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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擔保合同

個人擔保合同集合8篇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髮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個人擔保合同8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個人擔保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抵押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

  抵押權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為確保 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以“抵押物清單”(附後)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

  第二條 甲方抵押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 ,貸款期限自 至

  第三條 甲方保證對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

  第四條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將抵押物權屬證明檔案交乙方,抵押期間該抵押物權屬證明檔案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五條 抵押擔保的範圍:貸款金額(大寫) 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以及實現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等)。

  第六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抵押期間,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九條 甲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保險。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乙方。保險單證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十條 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範圍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為抵押財產,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戶,抵押期間甲方不得動用。

  第十一條 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應在三十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二條 抵押期間,抵押物造成環境汙染或造成其他損害,應由甲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抵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條 抵押期間,甲方經乙方書面同意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於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第十六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實現抵押權、停止發放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約定義務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改變貸款用途、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式、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第十七條 甲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 %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乙方有權就違約金、賠償金直接從甲方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扣付。

  第十八條 乙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貸款利息;

  3.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貸款本金、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二十條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經協商解決達不成一致意見的,按下列第( )項方式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單”中的抵押物均辦理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應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個人擔保合同 篇2

  抵押權人(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抵押人(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

  借款人(丙方):

  住址:

  身份證號:

  宣告:乙丙雙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乙丙雙方要求,甲方已經就本合同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乙丙雙方對本合同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通曉並充分理解。根據借款方(丙方) 與貸款銀行 年簽訂的小額擔保貸款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甲方為丙方提供了擔保。經借款人要求,乙方願意就主合同項下的全部款項以其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的財產向甲方提供抵押,為丙方借款進行反擔保。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保證

  1、自己是本合同項下抵押物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或國家授權的經營管理者;該抵押物不存在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方面的爭議。

  2、完全瞭解主合同借款人的借款用途,為主合同借款人提供抵押擔保完全出於自願,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3、本合同項下抵押物依法可以設定抵押,不存在抵押瑕疵。

  4、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監管,抵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5、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如已部分出租或全部出租,保證將設立抵押事宜告知承租人,並將有關情況書面告知甲方。

  第二條 被保證的主債權種類及金額

  乙方自願將其擁有的財產抵押給甲方,作為甲方為借款人向 (銀行)提供的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金額為(人民幣) 萬元小額貸款的反擔保。

  第三條 抵押物

  抵押物:房、地產評估結果明細表中

  第四條 抵押擔保範圍及期間

  1、乙方抵押擔保的範圍包括:以抵押物的實際變現價值為限,對甲方所擔保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及甲方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或仲裁費、財產保全或證據保全費、強制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鑑定費、律師費、差旅費、調查取證費等)進行反擔保。

  2、本合同項下的抵押反擔保期間為:自主合同確定的借款到期之次日起兩年;如主合同確定的借款分批到期的,則保證期間為最後一批借款到期之次日起兩年。

  第五條 評估及抵押登記

  1、甲方經 房地產經紀評估有限公司對以下資產進行評估:房、地產評估結果明細表

  2、依法辦理抵押登記手續,確保地隨房抵或者房隨地抵,並辦理他項權證,抵押權人為 。

  第六條 抵押物的佔管

  1、本合同的抵押物由乙方佔管。乙方在佔管期間應維護抵押物的完好,不得采用非合理方式使用抵押物而使抵押物價值產生減損。甲方有權檢查抵押物的使用情況。

  2、抵押物發生毀損、滅失的,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並立即採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應及時向甲方提交有關主管機關出具的發生毀損、滅失的原因證明。

  3、抵押期間,抵押物造成環境汙染或其他損害,應由乙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七條 財產保險

  根據甲方要求,抵押物受損程度是否辦理財產保險。如需辦理財產保險將做到:

  1、本合同簽訂後15天內,乙方應到有關保險機構辦理抵押物的財產保險基本險手續,保險期限不短於主合同履行期限,保險金額不低於主合同貸款本金。

  2、乙方應在保險單中註明,出險時甲方為第一受益人。保險單中不應有任何限制甲方權益的條款。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保險中斷,甲方有權代為辦理保險手續,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物如發生保險事故,保險賠償金應當全額作為抵押財產提前向甲方清償,或經甲方同意用於恢復抵押物的價值。

