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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體開發合同

關於軟體開發合同範文錦集五篇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軟體開發合同5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軟體開發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為了保護甲乙雙方在商業和技術合作中涉及的專有資訊(如本協議第一款所定義的內容),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簽訂如下協議:

  定義:

  專有資訊的定義:

  本協議所稱的“專有資訊”是指所有商業秘密、技術秘密、通訊或與該產品相關的其他資訊,無論是書面的、口頭的、圖形的、電磁的或其它任何形式的資訊,包括(但不限於)資料、模型、樣品、草案、技術、方法、儀器裝置和其它資訊,上述資訊必須以如下形式確定:

  對於書面的或其它有形的資訊,在交付接收方時必須標明專有或秘密,並註明專有資訊屬於甲方或乙方。

  對於口頭資訊,在透露給接收方前必須宣告是專有資訊,進行書面記錄,並註明專有資訊屬於甲方或乙方。

  “接收方”:本協議所稱的“接收方”是指接收專有資訊的一方。

  “透露方”:本協議所稱的“透露方”是指透露專有資訊的一方。

  權利保證:

  “透露方”保證其向“接受方”透露的專有資訊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智慧財產權及其它權益。

  保密義務:

  “接收方”同意嚴格控制“透露方”所透露的專有資訊,保護的程度不能低於“接收方”保護自己的專有資訊。但無論如何,“接收方”對該專有資訊的保護程度不能低於一個管理良好的技術企業保護自己的專有資訊的保護程度。

  “接收方”保證採取所有必要的方法對“透露方”提供的專有資訊進行保密,包括(但不限於)執行和堅持令人滿意的作業程式來避免非授權透露、使用或複製專有資訊。

  “接收方”保證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協議的存在或本協議的任何內容。

  使用方式和不使用的義務:

  “接收方”同意如下內容:

  “透露方”所透露的資訊只能被“接收方”用於評價產品商業開發的可能性;

  不能將“透露方”所透露的專有資訊用於其它任何目的;

  除“接收方”的高階職員和直接參與本項工作的普通職員之外,不能將專有資訊透露給其它任何人;

  無論如何,不能將此專有資訊的全部或部分進行復制或仿造;

  “接收方”應當告知並以適當方式要求其參與本項工作之僱員遵守本協議規定,若參與本項工作之僱員違反本協議規定,“接收方”應承擔連帶責任。

  例外情況:

  “接收方”保密和不使用的義務不適用於下列專有資訊:

  有書面材料證明,“透露方”在未附加保密義務的情況下公開透露的資訊;

  有書面材料證明,在未進行任何透露之前,“接收方”在未受任何限制的情況下已經擁有的專有資訊;

  有書面材料證明,該專有資訊已經被“接收方”之外的他方公開;

  有書面材料證明,“接收方”透過合法手段從第三方在未受到任何限制的情況下獲得該專有資訊。

  如果“接收方”的律師透過書面意見證明:“接收方”對專有資訊的透露是由於法律、法規、判決、裁定(包括按照傳票、法院或政府處理程式)的要求而發生的,“接收方”應當事先儘快通知“透露方”,同時,“接收方”應當盡最大的努力幫助“透露方”有效地防止或限制該專有資訊的透露。

  專有資訊的交回:

  當“透露方”以書面形式要求“接收方”交回專有資訊時,“接收方”應當立即交回所有書面的或其他有形的專有資訊以及所有描述和概括該專有資訊的檔案。

  沒有“透露方”的書面許可,“接收方”不得丟棄和處理任何書面的或其他有形的專有資訊。

  否認許可:

  除非“透露方”明確地授權,“接收方”不能認為“透露方”授予其包含該專有資訊的任何專利權、專利申請權、商標權、著作權、商業秘密或其它的智慧財產權。

  救濟方法:

  雙方承認並同意如下內容:

  “透露方”透露的專有資訊是有價值的商業秘密;

  遵守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對於保護專有資訊的秘密是有必要的;

  所有違約對該專有資訊進行未被授權的透露或使用將對“透露方”造成不可挽回的和持續的損害。

  如果發生“接收方”違約,雙方同意如下內容:

  “接收方”應當按照“透露方”的指示採取有效的方法對該專有資訊進行保密,所需費用由“接收方”承擔;

  “接收方”應當賠償“透露方”因違約而造成的所有損失,包括(但不限於):法院訴訟的費用、合理的律師酬金和費用、所有損失或損害等等。

  保密期限:

  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雙方的合作交流都要符合本協議的條款。

  除非“透露方”透過書面通知明確說明本協議所涉及的某項專有資訊可以不用保密,接收方必須按照本協議所承擔的保密義務對在結束協議前收到的專有資訊進行保密,保密期限不受本協議有效期限的`限制。

  適用法律: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在所有方面依其進行解釋。

  爭議的解決:

  由本協議產生的一切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約定本協議糾紛的管轄法院為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

  生效及其它事項: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協議有中文和英文兩種文字,若在協議內容的解釋上有衝突時以中文文字為準。

  本協議簽訂於 年 月 日,於簽訂之日生效,任何於協議簽訂前經雙方協商但未記載於本協議之事項,對雙方皆無約束力。

  本協議及其附件對雙方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但若附件與本協議相牴觸時以本協議為準。

  本協議包含如下附件:

  附件一:

  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簽字: 簽字:

  蓋章: 蓋章:

軟體開發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基礎上,訂立下列合同條款,共同信守。

  第一條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幣種: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定單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開發週期______天。

  第四條該軟體所實現的功能以“______軟體開發策劃”為準。

  第五條該軟體交付給甲方使用,只包括該軟體的應用程式,不包括該軟體的原始碼、可行性報告等。

  第六條付款條件:甲方付予乙方的所有款項分三次付清。甲方在簽訂此合同時,應先付予乙方預定金。預定金數額為總價的______%。在乙方為甲方開發出軟體後,並且把已做好的軟體(試用版)交甲方試用,同時甲方付予乙方總價的______%。在試用期結束後______天以內(試用期為______天,開發週期不包含試用期),甲方必須把剩餘款項付予乙方,否則乙方將有權停止該專案的服務,並且乙方將不退還已付金額。在甲方付清所有款項後,乙方在一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供該軟體的註冊碼。(該軟體即可正常使用)

  第七條甲方權利義務作為乙方的客戶,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軟體開發所需的資料,以便乙方能更好的為甲方開發軟體。如因甲方未能提供開發所需的相關資料而造成的損失一律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與甲方在此合同中填寫的資料為有效資料,如甲方的聯絡地址、聯絡電話等資料有變動時,須及時通知乙方予以更新(單位須加蓋公章)。甲方僅擁有該軟體的使用權,未經乙方允許甲方不得將該軟體進行翻錄、複製、租借、銷售或轉讓。

  第八條乙方權利義務為甲方提供軟體開發的服務,在簽訂此合同後按開發週期所規定的時間內將該軟體的試用版交予甲方試用。乙方有權對甲方所提供的資料給予稽核,凡所涉及到:色情、反動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策、法律和法規的資料,乙方立即終止和甲方的合作,所造成的後果一律由甲方承擔。乙方將完全擁有該軟體的產權和最終解釋權。

  第九條違約責任甲方向乙方提出軟體開發服務時,雙方應遵守該服務專案協議,該協議均以附件(______軟體開發策劃)和此合同共同生效。在乙方服務期間內若甲方提出停止乙方的所作服務,乙方將不給予甲方任何償還。若甲方違反此合同的條款規定,乙方將停止對甲方的服務,乙方將不退還甲方已付金額,並依法向甲方追究法律責任。若乙方未能在開發週期內完成該軟體,乙方將償還甲方付予乙方該專案的定金。由於不可抗拒力而影響乙方正常的服務和支援時,不應視作乙方違約,甲方對此表示認同。

  第十條爭議解決辦法:若雙方發生爭議,雙方在不能自行解決的情況下,就上交法院解決。

  第十一條此合同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市用____文簽署,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軟體開發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委託乙方開發《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本軟體”,一致同意簽訂如下合同。

  一、合作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開發可以在美國蘋果公司iPhone和iPad環境下執行的軟體《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本軟體”),軟體需求(以下簡稱“需求”)雙方協商確定。

  二、合同期限

  自20xx年11月___日始,至201__年___月___日止。並在____年___月___日之前確定需求。

  三、甲方權利與義務

  1. 甲方提出的本軟體需求不含有反動、黃色及違反國家法律規定的內容。

  2. 甲方擁有本軟體的使用權、複製權、發行權、出租權。甲方保證對乙方所開發的軟體不作篡改,不洩露給第三方等。

  3. 甲方提出本軟體的需求內容作為附件時,必須以書面形式(一式二份且加蓋公章)詳細地說出需求內容和測試方法(或指標)。

  4. 甲方負責軟體的驗收工作。

  5. 甲方負責按照合同規定及時付款。

  四、乙方責任

  1. 本軟體是乙方自行研發,保證不是侵權軟體。基本內容包括: ? 本軟體包括的客戶機端APP端和伺服器端兩部分。客戶機端APP端:開發執行在iPhone、iPad環境下的APP程式,提供使用說明,並可在iOS 5.0.1環境下順利執行。

