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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扶困難職工長效實施方案

幫扶困難職工長效實施方案(精選5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能無誤進行,我們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可以對一個行動明確一個大概的方向。那麼問題來了,方案應該怎麼寫?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幫扶困難職工長效實施方案(精選5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幫扶困難職工長效實施方案1

  一、目的

  為進一步做好關心職工、愛護職工、幫助職工的工作,集團始終把困難職工的慰問工作做細、做深、做實,構建和諧的企業關係當作公司宗旨,為落實好睏難職工幫扶機制,結合集團實際情況,特制定職工生活困難救助辦法:

  二、慰問活動主題

  關心職工生活,構建和諧 xx。

  三、慰問物件

  困難職工、困難黨員及軍屬。

  四、參加慰問的領導及部門

  xx 商貿慰問活動由商貿公司工會牽頭,集團董事長、總裁、副總裁及相關部門經理參與。其他子公司慰問活動由各子公司自行組織。

  五、慰問形式

  1、困難職工、困難黨員發給慰問金、慰問品;

  2、軍屬(現役軍人家屬)發給慰問品:

  3、各子公司將困難職工、困難黨員及軍屬慰問標準統一發到商貿公司工會,經集團領導稽核後執行。

  六、慰問時間:20xx 年 x 月 xx 日(臘月二十五)之前。

  七、困難職工評定標準

  為體現公司對職工的關愛,切實讓確有困難的黨員、職工感受到公司溫暖,特制定評定標準。

  1、家庭成員中有人患有重大疾病,常年醫治費較大難以承擔;

  2、家庭無自有產權住房,常年在外承租住房,只有一人工作承擔家庭所有開支,年收入低於 25000 元;

  3、家庭雖有自有產權住房,但家庭成員中有人患有重大疾病,需要常年醫治,家庭年總收入低於 20000 元;

  4、年內因意外事故造成家庭人員傷害或財產損失,影響家庭正常生活;

  5、符合以上困難的黨員、職工評定標準的家庭無大額存款,年內無添置日常生活必需用品以外的豪華設施。

  八、困難職工評定程式

  根據公平、公開、公正原則,制定困難黨員、職工評定程式。

  1、根據各子公司困難黨員、職工評定標準,由黨員、職工本人向公司提出書面申請,如實說明其家庭經濟狀況,交給所在部門;

  2、各子公司困難黨員、職工、軍屬申請人所在部門進行初步核查評定,部門經理簽字上報公司;

  3、各子公司組織人員調查核實;

  4、核實後提交各子公司經理辦公會研究,確定困難職工名單,並在公司公示欄公示 3 天。

  5、公示無異議後,上報集團黨群部。

  幫扶困難職工長效實施方案2

  20xx 年春節即將來臨,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進一步做好教育系統困難職工生活保障工作,充分體現黨和政府、學校對老教師、困難職工的關懷和尊重,讓他們過一個快樂、祥和、平安的節日,根據教育局通知精神,我校將於春節前開展“送溫暖、辦實事、促和諧”新年慰問活動,為做好這次慰問活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慰問活動目的:構建和諧校園,關愛睏難教師。

  二、參加慰問活動的領導及工作部門

  慰問活動由校委會牽頭,黨支部、工會,校行政主要領導參與。

  三、慰問物件

  退休教師、困難教職工。

  四、慰問形式

  1、退休教師發給慰問品。

  2、困難教職工、困難退休教師、採取分組上門慰問。

  五、慰問費用預算

  1、退休教師共 15 人,人均慰問品 100 元,共 1500 元。

  2、困難職工共 3 人,人均慰問金 100 元,慰問品 50 元,共450 元。

  3、生重大病教師共 2 人,人均慰問金 400 元,慰問品 50 元,共 900 元。

  4、困難退休教師共 1 人,人均慰問金 200 元,慰問品 50 元,共 250 元。

  5、參加慰問人員伙食費補助 80 元;車輛燃油費補助 80 元;香菸 60 元,共 180 元。

  五項總計:慰問經費總支 3280 元。

  六、慰問組成員

  xxx 校長,xxx 副校長,工會主席 xxx

  七、慰問時間安排:

