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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協議書

合夥協議書 15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裡,協議的使用成為日常生活的常態,協議能夠成為雙方當事人的合法依據。擬起協議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合夥協議書 ,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合夥協議書 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平等互利、團結協作、共同發展的精神,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雙方共同參與專案施工達成如下協議條款:

  第一條總則

  本協議為雙方一次性聯合協議。協議的各項條款僅對專案施工具有約束力。

  各項條款均應遵守國家頒佈的各項法律、法規。

  合作雙方是獨立的平等夥伴,按照雙方的職責分工進行合作範圍內的經濟及生產活動。

  第二條工程專案的安排及費用

  該工程專案全部由乙方組織施工,並承擔該項工程施工所發生的勞務費用、材料費用、機械費用、試驗費用、缺陷修補費用、保險費用、稅金以及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工程施工合同及往來檔案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風險和法律義務。

  甲乙雙方共同組成工程專案部,協調與業主及監理的關係。

  甲乙雙方的施工管理費用及人員工資、現場費用、差旅、通訊等費用由乙方負擔。

  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有效標價_____%的管理費用(不含稅金、暫定金額按實際發生計取)。管理費用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甲方職責

  專案部由甲方委派專案經理及財務人員各一名,參加工程及財務管理,負責工程施工進度、質量、安全及其他管理正常工作。

  甲方在工程現場設立雙控銀行賬戶,取款時需經甲方加蓋公章乙方加蓋財務主管印鑑共同確認。工程計量款到位後扣除甲方管理費用,餘款在三日內撥付給乙方用於工程施工。

  甲方在______完稅後,甲方根據分包協議,負責向乙方出具代扣代收稅款憑證。

  協助乙方整理工程竣工資料。

  第四條乙方職責

  專案部由乙方委派專案副經理,同時組織滿足工程施工所需的人員及裝置,注入工程施工所需資金,工程質量以現場監理驗收為基準,以確保實施和完成合同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復,並使人員穩定。如工程施工出現嚴重質量問題,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此協議,拒絕撥付工程進度款,並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乙方所提供的人員,在施工過程中因業務素質低,不能勝任其工作的,甲方有權要求撤換。

  乙方對所承擔的工程任務應具有強烈的責任感,維護甲方的企業信譽。因該工程施工所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乙方對承擔的工程任務的工期、盾量、安全等承擔全部經濟及法律責任。

  乙方管理人員必須遵守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服從專案部的統一領導。

  支付甲方現場人員的工資、食宿、差旅及通訊等費用。

  乙方不得以甲方及專案部的名義賒用任何人工、材料及機械裝置。

  乙方的財務管理實行財務自主、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夥協議書 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本著平等協商、互利共贏的原則,就新能源材料的研發、生產經營等事宜等達成協議如下:

  一、合夥企業的基本資訊

  (一)合夥企業的名稱:_______________。

  (二)合夥企業的生產經營場所:_______________。

  (三)合作事宜及職責劃分

  甲方、乙方、丙方在符合三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現就新能源材料研發、生產經營有關事宜,自願結成普通合夥關係。具體職責範圍劃分如下:

  甲方負責企業資本投入,生產經營、財務管理與人員管理工作,負責與專案所在地有關管理機構的外事協調處理事宜,是合作組織的法人代表,甲方為合夥事務的執行人。

  乙方、丙方負責專案開發、專案攻關、技術諮詢、人員培訓等工作,根據工作需要組建規模適宜的技術服務團隊。專案正常運營情況下,甲方對技術團隊核心成員的選聘事宜需經乙方、丙方同意。

  二、出資形式

  (一)甲方以現金形式出資,出資額為_________萬元;

  (二)乙方、丙方以智慧財產權(或勞務出資)。

  三、股權比例及利潤分配

  (一)甲方持本合夥企業股份的_____%,享有股權對應比例的分紅。

  (二)乙方、丙方持股_____%,其中_____%為約定技術股份,剩餘_____%為激勵股份。乙方、丙方在公司累計銷售額達到_________萬前,所應該得到的分紅應當留存合夥企業作為備用資金,待乙方、丙方在公司累計銷售額達到_________萬後,乙丙雙方自動取得相應比例股份的分紅權及對應數額。