  伺服器端:開發滿足客戶機端APP需求的伺服器端程式,提供管理介面和使用說明,並可以在Windows XP(或者Windows Server 20xx)平臺下順利執行。應用平臺:本軟體客戶機端APP端經過測試在iOS 5.0.1下執行正常;伺服器端在Windows環境下執行正常。

  本軟體提供中文簡體使用者介面。

  乙方承諾只針對甲方提供的需求開發,不增補任何需求以外的功能。

  2. 乙方擁有本軟體的著作權、署名權、翻譯權、許可權、轉讓權,乙方授權甲方使用權、複製權、發行權、出租權。

  3. 乙方只負責開發並向甲方交付軟體,不提供iTunes軟體商店稽核、銷售 服務。

  4. 乙方不承諾在“越獄”裝置上正確執行。

  5. 當甲方增加或者修改需求時,乙方有權利每次收取不低於本合同總金額20%,不高於50%的服務費用。

  6. 乙方在交付軟體時,對甲方提供相關技術培訓。

  五、驗收標準

  1. 甲乙雙方驗收時,甲方按照需求標定的指標驗收,沒有指標的以執行甲

  方測試資料結果的正確與否為依據。

  2. 乙方完成軟體工作,甲方應在三日內組織驗收。甲方超過七日不驗收,

  視為驗收合格、透過。

  六、費用結算方式

  1. 該軟體甲方付給乙方費用總金額_____________元整。

  2. 甲乙雙方簽訂合同當日,甲方將預付保證金_________元整(佔總造價。

  3. 乙方交付軟體當日,甲方驗收合格後付甲方人民幣_________元整(佔總

  造價_70_%)。

  4. 甲方收取完開發費用後,免費為乙方維護軟體叄個月。

  5. 免費維護期過後,甲方如需甲方對該軟體繼續進行維護,乙方將提供有償服務。

  6. 付款方式七、違約責任:按《合同法》執行。

  八、爭議解決:雙方應本著友好合作的精神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十、未盡事宜,雙方另外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內容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 日期:

軟體開發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基礎上,訂立下列合同條款,共同信守。

  第一條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幣種: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定單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開發週期______天。

  第四條 該軟體所實現的功能以“______軟體開發策劃”為準。

  第五條 該軟體交付給甲方使用,只包括該軟體的應用程式,不包括該軟體的原始碼、可行性報告等。

  第六條 付款條件

  甲方付予乙方的所有款項分三次付清。 甲方在簽訂此合同時,應先付予乙方預定金。預定金數額為總價的______%。 在乙方為甲方開發出軟體後,並且把已做好的軟體(試用版)交甲方試用,同時甲方付予乙方總價的______%。 在試用期結束後______天以內(試用期為______天,開發週期不包含試用期),甲方必須把剩餘款項付予乙方,否則乙方將有權停止該專案的服務,並且乙方將不退還已付金額。 在甲方付清所有款項後,乙方在一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供該軟體的註冊碼。(該軟體即可正常使用)

  第七條 甲方權利義務

  作為乙方的客戶,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軟體開發所需的資料,以便乙方能更好的為甲方開發軟體。如因甲方未能提供開發所需的相關資料而造成的損失一律由甲方自行承擔。 乙方與甲方在此合同中填寫的資料為有效資料,如甲方的聯絡地址、聯絡電話等資料有變動時,須及時通知乙方予以更新(單位須加蓋公章)。 甲方僅擁有該軟體的使用權,未經乙方允許甲方不得將該軟體進行翻錄、複製、租借、銷售或轉讓。

  第八條 乙方權利義務

  為甲方提供軟體開發的服務,在簽訂此合同後按開發週期所規定的時間內將該軟體的試用版交予甲方試用。 乙方有權對甲方所提供的資料給予稽核,凡所涉及到:色情、反動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策、法律和法規的資料,乙方立即終止和甲方的合作,所造成的後果一律由甲方承擔。 乙方將完全擁有該軟體的產權和最終解釋權。

