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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退休人員協議書

聘用退休人員協議書8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協議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協議能夠保證雙方合作愉快。大家知道協議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聘用退休人員協議書,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聘用退休人員協議書1

  茲有因需要,聘用退休人員_______________,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執行。

  一、受聘後的福利待遇:

  1、在聘用期間,受聘人的退休費(原工資的_____%,金額____________元)由發給。

  2、聘用時間,受聘人應享受的勞保福利待遇由聘用單位負責解決,如因工傷殘、因工死亡,其保險待遇全部由聘用單位負擔。

  二、在合同期間,受聘人應服從聘用單位的領導,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盡職盡責完成工作任務。

  三、本合同有效期自起至止,期滿作廢。如需繼續聘用,須提前協商,重新簽訂合同。

  四、本合同一式四份,各執一份。經勞動服務公司鑑證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聘用單位(公章):

  受聘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證機關(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證員鑑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證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聘用退休人員協議書2

  茲有 因 需要,聘用退休人員 同志,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執行。

  一、受聘後的福利待遇:

  1.在聘用期間,受聘人的退休費(原工資的 %,金額 元)由 發給。

  2.聘用時間,受聘人應享受的勞保福利待遇由聘用單位負責解決,如因工傷殘、因工死亡,其保險待遇全部由聘用單位負擔。

  二、在合同期間,受聘人應服從聘用單位的領導,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盡職盡責完成工作任務。

  三、本合同有效期自 起至 止,期滿作廢。如需繼續聘用,須提前協商,重新簽訂合同。

  四、本合同一式四份,各執一份。經 勞動服務公司鑑證後生效。

  甲方: 乙方:

  聘用單位(公章) 受聘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章) 身份證號碼:

  簽訂日期:

  鑑證機關(公章): 鑑證員鑑章: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聘用退休人員協議書3

  甲方因工作需要,需聘用乙方。鑑於乙方已退休性質,不具備勞動法律關係的主體資格。根據《民法典》和有關規定,現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協議,以便共同遵守執行。

  1、乙方基本情況:

  原工作部門:_________________。

  退休年月:_________________。

  2、本協議期限為月(年)本協議於___年___月___日生效,至年月日終止。

  3、乙方承擔的勞務內容、要求為:_________________。

  4、乙方提供勞務的方式為:□全職□兼職

  5、乙方報酬:_________________。甲方在每月___日前支付上述報酬。

  6、乙方負有保守甲方商業秘密的義務。乙方負有保護義務的商業秘密主要包括:_________________。

  7、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協議終止:

  (1)本協議期滿的;

  (2)雙方就解除本協議協商一致的;

  (3)乙方由於健康等原因不能履行本協議義務的;

  (4)其他:_________________。

  8、甲、乙雙方若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提前7天書面通知另一方即可。

  9、本協議終止、解除後,乙方應在2天內將有關事項及因履行本協議從甲方處取得的資料檔案等向甲方移交完畢,並附書面說明;否則,甲方有權暫緩支付報酬直至交接完成;如給甲方造成損失,應予賠償。

  10、特別約定:

  (1)乙方同意醫療費用自理,醫療期內甲方不支付勞務費(報酬)

  (2)甲方不需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乙方同意甲方不需支付有關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等的補貼。

  (3)雙方解除、終止本協議,甲方無需支付乙方任何經濟補償金。

  (4)其他:_________________。

  11、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甲方所在地法院處理。

  12、本合同首部乙方通訊地址發生變化,應立即書面通知甲方,否則,造成雙方聯絡障礙,由乙方負責。

  1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

聘用退休人員協議書4

  甲方:

  乙方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 聯絡方式:

  戶 籍 所 在 地 實 際 居 住 地 :

  乙方宣告已辦理退休(退休證影印件附後)

