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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合同

【熱門】擔保合同集錦十篇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越來越多的人透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擔保合同10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擔保合同 篇1

  核心內容:法律快車合同法編輯在下文中為您整理釋出了一篇擔保借款合同書 。 合同編號: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

  三方經過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貸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_____貸款_________元。借款、還款計劃如下:

  ┌───────────────────────┬──────────┐

  │分 期 借 款 計 劃 │分期還款計劃│

  ├─────┬─────┬─────┬─────┼────┬─────┤

  │ 日 期 │ 金 額 │ 利 率 │ 用 途 │ 日期 │借款本金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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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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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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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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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條 貸款方應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罰息同。

  第三條 貸款利率,按銀行貸款現行利率利息。如遇調整,按調整的新利率和計息辦法計算。

  第四條 借款方應按協議使用貸款,不得轉移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直至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第五條 借款方如不按規定時間、額度用款,要付給貸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按借款額度、天數、按借款利率的50%計算。

  第六條 借款方保證按借款契約所訂期限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辦理延期手續。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原訂期限的一半,貸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的逾期貸款,加收罰息。

  第七條 借款方的借款由擔保人用_________作擔保。

  第八條 貸款到期後一個月,如借款方不按期歸還本息時,由擔保單位(或擔保人)負責為借款方償還本息和逾期罰息。

  第九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補充條款_________。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貸款雙方各持正本_________份,擔保方_________份,_________公證處一份。

  第十二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貸款方(公章):_________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擔保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擔保合同 篇2

  擔保人:

  被擔保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十六條規定,“出境旅遊者不得在境外非法滯留”; 被擔保人預訂廣州攜程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攜程”)簽證產品,並將於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前往 旅遊;

  擔保人和被擔保人已充分知曉以上內容,擔保人同意為被擔保人提供以下擔保,

  1. 保證被擔保人在境外期間遵守所在國法律,旅行結束後按時回國;

  2. 保證被擔保人按要求參加面試和麵試銷籤、提交銷籤材料;

  3. 如被擔保人在旅行期間發生不遵守中國及當地法律法規,或滯留不歸或未按要求參加面試和麵試銷籤、提交銷籤材料等,擔保人將與被擔保人共同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並放棄先訴抗辯權,賠償攜程因此產生的一切損失,包括自願在收到攜程通知之日起15日內無條件支付擔保金RMB100000/人,對因此給攜程造成的經濟和名譽損失,予以相應的經濟補償,如未能及時支付,攜程有權向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擔保人確認已清楚明白瞭解根據本擔保函所需承擔的責任。本擔保為無條件的不可撤銷的無限連帶責任保證。

  本擔保函自簽署之日起生效,直至本擔保函項下全部義務履行完畢為止。

  擔保人: 被擔保人: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絡地址: 聯絡地址:

  手機: 手機: 固定電話: 固定電話:

  日期: 日期:

  附:擔保人的身份證正反面影印件、戶口本首頁及本人資訊頁影印件

  注:1、擔保人必須是中國大陸公民,且常住地在大陸;

  2、請擔保人在9:00-18:00時間段內保持聯絡方式的暢通;

  3、請用正規A4紙列印

擔保合同 篇3

  摘要:智慧財產權擔保是以智慧財產權為標的而設定擔保的法律制度,體現了現代智慧財產權資本化的發展趨勢,對促進資本流通、提高民商事交易效率具有重要意義。但是,我國現行的智慧財產權擔保制度尚不健全,其制度價值的充分發揮仍需理論研究的進一步深化。對此,本文擬從智慧財產權的制度特點出發,對智慧財產權擔保的擔保方式、擔保設立問題作簡要思考。

  關鍵詞:智慧財產權 權利質權 擔保的設定

  我國《擔保法》第79條規定“以依法可以轉讓的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出質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並向其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質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依此規定可知,我國以民事特別法的方式將智慧財產權擔保歸為權利質押範疇,且智慧財產權質押以登記為生效要件。

