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宣告公證
宣告公證,是指公證機構根據宣告人的申請,依法證明宣告人宣告行為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下面,小編分享一篇關於什麼是宣告公證的文章給大家!供大家參考閱讀,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宣告書公證的意義在於透過公證機構證明宣告人的意思表示真實,使接受宣告書的個人或者組織確知宣告人的態度,從而產生相應的法律後果。
宣告公證書格式
宣告公證書
公 證 書
[ ] 證字 號
茲證明某某(男或女,一九XX年X月X日出生,住XXXXXXXXXXXX,身份證編號:XXXXXXXXXXXXXXXXX)於某年月日來到我處,在我的面前,在前面的《宣告書》上簽名(蓋章並按右手食指印)。
注:對某些未能核實內容的《宣告書》,可在此位置加上註釋:(注:前面《宣告書》所涉內容未經本處核實。)
某某市某某公證處
公證員
XXXX年XX月XX日
【相關閱讀】
宣告公證辦證參考
證明物件的確認
基本程式及所需要的證明材料
一、 申請
一般應由宣告人本人到公證處提出申請,特殊情況需要上
門辦證的,可以由其近親屬代其申請,公證員上門辦證時對委託近親屬提出公證申請之事在筆錄中予以記錄;
申請應當提供的證明材料如下:
(一) 宣告人為自然人的,需提供居民身份證,委託人系
本地居民的還需提供戶籍證明;
當事人為法人的,需提供法人的《營業執照》、《社團登記證》、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法定代表人的居民身份證、任命書、聘任書以及《公司章程》、《董事會決議》、《股東會決議》等檔案資料,以確保宣告事項在合法的許可權內;
基於某種職務或者身份發表宣告的,需提供宣告人的居民身份證,與宣告內容相關職務或者身份證明。
(二) 宣告人宣告事項所涉及的相關證明材料:
二、 受理
注意事項:1.確認宣告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方可受理;
2.雖然宣告書公證是形式審查,但仍然要從內容上審查是否合法,是否違背公序良俗,宣告內容違法或者違背公序良俗的不予受理;
3、辦理放棄、接受或者主張權利的宣告書公證,應當瞭解權利的產生原因並記錄在案,可以要求宣告人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4.辦理願意承擔義務或責任的宣告書公證,應當瞭解義務的產生原因及承擔責任的理由,可以要求宣告人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5. 辦理父母為未成年子女更名或者夫妻一方同意對方攜帶子女出境、定居、旅遊的宣告書公證時,應當審查宣告人是否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下列宣告建議不予受理:
1. 內容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或損害國家利益、公共利益、其他公民合法權益、違背公序良俗的;
2.對應當承擔的義務和責任的放棄;
3. 外國人申辦的、在外國使用的宣告書公證
4.宣告內容涉及敏感政治問題、宗教信仰及對他人評價的;
5. 涉及使用某產品的療效或帶有廣告宣傳性質內容的;
6、應當採取其它方式解決的。
三、 告知
可以採用格式告知方式告知公證當事人的相關權利、義
務、宣告公證的`法律意義和後果及承辦的公證員。
在告知內容中要特別註明宣告人對宣告內容的真實性負責,承擔宣告公證後產生的法律後果。
四、 製作談話筆錄
筆錄要點:1.宣告人的身份
2.宣告的內容
3.宣告的原因及要達到的效果
4.對告知內容的確認及是否要求公證員迴避
五、 審批和出證
符合《公證法》第三十條及《公證程式規則》第三十六條
的可以出具公證書。
六、 參考意見(以下內容均僅供參考)
應重點審查宣告人的身份及與宣告內容之間的關係,例如
未成年人的父母宣告變更未成年人姓名的,應當查明宣告人是未成年人的生父母、養父母還是繼父母,如系繼父母子女關係,則應在徵得其生父母的同意下變更其姓名。
宣告書公證不能產生宣告人希望達到的效果或者辦理其它型別的公證更恰當的,應當告知當事人採取合適途徑解決,例如宣告同意為他人的債務提供擔保的,應當辦理擔保書公證。
當事人對某事件進行陳述的,應當辦理證人證言公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