  二零 xx 年 xx 月 xx 日。

  八、相關要求和說明:

  1、這次慰問活動涉及人員多,面積廣,學校要從領導分工、人員落實等環節上週密部署,合理安排,確保活動順利完成。

  2、名學校於 xx 月 xx 日下午到校行政辦公室領取禮品,xx 日發放退休教師慰問品。

  3、困難教師慰問金、慰問品,於 xx 月 xx 日下午到財會員(陳志良老師)領取。

  幫扶困難職工長效實施方案3

  為落實好省委、全總要求,紮實做好睏難職工幫扶工作,現制定2022年困難職工幫扶民生實事實施方案如下。

  一、目標任務

  鞏固城市困難職工解困脫困成果,推動困難職工幫扶與提升職工生活品質有效銜接,開展困難職工幫扶“四提一優”行動,即提升建檔立卡質量、提升動態管理質量、提升資金使用質量、提升跟蹤督導質量、最佳化幫扶服務流程,對我省困難職工家庭統籌實施生活救助、大病救助、子女助學等措施,在往年基礎上提質擴面,加大幫扶力度,推動符合建檔標準的困難職工建檔和幫扶全覆蓋,做到“應建盡建、應幫盡幫、動態管理”,把黨和政府的關懷和工會組織的溫暖送到困難職工的心坎上。

  二、主要內容

  根據《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關於印發<中央財政專項幫扶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總工辦發〔20xx〕13號)《關於印發等檔案的通知》(皖工辦〔20xx〕13號)等規定,按照“先建檔、後幫扶、實名制”原則,及時將符合條件的建檔困難職工全部納入幫扶救助範圍,足額保障困難職工家庭生活水平達到低保標準以上。如遇政策調整,則按新政策執行。

  (一)建檔標準

  各級工會根據困難職工家庭收入和剛性支出因素綜合評估困難程度,按照“深度困難職工、相對困難職工、意外致困職工”等困難類別,建立梯度困難職工檔案。

  1.深度困難職工家庭:指家庭收入扣減因病、因殘、因子女上學等家庭剛性支出必要費用後,家庭人均純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職工家庭。

  2.相對困難職工家庭:指家庭收入扣減因病、因殘、因子女上學等家庭剛性支出和必要就業成本後,家庭人均純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2倍的職工家庭。

  3.意外致困職工家庭:指職工本人或家庭成員因突發事件、意外傷害、患重大疾病,在獲得各類賠償補償、保險支付、社會救助和社會幫扶後,生活仍暫時有困難的職工家庭。認定標準為年度內致困費用(損失)在3萬元以上造成家庭生活困難,各市級總工會可按照上下浮動不超過20%確定本地標準。

  (二)幫扶標準

  各級工會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以及幫扶物件家庭財產收入、剛性支出額度、困難型別等因素,遵循就高不就低原則,按照生活救助、醫療救助、助學救助等專案分類合理確定救助標準,並適時調整。

  1.深度困難職工家庭:年度內生活救助標準不低於 8 個月當地城市低保標準,不超過12 個月當地城市低保標準;醫療救助標準不超過個人承擔部分,2萬元以上報送省總工會審批,5萬元以上報送全總審批;助學救助標準每生每年不超過10個月當地城市低保標準。

  根據深度困難職工家庭狀況年度內可以給予多重救助,救助時要將前一救助資金作為家庭收入進行建檔核算,依然符合建檔的給予救助。

  2.相對困難職工家庭:具體幫扶標準參照深度困難職工幫扶標準的60-80%確定,只予單一專案救助,不予多重救助,其中醫療救助標準不超過個人承擔部分,最高不超過1.6萬元。