  一、概述

  智慧財產權擔保,指的是以債務人或第三人的智慧財產權為標的而設立的確保債權實現的一種擔保行為。智慧財產權擔保是我國法律明確規定的一種擔保方式,智慧財產權中依法可以轉讓的財產性權利可以作為質權標的。權利質權是供以擔保債權實現的權利為標的,出質人在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無法清償債務時質權人得以其標的權利的價值優先受償的權利。智慧財產權是權利人對其創作性的智力成果或其他工商業標記所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具有專有性、無形性、地域性等特點。以著作權中的署名權為例,署名權是專屬於作者的人身性權利,因不能與人身分離對外轉讓而不具有擔保價值,故智慧財產權中的專屬性權利不能為權利質權的標的,智慧財產權質權實際上是以智慧財產權中的財產權利內容為質押標的而設定的擔保。 與一般的動產質權相比,智慧財產權是一種以無形的智力成果為客體的民事權利,依此設立的智慧財產權擔保在標的、成立及實現方式等方面都存在很大不同。至於權利質權的性質,學界大多持“權利出質說”的觀點,認為權利質權在本質上與動產質權並無差異,僅是質權標的的不同,擔保法第81條也特別規定,權利質權除適用權利質權的規定外,適用關於動產質權的一般規定。

  二、 智慧財產權的擔保方式

  (一)我國法律對智慧財產權擔保方式的規定

  我國擔保法、物權法均將智慧財產權的擔保方式規定為“質押”,當事人雙方透過簽訂智慧財產權質押合同,並透過以特定方式轉移對智慧財產權的佔有而設定智慧財產權擔保,屬於權利質權。民法上的智慧財產權是以創造性、無形性的智力勞動成果為標的而取得的民事權利型別,與物權不同,智慧財產權的客體不是能夠直接佔有和支配的有體物,而是以作品、商品等為載體並由此體現的無形權利,不具有物的客觀實在性,故以智慧財產權質權設定時的“轉移佔有”是對無形權利的佔有轉移,從這個意義上可以說智慧財產權擔保是一種權利質權。

  (二)智慧財產權擔保方式的理論分析

  依大陸法系的佔有方式標準,質權與抵押權的根本區別在於擔保權的設定是否以轉移對擔保物的佔有。佔有是實際控制標的物的一種事實狀態,對權利是無法進行實際控制的,不存在對權利標的的轉移佔有問題,而民法中的“準佔有”制度解決了對財產性權利的佔有問題,從而透過對權利的交換價值的推定佔有而實現權利擔保的設定。從各國立法來看,以不動產上的權利設定的擔保一般為抵押權,而以債權等其他財產權利為標的設定的擔保則為權利質權,同時因某些權利質權在設定方式及實現方面類似於抵押權,也有將權利質權劃歸抵押權的做法。由此,智慧財產權的擔保形式不應侷限於質押。

  以對擔保物的轉移佔有作為劃定擔保形式的邏輯前提,智慧財產權擔保究竟是抵押還是質押,關鍵在於智慧財產權能否適用佔有或準佔有。第一,智慧財產權不適用佔有。智慧財產權的客體是人類精神活動所創造的智力成果,本質上是一種無形的知識財產,無形性決定了智慧財產權不適用佔有。現實中對名畫等的佔有,實際上是對智慧財產權的物質載體的佔有,屬於對物

  的佔有;第二,智慧財產權不一定適用準佔有。民法上的準佔有制度是推定權利人對特殊物件享有支配、管領的權利,通說即對權利的推定佔有。特殊性使智慧財產權區別於一般權利,其取得、變動和消滅因權利型別的不同又各有不同,智慧財產權能否適用準佔有也不能一言蔽之。如就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等須經登記才能取得的智慧財產權而言,準佔有的權利推定效力被登記公示所取代,不適用準佔有以實現轉移佔有,故以此類智慧財產權設定的擔保不可能是權利質權。

  三、智慧財產權擔保的設定

  依擔保法的規定,以智慧財產權設立質權的,除訂立智慧財產權質押合同外,還須向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可見智慧財產權擔保的設定採登記生效主義模式。智慧財產權是以知識財產為客體的無形權利,智慧財產權擔保無法以現實轉移佔有的方式公示權利,故擔保登記是智慧財產權擔保的公示方式。但將登記作為智慧財產權擔保合同的生效條件,混淆了智慧財產權變動與智慧財產權變動原因之間的關係,有悖權利變動原理。筆者認同智慧財產權擔保的設定採登記對抗主義模式的觀點,認定智慧財產權擔保時應區分智慧財產權擔保合同與智慧財產權擔保的變動,前者的效力按合同法關於主體、意思表示、標的的一般原理認定即可,而智慧財產權擔保的效力應結合權利變動理論和智慧財產權的特殊規定判斷,登記不應是智慧財產權擔保設立的要件,而應為登記對抗要件,即未經登記的智慧財產權擔保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擔保合同 篇4

