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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貸款合同

關於抵押貸款合同合集9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抵押貸款合同9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抵押貸款合同 篇1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明確抵押人與抵押權人之間的權利與義務關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一、抵押人自願以“抵押物清單”(附後)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權,就上記借款人與抵押權人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之《貸款合同》向抵押權人提供擔保,擔保借款人按期履行還貸義務。該貸款種類為__________,金額____萬元,用途為_____________。貸款期限為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貸款合同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當借款人不能依合同約定按期償還借款時,抵押權人有權依照我國法律規定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變賣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得到償還。

  三、抵押人對“抵押物清單”中所列財產依照國家法律規定擁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並在抵押期內將所有抵押財產的產權證書交由抵押權人保管。

  四、雙方確認__________________抵押物在此之前已設有抵押,抵押額為:__________萬元;抵押期限為_________________。

  五、經雙方協商本合同項下抵押的抵押額為________萬元,抵押率為____%,抵押期限為____年,隨____號借款合同變更、解除或終止。抵押人在已設定抵押物的抵押價值額內不得重複抵押。在抵押價值額外再行設定抵押權的,應在再行設定抵押權之前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六、根據協商,雙方對抵押物採取下列方式進行處置:

  1.下列抵押物由抵押人保管、使用:

  2.下列抵押物及有關檔案由抵押權人佔有或保管:

  產權證書:____________,共____________件;

  保險單:____________,共____________張;

  保險金額:____________萬元;

  證明檔案:____________,共____________份。

  3.下列抵押物就地封存,不得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抵押人對自己佔有或保管的抵押物,在抵押期間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的完好,並隨時接受抵押權人的檢查和驗證。抵押人未徵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不得以出租、出售、轉借等形式處分自己所保管或使用的抵押物。抵押權人發現抵押人對所相關抵押物有保管不當或減損其價值的行為時,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原狀或提供其他等價的財產充當抵押物。抵押人不予執行的,抵押權人可以停止向借款人發放新貸款或收回部分直至全部貸款。

  八、抵押權人所保管或使用之抵押物,如因抵押權人過錯造成抵押物及有關檔案損壞、遺失的,由抵押權人承擔責任並賠償損失。

  九、抵押權人佔有或保管抵押物及有關檔案、憑證的,按照有關規定由抵押人向抵押權人交納保管費______元,該保管費由抵押人在本合同生效後三十日內向抵押權人一次付清。

  十、本抵押所保證的《貸款合同》期滿,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償還全部貸款本息的,或在抵押期間抵押人依法被宣告破產的,抵押權人有權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採取________________方式處分抵押物。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一)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費用(含稅金);

  (二)支付抵押人欠交抵押權人佔管抵押物的保管費用;

  (三)償還借款人所欠抵押權人全部貸款本息;

  (四)支付應由借款人支付貸款銀行的其他有關費用;

  (五)清償上述款項後所餘金額交還抵押人。

  處分抵押物所得金額不足以償還借款人所欠抵押權人貸款本息的,抵押權人仍有權追索債務。

  十一、借款人按借款合同規定償還全部貸款本息後,抵押權人應將自己佔有或保管的抵押物及有關檔案退還抵押人。

  十二、抵押人應按照規定辦理抵押物的財產保險,保險期不得短於抵押期。保險費用由抵押人支付。抵押期間,抵押權人為抵押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如遇意外損失,財產保險賠償首先交由抵押權人處理。

  十三、抵押期間,各種抵押物的孳息歸財產所有人或經營管理權人所有。

  十四、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抵押期間財產保險賠償處理方式和有價證券到期是否兌付等)

  十五、雙方當事人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權利與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

  十六、本合同為__________號借款合同的補充檔案。一式____份,抵押人與抵押權人各執一份。

  十七、本合同自抵押人和抵押權人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年。

  抵押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抵押權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

抵押貸款合同 篇2

  貸款人(抵押權人):________ 銀行

  借款人: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

  經貸款人、借款人、抵押人協商一致、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金額、種類與用途: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貸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借款種類為________,借款用途為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期限:本合同借款期限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實際放款日期與上述約定不一致的,以借款借據為準。

  第三條 借款利率:本合同借款利率為月利率________。若遇中國人民銀行基準貸款利率調整,借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本合同所約定利率不變;借款期限超過一年的,則利率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利率政策調整而作相應的調整,且貸款人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和抵押人。

  第四條 還款方式:本合同約定還款方式為按________(月、季或年)付息,每________(月、季末月或年末月)的20日為結息日,次日為付息日,逾期付息視為違約。本金到還款期限屆滿時一次性歸還,利隨本清。但如借款借據特別約定了當筆貨款還款方式的,則當筆貸款的還款方式依此約定。

  第五條 抵押人自願以有完全處分權的財產(見附件抵押物品清單)作為抵押物,為本合同貸款人的債權提供抵押擔保。同時特別約定如下:

  (一)抵押擔保的範圍包括本金、利息(包括罰息、復息等)、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律師代理費、催討差旅費和其他合理費用。