  第八條 抵押權的實現

  1、甲方在行使抵押權時,有權依據法律規定對抵押物進行折價用以抵償主合同借款人所欠債務或對抵押物進行拍賣、變賣以取得價款優先受償。

  2、乙方應給予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設定障礙。

  第九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1、本合同生效後,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抵押物。

  2、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有義務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經甲方同意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等的抵押擔保物。

  3、因國家建設需要徵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時,應當將所獲的補償金提前清償所擔保的主債務。

  4、在本合同生效後,乙方發生合併、分立、變更、撤銷、破產、法定代表人變更等情況,其合併、分立、變更後的法人或其它組織仍繼續承擔本合同項下的反擔保責任。

  5、主合同借款人清償了主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後,有權要求解除本合同項下抵押。

  第十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1、主合同履行期屆滿,借款人未依約歸還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的,有權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在償還本合同抵押擔保範圍內的全部債務後還有剩餘的,將剩餘部分退還乙方。

  2、抵押期間,乙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提前依法處分抵押物實現抵押權:第一,乙方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第二,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義務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第三,主合同履行期間丙方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使甲方所擔保的款項落空、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程式、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小額擔保貸款金額20%的違約金:第一,抵押物存在權屬爭議;第二,已向他人設定抵押、典當、轉讓、贈與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處置抵押物;第三,抵押物有被查封、扣押、受追索的情況;第四,有第三人對抵押物主張權利或提出異議;

  第五,有擅自轉讓、隱匿抵押物的行為,第六,乙方不按約定督促借款人按期還款或代為償還貸款,導致貸款逾期未歸還。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1、本合同經甲、乙、丙三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至借款人在主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及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其他應付費用全部償清之日止。

  2、本合同獨立於主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無效而無效。如主合同無效,乙方仍應按本合同承擔責任。

  3、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

  第十三條 附則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抵押人乙方: 借款人丙方:

  個人指模: 個人指模: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個人擔保合同 篇3

  借款人:

  擔保人:

  出借人: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規定,本著平等、自願、誠實守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貸條款

  第一條 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 借款金額:借款金額為人民幣: 元整,小寫:¥ 元。

  第三條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為 個月,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借款利率:

  借款期限內的 利率為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即 利率 %的四倍。

  第五條還款方式:

  借款到期時一次性還清全部本金。

  第六條如出現下列情形,出借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在約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

  1.借款人將所借款項用於非法活動。

  2.擔保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擔保人不能提供出借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3、借款人或擔保人的資信出現危機,有可能導致出借人無法收回借款的。

  第七條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並接受出借人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於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並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八條出借人的權利和義務: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向借款人支付借款;

  3.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款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擔保追索權。

  第二部分擔保條款

  第九條擔保人: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擔保人自願以其所有權並有權處分權的全部財產擔保給出借人,作為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擔保。

  本合同項下擔保財產為: 。

  擔保人保證:所擔保的自有財產滿足擔保條件,並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但保人所承擔的擔保為連帶責任擔保。

  第十條擔保範圍: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出借人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

  當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出借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出借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

  第三部分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人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權。

  2.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另行向出借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 %的違約金,並承擔出借人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

  3擔保人因隱瞞擔保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已擔保或者已出租等情況,或故意隱瞞其自身在簽訂本合同時已經不具備擔保能力的,而給出借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向出借人承擔賠償責任。

  4、本合同項下的借條為本合同附件。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原告居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並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合同自各方簽字後生效。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後,本合同終止。

  3.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合同。

  借款人 : 出借人 :

  擔保人 :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個人借貸擔保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個人擔保合同 篇4

  股權質押(反擔保)

  出質人:(簡稱甲方)

  質權人:(簡稱乙方)

  根據公司(借款人)與乙方於年月日簽訂的編號為:[]的《擔保協議書》(以下簡稱擔保書)中第一條第二款之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根據擔保書,為公司(借款人)向貸款幣萬元提供擔保,貸款期限為,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本股權質押反擔保期限為上述主債務發生代償後之日起兩年。

  二、甲方願意以其擁有的佔公司(借款人)%的股權質押給乙方,作為反擔保,以償付乙方履行擔保責任後所發生的債務。甲方保證公司(借款人)過半數股東同意甲方以其持有的該公司股權出質,並且甲方向乙方出具與此相關的股東會決議。甲方用作質押的股權,評估價值為幣萬元。