  合同編號: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 簽訂時間:__年__月__日

  第一條 租賃物

  1.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數量及相關配套設施:__________________

  3.質量狀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租賃期限_____年_____個月_____日,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提示: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第三條 租賃物的用途或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賃物的使用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租金、租金支付期限及方式

  1.租金(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

  2.租金支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

  3.租金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租賃物交付的時間、地點、方式及驗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租賃物的維修

  1.出租人維修範圍、時間及費用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承租人維修範圍及費用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因租賃物維修影響承租人使用______天的,出租人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期。其計算方法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租賃物的改善或增設他物

  出租人(是/否)允許承租人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增設他物。改善或增設他物不得因此損壞租賃物。

  租賃合同期滿時,對租賃物的改善或增設的他物的處理辦法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出租人(是/否)允許承租人轉租租賃物。

  第十條 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租賃期屆滿,雙方有意續訂的,可在租賃期滿前____日續訂租賃合同。

  第十三條 租賃期滿租賃物的返還時間為:__________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出 租 人:承 租 人:

  年月日:

擔保合同 篇5

  出借方(甲方):

  姓名:

  性別:

  民族:

  出生日期:

  家庭住址:

  身份證號:

  借款人(乙方):

  姓名:

  性別:

  民族:

  出生日期:

  身份證號:

  擔保方(丙方):

  公司全稱:

  甲、乙、丙方三方經協商一致,在平等、資源的基礎上籤訂本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1、借款金額、利息、期限

  1.1 本合同項下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元(000000.00元)(大小寫不一致,以大寫為準,同下)。

  1.2 利息為每月***萬元,借款期限***個月,共計***元整。

  1.3 借款期限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1.4 還款方式乙方應按合同約定一次性償還借款本金和利息。

  2、擔保

  2.1 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方式為丙方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擔保。以公司的全部財產作為連帶責任擔保。

  2.2 丙方完全瞭解乙方的借款用途,為其提供連帶責任的保證擔保完全出於自願,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2.3 保證擔保的範圍包括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含律師費)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2.4 保證期間為本合同確定的到期之次日起兩年。

  2.5 若甲方按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款項,則保證期間為自甲方向乙方通知的還款日至次日起兩年。

  2.6 甲方與乙方協議變更本合同,無須經丙方同意,丙方仍在原保證範圍內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2.7 甲方將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甲方仍在原保證範圍內繼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2.8 甲方依合同約定,依法解除本合同時,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丙方提前承擔保證責任,丙方應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內履行保證責任。

  2.9 丙方保證責任為獨立責任,不因甲、乙方借款合同的無效而無效。

  3、 乙方權利、義務

  3.1 自覺接受甲方對本合同項下借款使用情況的調查、瞭解及監督。

  3.2 按本合同約定清償本合同項下的本金。

  3.3 變更住所、通訊地址、號碼應在變更後7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3.4 如發生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影響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於離、結婚,對外投資,承擔民事、行政、刑事責任等),應當立即書面通知乙方。

  4、 違約責任

  4.1 乙方應按約定日提取款項,否則甲方有權計收延遲違約金。違約金為借款的***%。

  4.2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

  4.2.1 向甲方提供虛假情況或者隱瞞重要事實;

  4.2.2 不配合、拒絕接受甲方的監督;

  4.2.3 未經甲方同意,轉讓、處分其資產;

  4.2.4 其財產重要部分或全部被其他債權人佔有、接管或其財產被扣押、凍結,可能使甲方遭受嚴重損失的;

  4.2.5 其他任何可能導致甲方實現債權收到威脅或遭受嚴重損失的。

  5、 合同無效、變更、解除、終止。

  5.1 本合同經各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至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違約金及所有其他應付款用償清之日終止。

  5.2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2.1 本合同項下之擔保發證不利於甲方債權的變化,且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另行提供擔保;

