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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建造師借調合同樣本

最新建造師借調合同樣本

        甲方(單位):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聯絡人姓名: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Email:_________  乙方(執業資格持有者)姓名: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

  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

  聯絡方式: (固定電話) (行動電話)____________

  緊急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

  Email: 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乙方同意將其本人二級 (填寫專業)建造師執業資格透過甲方在國家有關機構註冊,註冊期限為 壹 年,註冊津貼標準為稅後( )元/年(人民幣大寫: 萬/年),自注冊成功當日起計算一週年。

  第二條 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訂時向甲方提供以下證書及證明檔案:

  1、二級建造師註冊證書(原件)、執業資格證書(原件)、建造師報名表(原件)、個人簡歷一份、註冊印章原件(變更註冊)、職稱證書(原件)和身份證(影印件)、安考證(原件變更)。

  2、變更註冊需要提供原單位的解聘證明及原單位轉出手續。

  3、其他註冊所需的資料(職業道德證明/繼續教育證明等);

  4、一寸彩色相片4張。

  第三條 付款方式:

  1、甲方收到乙方相關原件資料,經審驗後,向乙方預付押金 3000 元(人民幣大寫: 叄仟元 整),如因乙方原因未註冊成功,此款由乙方全額無條件直接退還給甲方;如註冊成功,甲方支付的預付押金轉為註冊津貼。

  2、執業資格在網上公示註冊成功後的七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給當年註冊津貼餘¥ 元(人民幣大寫: 元整)。

  3、待乙方註冊到成功領取註冊證書及註冊章和考完安全生產B證後七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乙方餘下款¥ 元(人民幣大寫: 元整)

  注:乙方提供銀行資訊

  開戶名:

  開戶銀行:

  銀行卡號:

  第四條 註冊成功後10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將乙方的學歷證書原件、身份證原件、註冊印章交還給乙方。協議期間,乙方的二級建造師資格證書、註冊證書原件由甲方保管使用,甲方使用乙方的二級建造師證僅限於本公司的`資質保級、升級、年審等用途。在甲方保管乙方證書期間,甲方對外使用乙方證書所產生的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如因甲方證書遺失,甲方負責及時為乙方辦理補證手續及承擔乙方因為證書的遺失而給乙方帶來的全部損失。

  第五條 甲方、乙方的承諾:

  1)乙方保證所提供給甲方的各種證件、資料真實、合法、有效,並保證在協議有效期內甲方是唯一註冊單位。

  2)在甲方辦理企業資質升級、資質年檢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檢查審查時,乙方需配合甲方及時提供有關身份證、職稱證、學歷文憑等相關材料,甲方應至少提前5-10天以本協議乙方預留的電話或E---mail地址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必須及時為甲方提供。

  3)甲方按時支付給乙方註冊津貼,甲方無故拖延的,每拖延一個月,應額外支付乙方人民幣每月1,000元(人民幣大寫:壹仟元整/月),超過15天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計算,乙方不配合甲方工作的,甲方有權扣、減乙方註冊津貼。

  4)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相應執業資格管理辦法規定,按時參加相關的繼續教育培訓。

  5)甲乙雙方不存在勞動關係,雙方不得以勞動關係為由向對方主張任何權利。

  6)甲方需辦理社會保險時,乙方需配合甲方辦理,費用甲方承擔。如果乙方無法配合甲方購買社保而造成註冊不成功。在乙方退還甲方的定金,甲方退還乙方所有原件後,雙方協議解除。

  第六條 根據甲方要求,乙方到甲方辦理相關教育、培訓、考試等事宜。甲方應提前5-10天通知乙方,乙方應根據甲方需要全力配合,由此引起的乙方費用由甲方按每天補貼人民幣200.00元(大寫貳佰元)於乙方。甲方在徵得乙方同意的情況下,由乙方考取安全B證,所考的安全B證只許用於資質及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用。

  第七條 如本協議到期不再續約,雙方均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甲方需協助乙方辦理註冊轉出相關手續。甲方應返還乙方資格證書、註冊證書原件及其他甲方保管的乙方相關證書。還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變更註冊事宜(蓋章同意轉出並出具利於變更註冊的相關證明檔案),否則如因甲方的不配合導致乙方不能及時變更註冊,甲方支付乙方延誤期的工資(工資標準視同合同有效期工資待遇),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變更註冊失敗除外。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因乙方所提供的各種證件、資料不真實、不合法、無效,或因乙方原因耽誤甲方使用證書(原件),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保留追究乙方責任的權力。

  2、本協議期間內,甲、乙雙方不得無故解除協議。確因特殊原因需解除協議的,雙方均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並按以下條款承擔違約責任:

  (1)如乙方無正當理由擅自解除協議的,乙方必須退還給甲方當年的註冊津貼以及為其支出的註冊費、印章費、延續註冊費、繼續教育培訓費等,且賠付給甲方違約金1萬元(人民幣大寫:壹萬元整)。

  (2)如甲方無正當理由擅自解除協議的,甲方必須支付乙方一年合同的聘用金,且賠付乙方違約金 2萬元整。(人民幣大寫:貳萬元整)。

  (3)由於甲方原因發生乙方的資格證、註冊證丟失或吊銷,甲方賠償乙方相關損失,其相關損失計算方法如下:

  資格證、註冊證丟失,甲方應負責為乙方補辦;不耽誤乙方正常註冊,否則甲方須繼續支付乙方聘用工資到證書發下來為止。文憑(原件)因甲方過失而丟失損毀,甲方應賠付乙方 伍萬元整;資格證吊銷,甲方賠付乙方 伍萬 元整。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後果甲方一概不負責。

  第九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1、乙方的二級建造師證書只用在甲方辦理企業資質升級、資質年檢方面,不得用到甲方具體工程專案,乙方也不參予甲方所有具體工程專案的一切事務和甲方確要將乙方二級建造師證書用到工程專案上那就另行雙方協商按市場操作。

  2、合同期滿,雙方有意簽訂續聘合同時,具體條件由雙方另行商議,甲方不同意續聘,需提前20個工作日告知乙方。

  第十條 附則

  1、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乙方證書註冊不成功,本協議自動終止。註冊失敗後5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將乙方的一切證書原件交還給乙方。

  2、如因不可抗力造成協議無法繼續履行,本協議自動終止。在履行合同過程中雙方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向東莞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

  4、本協議一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具有同等效力。如有塗改,此合同無效!

  甲方:(蓋章)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

  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日期:___ 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