  三、甲方保證對上述質押的股權擁有完全的、有效的處分權,保證上述股權在此之前未設定抵押權,並免遭第三人追索。

  四、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有關財務報表,以及對上述股權的評估等資料。甲方應對其提供的資料的真實性負法律責任。

  五、上述股權的所有權證明檔案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二個工作日內交付乙方,質押期間由乙方保管,質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處置上述質押股權。

  六、如公司未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致使乙方承擔了擔保責任。乙方有權以折價、拍賣、變賣等方式處理所質押的股權,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或經雙方協商,由乙方收購上述股權。

  七、乙方有權收取上述股權質押的孳息。

  八、甲方若以上市公司的股票出質,須在簽訂本協議後,到證券登記機關辦理出質登記,本協議自登記之日起生效。甲方若以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或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出質,該股份質押應記入公司的股東名冊,本協議自記入股東名冊之日起生效。甲方將記載股份質押登記的股東名冊(原件一份)交給乙方。

  九、本協議適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及深圳市地方法規。如發生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深圳市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

  十一、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經協商,另籤協議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甲方(蓋章):乙方:

  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或

  授權委託人:授權委託人:

  年月日於市

個人擔保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就借款和擔保事宜經協商自願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乙方從甲方處借款¥萬元(人民幣大寫萬元整)時間從年月日起,利率月息,%,期限天。

  第二條;該借款甲方打入甲乙雙方約定賬戶並且僅可用於約定事宜,不可挪作它用,若有挪用即視為乙方根本違約,如乙方不能按月支付利息即視為乙方根本違約,甲方有權提前對乙方提起訴訟收取本息。

  第三條;乙方保證全部借款最遲於年月前歸還,若到日未能按期歸還,乙方除應付利息之外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萬元違約罰金。第四條;丙方自願為乙方從甲方處借款本息提供連帶擔保償還責任。

  擔保的範圍包括甲方出借給乙方借款萬元本金、利息、複利、罰金、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諸如訴訟費、保證金、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調查取證費等承擔連帶擔保責任,擔保期限到此筆借款本息全部還清為止。

  第五條;乙方和丙方自願以名下全部財產擔保,承擔無限償還和無限連帶償還責任。

  第六條;出現第二條所違約情形、或乙方、丙方任何一方出現可能影響正常經營的情形、視為甲方不安抗辯權成立的條件、甲方可立即清收借款。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乙方和丙方的責任不因與其他單位或個人簽訂的任何協議、檔案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發生合併、分立等情形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項下各方當事人發生合併、分立、變更等情形的,由變更後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所列義務和責任。

  第八條;其他;

  1、本合同由三方當事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後生效(法人單位需加蓋公章)

  2、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論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與他人(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和丙方)簽訂的其他反擔保協議有效與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3、在執行本合同中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訴訟,因本協議引發的訴訟由梅河口市法院(或因級別管轄由通化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4、關於通知;甲方對乙方和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乙方或丙方公司註冊地址、工作單位或身份證地址以電話、郵寄或傳真傳送,傳送日即視為送達乙方和丙方日期。

  重要提示;甲方已提請乙方和丙方對本合同各項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遇有對內容理解上的分歧,以甲方之解釋為準;若乙方和丙方在此合同上簽字、蓋章、即為完全明白和理解合同內容所有條款,即為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保證並一致同意。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日

個人擔保合同 篇6

  融資擔保是擔保業務中最主要的品種之一,是隨著商業信用、金融信用的發展需要和擔保物件的融資需求而產生的一種信用中介行為。

  編號:

  甲方:

  乙方:

  深圳市**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為充分利用甲方的現有資源優勢,加快甲方資產增值步伐提升甲方品牌知名度和專案含金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開展經營資金引進和融資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委託乙方作為 專案資金引進和融資管理顧問,全權代理負責甲方經營資金引進和融資工作,並向甲方提 供相關顧問服務和居間服務,乙方接受委託。

  二、 甲方主要職責:

  1、全力指導和支援、配合乙方引資或融資工作。

  2、及時提供引資或融資所需真實、有效的各項檔案資料。

  3、及時辦理引資或融資的相關手續,承擔約定付款義務。

  4、遵守協議承諾,維護乙方權益。

  三、乙方主要職責:

  1、組織資深金融投資及資產管理專家為甲方經營管理量身 訂做策劃出個性鮮明、切實可行的短期和長期融資目標、整 體資金引進和融資管理戰略規劃方案和實施策略;

  2、對甲方專案運作進行價值分析、策劃和包裝,根據實際 調查結果和財務資料編寫權威性、規範化的引資、融資、申 請檔案和報告;

  3、利用多種渠道和方式,有計劃地面向境內外銀行、擔保 公司、基金會、風險投資商、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進行多層 次的專案引資或融資推介;

  4、組織專案投資商或貸款銀行、擔保公司專家到甲方現場 考察;

  5、代表甲方與專案投資商和貸款銀行、擔保公司等金融機 構進行商務談判與溝通協調;

  6、負責代表甲方與專案投資商和貸款銀行、擔保公司等金 融機構起草、草簽合作協議和各種相關的法律文書,維護甲 方權益;

  7、負責聯絡辦理甲方智慧財產權(商標、專利)等委託交辦 的其他事務和手續。

  8、當引資或融資進入正式程式時,雙方另行簽署專項引資或融資居間服務協議,經甲方核准後予以實施。

  四、顧問工作流程:

  第一步:甲、乙雙方達成共識,簽訂委託顧問合作協議書;

  第二步:甲方向乙方提供引資或融資專案有關資料、提出具體要 求、合作意向並及時回覆乙方專家的詢問;

  第三步:乙方協調組織專案投資商或貸款銀行、擔保公司專家進 行專案初步論證併到甲方現場調研、考察;

  第四步:協助甲方與專案投資商和貸款銀行、擔保公司專家共 同草擬和編報甲方引資或融資相關檔案、報告、報 表;

  第五步:落實招商引資方案:包括金融機構選定,引資或融資方 式確定,擔保及反擔保措施,帳務合理調整,融資額度 發放,資金到帳通知及分配等;

  第六步:甲方專案正常運轉後的經營監管顧問與諮詢。

  五、成本與費用核算:

  1、乙方顧問費按:每年人民幣 萬元(含策劃啟動、專家聘請、擬定引資或融資方案、專案調研、考察等)計算,由甲方在本協議書籤訂生效後 10 日內先支付一半,到半年時再支付餘款,此外甲方可不再承擔乙方為融資而支付的前期費用。

  2、當甲方引資或融資專案成功,甲方保證按引資或融資的實際資金到帳額的一定比例在資金到帳當日支付乙方居間服務費(以雙方簽署的《居間服務合同》條款約定金額為準)

  、合作期限:一年,從甲乙雙方正式簽字日起開始計算。

  、違約責任; 雙方中的任何一方除遇不可抗力,不得擅自毀約,擅自毀約作違約論。違約方需向守約方賠償損失。

  八、其它;

  1、本協議書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2、本協議書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到期無異議自動順延;

  3、本協議書一式二份,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書內容雙方均有義務保守機密,不得擅自對外洩露;

  5、本協議書爭議交深圳仲裁委員會按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日期: 日期:

個人擔保合同 篇7

  貸款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生產需要,向乙方申請貸款作為___________________資金。

  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貸款額給甲方。

  在貸款期限內,甲方擁有抵押物的使用權,在甲方還清貸款本息前,乙方擁有抵押物的所有權。

  為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貸款內容

  1.貸款總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貸款用途:本貸款只能用於___________________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貸款進行違法活動。

  3.貸款期限:在上述貸款總金額下,本貸款可分期、分筆週轉審貸。

  因此,各期貸款的金額、期限,由雙方分別商定。

  從第二期貸款起,必須有雙方及雙方法定代表簽字蓋章的新的抵押貸款合同,並將其中的一份送交_________市公證處公證,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期貸款期限為:_________個月,即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4.貸款利率:本貸款利率及計息方法,按照中國______________銀行的規定執行。

  5.貸款的支取:各期貸款是一次還是分次提取,由雙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應提前_________天通知乙方,並經乙方的信貸部門審查認可方可使用。

