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服務合同(通用15篇)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設計服務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設計服務合同1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的規定,鑑於乙方具有符合國家規定的資質等級來承攬建設工程設計業務,經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_________工程的設計專案,建築安裝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建設地點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義務
1.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施工單位,與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俊工後,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2.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3.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檔案,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複製,重複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範圍。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複使用。
三、乙方義務
1.乙方必須按照國家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國家規定的建設工程設計深度要求進行設計,並在______年_____月 _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設計檔案;其中,設計檔案一式_______份,技術設計檔案一式_______份,施工圖設計檔案一式_______份。
2.乙方編制的設計檔案,應當滿足編制施工招標檔案、主要裝置材料訂貨和編制施工圖設計檔案的需要;同時編制施工圖設計檔案,應當滿足裝置材料採購、非標準裝置製作和施工的需要,並註明建設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3.乙方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專案應配合施工單位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四、設計費
甲方將乙方提供的設計檔案交由3-5家工程公司報價,若上述公司作出的報價均在甲方要求的基礎造價範圍內,甲方一次性付給乙方設計費人民幣_________元。
五、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向乙方支付設計費,應根據銀行關於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2.由於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檔案的交付時間,每延誤_______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於設計費的_______%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3.因乙方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應由乙方繼續完善設計任務,並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退還設計費。對於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者,乙方應承擔賠償金。
六、其它
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雙方簽章後生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未盡事項,按我國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處理。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蓋章):_______ 設計單位(乙方)(蓋章):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服務合同2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規的規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就公司設計事項,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本協議設計服務專案的名稱、地點、內容及提交之檔案標準
1、服務專案的名稱:
2、服務專案的地點:
3、服務專案的“設計”主題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具體執行專案見附件)
4、提交設計檔案頁面標準:乙方以電子稿交付或A4列印規格(210X285mm)檔案方式交付設計的作品。
第二條、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關資料
1、為設計需要,甲方須及時提前提供有關圖文、影像資料;
2、為能保證設計稿件質量,甲方鬚鬚提前通知乙方進行設計;
第三條、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有關設計案時間
乙方根據甲方的設計通知及提供的相關設計資料力求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完稿,配合甲方的產品推廣需要。如遇到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完稿,乙方須提前向甲方告之,雙方協商解決。
第四條、服務執行準則
所有乙方的提案,必須經甲方負責人簽字後方可執行;未經甲方簽字乙方擅自實施方案的,如有誤,責在乙方。
第五條、服務協議內容、設計費
1、根據甲方所列的設計服務內容(見附件),甲乙雙方協商本專案的設計費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圓整(大寫:__________________整);
2、完成時間不超過_______個工作日(月)。
第六條、專案設計費用支付方法
1、本協議生效後,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合同總費用______%,即人民幣¥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________整),
2、以後根據稿件設計的完成量支付餘下相應的設計費,
3、專案設計全部完成後,甲方向乙方支付餘下的款項。
第七條、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按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乙方提交資料及檔案,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性負責;甲方提交上述資料及檔案超過規定期限,乙方按本協議規定交付檔案的時間順延。
2、甲方變更設計主題內容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對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造成乙方設計需返工時,甲方應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費。
3、甲方應按本協議第六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乙支付設計費用,逾期3天后,乙方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甲方,逾期5天后,乙方有權終止協議,並要求甲方支付應付費用,甲方無任何理由拒付應支付的設計費。
4、甲方應為乙方派往現場工作人員給予工作上的配合。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按本協議第三條規定內容、時間向甲方交付設計原始檔(如:AI或CDR格式向量檔案)。
2、乙方對企劃、設計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若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或損失,乙方應負責採取補救措施,但不承擔由此引起的連帶責任。
3、乙方有向甲方提供工作進展情況的義務。
第八條、保密條款
1、乙方交付甲方的設計方案僅供本協議規定專案使用,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對乙方交付的設計檔案不得複製或向第三方轉讓,以及用於其它專案,如果發生以上情況,乙方有權追繳索賠。
2、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擴散、轉讓甲方提供的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甲方有權索賠。
第九條、其他
1、甲方如需要乙方交付印刷樣稿,乙方另收工本費。
2、甲方委託乙方承擔本合約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應另行支付費用。
3、由於不可抗拒因素致使合約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4、本合約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為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約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約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6、本協議自甲、乙雙方蓋章簽字第一筆設計費支付到乙方後生效。
甲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名:
地址:
電話/傳真:
日期:
乙方(蓋章):
乙方代表簽名:
地址:
電話/傳真:
日期:
設計服務合同3
第一部分 資訊系統工程委託監理合同
委託人________監理人_______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託人委託監理人監理的資訊系統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__________
工程實施地點:______
工程總投資: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標準條件》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三、下列檔案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本合同標準條件;
2.本合同專用條件;
3.在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檔案。
四、監理人向委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範圍內的監理業務。
五、委託人向監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註明的期限和方式,向監理人支付報酬。