  3.意外致困職工家庭:根據職工突發事件、重大疾病等因困支出總額的10-15%確定幫扶標準,最高不超過1萬元。

  三、具體舉措

  (一)提升建檔立卡質量

  建立基層工會摸底排查機制,把基層工會作為摸底排查的一線工作站,發動鄉鎮(街道)、開發區(工業園區)工會,村(社群)、區域(行業)性工會,企業(社會組織、樓宇商圈)工會廣泛走訪調查,引導基層工會工作者、社群網格員、社會工作者,將符合條件的困難職工按程式向上級工會申報。建立縣級工會主動發現機制,縣級以上總工會要利用困難職工資料資訊和民政部門資料比對機制,積極對接醫保部門瞭解職工因病致困情況,以“線下入戶調查、線上核查比對”的方式,定期對低收入家庭進行資訊核查,主動發現符合建檔條件的困難職工,通報基層工會及時履行建檔程式。建立自主申報機制,職工可自主向所在單位或社群(街道)工會提出困難職工幫扶申請,或直接向所在地縣市總工會職工服務中心提出申請,由各級工會履行建檔程式。

  (二)提升動態管理質量

  防止返困,對脫困不穩定戶、邊緣易致困戶,以及因病因災因疫情等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職工家庭實施常態化監測,透過幫助就業、技能培訓、創業援助等進行幫扶。及時脫困,加強對脫困職工的入戶調查、核實確認、政策宣講,爭取脫困職工理解支援,及時將符合脫困標準的物件退檔,定期跟蹤回訪,對返困的按照規定重新建檔,給予幫扶救助。資料監測,對本年度建立檔案數量、調整檔案數量、給予建檔困難職工及時救助數量開展監測,及時提醒各地做好動態管理工作。規範檔案,根據全總新升級系統的要求,對困難職工檔案做到一戶一檔,分類定期對檔案進行復核,對前期檔案不完整的,要及時補充完善缺漏材料,適時調整變動新增材料,提高檔案完整性、規範性。

  (三)提升資金使用質量

  最大範圍幫助困難職工,對遭遇突發事件、意外傷害、各類災害的困難職工家庭,給予及時救助;對受疫情影響的困難職工家庭可視情況增發補貼,提高生活救助標準;對不符合建檔條件的困難職工及時納入常態化送溫暖範圍。拓展幫扶資金使用範圍,進一步完善生活補貼專案、勤工儉學專案、大病補助專案、職業培訓和職業介紹專案儲備,在中央財政專項幫扶資金管理辦法修訂後,及時調整完善我省困難職工幫扶資金管理辦法。

  (四)提升跟蹤督導質量

  實施困難職工幫扶效果監測,參照所在地區工會會員數、城鎮最低保障人口數等因素,聚焦幫扶物件精準識別率、幫扶方式精準率、建檔困難職工幫扶措施覆蓋率、基層工會檔案管理與更新及時性、幫扶資金髮放及時性、困難職工脫困退出精準率等指標開展評估。開展績效評價,根據《xx省困難職工幫扶民生工程績效評價辦法(試行)》,透過組織實地調研、交叉檢查和第三方評估等方式,健全以職工群眾滿意度為導向的評價機制,強化事前評估、事中監控、事後評價的全過程績效管理。加強各級工會權益保障、財務、經審等部門工作合力,推動資金使用監管常態化、長效化。

  (五)最佳化幫扶服務流程

  實行視窗服務人性化,最佳化困難職工建檔工作流程,探索使用動漫影片、服務手冊、申請範例等靈活多樣的形式,讓職工群眾快速瞭解服務事項,做到資料清單一目瞭然,辦事流程清清楚楚,推動困難職工建檔申請“最多跑一次”。推進網上服務便捷化,有條件的.地區透過職工服務網、微信公眾號、微信小程式、APP等探索開展幫扶服務“全程網上辦”,以簡潔明瞭的網上視窗、以通俗易懂的填寫說明方便職工群眾線上申請,讓資料多“跑路”,職工少跑腿。建立健全意外致困快速響應工作機制,加快職工個人申請、工會走訪調查、稽核公示等工作流轉,最佳化稽核確認程式,增強幫扶時效性。