  5.2.2 其他嚴重的違約行為。

  6、 議解決雙方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在合同簽訂地所在人民法院透過訴訟解決。

  7、 其他 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方各持一份。

  8、 合同簽訂地 本合同簽訂于吉林市。

  甲方(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丙方(簽字): 年 月 日

擔保合同 篇6

  甲方(債權人):******

  乙方(債務人):******

  丙方(擔保人):******

  本擔保於 20xx年 12月 29日由以上三方在***************簽訂。 為了確保甲方與乙方於 20xx年 12月 29日簽訂的《借款合同》(以下稱主合同,合同編號:NJ20121229001,借款合同本金為人民幣 圓整)的全面履行,丙方應乙方的要求,自願為乙方因不履行、不完全履行、無法履行上述簽定的主合同,導致乙方對甲方產生的債務,提供無限連帶擔保責任。

  經三方經友好協商,就上述擔保相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並簽署擔保書。

  一、擔保內容

  1、本擔保書所擔保的債權為乙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無法履行上述甲方、乙方於 20xx年 12月 29日簽訂的主合同的約定,產生的甲方對乙方享有之債權。

  2、丙方以其擁有的全部資產作為抵押擔保,且丙方向甲方提供的擔保的範圍包括甲方為履行上述借款合同所支付全部款項,甲方追索逾期借款所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調查取證費、違約金、借款利息、借款本金等。

  3、丙方根據本擔保以保證方式向甲方提供不可撤銷無限連帶擔保責任。

  4、本擔保書約定的擔保期限為二年,自本擔保書訂立之日起計算。

  5、保證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

  6、本擔保書自丙方蓋章,甲方、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主合同無效或失效

  並不影響本擔保書的效力,本擔保書項下的擔保延及丙方在主合同無效或失效後的法律責任。

  7、丙方特別承諾:丙方在簽署本擔保書前,已經充分理解、明確認識到籤

  署本擔保書的法律後果,因此確認本擔保書不因上述主合同無效而無效,即使主合同因某種原因無法履行或無效,均不影響本擔保書的效力,不影響丙方對甲方的擔保責任。

  8、本擔保書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可以透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照主合同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予以解決。在訴訟期間,本擔保書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二、其他事項

  1、本擔保書未盡事宜,由甲方、乙方、丙方三方另行協商解決。

  2、本擔保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蓋章)

  日期: 日期: 日期:

擔保合同 篇7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三方達成協議,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甲方同意乙方申請和擔保方的擔保提供 貸款。

  第二條 借款期限:此項借款使用期為 年 個月,自 起至 止。

  第三條 借款用途:為 。

  第四條 借款利息:月息 ‰,年息 %;或比照中國銀行總行規定的浮動利率按 月浮動。

  甲方按半年(季)結息一次。如乙方不能按期付息,則轉入貸款本金計收復息。在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成變更計息辦法,按調整後的利率和計算辦法計算,並通知乙方。

  第五條 乙方辦理借款時,必須填寫借款申請書、貸款借據,提出用款和還款計。

  第六條 借款償還:乙方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和金額內按還款計劃以為資金來源償還本合同借款之全部本息。

  第七條 還款擔保: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擔保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擔保書,一旦乙方不能按期、按額償還貸款本息,由擔保方承擔連帶還款付息責任。無論借款經過延期或已經逾期,或乙方出現任何情況,在貸款本息未還清前,擔保方仍然負有擔保責任,直至全部貸款本息還清止。

  第八條 借、貸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保證按期按額向乙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支付乙方2‰的違約金。乙方不按用款計劃用款,其少用或多用部分須向甲方支付2‰的承擔費。

  2。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甲方有權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貸款。如發生擠佔挪用貸款,其擠佔挪用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50%的罰息。

  3。乙方不按期歸還貸款,甲方有權從乙方或擔保方在銀行開立的賬戶內扣收,並從過期之日起,對逾期貸款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20%的罰息。如需延期,乙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三天向甲方提出延期還款申請,經甲方同意後辦理延期手續。甲方未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的貸款,按逾期貸款辦理。

  第九條 其他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時,甲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並立即或限期收回已經發放的貸款。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乙方與第三方發生訴訟,經法院判決敗訴,償付賠償金後,無力向甲方償付貸款本息。

  (3)乙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4)乙方的保證人違反或失去擔保書中規定的條件。

  2。甲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

  3。乙方或甲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文字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4。乙方提供的借款申請書、借款借據憑證、使用留成外匯申請書、用款和還款計劃及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條 附則

