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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攤販的管理辦法

移動攤販的管理辦法

  篇一:怎樣讓攤販與城管和睦相處

  日前,上海有人大代表書面建議在部分割槽域嘗試“地攤合法化”,即在有條件的地區採用“定時+定點”方法,讓眾多馬路攤販在規定區域與時間內擺地攤。換句話說,就是在合適的地段,劃出一塊地方,搞跳蚤市場、菜場夜市、燈光大排檔等。不過,這個辦法的效果並不樂觀。

  提出這個辦法的目的,當然是為了解決攤販存在的問題。

  攤販數量多、流動性強,在攤販聚集的地方,秩序混亂不堪,特別是菜場、飲食行業的攤販,在營業的過程中會產生大量的垃圾汙水,攤販往往一走了之,不僅給環衛部門增加了負擔,垃圾遍地、汙水橫流、惡臭撲鼻,也嚴重影響了市容與居民的觀感。

  攤販往往在人口流動密集的地方營業,哪裡人多,他們就出現在哪裡。本來人多的地方就秩序堪憂,但攤販為了生意更好,還會逼近人流,僅僅給行人留下一條狹小的通道,進一步造成擁堵,甚至產生安全隱患。比如在上海的一些地鐵通道中,行人在攤販之間穿行,高峰時期,很可能出現安全問題。

  由於攤販存在流動性,時間短的完全是打一槍換

  一個地方,時間長的也不過一年半載,幾乎不用考慮長期回頭客,所以,往往存在以次充好、假冒偽劣、短斤少兩、欺騙消費者等問題。

  那麼,這些問題的原因是什麼呢?

  市容髒亂,堵塞道路,食品安全、假冒偽劣??這些問題均源於攤販行為的經濟本質,即對生產要素的免費獲取和負外部性的轉移:他們經營所需並不僅是一個擺攤空間,而是免費地獲取蘊含在人流量中的購買力,且不承擔其經營行為的負外部性,從而獲取更高利潤。

  所以,如果沒有管制,即使是沒有環境汙染的地攤,攤販對人流量的謀取亦會變成“公地悲劇”:小販均會來搶佔這個資源,直到把這個資源耗盡,或者讓行人擔負所有的外部性。地鐵通道中攤販會多到只給行人留下狹小空間,地鐵口行人不得不在摩托車和三輪車中穿行,在馬路中的兜售降低車速都是典型例子。攤販之所以能有經營優勢,很大一部分是因為免費的得到了人流量。換做一個商場,鬧市地區的租金不菲,人流中的每一個顧客,都是有成本的。實際上,不光現實中的商場,就連現在經營淘寶網店,流量也是有成本的。有一次筆者在淘寶網上看到一個產品廣告,廣告上還附了一行字:“如果不買,就千萬不要點,

  你點選了,我就要花八毛錢”,讓人忍俊不禁之餘,也生動的說明了生意中的人流量與點選量都是要成本的。

  從小販的經濟本質的思路反過來想,就不難發現,為什麼劃定專門區域供攤販使用是無效的,因為他們需要的不是空間,而是行人流量。劃定區域,沒有人流量,是不會有人去的。地鐵口不讓擺攤,然後下指示,叫攤販都轉移到離地鐵口200米的一棟高樓後面的空地上,美其名曰某某攤販市場。有人去嗎?沒有。人們對攤販是同情的,這是由於人們忽略的是:他們覺得攤販並未妨礙他們生活、反而能提供便利。其實,這正是管制的結果:城管提高了商販的風險,減少了其數量,減小了他們行為的負外部性,從而凸顯了便利。

  所以,問題不在於攤販,而在於攤販的密度,而降低密度的方式,就是在現存攤販的路段上實施許可證制度,用許可證來限定攤販的數量。

  國外很多城市對交通道路進行劃分,劃分出可以經營的路段和禁止經營的路段,以及可以分時段經營的路段,然後,發放許可證控制攤販數量,在城市秩序與攤販之間進行平衡。

  比較有代表性的是美國的“擺攤許可證”——在紐約、華盛頓等地的街道和景點附近,攤販可向市政管理當局申請“擺攤許可證”。任何人只須提供個人有效證件、聯絡電話和地址、貨物的合法來源、合作者之間的書面協議書等檔案,然後填寫申請表,需數日就可獲得批准。批准證件上有經營者姓名、經營專案、“許可證”號碼、市長簽名等。此外,市政當局都會規劃出一些露天的'攤販點,讓小攤販申請。在一些大型商場按規定也必須提供一定比例的攤販點,中選者都會公示一段時間,如沒有異議,他們就可持“擺攤許可證”上崗經營。

  那麼,發放許可證之後,會發生什麼。

  首先,在現有的存在攤販的路段上,攤販的密度會降低,道路通暢了。當然,這是理論上的好處,不是發了證小販就消失了,就像現在沒有證,他們也照樣會佔道經營,不過,許可證制度本身,會帶來一些有趣的變化。

