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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協會章程

家庭教育協會章程

  家庭教育協會由熱心於家庭教育事業的專家學者和從事家庭教育工作的團體及個人自願組成的組織,那麼,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整理收集的家庭教育協會章程,供大家閱讀參考。

  家庭教育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協會名稱為:《xxx縣家庭教育協會》

  第二條 本會是由一批熱衷於家庭教育及想學做、成為卓越父母的人自願組成,具有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是發展家庭教育促進家庭和諧和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力量,是教育機構開展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導平臺。

  第三條 本會的宗旨: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下,以宣傳普及家庭教育科學發展為目標,改變家庭教育格局,幫助家長擺脫困擾,共同探討成為卓越父母、造就優秀孩子,搭建家庭教育平臺,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和能力、 傳承家風為宗旨,讓家庭教育成為孩子成長的階梯。

  第四條 領導單位與協同單位

  本協會業務由:xxx縣教育科技局領導,xxx縣民政局監督管理;

  協會辦事機構由:主管部門xxx縣教育科技局和登記部門xxx縣民政局共同領導;

  協同指導工作由:xxx縣婦聯、xxx縣團委、xxx縣關工委共同指導。

  第五條 本會辦公地點暫為: xxx縣北環路中段x號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一條 本協會業務範圍:整合各關聯單位優勢資源, 與各教育機構(高中小學校、幼兒園)及各單位合作開展家校結合,家長家庭教育理念的講座、培訓以及推廣普及。

  第二條 推廣家庭教育中的應當模式:親子教育、夫妻關係、父母心靈成長等方面的學習;開展父母學堂,協調家庭教育工作。

  第三條 開展家庭教育指導的推廣及家長援助、問題解答、定期集中學習等各類公益活動。

  第四條 本協會承辦教育科技局(各校)、 婦聯、團委、關公委、黨政機關、愛心企業及各單位委託的各項家庭教育及高考減壓講座、培訓等關聯任務。

  第五條 向有關部門反映家庭教育的意見和要求。

  第六條 籌備組目前狀況: 於2016年2月2日建立家庭教育之[學做卓越父母微信平臺], 群內成員近千人,義工21名,群內現在每天有義工對有關家庭教育的主題內容進行播報,同時還邀請國內相關專家學者不定期的在平臺內授課,受益者近千人。近期已創辦《成為卓越父母》線上微信公眾號,後期:將設立網站與xxx電視臺開設專題欄目等平臺來推廣普及家庭教育理念。

  第三章 會員

  第一條 本協會會員分個人會員和團體會員。 (單位會員會在後期逐漸招募各組織及團體單位)

  第二條 申請加入本協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加入本會的意願, 擁護協會的章程,執行協會工作與精神;

  (二)、家庭教育是父母終生的修練, 會員要有重視家庭教育,關注自身成長, 有較強的學習動力、執行力、及相信愛、帶著愛、傳遞愛, 深信愛出者爰返, 福往者福至的心態, 傳播家庭教育的公益理念。

  (三)、單位會員的個人成員欲成為個人會員者,須另外履行申請入會手續;

  (四)、積極支援本會工作的幼、中小學校及社會力量學校,可申請為單位會員。

  (五)、由協會會員介紹或單位推薦並經理事會討論透過,報縣教育科技局與縣民政局備案;

  第三條 會員入會的程式是:

  (一)、申請為個人會員者需提交入會申請書、填寫入會登記表並提供相關證書;申請為單位會員者由單位提交入會申請並填寫入會登記表;

  (二)、經理事會討論透過;

  (三)、由本會秘書處註冊會籍併發給會員證和單位會員牌匾。

  第四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會安排的月、旬、周定期會議場所、時間的集體學習、分亨、演練、沙龍等團體學習活動,成長提升自己, 學做先知先覺型父母,向卓越父母靠近.

  (三)、優先免費解答會員在家教中的問題、困惑解答.提供各類國內優秀專家的課程資源及享受該課程的團購價.

