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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年度考核評優方案

學校年度考核評優方案(通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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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校年度考核評優方案1

  為了做好外國語學院年度考核評優工作,充分調動全體教職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根據學校檔案精神,結合本院工作實際,特制定如下年度考核和評優方案。

  一、考核評優機構

  (一)考核評優工作領導小組

  負責全院年度考核評優工作的統籌規劃,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考核評優工作小組

  負責全院年度考核評優工作的具體實施,工作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秘書:

  二、年度考核評優物件

  本方案適用我院當年(上年度考核結束後至本年度考核結束前)除處級領導幹部、辦公室主任、教務辦主任、學工辦主任、行政秘書、教學秘書、學生輔導員之外的所有在職正式工作人員(含待聘人員、落聘人員、全面履行協議的停薪留職人員)。其中下列人員予以區別對待:

  1.因病(因公致傷除外)或因事請假累計超過半年的人員、出國探親或非公派脫產學習時間超過半年的人員、6月底以前離退休的人員、提前離崗的人員,不參與年度考核評比。

  2.試用期內新錄用人員(博士、全日制碩士研究生除外),參加年度考核,但只寫評語,不確定等次,考核結果作為轉正定級的依據。

  3.公派學習或培訓的人員,如學習或培訓時間超過1年,依據其所在學習培訓單位提供的有關情況進行考核;如學習培訓時間不足1年,參考其所在學習、培訓單位提供的有關情況進行考核,重點考核其在本單位的實際工作情況。

  4.部隊轉業(退伍)的人員,其轉業(退伍)前的情況,可參閱轉業(退伍)時的鑑定,無大問題者,定為“合格”等次。

  5.掛職鍛鍊人員,如掛職鍛鍊超過半年的人員,由掛職單位進行考核;如掛職鍛鍊不足半年的人員,根據掛職單位提供的情況進行考核。

  6.被立案審查尚未結案的人員,只進行年度考核,暫不寫評語,不確定等次,待問題查清後再行確定。

  注:處級領導幹部、院辦主任、教務辦主任、學工辦主任、行政秘書、教學秘書、學生輔導員的年度優秀考核由學校相關職能部門進行。

  三、考核評優程式

  1.考核評優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全院教職工學習學校相關檔案,組建年度考評工作小組,部署年度考核評優具體工作。

  2.被考核物件提交年度考核表和“優秀教師”申請表。

  3.考核評優工作小組根據本方案評定被考核人員的年度考核等次和“優秀教師”,向全院公示年度考核評比結果,聽取反饋意見。

  4.向學校報送年度考核和“優秀教師”評比結果。

  四、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次,考核條件如下:

  (一)“優秀”等次條件

  “優秀”等次採用教師自願申報的方式確定考核物件,按著學校當年劃撥比例確定名額,根據年度考核評優量化分高低確定人選。“優秀”等次人員必須同時具備如下條件:

  1.熱愛祖國,遵紀守法,教書育人,為人師表,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學術道德;治學嚴謹,模範遵守教學工作規範,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協作精神。

  2.每學期至少承擔1門本(專)科課程的教學任務且教學工作量達到本院平均工作量。(因學校或本院的原因沒有達到教學工作量要求除外)。

  3.未出現違背國家政策和法律散佈非法言論、違背教師職業道德辱罵或體罰學生、違反教育部規定非法收取學生錢物等行為。

  4.未出現本院或學校認定的任何教學事故或未在任何教學環節出現違反教師工作規範的行為。

  5.未受任何黨紀、國法和行政處分。

  6.無故缺席(或無故遲到或早退超過15分鐘)本院或所在教研室組織的各種會議或活動未達到2次。

  7.具有高階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本年度內公開發表學術論文至少1篇或正式出版學術論著至少1部(第一作者或獨著作者),或獲市級(含)以上黨政部門認定的榮譽稱號、教學競賽等級獎、教學/科研成果等級獎(主持人);具有中級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本年度內公開發表學術論文至少1篇或正式出版學術論著至少1部(第一作者或獨著作者),或獲校級(含)以上黨政部門認定的榮譽稱號、教學競賽等級獎、教學/科研成果等級獎(主持人)。

  (二)“合格”等次條件

  未達到上述“優秀”等次要求,但不符合下述“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級條件,確定為“合格”等次。