  (二)抵押效力及於抵押物之從物、從權利、孳息及賠償金、保險金等物上權利。如抵押權人要求抵押人辦理抵押物保險,則抵押人須為抵押物辦理足額的保險。在抵押關係存續期間,貸款人為該保險的第一受益人。抵押人應將抵押物權利憑證及保險單等交由貸款人儲存;抵押人授權貸款人代為抵押人辦理全部保險理賠手續,並確認如貸款人出示本合同條款於保險公司或第三人即足見貸款人有特別代理權;若抵押物發生保險責任內的損失時,抵押人應將所得保險理賠款提前償還相應貸款本息或交由貸款人進行提存。若抵押物發生毀損,抵押效力及於抵押物殘值或修復後之抵押物全部價值。抵押物價值價減少時,借款人應在三十日內向貸款人提供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抵押物或其他有效擔保。

  (三)貸款人依法轉讓債權,抵押人仍應以抵押物承擔抵押擔保責任。

  (四)抵押登記手續由抵押人負責辦理,貸款人應密切配合抵押人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五)本合同主合同若無效,但抵押條款仍有效,且抵押人同意對貸款人在主合同無效情況下的一切債權(權利)仍按本合同有關抵押條款的約定承擔擔保責任。

  (六)本合同貸款人債權如另設有人的擔保或物的擔保,則抵押人仍以全部抵押物價值作為貸款人債權的擔保。

  (七)如抵押物被司法機關查封、扣押或採取其他保全措施的,抵押人必須及時告知抵押權人。如抵押人不及時告知而使抵押權人遭受損失的,抵押人應負全部賠償責任。

  第六條 貸款展期:借款人若需延長借款期限,應在借款到期日前以書面方式向貸款人提出申請。經貸款人和抵押人同意後,由貸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另行簽訂展期還款協議。抵押人承諾對展期後的貸款繼續以本合同所涉抵押物承擔抵押擔保責任,並由借款人、抵押人根據展期還款協議辦理抵押物抵押登記相應手續,貸款人予以配合。貸款展期後,其利率按累計期限的現行利率檔次確定。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借款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

  1.不按期歸還貸款本金(含展期),從逾期之日起按約定利率加收________%的罰息利率計收罰息。

  2.不按期償付貸款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息。

  3.不按合同約定使用貸款,對擠佔挪用的貸款在挪用期間按約定利率加收________%的罰息利率計收罰息。

  4.借款人提前歸還貸款,須經貸款人同意;貸款人對提前歸還的貸款有權按本合同約定期限、利率向借款人收取利息,但如徵得貸款人同意,可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和實際天數計收利息。

  5.借款人發生如下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有權停止本合同尚未發放的貸款、提前收回未到期貸款和提前處置抵押物清償貸款:

  (1)不按期償還貸款本金或不按期支付利息或不按借款借據特別約定的還款方式歸還貸款本息的;

  (2)不按約定的貸款用途使用貸款的;

  (3)不接受或不配合貸款人對其貸款使用情況的查詢或監管的;

  (4)未按期歸還貸款人其他貸款或未按期清償其他任何金融機構或第三人到期債務的;

  (5)借款人、借款人之法定代表人、股東、高階管理人員等參與重大、吸毒等違紀違法行為的;

  (6)財產遭受哄搶等事件的;

  (7)捲入重大不利訴訟的;

  (8)被行政機關處以重大行政處罰的; (9)因經營不善而停產歇業的; (10)隱瞞企業財務狀況、經營狀況或抽選資金(本)的; (11)未徵得貸款人書面同意而實行承包、租賃、合資、兼併、分立、轉贈、股份制改造或減少註冊資本等的;

  (12)變更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股東、住所地或經營範圍等工商登記事項,未在變更一個月前書面告知貸款人的;

  (13)發生偷(逃)稅、被責令停業整頓或被吊銷(撤銷)營業執照的;

  (14)發生其他嚴重影響償還貸款能力或失去信用情形的。

  (二)貸款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

  貸款人未依約向貸款人提供貸款的,應向借款人承擔下列責任:

  1.按違約金額、逾期罰息利率和違約天數向借款人支付違約金;

  2.向借款人賠償超過違約金部分的直接損失(間接損失和可得利益不在賠償範圍)。

  第八條 合同的成立、生效與解除:本合同自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自抵押登記辦妥之日起生效;若在本合同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抵押人未辦妥抵押登記手續的,貸款人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九條 合同的履行

  (一)借款人應在本行(社)開設賬戶,貸款人將貸款劃入該賬戶時即視為履行了發放貸款之義務。

  (二)貸款人收回到期貸款本息或依約提前收回貸款本息,可直接從借款人賬戶中扣劃。

  第十條 借款人、抵押人同意貸款人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和其他金融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在中國人民銀行個人資訊基礎資料庫及有關資訊系統上錄入(查詢、披露)借款人、抵押人的有關資訊。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本合同發生糾紛,由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三條 附則

  (一)借款借據和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所發生的抵押登記費、保險費、鑑定費、評估費和公證費等,均由借款人或抵押人承擔。

  (三)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抵押人對本合同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對本合同重點條款向借款人、抵押人作了特別提示和充分的說明;本合同主要條款在訂立前均進行了充分磋商。

  (四)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貸款人持二份,借款人和抵押人各執一份,效力同等。 貸款人(簽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人(簽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人(簽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貸款合同 篇3

  貸款人(抵押權人): 身份證號:

  貸款人(抵押人): 身份證號:

  雙方經過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人(抵押人)_______向貸款人(抵押權人)_______貸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用於資金週轉,借款期限從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借款人用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借款抵押擔保。

  第三條:本合一式三份,貸款人、借款人、房管局各持一份。

  貸款人: 借款人:

  年 月 日

抵押貸款合同 篇4

  什麼是在建工程抵押?

