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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突發事故應急預案

交通突發事故應急預案範文(精選5篇)

  在學習、工作乃至生活中,有時會突發一些不在預期的事故,為了避免事情更糟,很有必要提前準備一份具體、詳細、針對性強的應急預案。那麼大家知道應急預案怎麼寫才規範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交通突發事故應急預案範文(精選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交通突發事故應急預案1

  一、目的

  為了保護職工的人身安全,確保在交通事故發生時,能夠有條不紊地按照預先制定的方案,迅速及時搶救傷員,最大限度降低傷亡傷害程度,為此制定交通事故應急響應預案。

  二、依據:有關安全生產管理辦法。

  三、適用範圍:專案部及其所屬各作業隊。

  四、職責

  1.副組長職責:

  準確掌握事故動態,正確制定搶險方案,執行有效處理措施。及時向有關領導彙報。保護事故現場。

  2.應急行動組職責:

  迅速趕往出事現場,救助傷員,控制事故蔓延,保護事故現場。配合交警或有關部門作好事故調查和善後工作。

  3.救護組職責

  制定各種緊急傷亡情況的應對方案和措施並做好救護準備。負責現場受傷人員的緊急護理、治療和護送。

  五、應急準備

  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定期組織有關全體人員學習交通知識及交通安全、防護等等並儲備急救藥箱、擔架等應急物資,以被應急之用。

  六、交通事故應急響應預案

  1.自救

  發生交通事故後,其他人員應積極地協助駕駛員對傷員就地進行救護。

  2.報警和報告

  當交通事故發生後,現場人員應儘快報告到應急響應小組現場總指揮部,並撥打110報警。

  3.救護

  事故發生後,應急響應小組現場總指揮應立即詢問事故情況,瞭解人員傷害情況,並迅速撥打120急救電話,告知地點、附近醒目建築物,並派接車員接應。

  在急救車未到來前,應使傷員平躺地上,並對其進行急救。發現傷員呼吸障礙,應進行口對口人工呼吸。發現出血,應迅速採取止血措施,可在傷口近心端結紮,但應每半小時鬆開一次,避免壞死。動脈出血應用指壓大腿根部股動脈止血。

  4.疏導交通

  在事故區域安排專人負責疏導交通,防止交通堵塞,影響正常的交通通行。

  5.現場保護

  現場應急過程中,應保護好現場,因救護傷員而移動現場時,要做必要的標記,以滿足事後對事故調查的需要。

  七、事故調查

  事故領導小組在事故緊急處置告一段落後,要及時按事故性質組成事故調查小組,作出內容包括:事故的簡況、人員財產損失、處置或搶救經過、應吸取的教訓、擬對責任人的處理和整改措施等情況的事故調查報告。

  交通突發事故應急預案2

  一、目的

  為建立健全商漫分公司對於突發性重大交通事故的預警和應急機制,提高對突發事件的處理應變能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二、指導思想

  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按照“反應迅速、指揮得力、處理及時”的要求,確保在重大交通事故發生時道路暢通。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商漫分公司所管轄路段內發生的重特大事故、群體性堵路事件、道路損壞和車輛故障等突發性事件的應急處置反應。對造成安全隱患、發生路產損壞或人員傷亡等交通事故。

  四、重大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小組

  為了提高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理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保障高速公路的安全暢通,分公司特別成立重大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小組:

  組長:分公司經理

  副組長:黨委副書記、分公司副經理

  成員:分公司各科室、管理所負責人

  值班電話:

  五、應急響應

  (一)叢集特大交通事故

  1、發現或接到交通事故報案後,迅速組織路政人員趕赴現場,實施救援並及時聯絡交警,維持現場安全,組織現場滯留人員撤離危險區域防止二次事故的發生。

  2、如有人員傷亡應及時撥打120急救電話。

  3、路政人員應及時將現場情況向上級領導彙報。

  4、路政人員勘查現場、查明路產損失情況、判斷直接肇事車輛後,分別作《路政管理詢問筆錄》、《公路路政管理現場勘驗筆錄》、《路政管理違法行為調查報告》等法律條文,經當事人認同後,由其簽字並按手印。

  5、必要時,還應找與案件無利害關係者作為證人,取得證言。

  6、養護部門在接到路政人員通知後第一時間清理事故現場,在最短的時間內將現場清理完畢。

  (二)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交通事故

  1、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事故上報程式如下:

  (1)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路面發生交通事故時,路政人員接到報案後,應立即向管理所值班領導和所長彙報,並向路政中隊長彙報。

