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文庫>幼兒> 上海楊浦區幼兒園招生指南

上海楊浦區幼兒園招生指南

上海楊浦區幼兒園招生指南

  幼兒園教育作為整個教育體系基礎的基礎,是對兒童進行預備教育(性格完整健康、行為習慣良好、初步的自然與社會常識)。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上海楊浦區幼兒園招生指南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指導原則

  (一)公益普惠、統一部署的原則。根據區域教育佈局調整、常住人口變化,區教育局制定入園方案和相關政策,積極應對入園高峰,基本滿足適齡幼兒的入園需求。各園根據教育局統一部署,按照資訊登記、報名驗證和錄取通知三個工作階段的時間節點及工作要求,統一實施、有序開展適齡幼兒入園工作。

  (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教育局和幼兒園應及時透過網站和其他形式主動向社會公佈學前教育入園工作資訊。各類幼兒園不得對適齡幼兒和家長進行測試和變相測試,切實維護幼兒合法權益。

  (三)公辦幼兒園遵循“相對就近劃塊,統籌協調安排”的原則。區教育局根據區域生源資訊採集的情況,合理確定幼兒園入園計劃數和對口範圍,保障符合本區條件有需求的適齡幼兒相對就近入園。

  (四)適度控制班額與學額的原則。區教育局根據國家和上海市有關規定及本區域的實際情況,合理確定各幼兒園班級規模和班額數。各幼兒園必須嚴格按照區教育局規定的招生計劃數和對口範圍,制定入園工作方案,控制辦園規模與班額,確需擴班或超班額的,須向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報,經批准同意後方可實施。

  (五)小班幼兒優先入園的原則。為應對入園高峰,根據《幼兒園管理條例》和《幼兒園工作規程》的精神,優先滿足小班以上幼兒入園需求。民辦幼兒園、集辦託兒所在確保小班的基礎上增開託班。

  (六)民辦園地段生優先入園的原則。為支援民辦幼兒園提供普惠性服務,區教育局根據“相對就近”的原則,繼續實行民辦幼兒園“購買學額”政策,民辦幼兒園在優先滿足地段生入園需求基礎上,可根據學額情況擴大招生範圍,依據招生條件逐層錄取。

  二、工作內容

  小班適齡幼兒入園工作主要分為資訊登記、報名驗證和錄取通知三個階段。

  (一)資訊登記

  1.資訊登記物件:常住人口適齡幼兒的監護人。

  2.市級資訊登記:4月24日—4月30日期間,監護人需在“上海市適齡幼兒入園資訊登記系統”(網址:https://shrydj.edu.sh.cn,以下簡稱“登記系統”,也可透過“一網通辦”進入或前往市民社群附近符合開放條件的東方社群資訊苑上網登記)進行統一的資訊登記,獲取《上海市適齡幼兒入園資訊登記表》(以下簡稱《上海市登記表》)和登記編號。如有特殊情況無法自行完成資訊登記的,監護人透過電話預約,憑相關證明材料到學前教育招生辦公室(撫順路393弄11號)辦理。

  3.區級報名資訊完善登記:5月8日—5月22日期間,完成“上海市適齡幼兒入園資訊登記系統”資訊登記的監護人,需在“登記系統”(網址:https://shrydj.edu.sh.cn)點選“楊浦區”進行楊浦區適齡幼兒入園報名表資訊的完善登記,獲取《上海市楊浦區適齡幼兒入園報名表》(以下簡稱《楊浦區報名表》)。

  4.掃碼預約現場報名驗證:5月8日—5月22日期間,完成“上海市(楊浦區)適齡幼兒入園報名表資訊完善登記”的監護人根據入園條件,在“登記系統”(網址:https://shrydj.edu.sh.cn)點選“楊浦區”,掃碼預約現場報名驗證的園所、時間,每位適齡幼兒只能選擇一所幼兒園進行報名驗證預約。

  5.確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登記資訊的;確有需要修改資訊的(原則上不修改),監護人透過電話預約,憑相關證明材料到學前教育招生辦公室(撫順路393弄11號)辦理,時間是5月23日—5月29日(9:00-11:30;13:30—16:30)。

  6.上海市登記表(含登記編號)和楊浦區報名表將作為幼兒進行入園報名驗證的憑證。

  (二)報名驗證

  符合下列條件的幼兒,持掃碼預約現場報名驗證的簡訊通知、上海市登記表(含登記編號)、楊浦區報名表、戶口簿或居住證,住宅類房產證或房屋租賃合同等原件和影印件,到對應的園所辦理報名驗證手續。

  1.本市戶籍適齡幼兒

  (1)公辦幼兒園報名驗證物件條件:符合下列條件的本市戶籍適齡幼兒到地段所對應的公辦幼兒園辦理報名驗證手續,按照“園所報名驗證、對口錄取”的原則進入公辦幼兒園,如報名驗證數大於招生數的幼兒園將對入戶年限、房屋產權人等人戶資訊制定招生實施細則並公示,由區教育局在區域內統籌安排入公辦幼兒園。時間是5月23日、5月24日(8:30——16:30)。

  ①持有4月15日前入戶的本地段戶籍適齡幼兒(戶主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幼兒本人)。

  ②持有4月15日前辦理的本地段住宅類房產證與本區戶籍適齡幼兒(住宅類房產證產權人僅為父、母或幼兒本人)。

  (2)區域集中報名驗證物件條件:符合下列條件的適齡幼兒集中辦理入園手續,按照“集中報名、統籌安排”的原則進入公辦幼兒園,報名驗證地址是撫順路393弄11號,時間是5月23日、5月24日(8:30——16:30)。