  在建工程抵押,指抵押人為取得工程繼續建造資金的貸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連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資產,以不轉移佔有的方式抵押給銀行作為償還貸款履行擔保的行為。

  在建工程是指經審批正在建設中的房屋及其它建築物。在建工程抵押作為抵押的一種特殊形式,因具有良好的加速資金流動和促進資金融通等優點,在滿足銀行拓展客戶的同時,又可解決企業的融資需求,現廣泛地被銀行所採用。但是,在建工程抵押畢竟不同於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房地產抵押,在建工程抵押的法律關係較為複雜,不確定因素較多,隱含較多的風險,如操作不當,很可能出現法律風險,造成信貸資產損失。

  在建工程抵押合同範本

  抵押人_________願將其在建工程作抵押物,以擔保債務按期清償,擔保的範圍為抵押貸款的本息及罰息,經與抵押權人_________協商,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本抵押貸款合同。

  一、抵押在建工程狀況:_________。

  1.坐落位置:_________區_________街路_________衚衕_________號。開工許可證_________號。工程設計總面積:_________m2。

  2.建築結構:_________。設計層數:_________。用途:_________。

  3.資金來源:_________。計劃批准文號:_________。工程總造價:_________元整。

  4.已完成部分:層數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評估現值:_________元整。

  5.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_________。使用年限:_________。

  6.土地面積:_________。地區類別:_________。

  7.土地使用性質:_________土地證號:_________。

  8.土地評估現值:_________元整。

  9.在建工程及土地總值:_________元整。

  二、抵押人將上述在建工程全部/部分,抵押給抵押權人,並將在建工程有關要件:計劃批件、規劃許可證、用地許可證,開工許可證、_________交_________保管。

  三、抵押權人同意在建工程評估現值_________%以內提供貸款。貸熬總額為:(幣種: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抵押貸款期限_________個月,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付款方式:_________

  四、抵押人保證將該款項用於_________。抵押人同意按本合同所定之貸款利率(年/月利率)_________%支付利息。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或計息辦法,自調整之日起按調整後的規定計息。

  五、還款方式:_________。

  六、雙方商定,抵押在建工程的保險事宜按以下第_________款辦理。

  1.由抵押人向保險公司投保。保險費用由抵押人負擔,保險憑證交抵押權人保管。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當抵押工程因保險事由毀損滅失時,抵押權人為該保險賠償金及支配人。保險賠償金如不足清付貸款本息和罰息,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已投保的,填寫下列(1)(2)款)

  (1)投保價值:_________元整。

  (2)保險期限:_________個月,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雙方再另行約定。

  (1)依照法律追回欠款,在欠款尚未追回的情況下,抵押權人有權依法對抵押工程及土地使用權提出訴訟保全。

  (2)向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對抵押工程及土地使用權進行拍賣,拍賣所得價款,按有關規定依次償還、若不足清償貸款本息及罰息。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若超出所欠貸款本息及罰息,所餘部分返還給抵押人。

  七、抵押期內,抵押人必須保證該工程的安全、完整,正常施工。其貸款的使用應接受抵押權人的監督、檢查。

  八、抵押期內,未取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工程轉讓或以其他交易方式處置。

  九、抵押期內,抵押人必須交納有關部門對該工程所徵收的任何稅費,並保障該工程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

  十、抵押權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金額給付貸款的,抵押人有權要求支付違約金或賠償實際損失。

  十一、抵押人不依約履行本合同任何條款,或逾期不能償還貸款本息的,抵押權人有權採取以下處置方式:

  十二、企業法人分立、合併或更名,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變更。

  十三、抵押人還清貸款本息及罰息,並同時已全部履行本合同各項條款,抵押關係即告終止。抵押權人應會同抵押人在十日內到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辦理合同登出手續。

  十四、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__等,構成本合同的整體。完整的合同整體方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抵押雙方各執_________份,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存檔一份。

  十五、本合同經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登記鑑證方可有效。

  十六、特約:_________。

  抵押人(蓋章):_________    抵押權人(蓋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

  經辦人(簽名):_________    經辦人(簽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貸款合同 篇5

  

  借款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貸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人以信用證為抵押向貸款人申請外匯貸款一事共同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 雙方同意以下定義