  (2)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在收費站發生交通事故時,路政人員應立即向值班所領導和所長彙報,監控室接到報告後,應立即錄影。

  2、對於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發生安全事故時的協調程式:

  (1)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路面發生交通事故時,路政人員應立即聯絡交警、消防、醫療等部門,積極協調,配合相關部門實施救援。

  (2)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在收費站發生交通事故時,收費人員應立即聯絡路政、交警、消防、醫療等部門,並配合相關部門實施救援。

  3、路政人員應及時趕到現場(雨、雪、大霧天氣除外)。

  4、路政人員到達現場後,應及時將現場情況向上級領導彙報。

  5、維護現場安全,防止發生二次事故。

  6、路政人員應及時勘驗現場,採取詢問、繪圖、拍照等形式將路產受損情況調查清楚,完成相關的法律文書,經當事人認同後,由其簽字並按手印。

  (三)惡劣氣候下交通事故的'處理

  1、路政人員接到報案,應及時趕到現場並通知交警。

  2、到達現場後,應配合交警部門立即採取措施,擺放安全警示標誌,指揮車輛緩行,防止二次事故的發生。

  3、積極搶救傷員,並配合交警維持現場秩序。

  4、路政人員勘驗現場,拍照取證製作、填寫法律文書,經當事人認同後,由其簽字並按手印。

  5、勘查完現場後,配合交警部門對現場進行清理。

  6、路政人員統計路產損失情況,養護部門積極配合並在最短的時間修復被損壞的路產,保證道路暢通及路產的完整性,並準備充足的安全警示標誌牌和反光標誌筒,確保司乘人員及養護、路政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

  交通突發事故應急預案3

  一、指導思想

  為加強校車執行監督管理,防範校車道路交通事故,確保乘車學生人身安全,根據國務院《校車安全管理條例》以及諸城市人民政府《接送學生車輛配備管理實施方案》、《關於成立校車管理工作委員會的通知》等有關檔案,制定本方案。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發生在接送學生途中(有學生在車上)的校車交通事故。

  三、組織機構

  1、學校成立學生宿舍事故應急處理小組,由學校分管領導負責協調指揮,包括:人員救護組、疏散引導組、通訊聯絡組、溝通協調組。要求責任落實到具體人員。

  2、人員救護組負責為受傷學生提供及時有效的救護,並在第一時間就近送至區級以上醫院;疏散引導組負責疏散其他學生;通訊聯絡組負責對內對外的聯絡彙報工作;溝通協調組負責與家長的溝通協調安撫工作、與交警部門、校車租賃公司的溝通協調等工作。

  四、預警預防

  (一)、分析可能引發事故的原因

  1、環境因素,如大霧、雨雪等惡劣天氣,或道路溼滑等;

  2、未按時進行安全技術檢驗或日常檢修維護不到位,導致校車安全技術條件不達標;

  3、沒有校車駕駛資格的人員駕駛校車;

  4、校車駕駛人未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未嚴格按照機動車道路通行規則和駕駛操作規範駕駛;

  5、校車駕駛人員素質不高,安全意識淡薄,追逐利益忽視安全,超速超員運營,不按規定路線行駛,酒後駕車等;

  6、未配備隨車照管人員,或隨車照管人員未認真履行職責;

  7、學生、家長交通安全意識不強,交通安全知識不足;

  8、其他可能造成校車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

  (二)、採取針對性的預防措施

  1、校車應經教育、公安、交通等部門審批備案,取得校車使用許可,辦理校車標牌,每半年進行一次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

  2、校車車主按規定做好校車的安全維護,建立安全維護檔案,保證校車處於良好技術狀態;

  3、駕駛員必須為取得校車駕駛資格的駕駛人,思想素質好,安全意識強;

  4、校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嚴格按照機動車道路通行規則和駕駛操作規範安全駕駛、文明駕駛;

  5、校車載人不得超過核定的人數,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員;

  6、校車駕駛人嚴禁酒後駕駛校車;

  7、嚴格按規定路線行駛,嚴禁隨意變更行車路線;

  8、照管人員應隨校車全程照管乘車學生,認真履行職責;

  9、學校要加強對學生的乘車安全教育,堅決不乘坐拼裝車、報廢車、外地機動車、貨運汽車、三輪汽車、拖拉機等違規車輛及其他證件不全、不符合安全條件和超載的車輛,發現違規車輛及時向有關部門舉報;

  10、如遇惡劣天氣,學校及時提醒校車駕駛人、學生及家長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確保校車接送學生安全。

