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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協議書

關於調解協議書範文錦集九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協議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協議可以保障自身的權益不被侵害。那麼寫協議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調解協議書10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調解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事故概括: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時左右,____駕駛____號____車在________時,由____向____行駛的________車發生碰撞,造成兩車受損的交能事故。就此事故賠償事宜、本著平等、自願、公平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損失費____元整(¥:____元),另甲方支付乙方從____年月日起至車修好期間的停車費,每停車天____元整(¥:____元)計算,修車、拖車等費用一切由甲方承擔。

  二、上述費用支付給乙方後,後果與甲方無任何關係。

  三、甲方支付所有金額後,乙方任何一人就此保證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此次事故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費用

  四、甲方履行付款義務後,就此事處理即告終,甲乙雙方之間不在有任何權利、義務。以後因此事衍生的結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對此不再承擔任何責任。同時,乙方不再追究甲方任何責任。

  五、本協議為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之結果,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六、本協議內容甲乙雙方已經全文閱讀並理解無誤,甲乙雙方對此協議處理結果完成滿意。

  七、本協議為一次性終結處理協議。

  八、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時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每人各執____份。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調解協議書 篇2

  甲方:

  醫院地址:

  聯絡電話:

  郵政編碼:

  乙方: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絡電話:

  郵政編碼:

  與患者關係:□患者本人、□法定監護人、□委託代理人、□其他直系親屬(若非患者本人,必須附授權檔案、身份關係證明材料;如患者已經死亡,乙方必須為死者的合法第一順序繼承人或其委託代理人,並出具相關身份證明材料或委託授權檔案。)

  甲、乙雙方就患者(身份證號碼:)於年月日至年月日因診治在甲方住院/門診治療(住院/門診病案號)期間發生的醫療爭議,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自願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1、(簡述治療經過)。

  2、(患者的現狀)。

  3、(是否需要繼續治療以及如何治療)。

  4、(醫療事故的原因)。

  5、級醫學會鑑定確認醫療事故等級:。

  6、甲方已經告知乙方醫療糾紛經鑑定為醫療事故後,其享有的各項權利和解決爭議的所有合法途徑,如: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調解申請;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等,但乙方自願放棄就本醫療爭議其所享有的上述權利。

  7、賠償數額和給付方式:

  甲方就本次醫療事故向乙方一次性賠償人民幣元。

  8、乙方自甲方給付賠償款後,不再以任何理由就本次醫療事故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或要求第三方追究甲方任何責任。

  9、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如一方違反本協議,則需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元。

  10、本協議以下列檔案作為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乙方與患者的身份關係證明材料或授權檔案;

  (2)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書。

  11、本協議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12、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患者本人)

  (患者父母)

  (患者配偶)

  (患者所有子女)

  (委託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調解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刑事訴訟法》等法律的相關規定,現就甲方q####j乙方的犯罪行為,達成如下和解協議,以供雙方共同信守。

  一、因甲方的q####j行為給乙方精神上造成了永久無法消失的痛苦,給乙方生活上造成巨大的陰影,甲方答應向乙方賠償人民幣x元(大寫:人民幣伍萬元整)。

  二、乙方在收到上述賠償款後,乙方及其家屬不再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以及向甲方出具諒解書。

  三、甲方應向乙方賠禮道歉,甲方出獄後,不得對乙方及其家屬進行打擊報復,否則乙方將採取法律手段維護自身的權益。

  四、甲方應於本協議簽訂時,即向乙方支付人民幣x萬元,逾期未支付的,此協議作廢,乙方及其家屬仍可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以維護自身的權益。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調解協議書 篇4

  申請人: 姓名 住所: 聯絡電話:

  被申請人:姓名 住所: 聯絡電話:

  第三人: 姓名 住所: 聯絡電話: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 ( 案由) 一案,向 鎮(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經鎮(村)調解組織依法調解,各方當事人自願達成以下協議:

  (糾紛各方達成共識內容,各方當事的權利和義務的內容,履行協議的期限等)。

  本調解協議書自各方當事人簽收之日起生效,各方當事人必須嚴格履行。

  申請人:

  被申請人:

  第三人:

  調解員:

  鎮(村)調解組織蓋章

  時間:

調解協議書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醫院

  乙方(患方):____________

  患者基本情況: 姓名:________ 性別:_______ 年齡: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院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調解人: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律師:______________________ 患者_______於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在甲方住院,診斷為:⑴___________⑵___________。住院____天,患者治療結果:死亡、傷殘、好轉、痊癒。 乙方認為___________________是甲方造成的。 甲方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過調解人調解,雙方就該爭議自願達成如下賠償協議:

  一、甲乙雙方同意不透過鑑定明確爭議的原因和責任的情況下,自行協商解決。

  二、甲方自願賠償乙方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陪護費、殘疾生活補助費、被撫養人生活費、繼續治療費、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計________元。

  三、賠償款給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乙雙方放棄基於該債權債務關係的一切訴訟權利。

  五、____________(死亡患者)存放於太平間的屍體必須於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從醫院運出自行處理。

  六、違約責任:本協議一次性處理終結,任何一方不得反悔。一方反悔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七、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協議文字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_________衛生局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調解人:___律師事務所

  律師: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調解協議書 篇6

 申請人:_______市________酒業有限責任公司;

  地址:________市_____區______路______號;

  法定代理人:田________,董事長。

  被申請人:______市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地址:_______市______區_____路_____號;

  法定代表人:周_______,總經理。

  申請人_______市_______酒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申請人”)與被申請人_______市__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被申請人”),於20xx年6月25日在被申請人所在地簽訂一份《購銷合同》。合同約定,由申請人將其生產的“_______牌”白酒供給被申請人經銷。申請人售給被申請人“______牌”白酒每件價格為160元人民幣,全上供貨不得少於500件。產品質量由申請人負責。第一次供貨時間是20xx年6月30日,數量為100件。被申請人於20xx年7月15日付清第一次供貨價款的60%以後,申請人應於收到貨款的10天內供應第二批白酒,交貨地點為被申請人所在地_____路_______號的______倉庫。合同還約定,合同簽訂後一週內由被申請人付定金2萬元人民幣。因本合同發生的糾紛協商不能解決時,由_____市仲裁委員會仲裁。20xx年3月25日,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申請人向______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_______市仲裁委員會依法組成仲裁庭進行了審理,並主持了調解。

  申請人和被申請人本著互諒互讓的原則,自願達成如下和解協議:

  一、解除20xx年6月25日簽訂的《購銷合同》。

  二、被申請人退還未售出的“______牌”白酒110件,由被申請人負責送到申請人所在地的_______倉庫。運輸中的風險由被申請人承擔。

  三、申請人收到被申請人2萬元人民幣的定金,由申請人返還1萬元人民幣,其餘部分充抵申請人的貨款和其他費用。依此結算,申請人和被申請人之間的債權債務得以清結。

  四、本案的仲裁費和財產保全費共4000元人民幣已由申請人支付,申請人負擔20xx元人民幣,被申請人負擔20xx元人民幣,被申請人負擔部分從申請人應返還給被申請人1萬元人民幣中扣除。扣除扣的8000元人民幣由申請人在驗收被申請人退還“_______牌”白酒的當日以現金方式支付。

  五、本協議書自雙方當事人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由被申請人送仲裁庭一份。申請人在本協議書生效後的三日內撤回仲裁申請。

  申請人:_____市____酒業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理人:田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請人:_______市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調解協議書 篇7

  甲方: 張三丰身份證號碼:15151515151515151515151

  乙方: 滅絕師太身份證號碼:15456156456165165456156

  經雙方協商一致,現 (甲方)與 (乙方)就20xx年8月3日在車間打架至乙方受傷賠償事宜,本著平等、自願、公平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願一次性賠償給乙方醫療費、誤工費、交通費、住宿費,精神撫慰金等合計人民幣100000000元,此賠償款直接由公司從甲方工資中扣除支付給乙方。

  二、上述費用支付給乙方後,由乙方自行安排處理,其安排處理方式及後果不再與甲方有任何關係。

  三、甲方 履行賠償義務後,乙方 保證就此事不再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向甲方 提出其他任何賠償費用要求。