  (四)、依次從前50名,交費會員[憑交款日期]中產生講師、主持、指導師、群主[會員定期交流演練、自學、模擬培訓]

  (五)、由本會產生的會員講師, 本會提供聽課人數來源,場地及會場開支. 安排戓政府行為的全縣、全市區域範圍內的交流活動,並申請授予關聯證書。

  (六) 、在協會能力範圍內,有義務為你成為講師、主持、指導師提供便利條件.

  (七) 、會員在100人以上時, (含1-6項) 安排高質量的專家微課講坐,每年免費約十二場。定期舉辦家庭沙龍;使家長了解自已,察覺發生問題;防止予後問題;

  (八) 、會員在200人以上時, (含1-7項) 安排定期專題講座;使家長了解自已,解決發生及予後問題;成為卓越父母;成立專業家庭教育指導師隊伍;[需30-40名,派駐各校及企業] 協會抽選戓政府部門提供的'各類教育培訓及活動。

  (九) 、會員在300-500人以上時(含1-8項),提供體驗式親子互動及戶外親子拓展;邀約專家講座;解決家庭及親密關係及學習成長問題;在電視臺開設家庭教育傳播專欄與家教答疑專欄,xxx廣播電臺實時解答[需十名講師,五名主持, 三十名家庭教育指導師]。

  (十) 、以上指導師,講師,主持需經實際橾作經驗及N次講坐與主持次數。可獲得本會提供的服務與資格的優先權;

  (十一) 、會員有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十二) 、會費源於會員,用於服務會員。

  可以不成為講師,但不可不向卓越父母靠近。

  第五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會的決議;

  (二)、維護本會合法權益;

  (三)、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時間交納會費;

  (五)、有義務為擴大協會隊伍, 介紹更多人成為會員,參與學習成長.

  (六)、向本會反映優質課程、專家資源、籌措經費資訊, 提供詳實資訊資料。

  第六條 會員退會:應向本協會提出書面申請,交回會員證,一年不交會費或不參加本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七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透過,予以除名。

  第八條 協會會員基準數: 協會初期為50人。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一條 本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終止事宜,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二條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透過方能生效。

  第三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三年為一屆。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須由理事會表決透過,報業務主管xxx縣教育科技局、xxx民政局,審查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四條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五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籌措和分配活動經費,並監督其使用情況;

  (七)、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八)、制定內部管理制度,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六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特殊情況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七條 本會設立常務理事會。首屆常務理事會成員由會長提名,由常務理事會透過。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權利。

  第八條 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常務理事會人數不超過理事會人數的三分之一)。

  第九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員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透過方能生效。

  第十條 常務理事會至少一年召開一次會議;特殊情況,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十一條 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個人素質良好;在本會發展業務上有較大貢獻者.(二)、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週歲;

  (三)、身體健康, 能堅持正常工作,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十二條 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透過,報業務主管xxx縣教育科技局、xxx民政局,審查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十三條 協會擬設分支機構(5個專業委員會分會、5個工作委員會分會)如下:

  5個專業委員會,分別為:

  (一) 家庭教育總體籌劃委員會;

  (二) 家庭親子教育學專業委員會;

  (三) 夫妻關係學專業委員會;

  (四) 父母身心靈學專業委員會;

  (五) 家庭教育諮詢學專業委員會。

  五個工作委員會,分別為:

  (一)講師、主持、指導師課件工作委員會;

  (二)宣傳普及工作委員會;

  (三)執行運用工作委員會;

  (四)學校、單位、家長聯絡工作委員會。

  (五)協會經費籌備委員會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一條 本會經費來源

  (一) 會費;

  (二) 捐贈;

  (三) 在核準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四) 眾籌;

  (五) 社會贊助;

  (六) 政府資助;

  (七) 利息;

  (八) 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條 本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條 本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四條 本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五條 本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第六條 本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社會捐贈、資助的,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向社會公佈。

  第七條 不得私分和挪用本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佔。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一條 對本協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二條 本協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透過15日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後生效。

  第三條 本會章程經大會表決通過後執行。

  第四條 章程可隨事件而必要調整,解釋權為本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