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借款合同彙編9篇
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借款合同9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借款合同 篇1
借款單位: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主管部門:_______________ 貸款銀行: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單位經辦人:____________
貸款銀行經辦人:____________ 簽訂合同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立合同單位 借款方:_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___ 借款方為進行企業技術改造向貸款方申請貸款,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發放。雙方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除執行《××銀行技術改造貸款辦法》外,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貸款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萬元整。
二、貸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貸款期限從____年__月起至____年__月止,共為____年______個月。貸款方保證按有關規定和下列用款計劃供應資金,貸款方保證按下列用款計劃和還款計劃用款和還款:
用款計劃:
還款計劃:
四、貸款利息:按月息_____%計算,按季結息,由貸款方從借款方賬戶扣收。建設期貸款利息由借款方在自有資金內支付。貸款不能按本合同規定的分年還款計劃歸還的部分,作逾期處理,加收利息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發生國家政策性的利率變動時,本合同貸款利率亦作相應調整。
五、歸還貸款的資金來源,按國家有關規定雙方商定為:
借款方對償還貸款本息以抵押或第三方保證的方式提供擔保。抵押(或保證)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
六、貸款到期,借款方如未還清本息,由保證單位在接到貸款方還款通知後的三個月內代為償還。三個月後仍未歸還,貸款方可以直接從借款方或保證單位的各項投資和存款中扣收;以抵押方式提供擔的,可變賣抵押財產歸還貸款。
七、需要變更合同條款的,經雙方協商一致後,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檔案,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八、貸款方保證按照合同規定,及時支付貸款資金。因貸款方責任未按期提供資金,貸款方根據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按本合同規定貸款利率的20%計算違約多,付給借款方。
九、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保證及時提供有關統計、會計報表、賬冊及資料。如發現貸款被挪作他用,貸款方按規定向借款方加收罰息_____%,並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或限期追回貸款。
在專案建設過程中,因建設專案情況發生變化,繼續履行本合同可能給貸款方造成損失,或不再具備《××銀行技術改造貸款辦法》所規定貸款條件的,貸款方可中止合同並限期收回貸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借款方因實行承包、租賃、兼併等而變更經營方式的,必須通知貸款方參與清產核資和承包、租賃、兼併合同的研究、起草、簽訂的全過程,並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落實債務、債權關係。
十、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貸款本息償清之日止失效。在合同生效後____天內,借款方如不向貸款方辦理開戶手續,合同即自行失效。
十一、借款方開立賬戶後,要將資金按用款計劃從貸款賬戶中轉到存款賬戶內,借款方根據分次劃入資金在存款戶中支用貸款。
借款方不按期將資金轉入存款戶的,逾期____天后,貸款方將代為劃轉。
十二、本合同正本三份,借款方、貸款方、保證單位各執一份,副本____份,報送_____等有關單位各留存一份。
借款方:________(蓋章) 貸款方: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簽字) 法定代表人:_____(簽字)
保證單位:_______(蓋章) 公證單位:______(章蓋)
法定代表人:______(簽字) 公證員:_______(簽字)
借款合同 篇2
甲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
乙方(借款人):
法人姓名: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一、借款金額: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壹拾萬元整。二、借款用途為:資金週轉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為年利息,百分之八。
四、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為60日,從20xx年9月5日起至20xx年11月4止。如實際借款日與該日期不符,以實際借款日期為準。乙方收到借款後應當出具借據。五、保證條款:
1、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2、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共計人民幣:壹拾萬壹仟叄佰叄拾叄元整;逾期不還的部分,借款方有權追回借款。六、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乙方應當承擔違約金以及因訴訟發生的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評估費、拍賣費等費用。甲方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向乙方追償。直至乙方還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為止。
2、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清借款,甲方有權隨時收回該借款,並要求乙方承擔借款總金額百分之十的違約金。七、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簽訂日期:年月日
借款合同 篇3
委託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專案:
甲、乙雙方經友好洽談和協商,甲方決定委託乙方進行居室裝潢。為保證工程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地址:
2、居室規格:房型 總計施工面積 平方米。
3、施工內容:室內頂棚、地磚、管線、傢俱、防盜設施、家用電器等。
4、工程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5、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總天數:120天。
