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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總承包合同

施工總承包合同15篇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施工總承包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施工總承包合同1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原則,合同雙方就_____ 專案工程總承包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批准、核准或備案文號:

  工程內容及規模:

  工程所在省市詳細地址:

  工程承包範圍:

  二、工程主要生產技術(或建築設計方案)來源

  三、主要日期

  設計開工日期(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

  施工開工日期(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

  工程竣工日期(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

  四、工程質量標準

  工程設計質量標準:

  工程施工質量標準:

  五、合同價格和付款貨幣

  合同價格為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金額: 元)。

  詳見合同價格清單分項表。除根據合同約定的在工程實施過程中需進行增減的款項外,合同價格不作調整。

  六、定義與解釋

  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的含義與通用條款中賦予的定義與解釋相同。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以下條件全部滿足之後生效:

  發包人: 承包人:

  (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

  (簽字) (簽字)

  工商註冊住所: 工商註冊住所:

  企業組織機構程式碼: 企業組織機構程式碼: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電子郵箱: 電子郵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 號: 賬 號: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施工總承包合同2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____________

  資金來源:自籌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建築、安裝施工圖紙的工作內容。不包括基礎土石方挖運(但樁間挖土、鑿樁頭、基底清槽由承包人完成)、樁基、門窗、消防、電梯、智慧化、燃氣、通風排煙、變配電、精裝修、外牆保溫、外牆塗料、欄杆、百葉工程等發包人需要單獨發包的工程。

  三、合同工期

  05#地塊多層工期:開工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總工期_________天(自工程具備基底清槽施工條件之日起算)。

  05#地塊17層工期:開工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總工期_________天(自工程具備挖樁間土、鑿樁頭施工條件之日起算)。

  05#地塊33層工期:開工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總工期_________天(自工程具備挖樁間土、鑿樁頭施工條件之日起算)。具體開工時間以監理公司釋出的開工令為準。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達到國家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的合格要求。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_________(暫定)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萬_________元整(人民幣)

  金額(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六、組成合同的檔案

  組成本合同的檔案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本合同專用條款;

  3、本合同通用條款;

  4、中標通知書;

  5、投標檔案及其附件;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檔案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合同雙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

  發包人:(公章)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證意見:____________

  鑑證機關(章)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審查意見:____________

  審查機關: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施工總承包合同3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擔保方(以下簡稱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決定將學院二期工程五棟宿舍樓發包給乙方,為明確雙方的主要權利和義務,特訂立本合同,以此作為雙方互相信守的依據。

  一、 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西安華光科技學院宿舍樓;

  2、 工程地點:西安戶縣東大西安華光科技學院內;

  3、 工程規模:五樓宿舍樓,地上六層,磚混結構,建築面積34000平方米。

  二、 工程承包範圍和內容:施工圖所涉及的全部土建、安裝工程 。

  三、 工程質量標準:經甲方驗收合格。

  四、工程進度要求:具備施工條件後,經甲方乙方協商確定。

  五、乙方進場施工時間:甲方須在20xx年11月10日前滿足乙方正式進場、能正常施工的條件,如會審後的施工圖紙、三通一平等發包方應具備的發包條件。

  六、工程結算方式:按《1999年陝西省建築工程綜合概預算定額》和《20xx年陝西省安裝工程預算定額》及其配套的費用定額進行結算,並做如下調整:

  1、專案直接費中定額基價人工費的計取:按定額工日數量100元/工日。

  2、按費用定額中一類工程取費標準進行取費;即設定專案直接費為A、其他直接費為B、現場經費為C、間接費為D,差別利潤為E,則,B=A3.84%,C= A7.38%,D=(A+B+C) 5.85%,E=(A+B+C+D)貸款利息根據計費依據,分別按直接工程費的3.02%計取和按人工費的15.39%計取;安全文明施工補貼按不含稅造價的1.6%計取;甲方分包工程,乙方收取分包部分直接費的5%(人工費的20%)的配合費,並收取分包部分直接費的8%(人工費的30%)的管理費;甲方借用工按每工日100元+100元25%進行結算;養老統籌和四項保險分別按3.55%、0.8%的費率計取費用。

  3、專案直接費中定額基價機械費的計取:按定額機械費150%結算。

  4、定額中有明確價格的材料(含水電、土建安裝主材、地材和輔材),按定額基價計入取費後,並按市場採購價+採保費(費率為3.2%)+裝卸費+運輸費和途耗費用進行價差調整,市場價以雙方認質認價為準;若雙方認價發生爭議,以採購期間陝西省工程造價資訊公佈價格為準;定額中沒有明確價格的材料(如輔材等),按定額基價150%計入並取費。

  六、付款方式:乙方完成到單位工程主體結構0.000七日內,甲方支付0.000以下工程款的80%;以後按月支付工程進度款,即次月10日前支付上月完成工程款的80%;工程竣工30日內,甲方支付乙方結算總款的95%,餘額5%作為保脩金,工程竣工滿一年15日,甲方支付3%,滿兩年15日付清尾款。

  七、本合同生效後5日內,乙方向甲方交納工程承包定金人民幣50萬元;本合同生效後15日內,乙方向甲方交納工程承包定金人民幣150萬元;乙方進場5日內,甲方返還工程承包定金100萬元,單位工程主體結構完成0.000七日內,甲方返還乙方工程承包定金50萬元,單位工程主體結構三層封頂七日內,甲方返還乙方工程承包定金50萬元。

  八、其他約定

  1、因甲方施工手續及其他非乙方因素和本合同的締約過失,致本工程不能按期開工,甲方應支付乙方雙倍保證金;

  2、因甲方施工手續、不能按期支付工程進度款及其他非乙方因素和本合同締約過失,致本工程施工中發生停工、窩工,甲方按日承擔所欠款金額的3%的資金佔用費,並承擔給乙方造成的其他一切損失。

  3、因甲方施工手續及其他非乙方因素和本合同的締約過失,致本工程開工、中間施工、工程竣工不能正常驗收和工程竣工備案,由甲方承擔完全責任和由此產生的所有費用。

  4、在甲方不能支付工程款,丙方承擔工程款支付連帶責任。

  九、本合同一式六份,共4頁,甲方、乙方、丙方簽字蓋章,經公證部門公證後生效,至雙方無債權債務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擔保方(以下簡稱丙方):

  年月日:

施工總承包合同4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沂龍灣小區05#地塊4#、11#、15#-23#樓、地下車庫及公建工程。

  工程地點: 臨沂市北城新區沂龍灣05#地塊

  沂龍灣05#地塊4#(6+1F框架結構)、 11#(6+1F/-1框架結構)、15#(6+1F框架結構)、16#(6+1F/-1框架結構)、17#(17F框剪結構)、18#(17F框剪結構)、19#(17F框剪結構)、20#(33F/-1框剪結構)、21#(33F/-1框剪結構)、22#(33F/-1框剪結構)、23#(3F框架結構)、地下車庫及公建,總建築庫面積約97905平方米,實際面積以施工圖為準。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

