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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華大學2021年高水平藝術團招生指南

東華大學2021年高水平藝術團招生指南

  東華大學(Donghua University),位於上海市,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直屬的全國重點大學,是國家“世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211工程”建設高校,入選國家“2011計劃”牽頭高校、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東華大學2021年高水平藝術團招生指南的詳細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招生物件

  1、符合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報考條件的高中畢業生。

  2、符合我校2021年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招生專業選考科目的考生;其他省份生源:文科限安徽;理科為全國範圍。

  3、思想品德優良,身體健康,學習成績優良。

  二、招生專案

  1、民樂:招收古箏(彈撥)、琵琶(彈撥)。民樂為學校藝術團重點發展團隊。

  2、聲樂:招收美聲男高音、男中音、女高音、女中音各聲部,合唱為學校藝術團重點發展專案。

  3、打擊樂:中國民族打擊樂、西洋打擊樂,打擊樂為學校藝術團特色團隊。

  三、報名方式

  1、考生可於即日起至2021年1月13日17:00登入教育部陽光高考報名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gspystbm)進行網上報名,按報名系統要求線上填寫報名申請表,隨後儲存並列印。列印的報名材料須經所在中學簽署意見,並上傳至報名系統等待我校稽核。所有報名材料無須郵寄。

  2、經稽核後我校將在報名網上公佈初審結果。考生可於2021年1月15日後登入報名系統查詢初審結果並繳費。稽核透過者,請於2021年1月18日前繳費,繳費成功即為確認考試。逾期未繳費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四、現場測試

  1、測試內容:

  (1)民樂:準備高階以上程度的樂曲一首(演奏總時間原則上控制在5分鐘以內),視奏指定樂曲一首(五線譜)。

  (2)聲樂:準備經典藝術歌曲或歌劇選曲一首(自備伴奏帶音樂隨身碟),視唱一首(五線譜二升、二降)。

  (3)打擊樂:準備練習曲、樂曲各一首,視奏指定樂曲一首。(演奏總時間原則上控制在5分鐘以內),視奏指定樂曲一首。

  注意:所有考生須嚴格按照測試內容及要求參與測試。聲樂、器樂類測試須背譜演奏,視唱、視奏均採用五線譜。

  2、測試時間、地點

  2021年1月27日後請自行下載並列印測試證及有關測試要求。現場測試分批進行,每位考生的報到和現場測試時間以准考證上的時間為準,請仔細查閱准考證上的時間和注意事項。

  現場測試時間:擬定2021年1月30日

  現場測試地點:東華大學延安西路校區(上海市長寧區延安西路1882號)。

  3、現場測試應帶證件

  考生於考試當天將經中學簽字敲章的報名申請表及本人藝術特長獲獎證書影印件(驗原件)及身份證影印件(驗原件)等紙質材料交於考場報到處。

  學校現場測試將視疫情防控情況可能做出相應調整,如有變化另行通知。來校參加測試的考生應遵守上海市及我校相關防疫措施規定,積極配合防疫和考務工作。我校將在本科招生網公佈高水平藝術團入校測試防疫要求,請考生關注我校本科招生網公告,按相關要求做好考前準備。如因不符合防疫要求無法參加測試,將視為放棄報考,後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4、報名測試繳費

  高水平藝術團報名測試費70元(報名系統繳費)。

  五、錄取規則

  我校根據考生測試結果確定藝術特長生名單,並按教育部要求上報陽光高考平臺,各省招生管理部門稽核後將進行公示。

  1、被確定為我校藝術特長生的非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績需達到我校在當地最終模擬投檔線下20分以內且不低於當地一本線(實施本科批次合併的省份,一本線按教育部和省級招生管理部門相關規定執行);上海市考生高考文化成績要求需達到上海市確定的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10分以上(含10分);浙江、天津、江蘇考生高考文化成績要求需達到相應省份確定的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20分以上(含20分)。北京、海南、山東、河北、遼寧、福建、湖北、湖南、廣東、重慶考生高考文化成績要求需達到相應省份確定的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40分以上(含40分)。在專業安排上根據我校在考生當地公佈的招生專業,依據考生高考文化成績滿足其所填報的前二個專業志願之一。志願填報方式按考生所在省規定執行。

  2、根據教育部有關檔案規定,對有統一組織高水平藝術團測試的省(區、市)的考生,還須取得所在省(區、市)的高水平藝術團相應的測試合格證。

  六、其他

  1、高水平藝術團員(藝術特長生)進入東華大學後,須按藝術特長生的培養計劃,選修《藝術訓練與實踐》,獲得該課程學分方能按時畢業。同時必須參加本校學生藝術團,完成其日常排練和有關演出。

  2、我校嚴格落實招生“陽光工程”各項要求,堅持程式公開、競爭公平、選拔公正的原則,自覺接受校內外及輿論監督。

  3、考生及所在中學應誠實守信,填寫的內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若弄虛作假,一經查實,依據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