第二條 工程價款
工程價款(金額大寫)壹拾陸萬元整
簽訂合同後付5萬元,開工後付8萬元,驗收合格後付3萬。
第三條 質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種、規格、名稱,經雙方認可。
2、工程驗收標準,雙方同意參照國家的相關規定執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專案或特殊質量要求,雙方應確認,增加的費用,應另簽訂補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採購的材料、裝置,產品質量由甲方自負;施工質量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 工程驗收
1、工程質量驗收,除隱蔽工程需分段驗收外,待工程全部結束後,乙方組織甲方進行竣工驗收。雙方辦理工程結算和移交手續。
2、乙方通知甲方進行工序驗收及竣工驗收後,甲方應在三天內前來驗收,逾期為甲方自動放棄權利並視為驗收合格,如有問題,甲方自負責任。甲方自行搬進入住,視為驗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時限內前來驗收,應及時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應承認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關承擔乙方的看管費和相關費用。
第五條 違約責任
合同生效後,在合同發行期間,擅自解除合同,應按合同總金額的5%作為違約金付給對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進行補償。
第六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發行期間,雙方如發生爭議,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應協商解決。當事人不願透過協商解決,或協商解決不成時,可以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人民法院起訴訟。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1、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後,雙方必需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的內容,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後重新簽訂補充協議。如需終止合同,提出終止合同的一方要以書面形式提出,應按合同總價款的10%交付違約金,並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2、施工過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須向另一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雙方同意辦理清算手續,訂立終止合同協議後,可視為本合同解除。
第八條 合同生效
1、本合同一式兩份,簽字後生效。
發包方: 承包方:
日期:
借款合同 篇4
出借方:_____________姓名(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方:_____________姓名(以下簡稱乙方)
性別: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
現乙方欲向甲方借部分資金使用,雙方經過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甲方借給乙方人民幣______元整 。年利率按百分之二十計算。如提前還款月利率按百分之二計算。
第二條乙方還款計劃如下: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一次性歸還本息共計元整 。如提前還款月利率按百分之二計算。
第三條乙方如不按規定時間、數額還款,應付給甲方違約金。違約金按每天加借款數額的1%計算。
第四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第六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 篇5
甲 方:
乙 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對保險公司試辦協議存款的通知》(銀髮[1999]351號)和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轉發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同意商業銀行試辦保險公司協議存款的覆函〉的通知》(保監發[1999]201號)檔案規定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友好磋商,就甲方在乙方辦理協議存款業務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特別承諾
(一)甲方承諾本合同下的存款本金是該方合法所有的資金,依法可以用作本合同下的協議存款,訂立和履行本合同不違反其行業監管法規、規章、規定及監管機構的要求。
(二)乙方承諾本合同項下甲方存入乙方的協議存款資金不會用於與國家法律法規、產業政策、宏觀調控政策相違背的專案;在辦理資產負債表內或表外的授信業務時不會用於以下用途:
1.國家明令禁止的產品或專案;
2.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從事股本權益性投資,以授信作為註冊資本金、註冊驗資和增資擴股;
3.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從事股票、期貨、金融衍生產品等投資;
4.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專案。
(三)乙方及乙方分支機構若與甲方及其分支機構或者與甲方有利害關係的其他任何企業、組織、個人發生任何糾紛,乙方及分支機構不得采取任何包括凍結、扣劃、延遲支付本金和利息等損害甲方協議存款利益的措施和行為。
第二條 協議存款期限
(一)協議存款的期限為伍年零壹個月,自甲方存款到賬日起算。
(二)協議存款起訖日期詳見本合同項下乙方出具的.單位定期存款開戶證實書。
第三條 存款賬戶、存款時間、存款金額及存放地點
(一)甲方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提供有關檔案在乙方開立存款專用賬戶。
(二)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甲方可以選擇於任意工作日內,向該賬戶記憶體入協議存款,該等協議存款應滿足的條件有:
1、 單筆存入協議存款金額不得低於人民幣 元(¥ 元);
2、 在上述期限內,甲方在乙方存入的協議存款累計金額不超過人民幣 100億元(¥10000000000.00 元)。
(三)上述協議存款存放於乙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開設的分行,具體地址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第四條 協議存款利率
本合同項下協議存款按固定利率計息,年利率為 5.225 %(固定利率),該利率在協議存款期間保持不變,不隨中國人民銀行的存款利率調整而調整。
第五條 單位定期存款開戶證實書
(一)甲方的資金劃撥到達存款專用賬戶當日內,乙方應為甲方開具符合法律規定的“單位定期存款開戶證實書”壹份,金額、存期、利率等要素以本協議約定為準,存款起息日為劃撥資金到達甲方存款專用賬戶之日。本合同項下的“單位定期存款開戶證實書”上須特別註明“協議存款”和“按 年 月 日 公司和 銀行簽訂的合同編號為 協議存款合同條款執行”字樣。