  五、處置流程

  一旦發生校車交通事故,應按下列程式處理:

  1、一旦發生校車道路交通事故,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撥打110、120電話報警,同時向服務學校報告。

  2、學校接到報警後,應立即向中心校突發事件處理小組辦公室報告,鎮街學校應同時向當地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報告。報告內容主要包括:學校、報告人、聯絡人和聯絡方式,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現場情況;人員和財產損失情況等。

  3、學校要立即派人到達現場,瞭解傷者情況,判斷傷情,先行急救,盡最大努力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如有傷亡要及時聯絡醫院救治,並及時通知家長或者家屬。

  5、在警方的指導下維持秩序。

  6、保護現場,配合警方調查取證。

  7、及時通知校車保險機構,配合保險機構做好對交通事故的評估和理賠工作。

  8、妥善處理好其他善後事宜。

  六、善後處理

  1、學生傷害事故的善後處置參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置預案",注意在與家長協調時要求事故涉及的其他方責任人(如:校車租賃公司等),一同參與協商解決。

  2、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門立案後,由交警部門依法解決。

  交通突發事故應急預案4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加強公司對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管理,建立健全科學、規範、統一、高效的事故應急指揮、響應和預防控制體系,確保在發生鐵路交通事故時,能迅速、有序、有效地開展現場處置及救援工作,控制事故升級,減少職工傷亡和財產損失,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本應急預案依據《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規則》和相關的制度規定編制。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公司範圍鐵路專用線發生事故,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中斷行車及其他影響鐵路正常行車,需要實施應急救援的事故。

  1.4編制原則

  1.4.1應急事故救援要嚴格遵循“以人為本、逐級負責、應急有備、處置高效”的基本原則。

  1.4.2堅持資訊傳遞準確,救援出動迅速,組織指揮嚴謹,責任分工明確,協調配合密切,迅速開通線路的工作原則。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甘肅華澳鐵路綜合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總公司)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組長:總經理、黨委書記

  常務副組長:主管安全副總經理

  副組長:總公司其他黨政班子成員

  成員:各部門負責人,安全部全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安全部

  2.2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職責

  2.2.1負責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和完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按照國家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式,組織、指揮、協調公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必要時,負責協調請求有關部門給予支援幫助。

  2.2.2救援工作日常管理機構設在安全部,管理、檢查、指導各公司鐵路交通事故救援工作;協助領導對鐵路交通事故救援的組織指揮工作。

  2.2.3負責事故應急救援的人員培訓及預案演練等基礎工作。

  3應急事故通報

  3.1事故應急救援實行逐級報告制度。事故發生後,現場工作人員或者其他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總公司、本公司負責人和鄰近鐵路車站、列車排程員、公安機關報告。

  3.2遇有人員傷亡或者發生火災、爆炸、危險貨物洩漏等事故時,接到報告的各公司應當根據需要採取防護措施,並立即通知當地急救、醫療衛生、公安、消防、環境保護等部門。各公司值班室應存放當地急救、醫療衛生、公安、消防、環境保護等部門的值班電話或負責人的電話,定期檢查是否變更,確保通訊聯絡。

  3.3救援報告的主要內容:

  3.3.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站名)、區間(線名、公里、米)、線路條件、事故相關單位和人員。

  3.3.2發生事故的列車種類、車次、機車型號、部位、牽引輛數、噸數、計長及執行速度。

  3.3.3傷亡人數、性別、年齡以及救助情況,是否涉及境外人員傷亡。

  3.3.4貨物品名、裝載情況,易燃、易爆等危險貨物情況。

  3.3.5機車車輛脫軌數量及型號、線路裝置損壞程度等情況。

  3.3.6對鐵路行車的影響情況。

  3.3.7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3.3.8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人員傷亡、脫軌輛數、裝置損壞等情況發生變化時,應及時補報。

  4救援響應

  4.1接到事故救援報告後,由總公司作出應急救援響應,啟動應急預案,並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4.2有關負責人和專業人員應當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5現場救援

  5.1事故涉及中斷行車及其他影響鐵路正常行車時,各公司應當迅速組織人員,協助上級清理事故貨車及相關貨車裝載的貨物。

  5.2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應當妥善保護事故現場以及相關證據,並及時移交事故調查組。因應急救援需要改變事故現場時,應當做出標記、繪製現場示意圖、製作現場視聽資料,並做出書面記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事故現場,不得偽造、隱匿或者毀滅相關證據。