  (三)“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條件

  1.出現本院或學校認定的教學事故;1次II級或2次III級年度考核確定為“基本合格”等次;1次I級、2次II級或3次III級,年度考核確定為“不合格”等次。

  2.受行政警告、記過處分或黨內警告處分,年度考核確定為“基本合格”等次受行政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處分或黨內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處分,年度考核確定為“不合格”等次。

  3.不接受學院工作安排(如創新創業教育工作任務)的,年終考核確定為“基本合格”。

  五、年度評優

  年度評優採取教師自願申報的方式確定參評物件,按學校當年劃撥比例確定名額,根據年度考核評優量化分高低確定人選。年度評比為“優秀教師”人員必須同時具備如下條件:

  1.年度考核結果為“優秀”等次。

  2.從事高等教育教學工作滿3年。

  3.按規定完成所教課程的課外教學環節如作業批改和課後輔導答疑等。作業批改次數不得少於課時數/10,課後答疑次數不得少於課時數/20(上述資料取整數)。

  4.各類教學巡查所任教班級,情況正常。學生無故缺席率不得超過應到學生人數的10%(批准提前就業、因公、因病、因事請假者除外;未及時出示有效請假證明,視為無故缺席)。

  5.學校督導團隨機聽課,評價不得低於70分。

  6.評建辦抽查試卷、畢業論文等,不得有明顯差錯。

  7.兩個學期學生網上評教,不得2次均位列本院參評教師的後50%。

  8.教學研究和科學研究量化評分,不得2項得分均為0分。

  六、年度考核評優量化標準

  年度考核評優量化內容包括:教師風範(分為考勤和師德師風2個部分,佔30分)、教學工作(分為教學工作量、任教課程門數、能力提升和教學競賽4個部分,佔45分)和科研工作(分為學術論文、學術著作、科研專案、科研成果獎、成果轉化5個部分,佔25分),合計100分。

  (一)教師風範(30分)

  1.考勤(10分)

  學校、學院和教研室組織的課堂教學、教研活動和會議,出滿勤,無請假、遲到、早退或無故缺席現象,計滿分10分。否則,按下列標準扣分,累計扣分不超過10分。

  1)無故遲到、早退,1-5分鐘扣0.2分/次,6-10分鐘扣0.4分/次,11-15分鐘扣0.6分/次。無故遲到、早退超過15分鐘,按曠課1節或缺席處理。

  2)請病假扣0.5分/天,請事假扣1分/天,請假0.5天按1天的50%扣分。

  3)無故曠缺扣5分/次。

  2.師德師風(20分)

  1)遵紀守法,關愛學生,樂教愛教,無任何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計基本分12分。

  2)工作業績突出,獲得校級(含)以上黨政部門表彰獎勵,師德師風先進事蹟在校級(含)以上黨政部門主流媒體(指黨報、黨刊或黨政部門主辦的網路媒體)進行了宣傳報道(事前在學校宣傳部備案)。國家級加8分/項,省(部)級加6分/項,市(廳)級加4分/項,校級加2分/項,累計加分不超過8分。

  注:

  (1)同項榮譽多次獲得,相同活動多次參加或獲獎,取最高專案計分。

  (2)上年度“優崗”、“優秀教師”榮譽,不參與年度考核量化評分。

  (二)教學工作(45分)

  1.教學工作量(25分):圓滿完成折算後的正常教學工作量,未因主觀原因給學院和學校造成損失和影響,計基本分15分。超額完成正常工作量,按每40課時1分的標準在基本分的基礎上累計加分,總分不超過25分;因主觀原因未滿正常工作量,按每5課時0.3分扣分,累計扣分不超過25分;經批准外出學習或因客觀原因未完成工作量不扣分也不加分。

  注:

  (1)管理工作量計入正常教學課時計算(管理工作不滿10個月,按月計算),計算標準如下:

  教研室主任:60-80課時(考核合格計60課時、優秀計80課時);

  班主任:60-80課時(考核合格計60課時、優秀計80課時,擔任2個或3個班的班主任,第2個班加50%,第3個班加25%);

  課程組長/二課堂活動中心負責人:30課時;

  黨/團/工兼職書記/主席:30課時,兼職委員/組長:15課時;

