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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學自主招生簡章

西南政法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簡章

  西南政法大學是新中國最早建立的高等政法學府之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和重慶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首批全國重點大學,那麼,下面是CN人才公文網小編給大家介紹的西南政法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簡章,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西南政法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簡章

  為進一步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著力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高中畢業生,經教育部批准,我校遵循“公平公正、綜合評價、擇優選才、程式規範”原則,2017年面向重慶市普通高中畢業生開展自主招生工作。

  一、組織機構

  (一)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委員會,負責研究決定自主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二)學校專家評審組,負責自主招生考生資格稽核、測試認定工作。

  (三)學校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自主招生考生材料稽核、測試組織和錄取等具體工作。

  (四)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自主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二、招生專業(均為文理兼收):法學、新聞傳播學類、經濟學類、工商管理類。

  三、招生計劃:錄取計劃控制在學校本科招生總計劃的2%以內。

  四、報名條件

  凡理想信念堅定、思想品德優良、誠實守信、遵紀守法,且參加重慶市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的普通高中畢業生,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報名參加我校自主招生測試:

  (一)中學階段在公開出版刊物上以第一作者發表文學作品或有獨立出版的專著、文集等作品者;

  (二)高中階段參加全國奧林匹克競賽(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和資訊學)獲得省級三等獎(含)以上者;

  (三)在我校自主招生專業方面學科特長突出、有創新潛質者(需提交證明材料)。

  五、報名

  (一)報名方式:報名採取考生個人自薦的方式進行。中學、社會團體、專家個人可為考生提供推薦材料並對其真實性負責。

  (二)報考專業:學生只能選擇我校公佈的自主招生4個招生專業或專業大類中的1個進行報名。

  (三)報名時間:2017年3月20日起至2017年4月6日止(報名系統將於2017年4月6日15:00關閉)。

  (四)網上報名:考生須登陸“特殊型別招生報名平臺”自主招生報名系統,按照要求實名註冊、填寫個人資訊、填報西南政法大學自主招生志願,上傳相關證明材料,確認無誤後提交併列印。2017年報考我校自主招生的'考生報考高校不得超過3所。

  (五)材料寄送:網上報名後,須於4月6日前(以特快專遞方式郵寄,時間以快遞寄出郵戳為準)提交以下申請材料(材料均須考生所在中學稽核簽字並蓋章)至我校本科招生辦公室,材料請用A4紙裝訂成冊,材料一律不退還。

  1.透過“特殊型別招生報名平臺”自主招生報名系統列印自動生成的2017年自主招生申請表;

  2.提供有關獲獎證書、公開發表作品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的影印件;

  3.個人自薦報告,內容包括自身成長經歷及體會、個性特徵、學科競賽以及創新實踐等能夠反映學科特長的成果、進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設想等;

  4.考生所在中學對其高中階段德智體美各方面發展情況、社會公益活動情況等綜合素質的評價以及高中各學年的學習成績及年級排名證明(須加蓋中學公章);

  5.身份證、學生證影印件。

  材料郵寄地址:重慶市渝北區寶聖大道301號西南政法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

  郵編:401120

  電話:023-67258088 67258829

  請在信封正面醒目位置註明“自主招生報名材料”字樣。

  (六)報名考試費:對於經我校資格稽核透過、准予參加我校自主招生測試的考生,按重慶市物價局、重慶市財政局規定收取報名考試費,其收費標準為每生120元。對農村貧困地區的學生,經學生申請可免收報名考試費。

  六、測試資格稽核

  (一)我校組織專家對考生寄送的報名材料進行初審,特別是加強稽核證書、專利、論文等內容,在對考生學科特長、創新潛質、專業傾向、高中學業成績及成長記錄等情況進行綜合評價後,確定初審合格考生參加我校組織的測試。

  (二)准予參加我校測試的考生名單,將於4月30日前在“特殊型別招生報名平臺”自主招生報名系統和西南政法大學本科招生資訊網首頁公告欄中通知,考生務必及時檢視(不另行通知)。

