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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嘉定區幼兒園招生指南

上海嘉定區幼兒園招生指南

  根據《幼兒園工作規程》規定,幼兒園是對3歲以上學齡前幼兒實施保育和教育的機構。下面是小編分享的上海嘉定區幼兒園招生指南,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一、指導思想及原則

  依據國家和上海市有關法律法規,以促進學前教育普惠優質發展、辦好每一所幼兒園為目標,切實維護幼兒的合法權益,規範幼兒園招生行為,依法實施本區幼兒園招生入園工作,構建面向每一位適齡幼兒的教育服務體系。

  1、公開透明原則

  區教育局、街鎮、幼兒園要加強與家庭、社會之間的溝通交流,透過網站公告、社群張貼告示等形式,及時向社會公開招生工作政策和程式、資訊登記和報名時間、現場審驗時間和地點,及所需稽核的各種證件。

  2、公平公正原則

  根據全市入園工作統一部署要求推進實施,應用“上海市適齡幼兒入園資訊登記系統”,也可透過上海市“一網通辦”進入採集資料,應用區幼兒園招生管理系統統一管理,區教育局和各街鎮確定招生範圍和招生計劃數,接收符合條件的適齡幼兒入園。對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及其他各類符合條件的優待物件,妥善安排入園。幼兒園應當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適齡幼兒隨班就讀。

  3、因地制宜原則

  各街鎮根據學前資源配置情況,依託區幼兒園招生管理系統獲取資訊,制定街鎮幼兒園招生入園工作實施方案和統籌細則。在人戶一致優先入園的前提下,統籌安排符合條件的適齡幼兒入園。嚴格執行《關於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在嘉定區就讀幼兒園實施積分管理的規定》(嘉教〔2019〕70號)(以下簡稱“隨遷子女積分規定”),結合區域實際情況開展來滬人員隨遷子女申請就讀幼兒園招生工作。

  4、班額總控原則

  小、中、大班班額數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執行,有條件的幼兒園可招收託班,具體班額為:託班20人,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民辦幼兒園經區教育局審批同意,可適當放寬班額,但不得超過班額數的10%。嚴禁幼兒園在計劃數外自行招生,不得招收非適齡幼兒,民辦幼兒園不得招收辦學許可證規定以外的'物件。

  二、招生物件及條件

  (一)小班新生

  招收年滿3週歲、身體健康、身心發育指標達到同齡兒童基本水平、能獨立參加集體活動的適齡幼兒。

  1、本區戶籍人戶一致的適齡幼兒

  本區戶籍的適齡幼兒,戶口簿戶主為幼兒本人或其直系親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且持有與戶口簿地址相應的住宅類房產證或農村自有宅基地證(以下簡稱房地產證),產權人為幼兒本人或其直系親屬,相關證件須在4月23日之前辦理完成,經街鎮審驗通過後,可歸口優先入園。如轄區內人戶一致報名人數超過對口幼兒園當年招生計劃數時,由各街鎮根據招生入園工作實施方案安排入園。

  2、本區集體或社群公共戶籍的適齡幼兒

  登記在本區的集體或社群公共戶籍適齡幼兒,證件須在4月23日之前辦理完成,經街鎮審驗通過後,由戶籍所屬街鎮視實際資源統籌入園。

  3、配住本區廉租房的本市戶籍適齡幼兒

  配住本區廉租房的適齡幼兒,租賃人僅為幼兒本人或其父母,廉租房相關材料證明、戶口簿等須在4月23日之前辦理完成,經街鎮審驗通過後,由廉租房所屬街鎮視實際資源統籌入園。

  4、人戶分離的本市戶籍適齡幼兒

  本市戶籍的適齡幼兒確有困難不能在戶籍地入園,選擇在本區申請跨區居住地入園的,須持有招生區域內房地產證,產權人為幼兒本人或其父母(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產權),相關證件須在4月23日之前辦理完成,經街鎮審驗通過後,由房地產證所屬街鎮視實際資源統籌入園。同一街鎮內不接受“人戶分離”申請。

  5、來滬人員隨遷子女適齡幼兒

  申請在本區就讀幼兒園的來滬人員隨遷子女,父母一方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居住登記憑證》或本區戶籍證明,相關證件須在4月23日之前辦理完成。同時須按照隨遷子女積分規定要求,根據父母一方在本區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居住等情況,完成各指標專案積分的網上填報。各街鎮透過幼兒監護人網上自主評分與管理部門線下稽核驗證相結合的方式,採集相關資料,根據區域實際資源情況,按積分依證、依次統籌入園。未達相應街鎮積分分數線的適齡幼兒,可自願選擇就讀民辦幼兒園。