  本合同一式 份,經借、貸方和擔保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簽字人共同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擔保方:(公章)法定代表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

擔保合同 篇8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證件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以下簡稱丙方)__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證件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借款,並由丙方進行保證擔保,乙方同意予以借款。為維護雙方利益,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依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本合同項下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 ,(小寫)_______________ 。

  第二條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為 ____ 個月,自乙方實際放款日起算。

  第三條 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改變借款用途,包括但不限於甲方不得用於國家禁止生產、經營的領域,不得用於任何違法、犯罪行為,不得用於任何國家法律、 法規、及國家政策禁止准入的專案或未經依法批准的專案。

  第四條 利率與計結息

  1、借款利率

  固定利率,借款利率為月利率百分之 ______(小寫:____ %);借款期限內合同利率不變。

  2、利息計算

  利息從甲方實際借款日起算,按實際借款額和用款天數計算;

  利息計算公式:利息=本金×實際天數×日利率;

  日利率計算基數為一個月30天,換算公式:日利率=月利率/30。

  3、結息方式

  按借款月結息和付息,以實際放款日的對應日為結息日付息日,當月沒有對應日的,則當月最後一日為結息日付息日。

  按自然月結息和付息,每月的最後一天為結息日和付息日。若出借款本金的最後一期清償日不在付息日,則該出借款本金的最後一期清償日為付息日,甲方應付清全部應付利息。

  4、罰息

  (1)若甲方未按約定期限還款,就逾期部分,從逾期之日起按照逾期歸還借款罰息利率 計收利息,直至清償本息為止。逾期借款罰息利率為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水平上加收 30 %。

  (2)若甲方未按約定用途使用出借款,就挪用部分,從挪用之日起按照挪用出借款罰息利率計收利息,直至清償本息為止;挪用借款罰息利率為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水平上加收 50%。

  (3)對同一筆借款既逾期又挪用的借款,按照挪用借款罰息利率計收利息;

  (4)對甲方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以及罰息,以本條第3款約定的結息方式,按本款約定的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5)按罰息利率計收利息的,計息公式為: 利息= (本金+應付未付利息) ×實際天數×日罰息利率。

  第五條 借款條件

  甲方向乙方請求本合同項下借款,須按照如下要求提供資料,自然人個人借款提供 1—— 5、 13約定的資料;企業借款提供1、5 —13約定的資料:

  1、向乙方提交個人/企業信用借款申請表;

  2、甲方最新的身份證明、婚姻狀況和收入證明;

  3、有信用卡的,出具最近六個月來的信用卡賬單、還款記錄;

  4、擬將借款轉入的甲方個人賬戶資訊;

  5、借款用途證明材料, 如購買商品的發票, 購銷合同、 協議或甲方保證並說明其合法用途的宣告等;

  6、借款人已按出借人要求提供擔保,擔保合同已生效並完成法定的審批、登記或備案手續;

  7、借款人已向出借人預留與訂立和履行本合同有關的借款人檔案、單據、印鑑、人員名單、簽字樣本,並填妥有關憑證;

  8、借款人已按出借人要求開立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賬戶;

  9、於提款前【 】個工作日,向出借人提交書面提款申請及有關借款用途證明檔案,辦理相關提款手續;

  10、借款人已向出借人提交董事會或其他有權部門同意簽訂和履行本合同的決議書和授權書;

  11、借款人未違反本合同之約定;

  12、法律規定及雙方約定的其他提款條件。

  13、借款人應當提供自己現有資產狀況證明,並有其本人及直系親屬簽字認可。

  第六條 借款的發放

  乙方在同意甲方借款申請後,乙方將借款劃入甲方提供的銀行結算賬戶:(開戶行(精確

  到支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戶名:_________________ ;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內。

  由於借款人自身原因或者第三方的原因,而非出借人的原因,造成借款人未能取得該借款,出借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七條 還款

  借款到期後,甲方將本金利息劃入乙方提供的銀行結算賬戶:(開戶行(精確到支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戶名: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項下借款以:

  □按月等額本息還款方式償還:

  按本合同第四條確定借款月利率,甲方每月歸還本金及利息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______ 萬 _____ 仟_____ 佰_____ 拾 _____ 元_____ 角_____ 分,小寫:________________ 元。 □按每月償還利息,到期還本還款方式償還:

  按本合同第四條確定借款月利率,甲方每月歸還利息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______ 萬 _____ 仟 _____ 佰 _____ 拾 _____ 元 _____ 角 _____ 分,小寫:_________ 元;

  借款到期,甲方一次性歸還本金金額人民幣(大寫) ______ 萬 _____ 仟 _____ 佰 _____ 拾 _____ 元 _____ 角 _____ 分,小寫:_________ 元。

  □按借款到期一次性歸還本金和利息還款方式償還:

  按本合同第四條確定借款月利率,甲方在借款到期之日一次性歸還本金及利息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 萬 _____ 仟 _____ 佰 _____ 拾 _____ 元 _____ 角 _____ 分,小寫:_________ 元。其中本金_____萬元,利息_____萬元。

  2、按月償還借款的,甲方應自發放借款後第二個月開始按月還款。

  還款期共計 ______ 期,按月還款的,每月的 ______ 日為還款日。如借款日與還款日不對應,首期、末期還款金額按實際天數計算。

  第八條 提前還款

  甲方使用的借款可提前償還,但應滿足以下條件:

  1、提前還款金額應足額清償;

  2、甲方提前 ____ 日向乙方提出書面請求,並經乙方確認。對提前還款,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和計息方法計收利息,不足一月按一月計算利息。經乙方同意提前還款,除計收正常利息外,乙方有權按借款總額的3%計收損失補償金。

  第九條 保證

  1、保證人宣告:保證人依據中國法律具有保證人資格,保證人有能力承擔保證責任;保證人向債權人提供的所有檔案、資料、報表和憑證是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保證人完全瞭解主合同的內容,為主債務人提供保證完全出於自願,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2、保證人丙方對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如甲方沒有按約定履行或者沒有全部清償其債務,乙方有權直接要求丙方承擔保證責任。丙方應在接到乙方《催還到(逾)期借款通知書》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履行清償義務。

  3、保證擔保的範圍: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及利息、甲方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和損害賠償金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4、保證期限:本合同項下保證期間為借款人債務履行期屆滿(包括借款提前到期的情形)

  之日起兩年;若主債務為分期履行的,則保證期間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後一期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後兩年。

  5、保證期間,丙方發生機構變更/撤銷或其它足以影響保證能力的變故,丙方應提前 60天書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項下的全部保證責任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由丙方在30日之內落實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證人。

  6、保證期間,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

  7、丙方不承擔保證責任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的,應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項下借款金額的5%的違約金,因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且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所受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的實際經濟損失。對上述違約金、賠償金以及丙方未承擔保證責任的貸款本金、利息、違約金(包括罰息)和其他費用,丙方均須承擔責任。

  第十條 違約事件及其處理

  1、下列事件之一即構成或視為甲方在本合同項下違約:

  (1)向乙方提供虛假資料、檔案、資訊或隱瞞重要事實、資料、檔案、資訊,可能或已經造成損失

  (2)未按期歸還借款本息;

  (3)未按約定方式支用借款資金或未按約定用途使用借款;

  (4)發生乙方認為可能影響甲方的經濟狀況或履約能力的事件,要求甲方提供擔保、保證人,甲方拒絕;

  (5)甲方違反本合同中關於當事人權利義務的其他約定

  2、出現前款規定的違約事件時,乙方有權分別或同時採取下列措施:

  (1)要求甲方限期糾正其違約行為;

  (2)宣佈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全部或部分提前到期;

  (3)對於尚未發放的借款,全部、部分中止或終止發放;

  (4)全部、部分中止或終止甲方與乙方的其他業務;

  (5)終止或解除本合同,全部、部分終止或解除甲方與乙方之間的其他合同;

  (6)要求甲方賠償因其違約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7)乙方認為必要的其他措施。

  出借人行使上述正當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概不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 公證

  本合同可辦理公證;本合同簽訂後 ____ 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和乙方到公證機關辦理強制執行公證,甲方不履行或者不適當履行還款義務的,乙方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甲方願意接受強制執行。

  第十二條 費用

  除依法另行確定或當事人另有約定外,因本合同訂立、履行及爭議解決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代理費等)由借款人、保證人承擔。債權人因向借款人、保證人行使追索權而支出訴訟費、律師費等實現債權的費用,由借款人、保證人承擔。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

