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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轉讓協議書

精選土地轉讓協議書範文彙總五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人們運用到協議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協議可以約束雙方履行責任。我們該怎麼擬定協議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土地轉讓協議書5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土地轉讓協議書 篇1

  轉讓方(即承包方、流出方,以下簡稱甲方):

  1、農村集體:

  戶代表數: 戶

  2、負責人: 職務:

  3、負責人身份證號碼:

  受讓方(即受讓方、流入方,以下簡稱乙方):

  、單位:

  2、法定代表人:

  3、單位地址:

  4、法人居民身份證號碼:

  為了明晰產權,辦理林權過戶手續,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本著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對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地,透過公開協商方式,按照法定程式,依據《農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民法通則》、《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特訂立本轉讓補充合同。

  一、荒山荒地名稱、坐落、面積和用途

  荒山荒地名稱:(小地名)。合同標的為荒山荒地承包經營權(是指荒山荒地的佔有、使用、收益和依法處分權)。

  坐落:

  面積: 畝(大寫)

  四至界限為:

  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詳細四至界限見本合同附件1

  的附圖。

  用途:本合同轉讓的荒山荒地必須用於林業生產,未經縣級以上

  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批准,不得改變林地用途、用於非林建設。

  二、流轉方式、期限和承包費及支付方式、時間

  以轉讓方式承包,承包期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承包費經雙方商議確定為:每畝每年計 元,共畝,應支付承包費合計 元(大寫: )。承包費每年支付一次,一次支付 元,每年承包費必須於 月日以前支付。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發包的荒山荒地屬本集體所有。

  2、依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費。

  3、依照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監督、指導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的

  用途合理利用荒山荒地,制止非法損害承包地的行為。

  4、執行 林地利用總體規劃,辦理徵收、徵用、佔用的補償事宜。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權利。

  (二)

  甲方的義務。

  1、於本合同生效之日交付權屬清楚、未設定擔保的`荒山荒地(法律規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植物和地下礦藏、埋藏物除外),及時向縣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權屬變更登記,並幫助乙方申領林權證;第三人對本承包地主張權利的,由甲方負責處理,並不得影響乙方的權利。

  2、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維護乙方承包的荒山荒地的佔有、使用、收益權及承包經營權的依法流轉權,承包後所種植的林木所有權;

  4、承包期內,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和收回承包地。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義務。

  (三)乙方的權利。

  1、於本合同生效之日接受荒山荒地(法律規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植物和地下礦藏、埋藏物除外),在甲方的配合、幫助下向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申領林權證。

  2、對承包的荒山荒地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權,依法登記取得林權證書後,其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轉;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受干涉。

  3、對承包期內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地的行為進行抗辯,依法行使損害賠償請求權。

  4、享受國家有關扶持、優惠政策;承包經營地被依法徵收、徵用、

  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權利。

  (四)

  乙方的義務。

  1、維持承包荒山荒地的林業用途,未經有權的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批准,不得改變林地用途、用於非林建設。

  2、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承包地。不斷加大對承包土地的投入,提高其生產能力,提升其使用價值,依約推進開發利用進度;不自行或准許他人在承包地內開荒、採石、取土、建窯等,不進行破壞性、掠奪式開發、經營,不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採伐林木應有計劃地依法進行;制止在野外違章用火行為,一旦發生森林火災和病蟲害、林木盜伐事件,應積極採取措施,並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3、服從、支援 林地利用總體規劃,接受甲方依法進行的監督和指導。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義務。

  四、合同期內荒山荒地及荒山荒地開發後資源收益的處置:

  五、合同期滿時,荒山荒地及荒山荒地開發後資源資產的處置:

  六、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當善意履行合同,如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義務不符合規定且無免責事由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元(大寫:);若造成損失的,應當採取補救措施,履行減損義務,承擔賠償責任,是否繼續履行合同由守約方決定。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以下條件成就時,可以變更或解除承包合同:

  1、經雙方協商一致且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社會公共利益;

  2、發生不可抗力以致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合同義務;

  3、乙方主動放棄承包期或喪失承包經營能力且自願要求的。

  (二)以下條件成就時,應當變更或解除承包合同:

  1、乙方不依照合同交付承包費;

  2、乙方破壞性、掠奪性經營,或拋荒,或擅自改變林地用途,經甲方制止無效的;

  3、承包林地部分或全部依法轉為其他建設用地;

  4、一方違約致使承包合同無法履行或已無履行必要;

  5、承包合同期限屆滿。

  變更或解除承包合同應提前60天書面通知對方,若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賠償損失。

  八、爭議的解決

  本承包合同履行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也可以提請村民委員會、鎮人民政府調解;若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向林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他事項

  1、本承包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經勐烈鎮人民政府鑑證後生效,不因甲方承辦人或負責人及乙方代表人的變更而影響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依法訂立的補充協

