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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審計報告與審計備忘錄是什麼

內部審計報告與審計備忘錄是什麼

  報告審計工作結果是審計過程報告階段的關鍵環節。內部審計人員報告的方式多種多樣,沒有固定的模式。依據實際情況或需要的不同,報告可以有書面的和口頭的,正式的和非正式的之分。但是,審計報告作為審計人員專用的一種文體,它是交流資訊,報告審計結果最重要、最常用且必不可少的一種方式。內部審計人員應該根據現場審計所掌握的證據和相關資訊,在運用職業判斷對之進行重要性分析之後,及時向被審計單位、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和企業最高管理當局提交反映審計結果和審計任務完成情況的書面正式報告,即內部審計報告。有關內部審計報告的問題很多,下面圍繞中期審計報告和最終審計報告對內部審計報告作一些一般的說明。

  一、內部審計報告的含義和目的

  內部審計報告是內部審計人員根據完成審計任務的一般要求或具體要求,用文字的形式來說明審計目的、範圍和結果,以及其他相關資訊並呈送給有關部門或人員的一種正式書面檔案。中期審計報告是對現場審計某一方面或具體領域審計發現的說明;最終審計報告則是整個審計過程工作的最終成果。編寫審計報告是審計工作必不可少的一項既定工作,其主要的目的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一)向報告的閱讀者傳遞資訊

  收集、整理和記錄企業管理當局控制下各類活動的真實可靠資訊是內部審計人員日常工作的一個重要方面。內部審計報告就是彙集這些資訊(包括令人滿意的狀況和不能令人滿意的狀況兩個方面)並對之表述審計意見和建議的一種主要方式。一份真實情況良好寫照的審計報告是贏得企業管理當局或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對內部審計工作的信任並依賴其工作成果的一種有效工具。一份成功的審計報告必須能夠準確地傳遞有關被審計活動的真實可靠資訊,向讀者表明內部審計完成丁哪些工作,還能夠完成什麼,管理部門應該關心而未能關心的是什麼。管理人員,尤其是最高管理人員之所以能夠對審計報告給予必要的關注,是因為他們認為作為組織內部一種相對獨立職能工作結果的內部審計報告所收集的資訊是在系統的檢查和評價過程中產生的,能夠較客觀公正地反映事實,揭示事物的本來面目;透過審閱審計報告他們能夠從不同角度來進一步熟悉和掌握在實現組織目標過程中各種活動的效率和效果。不能準確傳遞資訊的審計報告是毫無意義可言的。

  (二)說服報告的閱讀者接受並採納審計意見和建議

  任何一份內部審計報告都應該表述內部審計人員對被審查活動所持的觀點和看法,其中包括針對一些有害於組織目標實現的錯誤、缺陷或不良管理方式下產生的不規範行為所提出的改進意見。只有這些審計意見取得報告閱讀者,尤其是那些有權對之採取糾正行動的管理人員(包括對存在問題負直接責任的)的認同時,內部審計報告才能真正發揮其潛在的效用,成為推動實現組織目標的有效工具。事實上,審計意見,即便是正確的審計意見也未必都能得到應有的關注,其間,審計報告不具說服力或說服力不強是其重要原因之一。因此,一份良好的審計報告在準確反映事實,傳遞資訊的同時,還必須具有足夠的說服力,能使報告的閱讀者,甚至那些熟悉實情、做事謹慎的人們也能夠透過閱讀報告得出與審計人員相同的審計結論和建議,並充分意識到採納審計意見的好處。只有這樣才能使審計工作真正達到協助組織內成員有效地履行其職責,改進和提高工作質量的目標,才能贏得其應有的組織地位和良好聲譽。

  上述兩個內部審計報告致力於達到的目的,也是其它報告方式應予達到的。只有這樣,才能造就成功有效的審計過程,實現內部審計作為一種職能活動的總目標。

  二、內部審計報告的結構和內容

  由於審計活動的性質和報告方式的不同,內部審計報告可以有多種不同的型別:財務審計報告和經營審計報告;最終審計報告和中期審計報告;正式審計報告和非正式審計報告;書面審計報告和口頭審計報告;綜合審計報告和專題審計報告等等。在現代內部審計實務中,這些不同稱謂各具特色的審計報告可以結合使用,取長補短,共同滿足報告審計結果、達到報告目的的要求。按照《內部審計專業實務標準》的指導性要求,在現場審計完成之後,內部審計人員應該提交鑑認的最終審計報告;中期報告可以是書面的或口頭的,也可以是正式的或非正式的。審計報告的結構和內容取決於報告的型別。下面,就書面形式的中期審計報告和最終審計報告作一些簡要介紹。

  (一)中期審計報告

  中期審計報告是內部審計人員在現場審計過程中就某些領域的審計發現與被審計單位適當層次管理人員進行交流,並要求他們在規定期限內給予書面答覆的一種報告形式。通常,中期審計報告也稱作“審計備忘錄”。

  審計備忘錄是與被審計單位交流意見的一種有效手段,通常要求作出書面的答覆,因為最終審計報告包括中期報告的'內容和與被審計單位討論的結果。在完成某一領域的審計工作之後,內部審計人員可能發現了一些不規範的行為,甚至重大控制缺陷。這些不良狀況任其存在和蔓延將會給組織帶來更大的不利影響和損失。這時,內部審計人員就應該適時地編寫審計備忘錄,指出發現的問題並提出改進建議,供被審計單位慎重考慮,以便及時採取糾正行動,這就大大增強了審計報告工作的效果,其作用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是對被審計單位的一種尊重,有助於取得其信任和合作;(2)有助於及時採取改進措施,改變不良的狀況或遏制其發展趨勢;(3)供審計人員檢查審計發現的正確性,為最終審計報告提供合理有效的資訊。

  一般而言,中期審計報告的篇幅較短,寫作要求也不像最終審計報告那麼嚴謹,尚不具有公認的標準格式。但是,任何一份審計備忘錄都應該清楚地說明審計發現的事實、不良狀況的影響,並提出結論和建議。下面是美國阿莫科公司內部審計實務中的四份較典型的審計備忘錄。

  審計備忘錄的編寫是內部審計人員必須具備的一種專業技能、儘管上述四份審計備忘錄的結構和內容不盡相同,但都反映了一些共同的特點或要求:篇幅較短,有話則長,無話則短;簡明扼要地陳述審計發現;明確指出存在的問題及其影響;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給予答覆。另外,從這幾份審計備忘錄中,我們可以切實地發現,內部審計活動在客觀地確認值得改進的領域,促進組織加強控制、提高工作質量方面大有作為。在這個過程中,審計備忘錄能夠發揮積極的作用。這正是許多組織的企業管理當局都在有關政策和方針中明確要求被審計單位應該慎重考慮審計結果,並及時實施正確審計意見和建議的原因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