  四、資金籌措

  省總工會會同省財政廳,積極爭取中央財政對我省困難職工幫扶的支援。省級財政積極籌措資金,不足部分由市縣承擔。各地在落實財政資金支援的同時,可以透過吸引社會資本參與等方式,拓寬資金渠道,增加困難職工幫扶有效投入。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站位、落實責任。各級工會及有關部門要從講政治的高度,充分認識困難職工幫扶工作的重要性,切實增強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凝心聚力做好睏難職工幫扶工作,明確分管領導和責任人員,以清單化、閉環式管理抓好推進落實。要配齊配強工會幫扶工作人員,充實一線幫扶力量。各地要把困難職工幫扶工作與評先評優、年度工作考核掛鉤。省總工會開展困難職工幫扶勞動競賽,激發做好幫扶工作動力。

  (二)改進作風、用心服務。各級工會及有關部門要貫徹落實全省改進工作作風為民辦實事為企優環境大會精神,在“精準”上下功夫,以“將心比心”的態度,“馬上就辦”的速度、“辦就辦好”的力度,用心用情用力服務困難職工群眾。要加強教育培訓,打造政治過硬、業務素質高、對困難職工有感情的工會幹部隊伍。

  (三)加強宣傳、擴大覆蓋。各級工會及有關部門要加大對困難職工幫扶工作的宣傳力度,依託宣傳陣地及職工服務中心、工會服務驛站、職工書屋、陽光家園等服務職工陣地,發揮線上媒體作用,採取線上線下相融合的方式,宣傳黨和政府及工會組織對困難職工的關心關愛,宣傳困難職工幫扶救助等政策規定,宣傳困難職工建檔流程,提升困難職工幫扶民生實事的知曉率,營造工會開展困難職工幫扶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四)跟蹤問效、落地落實。及時掌握瞭解各地困難職工幫扶工作動態,定期通報各地幫扶工作開展情況,對進度落後的地區及時進行督導。對應幫未幫、出現信訪等負面影響等情形的,嚴肅問責。各市總工會每季度末向省總工會報送困難職工幫扶工作進展情況,省總工會按要求報送省民生辦。

  幫扶困難職工長效實施方案4

  為落實好省委、全總要求,紮實做好睏難職工幫扶工作,現制定2022年困難職工幫扶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為了認真貫徹全省改進工作作風為民辦實事為企優環境大會精神,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辦好20項民生實事的要求,切實履行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竭誠服務職工群眾的基本職責。透過建立健全困難職工幫扶工作機制,精準幫扶困難職工解困脫困,不斷增強困難職工的幸福感、獲得感和安全感。

  二、目標任務

  鞏固城市困難職工解困脫困成果,推動困難職工幫扶與提升職工生活品質有效銜接,開展困難職工幫扶“四提一優”行動,即提升建檔立卡質量、提升動態管理質量、提升資金使用質量、提升跟蹤督導質量、最佳化幫扶服務流程。對我縣困難職工家庭統籌實施大病救助、生活救助、子女助學等措施,在往年基礎上提質擴面,切實做到拓寬幫扶範圍、嚴格幫扶程式、加大幫扶力度,推動我縣符合困難職工建檔標準的困難職工建檔和幫扶全覆蓋。不斷完善精準識別、精準施策、精準幫扶城市困難職工解困脫困制度,對我縣深度困難職工家庭、相對困難職工家庭、意外致困職工家庭實施幫扶救助,其中生活救助10戶、大病救助40戶、子女助學等15戶,推動我縣民生實事任務提質增效,再創佳績。

  三、實施內容

  根據《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關於印發<中央財政專項幫扶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總工辦發〔20xx〕13號)《關於印發》(皖工辦發〔20xx〕13號)《六安市工會困難職工幫扶實施細則(試行)》(六工發〔20xx〕47號)等規定,按照“先建檔、後幫扶、實名制”原則,及時將符合條件的建檔困難職工全部納入幫扶救助範圍,足額保障困難職工家庭生活水平達到低保標準以上。如遇政策調整,則按新政策執行。

  (一)建檔標準

  根據《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關於印發<中央財政專項幫扶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總工辦發〔20xx〕13號)《關於印發》(皖工辦發〔20xx〕13號)《六安市工會困難職工幫扶實施細則(試行)》(六工發〔20xx〕47號)等規定,結合我縣困難職工家庭收入和剛性支出因素綜合評估困難程度,按照“深度困難職工、相對困難職工、意外致困職工”等困難類別,建立梯度困難職工檔案。