  資金 自籌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建築、安裝施工圖紙的工作內容。不包括基礎土石方挖運(但樁間挖土、鑿樁頭、基底清槽 由承包人完成)、樁基、門窗、消防、電梯、智慧化、燃氣、通風排煙、變配電、精裝修、外牆保溫、外牆塗料、欄杆、百葉工程等發包人需要單獨發包的工程。

  三、合同工期

  05#地塊多層工期:開工時間20xx年 4 月 15 日,竣工時間 20xx年2月9日, 總工期300天(自工程具備基底清槽施工條件之日起算)。

  05#地塊17層工期:開工時間20xx年5月 25日,竣工時間20xx年7月18日 ,總工期420天( 自工程具備挖樁間土、鑿樁頭施工條件之日起算)。

  05#地塊33層工期:開工時間20xx年6月 25日,竣工時間20xx年4月15 日 ,總工期660天 (自工程具備挖樁間土、鑿樁頭施工條件之日起算)。 具體開工時間以監理公司釋出的開工令為準。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達到國家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的合格要求。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暫定)玖仟捌佰萬元整(人民幣)

  金額(小寫): ¥: 9800萬元

  六、組成合同的檔案

  組成本合同的檔案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本合同專用條款

  3、本合同通用條款

  4、中標通知書

  5、投標檔案及其附件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檔案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20xx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臨沂尚城置業有限公司

  本合同雙方約定 合同雙方簽字並蓋章 後生效。

  發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傳 真: 開戶銀行: 賬 號: 郵政編碼:

  鑑證意見:

  鑑證機關(章)

  經辦人:

  年 月

  住 所: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電 話:傳 真:

  開戶銀行: 賬 號: 郵政編碼:

  審查意見: 審查機關: 經辦人:

  年 月 日

施工總承包合同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要求,必須加快_________的土石方清運速度,甲方就乙方對_________土石方清運工程進行承包事宜,簽訂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工程承包專案

  _________土石方清運工程。

  第二條承包內容

  土方剝離、石方鑽、爆、裝、運,然後在碎石場附近的平整場地進行堆放。

  爆破技術要求:採用微差毫秒控制爆破的方法和技術進行爆破,飛石水平距離不允許超過_________米,粒子運動速度(震級)不超過_________mm/s,爆破不危及村民房屋,跑道及其它建築物和構造物。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三條工程量

  土石方約_________萬立方米。

  第四條工程承包期限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確保主體方量完工。

  第五條工程驗收

  1.清運山體工程完工標準為:以黃海高程_________米(±30釐米)

  2.在政府驗收合格_________清運工程後,視為甲方對乙方工程施工驗收合格。

  3.由於_________工地是幾個工程隊同時在進行施工,所以工程量的測量以承包經營開始的紅線範圍、測量報告以及完工測量報告作為依據。如乙方對工程量有異議,乙方可委託有政府認可的測償資源進行測繪。根據測繪報告協商解決工程量問題。

  第六條工程進度

  按照完工時間測算,乙方必須保證每月完成_________立方米的土石方工程量。

  第七條甲方義務

  1.如乙方能夠每月完成_________山體方工程量,甲方同意無息借款人民幣_________元支援乙方生產,按月支付_________元/月。

  2.借款只能用於工程所需的炸藥、雷,管、柴油的購買。甲方按照乙方書面委託直接付款給供應商。供應商收到款後,乙方向甲方開具收據給甲方在_________工地的現場管理人員。

  3.甲方保證及時劃撥款項給乙方指定的供應商。

  4.乙方清運堆放角由甲乙方共同銷售,價格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八條乙方義務

  1.積極組織裝置、生產人員、爆破技術人員,確保安全、正常生產。

  2.認真組織每天_________噸以上炸藥量的爆破實施,及時將爆破石料清到海邊堆放。

  3.保證每天爆破兩次,每月清運量不少於_________山體方。

  4.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份以後使用或出售存倉角石時的貨款中50%優先償還甲方無息借貸工程款(具體借貸數額以乙方簽字確認的數額為準)

  5.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整個專案直接或變相轉包給第三方。

  6.乙方需支付的費用:①口岸辦代收的邊防、海關、衛檢等有關部門費用;②國家資源費2%視政府要求交納;③甲方員工辦公費用:_________元/ 月。④乙方自行承擔清運過程中有關的行政、工商、稅務、保險,安全等專案款項。(如因政策原因增加的稅務或費用,由乙方承擔)

  7.乙方應在合同簽訂一個月內自行完善合法的工商、稅務、安全登記事宜。

  第九條違約責任

  1.甲方不能低於_________元/m3出售甲乙方堆放的碎石和角石,更不能阻止乙方自主銷售。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補償存倉料按山體方計每立方米人民幣_________元整(但應扣除甲方成本部分)

  2.如乙方違約,則此合同自行解除。甲方有權交予其他單位施工,並按存倉角石料_________元/m3的單價收回存場角石(但應扣除甲方成本部分)

  3.如乙方違約,乙方應在三天內將_________及碎石場及各類石料無條件交給甲方,甲方接收後,再將乙方爆出及碎出的石料按如上約定價扣除貸款部分後,分期支付給乙方。如經測量超出_________工程總量的,限乙方_________天內自行拉走,否則視為放棄(乙方不得再提出其它任何要求)

  第十條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而使本合同無法開始履行或在履行過程中需要終止的,各方當事人均無須承擔違約責任。本協議另有規定的除外。

  2.本條款所稱不可抗力,係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及國家、省、市、主管部門有關法律、政策及規定發生變化和調整,而使專案無法繼續進行下去。

  第十一條合同的解除

  任何一方出現違約情形,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合同的解除以收到對方的解除通知為準。

  第十二條送達方式

  甲方地址: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

  任何一方的聯絡方式發生變更,必須在變更後3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以上述聯絡地址、電話、傳真的發出的信件、傳真視為送達。

  第十三條保密

  一方對因本次協議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洩露,但

  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四條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透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

  2.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採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為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十六條後繼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本協議生效後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採取書面形式。

  第十七條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條其他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__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

施工總承包合同6

  甲方(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

  遵照《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監督管理規定》要求,經工程專案報建和市招標辦備案,甲、乙雙方對本工程專案進行了商議。經甲、乙雙方協商,特定協議如下。

  一、工程專案的綜合說明

  1、名稱:_________________

  2、地址:_________________

  3、規模:_________________

  4、結構及層數:_________________

  5、發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

  6、發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

  7、xx年xx月xx天。

  8、質量要求。

  二、工程造價

  1、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定本承包協議造價為:_________________

