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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熊浹傳》的原文及翻譯

《明史·熊浹傳》的原文及翻譯

  明史

  熊浹,字悅之,南昌人。正德九年進士。授禮科給事中。寧王宸濠將為變,浹與同邑御.史.熊蘭草奏,授御史蕭淮上之。濠倉卒舉事,卒敗,本兩人早發之力。出核松潘邊餉。副總兵張傑倚江彬勢,贓累鉅萬,誘殺熟番上功啟邊釁,箠死千戶以下至五百人。又嘗率家眾遮擊副使胡澧。撫、按莫敢言。浹至,盡發其狀,傑遂褫職。嘉靖初,由右給事中出為河南參議。外.艱.歸。六年,服闋,召修《明倫大典》。超擢右僉都御史,協理院事。明年四月遷大理寺卿,俄遷右副都御史。《大典》成,轉左。八年二月遂擢右都御史,掌院事。京師民張福訴里人張柱殺其母,東.廠.以聞,刑部坐柱死。不服,福姊亦泣訴官,謂母福自殺之,其鄰人之詞亦然。詔郎中魏應召覆按,改坐福。東廠奏法司妄出人罪,帝怒,下應召詔獄。浹是應召議,執如初。帝愈怒,褫浹職。給事中陸粲、劉希簡爭之,帝大怒,並下兩人詔獄。侍郎許贊等遂抵柱死,應召及鄰人俱充軍,杖福姊百,人以為冤。當是時,帝方深疾孝、武兩後家,柱實武宗後家夏氏僕,故帝必欲殺之。浹家居十年。至帝幸承天與近臣論舊人,乃召為南京禮部尚書,改兵部,參贊機務。二十一年召為兵部尚書,掌都察院事。居二年代許贊為吏部尚書帝于禁中築乩仙台間用其言決威福浹論其妄帝大怒欲罪之以前議禮故不遽斥二品六年滿,加太子太保,坐事奪俸者再。浹知帝意終不釋,遂稱病乞休。帝大怒,褫職為民。又十年卒。浹少有志節,自守嚴。雖由議禮顯,然不甚黨比,尤愛護人才,故其去吏部也,善類多思之。隆慶初,復官,予祭葬,諡.恭肅。

  (節選自《明史熊浹傳》)

  譯文

  熊浹,字悅之,南昌人。正德九年考中進士。朝廷授予他禮科給事中的官職。寧王朱宸濠準備發動篡奪皇位的叛亂,熊浹與同鄉人御史熊蘭一起寫好奏章,交給御史蕭淮上交皇帝。朱宸濠倉促之中發動叛亂,最終失敗,根源是熊浹、熊蘭兩人及時揭發的功勞。熊浹調出京城到松潘核查邊境上的軍餉。副總兵張傑倚仗江彬的勢力,贓款累積鉅萬,張傑誘殺邊境地區的少數民族,然後向朝廷表功,挑起邊疆的民族矛盾,打死千戶以下的人員達五百人之多。又曾率自家兵丁攔擊副使胡澧。來邊境巡查的巡撫、巡按沒有人敢說話。熊浹來到邊境,把張傑的罪狀全部揭發出來,張傑於是被奪去官職。嘉靖初年,熊浹由右給事中外調任河南參議。因父親去世回家。嘉靖六年,服喪期滿,熊浹被召回編修《明倫大典》。越級提升為右僉都御史,協助管理都御院的'政事。第二年四月提升為大理寺卿,不久又升為右副都御史。《明倫大典》編修結束,轉任左都御史。嘉靖八年二月就提升為右都御史,掌管都御院的政事。京城平民張福狀告鄰里張柱殺害了他的母親,東廠把案子向皇帝報告,刑部判處張柱死刑。張柱不服,張福的姐姐也向官府哭訴,說母親是張福自己殺死的,他家鄰人們的證詞也是這樣說的。皇帝下詔讓郎中魏應召重新審判,改判張福有罪。東廠向皇帝上奏說主管法司隨意開脫他人罪名,皇帝大怒,親自下詔把魏應召抓進監獄。熊浹認為魏應召的意見是正確的,堅持魏應召當初的判決。皇帝更加惱怒,奪去了熊浹的官職。給事中陸粲、劉希簡據理力爭,皇帝大怒,把他兩人一起抓進監獄。侍郎許贊等人於是判處張柱死刑,魏應召以及張柱的鄰人都被判處充軍,張福的姐姐被處以杖打一百的刑罰,人們都認為這是一起冤案。在當時,皇帝正深深地痛恨孝後和武后這兩家,張柱其實是武宗後家夏氏的僕人,所以皇帝必定要殺掉他。熊浹被削職後在家待了十年。直到皇帝到承天與近臣們談論過去的那些人,於是召回熊浹讓他擔任南京禮部尚書,又改任兵部,參與協助軍機事務。嘉靖二十一年召熊浹擔任兵部尚書,掌管都察院的政事。過了兩年,接替許贊任吏部尚書。皇帝在禁宮中修築乩仙台,暗中用求神問卜得來的話決斷禍福,熊浹說這樣做太荒唐。皇帝大怒,想給他治罪,因熊浹先前有功所以沒有立即懲治他。熊浹任二品官職六年期滿,加封為太子太保,因事獲罪而兩次受到降低俸祿的處罰。熊浹知道皇帝心中對他的怨恨始終沒有消除,於是以生病為藉口請求退休。皇帝大怒,將他削職為民。又過了十年,熊浹去世。熊浹年輕時有志向和節操,嚴於律己。雖因議論禮制而有名望,他從不與朋黨勾結,特別愛護人才。所以他離開吏部,許多正直的人都思念他。隆慶初年,朝廷恢復他的官職,給他舉辦了追悼、安葬儀式,諡號恭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