  (三)准予參加我校測試的考生,須在5月31日前登入“特殊型別招生報名平臺”自主招生報名系統完成參考確認。未在規定時間內確認參考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七、准考證領取

  考生須在參加測試前登陸“特殊型別招生報名平臺”自主招生報名系統列印准考證。

  八、測試安排

  (一)測試科目

  1.筆試

  (1)法學、新聞傳播學類專業測試科目:閱讀與寫作能力測試——重點考察考生書面表達能力,對社會生活及其熱點問題的關注度、敏感度和認識的敏銳度,分析解決問題能力、創新潛質等方面。

  (2)經濟學類、工商管理類專業測試科目:數學——重點考察考生邏輯思維能力、數學綜合運用能力,分析解決問題能力、創新潛質等方面。

  2.面試:著重考察考生語言表達能力、邏輯分析能力、理解判斷能力、應變能力、組織協調、個人特長等方面的綜合能力。

  (二)測試時間:2017年6月13日

  (三)測試地點:重慶市渝北區寶聖大道301號西南政法大學渝北校區(具體考場安排以准考證內容為準)

  (四)需攜帶的材料

  1.有關獲獎證書、公開發表作品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

  2.身份證、學生證原件。

  (五)測試成績

  測試綜合評價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我校對參加測試考生以測試綜合評價成績總分高低為序按專業或專業大類進行排名。

  九、錄取辦法

  (一)學校本科招生辦公室根據考生測試綜合評價成績高低,提出自主招生建議入選考生資格名單。

  (二)學校本科招生委員會在建議名單基礎上,結合學校人才培養的需要,研究確定自主招生擬入選考生資格名單,人數控制在學校本科招生總計劃的4%以內。擬入選考生資格名單在學校本科招生資訊網公示後,提交重慶市教育考試院及教育部陽光高考(精品課)資訊平臺進行公示。

  (三)錄取原則:凡被我校確定為具有自主招生入選資格、高考成績達到重慶市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且自主招生一志願填報了我校的考生,根據學校自主招生計劃按入選考生高考成績高低為序,學校予以錄取。

  (四)考生專業志願必須填報我校確定其自主招生入選資格的專業或專業大類,否則視為自願放棄我校自主招生入選資格。被錄取到新聞傳播學類、經濟學類、工商管理類專業的,進校後按學校各專業大類分流方案規定進行專業分流。

  (五)執行重慶市教育考試院對自主招生合格考生高考志願填報和錄取工作的相關規定。

  十、監督機制

  (一)我校自主招生工作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實施監督,並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監察處郵箱:[email protected]

  監督電話:023-67258879

  (二)考生須本著誠信原則,如實填寫申請表,並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未入學者,取消其自主招生考核成績及錄取資格,並將有關情況記入考生高考誠信電子檔案;已經被錄取或取得學籍者,由學校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三)中學須本著高度負責的原則,確保報考我校自主招生考生的材料客觀、真實,應在中學和班級公示報考考生名單,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生入選或入學資格,並上報考生所在省級招辦及中學上級主管部門。

  (四)我校嚴格遴選初審專家和考核專家。把師德師風、業務素質等作為選聘專家主要標準,嚴明工作紀律,加強業務培訓,確保公平公正。所有自主招生相關工作人員、專家評委均須簽訂工作責任書。

  (五)考核過程全程錄影,專家名單和考生面試順序於考前隨機確定。

  (六)加強資訊公開,初審合格名單、擬入選考生資格名單、錄取名單嚴格實行學校、省市、教育部三級資訊公開,學校公示後按要求上報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

  (七)我校未委託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自主招生考試及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班等。

  十一、諮詢聯絡方式

  通訊地址:重慶市渝北區寶聖大道301號西南政法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401120

  學校網址:http://www.swupl.edu.cn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諮詢電話:023-67258088 67258829

  十二、本辦法由西南政法大學招生就業處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如教育部相關政策有所調整,將嚴格執行教育部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