  (三)專案運營中後期經甲乙丙三方協商同意後,甲方可根據公司發展需要適當增加資金投入或引入外部資本,並以當期專案估值確定股份比例,另行確定股權分配的相關事宜後,甲、乙、丙三方應當另行簽訂股權分配協議。

  (四)甲方不領取工資性報酬,次年_____月份在財務核算並經甲乙丙三方確認後按照本協議第三條第一款的規定分配紅利。

  (五)乙方、丙方根據工作需要領取______元/月技術諮詢服務費,次年1月份在財務核算並經甲_______________三方確認後獲取當年利潤25%-30%股份分紅。公司負責報銷因公出差往返交通、住宿費用。

  四、合夥責任承擔

  (一)若因產品經營或市場變動等原因或其他市場方面的原因導致公司虧損,由甲乙丙三方根據各自的持股比例承擔相應的責任。

  (二)其他責任的承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的相關規定進行確定。

  五、合作期限內的重大事務處理

  如骨幹人員的選聘、公司財務制度、對外投資或外部資金注入等工作需經甲乙丙三方共同協商,所需費由公司承擔,費用的用途應予以明示,各方均享有知情權。

  六、研究開發性專案申報與相關事項約定

  公司對外研發性專案申報、技術服務均有由專案技術團隊共同完成;

  合作期限內技術團隊取得的相關發明專利、技術成果歸公司所有。公司可根據實際情況對相關人員予以激勵性獎勵。

  以公司名義申報的各級政府研究開發性專案經費(含技術補貼性獎勵),在扣去相關成本費用與支出後,盈餘部分40%歸甲方所有,60%歸乙方、丙方所有,乙方、丙方對所持有部分獎勵具有二次分配權。

  七、合作期限內甲乙丙任何一方不得從賬務中支取、借支款項

  任何一方以個人名義做出的民事行為或以合作組織名義,實為謀取個人利益的民事行為的後果均由其個人承擔,與合作組織的其他方無關。一方更不得因己方原因使合作方的商業信譽受損。

  八、退夥約定

  關於入夥與退夥的條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的相關規定進行確認。

  公司正常經營期間原則上不允許退夥,如確有它因執意退夥,需以當期公司的財產狀況減除甲方投資成本後的現值增值部分,增值部分按退夥人所持股份_____%進行現金結算(因退夥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不予結算)。一方退出後空餘部分股份,公司其他股東具有優先有償持有權。

  九、糾紛的解決: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丙三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訴諸法院。

  十、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甲乙丙三方認為需要補充、變更的,可訂立補充協議。

  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協議經合作三方簽字後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捺印):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捺印):_______________

  簽署時間: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署時間: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丙方(簽字捺印):__________

  簽署時間: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夥協議書 3

  合夥人(甲方):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

  住址:

  合夥人(乙方):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

  住址: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合夥從事美容瘦身經營一事,自願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第一條合夥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經營、利益共享、風險共擔;

  第二條合夥名稱: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

  第三條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合夥期限暫定五年,自本合夥協議簽訂之日起計算。合夥期限屆滿,經各合夥人協商一致可以續展延長經營期限,也可以根據市場情況提前終止合夥經營。提前終止合夥或者延長合夥經營應須提前六個月取得各合夥人的一致意見,在期滿前辦理完畢有關手續。

  第五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元,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元,甲乙雙方各佔投資總額的50%

  (二)合夥人的出資,於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夥出資各佔投資總額的50%,作為確定盈餘分配和債務承擔的基礎。

  (四)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合夥人的分工、權利與義務

  (一)甲乙協商一致共同推舉甲方作為合夥負責人,全面負責合夥業務的日常經營與管理,包括對職工的管理、培訓,考勤、客戶協調,業務開拓等事宜,並享有每月元的工資待遇。

  (二)乙方享有對財物賬目的監督權利,對於涉及財務、賬目以及借款、還款、日常投資等資金使用事項在超過元額度(元以下的應各自記賬留存憑證定期對賬),應須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方可進行。

  第七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合作,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扣除店裡的水、電、暖、氣、租金、職工工資、稅金等日常經營費用,剩餘的按雙方的投資比例分配(即每人一半,平均分配),予每月5日前結算上一月的賬目,進行盈餘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由各合夥人按投資比例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