  (二)託班新生

  招收滿30個月

  身體健康、身心發育指標達到同齡兒童基本水平、能獨立參加集體活動,且有意願就讀託班的適齡幼兒。

  家長直接登入“嘉定區適齡幼兒入園報名系統”,選擇“託班新生”報名視窗,在閱讀招生簡章和報名須知後,完成資訊登記與報名,經所選幼兒園審驗通過後,由幼兒園視實際資源情況確定招收物件。

  (三)插班轉園幼兒

  確因身體狀況或家庭特殊原因,上一年度未入園或確需在本區申請插班轉園的適齡幼兒,家長直接登入

  “區報名系統”,選擇“插班轉園申請”報名視窗,在閱讀報名須知後,完成資訊登記與報名,經街鎮審驗後,視街鎮公辦幼兒園實際資源情況依次統籌安排,優先考慮本區人戶一致幼兒,未納入統籌物件的適齡幼兒可自願選擇民辦幼兒園。同一街鎮公辦幼兒園之間不予轉園。

  (四)特殊幼兒

  本區戶籍特殊幼兒憑兒童醫學機構出具的醫學鑑定證明,確能堅持獨立參加集體活動,可安排至普通幼兒園隨班就讀;中、重度殘障幼兒可持相關證明材料至嘉定區成佳學校報名,諮詢電話:59530983*8005。

  三、登記、報名途徑及方式

  (一)登記

  4月24日—4月30日,凡符合本區招生物件和相關條件,有意願在本區申請就讀幼兒園的小班適齡幼兒家長,須登入“市登記系統”,也可透過“一網通辦”進入,完成資訊登記,然後點選“嘉定區”報名視窗查詢本區相關招生政策。

  (二)報名

  5月8日—5月20日,完成資訊登記的小班適齡幼兒家長,須登入“市登記系統”進入“嘉定區”報名視窗,在閱讀招生簡章與報名須知後,補充資訊完成報名。每名幼兒就讀意願須在戶籍地與居住地之間二選一。本區3所市(區)示範性幼兒園(嘉定區實驗幼兒園、嘉定新城實驗幼兒園、嘉定區中福會新城幼兒園)面向全區招生,招生細則詳見各幼兒園招生簡章,每名幼兒限報1所,但非必選。非本市戶籍幼兒家長(含港澳臺及外籍幼兒)還須同步完成《嘉定區來滬人員隨遷子女申請就讀幼兒園積分表》。5月20日為本區幼兒園入園報名截止日,之後不可更改資訊,家長可透過簡訊及平臺獲取招生相關資訊。

  確因家庭困難等原因,無法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登記、報名的小班適齡幼兒家長,可帶齊材料,於5月8日—5月20日至區教育局服務視窗(嘉行公路601號)辦理資訊補登記。6月7日—6月12日至區教育局服務視窗辦理補報名及現場驗證,補報名成功的本區戶籍幼兒納入統籌物件,由各街鎮根據資源情況統籌分配。

  補登記需提供材料:幼兒戶籍證明、幼兒出生證、幼兒預防接種證明、本區房地產或房屋租賃證明、父母結婚證等原件。補報名需提供材料:幼兒戶籍證明、幼兒出生證、幼兒預防接種證明、本區房地產或房屋租賃證明、父母結婚證等原件,及《上海市適齡幼兒入園資訊登記表》列印件;外省市戶籍幼兒家長還須根據“隨遷子女積分規定”提供相應佐證材料的原件;港澳臺、外籍幼兒家長還須提供護照,港澳臺通行證或居住證等材料原件。

  未完成“市登記系統”資訊登記和嘉定區報名的物件,不得入園分配。

  四、材料稽核及驗證

  1、示範性幼兒園現場審驗

  凡申請就讀嘉定區實驗幼兒園、嘉定新城實驗幼兒園及嘉定區中福會新城幼兒園,且透過網上初審的物件,家長鬚按照簡訊及網上提示的審驗地點、時間和要求,於5月23日至現場驗證,同時須攜帶列印的《嘉定區適齡幼兒入園報名表》及相應的材料原件和影印件進行現場驗證,逾期視自動放棄。幼兒監護人對所填資訊的真實性負責,如驗證資訊與所填資訊不符,視作登記報名無效。