  1.深度困難職工家庭:指家庭收入扣減因病、因殘、因子女上學等家庭剛性支出必要費用後,家庭人均純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職工家庭。

  2.相對困難職工:指家庭收入扣減因病、因殘、因子女上學等家庭剛性支出和必要就業成本後,家庭人均純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2倍的職工家庭。

  3.意外致困職工家庭:指職工本人或家庭成員因突發事件、意外傷害、患重大疾病,在獲得各類賠償補償、保險支付、社會救助和社會幫扶後,生活仍暫時有困難的職工家庭。認定標準為年度內致困費用(損失)在2.5萬元以上造成家庭生活困難。

  (二)幫扶標準

  結合我縣實際以及幫扶物件家庭財產收入、剛性支出額度、困難型別等因素,遵循就高不就低原則,按照生活救助、醫療救助、助學救助等專案分類合理確定救助標準,並適時調整。

  1.深度困難職工家庭:年度內生活救助標準不低於8個月我縣城市低保標準,不超過12個月我縣城市低保標準;醫療救助標準不超過個人承擔部分,2萬元以上報送省總工會審批,5萬元以上報送全總審批;高校(含職業學院)就學的子女助學救助標準為10個月我縣城市低保標準,高中(含中等職業教育)就學的子女助學救助標準為5個月我縣城市低保標準。

  深度困難職工家庭幫扶救助應遵循就高不就低原則,最大限度幫扶困難職工。根據深度困難職工家庭狀況年度內可以給予多重救助,但在給予多重救助時,要將前一救助資金作為家庭收入進行建檔核算,依然符合建檔的給予救助。

  2.相對困難職工家庭:具體幫扶標準參照深度困難職工幫扶標準的80%,只予單一專案救助,不予多重救助,其中醫療救助標準不超過個人承擔部分,最高不超過1.6萬元。

  3.意外致困職工家庭。根據職工突發事件、重大疾病等因困支出總額的15%確定幫扶標準,最高不超過1萬元。

  (三)建檔程式

  1.深度困難職工和相對困難職工建檔按以下程式進行:

  (1)困難職工本人申請。由困難職工本人向所在單位或鄉鎮街工會提出書面申請,如實填寫《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承諾授權書》並提供職工身份證、家庭戶口本,家庭財產收入證明,家庭困難證明材料等相關證明材料。

  (2)基層單位工會初審。鄉鎮街和企事業單位基層工會兩名以上工作人員進行走訪調查,瞭解核實困難職工家庭收入和致困原因,填寫《困難職工家庭走訪調查表》。對符合條件的籤具初審意見蓋章,將相關申報材料上報縣總工會職工服務中心稽核;對不符合條件的做好解釋說明工作。

  (3)縣總工會稽核。縣總工會職工服務中心對上報的申請材料進行稽核,提出審批意見。深入申請人家庭走訪核查,對建檔存疑的要做到走訪核查全覆蓋,本年度新建困難職工走訪核查不低於50%。

  (4)資訊比對和公示。對申請人家庭經濟狀況進行比對,比對結果顯示不符合建檔條件的,出具《不予困難幫扶告知書》,並做好解釋說明工作;比對結果符合建檔條件的,進行公示,公示不少於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予以建檔幫扶。

  2.意外致困職工建檔程式。按照困難職工個人申請、工會走訪調查、稽核公示進行,符合條件的予以建檔幫扶。

  3.困難職工分類建檔後,依檔發放幫扶資金。縣總工會負責發放幫扶資金。幫扶資金實行銀行卡打卡發放,直接支付到建檔困難職工個人賬戶,確保幫扶資金足額、及時發放到位。

  (四)動態管理

  1.對在檔困難職工實施動態管理。各基層工會組織應當按照全總和省總關於困難職工檔案動態管理要求,分類定期對檔案進行復核,根據核查結果實施動態管理。困難職工脫困是指困難職工經精準幫扶後,其家庭致困因素消除,家庭人均收入連續6個月超過當地低保標準,家庭生活狀況脫離困境,在困難職工幫扶系統中列入已脫困序列。困難職工解困是難以脫困的困難職工,經納入政府救助體系和工會幫扶後,家庭生活水平達到當地低保標準,家庭困境得到有效緩解,但是尚未達到脫困程度,在困難職工幫扶系統中列入解困序列。