  第九條 違約責任

  甲方向乙方提出軟體開發服務時,雙方應遵守該服務專案協議,該協議均以附件(______軟體開發策劃)和此合同共同生效。 在乙方服務期間內若甲方提出停止乙方的所作服務,乙方將不給予甲方任何償還。 若甲方違反此合同的條款規定,乙方將停止對甲方的服務,乙方將不退還甲方已付金額,並依法向甲方追究法律責任。 若乙方未能在開發週期內完成該軟體,乙方將償還甲方付予乙方該專案的定金。 由於不可抗拒力而影響乙方正常的服務和支援時,不應視作乙方違約,甲方對此表示認同。

  第十條 爭議解決辦法:若雙方發生爭議,雙方在不能自行解決的情況下,就上交法院解決。

  第十一條 此合同於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市用____文簽署,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最新軟體開發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我國《合同法》第52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二、合同無效五種情形解讀:

  (1)以欺詐、脅迫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根據《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68條之規定,所謂欺詐是指一方當事人故意告知對方虛假情況,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誘使對方當事人作出錯誤的意思表示。因欺詐而訂立的合同,是在受欺詐人因欺詐行為發生錯誤認識而作意思表示的基礎上產生的。

  根據《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69條的規定,所謂脅迫,是以給公民及其親友的生命健康、榮譽、名譽、財產等造成損害或者以給法人的榮譽、名譽、財產等造成損害為要挾,迫使相對方作出違背真實意思表示的行為。脅迫也是影響合同效力的原因之一。

  依《合同法》第52條規定,一方以欺詐、脅迫等手段訂立的合同,只有在有損國家利益時,該合同才為無效。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所謂惡意串通,是指當事人為實現某種目的,串通一氣,共同實施訂方合同的民事行為,造成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損害的違法行為。

  惡意串通而訂立的合同,其構成要件是:

  1、當事人在主觀上具有惡意性。即明知或者知其行為會造成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損害,而故意為之。

  2、當事人之間具有串通性。串通是指相互串連、勾通,使當事人之間在行為的動機、目的、行為以及行為的結果上達成一致,使共同的目的得到實現。在實現非法目的的意思表示達成一致後,當事人約定互相配合或者共同實施該種合同行為。

  3、雙方當事人串通實施的行為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惡意串通的結果,應當是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的利益受到損害。法律並不禁止當事人在合同的訂立和履行中獲得利益。但是,如果雙方當事人在謀求自己的利益的同時而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的利益的時候,法律就要進行干預。

  惡意串通所訂立的合同,是絕對無效的合同,不能按照《合同法》第58條規定的一般的絕對無效合同的原則處理,而是按照《合同法》第59條的規定,將雙方當事人因該合同所取得的財產,收歸國有或者返還集體或者個人。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也稱為隱匿行為,是指當事人透過實施合法的行為來掩蓋其真實的非法目的,或者實施的行為在形式上是合法的,但是在內容上是非法的行為。

  當事人實施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行為,當事人在行為的外在表現形式上,並不是違反法律的。但是這個形式並不是當事人所要達到的目的,不是當事人的真實意圖,而是透過這樣的合法形式,來掩蓋和達到其真實的非法目的。因此,對於這種隱匿行為,應當區分其外在形式與真實意圖,準確認定當事人所實施的合同行為的效力。

  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而訂立的合同,應當具備下列要件:

  1、當事人所要達到的真實目的或者其手段必須是法律或者行政法規所禁止的;

  2、合同的當事人具有規避法律的故意;三是當事人為規避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而採用了合法的形式對非法目的進行了掩蓋。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在法律、行政法規無明確規定,但合同又明顯地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時,可以適用“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條款確認合同無效。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是指當事人在訂約目的、訂約內容都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合同。《合同法解釋》第4條明確規定:“合同法實施以後,人民法院確認合同無效,應當以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法律和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為依據,不得以地方性法規、行政規章為依據。”

  需要說明的是,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的合同,當事人在主觀上是故意所為,還是過失所致,均則非所問。只要合同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則就確認該合同無效。

  最新軟體開發合同3

  合同編號:_________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_________

  抵押權人(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_號《_________銀行個人消費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甲方以“抵押物清單”(附後)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

  第二條甲方抵押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元,貸款期限為_________年,自乙方將借款劃入《借款合同》規定的賬戶之日起計算,即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條甲方保證對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

  第四條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將抵押物權屬證明檔案交乙方,抵押期間該抵押物權屬證明檔案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五條抵押擔保的範圍: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以及實現借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等)。

  第六條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抵押期間內,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九條乙方認為抵押物在抵押期間需辦理財產保險的,甲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保險。