  1.信用證:由銀行開出透過通知編號為_________的信用證。

  2.債務:指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應付的貸款本金、利息及與此有關費用。

  第二條 貸款金額和用途

  1.本合同貸款金額的最高額為_________

  2.本合同項下貸款限於借款人正常生產經營所需流動資金。

  第三條 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貸期限從合同簽訂日起_________個月。

  第四條 利息與費用

  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為_________。

  2.貸款從第一筆提款日起息,利息以1年360天為基礎,根據實際佔用的天數計算。

  3.貸款的結息日為每季第三個月的20日和貸款到期日。

  4.借款人到期應付利息由貸款人主動從借款人開立在貸款人處的存款帳戶內扣收。

  第五條 信用證的抵押和還款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借款人將第一條款第一點下的信用證正本抵押給貸款人並由貸款人保管,作為貸款的還款保證。

  2.在提交單據後,借款人保證敘做出口押匯並授權貸款人將押匯收入直接用於歸還貸款。

  第六條 陳述與保證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陳述與保證:

  (1)借款人是從事商務經營和有民事行為能力的經濟法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登記、註冊,具有執行、履行所有民事行為的能力。

  (2)本合同的制定、簽署、執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規、條令、制度。借款人已辦妥所有簽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續。

  (3)保證根據出口信用證條款的要求按時發運貨物,履行信用證規定的各項義務。

  (4)保證及時將抵押信用證規定的出口單據向貸款人提交議付。

  (5)按時支付利息和歸還貸款。

  (6)保證按本合同第二條第2條款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第七條 違約

  下列事件屬於違約:

  (1)借款人未按信用證規定的日期出運商品。

  (2)借款人在本合同第六條款中所做的陳述與保證不真實或不履行。

  (3)借款人將抵押信用證項下的單據向其他金融機構議付。

  (4)借款人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

  (5)借款人發生或將要發生解體、重組或破產。

  (6)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

  第八條 違約的處理

  1.在上述一項或數項違約事件發生後,借款人必須在收到貸款人發出的違約通知後的7天內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消除和彌補因借款人違約所造成的或可能造成的損失。

  2.在這種情況下,貸款人有權採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1)對違約金額處以_________%的罰息。

  (2)宣佈部分或全部貸款到期,主動從借款人帳戶中扣還貸款及其他費用。

  (3)凍結借款人在貸款人處的存款戶,如借款人的債務沒有得到全部清償,貸款人保留進一步追償的權利。

  (4)採取任何其他足以維持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權益的措施。

  上述措施的採取並不影響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對此,借款人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第九條 其他

  1.本合同在貸款人和借款人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清償後止。

  2.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3.本合同中文正本一式兩份,簽約雙方各執一份。

  借款人(蓋章):_________ 貸款人(蓋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授權人(簽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授權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抵押貸款合同 篇6

  合同編號:_________

  立合同單位:

  借款方:_________(即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即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還款保證人:_________(甲方所在單位)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現有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用於購買、建造自用住房。售房單位為_________(寫明售房單位全稱)。為維護甲乙雙方利益,根據國務院頒發的《借款合同條例》規定立此合同,並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一、甲乙雙方共同遵守《職工住房抵押貸款辦法》及其補充規定和實施細則的各項規定。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貸款,甲方只能用於購買、建造翻建自用住房,不得挪作他用。

  三、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轉帳方式劃入售房單位或施工單位(翻建住房時)在乙方開立的存款戶。

  四、甲方以_________(抵押物名稱)交乙方作為借款的抵押(抵押物詳細清單附後)。抵押物的現值為_________萬元,擔保_________萬元貸款的償還。

  五、借款期限_________年,即由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貸款利率為月息_________。

  六、借款採用本金法按月歸還本息,甲方必須於每月_________日前向乙方歸還貸款本息_________元。

  七、如遇國家統一調整存貸款利率時,按國家有關規定調整貸款利率,依此重新確定每月還本付息金額。

  八、貸款期內,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償還貸款本息,逾期一個月以內的,應於下月償還貸款本息時一併歸還,乙方不予處罰,但上述情況一年不得超過兩次。逾期超過一個月或一年內發生兩次以上逾期的,乙方有權按超過的逾期天數每天向甲方收取逾期額_________的罰息。

  九、如遇下列情況之一者,乙方有權對抵押物進行處理。處理抵押物所得收益抵扣甲方所欠乙方貸款本息和處理抵押物引發的各項費用後,剩餘部分退還給甲方,並限甲方按期搬出用於抵押的住房,不足部分由甲方所在單位負責在三個月內無條件償還。

  1.甲方在貸款期內六個月內未按期歸還貸款本息或全部貸款到期後六個月未還清全部貸款本息的;

  2.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死亡或宣佈失蹤或移居國外,其法定繼承人拒不繼續履行甲方償還貸款本息的義務或無力繼續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義務的;

  3.甲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的任何條款的。

  十、還款保證人(甲方所在單位)應積極協助乙方督促甲方按期償還借款本息。在甲方不能按期歸還借款本息且抵押處理不能履行時,還款保證人必須無條件地負責償還甲方所欠乙方的借款本息。還款保證人接到乙方要求其代甲方償還借款本息的通知後,應於三個月內無條件地代為歸還借款本息。三個月後仍未歸還的,乙方有權從其在銀行開立的住房基金存款戶或其他存款戶中扣收。