六、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託人:(簽章)______ 監理人:(簽章)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簽訂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二部分 標準條件
第一條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有如下含義:
1.“工程”是指委託人委託實施監理的資訊系統工程。
2.“委託人”是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和委託監理業務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監理人”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4.“監理專案組”是指監理人派駐本工程現場實施監理業務的有關成員。
5.“工程監理的正常工作”是指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委託人委託的監理工作範圍和內容。
6.“工程監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託人委託監理範圍以外,透過雙方書面協議另外增加的工作內容;②由於委託人或整合商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續時間而增加的工作。
7、“工程監理的額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監理人必須完成的工作,或非監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暫停或終止監理業務,其善後工作及恢復監理業務的工作。
第二條 委託人的權利
1.委託人有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和設計使用功能要求的認定權,以及對工程設計變更的審批權。
2.監理人調換總監理工程師須事先徵得委託人的同意。
3.委託人有權要求監理人提交監理工作月報及監理業務範圍內的專項報告。
4.當委託人發現監理人員不按監理合同履行監理職責,或與整合商串通給委託人或工程造成損失的,委託人有權要求監理人更換監理人員,直到終止合同並要求監理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或連帶賠償責任。
第三條 委託人的義務
1.委託人應當負責工程建設的外部關係的協調,為監理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2.委託人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監理人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為監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資料。
3.委託人應當在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人書面提交併要求作出決定的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
4.委託人應免費向監理人提供必要的辦公用房和其他辦公設施。
第四條 監理人的權利
1.對工程建設有關事項包括資訊系統工程的規劃設計、專案實施、使用功能等要求,向委託人的建議權。
2.事先徵得委託人的同意,對工程設計中的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和最佳化的原則,向設計人提出建議。發現工程設計不符合國家頒佈的資訊系統工程質量標準或設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時,監理人有權書面報告委託人並要求設計人更正。
3.審批工程實施的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按照保質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則,向整合商提出建議,並向委託人提出書面報告。
4.事先向委託人報告,經徵得委託人同意後,監理人有權釋出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
5.工程上使用的裝置和工程質量的檢驗權。對於不符合設計要求和合同約定及國家質量標準的構配件、裝置,有權通知整合商停止使用;對於不符合規範和質量標準的工序、分部分項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業,有權通知整合商停工整改、返工。整合商得到監理專案組或委託人的復工令後才能復工。
6.工程實施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實際完成日期提前或超過工程實施合同規定的完成期限的籤認權。
第五條 監理人的義務
1.保證自簽訂本合同時起至履行完畢本合同項下全部義務時止,始終、不間斷的具備符合國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規定的執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資質。
2.嚴格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守法經營,按章辦事,自覺維護委託人的利益。
3.接受委託人的檢查、監督,嚴格履行服務承諾,做到誠實守信。
4.加強內部管理,提高監理質量,按照監理合同的有關規定開展監理業務,保證不發生質量問題。
5.按合同約定派出監理工作需要的監理專案組及監理人員,向委託人報送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及監理專案組成員名單、監理規劃,完成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監理工程範圍內的監理業務。在履行合同義務期間,應按合同約定定期向委託人報告監理工作。
6.使用委託人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委託人的財產。在監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時,應將其設施和剩餘的物品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給委託人。
7.在合同期內或合同終止後,未徵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洩露與本工程、本合同業務有關的保密資料,不得洩露委託人申明的秘密和設計人、整合商等提供並申明的秘密。
第六條 在監理過程中,如果因工程實施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書面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的合同期。
第七條 監理人在責任期內,應當履行約定的義務,如果因監理人過失而造成了委託人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託人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監理報酬總額(除去稅金)。觸及法律的,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八條 監理人對整合商違反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和完工(交圖、交貨)時限,不承擔責任。因不可抗力導致委託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監理人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委託人或監理人向對方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提出賠償的一方應當補償由於該索賠所導致對方的各種費用支出。
第十條 由於委託人或整合商的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發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長了持續時間,則監理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通知委託人。經雙方協商,適當延長完成監理業務的時間,支付監理人附加工作的報酬。
第十一條 在委託監理合同簽訂後,實際情況發生變化,使得監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執行監理業務時,監理人應當書面通知委託人。當恢復執行監理業務時,經雙方協商後應適當增加時間用於恢復執行監理業務,監理業務的完成時間也應予以延長,並按雙方約定的數量支付監理報酬。
第十二條 監理人向委託人辦理完驗收或工程移交手續,整合商和委託人已簽訂工程保修責任書,監理人收到監理報酬尾款,本合同即終止。保修期間的責任,雙方可以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第十三條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事先通知對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必須採取書面形式,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四條 當委託人認為監理人無正當理由而又未履行監理義務時,可向監理人發出指明其未履行義務的通知。監理人在收到通知後應及時答覆,否則委託人有終止委託監理合同的權利,並且由監理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正常的監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的報酬,按照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方法計算,並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第十六條 委託的工程監理所必要的監理人員出外考察、材料裝置複試,在事先徵得委託人同意後,其費用在預算範圍內向委託人實報實銷。
第十七條 在監理業務範圍內,如需聘用專家諮詢或協助,由監理人聘用的,其費用由監理人承擔;由委託人聘用的,其費用由委託人承擔。
第十八條 監理人駐地監理專案組及其職員不得接受監理工程專案施工整合商的任何報酬或者經濟利益,堅決杜絕商業賄賂行為。
第三部分 專用條件
第一條 本合同監理範圍和監理工作內容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委託人應提供的工程資料及提供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委託人應在__天內對監理人書面提交併要求作出決定的事宜作出書面答覆。
第四條 委託人免費向監理專案組提供如下設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委託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監理人的報酬: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附加工作報酬: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額外工作報酬: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服務合同4
甲方:乙方:
合同訂立時間: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甲方委託乙方進行智慧化系統的技術服務,並支付相應的技術服務報酬。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信守。
一、設計服務內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智慧化系統的技術服務。按智慧化設計、智慧化施工投標二個階段,分別提供相應的設計檔案(具體見第四條)。智慧化工程的子系統可根據工程的具體需求,在下列系統中選擇。全部設計檔案以電子文字的形式提供。
智慧化系統的具體內容:
資訊設施系統:綜合佈線、計算機網路、有線及衛星電視、訊號覆蓋系統、電話交換系統等。