(二)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禁止性規定的情況下,甲方可以根據自身經營情況,依法將“單位定期存款開戶證實書”變更為“單位定期存單”後,依照國家法律規定用作甲方向乙方或第三方辦理融資的融資質押物。
第六條 利息計算及還本付息方式
(一)甲方存款資金到達甲方存款專用賬戶之日為起息日。
(二)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協議存款利息時,遵循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人民幣定期存款計息的規定,採用逐筆計息法計算利息:
計息期為整年的,計息公式為:
利息=本金×年數×年利率
計息期既有整年又有零頭天數的,計息公式為:
利息=本金×年數×年利率+本金×零頭天數×日利率
協議存款的日利率計算公式為:日利率=雙方在本合同中約定的協議存款年利率/360
(三)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還本付息:
乙方按年向甲方支付利息,每年與起息日對應的同日為付息日,存款到期日乙方向甲方返還本金和支付剩餘應付利息。若付息日或存款到期日為法定節假日或銀行休息日,則順延至法定節假日或銀行休息日後第一個銀行工作日。順延期間,本金及利息仍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利率計付利息。利息支付以轉賬方式劃入甲方在本條第(四)款約定的賬戶。
(四)乙方向甲方支付本息的匯路如下:
甲方開戶銀行:
戶名:
賬號:
在匯路調整時,甲方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第七條 取款條件
執行本合同取款時,甲方應依法出具單位定期存款憑證(單位定期存款開戶證實書或單位定期存單)、預留印鑑、法定代表人簽署並加蓋單位公章的取款證明書,甲方應對上述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承擔法律責任。乙方依法對上述檔案
依照銀行結算制度要求進行核驗,如核驗無誤,將甲方所取款項依法劃付至本合同約定的賬戶。
第八條 提前支取
(一)除非出現本條第(二)款情形,甲方不得提前支取,乙方亦不得提前償還。
(二)在合同履行期限內,如甲方發生監管部門認可的流動性風險,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提前償還協議存款本息。乙方在收到甲方的提前支取書面通知後十個工作日內,將協議存款本金及提前支取日前的利息償付甲方。
(三)在提前支取的情況下,提前支取的協議存款按協議存款起息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限同檔次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利率計息,存款期限不足壹年的,提前支取的協議存款按支取日活期存款利率計息。已按協議存款利率多支付的利息從甲方本金或未付甲方的利息中扣除。若甲方僅提前支取部分存款的,則提前支取後的其餘部分,不得低於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協議存款最低起存金額人民幣3000萬元,利率仍按本協議約定利率執行。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及掛失處理
(一)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本合同,如確需變更本合同,應經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未達成書面協議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二)甲方的單位定期存款開戶證實書遺失或單位印鑑遺失、毀損,甲方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乙方,且必須持單位公函,向乙方申請掛失或變更。乙方受理後,按有關規定應在七個工作日後配合辦理相應手續。
第十條 特定事項的通知及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如確需解除本合同,應經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未達成書面協議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二)出現以下任一情況時,乙方應在10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並附詳細說明材料:
1.連續3個月資本充足率不達標;
2.連續3個月存貸比不達標;
3.不良資產率連續3個月超過5%;
4.受到監管部門通報批評,調低監管評級,市場準入等行政處罰。
(三)出現以下情況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特別承諾”的條款;
2.乙方出現本條第2款所列情形後連續3個月仍無改善的;
3.乙方被主管部門接管、託管、解散、撤銷、被宣告破產或出現嚴重的經營情況惡化、償付能力明顯降低等影響甲方資金安全的情況;
4.乙方拖欠償還到期利息超過五日的(確因不可抗力情形導致的除外)。
(四)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特別承諾”條款,乙方可單方解除合同。
(五)自解除合同的通知到達相對方時起,本合同解除。乙方在五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本金及截至支付日當日的應付未付利息。若存在違約金的,也應一併結算。
借款合同 篇6
訂立協議雙方:
甲方名稱: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名稱: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鑑於:甲方為經營需要,向乙方申請貸款作為_________,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貸款給甲方。為此,雙方特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 貸款內容
1.貸款總金額:人民幣_________元整(RMB_________)。
2.貸款用途:_________。
3.貸款期限:本次貸款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貸款利率:本貸款利率及計息方法,按照同期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一年期貸款利率執行。
5.貸款的支取:本次貸款為一次性支取,支取時間為本協議生效後的_________日內。
6.貸款的償還:甲方保證在本協議規定的貸款期限內,即分別在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按期向乙方支付當年利息,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乙方償還全部本金並支付當年利息。
7.本協議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還款的情況下繼續有效。
第二條 甲乙雙方的義務
乙方的義務:
應按照本協議約定及時將貸款交付甲方。
甲方的義務:
應嚴格按照本協議規定的時間還本付息。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未按協議規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應負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貸款協議規定使用貸款,乙方有權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並對挪用貸款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100%的罰息。
3.甲方如在本協議規定的貸款期限內有其他違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前歸還已貸的本息。
第四條 其他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並立即或限期收回已經發放的貸款。
(1)甲方與第三方發生訴訟,經法院裁決敗訴,償付賠償金後,無力向乙方償付貸款本息。
(2)甲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2.乙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資料。
3.甲方或乙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協議或本協議中的某一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新的協議前,本協議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第五條 本協議的生效條件
本協議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1.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借款合同 篇7
借款的合同條例
(一九八五年二月二十八日國務院釋出)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信貸資金的管理,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保護借款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保證國家信貸計劃的執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實行獨立經濟核算的全民和集體所有制企業、事業等單位(以下簡稱借款方)同銀行、信用合作社(以下簡稱貸款方)之間簽訂的借款合同。
城鄉個人同銀行、信用合作社之間簽訂的借款合同(契約),參照本條例執行。
第三條 借貸當事人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按照國家政策、依據國家計劃和有關規定,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簽訂合同。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迫銀行、信用合作社簽訂借款合同和發放貸款。
第四條 借款合同依法簽訂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合同條款,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二章 借款合同的訂立和履行
第五條 借款方借款必須提出申請,經貸款方審查認可後,即可簽訂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必須採用書面形式。借款申請書、有關借款的憑證、協議書和當事人雙方同意修改借款合同的有關書面材料,也是借款合同的組成部分。
借款合同必須由當事人雙方的法定代表或者憑法定代表授權證明的經辦人簽章,並加蓋單位公章。
第六條 借款合同應具備下列條款:
一、貸款種類;
二、借款用途;
三、借款金額;
四、借款利率;
五、借款期限;
六、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七、保證條款;
八、違約責任;
九、當事人雙方商定的其它條款。
第七條 借款方申請借款應具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一定比例的自有資金,並有適銷適用的物資和財產作貸款的保證。借款方無力償還貸款時,貸款方有權要求依照法律程式處理借款方作為貸款保證的物資和財產。
借款方不完全具備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申請借款條件,但有特殊情況需要借款時,可以提出申請,但需有符合法定條件的保證人,經貸款方同意,並報經貸款方上級批准後,方可借款。
第八條 按本條例第七條第二款需要保證人的,或者經當事人一方提出或雙方協商需要保證人的,保證人必須具有足夠代償借款的財產。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人連帶承擔償還本息的責任。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後,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
第九條 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使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必須按期還本付息。
第十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第三章 借款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十一條 凡發生下列情況之一,允許變更或解除借款合同:
一、訂立借款合同所依據的國家計劃及有關的概算、預算經原計劃下達機關批准修改或取消的;
二、工程專案經原批准機關決定撤銷、停建或緩建的;
三、借款方經國家批准決定關閉、停產、合併、分立或轉產確實無法履行借款合同的;
四、由於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致使借款合同無法履行的;
五、在借款合同履行中,確因決策不當,繼續履行將造成損失浪費的。
第十二條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借款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變更或解除借款合同的通知或協議,必須採用書面形式。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借款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 變更或解除借款合同以後,借款方已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應按原借款合同的規定償付。
第十四條 當事人一方發生合併、分立時,由變更後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履行借款合同的義務和享受應有的權利。
第四章 違約責任和違法處理
第十五條 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情節嚴重的,在一定時期內,銀行可停止發放新貸款。
第十六條 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貸款方有許可權期追回貸款,並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償還貸款的,應按銀行規定減收利息。
第十七條 因貸款方責任,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本條例第十六條罰息的計算相同。