  其他兼職:15課時。

  (2)學術講座按10課時/場的標準計入正常教學課時;多人共同主持的講座,平均分享課時。

  (3)指導學生創新創業按10課時/項的標準計入正常教學課時;多人共同指導的專案,平均分享課時。

  2.任教課程門數(5分):以1學期1門為基數,計1分。每超過1門課程加1分。課程門數確定以專業培養方案中的編號為依據,代課的課程課時數不少於30/門。累計加分不超過5分。

  3.能力提升(5分):公派下企業/行業鍛鍊,計0.5分/月;獲雙師型教師證書、晉升教授、獲得博士學位,計2分/項。累計加分不超過5分。

  4.教學競賽(10分):經學院安排,參加或培訓學生參加院級(含)以上黨政部門舉辦的教學技能比賽、學科競賽、“挑戰杯”競賽,獲得等級獎勵,按如下標準計分:

  略

  注:

  (1)同項榮譽多次獲得,相同活動多次參加或獲獎,取最高專案計分。

  (2)多名教師共同指導學生團體參賽,每個指導教師按相應等級分值的100%計分;多名教師共同指導或共同完成單個學生參賽,按相應等級分值平均計分。

  (3)指導學生參加省級(含)教學競賽(如英語演講比賽)獲獎,但證書上未署名,計分標準如下:貢獻較大,(如演講稿撰寫者)計相應等級分值的50%,貢獻次之者(如演講稿修改者)計相應等級分值的25%。

  (4)經學院安排,參加或培訓學生參加非黨政部門舉辦教學競賽參加或獲獎,按相應等級分值的25%計分。

  (5)指導學生參賽需提交經學院審批的培訓方案和課表。

  (三)科研工作(25分)

  1.學術論文

  學術論文指與本人從事的科研工作、教學工作或管理工作一致,以湖南人文科技學院為署名單位,以獨著作者、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的身份在省級(含)以上公開出版的學術期刊上發表的文章;包括科研論文和教研論文。按如下標準計分:

  略

  注:

  (1)在核心期刊擴充套件版發表的論文,按該核心版的50%計分。

  (2)同一篇論文計分標準就高不就低,不重複計分。

  (3)學術性書評視同學術論文。

  (4)譯文、文學作品按相應類別論文的50%計分。

  (5)在A類期刊上合作發表學術論文,第一作者按相應類別分值的60%計分,其他作者平均分享相應類別分值的40%。

  (6)以湖南人文科技學院為第一署名單位發表的學生論文,教師為通訊作者的,視為第一作者對待;在外單位做兼職博導或碩導指導博士或碩士論文,並作為通訊作者且署名湖南人文科技學院的,按相應類別分值的100%計分;在讀研究生和訪學教師作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並以湖南人文科技學院為第二署名單位發表的學術論文,按相應類別分值的50%計分。本條款中被指導人和指導老師都為我院教師的不重複計分。

  (7)報紙理論版學術論文一般不少於1500字。

  (8)論文摘要、一般性科普文章、研究介紹等不予計分。

  2.學術著作

  學術著作指與本人從事的科研工作、教學工作或管理工作一致且以湖南人文科技學院為署名單位公開出版的學術性書籍,包括專著、編著和譯著、教材。按如下標準計分:

  略

  注:

  (1)每部著作字數不少於15萬,主編、參編規劃教材/教參以申報書為依據,參編教材/教參還必須註明所編寫的章節,否則不予計分。

  (2)合作的專著、編著、譯著,第一作者計相應類別分值的60%,其他作者平均分享相應類別分值的40%。

  (3)合作的教材,主編計相應等級分值的50%,副主編計相應等級分值的30%,參編計相應等級分值的20%;如果沒有參編,主編計相應等級分值的60%,副主編計相應等級分值的40%;教參按教材相應等級分值的50%計分;如果有多名主編、副主編或參編,共享所得分值,排名第一者計相應等級分值的60%,其他人平均分享相應等級分值的40%。

  3.研究專案

  研究專案指與本人從事的科研工作、教學工作或管理工作一致,以湖南人文科技學院為署名單位,以主持人身份主持的學科研究、教學研究和管理研究立項專案,包括縱向專案和橫向專案。

  1)縱向專案:指上級主管部門或機構批准立項的各類科研和教研專案(不含“挑戰杯”專案),按如下標準計分:

  略

  注:

  (1)立項當年計相應級別分值的50%,結題當年計相應級別分值的50%。

  (2)主持人計相應級別分值的60%:參與人取前四名計分,排名第二至第五依次計相應級別分值的15%、10%、8%、7%。

  (3)主持人申報國家級、省級重點專案未成功,但在學校對本院的目標管理考核中獲得加分,計2分/項。

  2)橫向專案:指企事業單位、兄弟單位委託的各類科技開發、科技服務、科學研究等方面的專案,按進校科研經費(以財務部門、科研部門的證明為準)計分。計分標準為:每1萬元計4分(小於1萬元計2分)。主持人和參與人的計分方法同縱向專案。

  4.成果獎

  成果獎指與本人從事的科研工作、教學工作或管理工作一致,以湖南人文科技學院為署名單位,以獨著作者、第一作者、通訊作者或指導教師的身份,獲得由校級(含)以上政府部門頒發的科研或教學成果獎,包括科學技術獎、社會科學成果獎、教學成果獎、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按如下標準計分:

  略

  注:

  (1)以上獎項若有特等獎,則視為一等獎,其餘獎勵等級依次順降一級。

  (2)以上獎項若未劃分等級,視為三等獎予以計分。

  (3)社會公認的重要專項獎勵由學術委員會決定計分。

  (4)獲得多項獎勵的同一成果,其計分標準就高不就低,不重複計分。

  (5)合作成果,主持人計相應等級分值的60%:參與人取前四名計分,排名第二至第五依次計相應等級分值的15%、10%、8%、7%。

  5.專利授權/申請、新品種審定、軟體著作授權

  專利授權/申請、新品種審定、軟體著作授權必須與本人從事的科研工作、教學工作或管理工作一致,以湖南人文科技學院為署名單位,以獨著作者、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或指導教師的身份獲得。其計分標準如下:

  略

  注:合作專利和新品種、軟體著作,主持者計相應類別分值的60%;參與人取前三名計分,排名第二至第四依次計相應類別分值的.16%、14%、10%。

  七、附則

  1.不在當年考核評優時間範圍內(元月1日-12月31日)的獎項(以證書籤發時間為準)、成果(以成果發表或出版時間為準)和事件(以事件發生的時間為準),不參與當年的年度考核評優。但是,先年12月1日-31日因為客觀原因沒有收到原始依據的獎項、成果獲事件可以參加當年度的評比。

  2.未提供原始依據的獎項、成果和事件,不參與年度考核評優。

  3.量化考核和評優,如最後一名為並列名次,則將各項得分不封頂累計,取最高分。

  4.本方案中提到的黨政部門如湖南人文科技學院黨委、湖南人文科技學院、婁底市委、婁底市政府、湖南省委、湖南省政府、國務院以及國家權力組織機構的國家教育部、國家科技部、湖南省教育廳、湖南省科技廳、婁底市教育局、婁底市科技局、婁底市人社局,不含其下屬職能部門和指導委員會、組委會、學會、協會、社會團體等。

  5.本方案中未盡事宜,以學校檔案為準。

  6.本方案從20XX年度開始執行。

  學校年度考核評優方案2

  對教職工的年度考核是實行事業單位全員聘用制和績效工資制的基礎工作之一,是教職工晉升、聘 用(任)、獎懲、培訓、辭退以及調整收入待遇的重要依據。為使學院的年度考核更公平公正,在學校確立的考核標準基礎上,根據學院的實際情況,特制定評優考核方案。

  一、年度評優的原則

  對學院教職工的年度考核評優實行定性考核與定量考核相結合,堅持工作量考核與群眾評議相結合,堅持客觀公正、民主公開、注重實績的原則。

  二、年度評優的人員範圍

  當年參加年度考核並且達到一定工作量條件的專業技術崗位人員和行政管理崗位人員。

  三、年度評優的標準和程式

  (一)專業技術崗位:

  專業技術崗位評優採取先入圍再評議的方式進行。專業技術崗位教職工凡在教學、科研工作中同時滿足一定條件即可入圍參評,入圍後進行學院內述職,由學院全體教職工民主評議,依據票數多少決定考核優秀人選。

  專業技術崗位教職工入圍條件為:

  1.教學方面:當年全日制本科生課堂教學原始課時量不少於140學時。

  2.科研方面:當年滿足下列七項條件中的一項,即可視為科研工作符合條件。

  (1)在核心期刊(北大版、南大版)發表一篇以上學術論文;

  (2)在省級期刊發表兩篇以上學術論文;

  (3)獲批立項一項以上廳局級以上課題;

  (4)以第一作者出版學術專著一部以上;

  (5)以第一完成人獲廳局級以上獎項一項以上;

  (6)指導學生在市級以上政府或者全國性行業協會組織的競賽活動中獲獎,並且排名第一;

  (7)受省級以上政府組織委託撰寫研究報告一篇以上。

  (二)行政管理崗位:行政管理崗位評優採取學院領導班子成員民主評議的方式進行。

  四、年度評優的名額分配

  在學校分配的年度考核優秀名額內,學院年度評優的名額分配採取專業技術崗位與行政管理崗位7:3的比例分配。

  五、凡在當年度有以下情況者,均不能參評考核優秀:

  (一)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者;

  (二)違反綜合治理工作政策者;

  (三)受學校通報批評以上處分者;

  (四)學院會議因個人原因未出席次數超過30%者;

  (五)參加學校組織的活動次數不到50%者。

  六、未盡事宜由學院黨政聯席擴大會議討論決定。

  學校年度考核評優方案3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上海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辦法》和《關於20XX年度嘉定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和定期獎勵工作的通知》嘉人社發〔20XX〕90號檔案精神,結合本校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組織管理

  成立校考核領導小組,考核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實施方案和組織實施考核工作。

  組 長:

  副組長:

  組 員:

  二、考核物件、評定等第及人數

  1、本校12月在編教職工。黨政正職由教育局考核。見習期教師參加考核,不確定等次,只寫評語。

  2、本年度考核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優秀”等次人數為15人。其中1人為“記功”、其餘為“嘉獎”。

  三、考核內容

  依據教職工聘用合同的約定,以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年度工作任務為基礎標準,重點考核德、能、勤、績、廉等方面,具體考核內容為:

  1.德。全面考核政治品質和道德品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忠於憲法、忠於國家、忠於人民,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情況;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恪守職業道德,遵守社會公德、家庭美德和個人品德等情況。

  2.能。全面考核履行崗位職責的政治能力、工作能力、專業素養和技術技能水平,重點了解政治鑑別能力、政治領悟能力、政治執行能力、學習調研能力、依法辦事能力、群眾工作能力、改革創新能力、應急處突能力等情況。

  3.勤。全面考核精神狀態和工作作風,重點了解忠於職守,遵守工作紀律,愛崗敬業、勤勉奉獻、擔當作為等情況。

  4.績。全面考核以學生為中心,依法依規履行崗位職責和工作任務、承擔急難險重任務等情況,重點了解完成工作的數量、質量、效率,產生的社會效益,服務物件滿意度等情況。

  5.廉。全面考核廉潔從業情況,重點了解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執行本系統、行業、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和行風建設相關規章制度,廉潔自律等情況。

  四、操作方法

  本年度教職工考核按照個人小結、民主推薦、教代會推選、考核領導小組評議、公示上報五個程式開展。具體操作辦法如下:

  1、個人小結:教師根據考核內容進行個人書面總結,填寫《年度考核登記表》,並在年級組內進行交流。

  2、民主推薦:分三個層面進行:一是分別在年級組、行政組、教輔組層面進行組內推薦,二是分別在教研組層面進行組內推薦,教輔人員由行政人員推薦,三是考核領導小組推薦。各組推薦等級及人數比例分別為:優秀(A等)30%;良好(B等)40%;一般(C等)30%(具體人數見推薦表)。

  由人事幹部彙總推薦情況(組室推薦佔比10%,教研組推薦佔比10%,考核領導小組推薦佔比30%,學期考核佔比50%),上報校考核領導小組。校考核領導小組根據推薦情況進行集體討論、確定教職工年度考核優秀候選人名單。