  5.3事故造成鐵路裝置設施損壞時,應當積極配合有關專業部門立即組織搶修。

  5.4積極配合公安機關解救和疏散遇險人員,設定現場警戒區域,阻止未經批准人員進入現場。

  5.5事故救援完畢後,協助現場指揮部對現場進行檢查清理,進一步確認無傷亡人員遺留,拆除、回收、移送救援裝置設施,清除障礙物。

  5.6事故救援工作結束後,對工作積極、表現突出的職工給予表彰或獎勵;對翫忽職守、擴大事故損失,延誤救援起復工作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考核。

  6善後處理

  6.1依法進行事故的`善後處理,妥善安排現場遇險滯留人員食宿,進行傷亡人員親屬的通知、接待以及撫卹喪葬、經濟補償等處置工作。負責收取傷亡人員醫療檔案資料,核定救治費用。

  6.2對事故造成的傷亡人員,應當在積極組織施救的同時,負責協調落實傷亡人員的救治、喪葬等臨時費用,待事故責任認定後,由事故責任方承擔。事故當事人對損害賠償有爭議時,可以協商解決或者請求事故調查組進行調解,也可以直接提起民事訴訟。

  6.3對事故現場遺留的財物,配合公安部門應當進行清點、登記並妥善保管。

  6.4事故救援工作結束後3日內,召開分析總結會,全面總結本次救援工作的經驗和成績,查詢存在的問題和不足,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和措施。並形成書面報告,附事故應急救援有關證據材料。

  7罰則

  7.1對於不立即組織事故應急救援或者遲報、漏報、瞞報、謊報事故等延誤救援的,視事故等級和影響程度等具體情況,由總公司對責任單位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責任人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7.2各公司安全管理人員以及其他人員違反本規則規定,未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或者遲報、漏報、瞞報、謊報事故等延誤救援的,對主管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涉嫌犯罪的,依照有關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8附則

  8.1管理與更新

  8.1.1各公司應根據本預案制定本單位實施細則,報總公司核備。

  8.1.2應急預案制定後,原則上定期進行修訂,遇特殊情況可隨時修訂。本預案修訂後,報有關部門備案並抄送有關部門和單位。

  8.2本應急預案由總公司負責解釋。

  交通突發事故應急預案5

  1、總則

  為及時有效地做好公司所管車輛重大交通事故的搶救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某施工企業交通安全管理規定》特制定本預案。

  本預案適用於公司所管車輛發生的重大交通事故的應急救援。

  2、組織機構與職責

  2.1公司成立重大交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公司總經理

  副組長:主管生產副總經理、工會主席

  成員:安全質量監督部、裝置管理部、綜合事務部、專案部、分公司交通管理負責人

  2.2公司重大交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裝置管理部。

  電話:

  負責人:王文電話:

  緊急電話:巡警110

  救護120。

  2.3職責

  2.3.1重大交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審定“重大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2.3.2組長全面負責應急搶救工作並適時釋出指令。

  2.3.3副組長協助組長負責組織機關部門對駕駛員和機動車輛的監督檢查,負責檢查對應急預案的佈置和落實。組織對重大交通事故的搶救和協調工作,評價並完善預案。

  2.3.4裝置管理部負責制定“重大交通事故應急預案”,負責對公司駕駛員和機動車輛的監督檢查,負責交通事故接報警並通報保險公司,組織搶救和交通事故協查工作。

  2.3.5相關成員負責通訊聯絡,車輛救援,傷員搶救及現場保護,協助調查交通事故,專案部、分公司、分別制定本單位預案。

  3、應急響應與實施

  3.1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時,當事人或同乘人應立即撥打110報警,並積極搶救受傷人員,保護現場。

  3.2在報警搶救傷員的同時,應立即報告公司裝置管理部或所在單位負責人,並需要說明事故發生地點、時間及現場傷亡損失情況。

  3.3應急領導小組長在接到報告後,視情況啟動應急預案,指令相關部門或人員立即進行處理。

  3.4積極查詢現場目擊人,詳細記錄目擊人姓名,單位或住址。為事故調查提供證據。

  3.5裝置管理部或所在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迅速逐級反映事故情況,並立即趕赴現場,協調搶救和事故調查工作。

  4、糾正與完善

  4.1重大交通事故發生後,事故單位應對各自的重大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的有效性進行評審,必要時進行修訂,評審修訂結果報公司裝置管理部。

  4.2公司裝置管理部應組織有關部門,對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單位的應急預案修訂及評審意見進行稽核,並經重大交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審批後,交由事故單位實施。

  5、附則

  5.1本預案由裝置管理部負責解釋。

  5.2本預案自公佈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