  十一、甲方在未還清全部借款本息前,甲方對抵押物享有的全部權益讓渡給乙方,並不得對抵押物作任何有損乙方利益的處理。

  十二、甲方需對抵押物辦理保險,保險單交乙方保管,抵押物如遇意外毀損,甲方應負責立即通知保險公司和乙方,保險公司的賠償金應首先用於歸還借款本息。若保險賠償金不足以歸還借款本息的,不足部分仍由甲方負責歸還。

  十三、乙方應按合同規定辦理貸款,如因乙方原因影響甲方用款,乙方應按影響金額和天數,每天付給甲方相當於影響金額_________的違約金。

  十四、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條款,雙方均有權按《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執行。

  十五、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副本份,由甲乙雙方及還款保證人(甲方所在單位)三方蓋章並經法人代表簽名、公證處公證後生效,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之日起失效。

  十六、補充條款: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抵押貸款合同 篇7

  一、抵押汽車概況

  1、品牌及車牌號

  2、車架號

  3、發動機號

  二、評估價值

  抵押人以上述車輛作為借款擔保抵押給出借人,根據抵押雙方協商一致,對抵押物現有價值估算為:人民幣 元,大寫。

  三、協議雙方簽章

  抵押人

  抵押權人

  年 月 日

抵押貸款合同 篇8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聯絡電話: 抵押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聯絡電話:

  為確保甲方與債務人()簽訂的編號為 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保障甲方債權的實現,乙方願意以其所有的(簡稱乙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押給甲方,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抵押財產

  1、 乙方提供的抵押財產是:(以下稱“抵押物”)。

  共有人或個人均自願同意以抵押物為主合同項下債權提供抵押擔保。 共有人: (簽字)個人: (簽字)

  2、 抵押財產的詳細情況以本合同所附“抵押物清單”為準。

  3、 抵押方的效力及於抵押物及其從物、從權利、附著物、附合物、加工物、孳息 及代位物。

  第二條擔保的主債權及擔保範圍

  1、擔保的主債權為編號為 的主合同項下的本金元人民幣(大寫金額),利息計算方式為,借款期限為自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擔保的範圍為主合同項下本金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催收費用、訴訟費、抵押物處置費、過戶費、保全

  費、公告費、執行費、律師費、差旅費、保險費及其它費用。

  第三條抵押物的登記

  如果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屬於法律規定需以登記為生效要件,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日內,立即向登記機關辦理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抵押登記手續,並在登記手續辦妥後一月內將他項權利證明、抵押登記證明檔案正本及抵押物權屬證明正本交抵押權人保管。

  第四條保險

  1、乙方應為抵押物投保,保險金額不低於或抵押物的評估價值,保險期限不短於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並應指定甲方為保險權益的第一受益人。保險手續辦妥後,乙方應將保單正本交甲方保管。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按時支付所有保費,並履行維持保險的有效存續所必需的其他義務。

  3、抵押人未能投保或續保的,抵押權人有權自行投保、續保,代為繳付保費或採取其他保險維持措施。抵押人應提供必要協助,並承擔抵押權人因此支出的保險費和相關費用。

  第五條乙方的陳述與保證

  1、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並經過所有必須的同意、批准及授權,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2、乙方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檔案、資料及資訊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

  3、乙方對抵押物享有充分的處分權,若抵押物為共有的,其處分已獲得所有必要的同意。

  4、抵押物不存在任何權利瑕疵,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監管,不存在爭議、抵押、質押、訴訟(仲裁)、出租等情況。

  第六條乙方的義務

  1、 抵押物有損壞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並提供新的擔保。

  2、 乙方應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抵押物的評估、登記、公證、鑑定、保險、保管、 維修及保養等費用。

  3、 乙方應合理使用並妥善保管抵押物,不應以任何非正常的方式使用抵押物,應 定時維修保養以保證抵押物的完好,並按甲方的要求辦理保險。

  4、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應有任何使抵押物價值減損或可能減損的行為;不 應以轉讓、贈與、出租、設定擔保物權等任何方式處分抵押物。

  5、 乙方應配合甲方抵押物的使用、保管、保養狀況及權屬維持情況進行檢查。

  6、 乙方應在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日內,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1) 抵押物的安全、完好狀態受到或可能受到不利影響;

  (2) 抵押物權屬發生爭執;

  (3) 抵押物在抵押期間被採取查封、扣押等財產保全或執行措施;

  (4) 抵押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5) 乙方的工作、收入發生重大變化。

  7、 乙方應配合甲方實現抵押權並不會設定任何障礙。

  8、 主合同變更的,乙方仍願承擔擔保責任。

  第七條抵債權的實現

  下列任一情況出現時,甲方有權依法拍賣、變賣抵押物,並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1) 債務人為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金及利息;

  (2) 乙方未按第六條第1項約定另行提供擔保。

  第八條保證條款

  1、因以下原因致使抵押權不成立或未生效的,乙方應對債務人在主合同項下 的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1) 抵押人未按第三條約定辦理抵押物登記手續;

  (2) 抵押人在第五條項下所作陳述與保證不真實;

  (3) 因抵押人方面的其他原因。

  2、甲方宣佈主合同項下債務全部提前到期的,以其宣佈的提前到期日為債務 履行期限屆滿日。

  3、 本保證條款的效力獨立於本合同其餘條款,保證條款的生效條件為:本合同項 下抵押權因第八條1項所列原因未成立或不生效。

  第九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起訴,均需向本合同簽訂地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其他條款:

  備註:

  抵押人: 個人簽字蓋章: 日期:年月日 共有人簽字蓋章:(如物資產權歸個人所屬在共有人欄填寫個人) 日期:

  本合同各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甲方持有抵押貸款合同原件,乙方持有抵押貸款合同影印件。最終解釋權歸甲方所有!