建築裝置管理系統:BA系統、智慧照明系統。
公共安全系統:入侵報警系統、影片安防監控系統、出入口控制系統、電子巡更管理系統、停車庫管理系統等。
音影片系統:會議系統、廣播系統、數字媒體釋出系統、公共資訊釋出系統、指揮中心等。
機房工程:機房裝飾、機房綜合佈線、UPS及配電、空調及新風、環境監控、火災報警及氣體滅火、防雷接地、機房安保等。
其他專有系統:如金融影片聯網監控系統;體育場館計時計分系統、升旗系統、酒店客房管理系統等。
二、甲方向乙方支付技術服務報酬及支付方式
技術服務分為按年收費、按次收費兩種方式。乙方的設計檔案電子文字遞
交甲方,並經甲方稽核通過後。當次設計服務完成。
1、按年收費方式
智慧化設計服務費用:設計費用按年設計的建築總面積收費,分為三檔收費。①20萬平方米以下,1元/平方米(12萬/年為最低年費,)。②20-50萬平方米,0.85元/平方米(20萬/年為最低年費)。③50萬平方米以上,0.75元/平方米,(40萬/年為最低年費)。
智慧化施工投標費用:按次收費。若甲方委託乙方負責施工投標標書製作,按投標造價收費,1000萬以下1萬/次。20xx萬以上1.8萬/次。
設計費支付:合同簽訂生效後一週內,甲方支付給乙方年設計費用的10%作為預付款;合同簽訂後六個月或經甲方稽核的合格設計量完成年設計總量的50%,甲方支付至乙方年設計費用的40%;合同一年期滿或經甲方稽核的合格設計量完成年設計總量的100%,甲方支付至乙方年設計費用的100%;施工投標檔案設計費用在施工投標檔案經甲方稽核通過後,當天內付清。
2、按次收費方式
智慧化設計服務費用:設計費用按建築面積收費。收費標準為1.2元/平方米。2萬元為最低收費。
智慧化施工投標費用:按次收費。若甲方委託乙方負責施工投標標書製作,按投標造價收費。1000萬以下1.2萬/次。20xx萬以上2萬/次。
設計費支付:協議簽訂後,甲方支付給乙方設計費用的50%;稽核通過後付清,甲方支付至乙方設計費用的100%。施工投標檔案設計費用在施工投標檔案經甲方稽核通過後,當天內付清。
三、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的資料、檔案及相關資訊
1、規劃設計
需提供專案的名稱、地點、規模、用途、業主要求、建築平面圖紙等基本專案資訊。具體見附表一。
2、方案設計
除規劃設計提供資料外,還需提供建築平面圖、暖通、配電、給排水、消防等各專業圖紙。裝飾平面圖、裝飾圖電氣圖。招標方對方案設計的要求。具體見附表二。
3、施工圖設計
除規劃設計、方案設計提供的資料外,還需提供各會議室裝飾圖包含:頂面、地面、牆面裝飾圖、布燈圖。外場平面管網圖、綠化圖。
4、施工投標
招標方的全部招標檔案、圖紙及電子文件等資料。招標檔案中需甲方提供的資質證明、業績證明檔案、施工技術管理人員清單及業績等相關。
四、乙方應向甲方設計資料及檔案
1、規劃設計
提供規劃設計檔案。
2、方案設計
總述:方案書的總體概述。設計目標、設計亮點、設計重點、管理模式設計等。
設計方案書:各系統需求分析、功能設計、架構設計、點位表、系統主要技術引數等。
設計概算:各系統的設計概算表及系統造價彙總表。
設計圖紙:各系統的系統原理圖。
3、施工圖設計
施工說明
資訊設施系統、建築裝置管理系統、公共安全系統:各系統系統圖、網路系統拓撲圖、管線圖、大樣圖。
音影片系統:系統圖、佈置圖、地面圖、頂面圖、大樣圖。
機房工程:機房佈置圖、機房裝飾圖、大樣圖、接地地網圖。
全部智慧化系統技術引數要求。
全部智慧化系統擬定的裝置清單及預算。
4、投標檔案
商務部分:裝置成本核算、資格檔案等
說明:投標所需的授權檔案及報價策略由甲方自行負責。乙方只提供裝置成本核算。
技術部分:招標檔案及評分辦法要求的施工組織設計、合理化建議、售後服務及培訓措施、設計方案書等。
五、設計進度
針對具體的每個設計專案,設計進行前,甲乙雙方需商定設計完成的具體時間。如無特殊要求,按以下的時間進行。
1、規劃設計
乙方收到甲方的正式規劃設計請求及甲方需提供的設計專案資訊已提供的情況下。三個工作日內完成全部規劃設計。
2、方案設計
乙方收到甲方的方案設計請求及甲方需提供的設計專案資訊已提供的情況下。五個工作日內完成全部方案設計。
3、施工圖設計
乙方收到甲方的施工圖設計請求及甲方需提供的設計專案資訊已提供的情況下。7個工作日內完成全部施工圖設計。
4、投標檔案
乙方收到甲方的投標檔案製作請求及甲方需提供的相關資訊已提供的情況下。五個工作日內完成投標檔案。裝置清單價格核算按甲方要求的品牌核算。
六、設計質量
1、設計的質量目標為:滿足國家規範的要求、滿足業主或招標檔案提出的設計要求。
2、乙方按照資訊設施系統、建築裝置管理系統、公共安全系統、音影片系統、機房工程五個部分進行專業劃分,根據每個工程的具體需求,提供具有相應資格的專案設計負責人、設計工程師。組成設計小組,按專業進行各系統的專項設計。
3、乙方對各系統的主流品牌均建有設計檔案、技術人員均經過相應的廠商培訓。可按甲方要求的品牌或根據甲方要求選用適宜的產品進行設計。
4、在設計的規劃設計、方案設計、施工圖設計的三個階段的.設計前、設計中和設計定稿前均透過網路視訊會議等技術手段和甲方做設計溝通,及時瞭解甲方的實際設計需求,並按討論結論完成的設計。避免設計的偏離。
5、乙方所有設計檔案完成後,需經乙方總師辦組織的內審通過後,方可遞交甲方。
6、甲方對設計質量的認可按照合同第七條設計驗收標準及方式進行考核。
七、設計驗收標準及方式
設計的驗收根據每個設計專案及設計階段的不同設計要求來進行。乙方的設計驗收需先經乙方總師辦組織的內部驗收合格,並提交設計驗收記錄(具體見附表四、五、六)。
甲方可透過視訊會議等方式直接參與乙方的內部驗收,並提出驗收意見。也可自行進行,在乙方的設計驗收記錄上籤署甲方驗收意見。乙方根據甲方的建議對設計進行調整。並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遞交調整後的設計。
八、甲方責任
1、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乙方提交資料及檔案,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甲方提交上述資料及檔案超過規定期限,乙方按合同第五條規定交付設計檔案時間順延。
2、甲方變更委託設計專案、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全套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設計需返工時,甲方應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增付設計費。
3、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檔案時,如果乙方能夠做到,甲方應根據乙方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方酌情支付趕工費。
九、乙方責任
1、乙方應按現行相關的國家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及甲方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並對其負責。
2、乙方設計的主要設計依據有:
《智慧建築設計標準》GB/T50314-20xx
《民用建築電氣設計規範》JGJ/T16-92
《綜合佈線系統工程設計規範》GB50311-20xx
《綜合佈線系統工程驗收規範》GB50312-20xx
《有線電視系統工程技術規範》GB50200-94
《LED顯示屏通用規範》SJ/T11141-1997
《電子計算機機房設計規範》GB50174-93
《民用閉路監視電視系統工程技術規範》GB50198-94
《入侵報警系統工程設計規範》GB50394-20xx
《影片安防監控系統工程設計規範》GB50395-20xx
《出入口控制系統工程設計規範》GB50396-20xx
《銀行營業場所風險等級和防護級別的規定》GA38-20xx
《銀行營業場所透明防護屏障安裝規範》GA518-20xx
《防盜安全門通用技術條件》GB17565-1998
《防尾隨聯動互鎖安全門通用技術條件》GA576-20xx
《廳堂擴聲系統設計規範》GB50371-20xx
《建築物電子資訊系統防雷技術規範》GB50343-20xx
《建築物防雷設計規範》GB50057-94(20xx版)
其他國家現行的相關規範、標準
3、乙方按商定的的內容、進度及向甲方支付全部設計檔案、圖紙的電子文字。
4、乙方交付設計資料及檔案後,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審查由甲方負責並支付相關費用),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
十、保密責任
甲方:
1、保密內容:本設計合同內容。
2、涉密人員範圍:參與合同簽訂的相關人員。
3、保密期限:合同鑑定至合同有效期。
4、洩密責任:承擔因洩密導致的乙方損失。
乙方:
1、保密內容:設計專案的名稱、地點、需求、業主負責人等相關專案資訊。設計檔案、設計圖紙、設計清單及品牌、設計概算等設計資訊。本設計合同內容。
2、涉密人員範圍:參與設計服務的全?咳嗽薄?
3、保密期限:甲方設計資訊遞交乙方後至專案實施結束。
4、洩密責任:承擔因洩密導致的甲方損失。
十一、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單方面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甲方應根據乙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設計費用的全部支付。
2、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乙方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合同金額2%的逾期違約金。違約金限額為合同的總價。逾期超過7天以上時,乙方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甲方。
3、乙方對設計資料及檔案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乙方設計錯誤造成甲方的損失,乙方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還需承擔損失的賠償。根據損失的程度和乙方責任大小向甲方支付賠償金。
4、由於乙方自身原因,延誤了按專案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檔案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該專案應收設計費的2%違約金。違約金限額為合同總價。
5、合同生效後,乙方單方面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應支付合同總價20%的補償金。
十二、其他
1、設計過程中,甲方若需乙方派人同業主進行技術交流或講標等現場服務,需按次及人數支付相應的費用。
2、乙方施工圖設計完成,質量驗收合格,遞交甲方後,即為本次設計完成。設計工作完成,甲方中標後,要求乙方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
3、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4、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均在互諒互讓的基礎上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雙方提交常州市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貳份,乙方貳份。
6、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生效。
7、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傳真、電子郵件、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設計服務合同5
甲方:
乙方:
一、甲方選擇的套餐名稱:
甲方最後結款期限: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委託乙方進行網站設計製作。並根據自身的需要,選定模板風格。
2、網站製作工作全部完成,經過甲方驗收後,在一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未付的全部費用;乙方予以上傳網站。
3、甲方應對其網頁所登載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無條件的負全部責任。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保證域名以及虛擬主機等在甲方使用期間的合法使用;
