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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保安管理制度

學校保安管理制度範本(精選5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執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學校保安管理制度範本(精選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學校保安管理制度1

  為了加強校園安全防範,切實保障學校正常的生活工作秩序和公共財產的安全,結合學校實際,設立校安全辦,由陶大春同志負責,現有專職保衛人員4人,陳家軍、李金富、周建、張勇,其中陳家軍為保安隊隊長,具體負責校園內的安全保衛工作。對保安隊的人員,安全辦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瞭如下管理制度:

  一、儀容儀表

  1、保安人員上崗時間要求穿制服,佩戴保安標誌和攜帶保安警具等,堅持做到整潔大方。

  2、保安人員上崗期間不準喝酒,要集中注意力,保持舉止端莊,處理問題時要在認真分析的基礎上公平果斷處理。

  3、保安人員不準留長髮、怪發,不準染髮,不準留長鬍子、長指甲。

  4、保安人員值班時必須徹底打掃值班室和校門口衛生,保證值班室和校門口的乾淨整潔。

  5、凡未著裝上崗、酒後上崗者,每次扣5.00元。

  二、外來人員進出管理

  1、保安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忠於職守,工作中既要堅持制度又要熱情接待,語言要文明,不準打、罵外來人員。

  2、外來人員經學校有關領導批准並且登記後方可行。

  3、學生家長進校時(實行封閉式教學,學生上課時家長一律不得進入),問清事由協助家長找到有關人員並做好進出時間記錄。

  5、所有車輛(包括教職工車輛)一律停在指定停車處。外來車輛未經允許嚴禁駛入校園。所有車輛在在出校時,要嚴格檢查車上的物品,如果有學校的其他物品,要經學校行政同意後方可放行,並做好記錄。

  6、學生出校門必須有班主任和學校行政簽字同意的請假條,否則不得放行,如需家長到校接送的,必須等家長到校後方可放行。如遇私自從大門出校的學生必須及時制止其出校,並及時與值周行政取得聯絡。否則保安人員要負直接責任。

  7、中午放學及晚自習下課後,對離校的走讀生必須仔細核對出入證,出入證照片和本人一致方可放行。如有矇混過關的學生應及時報告值周行政,如因保安疏忽而導致住校學生離開校園後發生意外,值班保安人員應承擔直接責任。

  8、保安人員必須對當天的外來人員以及車輛進入情況做好記錄,辦理交接手續時必須做好籤字記錄。

  凡私自放學生出校、外來人員不登記者,每人次扣10.00元

  三、護衛巡邏制度

  1、白天主要巡邏校園內每一個角落和校園周邊環境,檢查教室、辦公室、食堂等場所的門、窗、路燈是否完好,檢查校園周邊有無安全隱患,做到隨時發現,隨時解決,自己不能解決做好記錄並且及時上報學校總務處。

  2、夜間巡查要做好隨身攜帶警用器具及照明燈具,不定時巡查,夜間巡查每晚不少於兩次。且要記錄好巡邏的時間和線路。

  3、保安人員要做好每天的巡查檢查記錄。

  4、保安人員要做好每天的清場工作。

  凡未按時巡邏、未如實填寫巡查記錄者,每次扣5.00元,未認真做好清場工作,每次扣5.00元。

  四、考勤制度

  1、學校保安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制度。

  2、保安人員不準隨意離開學校。

  3、值班期間發生異常情況要及時上報學校,不得緩報、瞞報。如有緩報、隱瞞本人要互相關責任。

  4、值班期間不準會客,不準打牌,嚴禁留宿非本校人員。

  5、由值周領導負責考核工作,校級幹部和安辦主任負責抽查,凡是違反上述規定,學校將做出相應處理。

  凡上崗期間離開學校、發生異常情況不及時上報學校者,每次扣5.00元。

  學校保安管理制度2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令和法規,依法辦事,認真學習有關的法律法規。

  二、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加強組織紀律性,樹立高度的組織紀律觀念,工作中發現問題要及時請示彙報,自覺接受領導檢查和群眾的監督,如未及時上報後果自負。

  三、上崗制度:不遲到、不早退,堅守崗位,文明服務,執勤時要注意風紀,做到服裝整齊、儀表端正、精神飽滿、態度和藹、禮貌待人、熱誠服務,堅決杜絕上班時間嬉笑打鬧、脫崗、空崗、喝酒、吸菸、看書看報、玩手機、打牌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更不能隨意會客刁難、勒索、出言不遜等粗暴現象的`發生。不準收取或索要他人的任何物品,更不能監守自盜。