  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二)合夥人違反本協議導致合夥損失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

  賠償責任

  第九條: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第十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在邢臺市橋西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甲方):合夥人(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夥協議書 4

  甲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丁四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xxxx專案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甲、乙、丙、丁四方共同經營一家xxxx專案,使合夥人透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夥名稱、經營地

  合夥經營的專案名字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場所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三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出資額、比例、期限

  1、甲方________出資人民幣__________元。佔投資總額的____%。乙方_________出資人民幣__________元。佔投資總額的____%。丙方_________出資人民幣__________元。佔投資總額的____%。丁方_________出資人民幣__________元。佔投資總額的____%。

  2、合夥人投入的財產,由合夥人統一管理和使用,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4、追加投資,按四人一致意見追加。如果沒有達成一致意見的,按合夥人數的少數服從多數的進行下面選擇:

  (1)沒有贊成追加資金的,其合夥份額自然稀釋,其他贊成追加的合夥人追加資金後,合夥份額自然增加。

  (2)沒有贊成追加資金的,其他贊成追加資金的合夥人可以決定,收購沒有贊成追加資金的合夥人的合夥份額,按各自合夥份額比例收購或協商決定各自收購比例。

  5、合夥資金設定一個銀行賬戶,專款專用。按每月的20號列印銀行明細對賬,每月20號產生盈餘分配利潤。

  第五條 合夥三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賬務做到每月結算一次並分紅當月利潤。

  2、共擔風險:如果桌遊專案虧損亦按投資比例承擔風險責任。

  第六條 入夥、退夥、除名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

  (二)退夥

  1、退夥需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

  2、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投資金額的100%,以及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三)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3、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第七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2、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的損失。

  (三)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協商,該經營桌遊專案的相關資質證書和證件辦理手續由_________負責辦理完成。

  第八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合夥期間,桌遊專案所有財產為四人共同財產,任何一方不能以桌遊專案營業執照做任何做為任何抵押貸款或其他活動。

  (三)禁止任意一方在本協議生效的1年內退出合作,不得轉讓該承包業務,若在1年限期內擅自退出或轉讓該承包專案,對其他三方產生的損失則由該方無條 件做出賠償。

  (四)禁止合夥人在本專案半徑3公里內參與經營與本合夥專案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夥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金。

  (五)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夥組織所有,給合夥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六)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九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2、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後如有虧損,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十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違反本協議應支付投資分額100%的違約金,並賠償因違約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夥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四份,各合夥人各執一份。

  (四)本協議由各合夥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丁方(簽字):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夥協議書 5

  甲方:

  公民身份號碼:

  住所地:

  郵箱:

  QQ/微訊號:

  手機:

  乙方:

  公民身份號碼:

  住所地:

  郵箱:

  QQ/微訊號:

  手機: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 合夥專案名稱及主要經營地。

  (一)合夥專案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向工商部門申請。)。合夥性質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合夥/普通合夥)

  (二)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美容(具體以工商部門核准的經營範圍為準)

  第三條 合夥期限。

  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______個月辦理相關手續。

  第四條 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元(包括甲方已出資經營門面房半年租金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萬元,佔總投資額的________%;乙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萬元,佔總投資額的________%。

  (二)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於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萬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甲方為美容院日常經營和管理者,每月工資暫定_______元(後期具體工資隨經營和管理的變化而定)。

  (二)乙方負責美容院財務工作,且配合甲方工作。現因乙方仍有正常工作,在退休前不享有工資待遇;在退休後,共同參與日常經營和管理,可以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工資待遇。

  (三)盈餘分配:每月核算盈餘,利潤按出資比例分配。

  (四)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出資比例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同意,並辦理出資手續和定力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二)退夥。

  1、需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2、退夥需提前30天通知對方,並經對方同意。

  3、未經雙方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合夥協議約定或全體合夥人決定,甲方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的產品(服務、貨物等)、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第八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合夥利益按投資佔比分配。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五)合夥人不得洩露合夥專案的商業資訊和商業秘密,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後果嚴重則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十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第十一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銷。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五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退夥。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法院裁決。