  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

  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

  2、價格計算依據:_________________

  (1)標定的定額為:_________________

  (2)標定的取費標準:_________________

  (3)政策性調價檔案截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三、材料採購供應

  1、材料採購、運輸、保管的責任和計價依據:_________________

  2、對材料質量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款支付方式

  1、在合同簽署後,開工前%作為工程付款。

  2、甲方按工程月進度向乙方準時付款。

  3、按天津市有關檔案規定,工程竣工後甲方向乙方撥付工程款至總造價的%;留%做維修款,待工程竣工維修期滿後一個月內全部付清。

  4、施工期允許調整的內容和依據:_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基礎的處理和重大設計變更費用的計取

  1、施工過程三通一平由甲方負責,其費用不含在總價內。

  2、基礎墊層以下的地基處理有乙方負責,其費用不含在總價內,待竣工結算時按實際發生給與調整。

  3、結構、規模、標準等重大設計變更由該工程圖紙設計部門出變更圖紙或變更說明,並由乙方負責施工,其費用不含在總價內。待竣工結算時按實際發生給予調整。

  六、工程保修。本工程保修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規定》執行。

  七、遇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透過協商另訂補充條款,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且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方法之一進行解決:_________________

  1、由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以上協議經雙方單位蓋章、負責人簽字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

施工總承包合同7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辦公室裝飾

  2.工程地點:

  3.工程範圍:室內裝修(見預算清單)

  4.工程承包方式:本工程採用半包工包料方式承包(參見附件清單)

  5.工程造價:

  (1)工程預算總造價為¥元,大寫人民幣:元整。

  (2)本工程總造價計算依據:

  A、以工程設計施工圖紙及設計變更、現場簽證為依據。

  B、施工中甲、乙雙方確認的施工障礙引起的變更或增加措施等費用。

  C、施工中甲方要求新增加的專案費用。

  第二條:工程期限

  1.經甲、乙雙方商定:本工程合同工期為天(日曆),具體開竣工時間以甲、乙雙方簽訂的開工報告為準。

  2.本工程計劃開工日期為年月日,計劃竣工日期為年月日。

  3.本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可順延工期:

  (1)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無_____常施工的;

  (2)由於甲方原因影響連續施工的(包括工程付款不到位);

  (3)由於設計變更或設計未確定的;

  (4)由於未辦妥相關物業或行_____批手續的;

  (5)由於施工工地(非乙方原因)一月內停電停水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6)由於甲方原因不能及時配套或配套單位不能配合而影響施工的。

  第三條:工程施工準備與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開工前甲方協調各方面的關係,辦妥進場手續,甲方承擔進場手續費用。

  (2)組織好設計交底及圖紙會審工作。

  (3)委託為甲方代表,實行工程質量、進度監理,代表甲方處理工程日常事宜。

  (4)開工前1天,甲方騰空裝修場地以便工程開工。

  (5)做好甲方提供材料及裝置的供應,落實建設資金,按期撥付工程預付款,辦理現場簽證,竣工驗收。

  2.乙方責任:

  (1)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及施工技術資料。

  (2)開工前組織有關人員熟悉施工圖紙和設計資料,編制施工圖預算和施工組織計劃,制定施工總計劃進度。

  (3)做好施工準備工作,組織好人員及材料裝置的進場、採購、供應和管理。

  (4)嚴格按施工圖與說明書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完工和交付,並承擔雙方約定的維修保養協議相關規定。人為損壞的修理由責任方負責,並承擔費用。

  (5)委託為乙方代表,代表乙方與甲方代表人員接洽。

  第四條:工程價款及支付

  1.本工程合同預算以施工圖及施工方案的工作量為依據編制。

  2.由物業收取的管理配合、裝修押金等相關費用,由甲方支付。

  3.本工程合同總價為¥()。

  4._________支付採取按工程進度分段付款方式。

  5.分段付款的時間及相應金額為:

  (1)合同簽訂時付合同價50%,計¥(元整);

  (2)玻璃進場時付合同價45%,計¥(元整);

  (3)工程竣工時,付總價的5%,計¥(元整);工程變更專案款項於雙方確認,付完此款項方可施工增加工程。

  第五條:施工質量與設計變更

  1.堅持按圖施工,任意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給乙方造成損失,應由責任方負擔。

  (1)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乙方通知甲方後,甲方應在三天內與設計單位商定,發出變更設計檔案,甲、乙雙方籤協後方準施工。

  (2)設計變更超出原設計標準或規模時,甲方必須按審批程式重新報批,甲、乙雙方籤協後方準施工。

  (3)如因甲方投資不足,不能及時撥付工程進度款,造成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應商定對在建工程做到安全到位,並由甲方承擔乙方的經濟損失。

  (4)如因乙方施工技術、質量和原材料不達標,造成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應商定對在建工程做到安全到位,並由乙方承擔甲方的經濟損失。

  2.乙方如遇到重要及複雜的隱蔽工程內容,可通知甲方共同驗收,如甲方未按時參加,乙方可自行檢查驗收,甲方應予承認。

  第六條:工程竣工驗收及結算

  1.乙方在工程竣工前書面或口頭通知甲方驗收。

  2.甲方應在接到驗收通知組織驗收並在驗收後出具工程驗收證明。

  3.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應視為甲方已確認工程合格,若使用後發現質量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1.甲方對乙方承擔的工程要做好安全交底,明確安全要求並進行監督檢查,雙方應按規定協商相關安全生產責任和治安消防事宜。

  2.乙方必須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規章制度,做好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教育工作,嚴格安全操作規程、文明施工要求及嚴格執行治安消防條例。

  3.工程在施工期間,乙方人員發生工傷和急病等,甲方有提供方便、協助搶救義務,責任和費用均由責任方負擔。

  第八條:工程處罰及_____

  1.按本工程合同工期拖延一天,按工程總造價的千分之二進行處罰,工期處罰待本工程竣工後一次結清。若因一方違約,由違約方承擔合同價的30%的違約金。

  2.甲方拖延結算及付款,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3.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合同糾紛,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申請雙方上級主管部門或建設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調解不成時可向工程所在地的_____委員會提請_____或者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及時協商增補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工程預算書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3.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工程竣工驗收交付後保修期滿,工程價款結清自動終止。

  4.本合同有效附件。

  (一)乙方提供平面圖紙;

  (二)工程預算書;

  (三)補充條款;

  (四)其他。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

施工總承包合同8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和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協議書。

  發包人願將工程專案交由承包人實施,並接受承包人遞交的勘察、設計、採購、施工、竣工試驗、竣工後試驗、試執行考核及承擔質量保修責任承諾的投標書。發包人承諾按合同約定支付進度款及相應款項,並結清竣工結算的款項。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勘察、設計、實施過程完成工程,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工程總承包主要事項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工程專案