  發放許可證必然需要按一定條件進行,比如人流的大小,區域的特點等等,會在經營各種業態、商品的小販中優選一些發放許可證。比如,兒童醫院外面,批准賣玩具的多一些,因為患兒多;賣小吃的少一些,因為家長需要充飢;而換到地鐵口,賣早餐的更多,買手機配件的也多,但賣玩具的則少一些。當然,也

  可以更加尊重市場,按價高者得的方式拍牌照,只要不在油庫門口賣燒烤,不在學校門口擺煙攤,都可以經營。

  發放許可證之後,某一個地段,同行業的攤販的密度大大減少,生意就會變好,任何在周邊地段出現的新攤販都是“入侵者”,侵犯了現有攤販的合法利益,於是,“公地”變為了“私地”。

  對於“入侵者”來說,當許可證的規矩眾所周知,得到大家承認時,他的行為就不再是對不特定的行人通行權利的侵犯,而是對一個具體的、眼前的、憤怒的攤販的利益的侵犯,不但風險變高,侵者也能清楚地意識到自己行為侵犯了他人利益,有違傳統的道德。對現有攤販來說,他當然會保衛自己的利益,會明確告知,“我有這個地方合法經營的牌照,請你不要搶我的生意,請你離開”。如果對方不聽勸阻,甚至會引發更激烈的舉動,當然,他也會召來管理執法部門當自己的幫手。這個時候,合法的攤販就會成為城市管理執法者的幫手。

  而且,由於牌照、經營資格的稀缺與珍貴,經營者的行為會變得更加謹慎與長遠。現在的攤販,整天擔驚受怕,打一槍換一個地方,不會做長遠打算,也沒有回頭客,其經營行為自然是短期的。短期行為之

  篇二:地攤對付城·管的絕招+秘籍

  很多新手想擺地攤,可又都害怕城管,那麼怎麼辦呢?其實城管也不是那麼可怕,找準了方法,還是可以避免被罰款和沒收貨物,當然,如果可以,最好擺地攤不要選擇有城管的地方,如果實在沒辦法,只能在有城管的地方擺的話,那麼請看一下下面的高招,你一定會用得上的,對付城管絕對是沒問題的!

  一定要在那裡擺的話,最好擺一些小物件,用一塊攤布可以捲起來就跑的那種,還有選擇中間的位置,這樣有城管的話,首選會是前後的攤主先發現,等有動靜,你在中間,城管還來不及跑到你的跟前,你已經可以開跑了,如果不幸被收了貨物,可以用同情法,說你是學生,家裡非常貧窮,家裡實在無力給你交學費和生活費了,你才不得下出此下策來擺地攤的,而且連手頭的貨,都是找同學借錢來進的,然後出示學生證(這個證件可以作假的,借一個,或者去仿一個),希望城管叔叔能寬容一下,反正說得越可憐越好,儘量博取城管的同情心,一般只要不是心太硬的城管,基本都會放過的,這招對看著比較年輕人比較管用。

  一直以來,城管都是擺攤一族遇到的最大“障礙”,對於新手來說,這幾乎是不能逾越的一條鴻溝。但久經風雨,便能百鍊成鋼。

  一、開溜。看見了就跑。因為擺攤都是一些小貨品,收起來方便,大多數時候都還是跑得了的。除非你反映非常慢,根本不想跑。我從開始擺攤起就在想怎麼對付城管,原來用的是大膠袋,後來換成了小紙箱。出於安全的考慮,用一個紙箱把口開著,城管一來就收好放裡面,抱著就跑。我賣的是椰雕,體積大所以沒法用手提袋,具體情況具體對待。

  二、眼觀六路,耳聽八方。擺攤的時候最好是站著,站的高看的遠。如果城管是走路來的,那麼能拿就拿,不能拿就丟,先丟掉等下再去撿,多少都撿回來一些。人不要走遠在安全距離即可。如果是開車來的話,發現目標,趕快收攤,轉移陣地。不要等車到你旁邊了, 想收時再快有時也來不及。

  三、選擇好的擺攤位置。擺攤位置也很有講究,最好是中間或前面有兩三個攤位。城管一般四人一組,有一個是開車的一般不下來,另三個人會下來,但由於坐的位置不同,一般最先下來的是兩個。如果你能在前面兩家被收的情況下,有很大可能跑掉,一般城管不會到你手上去搶。

  四、裝可憐。如果你沒來得及跑掉,東西不幸被收,你就大叫“搶劫”。呵呵,不過這招我沒試過。有時這樣喊也有用處,不到萬不得已不能用。城管也是混口飯吃,所以在收了你的東西還沒有放上執法車的時候,你就裝可憐,在城管面前說說好話,把自己說得可憐一些,女生的話掉兩滴眼淚,男人沒辦法,嘴軟點就行,一般都可能過關。如果東西放上車了,只能自認倒黴。