2、如乙方網站製作完成,甲方在最後結款期限內尚未支付剩餘款項,乙方保留向司法機關提出控訴的權利。
四、驗收確認:
1、甲方須在乙方指定空間和時間內進行驗收;
2、驗收期為乙方指定驗收後的三個工作日內,驗收合格後,甲方以書面方式簽收(《網站建設客戶確認單》。超過驗收期,甲方即不簽收、又不提出書面異議,應視為甲方已驗收合格,如甲方在驗收期過後即不簽收《網站建設客戶確認單》又不支付剩餘款項,乙方保留向政法機關提出訴訟的權利。
五、費用及付款
1、本合同總款項為________元整,先期預付款為總款額的________%,計________元整,後期付款甲方須驗收合格後立即支付,計________元整。
2、附加款項指在甲方認可的情況下增加的頁面及效果、功能等,每增加一頁按照________元/頁收費(其他按《網站製作收費明細表》收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_元整。
六、其他
1、本合同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進一步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或附件,補充協議或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網站建設客戶確認單》作為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 方: 聯絡人:
蓋 章(單位代理): 聯絡電話:
授權代表簽字(單位代理): 傳 真:
聯絡地址:
本人簽名(個人代理): 郵政編碼:
身份證號(個人代理): 電子郵件:
會員號: 網 址:
年 月 日
乙方: 聯絡電話:
傳真: 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聯絡地址/郵編:
電子郵件:
年 月 日
設計服務合同6
本合同由委託諮詢者 (以下簡稱委託方)為一方, 上海 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為諮詢方)為另一方,雙方就諮詢服務,授權雙方代表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內容
1.1提供的諮詢服務,而諮詢方願意提供此項服務。
1. 2諮詢方提供的諮詢服務範圍包括:編寫專案可行性研究報告書及相關申報服務。
第二條 合同的開始、完成、修改及終止
2.1本合同從 簽訂之日起生效。
2.2諮詢方按本合同1.2中所列要求表完成諮詢服務。除非雙方協定在商議條件下延長服務,本合同應在合同履行之日起 60日後,或至服務全部完成時終止,先到者為準。在合同終止或期滿時,雙方所有的權利和義務均終止。
2.3任何一方終止本協議必須在終止日期之日提前天書面通知對方。如果本合同由委託方提出終止,須支付諮詢方專案終止之日之前所有工作的諮詢費用及所發生的相關費用。
2.4除非雙方簽署有書面修正意見,否則,不能對合同及其附件進行任何變動和修改。
第三條 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3.1委託方應向諮詢方提供有關的資料、報告及諮詢服務需要的其他資訊並給予諮詢方開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協助,特別是委託方應指定一名總代表以便能隨時予以聯絡。
3.2對於本合同項下諮詢方所履行的服務,委託方將以本合同第四條中所提供的方法向諮詢方支付。
3.3諮詢方應根據諮詢服務的內容和進度安排,按時提交諮詢報告。
3.4所有按合同要求完成的諮詢服務工作都應由“委託方”檢查,並得到它的認可。諮詢方要對諮詢服務的工作量、正確和完整性負責。
3.5諮詢方對本合同的任何和所有責任都限定在諮詢方因付出專業服務而已收到的合同付款之內,並將在本合同第7.2條規定的保證期滿後解除。
第四條價格與支付
4.1本合同總價為人民幣(幣種) 元 (大寫: )。
4.2本合同總價包括諮詢方所提供的所有諮詢服務和培訓費用,為固定不變價格,且不隨通貨膨脹的影響而波動。合同總價包括諮詢方在其本地和委託方所在地因履行本合同義務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支出和以各種方式寄送資料到委託方辦公室所發生的費用,但不包括諮詢方因服務發生的雜項費用,包括差旅,通訊,餐費,交通等費用。如發生本合同規定的不可抗力,合同總價可經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調整。如果委託方所要求的服務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規定的範圍,雙方應協商修改本合同總價,任何修改均需雙方書面簽署,並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4.3委託方向諮詢方的所有付款均透過委託方所在地的銀行以支票方式支付到諮詢方的帳戶上或現金支付。
4.4付款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材料後
4.5收到委託方的付款後,諮詢方應在天內簽發標明相應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
4.6若委託方同意付款但未能按照上述條件付款,則諮詢方對應付金額按每月1%的費率收取滯納期費,並暫停後續階段服務直至受到委託方上述付款。
4.7如委託方拖延付款,諮詢方有權延遲或終止合同剩餘諮詢服務。
4.8如諮詢方提供的服務與本合同要求不符,委託方應當立即通知諮詢方,諮詢方應在委託方指定的時間內重新進行服務,並不向委託方另外收取費用。諮詢方對本合同的違約或未執行的責任應限於根據本合同己支付諮詢方之酬金範圍內。由於對諮詢方的服務不滿而終止合同時,委託方仍然必須按合同規定付清諮詢方己提供之合格服務的酬勞。
第五條保密
5.1由委託方收集的、開發的、整理的、複製的、研究的和準備的與本合同項下工作有關的所有資料在提供給諮詢方時,均被視為保密的,不得洩漏給除委託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業或公司。
5.2合同有效期內,雙方應採取適當措施對本合同項下的任何資料或資訊予以嚴格保密,未經一方的書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洩露給任何第三方。
5.3一方和其工作人員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所獲得或接觸到的任何保密資訊,另一方有義務予以保密,未經其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洩露從他方獲得的上述保密資訊。
第六條保證
6.1諮詢方的保證義務在本諮詢服務經最後一批款項支付後的
6.2公正和信用。雙方將公平地對待相互所享有的合同賦予的權利,並採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保證本合同的實施。故雙方一致表示,希望本合同在相互間公正實施、不損害任何一方的利益。
第七條 諮詢報告的歸屬
7.1所有提交給委託方的最終諮詢報告屬於委託方的財產,諮詢方對該報告不應洩漏或利用。
7.2諮詢方可儲存上述資料的影印件,包括本合同第五條所指的委託方提供的資料,但未經委託方的書面同意,諮詢方不得將上述資料用於與本諮詢專案之外的任何專案。
第八條 轉讓
8.1未經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無論是委託方或是諮詢方均不得將其合同權利或義務轉讓或轉包給他人。
第九條 不可抗力
9.1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及嚴重的火災、颱風、地震、水災和其它不能預見、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響其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的,受事故影響的一方將發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傳真通知另一方,並在事故發生後十四天內——將有權證明的機構出具的證明檔案提交另一方證實。
9.2受影響的一方對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合同義務不承擔責任。然而,受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後儘快以傳真通知另一方。
9.3雙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後或影響消除後立即繼續履行合同義務,合同有效期和/或有關履行合同的預定的期限相應延長。
第十條 爭議及解決
10.1本合同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司法裁決解釋和執行。雙方當事人應全力友好地解決因本合同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
10.2雙方之間如不能友好解決因本合同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委託方所在地仲裁機構,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
第十一條 語言和標準
11.1除本合同及附件外,委託方和諮詢方之間的所有往來函件,諮詢方給委託方的資料、檔案和諮詢報告等均採用中文文字。
第十二條適用的法律
12.1本合同的法律含義、效力、履行等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第十三條其它條款
13.1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合同正文與附件有矛盾之處,合同正文內容優先。
13.2所有對本合同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等均以書面完成並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生效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本合同用中文文字寫成,如有出入,以中文合同為準。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設計服務合同7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就甲方所委託的_________設計事項,乙方接受設計委託,就委託設計事項,雙方經協商一致,並依據《民法典》,簽訂本合同,雙方承諾信守執行:
一、委託事項
二、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簽訂之日起兩個工作日內將委託設計總費用的_______%付給乙方,原則上,乙方收到甲方的款項後作為設計的開始時間。
2.設計完成後,甲方需在三天內簽名或蓋章確認(以傳真方式確認同樣有效),確認後甲方應即付清設計費用的全部餘款。
三、設計的時間根據本合同附件1的設計套餐內容和相對應的工作方式,甲方選定委託設計形式,按照甲方所選,乙方應在_____個工作日內,遵照甲方對委託設計所提出的意向和理念設計出初稿並交於甲方審定,在甲方審定意見基礎上,乙方應在_______工作日內完成終稿設計(由甲方原因耽誤的時間,完稿時間應順延)。
四、智慧財產權約定
1.乙方對設計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權,甲方在將委託設計的所有費用結算給乙方後,乙方所設計的作品的著作權將自動轉給甲方。
2.甲方在餘款未付清之前對該作品不享有任何權利,甲方在餘款未付清之前如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設計的作品而導致的侵權,乙方有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3.未被甲方採用的設計方案,智慧財產權仍歸乙方。
五、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義務:
1.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關費用;
2.甲方有義務提供有關企業資料或其他有關資料給乙方;
甲方權利:
1.在乙方設計初稿之前,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設計提出建議和思路,以使乙方設計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業文化內涵。
2.在乙方設計初稿之後、和在按甲方選定的委託設計形式中規定的設計流程中,甲方有權對乙方所設計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見;
乙方義務: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作品設計。
2.乙方需按照合同約定按時交付設計作品。
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有關企業資料供乙方設計參考;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應款項;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項之前不得使用該設計作品。
六、違約責任
1.甲方在乙方已開始展開委託設計、但設計作品初稿完成之前單方面終止合同的,所預付的費用無權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委託設計作品初稿完成後單方面終止合同的,應當支付全額的設計費用。
2.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所收取的費用應當全部退回給甲方。
七、不可抗力因素
甲乙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由雙方協商解決,確實無法調節,則由仲裁機關或根據民法典辦理。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需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以雙方最後簽字日期為生效日;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對方簽字(蓋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效應;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未經協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確有必要變更或解除,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送達通知對方。解除合同後,其有關商品質量的相關條款,乙方同意負責。
備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服務合同8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貴州雲盛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昆明鑫石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特簽定如下合同:
一、甲方委託乙方(按照甲方所設計的廣告內容)進行廣告布的噴繪及廣告牌的安裝、維護等工作。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興義·公園裡》專案形象展示牆噴繪製作及安裝。
工程地點:興義金水南路
合同簽訂地點:公司辦公室
二、規格數量:
以實際製作數量結算
三、綜合單價:
噴繪布11 元/平方米 ,廣告牌維修費用14579元,合同暫定總價為:人民幣肆萬肆仟肆佰玖拾陸元整(¥:44496.00元)
四、付款方式:
乙方製作、安裝完畢經甲方驗收合格後,在10日內付清全款,人民幣肆萬肆仟肆佰玖拾陸元整(¥:44496.00元元),保修期為 6 個月。
五、其他:
1、甲方必須提供廣告製作的相關噴繪內容、尺寸、色彩、格式、要求等,如因甲方未能在廣告布噴繪開始前提出更改要求或在噴繪過程中甲方提出更改,對已噴繪的廣告布進行按照 9 元/平方米予以計價,支付乙方。
2、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提出的時間要求,對破損廣告布予以維護、修整。
3、乙方對人為損壞的廣告布在能夠修補的,無償進行修補,如不能修補需進行更換的,甲方需按照相應面積予以計價、付款。
六、補充條款:
施工中的安全問題由乙方自己負責,如因質量問題造成的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
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向所在地(法院)仲裁(訴訟)解決。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貴州雲盛房地產開發乙方: 昆明鑫石文化傳播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崔金汝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崔金玉
賬戶全名: 賬戶全名:昆明鑫石傳媒有限公司
賬號:賬號:0300088342370012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18748941796
日期:日期:
設計服務合同9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正文
甲方:
聯絡方式:
聯絡地址:
乙方:
聯絡方式:
聯絡地址:
現就甲方委託乙方進行 設計,乙方接受設計委託相關事宜,雙方經協商一致,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簽訂本合同,雙方承諾信守執行:
一、委託設計事項及費用
1、甲方應支付乙方所有的設計(含稅)金額共計¥ 元(大寫: )。費用含增值稅專用發票,稅點 %。
2、付款方式:
二、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將委託設計總費用50%(即¥ 元(大寫:)作為首付款付給乙方,乙方收到甲方的款項後作為設計開工時間。
三、設計時間
1、簽訂合同、甲方支付首付款後設計正式開始。
2、設計開始後3個工作日內,乙方提供甲方首版設計提案稿,供甲方確認。
3、乙方收到尾款後1個工作日內提供甲方設計原始檔。
乙方每完成一部分設計稿並交於甲方審定時,在甲方審定意見基礎上,乙方應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終稿設計。如因甲方原因耽誤的時間,完稿時間相應順延,如有乙方耽誤時間,甲方有權追究相關責任並索賠。
四、工作模式
1.甲乙雙方根據設計內容需求及工作節點,雙方需按照設計流程與工作排期進行工作推進。
2.乙方所有方案與內容均以書面形式(電子郵件)或微信向甲方彙報,甲方收到郵件後,須在一個工作日內回覆乙方,若甲方認為需要修改的,應在本條第3款約定的時間內向乙方提出書面修改意見。
3.甲方有權監控乙方各項工作流程、稽核效果。乙方提交設計內容後,甲方認為乙方需修改的,乙方應根據甲方的修改意見及時進行修改,但甲方須在收到內容後1個工作日內書面提出修改意見。乙方向甲方提交服務內容,超過3個工作日甲方未書面提出修改意見,則視為甲方認可乙方的服務內容。
五、違約責任
1.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按時支付款項,如因甲方原因,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及時付款,每逾期一日,甲方應支付逾期未付款金額千分之三的違約金;逾期付款超過一個月的,乙方有權暫停服務直至甲方付款為止,由此導致的工作延誤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但因乙方未及時提供發票或提供的發票不合格除外。
2.乙方須在雙方確認的執行流程與工作排期表約定的時間內完成甲方所需的服務內容,若因乙方原因,乙方未按時提供服務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應支付合同總額千分之三的違約金;逾期10天及以上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若設計有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被罰款或被第三方索賠的,如是因乙方或乙方合作的第三方作為設計者、撰寫者未發現問題導致的,則由乙方負責;但乙方已經書面提醒,而甲方並未採取措施導致的,則由甲方負責。
4.甲方在乙方已開始展開委託設計、但設計作品初稿完成之前單方面終止合同的,所預付的費用無權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委託設計作品初稿完成後單方面終止合同的,應當支付全額的設計費用。
5.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所收取的費用應當全部退回給甲方。
六、智慧財產權及保密
1.未簽訂合同之前,乙方就甲方專案所有提案中的策略及設計等智慧財產權歸乙方所有,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使用或洩露給任何第三方,否則乙方有權追索甲方違約責任並要求賠償;
2.合同期內,乙方依據本合同完成作品或甲方確認設計稿件的原始檔及智慧財產權在甲方付清全部服務費後歸甲方所有。乙方應將上述資料以郵件或光碟形式提供給甲方儲存。未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上述作品轉讓給第三方或用於本合同約定之外的事項,不可用於自身商業宣傳展示,否則,甲方有權追索乙方違約責任並要求賠償。
3.乙方就設計等事宜,如涉及第三方智慧財產權、肖像權、名譽權等權利,乙方應提前告知甲方,並將相關使用費用告知甲方。甲方書面同意付費後,乙方代為與第三方簽署使用許可合同。如甲方不同意付費,則乙方有權在不涉及第三方權利的範圍內調整甲方所確認的方案。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乙方提供的設計資訊等侵犯第三方權利的,乙方應負責解決並承擔所有責任,若因此造成甲方損失,乙方應全額賠償。
4.雙方應保守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獲知的對方的商業秘密,若向第三方洩露或用於本合同之外專案造成對方損失的,應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七、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義務及權利:
1、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關費用;
2、甲方有義務提供有關企業資料或其他有關資料給乙方,但乙方需對相關資料進行保密,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給第三方,否則甲方有權追究違約責任;
3、在乙方設計初稿之前,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設計提出建議和思路,以使乙方設計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業文化內涵;
4、在乙方設計初稿之後和在按甲方選定的委託設計形式中規定的設計流程中,甲方有權對乙方所設計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見。
乙方義務及權利: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作品設計;
2、乙方需按照合同約定按時交付設計作品;
3、乙方應保證由其負責設計、製作的有關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權益(包括但不限於智慧財產權、名譽權、肖像權),否則由此引起的糾紛,由乙方承擔,若甲方因此遭受損失,可向乙方追償。
4、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有關企業資料供乙方設計參考;
5、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應款項;
6、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項之前不得使用該設計作品。