  工程專案名稱:_________________工程專案地點:_________________工程專案使用功能:_________________工程專案規模:_________________

  (由若干單項工程組成的工程總承包專案,應附單項工程一覽表,作為本合同協議書的附件。)

  發包工程專案的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

  二、技術及標準

  技術來源:_________________

  技術(專利技術、使用功能)要求:_________________

  主要設計標準:_________________

  三、在合同中應明確的主要日期

  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________設計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施工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包括或不包括:_________________竣工試驗):_________________

  竣工後試驗開始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施工開工至竣工的日曆天數:_________________天

  四、合同價格和付款貨幣

  中標通知書的合同價格(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________人民幣(大寫)元,外幣(大寫並須標明幣種):_________________(須標明貨幣單位)。

  除雙方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在實施過程中需要變更、追加、調整而增減的款項外,合同價格不得調整。

  五、合同的組成檔案

  組成合同的檔案包括:

  1、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招標檔案及其附件

  4、投標檔案及其附件

  5、商務報價

  6、合同通用條款

  7、合同專用條款

  8、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列出清單)

  9、其他相關檔案(列出清單)

  10、構成合同組成部分的其他檔案包括:_________________通知、會議紀要、指令、傳真、電子郵件、變更、洽商等書面檔案。

  六、需要附在合同協議書之後的備忘錄和檔案

  (列出備忘錄及檔案目錄序號、清單,附:_________________附件)

  七、合同協議書生效

  合同協議書自發包人、承包人的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並實施。

  經發包人和承包人商定,具備下列前提條件,並得到滿足的日期內,本合同協議書生效並實施(應列出協商一致的各方的前提條件、要求內容和時間。作為合同協議書的附件)。如果,前提條件未能得到滿足,本協議書應作廢或無效。此時,應退還任何有關本工程的擔保。

  協議書訂立時間: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協議書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簽字、公章)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簽字、公章)

  工商註冊住所:_________________

  工商註冊住所:_________________

  企業程式碼:_________________

  企業程式碼: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

施工總承包合同9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GF-1999-0201)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第一部分 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書。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工程內容:

  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專案一覽表(附件1)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 資金來源: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施工圖設計範圍內的建築、裝飾、安裝工程,但不包括外牆幕牆工程、雨篷及鋼結構工程、電梯工程、通風及空調工程、弱電工程、消防工程及精裝修工程。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年 月 日(以開工令為準)

  交工日期:年 月 日(具備部分精裝修隊伍進場條件),月 日完成所承包範圍的所有分項工程。

  四、質量要求

  工程質量要求: 合 格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 暫定人民幣 仟 佰萬元(以工程結算為準) 元

  六、組成合同的檔案

  組成本合同的檔案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檔案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生效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約定自雙方後生效。

  發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郵編: 郵編:

  鑑證意見:

  經辦人:

  鑑證機關: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通用條款

  本合同通用條款,採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9年頒佈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第二部分《通用條款》。

施工總承包合同10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

  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協議書。

  發包人願將工程專案交由承包人實施,並接受承包人遞交的勘察、設計、採購、施工、竣工試驗、竣工後試驗、試執行考核及承擔質量保修責任承諾的投標書。發包人承諾按合同約定支付進度款及相應款項,並結清竣工結算的款項。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勘察、設計、實施過程完成工程,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工程總承包主要事項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工程專案

  工程專案名稱:_________________工程專案地點:_________________工程專案使用功能:_________________工程專案規模:_________________

  (由若干單項工程組成的工程總承包專案,應附單項工程一覽表,作為本合同協議書的附件。)

  發包工程專案的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

  二、技術及標準

  技術來源:_________________

  技術(專利技術、使用功能)要求:_________________

  主要設計標準:_________________

  三、在合同中應明確的主要日期

  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________設計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施工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包括或不包括:_________________竣工試驗):_________________

  竣工後試驗開始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施工開工至竣工的日曆天數:_________________天

  四、合同價格和付款貨幣

  中標通知書的合同價格(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________人民幣(大寫)元,外幣(大寫並須標明幣種):_________________(須標明貨幣單位)。

  除雙方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在實施過程中需要變更、追加、調整而增減的款項外,合同價格不得調整。

  五、合同的組成檔案

  組成合同的檔案包括:

  1、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招標檔案及其附件

  4、投標檔案及其附件

  5、商務報價

  6、合同通用條款

  7、合同專用條款

  8、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列出清單)

  9、其他相關檔案(列出清單)

  10、構成合同組成部分的其他檔案包括:_________________通知、會議紀要、指令、傳真、電子郵件、變更、洽商等書面檔案。

  六、需要附在合同協議書之後的備忘錄和檔案

  (列出備忘錄及檔案目錄序號、清單,附:_________________附件)

  七、合同協議書生效

  合同協議書自發包人、承包人的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並實施。

  經發包人和承包人商定,具備下列前提條件,並得到滿足的日期內,本合同協議書生效並實施(應列出協商一致的各方的前提條件、要求內容和時間。作為合同協議書的附件)。如果,前提條件未能得到滿足,本協議書應作廢或無效。此時,應退還任何有關本工程的擔保。

  協議書訂立時間: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協議書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簽字、公章)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簽字、公章)

  工商註冊住所:_________________工商註冊住所:_________________

  企業程式碼:_________________企業程式碼: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

施工總承包合同11

  發包方(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決定委託乙方進行裝修,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1、工程概況

  (1)裝飾施工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裝飾施工內容:詳見附件.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工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竣工,工期________天.逾期竣工的按照________元人民幣每天賠償.

  2、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1)工程總價款: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款付款方式按下列方式支付:

  1)第一次,對預算設計認可,簽訂合同之日,支付工程總造價30%合計_________元

  2)第二次竣工驗收當天支付工程總造價70%合計_________元.

  3)工程質量保修期1年.保修期從竣工驗收簽章之日起算.

  3、關於材料供應與裝修過程的約定

  (1)乙方供應的材料、裝置,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裝置發生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由此造成工程損失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2)在施工過程中,甲方提出設計修改意見及增減工程專案時須提前與乙方聯絡,雙方同意後,方能進行該專案的施工、由此影響竣工日期,甲、乙雙方商定.

  (3)乙方在施工中應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保障作業人員及相鄰居民的安全,防止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毀壞等事故發生.如遇上述情況發生,屬甲方責任,甲方負責和賠償;屬於乙方責任的,乙方負責修復和賠償.

  (4)乙方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的現場交底.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對其行為乙方應予認可.未經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業管理部門批准,不得隨意拆改原有建築承重結構及各種共用裝置管線.

  4、糾紛處理方式

  雙方如對合同執行發生爭議,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效的,可以提交人民法院訴訟.

