3除用於履行與對方的合作之外,任何時候均不得利用該秘密;
4不復制或透過其他手段使用該秘密。本中心在下達翻譯任務之前與能接觸該商業秘密的員工簽訂一份保密協議,此協議的實質內容應與本承諾相似。
3、例外事例
商業秘密 客戶應同意以下條款不適用保密制度:
1該商業秘密已經或正在變成普通大眾可以獲取的資料;
2能證明本公司在收到技術資料之前已經熟知該資料;
3由第三方合法提供給他客戶的資料;
4由本公司獨立或聯合開發出來的技術或文章。
4、資料返回
任何時候,只要收到商業秘密擁有方即客戶的書面要求,我公司會立即歸還全部商業秘密資料和檔案,包含該商業秘密資料的媒體及其全部影印件或摘要。如果該技術資料屬於不能歸還的形式、或已經複製或轉錄到其他資料或載體中,則應刪除。無上述要求時,按本公司的制度封存管理。
承諾人:
20××年XX月XX日
保密承諾書 篇3
根據 《薪酬管理制度》規定:公司實行全員保密工資制,此項制度是衛華集團的一項禁令,為嚴格執行此項規定,本人作出以下承諾。
1. 不以任何理由打聽、攀比、議論、公開自己或他人的薪資相關內容。
2. 對薪資報酬制度及執行過程、執行結果有異議、爭議或建議時,直接向人力資源部薪資負責人反映,不私下以口頭、書面或網路等方式傳播。
3. 自己所掌管的有關薪酬材料進行加鎖管理。不將相關保密材料堆放在桌面或容易洩露的地方。有關薪酬方面的電子文件進行加密儲存。
以上承諾如有違反,本人願接受下降當年工資總額30%處理,如造成不良影響,願接受開除處理,並承擔相應的賠償和法律責任。
承諾人(簽名):
時間: 年 月 日
保密承諾書 篇4
鑑於本人在貴公司實習,按照國家有關保密規定,為防止失、洩密現象的發生,我特作如下保密承諾:
一、本人承諾時提及的國家秘密,包括但不限於: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體、資料庫、研發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資料、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件、相關的函電,等等。
本承諾書提及的其他商業機密,包括但不限於:客戶名單、行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等等。
二、實習前,接受貴公司的保密教育,實習期間,服從保密監督和檢查,嚴格最受國家保密法規和貴公司的保密要求。
三、對實習期間有可能接觸、知悉的屬於貴公司或者雖屬第三方但貴公司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國家機密、商業機密和工作秘密資訊,承擔保密義務。
四、在實習中做到:不該看的不看;不該問的不問;不該記得不記;不超越工作範圍進入不允許進入的部門部位。不錄音、拍照或攝像,不竊取或夾帶任何資料檔案。摘錄,引用任何圖示和資料需經實習單位允許。
五、違約責任:本人如有違反此承諾,貴公司有權無條件取消本人的實習資格。由於本人有意或疏忽而造成的國家資訊或貴公司秘密的洩露,本人將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及全部責任,包括法律責任。造成貴公司經濟損失的,本人賠償所受全部損失。
六、上述保密承諾書本人已仔細閱讀,對其中的所有內容沒有異議。
本承諾是一式兩份,雙方各存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承諾人(簽字):
保密承諾書 篇5
甲方:
乙方:
鑑於:
甲乙雙方正在就事項進行商務談判及合作開展,雙方在洽談或合作履約期間,均因工作需要可能獲得或掌握對方有價值的保密資料(不論這些資料是以口頭、書面或者其他任何形式表現的),且任何乙方均承認如向第三方披露任何該等保密資料將會損害對方研發相關產品及經營相關業務的能力或公司商業及其它利益。因此,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後,統一簽署如下保密協議,以資信守。
第一條保密資料的定義
本協議所稱“保密資料”,是指: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給對方的明確標註或指明是保密資料的`相關業務和技術方面的書面、電子文件或其它形式的資料和資訊,不論其形式如何,只要涉及到任何一方或任何一方關聯企業未曾發表、公開或公眾不可隨時得到的技術、財務或商業諮詢,包括但不限於客戶名單及名片,正在接觸的潛在客戶名單、電話記錄名單、價格資料、價格和報價方法資訊、財務狀況及預測資訊、交易資訊、研發技術、設計銷售額及利潤的資訊、產品開發技術及開發計劃、商業策略、程式、市場策略、營銷方法以及涉及任何一方客戶或關聯企業的資訊。該“保密資料”可以是符合法律規定條件的商業秘密,也可以是尚未到達法律規定商業秘密構成條件的其它保密資料。本協議所稱“保密資料”不包括下述資料和資訊:
(一)已經或將公佈於眾的資料,但不包括甲乙雙方或其代表違反本協議規定未經授權所披露的;
(二)在任何一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為該方知悉的非保密性資料;
(三)任何一方提供的非保密資料,接受方在披露這些資料前不知此資料提供者(第三方)已經與本協議下的非保密資料提供方訂立過有約束力的保密協議,且接受方有理由認為資料披露者未被禁止向接受方提供該資料。
第二條雙方責任
(一)甲乙雙方互為保密資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負有保密義務,承擔保密責任。
(二)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聞界人士)公開和披露任何保密資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資料。雙方也須促使各自代表不向第三方(包括新聞界人士)公開或披露任何保密資料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資料。除非披露、公開或利用保密資料是雙方從事或開展合作專案工作在通常情況下應承擔的義務(包括雙方今後依法律或合同應承擔的義務)適當所需的。