  ①持有4月15日前辦理的楊浦住宅類房產證與本市戶籍適齡幼兒(住宅類房產證產權人僅為父、母或幼兒本人);三代直系親屬以外的掛靠戶口的適齡幼兒。

  ②持有4月15日前入戶的上海市楊浦區集體戶口,且實際居住地(以合法房屋租賃合同為準)在楊浦區的適齡幼兒。

  ③持有4月15日前辦理的楊浦經適房產權證明(產權人是父母)、廉租房租賃證明(租賃人為父母或幼兒本人)、本區動拆遷安置證明(產權人為父母或幼兒本人)的適齡幼兒。

  (3)民辦幼兒園、集辦託兒所報名驗證物件條件:符合上述招生條件的均可自主選擇報名驗證,時間是5月23日、5月24日(8:30——16:30)。不符合上述招生條件的本市戶籍適齡幼兒,持上海市登記表(含登記編號)、楊浦區報名表,自主選擇民辦園報名驗證,時間是5月24日(8:30—16:30)。

  (4)各幼兒園須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適齡幼兒隨班就讀,符合公辦幼兒園報名驗證條件的,智力中重度殘疾、聽力殘疾和視力殘疾等本市戶籍適齡幼兒到鞍山幼稚園(學前特教中心:圖們路3號)報名驗證,統籌錄取。

  2.非本市戶籍適齡幼兒

  (1)區域集中報名驗證物件條件:符合下列條件的非本市戶籍適齡幼兒集中辦理報名驗證手續,按照“集中報名、統籌安排”的'原則進入公辦幼兒園,報名驗證地址是撫順路393弄11號,時間是5月25日—5月29日(8:30—16:30)。

  ①持有港、澳、臺、華僑、外籍的居住證、通行證或護照,且父母一方持有楊浦戶籍或楊浦住宅類房產證的適齡幼兒。

  ②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且父母一方持有楊浦辦理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證》且積分達到標準分值(120分)的適齡幼兒。

  ③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且父母一方持有楊浦辦理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證》,並能提供本區住宅類房產證的適齡幼兒(住宅類房產證產權人為父、母或幼兒本人)。

  (2)園所報名驗證物件條件:

  ①民辦幼兒園:符合上述區域集中報名驗證條件的非本市戶籍適齡幼兒均可選擇民辦幼兒園報名驗證,時間是5月23日、5月24日(8:30——16:30)。

  ②集辦託兒所:符合上述區域集中報名驗證條件的非本市戶籍適齡幼兒均可選擇集辦託兒所報名驗證;父母一方須持有楊浦辦理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證》,並能提供1年以上本區合法房屋租賃合同以及幼兒本人《上海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均可自主報名驗證,逐層錄取,滿額為止,時間是5月23日、5月24日(8:30——16:30)。

  ③不符合公辦幼兒園入園條件的非本市戶籍適齡幼兒可自主選擇民辦幼兒園和集辦託兒所,如報名驗證數超過錄取數,將根據入園條件逐層錄取。時間是5月24日(8:30—16:30)。

  (三)錄取通知

  6月23日,各幼兒園完成幼兒錄取工作,並向符合條件的幼兒家長髮放錄取通知。

  三、工作要求

  (一)公開入園工作資訊

  1.區教育局透過“上海市楊浦區人民政府—教育局專欄—楊浦招生(網址:www.shyp.gov.cn)”向社會公佈資訊如下:

  (1)楊浦區教育局關於學前教育階段適齡幼兒入園工作實施方案。

  (2)本區入園資訊,包括當年入園計劃(班級數)、對口的入園區域範圍、入園辦法、收費標準。

  (3)區教育局學前教育階段入園工作諮詢電話,信訪接待部門地址。

  2.幼兒園透過本單位網站的“資訊專欄”,幼兒園和居委會門口張貼招生簡章等形式,向轄區內適齡幼兒家長告知招生工作政策、入園物件(出生年月、對口範圍)、市資訊登記和區報名資訊完善登記的時間及方式、掃碼預約方式、現場報名驗證的時間地點以及所需稽核的各種證件。

  4月15日—4月23日,全區公民辦幼兒園可透過網站、微信公眾號等方式開展線上園所開放日活動。

  (二)依法規範入園工作

  招生工作實行單位法人負責制。各幼兒園要高度重視,認真做好入園工作的組織、宣傳、解釋和協調工作。不得對入園幼兒進行測試和變相測試,不得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園掛鉤的贊助費。

  (三)加強安全衛生防範

  幼兒園要合理安排報名驗證的人員、場所和時間。加強報名驗證工作期間幼兒園周邊綜合治理工作,加強疫情防控工作,確保入園工作平穩有序。

  (四)做好諮詢服務

  區教育局和幼兒園開通諮詢電話,做好政策諮詢和解答服務,加大政策宣傳。區教育局諮詢電話65017733轉5565(工作日8:30—11:30;13:30—16:30),各幼兒園諮詢電話詳見公示資訊。

  (五)加強監督管理

  區教育局採取積極措施,切實加強對學前教育階段入園工作的指導、監督和管理,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區教育局將幼兒入園工作納入幼兒園年度考核中,凡違規操作的公辦幼兒園園長等有關責任人員給予相應行政處分,民辦幼兒園由區教育局責令及時糾正,拒不改正的核減該園第二年招生計劃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