第十八條 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責任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九條 銀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員,因失職行為造成貸款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應追究行政責任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條 任何單位或個人違反本條例第三條第二款,應追究其直接責任人的行政責任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一條 借款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借款合同格式,由銀行、信用合作社制定。
第二十三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可根據本條例制定實施辦法。
第二十四條 本條例自一九八五年四月一日起施行。
借款合同 篇8
甲方(借款人):(寫明借款人的基本情況)
乙方(貸款人):(同上)
甲乙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協議。
一、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元,於年月日前交付甲方。
二、貸款利息(應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約定具體的利息,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標 準。公民之間也可以無息借款)
三、借款期限(寫明具體的年、月、日)
四、還款日期和方式
五、違約責任 六、本協議自年月日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月日
借款合同主要條款的寫法
1.借款種類
借款種類是借款合同不可缺少的重要條款,必須明確清晰。借款種類是根據借款人的行業屬性,借款用途以及資金的來源和運用方式等進行劃分的。劃分的目的在於,對不同種類的貸款發放所掌握的政策界限和原則有所不同。
根據借款人的行業屬性,借款種類分為農業、工業、基建借款等。根據借款的用途,借款種類分為固定資產借款、流動資金借款或者生產性借款、消費性借款等。根據資金的來源和運用方式,借款種類分為自營借款、委託貸款、特定貸款等。
2.借款幣種
借款幣種,是指是人民幣借款還是外幣借款,如果為外幣借款,要寫明是何種外幣,如美元、歐元、日元等。
3.借款用途
借款用途是指借款人使用借款的特定範圍,是貸款方決定是否貸款、貸款數量、期限長短、利率高低的重要依據,借款人必須如實填寫,並且借款人只能按照借款合同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能移作他用。
4.借款數額
借款數額是指借款貨幣的數量,它是指借款人可以取得的最高借款額限。依實際情況,借款由貸款人一次或分次發給。
借款合同 篇9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中應否有保證方,應視借款方是否具有銀行規定的一定比例的自有資金和適銷適用的物資、財產,或者根據借貸一方或雙方是否提出擔保要求來確定) 借款方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中應否有保證方,應視借款方是否具有銀行規定的一定比例的自有資金和適銷適用的物資、財產,或者根據借貸一方或雙方是否提出擔保要求來確定) 借款方為進行__________________生產(或經營活動),向貸款方申請借款,並聘請____________作為保證人,貸款方業已審查批准,經三方(或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貸款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四條 借款利率:借款利息為千分之___________,利隨本清,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新規定計算。 第五條 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時間共______年零_______個月,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分期如下:
貸款期限貸款時間貸 款 金 額第一期年 月底前元第二期年 月底前元第三期年 月底前元 2.還款分期如下:
歸還期限還款時間還款金額還款時的利率第一期年 月底前元 第二期年 月底前元 第三期年 月底前元 第六條 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保證條款
1.借款方用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2.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掃地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4.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5.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後,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6.由於經營管理不善而關閉,破產,確實無法履行合同的,在處理財產時,除了按國家規定用於人員工資和必要的維護費用外,應優先償還貸款。由於上級主管部門決定關、停、並、轉或撤銷工程建設等措施,或者由於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經向貸款方申請,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並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情節嚴重的,在一定時期內,銀行可以停止發放新貸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並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1.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應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2.銀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員,因失職行為造成貸款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應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第十條 其他
本合同非因法律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發生,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照法律規定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後,借款方已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各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___,報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有關單位(如經公證或鑑證,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