  在財產保險單上應填寫或註明乙方為被保險人,並與保險人在保險單中特別約定,一旦發生保險事故,保險人應將保險賠償金直接劃付至乙方指定的賬戶。

  甲方應將保險單證交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十條抵押期間內,如果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損害賠償金應作為保證金,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戶,在借款人未足額清償債務之前,甲方不得動用。抵押物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

  第十一條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應在30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二條抵押期間內,抵押物造成環境汙染或造成其他損害,應由甲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抵押期間內,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抵押物。

  第十四條抵押期間內,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於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第十六條抵押期間內,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實現抵押權、停止發放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約定義務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2.借款人被宣告失蹤,而其財產代管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其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其財產合法繼承人拒絕繼續履行本合同的;

  5.借款人連續三個月不履行還款義務或有其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

  6.借款人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

  第十七條甲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_________%的違約金。

  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

  乙方有權就甲方應承擔的違約金、賠償金直接從甲方存款賬

  戶中的資金予以相應的扣劃。

  第十八條乙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本息;

  3.清償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二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各方可以協商解決,也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各方仍須履行。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滿足以下條件後生效:

  1.本合同“抵押物清單”中的抵押物須依法登記的已辦理登記;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軟體開發合同 篇5

  甲方:

  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合作經營_______專案、明確合作各方的權利與責任事宜,特訂立以下協議條款共同執行。

  一、合作方式

  甲方出資金人民幣_______元,佔股70%;乙方出技術,佔股30%。

  二、合作專案

  軟體開發名稱:

  三、合作時間

  合作期限為_______年,自本協議簽字生效之日算起。期滿後雙方如有繼續合作的願望,以本協議為基礎重新簽訂協議。

  四、合作分工

  1、甲方所開發軟體是自行研發的,保證不是侵權軟體;

  2、甲方將嚴格按照乙方提出的各項技術指標,要求進行軟體的開發設計;

  3、甲方開發的軟體不得含有病毒,不得含有黃色,反動及違反國家法律規定的內容;

  4、甲方所開發軟體的所有權,版權歸甲方所有,乙方只有使用權;

  5、甲方只對乙方提出的書面要求進行開發;

  6、甲方交付軟體時將對乙方提供相關技術培訓及售後服務;

  7、乙方託付甲方所開發的軟體保證不含有反動,黃色及違反國家法律規定的內容,否則甲方將不予開發;

  8、乙方必須保證對甲方所開發的軟體不作任何侵權行為,如不進行複製,篡改,洩露給第三方使用等,否則甲方將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9、乙方託付甲方開發軟體時必須以書面形式(一式二份且加蓋公章)詳細地說出需求模組,提供給甲方各項技術指標;

  10、乙方託付甲方開發的軟體在簽訂合同之後如需增加其它功能,必須以書面形式呈交給甲方,甲方做改動並酌情收取適當費用。

  五、技術、市場保密

  合作期內未經專案合作各方同意,任何人不得將技術及客戶資料轉讓,不得與專案合作雙方以外的合作方進行合作或為他人謀取利益,不得將技術洩密。違反約定的,專案合作方有權沒收違約方相關收益,並追究違約方的經濟法律責任。

  六、收益分配

  1、該軟體乙方付給甲方費用總金額元整;

  2、甲乙雙方簽訂合同當日,乙方將預付保證金元整(佔總造價_______%);

  3、甲方交付軟體當日,乙方驗收合格後付甲方人民幣元整(佔總造價_______%);

  4、甲方收取完開發費用後,免費為乙方維護軟體個月;

  5、免費維護期過後,乙方如需甲方對該軟體繼續進行維護,甲方將提供有償服務

  6、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

  七、合作保障措施

  1、在合作期內,專案合作雙方中任一方未經其對方協商認可擅自退出該合作專案,違約方同時賠償被侵害方的投入損失及其他合作期內應得收益(具體為:按合作之日起至產生變故時為止的被侵害方應得的收益平均值計算,違約方賠付被侵害方剩餘協議期的總收益)。並且必須遵守技術、市場保密條款,兩年內不得在當地使用或經營本專案的同類技術內容及客戶資源。否則專案合作各方有權追究違約方的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2、在合作期內因戰爭、災害、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專案合作解散或合作期滿各合作方不再合作,該專案技術內容歸雙方所有。

  3、合作方如有一方違反本協議,則其他方有權取消與違約方的合作並追究違約方的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八、其他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