  第十四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四)因應酬產生的相關費用計入成本。

  (五)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字並按手印) 乙方:(簽字並按手印)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夥協議書 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雙方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友好協商,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夥承包位於魚塘一口,有效水面約____畝,已支出投資額為45萬元(此款已作為該魚塘承包經營權轉讓金支付給原魚塘承包人),甲方出資萬元,乙方出萬元,分別佔投資總額的50%和50%,後繼魚塘經營投入資金各佔50%。

  第二條本合夥經營期限為從簽訂本協議之日起至魚塘被國家徵收致無法經營為止。

  第三條雙方共同經營管理魚塘,經營利潤和虧損按照雙方的出資比例(即各佔50%)分攤。如遇國家徵用土地,必須由雙方共同與政府協商退地補償事宜,並共同在退地補償協議上簽字,否則違約方將向守約方承擔違約金萬元。

  第四條雙方均不能利用所承包魚塘獨自接受他人垂釣休閒要求;經雙方一致同意方可同意他人在承包魚塘垂釣休閒,由此產生的費用雙方按出資比例共同承擔,產生的利潤按出資比例分配。

  第五條有關魚塘的建設和發展等相關資金投入,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方可進行,如果一方不聽對方意見,固執己見擅自行動,由此造成的額外支出和損失,概由其本人承擔,

  並賠償給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第六條魚塘工作人員的聘用和平時費用支出,均須雙方當面協商,達成一致後簽字負責,否則,未簽字的一方有權拒絕支付相關費用,由擅自行動的一方自行承擔。

  第七條在不影響魚塘可持續發展的前提下,雙方可協商利用魚塘開發其它專案,風險和利潤按開發專案的實際出資比例分攤。

  第八條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爭議或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均可向東西湖區人民法院起訴。因訴訟而產生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保全費、公告費、執行費、律師費及差旅費等)概由敗訴方承擔。

  第九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魚塘被國家徵用;

  (二)合夥雙方協商一致;

  (三)一方嚴重違約或嚴重損害對方利益;

  (四)出現合夥事業無法完成或其他法律規定的情形。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捺印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協議書 7

  甲方: (控股人、法定代表人)

  乙方: (入股人、分紅利人)

  丙方: (分紅利人)

  經甲、乙、丙三方反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自願將 超市用房,面積約600平方米,透過招投標方式取得後,與乙方、丙方共同合夥經營。

  二、入股方式:採取股份制投入。即控股人甲方控股總投入資金的51%;乙方入股總投入資金的49%;丙方負責投標成功,並確保甲方簽定承租合同。

  三、分紅利方式:甲方分 年紅利50%,乙方分 年紅利45%,丙方分 年紅利5%。

  四、經營方法:採取統一經營、統一管理,實行利潤分紅。股東人員採取崗位工作制,定崗定員(即 ),實行工資加績效獎金制。開銷實行實報實銷。

  五、經營管理分工: 負責主持全面工作,主要分管招商、進貨、財務、人事等工作; 分管超市日常管理,協助財務、人事等工作;負責各級政府主管部門的協調事宜和超市的運轉調控等工作。

  六、聯合經營期限以甲方與管委會簽訂的合同為準。乙方、丙方在合同期內無論贏利、虧損不得擅自退股,即利潤共享、風險共擔。如乙方、丙方中途退股造成損失由乙方、丙方自行負責。

  七、若中途經營不善,需要轉讓經營權,必須徵求甲乙丙三方同意,協商有關事宜後,方可轉讓他人。

  八、超市重大決策、投入、人事等須經三方會商後,必須兩方以上同意的基礎上,方可實施。一般日常事宜由甲方全權負責,審批處理。

  九、單方違約造成的對方損失,將由違約方全部負責,並支付守約方違約金(違約金按入股資金的兩倍賠償)。

  十、此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十一、未盡事宜,三方協商解決。

  十二、備註:

  甲方簽章:

  身份證號:

  乙方簽章:

  身份證號:

  丙方簽章:

  身份證號:

  二○__ 年 月 日

合夥協議書 8

  合夥人: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其他合夥人按上列專案順序填寫)

  第一條 合夥宗旨

  第二條 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 合夥人_______(姓名),以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元。(其他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