抵押貸款合同 篇9

  甲方(即貸款人,又稱抵押權人):中國銀行_____ 分(支)行

  法定地址:

  負責人:

  電話:

  郵政編碼:

  乙方(即借款人,又稱抵押人或購房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電話: 郵政編碼: 丙方(即保證人):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郵政編碼: 鑑於:

  1. 乙方願意將其擁有的本合同第十九條所列的房產及其全部權益(下稱

  2. 丙方願對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債務按本合同約定的方式承擔責任;

  3. 甲方願意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向乙方提供貸款。經三方協商,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貸款及用款

  第一條 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同意向乙方發放購房抵押貸款。 貸款金額: 元(大寫: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貸款的用途限於乙方支付其購買本合同第十九條規定之房產的購房款。

  第三條 貸款期限: 年,從貸款發放之日起 月。

  第四條 乙方滿足以下前提條件後,甲方將在五個工作日內發放貸款:

  (1) 乙方已向甲方提供已監證生效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或《房地產證》原件;

  (2) 乙方已支付了不低於購房總價 %的首期款項;

  (3) 與本合同相關的費用已經付清;

  (4) 已辦妥抵押物的投保手續,並將甲方列為保險的第一受益人; (5) 本合同已生效,乙方已簽署《借款借據》; (6) 已辦妥抵押物的抵押備案或抵押登記手續; (7) 乙方已在甲方處開立還款專用的購房儲蓄活期存款戶;

  (8) 乙方未出現或無潛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情形;

  (9) 甲方指定的其他條件。

  利息計算方法及還款方式

  第五條 本合同項下人民幣貸款利率按貸款發放日中國人民銀行頒佈的貸款利率執行,當前月利率為 外匯貸款按貸款發放日中國銀行公佈的 個月浮動期外匯貸款利率執行,當前月利率為

  在本合同發履行期間,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或計息管理辦法,甲方將按有關規定做相應調整,調整時甲方毋須專門通知乙方。

  第六條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當前利率管理辦法,貸款期限在一年以內(包括一年)的,遇法定利率調整,本合同項下人民幣貸款利率不作高調整;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調整,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將從次年1月1日起按當日人民銀行的貸款利率作相應調整,並以此確定甲方新的月供款項。

  第七條 如遇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調整,如無另行約定,本合同其他約定不作改變,只

  限於調整每期還本付息金額。

  第八條 乙方未按還款計劃還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與甲方達成協議,即構成逾期貸款。甲方有權就逾期貸款部分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逾期利率計收利息。

  第九條 供款方式由甲、乙雙方約定採用下述第 種方式:

  1、 等額本息還款法,即在貸款期內每月以相等的額度平均償還貸款本息,每月供款額計算公式如下:

  2、於___ 年___ 月___ 日一次性償還貸款本息。

  3、其他方式;

  第十條 若採用等額本息還款法,乙方在貸款發放次月起逐月還款,供款總期數 。 每月還款日為20日(如遇國家規定節假日則順延)。

  第十一條 乙方在貸款期限內的貸款本金和利息以甲方貸款分戶賬面數字為準,首期 及最後一期供款額應按實際貸款本金餘額及用款天數作相應調整。

  第十二條 乙方保證在每月的還本付息日之前,將每月供款額存入或劃入第五十五條乙方在甲方開立的還款賬戶,否則,甲方有權直接從乙方在甲方(包括其分支機構)處開立的其他賬戶中扣還任何到期應付款項。若因乙方賬戶餘額不足,未能在規定日期還本付息,甲方將就逾期金額和實際逾期天數按人民銀行規定的逾期利率計收逾期利息。

  第十三條 如乙方連續三期或累計三期未能按本合同約定還本付息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貸款並按本合同約定處分抵押物。

  提前還款

  第十四條 本合同生效一年後,乙方中途有足夠的款項來源,經甲方同意可提前償還全部或部分貸款本息。在部分提前還款的情況下,每次提前償還金額不少於一萬元的整倍數;部分提前還款只限於歸還按還款計劃從後算起的貸款本金,機時不能衝減即將到期的貸款本息。

  第十五條 乙方必須在預定提前還款日一個月前書面向甲方得出申請。該申請書一經發出即不可撤銷。

  第十六條 提前還款能免去所提前時間的貸款利息,但利率仍按原貸款期的同期利率執行。

  第十七條 提前還款時,乙方須按提前還款金額和提前還款時的貸款利率支付一個月利息作為對甲方的補償。

  貸款抵押及相關約定

  第十八條 乙方願以本合同第十九條所述之房產及其全部權益設定抵押,作為乙方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當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的情況下,甲方除繼續向乙方追討外,有權按本合同約定俗成的方式處分抵押物,並從中優受償。