  3、教代會推選:由教代會代表在確定的教職工年度考核優秀候選人名單中推薦1人為記功,14人為嘉獎。

  4、考核領導小組評議:校考核領導小組根據教代會推薦情況進行集體討論、確定教職工年度考核檔次。

  5、確定候選人的原則:根據三個層面推薦情況,採用統籌兼顧的原則確定。鑑於優秀人數限制,若組內推薦得票數高、但近兩年獲得區級及以上各類先進者,禮讓他人(有突出貢獻者除外)。中層以上人數不超過優秀檔次人數的三分之一。

  6、公示上報:考核結果在校內公示5個工作日,並上報區教育局審批。

  五、時間安排

  12月9日—15日:成立領導小組,制定考核方案,校園網公佈方案。教職工完成個人年度工作總結、填寫考核登記表。

  12月16日—22日: 教職工組內交流、民主推薦、教代會推薦、考核領導小組評議,確定年度考核結果。

  12月23日—29日:名單公示。彙總、填表、上報工作。

  12月30日:材料上交。

  學校年度考核評優方案4

  一、考核“優秀”基本條件:

  1、為人師表,工作勤懇踏實。

  2、鑽研業務,教學效果較好。

  3、嚴格執行學校有關規章制度,積極參加集體活動,熱心公益。

  4、原則上當年病假累計不超過20個工作日或事假累計不超過5個工作日。

  二、名額分配:

  1、教育局下達學校名額:“優秀”20人,“嘉獎”和“記功”共計13人。

  2、本校各組分配名額:共設語文、數學、英語、物勞計、化生、政史地、音體美、行政、後勤九大組,各組優秀推薦名額和實際名額見下表:

  略

  三、考核推薦辦法:

  1、各組按推薦名額組內推薦:25分(附上票數)

  2、依據組內推薦結果,由全體教職工按各組實際名額推薦:25分

  3、依據組內推薦結果,由中層以上行政人員按各組實際名額推薦(行政組由校長、書記、年級組長和學科組長推薦):25分

  4、依據組內推薦結果,由考核領導小組按各組實際名額推薦(若遇推薦考核小組成員自身時採取當事人迴避原則):25分

  根據以上四次推薦得分累計從高到低由考核領導小組確定最終人選。遇同分情況,則優先向班主任、滿工作量、熱心公益活動、評職稱人員傾斜。

  四、有下列情形者,“優秀”一票否決

  因學生、家長舉報投訴或其它事件造成嚴重影響的。

  五、組內推薦操作要求:

  (1)述職發言。

  (2)無記名投票。

  (3)公開唱票。

  六、“嘉獎”、“記功”按上級規定的要求進行。20XX、20XX、20XX年已獲得“三等功”的教職工不再推薦年度考核“優秀”。

  學校年度考核評優方案5

  為進一步深化學校人事制度和內部管理體制改革,更科學全面有效地評價教職員工的各項工作,充分肯定教職員工為學校做出的貢獻,激發廣大教職員工以奮發進取的精神,更好地履行崗位職責,推進周南事業發展,學校依據上級有關檔案精神,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我校20XX年度考核實施工作方案。

  一、考核物件:   

  1、本校全體正式在編教職員工。學年內已辦理退休手續人員(含已到齡,還未辦理手續的人員以及離崗退養人員)可以不參加考核;

  2、校聘人員(編外合同制人員和代課人員)、編制未到人、在校工作未滿一年或不滿勤的在崗人員只參加考核但不評優;

  3、20XX學年度支教人員只參加考核但不評優;

  4、處分期內人員不參與評優,並按相關政策確定相應的考核等第;

  5、學校行政幹部與外派領導幹部單列一組考核,行政職員、工勤人員分處室考核;學校領導班子成員參加學校考核,考核等第由長沙市教育局黨委根據考核結果和任職情況確定。

  二、考核原則   

  1、堅持客觀、公開、公平、公正、全面、注重發展的原則;

  2、堅持群眾評價與領導評價相結合的原則;

  3、堅持平時考核與期末考核相結合的原則;

  4、堅持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原則;

  5、堅持學校統一性與教師個體實際相結合原則。

  三、組織領導   

  1、考評領導小組:

  翁光龍潘永明吳光益周樹明粟峰張桃

  2、考核小組

  (1)教學考核小組:校長、主管校長、教務主任、教科室主任和各教研組長

  (2)德育考核小組:書記、主管校長、教育主任和各年級組長

  (3)綜合考核:校長室、工會

  四、考核方法與程式   

  本次年度考核採用教師自評、教研組和年級組互評、校考核小組考核的方法。詳細考核程式如下:領導小組會→大會動員→年級組長、教研組長會議→教師自評→年級組、教研組述職評議稽核、雙線提名候選人→校考核小組考核→考評小組會→候選名單公榜→領導小組會→初榜→定榜→上報