  四、接待制度:

  1、接電話時首先,喂、你好、請問您有什麼可以幫到您、請稍等我給您轉分機、對不起幫不了您

  2、接待來賓時首先,站起身來或坐立端正、您好、請問您找哪位、請稍等我給您聯絡、某某某下來接您、請在此等候;如去財務或找校長的聯絡確認後登記並指引路線。

  五、交接班制度:每天早晚6:50著裝整齊準時交接班,交接內容有:走讀證、快件、物品、對講機、警用器具等必須當面查驗清楚,發現問題急時提出並彙報給領導,值班人員做好記錄,追究當事人責任。對於未完成的工作內容進行轉交。

  六、巡邏制度:巡邏過程中,須佩帶電筒、對講機等巡視器材。對巡邏中發現的問題及隱患及時做出處理,並透過對講機向保安隊長或值班領導報告。發現學生吵架的,應予以勸止,發現學生打架鬥毆等情況時應及時向有關領導會報並控制住局面,待有關領導到現場

  七、著裝制度:上班時著保安服,著裝整齊、清潔,不披衣、不惝懷、不挽袖、不卷褲腿、不歪戴帽子、不穿拖鞋等不做有損形象的動作。

  八、列會制度:每週五下午6:30準時召開全體保安會議,每個崗位只留一人留守崗位,列會主要議題:簡要總結上週工作,安排下週工作,學習檔案精神、傳達相關資訊,反饋意見或建議。會議應有會議記錄,與會人員應做好要點記錄,按期完成會議做出的工作安排。

  九、站崗制度:站崗時站姿要標準,不做小動作。觀察周圍情況,確保師生安全的出入校園。

  十、保安員請假或離職制度。

  1、請假制度:有事請假首先報告給班長及上級領導,經同意寫好請假條【最長批假時間一個禮拜】如有特出原因不能按時返回的應急時打電話申請續假,對於未按時返回未打電話申請續假的按曠工處理。

  2、離職制度:如辦理離職手續需提前一個月以書面的形式提交離職申請書。

  十一、如有違反以上規定的將根據情節輕重給予以下幾種處罰。

  1、口頭警告。

  2、書面警告。

  3、處以300元以下罰款以示警告。

  4、屢教不改者或犯嚴重錯誤的解除保安工作資格。

  5、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十二、嚴格按【天津泰達楓葉國際學校安全防範管理規定】執行,不得聽信他人指令擾亂警衛的正常工作,如有臨時變動須向上級領導彙報,經認可才可執行,聽從上級領導的安排,其他人的指令不聽。

  學校保安管理制度3

  為了維護學校的正常教學和工作秩序,有效地預防違法犯罪和治安災害事故的發生,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保安保衛工作條例等規定,制訂學校《保安制度》。

  1、保安上崗期間必須著統一服裝,佩帶標誌。

  2、保安必須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值班期間不準在室內外進行娛樂活動,違者建議給予警告處分。

  3、安保人員定時檢查學校的所有校舍設施、周邊環境,對存在的隱患、火災等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消除隱患,並及時報告學校。

  4、建立保安定時巡邏制度。實行二十四小時保安輪值制。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做好交接班登記工作。

  5、非本校人員進入學校要有正當理由,並辦理登記手續。

  6、學生上學、放學時進出校門,保安要嚴格把關,在校門口做好檢查工作,保證學生安全。來往車輛服從保安管理,按指定地點停放,注意安全,以防意外。

  7、建立重大情況報告制度,發生重大情況,在積極、迅速處理的同時,由學校具體落實,並如實向上級部門彙報。

  8、保安要文明執勤,對保衛工作不負責任,使學校財產損失、失竊,發生重大案件的,視情節輕重,按國家有關法律給予處罰。

  學校保安管理制度4

  1、學校保安門衛工作是維護學校良好的教學秩序、保障學校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保安門衛人員必須進行崗前培訓,保安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保安人員在值勤期間必須堅守崗位,不準擅離職守,脫管失控;要衣著整潔,儀表端莊,說話和氣,講究文明。時刻提高警惕,嚴防不法分子混入學校進行犯罪活動。