  1、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任何權利、義務轉讓予第三人。

  2、若乙方將本合同項下權利及義務整體轉讓給其他任何第三方自然人或法人,甲方、丙方對此表示認可,丙方在原保證擔保範圍內繼續承擔其保證責任,乙方按照本合同載明甲方的任一聯絡方式通知甲方、丙方即可; 承接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的第三方有權代替乙方行使 本合同項下全部權利,就本合同項下糾紛以該第三方名義向法院提起訴訟或申請強制執行。

  3、在不影響本合同其他約定的情形下,本合同對三方及各自依法產生的承繼人和受讓人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4、除另有約定外,三方指定本合同載明的地址為通訊及聯絡地址,並承諾在通訊及聯絡地址發生變更時,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對方。送達方式:信函、快遞、報刊、媒體、電子郵件、傳真、電話、手機簡訊等方式。乙方將文書送達到甲方、丙方確認的地址即視為送達。

  5、本合同中的標題和業務名稱僅為指代的方便而使用,不得用於對條款內容及當事方權利義務的解釋。

  6、本合同發生爭議由谷城縣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四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三方簽署(法人須法定代表人簽字或加蓋公章),並由乙方支付出借款之日起生效。

  甲方、丙方宣告:本合同內容經與本人協商並經乙方充分告知、說明,本人已理解並同意本合同的全部內容。

  備註: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確定的書面文書送達地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 ____ 月 ____ 日

  本人確定的書面文書送達地址:

擔保合同 篇9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丙方(擔保方):

  甲乙丙三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三方權利和義務,經三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

  一、租賃物資的名稱、規格、數量、租賃價格。

  二、所租賃的物資以甲乙雙方簽收的發貨單、收貨單明細表為準,報丙方認可,否則丙方不承擔擔保責任(發、收貨單必須由甲乙雙方簽字生效。發貨單、收貨單是本合同的一部分)。

  三、租金和租金繳納期限及結算:自甲方送貨到乙方指定地點之日起至退貨之日止。從到貨開始,甲方每月向乙方提供租金結算單,前三個月支付一次租費,後期每兩個月支付一次租費,餘款在貨物退清後項目部付清乙方工程款的95%時全部付清貨物租賃方(含丟失報廢的貨物折算款)。

  四、甲乙雙方所產生的租賃費在乙方不能向甲方結算租賃費用時,由丙方支付給甲方(每次支付甲乙雙方簽字認可的租金結算憑據的80%),此時,甲方應當向丙方提供正規發票。丙方應扣除乙方相應勞務款,丙方對租賃款承擔擔保責任。其餘事項雙方進行協商處理,與丙方無關。

  五、甲方必須每月與乙方結算租賃費,並於次月1日前報丙方備案,逾期三天未向丙方備案,視為乙方已經足額按約支付了租賃費,丙方不再對此承擔擔保責任。

  六、 租賃期間乙方對甲方的租賃物只有使用權,無權轉租、改制、出售。

  七、租賃物的提運:退租時,甲方負責送貨到乙方指定地點,運費均由甲方承擔(卸車費由乙方承擔)。甲方負責安排車輛,現場驗收點數,乙方負責打包及車費。(卸車費由甲方承擔)

  八、租賃物在冬季施工時報停兩個月,報停期間免收租賃費。根據現場施工進度要求,乙方提前三天向甲方申報貨物計劃,甲方必須保證充足的貨源並且供貨及時,如在施工過程中甲方不能供貨或缺少貨物規格導致乙方停工,造成一切經濟損失都由甲方負責。

  九、如發生糾紛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租賃物使用地(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 乙方丟失、損毀甲方租賃物均按甲乙雙方簽字認可的《租賃物資修理、賠償辦法》執行。

  十一、 質量驗收:乙方在收到貨物之日起若發現質量問題三日內以書面形式告之以甲方,由甲方負責退換,逾期視為質量合格。

  十二、 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開始,分批進、退料以雙方進退單籤認時間為準。

  十三、 租賃物按實際米數計收取租金。

  十四、 本合同一式三份,自三方簽字生效各執一份;貨物退清、租費結清後終止。

  十五、 未盡事宜,三方協商另籤補充條款作為合同附件。

  甲方: 乙方: 丙方:

  代表: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擔保合同 篇10

  合同保全與合同擔保從字面上來看,沒有多大區別,但實際債務人是兩者之間罪主要的區別。合同保全的產生依附的是法律規定,而合同擔保多數則是雙方當時人的約定。

  一、兩者的概念

  合同保全制度,是指法律為防止因債務人財產的不當減少致使債權人債權的實現受到危害,而設定的保全債務人責任財產的法律制度。具體包括債權人代位權制度和債權人撤銷權制度。其中,債權人的代位權著眼於債務人的消極行為,當債務人有權利行使而不行使,以致影響債權人權利的實現時,法律允許債權人代債務人之位,以自己的名義向第三人行使債務人的權利;而債權人的撤銷權則著眼於債務人的積極行為,當債務人在不履行其債務的情況下,實施減少其財產而損害債權人債權實現的行為時,法律賦予債權人有訴請法院撤銷債務人所為的行為的權利。

  合同擔保指合同當事人依據法律規定或雙方約定,有債務人或第三人向債權人提供的以確保債權實現和債務履行為目的的措施。如保證、抵押、留置、質押等。兩者都旨在保障債務的履行和債權的實現。

  二、合同保全與合同擔保的區別

  1、合同擔保沒超出合同對內效力的範疇。

  2、合同擔保主要是因當事人的約定而產生的;合同保全則完全是由法律的規定產生的。

  3、合同擔保較之合同保全而言,對債權的保障作用更為重要因債權人不像擔保權人那樣能夠實際掌握控制實現債權的財產,也不能對第三人享有優先受償的權利。

  4、合同擔保是債務人不履行債務;合同保全不一定以此為前提。

  什麼是合同保全,合同保全相關問題

  合同保全在一定意義上保護了債權人的利益,怎中保護措施從法律的角度保護了債權人履行義務的能力,很多情況下,都具有法律上的約束力與保護力,下面,就簡要介紹一下合同保全的具體情況。

  合同保全制度,是指法律為防止因債務人財產的不當減少致使債權人債權的實現受到危害,而設定的保全債務人責任財產的法律制度。具體包括債權人代位權制度和債權人撤銷權制度。其中,債權人的代位權著眼於債務人的消極行為,當債務人有權利行使而不行使,以致影響債權人權利的實現時,法律允許債權人代債務人之位,以自己的名義向第三人行使債務人的權利;而債權人的撤銷權則著眼於債務人的積極行為,當債務人在不履行其債務的情況下,實施減少其財產而損害債權人債權實現的行為時,法律賦予債權人有訴請法院撤銷債務人所為的行為的權利。

  債權人有了代位權和撤銷權這兩項權利,就可以用來保全債務人的總財產,增強債務人履行債務的能力,以達到實現其合同債權的目的。中國<合同法>第73條、第74條分別規定了債權人代位權制度和債權人撤銷權制度,雖然規定的內容比較簡略,但填補了中國民事立法的空白,意義重大。

  (二)區分撤銷權行使的客觀要件和主觀要件

  1.客觀要件。

  撤銷權的行使首先要求債務人實施了一定的處分財產的行為,這種處分行為已發生法律效力,並已經或者將損害債權人的債權。處分財產的行為主要有放棄到期債權、無償轉讓財產、在財產上設立抵押、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出讓財產等。當債務人採取上述不正當或非法方式轉移財產,導致債務人事實上的資不抵債,明顯損害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債權人才能行使撤銷權。

  2.主觀要件。

  這是說債務人實施處分財產行為時或債務人與第三人實施民事行為時具有惡意,即明知行為有損於債權人的合法債權,仍然執意為之。這裡,一方面,債務人必須具有惡意,也就是債務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處分財產的行為將導致自身無能力償還債務,從而侵害債權人的權益但仍然實施該行為:另一方面,要求第三人也具有惡意,即第三人在債務人以極不合理低價轉讓財產時,事實。上已經知道此轉讓行為對債權人的權益造成了損害,但還是堅持完成行為,主觀上的惡意同樣是明顯的。

  總之,合同保全在商業關係中有著非凡的意義,在很多情況下,合同保全都維護合同作為日常生活法律關係中的重要一步,如果你對相關問題有疑惑,或者有類似的問題的不到解答,建議諮詢專業的律師,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保護自身的利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