  第十九條 抵押物基本情況如下:

  房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年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樓宇名稱、座別及房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面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購房總價:(小寫)________ 元

  (大寫) ____仟___ 佰___ 拾___ 萬___ 仟___ 佰___ 拾___ 元整

  商品房預售合同(或房地產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並同意;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價值為本合同第十九條所述的購房總價。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抵押期限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後兩年止。

  第二十二條 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之抵押權設定後,應將《商品房預售合同》(或《房地產證》和《他項權證》)及其他檔案的正本交甲方執管,直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清償完畢時止。

  第二十三條 乙方在抵押期間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並負責維護保養,保證抵押物的完好無損。甲方有權對抵押物狀況進行了解,乙方對此有義務給予合作。

  第二十四條 抵押期間由於乙方的過錯或其他原因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乙方應在三十天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其他擔保。 第二十五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立即處置抵押物:

  (1) 乙方失蹤、死亡或喪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除非乙方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同意承繼本合同全部權利義務並按本合同規定履行,或乙方的監護人、財產代管人願意代其繼續履行本合同並經甲方同意。

  (2) 甲方依據本合同的有關規定提前收回貸款;

  (3) 乙方違反本合同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六條 乙方及丙方應協助甲方或甲方委託的機構辦理備案或登記手續;在抵押期間內乙方已按期或提前歸還借款本息後,甲方應出具書面證明協助乙方辦理抵押登記/備案的撤銷手續,並將已由甲方執管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或《房地產證》和《他項權證》)及其他檔案的正本交還乙方。

  抵押物保險

  第二十七條 乙方應向甲方指定的保險公司為抵押物購買以甲為第一受益人和財產險,投保金額應不低於本合同項下貸款總額的120%,保險期限應不短於本合同第三條所定貸款期限。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對抵押物辦理連續不斷的財產保險,保險單證原件由甲方執管。如乙方中斷保險,甲方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及由此產生的利息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向乙方和丙方追償。

  第二十九條 當保險賠償發生時,甲方有權以第一受益人的身份接受和支配保險賠償金,並優先用於清償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如保險賠償金不足以賠付乙方所欠甲方貸款本息時,甲方有權繼續向乙方或丙方追償。

  第三十條 如發生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保險索賠事件時,乙方應在五天內通知保險公司和甲方。

  第三十一條 上述投保的保險費及因保險索賠事件而發生原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乙方和其他義務

  第三十二條 除本合同第十九條所列房產抵押外,同意以乙方名下的其它全部財產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提供不可撤銷的`擔保。

  第三十三條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抵押物出租、轉讓或以轉售、贈與、再抵押等方式處理,也不得將本合同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經甲方同意轉讓抵押物的,所得價款應該存入甲方指定的賬戶,並優先用於歸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乙方以繼承或遺贈的方式處分抵押物的,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分割處理。

  第三十四條 乙方出租抵押物必須滿足: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其出租。租金收入優先用於償還本合同項下債務,需與承租人訂立書面租賃合同並訂明:

  第三十五條 如有或將有針對乙方的法律訴訟或仲裁發生,或不動產或其他財產(包括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被扣押、凍結、沒收或強制性收購時,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第三十六條 當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因乙方未按約定履行還款義務而導致發生如本合同第四十九條約定的債權轉讓行為時,乙方須同意解除原與房屋出賣人(即本合同的丙方)簽定的《商品房預售合同》並放棄對甲方轉讓債權的抗辨權。

  第三十七條 維護抵押物幫結構完整和對抵押物進行必要的維修保養;按時繳交有關部門對抵押物徵收的稅費、水電費、衛生費、物業管理費等費用等;協助甲方在任何合理的時間對抵押物進行檢查;在更改聯絡地址或電話號碼時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合同的擔保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由丙方為乙方在本合同項下貸款提供連帶責任的保證擔保,若乙方不能向甲方還貸款本息或因乙方違約而被甲方要求提前清償貸款本息和費用時,丙方將承擔連帶的清償責任,甲方有權依據擔保條款直接向丙方追索。

  第三十九條 保證期間,甲、乙雙方調整還款計劃,不影響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

  第四十條 保證期間,經甲方同意後,乙方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及義務轉讓給第三方時,不影響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

  第四十一條 丙方承諾本合同項下已抵押商品房(即抵押物)將按期按質建成併合法交付使用。一旦發生違反該承諾的情況,丙方須從知悉或應當知悉這一情況之日起十日內書面通知甲方與乙方,由此而產生對乙方合法權益的違約責任及損失均由丙方承擔。

  第四十二條 丙方保證在本合同項下已抵押商品房(即抵押物)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十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在商品房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三十天內到房地產登記主管機關辦理《房地產證》,協助甲方以及購房人補辦抵押登記,並將《房地產證》和《他項權證》正本交由甲方執管。

  第四十三條 丙方發生公司章程,合同的修改和補充,股份的調整、轉讓和清算,以及重大的人事變動等情況時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第四十四條 丙方保證在合同履行期間,不減少註冊資本,涉及產權制度、經營制度、資產運用等方面的重大變化,必須在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進行。