八、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應當及時告知另一方當事人,並自不可抗力事件結束之日起30日內向另一方當事人提供證明。
九、解決爭議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對本合同中未約定、約定不明或不適用的內容簽訂書面補充協議進行變更或補充。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此處以下無合同內容)
甲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名: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
乙方代表簽名:
日期: 年 月 日
設計服務合同10
甲方:xxxxxxxxx
乙方:xxxxxxxxx
雙方本著誠信為本,互惠互利,公平交易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設計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服務內容:
專案:xxxxxxxxx;
內容、規格、要求:xxxxxxxxx;
費用:xxxxxxxxx;
備註:xxxxxxxxx;
合同總費用:為人民幣xxxxxxxxx元整(xxxxxxxxx元),由甲方付給乙方。依照企業或產品品牌¥xxxxxxxxx元,xxxxxxxxx提供版權轉移xxxxxxxxx電子檔案。
二、甲乙雙方責任:
甲方需提供明確的工作要求,同時及時向乙方提供相關的資料及諮詢等;甲方需及時對乙方提出的設計方案進行反饋;甲方須按合同規定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
乙方需透過電子檔案向甲方提供詳細設計方案,供甲方指定人員審定;乙方需嚴格按甲方要求,以專業水準進行合同規定之工作;乙方需遵守甲方商業(資料)機密。
乙方需向甲方提供至少五款的不同設計方案,供甲方確認,並在雙方溝通基礎上進行修改至完善;若因乙方水準或設計思路偏差所致,乙方提交設計稿無法為甲方所認可,乙方需再次向甲方提供設計方案。
當前三次向甲方所提供的設計方案,在經乙方與甲方決策人積極溝通都不被甲方認可的情況下,甲方有權要求終止合同。
甲,乙雙方誠信為本,協作完成上述工作內容時間要求為:xxxxxxxxx年xxxxxxxxx月xxxxxxxxx日前。
三、付款方式:
自甲乙雙方簽訂合同之日,甲方向乙方預付合同總金額的50%作為訂金。
本合同完成之時,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合同餘款計xxxxxxxxx元。
四、其它事項:
甲乙雙方均不得無故終止協議,否則違約方需承擔對方的經濟損失。
甲方向乙方付清合同全款後,乙方向甲方提供作品的電子檔案和版權轉移。甲方採用乙方作品的前提條件是甲方已向乙方付清該作品全部費用,或經乙方同意。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合同書自簽訂之日起即告生效。
本合同傳真件有效,一式xxxxxxxxx份,雙方各執xxxxxxxx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設計服務合同11
本合同由委託諮詢者(以下簡稱委託方)為一方,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諮詢方)為另一方,雙方就諮詢服務,授權雙方代表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內容
提供的諮詢服務,而諮詢方願意提供此項服務。
諮詢方提供的諮詢服務範圍包括:編寫專案可行性研究報告書及相關申報服務。
第二條合同的開始、完成、修改及終止
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諮詢方按本合同中所列要求表完成諮詢服務。除非雙方協定在商議條件下延長服務,本合同應在合同履行之日起某日後,或至服務全部完成時終止,先到者為準。在合同終止或期滿時,雙方所有的權利和義務均終止。
任何一方終止本協議必須在終止日期之日提前天書面通知對方。如果本合同由委託方提出終止,須支付諮詢方專案終止之日之前所有工作的諮詢費用及所發生的相關費用。
除非雙方簽署有書面修正意見,否則,不能對合同及其附件進行任何變動和修改。
第三條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委託方應向諮詢方提供有關的資料、報告及諮詢服務需要的其他資訊並給予諮詢方開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協助,特別是委託方應指定一名總代表以便能隨時予以聯絡。
對於本合同項下諮詢方所履行的服務,委託方將以本合同第四條中所提供的方法向諮詢方支付。
諮詢方應根據諮詢服務的內容和進度安排,按時提交諮詢報告。
所有按合同要求完成的諮詢服務工作都應由“委託方”檢查,並得到它的認可。諮詢方要對諮詢服務的工作量、正確和完整性負責。
諮詢方對本合同的任何和所有責任都限定在諮詢方因付出專業服務而已收到的合同付款之內,並將在本合同第條規定的保證期滿後解除。
第四條價格與支付
本合同總價為人民幣(幣種)_______元(大寫:_______)。
本合同總價包括諮詢方所提供的所有諮詢服務和培訓費用,為固定不變價格,且不隨通貨膨脹的影響而波動。合同總價包括諮詢方在其本地和委託方所在地因履行本合同義務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支出和以各種方式寄送資料到委託方辦公室所發生的費用,但不包括諮詢方因服務發生的雜項費用,包括差旅,通訊,餐費,交通等費用。如發生本合同規定的不可抗力,合同總價可經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調整。如果委託方所要求的服務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規定的範圍,雙方應協商修改本合同總價,任何修改均需雙方書面簽署,並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委託方向諮詢方的所有付款均透過委託方所在地的銀行以支票方式支付到諮詢方的帳戶上或現金支付。
付款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材料後
收到委託方的付款後,諮詢方應在天內簽發標明相應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
若委託方同意付款但未能按照上述條件付款,則諮詢方對應付金額按每月1%的費率收取滯納期費,並暫停後續階段服務直至受到委託方上述付款。
如委託方拖延付款,諮詢方有權延遲或終止合同剩餘諮詢服務。
如諮詢方提供的服務與本合同要求不符,委託方應當立即通知諮詢方,諮詢方應在委託方指定的時間內重新進行服務,並不向委託方另外收取費用。諮詢方對本合同的違約或未執行的責任應限於根據本合同己支付諮詢方之酬金範圍內。由於對諮詢方的服務不滿而終止合同時,委託方仍然必須按合同規定付清諮詢方己提供之合格服務的酬勞。
第五條保密
由委託方收集的、開發的、整理的、複製的、研究的和準備的與本合同項下工作有關的所有資料在提供給諮詢方時,均被視為保密的,不得洩漏給除委託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業或公司。
合同有效期內,雙方應採取適當措施對本合同項下的任何資料或資訊予以嚴格保密,未經一方的書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洩露給任何第三方。
一方和其工作人員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所獲得或接觸到的任何保密資訊,另一方有義務予以保密,未經其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洩露從他方獲得的上述保密資訊。
第六條保證
諮詢方的保證義務在本諮詢服務經最後一批款項支付後的
公正和信用。雙方將公平地對待相互所享有的合同賦予的權利,並採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保證本合同的實施。故雙方一致表示,希望本合同在相互間公正實施、不損害任何一方的利益。
第七條諮詢報告的歸屬
所有提交給委託方的最終諮詢報告屬於委託方的財產,諮詢方對該報告不應洩漏或利用。
諮詢方可儲存上述資料的影印件,包括本合同第五條所指的委託方提供的資料,但未經委託方的書面同意,諮詢方不得將上述資料用於與本諮詢專案之外的任何專案。
第八條轉讓
未經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無論是委託方或是諮詢方均不得將其合同權利或義務轉讓或轉包給他人。
第九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及嚴重的火災、颱風、地震、水災和其它不能預見、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響其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的,受事故影響的一方將發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傳真通知另一方,並在事故發生後十四天內——將有權證明的機構出具的證明檔案提交另一方證實。
受影響的一方對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合同義務不承擔責任。然而,受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後儘快以傳真通知另一方。
雙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後或影響消除後立即繼續履行合同義務,合同有效期和/或有關履行合同的預定的期限相應延長。
第十條爭議及解決
本合同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司法裁決解釋和執行。雙方當事人應全力友好地解決因本合同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
雙方之間如不能友好解決因本合同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委託方所在地仲裁機構,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
第十一條語言和標準
1除本合同及附件外,委託方和諮詢方之間的所有往來函件,諮詢方給委託方的資料、檔案和諮詢報告等均採用中文文字。
第十二條適用的法律
1本合同的法律含義、效力、履行等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第十三條其它條款
1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合同正文與附件有矛盾之處,合同正文內容優先。
1所有對本合同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等均以書面完成並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生效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本合同用中文文字寫成,如有出入,以中文合同為準。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設計服務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為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經友好協商,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現就乙方承攬甲方廣告的製作及安裝事宜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施工地點及具體位置描述:。
2、廣告製作規格:數量: ,尺寸: , 面積 平方米。
3、廣告製作內容:以甲方提供的畫面內容為準
4、廣告材質及製作工藝: (見附件 《》)。
5、製作完成時間:乙方承諾於 年 月日製作完成。
第二條 質量與標準要求:
1、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依照雙方的約定或附件為準則。
2、要求製作安全、牢固、平整、美觀。
3、廣告畫面需要光源的,要以按照行業技術規範進行,光源數量需符合合同要求,如甲方改變或增加數量則需增加相關費用,如甲方為了省電等原因改變或減少數量則乙方不為光源的效果負責。