  5、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後,雙方必須嚴格遵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xx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xx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施工總承包合同12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代表人: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責任人:

  依照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友好、誠信的原則,甲方將_________工程交由乙方承包,就相關事宜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專案

  1、工程名稱:

  2、工程內容:

  3、工程總量:

  4、承包期限:

  計劃開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計劃完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總共_______天。

  5、工程價款:

  6、支付方式:

  7、工程質量:

  二、雙方職責

  1、甲方職責

  (1)負責施工前的準備工作,保證工程交接時符合施工條件。

  (2)及時交付圖紙,設計變更時要及時與乙方協商。

  (3)對工程進行安全監督、檢查。

  (4)工程竣工時,及時組織人員進行驗收。

  (5)按時支付工程款,不得無故拖延。

  2、乙方職責

  (1)熟悉圖紙與合同的所以內容。

  (2)積極配合甲方在設計變更時的工作。

  (3)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酒後不得作業,不得穿拖鞋進場。

  (4)工程完工時及時通知甲方驗收。

  (5)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整個專案直接或變相轉包給第三方。

  三、安全條款

  1、甲方負責監督乙方的生產作業,制定安全生產規範供乙方執行。

  2、乙方確保施工環境的安全,一旦施工環境不符合施工條件,必須馬上停工。

  3、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行業的安全規範,安全會議要經常開,安全知識要時時普及。

  4、乙方必須規範每個工人的行為,不戴安全帽不得進場。

  四、工程驗收

  1、乙方工程施工完成,已具備了竣工驗收條件,必須提前______天按國家有關規定向監理單位和開發商提供完整的竣工圖紙、相關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等。

  2、由於_________工地是幾個工程隊同時在進行施工,所以工程量的測量以承包經營開始的紅線範圍、測量報告以及完工測量報告作為依據。如乙方對工程量有異議,乙方可委託有政府認可的測檢資源進行測繪。根據測繪報告協商解決工程量問題。

  五、違約責任

  1、合同履行過程中,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違約方均須向守約方賠償因此受到的所有損失

  2、如乙方嚴重違約,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則此合同自行解除,甲方有權交予其他單位施工。

  六、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而使本合同無法開始履行或在履行過程中需要終止的,各方當事人均無須承擔違約責任。本協議另有規定的除外。

  2、本條款所稱不可抗力,係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及國家、省、市、主管部門有關法律、政策及規定發生變化和調整,而使專案無法繼續進行下去。

  七、合同的解除

  任何一方出現違約情形,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合同的解除以收到對方的解除通知為準。

  八、保密

  一方對因本次協議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洩露,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九、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透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

  2、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附則

  1、本協議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雙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

  地址:

  代表人:

  聯絡方式:

  合同簽訂地:

  合同履行地: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地址:

  責任人:

  聯絡方式:

  合同簽訂地:

  標籤:

施工總承包合同13

  總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建設方決定將總承包方承建的工程其中的為保證整體工程的順利完成,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專案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範圍和內容:根據確認的方案和報價說明書內容為依據,除施工方案及說明書未表明的變更工程量,由甲方根據現場核定簽字後,作為決算增減依據。本合同施工圖及說明書未表明者,若習慣上該部分屬於本合同標的之一部分,乙方亦應照做,並不向甲方要求任何費用。

  4.工程造價:全部工程造價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幣(暫控)(含稅)。

  第二條工程期限

  1.全部工程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開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竣工(工期__________日曆天)。

  2.在施工時如遇到下列情況,需順延工期。順延期限,應同建設方及時協商,簽訂協議並報有關部門及專案部備案。

  (1)由於不可抵抗力,而被迫停工者。

  (2)因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第三條承包方式

  第四條施工準備中甲乙雙方的義務

  1.甲方義務

  明確工程內容、專案及要求,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及材料堆放地。

  2.乙方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工期保質保量地完成工程專案。

  (2)保護工建周圍的環境衛生及文明施工。

  (3)保證所用材料經甲方驗收認可並提供相應的合格證明,如不符合設計、施工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

  (4)根據甲方要求免費製作相應圖紙,並提供有利於節約成本的建議。

  (5)遵守國家法規、政策,執行企業和本專案的各項規章和管理制度。

  (6)維護企業信譽和職工合法權益,履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義務,完成專案承包合同指標,服從上級領導,接受檢查和監督。

  (7)竣工之後交付完整的竣工資料。

  (8)施工過程中乙方人員的人身、財產安全及因乙方施工造成的人身、財產的侵害由乙方自行承擔。

  (9)乙方應在甲方及相關部門監督下依規範製取試樣送檢。

  (10)乙方自行承擔施工中所用的水、點、氣等費用。

  (11)必須保證該專案自己及其他施工的成品保護。

  (12)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範。

  (13)其他按照行業慣例由乙方承擔的義務。

  第五條安全生產

  乙方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定進行作業,如人為違反操作規定造成事故,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處理,造成一切經濟損失和事故賠償費由乙方自行承擔,並按照公司本年度公司安全生產獎罰制度和國家安全生產條例對責任人進行處罰,且每人必須辦理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

  第六條工程價款的結算及支付方式

  1.合同總造價以同建設方簽訂的協議為依據,有衝突的執行總合同。

  2.工程價款結算由專案稽核簽字後報上級為有效。

  3.乙方按總造價__________%支付專案部配合費。

  第七條工程質量及甲方對工程質量的要求

  1.達到國家規定的驗收標準及甲方要求的其他質量要求。

  2.具體國家標準為DB以內,要求在十月三十號前完成。合同指標為良等路_公里,次等路_公里,控制差等路_公里。

  四、承包造價:根據本路段的工程量和行車密度的實際情況,平均每公里承包經費___元,全年該路段總承包金額_(___元/公里×_公里)為__萬__仟__佰__拾__元(__)。

  五、承包期限: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合同期為12個月。

  六、承包形式:按包工包料(全包)方式由乙方承包施工

  七、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⑴根據合同承包經費結合任務分解到各月份或季度,併成立驗收小組,按月度或季度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將月份或季度的承包經費按有關規定手續支付給乙方。

  ⑵按合同承包內容指導督促乙方工作。

  ⑶監督乙方養護施工質量和施工進度、施工安全,檢查驗收質量。

  ⑷甲方有權根據乙方養護施工進度調整人員,如乙方不能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承包工作任務的,甲方直接安排人員幫其完成任務,費用從乙方承包款中支付。

  ⑸如甲方發現乙方其不正確的施工作業,經教育指正後仍不見整改且工作滯後被動的,甲方有權終止乙方合同和拒付餘下的承包工程款。

  2、乙方責任

  ⑴乙方應本著“百年大計,安全第一”的'方針,精心施工,按所承包的內容逐項完成,在施工中如不慎造成安全事故,或造成其它損壞的,所有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⑵乙方如僱請臨工,必須做好所請零工的安全教育,採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配置安全防護用品,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並自覺接受甲方的監督。上路作業時,兩端要設定明顯的施工標誌牌,施工人員要穿上標誌服,帶好安全帽。在施工中要保證和維護本施工段的一切安全,經常檢查、督促安全生產,消除事故隱患,採取有效的安全防範措施,避免安全事故發生。