  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 各執一份,本村民委員會

土地轉讓協議書 篇2

  甲方:

  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經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等相關規定。公平合理,相互自願的前提下,雙方簽訂以下協議。

  一、地塊概況該地塊位於威寧縣海邊村安置區,集體土地證號為:威集用(20xx)第X003號,土地使用權人:耿昆,使用權面積為300平方米,地類(用途):住宅,該宗地四至:西至A205,東至A203,南至威雙大道,北至廣聚路。(注:該宗土地是由耿昆轉讓給馬關志所有,現將該宗土地轉讓給趙正國所有。)

  二、轉讓方式1、甲方把該地塊轉讓給乙方,土地轉讓總價為人民幣柒拾捌萬陸仟元整(¥:786000.00元整),乙方將房屋轉讓款一次性付給甲方(以銀行打款憑條為證)。2、甲方確保該宗土地轉讓前無任何糾紛,無任何建築物。3、甲方負責提供相關依據並配合乙方辦理相關建房手續和證件。4、如乙方要求過戶,甲方應提供所有相關手續,過戶費用由乙方支付。如因甲方原因不能辦理過戶手續,甲方應退還所有購買土地的轉讓款,並且賠償乙方按轉讓款的總額千分之五/每日計算。5、甲方需把原政府規劃的安置協議,規劃許可證,集體使用證,身份證影印件等證件交給乙方,以便辦理相關手續。6、甲方積極幫助乙方解決有關土地手續辦理事宜,該宗土地轉讓後產權由乙方所有。

  三、其他事宜

  1、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解決,並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3、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證 明 人: 證 明 人:

  年 月 日

土地轉讓協議書 篇3

  轉租房(甲方):

  承租方(乙方):

  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友好自願的原則,甲方將坐落在後塢村躍進畈茶地租賃權轉讓給柯昕。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土地地址:筏頭鄉後塢村計廟塢躍進畈茶地。

  二、租賃期限:胡滿華在20xx年向後塢村經濟合作社租賃的躍進畈茶地,從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租期x年。現從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0日止,共x年,該土地租賃權轉讓給柯昕。

  三、租金:胡滿華與後塢村租賃協議,由胡滿華履行,其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0日止的租金由甲方付給後塢村經濟合作社,與乙方無涉。乙方柯昕在本協議生效後一次性支付給甲方胡滿華土地租賃租金伍萬元。其茶地投入和收益均歸乙方所有。

  四、20xx年12月30日協議期滿後,由柯昕與筏頭鄉後塢村協商簽訂續租協議,後塢村經濟合作社與胡滿華租賃協議同時終止。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1份,本協議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達,簽字後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電話: 電話:

  見證方:

  20xx年x月x日

土地轉讓協議書 篇4

  出賣方:(簡稱:甲方)代表人:

  購買方: (簡稱:乙方) (簡稱:丙方)代表人:

  為了互惠、互利、平等原則,經甲、乙、丙三方反覆協商,甲方自願將本社土地 現達成買賣合同如下:

  一、甲方將本社土地 畝賣給乙方億有,每畝價額為 元(大寫:萬元正)。

  二、付款辦法:

  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60%的土地款,付丙方一次性40%的土地款。

  三、甲、丙方出賣土地四至界限:

  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四、甲、丙方將土地出賣給乙方後,乙方在所買的土地上有 自主經營權,甲丙方不得以任何 理由干涉乙方自主經營權。

  如甲、丙方阻止、干擾乙方自主經營,造成後果由甲、丙方 承擔全部責任。

  五、違約責任:

  甲、乙、丙方任何一方違約,則按賣價總金額的兩倍賠償對方。

  六、本合同經甲、乙、丙三雙自願達成,無任何欺哄行為。系甲、乙、丙三方的真實意思表示,永不翻悔,經甲、乙、丙三方簽字捺印後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丙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

  

土地轉讓協議書 篇5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將甲方____畝地轉讓給乙方。並達成以下規定;

  一、轉讓土地四至:東至____為界,西至____為界,南致____為界,北至____為界。

  二、轉讓土地面積: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土地面積為____畝。

  三、轉讓金額:

  本次轉讓金額按每畝( )計算,共計____元____整,作為徵地補償費。由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

  四、其他規定:

  1、乙方在付清協議規定款項後,所取得的土地所有權自行轉讓給他人,甲方不得干預。

  2、若乙方需要辦理土地所有權手續時,甲方須無條件協助辦理,並不再向乙方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3、若國家或政府等其他部門佔用該地塊時,由於乙方已經付給甲方徵地補償費,所以因土地所得的一切補償費及其他收入全部歸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

  五、轉讓期限:

  由於本次轉讓,乙方已一次性付給甲方土地補償費,因此,轉讓期限永久。

  六、違約責任:

  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單方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雙倍損失。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公證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