  鑑於乙方不具備勞動法律關係的主體資格,相關待遇根據《民法通則》、《合同法》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協議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甲方因 (用工單位)的工作需要,聘用乙方並派遣到該單位從事相應勞務,具體內容為: ,乙方無異議。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事宜與用工單位當面商定,不能達成一致的,乙方應在七日內與甲方辦理終止本協議,若乙方已上班,視為同意,否則,因工作時間引起的糾紛,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按用工單位要求完成工作任務的向乙方支付的報酬標準為 元/月,如有月薪以外的勞動報酬由用工單位按乙方的出勤、業績等情況考核支付,並於每月 號以貨幣形式足額向乙方支付。乙方病假、事假,甲方不支付勞務費。解除、終止本協議,工資按出勤天數計算,乙方在聘用期間,除用工單位自願給付的福利外,不得要求與用工單位其他員工享受同等福利待遇。

  第五條 甲、乙雙方有權提前一週通知另一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協議終止。

  一、本協議期滿的;

  二、雙方就解除本協議協商一致的;

  三、乙方由於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協議義務的。

  第六條 本協議解除、終止,無需為此支付任何違約金或賠償金。乙方應在解除終止後二日內將有關工作向甲方移交完畢,如給甲方或用工單位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第七條 乙方的退休費(包含各項補貼)、醫藥費、非因工死亡喪葬費和救濟費以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均由其原單位或者社會保障機構負責發放,與甲方無關。

  第八條 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有權拒絕用工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

  第九條 本協議首部乙方的通訊地址為雙方聯絡的唯一固定通訊地址,若在履行本協議中雙方有任何爭議,甚至涉及訴訟時,該地址為法定地址。若乙方通訊地址發生變化,應立即書面通知甲方,否則,造成雙方聯絡障礙,由乙方負責。

  第十條 單位合法制定的企業規章制度、上崗協議、員工守則、獎懲條例可作為本合同有效附件,乙方應遵照執行。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簽訂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 章) 乙方(籤 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聘用退休人員協議書5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離退休人員):

  名稱: 姓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聘用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一、本協議所稱離退休人員是指已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的人員,或雖未達到規定退休年齡但已依法享受養老保險金、退休金的人員。

  二、聘用期限:

  本協議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工作內容:

  1、甲方聘用乙方從事的工作內容包括:(在此列明按乙方的技能結構和素質可適合並可能從事的工作內容,並可採取“包括但不限於”的表述方式)。

  2、協議期內,甲方可以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以及乙方的工作表現和能力,按照上述第1點的範圍安排乙方在某個階段內的具體工作內容。

  (提示:對於聘用人員,甲方可否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表現和能力由甲方單向變更調整乙方工作崗位,不需要考核或者協商?——在民事僱傭關係中,從民法的基本原則來看,仍然需要對變動事項協商一致,但在法律上對未經協商而單方變動時產生的法律責任與勞動法領域的責任不完全一樣:勞動法中的後果是,變更無效,職工享有解除權並由單位承擔法定的經濟補償責任,或職工可主張繼續按原有約定繼續履行;民事僱傭關係中單方變更協議條款的後果是,按雙方過錯程度和對方的主觀選擇,可產生被撤銷、被變更或被認定無效三種後果,如導致實際的可被證明的損失,變更方要進行賠償,如有約定違約金,則還要承擔違約金支付責任。但採取約定可能的工作內容範圍的模式,可以避免上述違約情況的發生。)

  四、工作時間: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的工作內容、任務實行責任制,乙方應本著誠信原則按甲方要求完成,工作時間一般按國家規定執行,如遇工作需要,乙方必須配合甲方的安排在規定期限內完成。

  (提示:甲方可否根據工作需要不經協商安排退休聘用人員加班加點?——一般不要在字面上過多地與勞動法意義上的工作時間相比較,建議側重於強調乙方的工作責任制,並可對延時工作和休息日節假日工作約定適當的補貼標準,補貼標準可比照勞動法領域的標準執行,也可以按雙方協商的能接受的標準執行,即可低於勞動法標準。如果確實需要按綜合計算工時模式安排工作,可以直接比照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具體體現形式約定工時條款,不定時工作制的類推。)

  五、聘用報酬:

  1、甲方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當月/上月勞務報酬。

  2、乙方每月勞務報酬比照甲方的 (填寫在職職工的勞務報酬分配製度的名稱、生效日期) 執行。

  3、甲方實行年薪制(所謂的年薪制,就是甲方按月向乙方計發勞務報酬,其中崗位勞務報酬及各項津、補貼全額髮放,不作預留;效益勞務報酬則按根據當年經營業績情況並按不高於年效益勞務報酬的70%進行預發,待下年度根據甲方的經營業績考核結果進行年終勞務報酬清算,多退少補,月度預發,年度按甲方經營實績結合個人全年考核進行年終清算。

  (提示:對於一個退休反聘乙方實行年薪制是否適用?——民事僱傭關係中可由雙方進行約定)

  (提示:能否與該聘用人員約定此年薪制中的效益勞務報酬包乾了加班勞務報酬,並加班勞務報酬折算後的不低於當地最低勞務報酬標準?這樣,甲方在合理安排加班的前提下,不再另外支付加班勞務報酬?因為該崗位其他非退休聘用人員,均為合同制職工,合同制職工的加班勞務報酬按崗位勞務報酬計發不實行包乾制,如該聘用人員實行加班勞務報酬包乾制,他以加班勞務報酬計算同工不同酬申請勞動爭議仲裁,仲裁部門會否受理並支援該聘用人員的申訴主張?——效益性勞務報酬中,完全可以劃出一塊作為上文中所提及的加班補貼性勞務報酬,並與乙方約定,加班補貼性勞務報酬按月平均核發,年終結算,多退少補;此處不存在與勞動關係的職工之間的同工同酬問題,因為目前法律對勞務僱傭未強制執行勞動法同工同酬的制度;勞動仲裁機構不會受理民事僱傭產生的糾紛,即使受理,也是按原勞動保障部的規定,按照雙方的協議約定來處理,而不會直接適用勞動法關於加班的規定)

  4、乙方加班勞務報酬、假期勞務報酬及特殊情況下的勞務報酬支付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提示:如約定聘用人員不執行帶薪年休假、探親假等,是否合法?——法律對勞務僱傭形式下的受僱人,未規定必須適用帶薪假和探親假等勞動關係的職工才享有的假期待遇)

  六、其他待遇

  1、甲方不承擔乙方的社會保險費用及住房公積金; 可新增甲方出資為乙方購買商業性人身意外險之類的約定。

  2、乙方非因在甲方工作原因受傷或患病需要治療的,其接受治療之日起一個月內,甲方按其勞務報酬的60%支付其待遇,超過一個月乙方仍無法履行本協議約定義務的,甲方可停止支付該待遇,並有權解除本協議。醫療費用由乙方自理。

  3、乙方因在甲方工作原因直接導致其患職業性疾病需要治療的,其待遇按國家民事規定執行。

  4、乙方在工作時間在甲方工作場所內從事工作任務,或在工作時間在甲方工作場所外從事工作任務,受第三人傷害的,其待遇按國家民事規定向第三人主張損害賠償。

  5、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提供乙方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七、相關紀律:

  1、乙方應當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2、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處理並有權向乙方追究賠償責任。

  3、乙方因個人行為導致甲方財物損毀滅失,按照國家民事規定應向甲方賠償損失;乙方因個人行為導致第三人財物、人身傷害的,按照國家民事規定應自行向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甲方鑑於各種因素為乙方向第三人墊付有關費用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甲方對乙方行使損害賠償請求權或追償權的方式包括但不限於直接全額扣取乙方勞務報酬、向乙方收取有關款項等等。

  八、協議的變更、解除、終止:

  1、協議期限屆滿,本協議終止。

  2、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或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解除。

  3、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可以變更。

  4、本協議的解除或終止不適用《勞動法》等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規章等規範性檔案中有關經濟補償(或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一次性醫療補助費等)的規定。

  5、(對特別惡劣的單方不誠信解除或終止協議的行為可在此設定違約金條款,免得乙方在甲方生產經營的關鍵時刻擅自解除或終止導致甲方生產經營損失;當然,權利義務是對等的,所以,在對乙方設定違約金條款時,必然需要對甲方自身設立對等的違約金條款。)