第三條 報價及支付方式
1、廣告製作費(即協議總價款):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 ____元整。
2、支付方式:
A、合同簽訂後甲方預付全部工程款的 %,共計人民幣___ __元 (大寫) 圓。
B、本合同規定的製作完成後,經甲方驗收合格並書面確認後, 個工作日內付清所有工程款項計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圓。
第四條 工程期限
自協議簽訂且甲方預付工程款之日起_____天。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下雨、雪、大風等),需提前通知甲方,徵得甲方同意後工期可順延。
第五條 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辦理廣告設定、安裝所必須的報批手續。如因店招的相關手續未完善所導致的工期延誤由甲方負全部責任。
2、有權對乙方的製作提出合理的建議和修改意見,以使乙方的施工更符合甲方公司要求。
3、在乙方要求的前提下,甲方須提供施工現場的聯絡人員、施工時,以及相關的水電等事宜。
4、按本合同規定結算廣告的製作、安裝費用。
(二)、乙方權利與義務:
1、 自甲方通知可以現場施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裝地點在規定的時間內製作施工並安裝完畢。
2、 嚴格按照甲方確認的施工方案圖紙進行製作、安裝。如現場條件與施工圖紙方案不符,應及時報請甲方協商修改確定。
3、按照雙方約定的售後服務提供售後支援。
第六條 關於驗收
乙方全部製作安裝完工後四天內,甲方必須組織正式驗收,甲方在完工後四天內不組織驗收,視為合格。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時間付款,每逾期一日,應以合同總金額的千分之一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將合同工期順延。如超過合同規定付款時間45日內仍未付款,乙方可拆除甲方已安裝的廣告牌並做自行處理,同時追究甲方相應的法律責任。
2、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按時製作、安裝完成廣告,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千分之一作為違約金。
3、乙方應保證工程質量、結構牢固性、抗風力、畫面平整、顏色符合VI識別色等指標達到相關規定。如未達到相關規定,乙方應承擔返工及相應損失。
4、在本廣告的製作、設定過程中,乙方必須嚴格按規範的勞動操作規範進行生產,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勞動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負責,均與甲方無關。
5、由於商標、肖像、廣告詞及其他因甲方提供的廣告內容而產生的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的責任。
第八條 售後服務
1、自驗收合格之日起,乙方製作的工程專案,燈具光源等保修 個月。廣告畫面的顏色按甲方提供之品牌品種,按廠家質保為準,廣告牌結構(牢固)性質保3年,人為損毀乙方不負責保修。
2、如出現保修之範圍,在接到甲方通知後 小時內作出維修安排答覆, 小時內到達現場維修處理。
第九條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本合同簽訂後發生的一方無法合理控制的、阻止並妨礙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中本協議義務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於地震、颱風、水災、其它自然災害、戰爭、BAO動、罷工、騷亂等。
2、如果由於不可抗力事件使本合同任何一方無法履行其合同義務,則該方可暫停履行其合同義務,並在1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說明不可抗力事件的性質、預計持續的時間、以及受影響方需採取的措施等。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時,雙方應協商公平的解決方法,並應盡最大努力盡量減輕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影響。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1、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本著互相理解、互相幫助的原則友好協商解決。
2、如協商不成,同意提請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訴訟管轄。
第十一條 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司合同專用章(或公章)之日起生效。
2、對本合同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須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檔案,該書面檔案需加蓋公司印章方為有效,成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傳真件、影印件有效。
5、以上內容為本合同的清潔文字,任何修改均須雙方簽字蓋章確認,否則不產生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代表簽字:
公司地址:
公司電話:
銀行帳號:
開戶銀行:
簽字日期:
代表簽字:
公司電話:
公司地址:
簽字日期:
設計服務合同13
甲 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地 址:
電 話:
乙 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地 址: 電 話:
開戶行名稱:
帳 號:
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聘請乙方為 (專案名稱)提供設計諮詢服務(以下簡稱“本專案”),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特簽訂如下合同。
1、 定義 1.1本合同中
(a)“本合同”指合同正文及其附件,以及雙方根據合同第7條所作的任何書面變更的內容。本合同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b)“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c)“ 諮詢服務”指附件2(詳見附件2)中訂立的諮詢服務內容,以及本合同第10條規定的附加諮詢服務。
(d)“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和資料電文(包括電子資料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e)本合同中的“天”指日曆天,年、月、日均以公曆計算。 1.2本合同中的各標題僅作為參考之用,不得從任何意義上影響本合同的涵義或其解釋。
2、 合同的完整性
甲方與乙方訂立的合同條款全部包含在本合同中,所有在此之前的合同、備忘錄、談判、信函、會議紀要或討論等書面或非書面的檔案、承諾均為本合同所取代。
3、 檔案效力
如果組成本合同的檔案資料之間出現含混不明、或相互衝突的,以合同附件為準,但雙方根據本合同第7條對本合同進行修改的檔案除外。修改檔案的效力以雙方最近達成的版本為準。
4、 禁止轉讓
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無權轉讓本合同或其中的任何權利,也不得減少和豁免其根據本合同應承擔的義務。
5、 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各項條件完成之後即時生效: 5.1經合同雙方共同簽署;
5.2甲方依照附件1(詳見附件1)中的規定將預付款付至乙方的銀行帳戶。
6、 開始諮詢服務
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即時開始諮詢服務工作。
7、 合同變更
雙方對本合同的任何全部或部分修改、更正或放棄,都必須書面進行,且經合同雙方簽字蓋章認可。
8、 合同終止
8.1如不可抗力條件持續超過三十天,雙方均可向對方發出通知書,然後終止本合同。
8.2本合同的期滿或終止均不應損害或影響合同中任何一方應有的權利和義務。
9、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除根據合同約定提前終止外,其有效期應持續至雙方的合同權利和義務履行完畢時為止。
10、 額外諮詢服務
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如要求乙方提供額外諮詢服務的,應以書面形式提出,雙方應當另籤補充合同明確補充工作內容、成果提交時間、追加乙方諮詢服務費用及雙方應履行的義務等事宜。
11、 甲方的權力和義務
11.1甲方應按約定的期限(合同簽訂後7日內)向乙方提供開展諮詢服務工作所需的有關資料和資料;超過約定期限(合同簽訂後7日內)仍未提供的,乙方交付諮詢成果的時間將相應順延。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11.2甲方變更委託諮詢服務專案、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對提交的資料作較大修改,因而造成乙方工作超出附件2(詳見附件2)定義的服務範圍和期限時,雙方應視當時之實際情況,協商確定相應延期工作日,並根據乙方增加的工作量協商追加乙方諮詢服務費事宜。
11.3甲方應按附件1(詳見附件1)的約定向乙方支付諮詢服務費用。因甲方自身原因導致延期支付的,則甲方應自約定支付期限次日起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每天按該期應付而未付金額的千分之五計算支付。當甲方在約定付款日期滿後三十日內仍然未能按照約定付款的(出現不可抗力或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時除外),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同時,甲方應支付乙方在合同解除之日前已提供的服務所對應的諮詢服務費。
11.4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因其自身原因而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開始諮詢服務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的預付款;在乙方按進度計劃完成諮詢成果的情況下,甲方應根據附件1(附件1)所約定的付款方式,以乙方階段進度已完成的實際工作量或以月服務時間為一個階段,不足一個階段一半時,按該階段費用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個階段一半時,按該階段費用的全部支付。
11.5甲方要求乙方暫停諮詢服務的,甲方應提前七日書面通知乙方並說明理由和暫停期限,並按照乙方實際已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應階段的諮詢服務費用,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費用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費用的全部支付。如擬定暫停或者實際暫停超過三十日,則乙方有權選擇單獨終止本合同。
11.6在任何情況下,甲方與本合同相關或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違約賠償責任違約金或賠償金應以合同總額的20%為上限。
11.7合同履行期間,甲方的專案代表為(如需變更甲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姓名:
職務:
手機:
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12、 乙方的權力和義務
