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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

實用勞動合同範本集合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麼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實用勞動合同範本集合,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實用勞動合同範本集合1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 動 者):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無固定期限 □為期年 □以完成工作為期限□非全日制】的勞動合同。現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勞動合同解除事宜,簽訂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經 提出,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雙方勞動合同於 年 月 日解除,勞動權利義務關係即行終結。

  二、乙方的離崗日期為 年 月 日,乙方應當按照甲方《離職管理規定》的交接流程進行工作交接。如乙方交接不清,導致甲方損失,其應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三、甲方於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元(¥ )。該費用為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包括但不限於(未結算工資、未休帶薪年休假工資報酬、加班費、值班費、防暑降溫費、冬季取暖補貼費、經濟補償金、賠償金、罰金、津貼、社會保險費用等)。

  在簽訂本協議前,雙方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自身權益進行了充分的瞭解,因此雙方確認本條所述費用為甲、乙雙方所( )協商之數額,若與( )數額有所出入,乃為一方自願對其合法權利進行的適當處分,故任何一方不得以存在重大誤解或協商數額顯失公平等為由主張撤銷本協議或確認本協議無效。與上述所有款項相關的所有( )由乙方個人依法承擔,由甲方在此款項中依法代扣代繳。

  乙方透過上述費用自行繳納勞動合同存續期期間的社會保險差額部分。

  四、甲方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至 年 月止。

  五、甲乙雙方在此確認:勞動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已依法簽訂了書面的勞動合同,解除勞動合同之日前雙方的權利義務已結清。乙方不再因為原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向甲方要求支付其他任何費用、補償或賠償。

  六、甲方按照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規定為乙方辦理退工退檔及社會保險減除手續,乙方應當予以配合,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無法正常辦理上述手續的,甲方不承擔責任,如造成甲方損失,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七、甲乙雙方在勞動合同解除之前簽署的《保密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繼續有效,不因勞動關係解除而受到任何影響,甲乙雙方仍應嚴格依約履行。

  八、本協議簽訂後,甲乙雙方就勞動關係再無其他爭議。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對甲方進行詆譭、惡意中傷、或進行任何有損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為,也不得再提起任何異議程式(包括但不限於勞動爭議仲裁、監察投訴、舉報、民事訴訟等)。一經發現,甲方有權將已付款項全部追回,並向乙方追究進一步責任。

  九、乙方在此確認,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的一次性對價補償包括對乙方在甲方的關聯企業(包括但不限於集團公司、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等)期間基於借調關係、勞動關係等可能獲得的全部補償,乙方與甲方的關聯企業再無任何爭議。

  十、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實用勞動合同範本集合2

  甲方:

  乙方: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委託代理人 戶籍所在地地址

  經營地址 在淄博居住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勞動合同簽訂類別為 勞動合同。

  ⑴新訂

  ⑵續訂

  第二條 本合同為 的勞動合同

  ⑴固定期限

  ⑵無固定期限

  ⑶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或 )止。其中:試用期 個月。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在 崗位上工作。

  第四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____

  第五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度:⑴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44小時;⑵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第七條 甲方應按照規定依法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八條 甲方按規定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或者乙方不能按規定休息休假的,甲方應按照規定向乙方支付相應的工資報酬。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標準元(或)。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

  五、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應按規定參加並繳納社會保險。其中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一條 在本合同期內乙方患病、非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期間的待遇,均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創造條件,改善集體福利,提高勞動者的福利待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為無毒無害工作(或者為有一定毒素的工作崗位,容易產生 危害)。

  第十四條 甲方應按照有關勞動安全、職業衛生的法律、法規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保障乙方在勞動過程中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

  第十五條 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或職業危害。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十七條 乙方應當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甲方對乙方違章違紀行為,應當進行批評教育,可以按照法定程式給予處分和經濟處罰。

  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可以予以拒絕。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第十八條 甲方與乙方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規定,向乙方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第二十條 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乙方加班。確需安排加班的,甲方應按照規定向乙方支付加班費。

  第二十一條 乙方拒絕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的,不視為違反勞動合同。

  乙方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甲方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第二十二條 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書由甲方和乙方各執一份。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三條 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四條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五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八條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

  第二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三十一條乙方應當按照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依照有關規定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甲方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書,至少儲存兩年備查。

  九、其他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中乙方的各項待遇如低於本單位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按集體合同執行。

  第三十三條 本勞動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條 本勞動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執行。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新規定相悖,雙方均應按新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 本勞動合同正式文字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塗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

  第三十六條 甲乙雙方約定增加以下內容: 。

  第三十七條 甲乙雙方根據需要可另行簽訂的培訓服務協議、保密協議,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本合同書的附件如下: 。

  甲方(公 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