  九、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乙方必須按規定提供各項真實、合格、有效的證件及資料。若乙方提供的證件及資料有虛假、欺騙等現象,甲方將解除本協議,不作任何經濟補償;如因乙方行為造成甲方損失,甲方有權向乙方要求賠償。

  2、乙方要嚴格遵守甲方的`《計劃生育管理實施細則》,如實填報有關計劃生育的資料,如有虛報、瞞報、偽造、篡改行為,一經查實,甲方將解除本協議,不作任何經濟補償。

  3、(甲方或乙方解除本協議是否需要30天的提前通知期,在此可由雙方約定,但法律無強制規定)。例如:任何一方單方解除本協議必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如未提前通知對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賠償標準和計算方式為:有實際的具體的經濟損失金額的,以該金額為限;無法確定具體金額的,則以解除本協議前上個月的乙方勞務報酬總額為基數,按一方未提前通知的天數折算賠償金。

  4、在簽訂本協議時,乙方確實已熟知甲方之規章制度,並承諾自覺遵守。協議期間,如乙方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及政府的法律法規,甲方按公司有關規定進行處理直至解除聘用協議,不作任何經濟補償。

  5、“安全生產,人人有責”。乙方在簽定本協議時,必須明確應承擔的安全生產、綜合治理的權利、義務和職責。如因乙方疏忽、失職或不按操作規程,造成甲方財產、安全、綜合治理等方面出現險情或事故,甲方可即時解除本聘用協議,不作任何經濟補償,並保留追究乙方賠償責任的權利。

  6、乙方在本協議期內,甲方可按本協議第三條約定,在第三條第1點的工作內容範圍內,按第三條第2點方式安排乙方某個階段的具體工作內容,其待遇標準由甲方根據其從事的工作內容性質,比照甲方的《……薪酬制度》中相應工作內容的報酬標準水平幅度調整。乙方確認已知悉並接受甲方的《……薪酬制度》中所有與本協議第三條第1點的工作內容範圍的相關報酬標準水平幅度。

  7、勞務報酬發放日如遇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甲方可以提前或推後三個工作日內發放勞務報酬。

  十、其它:

  1、甲方所訂立的規章制度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2、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民事規定執行;

  3、本協議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4、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簽名): (簽名):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公 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確認已於年月日收到雙方簽字蓋章後的本協議文字。 簽名:

聘用退休人員協議書6

  乙方系退休人員,已經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含已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的人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地方有關法規,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本協議期限為 年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 個月,自 月 日起至 月 日止。

  第二條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公司 崗位工作。協議期內,乙方應當服從甲方的工作調動和工作職責的要求,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盡職盡責完成工作任務。

  第三條 工作時間按國家規定執行。如遇公司工作需要,經領導審批安排的加班、加點工作,實行替換補休,不能補休的按乙方的基本工資做為計發加班工資的基數。

  第四條甲方支付乙方勞動報酬月標準為 元,每月 日前以貨幣方式或透過銀行卡代為發放 ;甲方依法代為扣繳個人工資收入所得稅等。試用期月工資標準為 元。

  第五條乙方負有保守甲方商業秘密或工作秘密的義務。

  第六條乙方承諾其無遺傳性疾病及不能正常完成每天八小時工作任務的疾病;聘用期間如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費用自行承擔,醫療期間甲方不支付乙方工資;乙方在受聘期間,甲方或為其繳納商業保險,用於乙方在為甲方提供勞動過程中發生意外傷害的補償,保險公司不予賠償的部分,由乙方自理(其所享受的待遇均按照《保險法》和所參加的商業保險合同約定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 甲、乙雙方若單方面解除本協議,均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第八條協議期滿,本協議終止;若乙方在聘用期間患病或負傷,不能繼續勝任工作的,協議終止。

  第九條 受聘期間,本協議終止或解除時,甲方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若乙方在協議期內擅自離職的,應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第十條本協議終止或解除時,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做好工作交接並辦好書面交接手續;若乙方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依據甲方的規章制度或法律法規予以賠償。

  第十一條雙方若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可訴至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 本協議未盡的約定事項,雙方應友好協商確定,從其國家、地方勞動法律法規,並訂立書面補充協議。

  第十三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之日即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備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已閱讀知曉並認可。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受委託人): 身份證號碼: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年月 日