12.1乙方應按照國家及專案所在地地方政府頒發的規範、規定,並恰當地運用先進科學的設計諮詢技術,依照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及附件2(詳見附件2)約定的內容為甲方提供諮詢服務,並提交諮詢成果。
12.2乙方應按附件2(詳見附件2)約定的時間提交諮詢成果,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逾期,每逾期一天,乙方應承擔該階段合同費用千分之五的違約金。
12.3乙方應按附件2(詳見附件2)約定的諮詢服務範圍及時間期限,對諮詢成果進行相應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12.4合同生效後,除本合同8.1、11.3、11.5款約定的情況外,乙方不得無故終止或解除合同。
12.5在任何情況下,乙方與本合同相關或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違約賠償責任違約金或賠償金應以合同總額的20%為上限。
12.6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專案代表為(如變更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13、 免責約定
13.1因合同一方違約在先或因不可抗力導致的延遲或無法履行本合同義務,合同另一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4、 智慧財產權
14.1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所有諮詢成果的版權,在甲方按附件1約定付清諮詢服務費用後,由甲所有。
14.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最終諮詢成果用於本合同以外的其他專案,但在不損害對方利益前提下雙方均可用於企業推廣、廣告宣傳等。
15、 保密約定
雙方承諾,雙方之間進行的與本合同相關的交流資訊都應當由接收方嚴格保密,除非為履行本合同所需,一方不得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從對方獲知的任何商務、技術、操作、工藝流程、市場資訊等商業秘密,但下列情況除外:
a) 對方書面同意;
b)有關資訊已為公眾所知;
c)一方在對方提供之前已透過其他合法途徑獲得該資訊。
16、 通知、送達
所有與本合同有關的正式通知須為書面形式,下列任何一種方式傳送至本合同規定的通訊地址,即當送達論:
16.1派人送交接收方指定的代表,對方須簽字確認。
16.2經特快專遞送達,以簽收時間為準,接收方傳真反饋資訊。
16.3任何一方以傳真形式傳送檔案給另一方,另一方都必須簽字確認收到檔案,否則將視為拒絕簽收。
16.4拒絕簽收對方檔案是違約行為。
17、 合同語言
本合同所用語言為中文簡體。
18、 適用法律及爭端解決
本合同的訂立、生效、解釋、履行和爭端解決等事項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凡與本合同相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友好協商不成的,則任何一方可向專案所在地法院申請仲裁,仲裁結果為終局,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9、 其他事宜或有特殊原因的,甲乙雙方根據實際情況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說明和約定,同樣具備法律效力。
20、 本合同一式拾份,甲、乙雙方各執伍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設計服務合同14
甲方:
乙方:無錫市嘉沁印業有限公司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規的規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就委託設計事項,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信守執行:
一、 委託事項:
二、設計與製作費用:
設計與製作費用總計為: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簽訂時付委託設計與製作總費用的50%即人民幣 ¥ 元
(大寫:元整)。
2、乙方將設計製作印刷品交付甲方時,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餘款,即人民幣¥ (大寫:)。
四、設計與製作作品的時間及交付方式:
1、乙方需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完成設計方案。因甲方反覆提出修改意見導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時完成時, 可延期執行,延期時間由雙方協商確定。
五、智慧財產權約定:
1、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託設計製作費用之前,乙方設計的作品著作權歸乙方,甲方對該作品不享有任 何權利。
2、甲方將委託設計製作的所有費用結算完畢後,甲方擁有作品的所有權、使用權和修改權。
六、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設計提出建議和思路,以使乙方設計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業文化內涵。
2、甲方有權對乙方所設計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見;
3、甲方在付清所有設計費用後享有設計作品的所有權、使用權和修改權;
甲方義務:
1、甲方有義務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關費用;
2、甲方有義務提供有關企業資料或其他有關資料給乙方;
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有關企業資料供乙方設計參考;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應款項;
3、乙方對設計的作品享有著作權,有權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項之前不得使用該設計作品: 乙方義務: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作品設計與製作。
2、乙方需按照合同約定按時交付設計製作作品。
七、違約責任:
1、甲方在設計作品初稿完成前終止合同,其預付的費用無權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後終止 合同的,應當支付全額的設計費用。
2、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所收取的費用應當全部退回給甲方。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對方簽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名:乙方代表簽名: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設計服務合同15
合同編號: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公司所具有技術水準及本工程具體情況,本著精益求精、精誠合作的原則,甲乙雙方就該工程室內裝飾設計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工程概況:
1. 工程地點:
2. 建築面積:
3. 使用性質:
4. 房屋結構:
二、 設計程式:
1.甲乙雙方經協商設計費按套內建築面積 m2× 元/m2計取,設計 服務合同書。閣樓設計費按套內建築面積(如要求特別創意的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非特別創意的按一半的套內建築面積計算。)m2× 元/ m2計取,設計費總計 元。
2.設計協議簽訂後,即由甲方付與乙方方案設計定金為總設計費的 %,即 元。
3.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有關圖紙,對工程進行實地勘測後在 天內,提出設計構想,形成設計方案平面圖,創意透視草圖,由甲方審閱。
4.在甲方確認平面方案圖並支付施工圖設計費即總設計費的 % 元后,乙方在 天內完成施工圖設計,包括平面佈置圖,天花平面圖,效果圖(共公區域效果圖一張),立、剖面圖等。
5.施工圖由甲方負責確認,確認後甲方在索取圖紙時,須支付尾款,即設計費的 % 元。
6.甲方如需乙方提供2個區域以上的效果圖應事先說明,並應於方案設計前付清效果圖成本費(效果圖 元/張)。現甲方要求繪製 部位效果圖 張,總計 元。
7.施工圖由甲方簽字確認後,並由乙方蓋好公司公章後,施工圖才算正式有效。否則應為無效,乙方不對所有施工圖負責。
8.其它約定:
三、 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 甲方保證提交的資料真實有效,若提交的資料錯誤或變更,引起設計修改,須另付修改費,合同範本《設計 服務合同書》。
2. 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3. 事先經甲乙雙方確認的方案,在施工中途甲方提出2次以上的修改,乙方工作量相應增加設計費。
4. 對未經甲方確認的,或未付清設計費的圖紙均不能外帶。
5. 施工中,甲方要求更改設計圖紙必須經乙方同意。如甲方提出的修改圖紙影響房屋結構或裝修內部結構,乙方不同意修改,而甲方執意要改的,其一切後果均由甲方自負。
6. 甲方有責任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對乙方交付的設計檔案不得向第三方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專案,如發生以上情況,乙方有權按設計費雙倍收取違約金。
7. 負責承擔要求設計師外出考察或選料時所需的出差費用。
8. 凡甲方在設計圖紙上簽字或付清全部設計費後三天內未提出異議者均作為甲方對設計圖紙的簽收
和確認。
二乙方責任:
1. 乙方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交付設計檔案。
2. 乙方對設計檔案出現的錯誤負責修改。由於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乙方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
3. 合同生效後,乙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應雙倍返還設計定金。
4. 乙方負責向甲方施工時解釋圖紙和協助解決技術上的疑難問題。
四、 其它:
1. 本合同中所稱室內裝修設計系解決功能,藝術性的“形”的設計,而不含原有建築構造的安全鑑定,及其構造變更後的加固和技術措施。若業主需要應另行委託設計。
2. 凡本設計在實施前甲方或施工企業均應按規定辦理有關審批手續,並應遵循相關規範與要求。若有差異均應以規範或審批結論為準,否則乙方不承擔責任。甲方或施工企業在實施前均應與設計師進行圖紙交底,凡未會審交底而進入施工所產生的一切問題均與乙方無關。
3. 如本設計專案非本公司施工的,由於甲方所請施工公司或施工隊不理解圖紙而需乙方多次到施工現場的,市區內甲方應支付乙方 元/次的外出費,市區外甲方應支付乙方 元/次的外出費,甲方承擔交通費及旅差費。
4. 對甲方提出的有違反設計規範的建意及要求,乙方有權不予採納,如甲方要求乙方強制採納設計的,乙方不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
5.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委託方與設計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訴請舟山市定海區人民法院解決。
6.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履行完後自行終止。
甲方名稱(簽字蓋章): 乙方名稱(蓋章):
甲方代表: 法定人:
電話: 代表人:
現地址:
郵編: 簽訂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