  五、考核等級與評優指標

  1、考核等級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和不定等次。

  2、評優候選人名額到組,按各組人數20%的比例提名(7舍8入);

  3、評優名額全校平衡,比例15%,評優指標50人(含周南編制在周南實驗中學任教人員9人)。另周南實驗編制周南在職教師評優指標6人。

  六、日程安排:  

  15周:領導小組會、大會動員

  16-17周:年級組長、教研組長會議、教師自評、分組述職

  18周:考核小組核查、整理材料

  19周:考核小組會、候選人公榜、初選名單公示、定榜、上報、結束工作

  七、分組和候選人名額分配情況:   

  (注:“+”後為周南實驗編制周南在職教師推薦指標)

  1、按學科分組(40+7人):

  第一組:語文組7+1個;第二組:數學組7+1個;

  第三組:外語組6+1個;第四組:物理組4+1個;

  第五組:生物組2+1個;第六組:政治組2+0個

  第七組:地理組2個;第八組:化學組3+1個;

  第九組:歷史組2+1個;

  第十組:音樂、美術組1+0個;

  第十一組:體育組2個;

  第十二組:心理、綜合技術組2個。

  2、按年級處室分組(51+8人):

  第一組:高三年級12+3個;第二組:高二年級12+2個;

  第三組:高一年級12+2個;第四組:實驗室、資訊中心、圖書館2個;

  第六組:教務、教科、招辦4個;

  第七組:教育處、團委3+1個;

  第八組:總務、辦公室、工會、保衛6個;

  3、行政與外派領導幹部單列組5個。

  八、注意事項:   

  1、考核結果的使用:考核結果是崗位定級、績效工資、職稱評審、先進評選、續聘解聘等的重要依據,請全校教職員工認真對待;

  2、填表按年度(即20XX年元月—20XX年12月),述職和考核按學年度(即20XX年下學期—20XX年上學期);

  3、填表統一用碳素筆,不能摺疊表格;

  4、每人述職時間為三分鐘,注重教書育人、突出本年度崗位的實績;

  5、各小組提名不得突破候選指標,如出現得票並列,必須進行多次篩選;

  6、各小組提交名單,一定要附推薦票數。

  學校年度考核評優方案6

  根據教育局相關檔案規定,經校黨支部會議研究,現就20XX年度我校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範圍

  我校在編在崗人員(含在我校交流一年以上教師)。

  二、考核組織實施和考核方式

  1、成立20XX年度考核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2、考核方式:

  採用無記名方式進行組內考核、推薦,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後公示。

  三、考核等次和評優

  年度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次。其中,優秀等次人數不超過被考核人員總數的15%,在不同崗位人員中產生。

  四、考核條件

  考核結果應公正反映20XX年度工作表現,即:德、能、勤、績、廉,重點考核工作績效。

  (一)、優秀等次應優先考慮以下條件:

  1、滿工作量;(承擔班主任工作為滿工作量的一半)

  2、教學效果好、工作業績優;

  3、科研、競賽成果突出;

  4、積極承擔上級和學校各種公益工作;

  (二)、有以下情形不予確定為優秀等次:

  1、曠工、曠課;

  2、沒有完成學校的工作任務;

  3、不能按時上交工作相關材料;

  4、從事有償家教、體罰學生、亂收費等有關違反教師職業道德的行為。

  五、考核程式

  1、組內考核初評,實行無記名投票,當場唱票,統計結果,請各組按以下程式進行。

  1)、會議記錄完備,會前簽到。

  2)、學習本評選辦法。

  3)、每組確定二名同志,分別承擔唱票、監票、統計工作。

  4)、個人述職。

  5)、各處室、教研組根據20XX年度教職工工作表現在推薦指標內推薦本處室、教研組優秀人員。

  6)、各處室、教研組考核初評記錄完整,組員對考核初評結果簽名確認,並隨考核結果一同上報辦公室。

  2、領導小組根據考核條件和組內初評情況,確定全校教職工考核等次並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