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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仲裁申請書

借款合同仲裁申請書(精選5篇)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申請書與我們不再陌生,申請書可以使我們的願望和請求得到合理表達。那麼申請書應該怎麼寫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借款合同仲裁申請書,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借款合同仲裁申請書 篇1

  申請人:

  身份證號碼:

  住所:

  聯絡電話:

  申請人代理人: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被申請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電話:

  郵編:

  傳真: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xx年x月x日簽訂的《借款合同》中的仲裁條款——該合同第x條約定:“因本合同及其履行發生的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北京)申請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

  仲裁請求:

  1、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返還借款本金x元;

  2、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借款利息x元;

  3、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違約金x元;

  4、被申請人承擔本案仲裁費。

  仲裁請求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

  x年x月x日,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簽訂了《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約定被申請人向申請人借款x元整;借款期限為x日,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借款利息自被申請人收到上述款項之日起,每月按x%的利率計算;被申請人若逾期償還本金、利息,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金額,支付違約金。

  現借款期限屆滿,被申請人未按《借款合同》約定償還借款本金、利息,經申請人多次催告,被申請人仍未償還,故申請人向貴委提出仲裁申請。

  綜上所述,望貴委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依法裁決支援申請人的仲裁請求,以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申請人:

 日期:

  借款合同仲裁申請書 篇2

  申請人:xxx,男,漢族,x年x月xx日生,身份證號碼xx,住xx市xx,電話xx

  被申請人:河北xx有限公司

  地址:xx市xx

  法定代表人:xxx電話:xx

  申請要求

  1、請求貴委員會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七個月的經濟補償和賠償金;

  2、請求貴委員會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九個月醫療補助費(以最後勞動能力鑑定為準);

  3、請求貴委員會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未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十二個月的雙倍工資;

  4、請求貴委員會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三個半月的工資;

  5、請求貴委員會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社會保險並辦理相關手續;

  6、請求貴委員會裁決被申請人承擔申請人的醫療費用。

  事實和理由

  xx年9月,申請人到被申請人處工作,任外聘工長職務,月工資3950元。20xx年9月18日,申請人患腦出血住院治療;20xx年10月18日,申請人出院回家繼續治療。現因申請人患病較重,被申請人單方面解除了與申請人的勞動合同。在勞動關係存續期間,被申請人從未與申請人簽訂書面的正式勞動合同,也未給申請人交納各項社會保險,因此應承擔各項責任。

  第一,申請人在被申請人處工作三年有餘,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第一款之規定,被申請人應支付給申請人三個半月的工資作為經濟補償。同時,被申請人違反《勞動合同法》在規定的醫療期內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律規定,應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之規定向申請人支付賠償金。綜上,共計七個月。

  第二,申請人因患病較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被申請人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根據《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六條之規定,被申請人應支付給申請人九個月的工資作為醫療補助(以最後勞動能力鑑定為準)。

  第三,《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必須與勞動者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但被申請人超過一年未與申請人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按《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三款、《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七條之規定,被申請人與申請人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並應以書面形式確立。但被申請人至今未與申請人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第二款之規定,被申請人應向申請支付雙倍工資。

  第四,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之規定,勞動者患病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第三條規定,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醫療期為三個月。因申請人20xx年9月18日住院治療,所以被申請人與申請人之間的勞動關係在20xx年12月18日之後才能解除,但被申請人只支付了20xx年9月份之前的工資,應將剩餘工資支付給申請人。同時,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的規定,被申請人應履行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的義務,故應按該條之規定額外支付一個月的工資。綜上,共計三個半月。

  第五,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用不單位應為每位勞動者交納社會保險,但被申請人從未給申請人交納任何的社會保險,所以應為申請人補交。

  第六,《國務院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等規定,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及其職工都要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但被申請人從未給申請人交納醫療保險,這導致申請人無法享受相關的醫保待遇。鑑於被申請人存在重大過錯,其承擔這部分費用應。

  綜上所述,被申請人嚴重侵犯了申請的合法權益,理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請貴委員會依法裁決,支援申請人的訴請,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申請人:

 日期:

  借款合同仲裁申請書 篇3

  申請人:

  被申請人:

  法定代表人:

  仲裁請求:

  1、請求撤銷被申請人於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作出的的《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並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2、請求裁決被申請人補發從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裁決生效之日止的工資(按______萬元/月計算)和經濟補償金(按照工資的25%計算);

  3、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從_______年_____月至_______年_____月期間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應支付的雙倍工資計_______萬元(按_______萬元/月計算,共_______個月工資)。

  事實與理由:

  被申請人於_______年與申請人建立勞動關係,但在建立勞動關係後直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被申請人未能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與申請人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申請人在被申請人的平均工資為_______萬元,故被申請人應當為此另行支付______萬元的二倍工資。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被申請人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以申請人違反被申請人勞動人事手冊第12.2.4.3條和勞動合同法第39條第2款規定,非法解除與申請人的勞動關係,並從2009年8月25日起,被申請人停止支付申請人的工資,根據相關法規,被申請人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係期間的工資並承擔工資總額25%的經濟補償金責任。

  綜上,被申請人已嚴重違反《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相關規定,為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之規定,特依法提起勞動仲裁,請予支援!