  2.困難職工退檔程式。困難職工本人自願填寫退檔申請書的,予以退檔;各級工會兩名以上工作人員在走訪調查中發現困難職工達到脫困標準的,填寫《困難職工脫困登記表》,告知困難職工達到脫困標準,予以退檔。困難職工拒絕簽字或無法簽字的,由調查人註明情況並簽字。

  困難職工對退檔有異議的,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個月內,可向單位工會、基層工會或縣總工會申請複核,相關工會在接到申請複核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完成複核工作,對符合退出標準的予以退出,不符合退出標準的不予退出,並將複核結果以書面形式或簡訊等適當方式告知職工本人。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站位、落實責任。各級工會要充分認識困難職工幫扶工作的重要性,切實增強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凝心聚力做好睏難職工幫扶工作,明確專人負責,加強對本單位職工的關心關愛力度,常態化摸排困難職工,常態化幫助困難職工申報,做到盡報盡報,應幫盡幫。

  (二)改進作風、用心服務。各級工會要貫徹落實全省改進工作作風為民辦實事為企優環境大會精神,在“精準”上下功夫,以“將心比心”的態度,“馬上就辦”的速度、“辦就辦好”的力度,用心用情用力服務困難職工群眾。要加強教育培訓,打造政治過硬、業務素質高、對困難職工有感情的工會幹部隊伍。

  (三)績效導向、提升民意。堅持績效導向,以幫扶困難職工解困脫困為核心,生活救助困難職工數、大病救助困難職工數以及子女助學數均納入年終民生考評範圍,縣總工會每月底向縣民生辦、市總工會報送困難職工幫扶工作進展情況。同時做好睏難職工幫扶民生工程社情民意調查,收集社會公眾或受益物件對困難職工幫扶工程工作滿意度。

  (四)加強宣傳、擴大覆蓋。各級工會要加強困難職工幫扶政策宣傳力度,採取線上線下相融合的方式,宣傳黨和政府及工會組織對困難職工的關心關愛,在宣傳困難職工幫扶救助等政策規定的同時,做好睏難職工建檔流程宣傳工作,提升困難職工幫扶民生實事的知曉率,營造工會開展困難職工幫扶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幫扶困難職工長效實施方案5

  根據市政府辦《關於印發建立健全城市困難職工解困脫困工作長效機制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現就建立健全全縣困難職工解困脫困工作長效機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為了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及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圍繞困難職工解困脫困工作,建立健全困難職工就業創業、醫療幫扶、教育救助、社保覆蓋、生活救助、社會兜底、扶志扶智、穩定收入等長效機制,推動困難職工與救助政策緊密銜接,困難職工解困脫困工作措施精準落實,實現建檔立卡的困難職工全部解困脫困並長期鞏固,不斷增強困難職工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物件

  困難職工解困脫困工作主要圍繞全縣困難職工(含困難農民工)家庭,透過精準識別,將符合標準的職工家庭納入困難職工援助範圍,因地制宜落實援助措施,達到退出標準後,按程式退出援助範圍。

  (一)識別標準及程式。對困難職工家庭,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符合當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財產狀況規定的職工家庭;家庭人均月收入雖高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但由於本人或主要家庭成員患病、子女上學、殘疾、單親、家庭因遭受意外,造成生活困難的職工家庭。由職工申請,經基層工會申報,縣級及以上工會稽核公示,縣總工會審批後,納入困難職工援助範圍。(責任單位:縣總工會)

  (二)退出標準及程式。對納入困難職工援助範圍的職工家庭經精準幫扶後,其家庭致困因素消除,家庭人均收入連續6個月超過當地低保標準,視為家庭生活狀況脫離困境。難以脫困的困難職工,經納入政府救助體系和工會幫扶後,家庭生活水平達到當地低保標準,家庭困境得到有效緩解的,由職工所在基層工會申報,縣級及以上工會複核後,縣總工會稽核公示後,退出困難職工援助範圍。(責任單位:縣總工會)