聘用退休人員協議書7

  乙方是退休人員,已經依法享受國家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含已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的人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地方有關法規,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協議,並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本協議期限自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日止。試用期為月,自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二條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公司工作,乙方的工作崗位 工作地點 。協議期內,乙方應當服從甲方的工作調動和工作職責的要求,遵守甲方制定的各種規章制度,盡職盡責完成工作任務。

  第三條 工作時間按國家規定執行。如遇公司工作需要,經領導審批安排的加班、加點工作,實行替換補休,不能補休的按 8.91 元/小時作為計發加班工資的基數。

  第四條 甲方支付乙方勞動報酬月標準為 1550 元/月,每月 25 日前以貨幣方式或透過銀行卡代為發放;甲方依法代為扣繳個人工資所得稅等。試用期工資標準為 1550 元/月。

  第五條 乙方負有保護甲方商業秘密或工作秘密的義務。

  第六條 乙方承諾其無遺傳性疾病及不能正常完成每天八小時工作任務的疾病;聘用期間若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費用自行承擔,醫療期間甲方不支付乙方工資;乙方在受聘期間,甲方為乙方繳納商業保險,用於乙方在為甲方工作過程中發生意外傷害的補償,保險公司不予賠償的部分,由乙方自理(其所享受的待遇均按照《保險法》和其所參加的商業保險合同約定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 甲、乙雙方若單方面解除該協議,均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勢通知另一方。

  第八條 協議期滿,本協議終止;若乙方在聘用期間患病或負傷,不能繼續勝任工作的,協議終止。

  第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協議且無需支付違約金,如乙方的行為對甲方造成損害的,甲方可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1. 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2.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3.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條 本協議中止或解除時,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在3天內做好工作交接並辦好書面交接手續;若乙方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根據甲方的規章制度或法律法規予以賠償。

  第十一條 雙方若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依法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本協議未盡的約定事項,雙方應友好協商確定,服從其國家、地方勞動法律法規,並訂立書面補充協議。

  第十三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備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已閱讀知曉並認可。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蓋章) 乙方(退休人員)姓名: 聯絡電話: 住所地: 居民身份證號碼: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聯絡電話: 住址(通訊地址):甲方聯絡人: 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聘用退休人員協議書8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系退休人員,已經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含已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的人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地方有關法規,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本協議期限為________年_____個月,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____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試用期______個月,自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條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公司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作。協議期內,乙方應當服從____甲方的工作調動和工作職責的要求,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盡職盡責完成工作任務。

  第三條工作時間按國家規定執行。如遇公司工作需要,經領導審批安排的加班、加點工作,_實行替換補休,不能補休的按___________________計發加班。

  第四條甲方支付乙方勞動報酬月標準為____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日前以貨幣方式或透過銀行卡代為發放;甲方依法代為扣繳個人工資收入所得稅等。試用期工資標準為___________元。

  第五條乙方負有保守甲方商業秘密或工作秘密的義務。

  第六條乙方承諾其無遺傳性疾病及不能正常完成每天八小時工作任務的疾病;聘用期間如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費用自行承擔,醫療期間甲方不支付乙方工資;乙方在受聘期間,甲方或為其繳納商業保險,用於乙方在為甲方提供勞動過程中發生意外傷害的補償,保險公司不予賠償的部分,由乙方自理(其所享受的待遇均按照《保險法》和所參加的商業保險合同約定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甲、乙雙方若單方解除本協議,均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第八條協議期滿,本協議終止;若乙方在聘用期間患病或負傷,不能繼續勝任工作的,協議終止。

  第九條受聘期間,本協議終止或解除時,甲方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若乙方在協議期內擅自離職的,應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第十條本協議終止或解除時,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做好工作交接並辦好書面交接手續;若乙方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依據甲方的規章制度或法律法規予以賠償。

  第十一條雙方若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可訴至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本協議未盡的約定事項,雙方應友好協商確定,從其國家、地方勞動法律法規,並訂立書面補充協議。

  第十三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之日即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備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已閱讀知曉並認可。

  甲方(公章):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受委託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