  ⑶乙方在日常養護中應達到的要求:

  ①清掃路面,保持路面清潔。

  ②清理水溝、涵洞,保持排水暢通,無淤塞,鏟割水溝邊坡草1.2米高。

  ③培整路肩線型化、割路肩草及路肩1米外高草。

  ④公里碑、百米樁、安全警示樁保持清潔整齊、醒目,起警示作用。

  ⑤清理路緣石上雜物、修剪路樹、路樹刷白、路緣石刷白。

  ⑥寫公里樁及百米樁。

  ⑦清理3m_3以內廢方。

  ⑷質量標準不祥的參照《公路養護技術規範》實行。

  ⑸在十一月三十號前一定要完成良等路任務及各項指標,十二月份進行檢查驗收。

  3、付款方式。本工程從簽訂協議之月起,甲方按月度或季度組織驗收小組到場檢查驗收,認可合格後,將月份或季度承包經費按有關規定手續支付。如檢查不合格達不到要求,視為完不成任務,甲方則拒付或扣除養護工程款。

  4、合同期限。本協議經雙方代表人簽字公路所蓋章後生效,合同期為一年,驗收付款後,本合同失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財務執一份,局辦公室存檔一份。

  甲方(蓋章):__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_乙方代表(簽字):

  電話:

  身份證號碼:

  __年_月_日__年__月_日

施工總承包合同14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為進一步明確責任,保障甲乙雙方的利益,保證工程順利進行,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簽訂本合同,作為對雙方簽訂的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

  3、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

  4、結構形式:_________________

  二、2.1承包範圍:甲方將委託乙方承擔圖紙版號為中所包

  2.2(費率、模擬清單合同適用)

  2.3承包範圍詳見第四部分――合同計價清單。

  三、總工期:總日曆天數為___天。

  計劃開工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計劃竣工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四、本工程質量標準為:合格,具體詳見專用條款。

  五、合同造價為:□暫定總價□固定總價

  合同暫定造價(費率、模擬清單合同適用)同文件組成及解釋次序構成本合同的檔案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說明。除本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本合同檔案組成及優先解釋次序如下:

  1)本合同簽訂後雙方約定並共同簽署的有關工程的約談記錄、變更等書面協議;

  2)本合同的協議書;

  3)本合同的專用條款;

  4)本合同的附件;

  5)本合同的通用條款;

  6)現行標準、規範、技術要求和有關技術資料;

  7)圖紙;

  8)本合同的合同計價清單;

  9)經雙方認可的投標書;

  10)招標檔案及招標檔案補遺。

  六、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條款》中定義相同。

  七、本合同及其附件是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擬定,甲乙雙方對有疑義之條款已進行了充分的溝通和說明,乙方已充分約定和理解其全部條款的內容,並對其無異議。

  八、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在下面簽署並加蓋公章後生效(通用和專用條款及相關附件加蓋騎縫章後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同樣有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_______(公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電話: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

施工總承包合同15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檔案

  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1通用條款:是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及建設工程施工的需要訂立,通用於建設工程施工的條款。

  1.2專用條款:是發包人與承包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1.3發包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被髮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專案經理:指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設計單位:指發包人委託的負責本工程設計並取得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7監理單位:指發包人委託的負責本工程監理並取得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8工程師:指本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或發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9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指國務院有關部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託的工程造價管理機構。

  1.10工程: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範圍內的工程。

  1.11合同價款: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發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承包範圍內全部工程並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1.12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合同履行中發生需要增加合同價款的情況,經發包人確認後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13費用:指不包含在合同價款之內的應當由發包人或承包人承擔的經濟支出。

  1.14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按總日曆天數(包括法定節假日)計算的承包天數。

  1.15開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約定,承包人完成承包範圍內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7圖紙:指由發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並經發包人批准,滿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1.18施工場地:指由發包人提供的用於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發包人在圖紙中具體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1.19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和資料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資料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20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21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於並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23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後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後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後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2、合同檔案及解釋順序

  2.1合同檔案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說明。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檔案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承包人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檔案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2當合同文件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發包人承包人協商解決。雙方也可以提請負責監理的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協商不成或不同意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的解釋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範

  3.1語言文字

  本合同檔案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在少數民族地區,雙方可以約定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書寫和解釋、說明本合同。

  3.2適用法律和法規

  本合同檔案適用國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由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3.3適用標準、規範

  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適用國家標準、規範的名稱;沒有國家標準、規範但有行業標準、規範的,約定適用行業標準、規範的名稱;沒有國家和行業標準、規範的,約定適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標準、規範的名稱。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範。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的,由發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術要求,承包人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發包人認可後執行。發包人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範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

  本條所發生的購買、翻譯標準、規範或制定施工工藝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圖紙

  4.1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和套數,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承包人需要增加圖紙套數的,發包人應代為複製,複製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發包人對工程有保密要求的,應在專用條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承包人在約定保密期限內履行保密義務。

  4.2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給第三人。工程質量保修期滿後,除承包人存檔需要的圖紙外,應將全部圖紙退還給發包人。

  相關的合同範本弱電施工合同消防工程施工合同防水工程施工合同爆破施工合同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協議書綠化施工合同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協議書裝修施工協議書 4.3承包人應在施工現場保留一套完整圖紙,供工程師及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檢查時使用。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工程師

  5.1實行工程監理的,發包人應在實施監理前將委託的監理單位名稱、監理內容及監理許可權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在本合同中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工程師按合同約定行使職權,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要求工程師在行使某些職權前需要徵得發包人批准的,工程師應徵得發包人批准。

  5.3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但職權不得與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職權相互交叉。雙方職權發生交叉或不明確時,由發包人予以明確,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1234567

  5.4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發包人承包人雙方權利或義務的事件時,負責監理的工程師應依據合同在其職權範圍內客觀公正地進行處理。一方對工程師的處理有異議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5.5除合同內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人同意外,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無權解除本合同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5.6不實行工程監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師專指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職權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6、工程師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師可委派工程師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自己的職權, 並可在認為必要時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負責監理的工程師還應將委派和撤回通知發包人。委派書和撤回通知作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師代表在工程師授權範圍內向承包人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與工程師發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對工程師代表向其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有疑問時,可將此函件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進行確認。工程師代表發出指令有失誤時,工程師應進行糾正。

  除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外,發包人派駐工地的其他人員均無權向承包人發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師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專案經理,專案經理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確有必要時,工程師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承包人對工程師的指令應予執行。工程師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的,承包人應於工程師發出口頭指令後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工程師在承包人提出確認要求後48小時內不予答覆的,視為口頭指令已被確認。