  第一期貸款分_________次提??BR> 6.貸款的償還:甲方保證在各期合同規定的貸款期限內按期主動還本付息。

  甲方歸還本貸款的資金來源為本公司生產、經營及其它收入。

  如甲方要求用其它來源歸還貸款,須經乙方同意。

  第一期貸款最後還款日為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還款的情況下繼續有效。

  第二條 抵押物事項 1.抵押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製造廠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件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置放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抵押物發票總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抵押期限:_______年(或為:自本貸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還清乙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義務

  乙方的義務:

  1.對甲方交來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甲方到期還清貸款後,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給甲方。

  甲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

  如乙方發現甲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乙方通知甲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貸款,並追償已貸出的全部貸款本息。

  3.甲方應合理使用作為抵押物的______________,並負責抵押物的經營、維修、保養及有關稅賦等費用。

  4.甲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15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無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擔保時,乙方有權相應減少貸款額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償已貸出的貸款本息。

  5.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_________分公司投保,以乙方為保險受益人,並將保險單交乙方保管,保險費由甲方承擔。

  投保的抵押物由於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公司的賠償金中收回抵押人應當償還的貸款本息。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個人擔保合同 篇8

  合同編號【 】第

  借款人

  貸款人 衡水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支行

  貸款擔保人擔保人 衡水泰昌擔保有限公司號

  衡水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幣貸款擔保合同

  貸款種類:

  借款人:

  住 所: 電話:

  法定代表人:

  開戶銀行名稱:

  開戶帳號:

  貸款人:衡水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支行 住所: 衡水市桃城區人民中路391號 電話:5236621

  法定代表人:甘曉燕

  擔保人: 衡水泰昌擔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馮春梅

  住所:衡水市人民西路江源大廈七層

  電話:2697960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人(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丙方根據甲方申請,對甲方生產經營情況進行了全面調查、審查,綜合評定,乙方同意向甲方發放流動資金貸款,丙方為此筆貸款提供擔保,甲、乙、丙三方經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甲方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

  第二條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將用於 流動資金 。

  第三條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條 貸款利率和利息

  貸款利率按款利息自貸款轉存到甲方帳戶之日起計算。在合同有效期內,如貸款利率調整,自利率調整之日起按調整後的利率執行。

  第五條 用款計劃

  甲方用款計劃為:月日萬元。

  第六條 還款計劃

  甲方的還款計劃為:

  萬元。

  第七條 付息方式

  每月20日為結息日,甲方應在結息日前將利息足額存入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內,甲方不能按時付息時,乙方按規定計收復利。

  付息帳號為:

  第八條 扣款方式

  甲方保證按第六條、第七條確定的還款計劃歸還貸

  款本金和利息,若不能按期歸還,則甲方同意乙方從甲方的銀行帳戶中直接扣收貸款本金、利息及有關費用。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合同生效後,甲、乙、丙任何一方不能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2、貸款到期,由於客觀情況發生變化,甲方經過努力仍不能還清貸款的,可以在貸款到期前15 日向貸款申請展期,經貸款人書面同意並通知丙方後,由甲、乙、丙三方簽訂展期還款協議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3、甲、乙、丙任何一方發生合併、分立、或變更企業形式時,由變更後的單位或個人承繼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進行承包、租賃、合併、兼併、合資、分立、聯營、股份制改造等改變其經營方式或解散、清算時,應提前 三十 日書面向委託人報告並通知乙方。

  第十一條 甲、乙、丙三方的主要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按時足額向丙方繳納擔保費。丙方應按時足額向乙方指定賬戶繳納保證金;

  2、甲方應在乙方開立存款戶;

  3、甲方應有權要求乙方按丙方同意房款通知書發放貸款;

  4、甲方必須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不得將貸款挪作他用;

  5、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歸還全部貸款本息;

  6、甲方提前還款的,以提前天數30天為界,30天內的,甲方不向乙方支付提前天數的利息;30天上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提前天數按合同規定利率50%的利息。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期限或次還款計劃還款,乙方債權全部或部分未受清償的,有權要求丙方按照本合同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三條:丙方為甲方提供擔保。擔保範圍為借款本金、利息。擔保期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後兩年止。年擔保費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50%或此筆年貸款總額的2%收取(特殊情況經董事會研究予以調整)---最終按0.2%收取,擔保費用在簽訂本合同日甲方向丙方一次性交清。甲方向丙方付清擔保費用前,丙方不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生效,至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完畢後終止。

  第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叄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權代理人) (或其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