  2. 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 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 盈餘分配,以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 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__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 入夥:

  (1)需承認本合同。

  (2)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 退夥:

  (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2)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3)退夥需提前xxxxxxxx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4)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5)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 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

  其許可權是:(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3)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4)支付合夥債務。(5)___________。

  2. 其他合夥人的權利:(1)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2)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3)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為

  1. 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 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 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4. 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 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 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 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1)合夥期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 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1)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2)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他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xxxx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xxxx各存一份。

  合夥人:_________

  合夥人: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合夥協議書 9

  甲方:

  乙方:

  一、甲方與乙方原於20xx年7月9日簽訂的就網咖企業管理業務的合作協議,現因甲方單方違約違反合作協議中的第六條將xxx網路中心百分之五十的股份轉讓給第三方,使雙方無法繼續合作。

  二、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該合同於20xx年12月20日予以解除。因解除協議甲方需返還乙方所投入合作資金x萬元人民幣整。現因甲方無能力償還乙方所投入合作資金x萬元人民幣,現用甲方個人在xxx網路中心持用的百分之五十的股份作抵押。

  三、在此同時甲方需保證所抵押給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xxx網路中心”的真實出資,是甲方合法擁有的股權,甲方擁有完全的處分權。甲方需保證所抵押給乙方的股份,在此協議之前與協議簽定之後甲方不得在以任何形式抵押與轉讓、質押或擔保給第三方,並免遭任何第三方的追索。否則,由此引起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

  四、在協議期間甲方不能以任何形式毀約和轉讓股份,如有違約就必須即日償還乙方所投入的合作資金x萬元人民幣和賠償經濟損失x萬元人民幣。

  五、甲方需在20xx年12月20日起至20xx年6月20日止一次付清乙方所投入合作資金x萬元人民幣整。

  六、 本協議由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協議書 10

  甲方(合夥人):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合夥人):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自願訂立本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甲、乙雙方自身具有的品牌、管理、資金優勢,合夥成立、經營一家飯店,為顧客提供美味、可口的飯菜和溫馨、舒適的就餐環境,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第二條合夥名稱和經營場所地點

  1、合夥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經營場所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經營範圍

  甲、乙雙方的合夥經營範圍為:餐飲。

  第四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條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1、甲、乙雙方以現金共同出資____________元,其中,甲方出資_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20%;乙方出資_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80%。

  2、甲、乙雙方於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將各自的出資存入以甲方名字開設的銀行存摺(開戶名稱: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存摺由甲方保管,乙方有核查權。一方逾期不繳付出資或未足額繳付出資的,每逾期一日按未繳付出資金額的萬分之十支付另一方違約金。

  第六條飯店品牌

  1、甲方提供_______________作為甲、乙雙方成立、經營的飯店品牌。

  2、甲方保證前述品牌由其合法持有,且該品牌能由甲、乙雙方成立、經營的飯店使用。如因第三人就該品牌主張權利,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品牌禁止

  1、在合夥期間,甲方不得單獨或與他人以任何方式使用__________________品牌在廣西南寧市各城區成立、經營飯店,如違反約定,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___元。

  2、在合夥期間,如發現他人使用_________________品牌在廣西南寧市各城區成立、經營飯店,甲方必須在_________個月內就他人的侵權行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否則,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元。

  第八條合夥財產

  甲、乙雙方的出資、以合夥名義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財產為合夥財產,任何一方在清算前,不得請求分割。

  第九條財務收支

  1、在成立、經營飯店過程中,一切款項的收支,必須如實記帳。

  2、在成立、經營飯店過程中,甲、乙任何一方凡一次性支出合夥財產___________元以上(含__________元)的款項,必須事前徵得對方同意或事後取得對方認可,否則,以私自侵佔論。

  3、甲、乙雙方在每月的1-5日對上個月飯店的收支帳冊等財務資料共同進行核查,並就核查結果形成一式三份的書面材料,由雙方共同簽名確認,雙方各自儲存一份,另一份交由財務人員保管。