 申請人:

 日期:

  借款合同仲裁申請書 篇4

  申請人:xxx設計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被申請人:x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請求事項

  1、裁決被申請人立即向申請人支付設計費xx萬元。

  2、裁決被申請人按每日發生的違約金為欠款總額的千分之二向申請人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暫計至x為xx元,違約金總額從逾期付款之日計至實際付款日。

  3、裁決被申請人承擔全部仲裁費用。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於xx年x月x日簽訂了《建設工程設計合同(一)》(下稱“原合同”,見證據2),約定:被申請人委託申請人承擔安置用房專案的工程設計。原合同對設計內容、收費標準、雙方權利義務做出了規定,並規定了違約責任及違約金的計算方法(即原合同第7.2款:“每逾期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原合同第8.7款還約定: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同意由xxx仲裁委員會仲裁。

  原合同簽訂後,申請人依約履行了設計義務並將工程方案及工程施工圖交付予被申請人,工程方案及工程施工圖經相關主管部門及審查所審查合格。(見證據3)

  xx年x月x日,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簽訂了《工程設計補充協議書》(下稱“補充協議”,見證據7)。補充協議表明:由於規劃調整,主管機關將xx專案地塊東面的用地劃撥給被申請人,根據主管機關有關檔案的要求及被申請人的意見,對新增用地設計的同時,需對原專案設計進行修改。補充協議規定:

  1、設計取費:新增用地建築面積xx平方米套用原合同收費標準,需增補設計費萬元;本次設計需對原一期設計作重大調整,調整的工作量佔原設計工作量的xx%,需增補設計費xx萬元;補充協議修改及新增部分的`總設計費合計萬元;原合同仍按原約定履行。(見補充協議第一條)

  2、付款進度:補充協議簽訂後7日內,支付該協議總設計費的10%即萬元作為定金;本次修改及新增部分(部分)的方案批覆後7日內,支付總設計費的20%即xx萬元;本次修改及新增部分的施工圖提交後7日內,支付總設計費的65%即xx萬元;本次修改及新增部分的工程竣工驗收後7日內,支付總設計費的5%即xx萬元。(見補充協議第三條)

  3、補充協議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未盡事宜參照設計合同執行。(見補充協議第四條)

  補充協議簽訂前,申請人即已根據被申請人的要求進行補充協議所規定的改擴建設計工作,包括:改擴建工程的設計方案已完成、交付被申請人並已經主管部門批覆透過(見證據4),開始了施工圖設計。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補充協議的簽訂,是對被申請人的委託設計內容、申請人已完成和應完成的改擴建設計工作、設計收費以及雙方相關權利義務進行的書面補充和確認。補充協議簽訂後,申請人依約完成了補充協議規定的施工圖並交付予被申請人,該工程施工圖亦經xxx市建設工程施工圖審查所審查合格。(見證據6、證據8)

  依據補充協議第三條,就申請人已完成的全部設計工作,被申請人應向申請人支付設計費累計萬元,為此,申請人於xx年x月x日開具了兩張總額為xx萬元的設計費發票(見證據9)提交被申請人以催討欠款。

  迄今為止,雖經申請人多次催討,但被申請人並未依約支付全部到期應付的設計費及其相關逾期付款違約金(見證據10)。

  綜上,被申請人拒不履行補充協議規定的付款義務,其行為已嚴重違約、損害了申請人的利益,應繼續履行補充協議規定的付款義務並承擔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基於以上事實和理由,申請人依法請求仲裁庭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裁如所請。

 申請人:

 日期:

  借款合同仲裁申請書 篇5

  申請人姓名:xxx

  性別:x

  出生年月:xx年x月x日

  民族:x

  住址:xx市鼓樓區山西南村室

  郵編:210000

  電話:

  工作單位:xxxx

  郵編:x

  電話:x

  被申請人名稱:xx

  住所地:

  郵編:x

  法定代表人:xx

  職務:xx

  電話:xx

  請求事項:

  一.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20xx年9月的雙被工資2750元。

  二.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法定休假日,雙休日以及工作日延長勞動時間的加班工資,合計2283元。

  三.依法裁決被申請人補繳申請人20xx年8月和9月的社會勞動保險費,基數為1369。

  申請人於20xx年8月1日起於被申請人建立勞動關係,當時被申請人口訴試用期為一個月,工資為900元;第二個月轉正後一個月為1200元。兩班倒,一天9個小時,一個月3天休息,雙休日正常上班。直至第二個月9月25日為止,被申請人都沒與申請人簽定書面勞動合同,8月份工作日延長勞動時間共計76.36個小時,雙休日加班10日;9月1日至9月25日工作日延長勞動時間共計31.36個小時,雙休日加班4日;法定假期中秋節1日;被申請人沒有為申請人繳納社會勞動保險。

  現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資。因此被申請人應該支付9月份的雙倍工資2750元。

  根據《江蘇省工資支付條例》第二十條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加點,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勞動者加班加點的工資:

  (一)工作日延長勞動時間的,按照不低於本人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支付加點工資;

  (二)在休息日勞動又不能在六個月之內安排同等時間補休的,按照不低於本人工資的百分之二百支付加班工資;

  (三)在法定休假日勞動的,按照不低於本人工資的百分之三百支付加班工資;

  因此被申請人應該支付8月1日至9月25日的加班工資2750元。

  根據《勞動法》第七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因此被申請人應補繳8月和9月的社會勞動保險費,基數1369。

 申請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