  三、工作內容

  (一)建立困難職工資訊共享機制

  1.建立資訊共享機制。將困難職工基本資訊錄入系統,與公安、人社、民政、住建、市場監管等部門基礎資訊庫進行對接,在嚴格個人資訊保護、保密的基礎上實現職工社保、醫保、公積金、低保、房屋、私家車等資訊共享。暫不具備網路共享條件的資料資訊,可定期交換有關資料資訊。(牽頭單位:縣總工會,責任單位:各鎮辦,縣人社局、縣民政局、縣公安局、縣稅務局、縣住建局、縣市場監管局)

  (二)健全就業創業服務機制

  2.加大就業援助力度。將符合條件的困難職工及其家庭成員納入就業援助範圍,實施優先扶持和重點幫助,提供職業指導、職業介紹、職業培訓、崗位推薦等遞進式就業幫扶,跟蹤解決就業過程中的困難和問題。對透過市場渠道難以實現就業創業且符合條件的,政府部門、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街道、社群可按照公益性崗位管理有關規定,合理開發保安、保潔、綠化、公共設施看管維護等崗位予以優先安置。(牽頭單位:縣人社局,責任單位:各鎮辦,有關工作部門)

  3.支援困難職工自主創業。有創業需求和能力的困難職工及其家庭成員自主從事小型餐飲服務、食雜店零售、社群服務、網上經營和家庭手工藝等生產經營專案,按規定為其提供專案推介、創業指導等服務。符合條件的,可享受創業擔保貸款稅收優惠等政策。對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自主創業的,可申請創業擔保貸款,並按規定給予貼息。(牽頭單位:縣人社局,責任單位:各鎮辦,縣財政局、縣稅務局、縣市場監管局、縣發改局)

  (三)落實社會兜底保障機制

  4.穩步提高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各鎮辦及時將符合條件的困難職工全部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範圍,堅持動態管理,切實做到保障物件有進有出,有效保障其基本生活。(牽頭單位:縣民政局,責任單位:各鎮辦,縣財政局、縣殘聯)

  5.落實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政策。困難職工家庭成員符合條件的,及時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範圍。(牽頭單位:縣民政局,責任單位:各鎮辦,縣發改局)

  (四)完善醫療幫扶機制

  6.健全職工醫療互助保障體系。加快推進職工大病醫療互助工程擴面提質,除職工參加商業保險外,鼓勵單位工會組織職工參加全國總工會建立的職工互助保險。(牽頭單位:縣總工會,責任單位:縣醫保局)

  7.開展長期護理保險工作。根據納入援助範圍的困難職工具體情況,鼓勵其自願加入長期護理保險,著力幫助其改善生活質量。(牽頭單位:縣醫保局,責任單位:縣衛健局、縣民政局、縣財政局)

  8.整合慈善資助資源。發動社會力量透過捐贈資金、藥品、醫療器械等方式,參與困難職工家庭救助幫扶。將符合條件的困難職工家庭納入醫療救助制度保障範圍。加強醫療救助、臨時救助、慈善資助等單項救助制度之間的互聯互補,形成救助合力。(牽頭單位:縣民政局,責任單位:縣紅十字會、縣殘聯、縣慈善協會)

  (五)健全住房救助機制

  9.對符合規定標準的住房困難的困難職工實施住房救助,優先實施公租房保障。(牽頭單位:縣住建局,責任單位:各鎮辦)

  (六)健全子女教育救助機制

  10.全面落實各類資助政策。根據國家學生資助政策規定,對在各級各類學校就讀的困難職工家庭子女給予資助。(牽頭單位:縣教體局,責任單位:各鎮辦,縣財政局、縣民政局、縣總工會、團縣委、縣婦聯)

  11.持續開展“金秋助學”活動。透過強化物質和精神幫扶等舉措,為困難職工家庭子女提供多元化的助學服務,確保其順利完成學業,實現助學活動常態化、長效化、社會化。(牽頭單位:縣總工會,責任單位:各鎮辦,縣教體局)