(三)雙方均須把保密資料的接觸範圍嚴格限制在因本協議規定目的而需接觸保密資料的各自負責任的代表的範圍內。
(四)除經過雙方書面同意而必要進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將含有對方或
其代表披露的保密資料影印或複製或者有意無意地提供給他人。
(五)如果合作專案不再繼續進行或其中一方因故退出此專案,經對方在任何時候提出書面要求,另一方應當、並應促使其代表在五(5)個工作日內銷燬或向對方返還其佔有的或控制的全部保密資料以及包含或體現了保密資料的全部檔案和其它材料並連同全部副本。但是在不違反本協議其它條款的條件下,雙方可僅為本協議第四條之目的,保留上述檔案或材料的複製件一份。
(六)甲乙雙方將以並應促使各自的代表以不低於其對自己擁有的類似資料的照料程度來對待對方向其披露的保密資料,但在任何情況下,對保密資料的照料都不能低於合理程度。
第三條智慧財產權
甲乙雙方向對方或對方代表披露保密資料並不構成向對方或對方的代表的轉讓或授予另一方對其商業秘密、商標、專利、技術秘密或任何其它智慧財產權擁有的權益,也不構成向對方或對方代表轉讓或向對方或對方代表授予該方受第三方許可使用的商業秘密、商標、專利、技術秘密或任何其他智慧財產權的有關權益。
第四條保密資料的儲存和使用
(一)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權儲存必要的保密資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專案工作中所承擔的法律、規章與義務時使用該等保密資料。
(二)甲乙雙方有權使用保密資料對任何針對接受方或其代表的與本協議專案及其事務相關的索賠、訴訟、司法程式及指控進行抗辯,或者對與本協議專案及其事務相關的傳喚、傳票或其他法律程式做出答覆。
(三)任何一方在書面通知對方並將披露的影印件抄送對方後,可根據需要在提交任何市、省、中央或其他對接受方有管轄權或聲稱對接受方有管轄權的監管團體的任何報告、宣告或證明中披露保密資料。
第五條爭議解決和適用法律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對因本協議或本協議各方的權利和義務而發生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事項和爭議、訴訟或程式,本協議雙方不可撤銷地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的管轄。
第六條協議有效期
(一)本協議有效期為___1___年,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
地址:_________ 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
聯絡電話:_________ 聯絡電話:
傳真:_________ 傳真:
保密承諾書 篇6
為保護公司、合作方及專案參與人員的合法利益,保證合作雙方實現順利合作,避免因資訊洩露而給合作雙方造成損失,參與本專案的所有公司員工應承諾遵守本保密書內容。
1、保密資訊
本書所示保密資訊為合作雙方就合作專案中涉及各方或各自關聯方公司尚未公開的資訊。包括:
1-1以手寫、列印、軟體、磁碟、光碟、膠片或其它可存取的方式記載的有關財務或商業資訊資料及資料;
1-2以口頭方式說明需要保密的財務或商業資訊;
1-3以軟體程式碼、文字影象、分析註釋、備忘錄、圖紙、研究報告、編輯資料等各種方式出現的財務或商業資訊;或
1-4公司與合作方之間的交易程序及所有資訊、資料及資料。
1-5合作雙方在討論合作過程中,包括但不限於在對方處參觀、考察的過程中以其它形式獲得的財務資訊或商業資訊。
2、保密義務
2-1承諾人始終對保密資料保密,不在專案之外使用對方提供的保密資訊及掌握的公司保密資訊。
2-2未經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保密資訊以及可以接觸上述保密資訊的手段,包括在公開場合展覽,公開對外宣傳,作為文章、訊息、參考資料發表。
2-3只向專案相關人員為商討合作專案而有需要知悉保密資訊的人士披露保密資訊;並保證,上述各相關人員的行為將會符合本守則的規定。
2-4在商討合作專案的過程中,若需向第三方披露對方的保密資訊,應事先取得
書面許可,並要求該第三方不得向任何其它人士洩露保密資訊。特此承諾!
承諾人:xxx
X年X月X日
保密承諾書 篇7
一、保密原則:
1、心理諮詢師本著尊重、保護來訪者個人隱私的態度,對心理諮詢過程中的有關資訊,包括個案記錄、測驗資料、信件、錄音和其他資料,均屬專業資訊,都將在嚴格保密的情況下進行儲存。同時,心理諮詢師還必須嚴格遵守職業道德中保密原則的有關規定,嚴守諮詢個案的相關資料。諮詢時,來訪者有責任向諮詢師如實提供個人相關資料;由於來訪者故意隱瞞或者扭曲資料而造成的不良後果由來訪者自己負責。
2、上述保密資料,除來訪者的私人心理諮詢師外,任何人(包括其他心理諮詢師、班主任老師和科任老師)均不得查閱。如確因工作需要而進行案例討論和督導,或採用案例進行教學、科研、寫作等,則會隱去那些可能會辨認出您的有關資訊。
3、心理諮詢師只有在徵得來訪者同意的情況下才能對諮詢過程進行筆錄、錄音。來訪者有權拒絕心理諮詢師提出的筆錄、錄音請求。
4、保密例外原則。在心理諮詢工作中,一旦發現來訪者有危害自身或他人的情況,必須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事件發生(必要時應通知班主任老師、有關領導或家屬),或與其他心理諮詢師進行磋商,但應將有關保密資訊的暴露程度限制在最低範圍之內。
二、諮詢時間及安排:
1、初步約定諮詢療程為 次;每次1小時;每週安排 次
2、具體諮詢時間約定:每週 諮詢,具體時間:
三、諮詢簽字
注: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