  4、甲、乙任何一方在不影響正常財務工作的情況下,可以隨時對飯店的收支帳冊進行核查。

  第十條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

  1、利潤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員工工資、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盈餘,按甲方佔40%、乙方佔60%的比例進行分配。如有合夥盈餘,甲、乙雙方每隔________個月進行一次分配。

  2、虧損分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由甲方承擔40%、乙方承擔60%。

  第十一條合夥事務執行

  甲、乙雙方決定由甲方擔任合夥負責人,執行合夥事務,其許可權為:

  1、辦理飯店成立的有關工商、稅務、衛生等證照手續。

  2、對日常合夥事務進行全面管理;

  3、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4、訂立經營價格,出售合夥的產品,購進常用貨物;

  5、支付合夥債務。

  6、其他合夥事務。

  乙方不執行合夥事務,但有權監督甲方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並且甲方每月1-5日要向乙方報告一次合夥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的經營和財務狀況。

  第十二條入夥和退夥

  新合夥人入夥:

  1、需承認本協議;

  2、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3、需執行協議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夥人可以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3、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的事由;

  4、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約定或法律規定退夥的,應當賠償對方__________元。

  第十三條重大事項

  合夥的下列重大事項應當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

  1、改變合夥名稱;

  2、改變合夥的經營範圍、經營場所的地點;

  3、處分合夥的不動產;

  4、轉讓或者處分合夥的智慧財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5、以合夥的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

  6、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經營管理人員;

  7、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四條禁止行為

  1、未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禁止任何一方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應歸甲、乙雙方,造成的損失由該方賠償;

  2、禁止甲方或乙方單獨或與他人在廣西南寧市城區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經營範圍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甲、乙雙方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組織進行交易;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利益的活動。

  第十五條解散和清算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合夥人決定不再經營;

  2、合夥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3、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4、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三十天;

  5、合夥協議約定的合夥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6、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甲、乙雙方擔任或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自合夥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夥人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十條第1項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如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十條第2項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其他合夥人應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十六條違約責任

  1、甲、乙任何一方不繳付出資或未足額繳付出資的,按第五條第2項的約定處理;如逾期_______日仍不出資或未足額出資的,按退夥處理;

  2、甲、乙任何一方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3、執行合夥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第十七條爭議解決辦法

  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由廣西南寧市青秀區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八條其他

  1、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的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本協議未約定,甲、乙雙方又未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國家法律的規定執行。

  3、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存檔一份;

  4、甲、乙雙方相互向對方出具身份證影印件一份,由對方收存。

  5、本協議簽訂地點:廣西南寧市青秀區。

  6、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名後生效。

  甲方(合夥人):乙方(合夥人):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電話: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合夥協議書 11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並經過各股東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現行法律規定出資申請設立一個有限責任公司,現就具體事項制定協議如下,供各方共同信守:

  第一條申請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名稱為“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第二條公司主要經營

  技術研發、商務諮詢、技術服務、技術轉移、高技術產品生產、銷售等。企業管理諮詢,新能源、節能減排、環保等。從事貨物及技術的進出口業務,貿易、培訓。從事企業管理科技、商務科技、技術科技、展覽展示,從事經營工藝禮品、電腦產品及配件等產品的銷售。

  第三條公司經營宗旨和目標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自主開展各項業務,不斷提高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和核心競爭能力,為廣大客戶提供優質服務,實現股東權益和公司價值的最大化,創造良好的經濟和社會效益,促進新能源領域、節能減排、環保的技術進步,產業的繁榮與發展,成為國際一流的企業。

  第四條公司股東共__________個,分別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公司註冊資金及出資比例,出資方式。

  公司註冊資金(人民幣):_____萬元。

  甲方出資__________萬元,佔註冊資金的_____%,全部以貨幣出資。

  乙方出資__________萬元,佔註冊資金的_____%,全部以貨幣出資。

  丙方出資__________萬元,佔註冊資金的_____%,全部以貨幣出資。

  母公司持有智慧財產權,在以後成立子公司或分公司時,向子公司或分公司授權使用權,智慧財產權入股。子公司可以引入其他股東並可以控股。

  股東繳納出資後,必須經各方認可,出具證明。公司在成立後,應當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各方股比即各方註冊資金的出資比例。