  (七)完善社會保險覆蓋機制

  12.落實養老保險補貼待遇。困難職工家庭成員自主繳納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時,按規定享受相應的繳費補貼。(牽頭單位:縣人社局,責任單位:各鎮辦,縣財政局)

  13.推動社保待遇落實。做好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職工社會保障政策落實工作。做好睏難職工與企業解除勞動合同的各項社會保險接續、轉移和待遇落實工作。(牽頭單位:縣人社局,責任單位:縣發改局〈縣經貿局〉,各鎮辦,縣總工會)

  (八)建立生活幫扶救助機制

  14.推行法律援助服務。困難職工申請司法鑑定、公證服務,屬於法律援助事項範圍內的,司法鑑定機構、公證機構應當減免服務費用。支援和鼓勵其他政府部門、人民團體和社會組織在職責範圍內,利用自身資源為職工家庭提供免費法律服務。(牽頭單位:縣司法局,責任單位:各鎮辦,縣總工會)

  15.建立領導幫扶聯絡制度。開展結對幫扶活動,縣政府領導分別聯絡1家困難企業、1戶困難職工。縣總工會聯絡2—3家困難企業,縣總工會班子成員聯絡2—3戶困難職工,鎮辦工會主席、縣總工會機關幹部和企業工會主席聯絡1-2戶困難職工,負責協調推動落實有關解困脫困政策,開展“春送崗位、夏送清涼、秋送助學、冬送溫暖”和“交友幫扶”活動,幫助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牽頭單位:縣總工會,責任單位:縣政府辦、各鎮辦)

  (九)落實困難職工扶志扶智機制

  16.實施心理疏導關懷。搭建職工心理健康諮詢平臺,根據需要對困難職工進行輔導和心理關懷,有條件的可聘請專業心理健康治療隊伍。(牽頭單位:縣總工會,責任單位:各鎮辦,縣衛健局)

  17.評選自強勵志類道德模範或家庭。在文明家庭、道德模範、最美系列人物等各類評選活動中,積極向困難職工家庭予以傾斜支援,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和社會正能量。(牽頭單位:縣文明辦,責任單位:各鎮辦,縣總工會)

  18.積極開展技能培訓。實施職業技能提升行動,深入推進全民技能提升工程,提高困難職工及其家庭成員就業能力,並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和培訓期間生活費補貼。(牽頭單位:縣人社局,責任單位:各鎮辦,縣總工會)

  (十)建立困難職工收入保障機制

  19.保障基本工資收入。建立健全集體合同制度,推進各類企業建立工資支付保障機制,杜絕工資拖欠。指導生產經營困難企業透過採取協商薪酬、彈性工時、倒班輪崗等措施,做好職工生活保障和穩崗工作,最大限度做到減少裁員或者不裁員,依法維護職工勞動權益。(牽頭單位:縣人社局,責任單位:各鎮辦,縣總工會)

  20.多種方式提高困難職工收入水平。鼓勵各鎮辦各部門各企業採取多種方式,增加困難職工經營性、財產性、轉移性收入,使困難職工在基本收入得以保障的基礎上,收入水平不斷提高。(牽頭單位:縣人社局,責任單位:各鎮辦,縣總工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鎮辦、縣級有關工作部門要把困難職工解困脫困納入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加強統籌協調,健全工作機制,形成工作合力。縣總工會要加強與各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

  (二)突出精準導向。把“精準”二字貫穿困難職工解困脫困工作全過程,做到精準識別、精準施策、精準退出,不斷提高解困脫困工作科學化、規範化水平。

  (三)強化責任落實。牽頭單位要切實負起統籌抓總的責任,參與單位要根據職能分工,搞好協作配合,層層壓實責任,層層傳導壓力,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督查問效的責任體系。

  (四)加強宣傳引導。加強宣傳,提高困難職工對各項解困脫困幫扶政策的知曉度。推廣典型經驗,總結就業創業、醫療幫扶、教育救助等方面的先進好做法,引導全社會共同參與困難職工解困脫困長效化工作,讓廣大職工群眾都能透過努力過上幸福生活,為譜寫佛坪新時代追趕超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