  2、公辦幼兒園現場審驗

  凡申請就讀本區公辦幼兒園(示範園除外),且透過網上初審的物件,家長鬚按照簡訊及網上提示的審驗地點、時間和要求,於6月6日至現場驗證,同時須攜帶列印的《嘉定區適齡幼兒入園報名表》《嘉定區來滬人員隨遷子女申請就讀幼兒園積分表》及相應的材料原件和影印件進行現場驗證,逾期視自動放棄。幼兒監護人對所填資訊的真實性負責,如驗證資訊與所填資訊不符,視作登記報名無效。

  3、民辦幼兒園現場審驗及報名

  家長可登入“市登記系統”進入“嘉定區”報名視窗查詢各民辦幼兒園招生簡章。6月13日全區民辦幼兒園招生現場審驗,家長自主選擇,可攜帶列印的《嘉定區適齡幼兒入園報名表》《嘉定區來滬人員隨遷子女申請就讀幼兒園積分表》及相應的材料原件和影印件至現場驗證。幼兒監護人對所填資訊的真實性負責,如驗證資訊與所填資訊不符,視作登記報名無效。

  五、時間節點

  4月7日,公佈《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做好本市學前教育階段適齡幼兒入園工作的通知》。

  4月15日—4月23日,有意願的幼兒園線上開放日。

  4月15日,公佈本區幼兒園招生工作實施意見。

  4月17日,公佈各街鎮幼兒園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4月24日—4月30日,“市登記系統”開通,小班新生家長網上完成資訊登記,點選“嘉定區”報名視窗查詢本區招生工作政策。

  5月8日—5月20日,小班新生家長登入“市登記系統”,點選“嘉定區”報名視窗完成報名;託班和插班轉園幼兒家長直接登入“區報名系統”,完成網上資訊登記和報名;未在4月30日前完成“市登記系統”資訊登記的小班新生家長,帶齊材料至區教育局服務視窗辦理補登記。

  5月22日,示範性幼兒園完成網上初審,確定審驗物件、審驗地點與時間,家長可透過簡訊或登入平臺獲取資訊。

  5月23日,示範性幼兒園現場驗證。

  5月29日,完成示範性幼兒園招生入園工作,家長可透過簡訊或登入平臺獲取錄取情況。

  6月5日,街鎮完成網上初審,確定積分分數線、審驗物件、審驗地點與時間,家長可透過簡訊或登入平臺獲取資訊。

  6月6日,公辦幼兒園現場驗證。

  6月7日—6月12日,未在5月20日前完成本區報名的小班新生家長,帶齊材料至區教育局服務視窗辦理補報名。

  6月13日,民辦幼兒園現場驗證。

  6月30日,完成公辦幼兒園招生入園工作,家長可透過簡訊或登入平臺獲取錄取情況。

  7月25日,完成民辦幼兒園招生入園工作,家長可透過簡訊或登入平臺獲取錄取情況。

  7月31日之前,全區幼兒園錄取通知傳送完畢。

  六、工作要求

  1、公開招生資訊

  區教育局、各街鎮和幼兒園透過本單位網站和其他形式主動向社會公開招生入園工作資訊,做好招生宣傳、政策諮詢等工作,確保招生入園工作平穩有序進行。

  區教育局向社會公佈如下資訊:嘉定區幼兒園招生入園工作實施意見,關於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在嘉定區就讀幼兒園實施積分管理的規定,入園報名流程,招生入園政策諮詢、監督舉報電話、信訪接待部門地址。

  各街鎮教委向社會公佈如下資訊:本街鎮幼兒園招生入園工作實施方案,招生入園工作諮詢、監督舉報電話、信訪接待部門地址。

  幼兒園向社會公佈如下資訊:幼兒園招生簡章,須註明園所等級、收費標準,招生入園工作諮詢、監督舉報電話、信訪接待部門地址。

  2、落實問責制度

  幼兒園在招生過程中,凡違規招生或拒絕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適齡殘疾幼兒隨班就讀的,根據相關法規對直接負責的園長和相關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3、公佈聯絡方式

  聯絡地址:嘉定區嘉行公路601號

  諮詢電話:39902052(工作日8:30—17:00)

  監督電話:39902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