  承包人認為工程師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向工程師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報告後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緊急情況下,工程師要求承包人立即執行的指令或承包人雖有異議,但工程師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承包人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本款規定同樣適用於由工程師代表發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師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並履行約定的其他義務。由於工程師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造成工期延誤,發包人應承擔延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並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6.4如需更換工程師,發包人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後任繼續行使合同檔案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7、專案經理

  7.1專案經理的姓名、職務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7.2承包人依據合同發出的通知,以書面形式由專案經理簽字後送交工程師,工程師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

  7.3專案經理按發包人認可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工程師聯絡時,專案經理應當採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48小時內向工程師送交報告。責任在發包人或第三人,由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要更換專案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並徵得發包人同意。後任繼續行使合同檔案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7.5發包人可以與承包人協商,建議更換其認為不稱職的專案經理。

  8、發包人工作

  8.1發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

  (1)辦理土地徵用、拆遷補償、平整施工場地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在開工後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專用條款約定地點,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1234567

  10.2群體工程中單位工程分期進行施工的,承包人應按照發包人提供圖紙及有關資料的時間,按單位工程編制進度計劃,其具體內容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0.3承包人必須按工程師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工程師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度與經確認的進度計劃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經工程師確認後執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承包人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

  11、開工及延期開工

  11.1承包人應當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不遲於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師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後的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覆承包人。工程師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後48小時內不答覆,視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應順延。工程師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11.2因發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遲開工日期。發包人賠償承包人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

  12、暫停施工

  工程師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承包人應當按工程師要求停止施工,並妥善保護已完工程。承包人實施工程師作出的處理意見後,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工程師應當在48小時內給予答覆。工程師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承包人復工要求後48小時內未予答覆,承包人可自行復工。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發包人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3、工期延誤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工程師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發包人未能按專用條款的約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工程師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週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6)不可抗力;

  (7)專用條款中約定或工程師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況發生後14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報告。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後14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4.3施工中發包人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為合同檔案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承包人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採取的措施、發包人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三、質量與檢驗

  15、工程質量

  15.1工程質量應當達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5.2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鑑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16、檢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工程師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16.2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工程師一經發現,應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承包人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6.3工程師的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時,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16.4因工程師指令失誤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

  17、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7.1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專用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承包人進行自檢,並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驗收。通知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承包人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工程師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承包人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師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

  17.2工程師不能按時進行驗收,應在驗收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工程師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進行驗收,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工程師應承認驗收記錄。

  17.3經工程師驗收,工程質量符合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等要求,驗收24小時後,工程師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視為工程師已經認可驗收記錄,承包人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18、重新檢驗

  無論工程師是否進行驗收,當其要求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重新檢驗時,承包人應按要求進行剝離或開孔,並在檢驗後重新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承包人承擔發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9、工程試車

  19.1雙方約定需要試車的,試車內容應與承包人承包的安裝範圍相一致。

  19.2裝置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承包人組織試車,並在試車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承包人準備試車記錄,發包人根據承包人要求為試車提供必要條件。試車合格,工程師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19.3工程師不能按時參加試車,須在開始試車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工程師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試車,應承認試車記錄。

  19.4裝置安裝工程具備無負荷聯動試車條件,發包人組織試車,並在試車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和對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準備工作。試車合格,雙方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19.5雙方責任

  (1)由於設計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發包人應要求設計單位修改設計,承包人按修改後的設計重新安裝。發包人承擔修改設計、拆除及重新安裝的全部費用和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2)由於裝置製造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由該裝置採購一方負責重新購置或修理,承包人負責拆除和重新安裝。裝置由承包人採購的,由承包人承擔修理或重新購置、拆除及重新安裝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裝置由發包人採購的,發包人承擔上述各項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1234567

  (3)由於承包人施工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師要求重新安裝和試車,並承擔重新安裝和試車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4)試車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均由發包人承擔。

  (5)工程師在試車合格後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試車結束24小時後,視為工程師已經認可試車記錄,承包人可繼續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

  19.6投料試車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後由發包人負責,如發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驗收前進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時,應徵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四、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與檢查

  20.1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0.2發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21、安全防護

  21.1承包人在動力裝置、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師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後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1.2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人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通知工程師,並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後實施,由發包人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22、事故處理

  22.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工程師,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22.2發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六、合同價款與支付

  23、合同價款及調整

  23.1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在協議書內約定。非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工程預算書在協議書內約定。

  23.2合同價款在協議書內約定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下列三種確定合同價款的方式,雙方可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採用其中一種:

  (1)固定價格合同。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包含的風險範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在約定的風險範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風險範圍以外的合同價款調整方法,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款可根據雙方的約定而調整,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價款包括成本和酬金兩部分,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成本構成和酬金的計算方法。

  23.3可調價格合同中合同價款的調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變化影響合同價款;

  (2)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佈的價格調整;

  (3)一週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雙方約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應當在23.3款情況發生後14天內,將調整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工程師確認調整金額後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師收到承包人通知後14天內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已經同意該項調整。

  24、工程預付款

  實行工程預付款的,雙方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發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數額,開工後按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預付時間應不遲於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發包人不按約定預付,承包人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后向發包人發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發包人收到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預付,承包人可在發出通知後7天停止施工,發包人應從約定應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應付款的貸款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25、工程量的確認

  25.1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工程師接到報告後7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量(以下稱計量),並在計量前24小時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並派人參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後不參加計量,計量結果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25.2工程師收到承包人報告後7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8天起,承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工程師不按約定時間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25.3對承包人超出設計圖紙範圍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師不予計量。

  26、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26.1在確認計量結果後14天內,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按約定時間發包人應扣回的預付款,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結算。

  26.2本通用條款第23條確定調整的合同價款,第31條工程變更調整的合同價款及其他條款中約定的追加合同價款,應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26.3發包人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可向發包人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與承包人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經承包人同意後可延期支付。協議應明確延期支付的時間和從計量結果確認後第15天起應付款的貸款利息。

  26.4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五、材料裝置供應

  27、發包人供應材料裝置

  27.1實行發包人供應材料裝置的,雙方應當約定發包人供應材料裝置的一覽表,作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覽表包括髮包人供應材料裝置的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單價、質量等級、提供時間和地點。

  27.2發包人按一覽表約定的內容提供材料裝置,並向承包人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其質量負責。發包人在所供材料裝置到貨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與發包人1234567

  (4)到貨地點與一覽表不符,由發包人負責運至一覽表指定地點;

  (5)供應數量少於一覽表約定的數量時,由發包人補齊,多於一覽表約定數量時,發包人負責將多出部分運出施工場地;

  (6)到貨時間早於一覽表約定時間,由發包人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到貨時間遲於一覽表約定的供應時間,發包人賠償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損失,造成工期延誤的,相應順延工期;