  四、甲方履行賠償義務後,就此事處理即告終結,甲乙雙方之間不再有任何權利、義務。以後因這次賠償事故結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對此不再承擔任何責任。

  五、本協議為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之結果,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六、本協議內容甲乙雙方已經全文閱讀並理解無誤,甲乙雙方明白違反本協議所涉及後果,甲乙雙方對此協議處理結果完全滿意。

  七、本協議為一次性終結處理協議,本協議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捺指印後生效,雙方當事人各應以此為據,全面切實履行本協議,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糾纏。

  八、乙方今後身體或精神出現任何問題均與甲方無關。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見證人: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調解協議書 篇8

  當事人:田_、女、漢族、現年51歲、文盲、銅廠村委會大河邊村村民

  趙_,男,漢族,現年30歲,銅廠村委會大河邊村村民

  趙_,男,漢族,現年24歲,銅廠村委會大河邊村村民

  大河鎮大水昝煤礦

  案由:20_年10月10日,大水昝煤礦鍋爐工趙石成在煤礦宿舍不幸死亡,大河派出所接到報案後於20xx年10月10日及時趕現場進行屍表檢驗。經檢驗,全身無傷痕、無中毒跡象,排除他殺、自殺、 投毒等人為因素,經徵求死者家屬意見,不作醫學鑑定,初定為疾病意外死亡,大河鎮綜治中、大河鎮派出所、大河司法所、銅廠村委會於20xx年10月11日召集煤礦領導及當事人親宿在煤礦現場調處,死者親屬申請法律援助並獲得批准,自願達成善後處理協議書。

  一、死者趙石成的善後處理事宜由大水昝煤礦積極配合親屬處理;

  二、死者趙石成在煤礦工作多年,不幸在煤礦宿舍死亡。參照大河煤礦企業工亡和意外死亡的補償標準,由大水昝煤礦付給補償費71.6萬元(柒拾壹萬陸仟元整)、(安葬、包裹及其他費用);

  三、雙方自協議簽字之日起,由親屬領屍離礦,擇日安葬;

  四、補償款分兩次付清,20_年10月11日18時付30萬元(叄拾萬元整),剩下的在死者安葬後第二日付清。死者親屬在領款時應出具身份證影印件及收據為證;

  五、本協議自簽字之日生效,今後死者家人及親屬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阻礙煤礦正常生產、生活;

  六、本協議書雙方當事人簽字後具有法律效力;

  七、本協議書一式三份,大河法律援助工作站及雙方當事人各一份。

  當事人簽字:

  調解單位:_法律援助工作站

  20_年10月10日

調解協議書 篇9

  編 號:(20xx)都新民調第 號

  當事人 :姓名 卞留兵 性別 男 民族 漢 年齡 35職業或職務 居民 聯絡方式 單位或住址 鹽都新區福裕小區

  姓名 卞留才 性別 男 民族 漢 年齡 32 職業或職務 居民 聯絡方式 單位或住址 鹽都新區福裕小區

  糾紛簡要情況:卞留才與卞留兵兩人合夥做生意,當時兩人商議好各出資100000元,開一間小的休閒茶餐廳,在籌資的過程中,卞留才因實力不夠,自己只能拿出50000元,另50000元向徐榮漢暫借,由卞留兵做擔保,借款時限為一年。今年初到了要還錢的時候了,徐榮漢拿著借條找到卞留才,但對方託說沒錢還,徐榮漢於是找到擔保人卞留兵,卞留兵認為這錢是卞留才欠的,與他無關,因此拒絕還款。兩人發生矛盾。

  經調解,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1、20000元欠款分五期償還,最後一期結清利息;

  2、王軍與賭博惡習徹底劃清界限。

  履行方式、時限

  本協議一式 叄 份,當事人、人民調解委員會各持一份。 當事人(簽名蓋章或按指印) 人民調解員(簽名) 當事人(簽名蓋章或按指印) 記錄人(簽名)

  (人民調解委員會印章) 20xx年 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