  第四十五條 丙方接受甲方的信貸監督、檢查並承諾以充分的配合,保證按甲方的要求向其提供真實、完整、合法、有效的經營情況、財務報表等檔案和資料。

  第四十六條 上述擔保是連續和有效的,其保證責任不因甲方給予乙方和/或丙方任何寬容、寬限或優惠或延緩行使權利而影響、修改損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利和權益,也不視為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權利的放棄;在乙方和甲方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變更時繼續有效,並被視為丙方已重複作出。

  第四十七條 上述擔保為不可撤銷,其法律效力不受乙方與丙方及其他第三方簽訂的任何協議合同等檔案的影響,也不因乙方收入減少、失業、失蹤、死亡以及支付等事實而可撤銷或變更。

  第四十八條 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下列第 項所述之期限止(如未選擇,則視為選擇第(2)項)。

  (1) 甲方取得並正式執管本合同工項下抵押物的《房地產證》及《他項權證》正本之日。

  (2) 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息及有關費用清償之日。

  (3) 其他;

  合同債權的轉讓

  第四十九條 甲方與乙方、丙方商定並同意:當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其到期債務時,在甲方認為必要的情況下,丙方必須無條件接受甲方的債權和抵押權轉讓,轉讓價格為屆時乙方所欠甲方的貸款本息、逾期利息、罰息、違約金及相關費用之和;在債權轉讓時,乙方、丙方自動放棄抗辨權。

  第五十條 在甲方發出要求丙方和乙方接受上述債權轉讓的書面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該債權轉讓的價款由丙方向甲方一次性清付。 第五十一條 乙方與丙方均同意,在丙方支付了該債權轉讓的價款後,將由乙、丙雙方協商解決原簽訂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有關的問題。

  第五十二條 上述債權轉讓的約定在本合同第四十八條所約定的保證期間內不可撤銷。

  費用

  第五十三條 因訂立本合同而發生的印花稅、契稅、律師費、公證費、保險費、抵押登記/備案/撤銷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十四條 甲方因催收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及有關費用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以仲裁、訴訟等到法律等程式催收而產生的執行費、律師費用、或依法處置抵押物而發生的任何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乙方授權

  第五十五條 乙方授權甲方從乙方名下在甲方處開立的賬號為 的存款賬戶內扣收並用以支付本合同項下的到期貸款本息、逾期利息、罰息及相關費用;甲方有權從該賬戶上直接劃收乙方應付的貸款本息、逾期利息、罰息及相關費用。

  第五十六條 乙方授權甲方將本合同項下的貸款以支付購房價款的名義直接付至房產出賣人在甲方處開立的、或經甲方同意的其他悵戶。

  第五十七條 乙方授權委託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中介機構辦理本合同公司及抵押物之抵押登記備案登出手續,領取《房地產證》、《他項權證》等檔案。

  第五十八條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上述授權委託及的關承諾不可撤銷。上述授權委託有效期至乙方在本合同中的全部責任和義務完全履行完畢之日止。

  違約及處理

  第五十九條 任何違反本合同約定義務和以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取得貸款行為,均屬違約行為。在此情況下,守約方有權根據本合同的有關約定和法律的規定,視違約情節輕重,採取下列全部或部分措施維護其合法權利:

  (1) 要求違約方限期糾正其違約行為,採取適當的補救措施並賠償損失;

  (2) 停止守約方合同義務的履行,包括停止發放貸款;

  (3) 經守約方催告,違約方在限期內仍未糾正其違約行為,或違約方的違約行為已使守約方不能實現其合同目的的,守約方可書面通知違約方解除合同、要求丙方承擔擔保責任或承讓債權、處分抵押物、申請強制執行及提起訴訟等任何措施維護其合法權利。

  第六十條 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發放貸款,則應按未發放的貸款金額、遲延天數及約定貸款利率上浮20%計算違約金予乙方。

  其他約定

  第六十一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給予乙方和丙方在任何寬容、寬限或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也不視為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

  第六十二條 當乙方清償了本合同項下的全部貸款本息及有關費用後,甲方應配合乙方辦理抵押注銷手續,並退回《商品房預售合同》或《房地產證》和《他項權證》,以及抵押物保險單。

  第六十三條 乙方或丙方如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還款或擔保義務,願意直接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甲方可據本合同辦理強制執行公證文書,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或丙方的財產。

  第六十四條 本合同的訂立,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糾紛,三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第六十五條 本合同經甲方、乙方及丙方三方簽字、蓋章並辦理公證、抵押備案/抵押登記後生效。

  第六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乙方、丙方、公證處、產權登記部門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十七條 下列檔案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 貸款申請表;

  (2) 借款借據;

  (3) 抵押物保險單正本;

  (4) 《商品房預售合同》/抵押備案證明或《房地產證》/《他項權證》;

  以上合同的約定,特別是對免除或限制甲方責任的合同條款,乙方和丙方已經充分了解並願意接受這些約定,本合同是在乙方和丙方明確其權利義務及其法律後果的基礎上自願簽署的。

  甲方(公章): 乙方: 授權代表: 身份證號碼: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簽約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