  2、來人、來客均須辦理登記、會客手續,保安人員應認真查驗來人的合法身份證件,無身份證件、未經校保安同意不得進入學校。

  3、任何人從學校內攜帶物資出門,應主動出示出門證件,否則保安有權查問、檢視。對可疑物資可以暫時扣留,及時報告有關部門處理。

  4、腳踏車進出校門,應主動下車推行,機動車減速慢行,外來車輛進校門,保安應先問明來意再開門,隨車人員必須辦理來客登記手續。

  5、外來人員會見學生必須在課餘時間進行,如果正在上課,必須先在門房等候。

  6、外來人員因事來校聯絡工作,保安在問清情況後,向校長辦彙報,經同意後放行,嚴禁小攤小販進入校園賣東西。

  7、保安要堅守崗位,上崗時衣著整齊,上班期間不飲酒,晝夜做好校內巡邏工作,及時檢查辦公樓、實驗樓、電教樓防盜門的關鎖工作。

  8、在校期間,對學生外出要認真查問、登記,未經許可,不準學生出校園。上課時間學生需外出,必須出具班主任的請假批條。

  9、節假日期間,學生不得隨便進校,如有要事,須經保安同意,方可進校。

  10、要做到政令暢通,如遇突發事件必須及時和有關部門取得聯絡。

  11、車輛出校前,應示意停車接受檢查。外單位機動車未經許可,不得在校內停車過夜。

  12、學校大門要二十四小時處於關閉落鎖狀態,當有人因工作需要進出學校時,保安要及時開啟和關閉。

  13、學校保安應當認真履行執行本制度,如有違反,按學校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學校保安管理制度5

  為加強學校保安員管理,明確保安員崗位職責,規範保安員日常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保安員應忠於職守,遵紀守法,著裝整齊,文明執勤,禮貌待人,熱情服務。

  二、學校保安員堅持優質服務,自覺維護學校的聲譽。

  三、學校保安員必須熟練使用學校的各種消防器材,愛護學校公物。

  四、學校保安員要嚴格執行學校的規章制度,尊重領導、師生,服從管理。

  五、學校保安員要認真做好“防火、防盜、防破壞、防事故”工作,維護學校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以及學校的裝置設施安全。保安員要認真落實安全防範措施,維護校園治安秩序。一旦發現問題或遇突發事件,要迅速作出正確的判斷和處理,及時向主管部門和領導報告,防止各種意外發生。

  六、學校保安員要準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認真交接值班情況,填寫值班記錄並簽名。

  七、學校保安員不在崗位上睡覺、喝酒、吃檳榔,不離崗、脫崗,不在崗位上會客或辦私事。

  八、學校保安員要加強校內四周以及各樓層的巡查。

  九、對車輛的管理:

  (1)本校教職工和家屬的車輛出入,要認真做好登記。

  (2)正常上課期間對外來人員必須問清工作單位、姓名及事由後聯絡被訪人,經允許後先登記再請其進入;如遇直接來找校領導的陌生人員,必須與相關領導聯絡確認後才准予入校;如遇上級主管部門或其他單位工作人員來我校檢查、指導工作,應及時報告校長辦公室或與相關處室聯絡,並指引來訪人員進校,指揮其車輛按要求停放。

  (3)其它無關人員及車輛一律不許進入學校。進入學校的車輛要引導其按指定的地方停放,嚴禁其車輛亂停;出入學校的外來車輛(特別是貨車)要嚴格檢查,出校的物品必須經校領導同意(批條)方可放行。

  十、被訪人不在學校,要婉言拒絕其進入學校。

  十一、學生正常上課期間因事須離校者,要檢視並留存班主任或科任教師簽字的請假條,然後予以放行;否則,值班保安員承擔一切責任。

  十二、學校保安員要搞好保安室及周邊衛生,要積極協助學校做一些力所能及的搬運、張貼等工作。

  十三、保安人員有事,必須請假,經同意後才許離校,未經同意或自理崗位者做曠工處理,請假後不按時歸隊的做曠工處理,累計警告三次以上者做自動離隊處理。

  十四、保安員不服從管理,頂撞主管人員或校領導,或散佈謠言、惡意中傷他人的;保安員觸犯法律被治安行政拘留或追究刑事責任的,直接開除出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