  27.5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裝置使用前,由承包人負責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7.6發包人供應材料裝置的結算方法,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8、承包人採購材料裝置

  28.1承包人負責採購材料裝置的,應按照專用條款約定及設計和有關標準要求採購,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材料裝置質量負責。

  承包人在材料裝置到貨前24小時通知工程師清點。

  28.2承包人採購的材料裝置與設計或標準要求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場地,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8.3承包人採購的材料裝置在使用前,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進行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8..4工程師發現承包人採購並使用不符合設計和標準要求的材料裝置時,應要求承包人負責修復、拆除或重新採購,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時,應經工程師認可後才能使用,由此增減的合同價款雙方以書面形式議定。

  28.6由承包人採購的材料裝置,發包人不得指定生產廠或供應商。

  六、工程變更

  29、工程設計變更

  29.1施工中發包人需對原工程設計變更,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變更通知。變更超過原設計標準或批准的建設規模時,發包人應報規劃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重新審查批准,並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師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人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人的直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裝置的換用,須經工程師同意。未經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並賠償發包人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工程師同意採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議,所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發包人承包人另行約定分擔或分享。

  30、其他變更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協商解決。

  31、確定變更價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變更確定後14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工程師確認後調整合同價款。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1)合同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人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工程師確認後執行。

  31.2承包人在雙方確定變更後14天內不向工程師提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時,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31.3工程師應在收到變更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14天內予以確認,工程師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自變更工程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14天后視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已被確認。

  31.4工程師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變更價款,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31.5工程師確認增加的工程變更價款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承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合同價款。

  七、竣工驗收與結算

  32、竣工驗收

  32.1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人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發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雙方約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圖的,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數。

  32.2發包人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並在驗收後14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人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32.3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14天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32.4工程竣工驗收透過,承包人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按發包人要求修改後透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為承包人修改後提請發包人驗收的日期。

  32.5發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不組織驗收,從第29天起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責任。

  32.6中間交工工程的範圍和竣工時間,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其驗收程式按本通用條款32.1款至32.4款辦理。

  32.7因特殊原因,發包人要求部分單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項竣工的,雙方另行簽訂甩項竣工協議,明確雙方責任和工程價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透過的,發包人不得使用。發包人強行使用時,由此發生的質量問題及其他問題,由發包人承擔責任。

  33、竣工結算

  33.1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後28天內,承包人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協議書約定的合同價款及專用條款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33.2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遞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28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發包人確認竣工結算報告後通知經銀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價款後14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發包人。

  33.3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28天內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從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價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33.4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28天內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支付結算價款。發包人在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56天內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承包人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1234567

  33.5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後28天內,承包人未能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造成工程竣工結算不能正常進行或工程竣工結算價款不能及時支付,發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應當交付;發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擔保管責任。

  33.6發包人承包人對工程竣工結算價款發生爭議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34、質量保修

  34.1承包人應按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家關於工程質量保修的在關規定,對交付發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34.2質量保修工作的實施。承包人應在工程竣工驗收之前,與發包人簽訂質量保修書,作為本合同附件(附件3略)。

  34.3質量保修書的主要內容包括:

  (1)質量保修專案內容及範圍;

  (2)質量保修期;

  (3)質量保修責任;

  (4)質量保脩金的支付方法。

  八、違約、索賠和爭議

  35、違約

  35.1 發包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通用條款第24條提到的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預付款;

  (2)本通用條款第26.4款提到的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

  (3)本通用條款第33.3款提到的發包人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4)發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發包人賠償承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者發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35.2承包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通用條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條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發包人造成的損失。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承包人賠償發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者承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35.3一方違約後,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36、索賠

  36.1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36.2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發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期延誤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價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式以書面形式向發包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生後28天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後28天內,向工程師提出延長工期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於28天內給予答覆,或要求承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4)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28天內未予答覆或未對承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5)當該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承包人應當階段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後28天內,向工程師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覆程式與(3)、(4)規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可按36.2款確定的時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賠。

  37、爭議

  37.1發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專用條款內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第一種解決方式: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種解決方式: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37.2發生爭議後,除非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2)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的約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並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非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將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也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責任與義務。承包人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管理人員,保證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行為或疏忽導致工程損害或給發包人造成其他損失,承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38.4分包工程價款由承包人與分包單位結算。發包人未經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單位支付各種工程款項。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承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師,並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發包人應協助承包人採取措施。工程師認為應當暫停施工的,承包人應暫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48小時內承包人向工程師通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發生,承包人應每隔7天向工程師報告一次受害情況。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14天內,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及有關資料。

  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於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裝置的損害,由發包人承擔;

  (2)發包人承包人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承包人機械裝置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4)停工期間,承包人應工程師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6)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9.4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40、保險

  40.1工程開工前,發包人為建設工程和施工場內的自有人員及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1234567

  40.2運至施工場地內用於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裝裝置,由發包人辦理保險,並支付保險費用。

  40.3發包人可以將有關保險事項委託承包人辦理,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0.4承包人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併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裝置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40.5保險事故發生時,發包人承包人有責任盡力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

  40.6具體投保內容和相關責任,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41、擔保

  41.1發包人承包人為了全面履行合同,應互相提供以下擔保:

  (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及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2)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

  41.2一方違約後,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相應責任。

  41.3提供擔保的內容、方式和相關責任,發包人承包人除在專用條款中約定外,被擔保方與擔保方還應簽訂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42、專利技術及特殊工藝

  42.1發包人要求使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應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手續,承擔申報、試驗、使用等費用;承包人提出使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應取得工程師認可,承包人負責辦理申報手續並承擔有關費用。

  42.2擅自使用專利技術侵犯他人專利權的,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43.1在施工中發現古墓、古建築遺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時,承包人應立即保護好現場並於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工程師應於收到書面通知後24小時內報告當地文物管理部門,發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採取妥善保護措施。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如發現後隱瞞不報,致使文物遭受破壞,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43.2施工中發現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時,承包人應於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 同時提出處置方案,工程師收到處置方案後24小時內予以認可或提出修正方案。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所發現的地下障礙物有歸屬單位時,發包人應報請有關部門協同處置。

  44、合同解除

  44.1發包人承包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發生本通用條款第26.4款情況,停止施工超過56天,發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4.3發生本通用條款第38.2款禁止的情況,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44.5一方依據44.2、44.3、44.4款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並在發出通知前7天告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44.6合同解除後,承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裝置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人要求將自有機械裝置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發包人應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並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裝置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4.7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與終止

  45.1雙方在協議書中約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除本通用條款第34條外,發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承包人向發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45.3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發包人承包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46、合同份數

  46.1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發包人承包人分別儲存一份。

  46.2本合同副本份數,由雙方根據需要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47、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後,可對本通用條款內容具體化、補充或修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