  五、擺地攤最好準備一塊地攤布,不要用桌子。因為用桌子被城管收走的機會太大了。用一塊布放地上,東西不要擺多,要保證在四個角對摺的情況下,東西不掉,而且能在十秒

  鍾內完成收撿,因為情況緊急呀!沒事在家練練,看看地攤布上放多少東西不掉又好收。有很多擺友,在布

  上穿上繩子,這樣更方便。

  六、交錢。實在沒有轍,又想拿回東西,只有選擇交錢了。一般在長期佔道的地方是可以交保護費的。要是你覺得交了錢取回的東西值,就帶點錢到城管辦交了就OK了,大多能拿回來的。

  總之,能躲就躲能逃就逃,希望咱們的地攤做大、做強,把地攤擺到國外去!

  曾經在廣州轟動一時的“張貼門”戰勝城管的十大絕招。後來被撕掉了,我依照照片把字打出來,很多攤友都說適用。

  內容如下:

  什麼是城管?

  答:城管,在小販人群中簡稱為“貓、狼、土匪、強盜、鬼子、土八路等”。他們主要職責是在城市中像貓一樣尋找老鼠、像狼一樣尋找羊、像土匪一樣尋找獵物。

  城管來之前,我們應該做什麼?

  答:首先整理好自己的車子、商品。找好一條比較迅速躲避和付出的路;找好預防與城管發生衝突的武器,如木棍、菜刀、石頭、辣椒粉末等;做好預防與城管肢體衝突(作戰)的心裡準備;做好在與城管作戰時需要增援聯絡同行、老鄉、親人的準備。

  城管走後,我們如何以最快的速度來恢復經營原貌?

  答:在確定城管走後,以最快的速度將車子、商品在原擺賣處恢復經營狀態,遇到杏仁、車輛阻路時,請大聲叫喊:“滾水滾水,小心燙傷!“

  如何去聯合其他小販一起對抗城管?

  答:平時維護好與同行之間的合作關係,有好吃的好玩的新鮮的儘量與同行一起分享,在緊急關頭時,或許對方能幫得到你;在你不幸隻身陷入城管“制服”時,請拿出你的電話向親戚朋友、同行等相關人員求助,遇到無法使用電話時,請以你最高的嗓音向幾百米範圍內呼叫“救命啊,救命啊!”並懇求身邊同行對你做出解救援助。

  怎樣去跟城管搞好關係?

  答:選擇幾個城管隊長,在人少的地方將一個點分量的紅包和你的照片跟電話等一起交給對方,並向對方索取手機號碼,方便日後“落難”時好求助。平時有好吃的好抽的好喝的儘量適當向其提供,維護好日常關係。

  獲取城管方面線報的竅門有哪些?

  答:城管方面有人,小檢查活動,獲取線索竅門有,政府部門的電視、報紙、電臺、網站等公告;你日常*供的城管隊長;一起與自己做小販生意的同行。

  如何面對城管暴力執法?

  答:一般情況下,暴力執法時有發生。當你零距離面對時,一定要考慮清楚當時的實際情形。該暴力對抗你就拿起手中的“武器”,誰吃虧,一場“戰爭”下來就知道了。該說好話你就以溫和的語氣說:“我這就走,下次我不擺了,對不住啊!”留得青山在,哪怕沒材燒!

  發生衝突時,我們該如何保護自己?

  答:當雙方衝突進行時,就實際情況而言,看看你附近有哪些能保護的自己“武器”,比如拿到恐嚇對方;遇到手無寸鐵被追打時,儘量以“劉翔”一般的速度逃避。並在逃避過程中向路人、同行、親戚朋友發出求救訊號。

  我們在衝突中如何戰勝城管?

  答:如果城管人好,儘量搬來“救兵”,將對方團團包圍,然後進行反擊;當城管人多時,號召眾多同行拿起“小販必殺器”進行反擊,如菜刀、桌子、木板凳、鐵鍋、石頭等。

  我們被打傷、打殘、打死後,該如何討回公道?

  答:在衝突發生前,找一名同行、路人、親戚朋友等人對“戰鬥”全過程進行隱蔽拍攝,同時也聯絡當地電視,報紙等媒體進行報道。當真正被打傷、打殘、打死時,請迅速找到一名有實力的律師進行起訴,並提交相關證據,聯絡媒體進行報道。

  物品被沒收後,透過哪些途徑來取回來?

  答:聯絡你日常進貢的城管隊長,向對方求助,記下沒收你物品的城管的相關車牌號碼、支隊名字、城管名字及編號、城管辦公地址等資訊,到城管處諮詢如何取回物品及相關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