  如因股東出資有困難,可向其他股東進行個人借款,應在一年內歸還,利息雙方約定,在同期國家銀行貸款利息2倍計算,並履行借款手續。各股東在條件許可情況下,積極幫助其他股東籌集資金。公司借個人資金,按國家銀行貸款利息的2倍計算,限期歸還。

  甲方在成立公司的前期運作中,支出資金__________萬元,計入公司開辦費用;待融資成功或公司盈利後,再進行給付。

  第六條各股東須按期足額繳納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公司名稱預先核准登記後,應當在商定時間內到銀行開設公司臨時帳戶。股東應當在公司臨時帳戶開設後____天內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臨時帳戶。

  第七條股東不按協議繳納所認繳的出資,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的計算方式為:每遲延一日,每日以不足出資額部分的萬分之五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新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以其各自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新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新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九條股東的首次出資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後,由全體股東指定王旭升為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作為申請人,向公司登記機關報送公司登記申請書、公司章程、驗資證明等檔案。各股東對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的檔案、證件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擔責任。

  第十條公司如因股東未能按時繳付出資而未能有效設立,設立過程中產生的費用及其它責任,應由違約方承擔。

  第十一條任何一方向第三方轉讓其部分或全部股權時,須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股東在接到轉讓股權的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違反上述規定的,其轉讓無效。在以後的擴股或引入投資方時,保證原始股東至少一位的控股地位。

  第十二條股東的權利為:

  1、查閱、複製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2、分享公司利潤;

  3、公司事項的表決權;

  4、如有股東因特殊原因不能出面成立公司,可指定代理人,代理人有同等權利和義務。

  第十三條股東的義務為:

  1、按期足額繳納出資;

  2、分擔公司經營風險及損失;

  3、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損害公司或其他股東的合法利益;

  第十四條公司的籌備工作由全體股東共同進行,在籌備期間各股東應根據情況合理分工,以保證籌備工作的順利進行。

  經股東討論決定,成立董事會,選舉_____任董事長;_____為董事,兼任首席技術官;_____為監事。_____總經理、首席技術官首期任期一年,到期經股東討論,選舉總經理、首席技術官、首席科學家,可連選連任。從第二次選舉後的任期為每任___年,如有嚴重損害公司利益、重大失誤等可經董事會討論隨時罷免。

  重大事項由股東大會或董事會集體討論決定。

  為了使公司快速增長,_____公司將與_____公司成立合資公司,充分利用國家政策支援,由雙方商定股比。

  一、公司產生的利潤,分配順序:首先保證補足註冊金;

  二、補足前期各方為公司支付的費用;

  三、支付高管的工資;

  四、留足企業發展基金;

  五、分紅。

  第十五條各股東按股比預先交付總計__________萬元,作為租房、註冊公司費用、購置辦公用品等的開辦費用,待公司正式成立後作為公司開辦費用列入成本核銷。開辦費用自本協議書籤字後交付,由___統一管理使用,建立賬戶。

  為加快註冊進度,可由股東甲方先墊付部分資金作為成立公司的租房、購置辦公用品、註冊等費用,在股東協議簽字一週內各方交齊開辦費用。

  第十六條籌備期間的籌備工作由__________委託人負責安排,各股東應積極予以配合。

  第十七條因各種原因導致申請設立公司已不能體現股東原本意願時,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請設立公司,所發生費用由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分別承擔。

  第十八條公司如有不同意見,各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能解決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可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裁決。

  第十九條本協議各方未盡事宜各方可以另行約定,本協議所產生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條本協議一式_____份,經全體股東簽字後生效,每位股東各執1份,公司儲存2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夥協議書 12

  出租方:

  (身份證號:)(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明確甲、乙雙方在土地租賃過程中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本著平等自願、互利互惠、誠實守信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xx土地的使用權出租給乙方使用。該塊田共計xx畝。

  二、租期

  租賃期限為年,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止,年租金xx元畝。

  三、甲方的義務

  甲方承諾對本合同第一條所指土地有合法的使用權並有權出租給乙方使用。如有違約,甲方應將所收的全部租金退還,並賠償乙方因對該塊土地的投資而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四、乙方的義務

  乙方承租本土地,具有本土地經營權、使用權。

  五、乙方在租賃期間因生產經營所發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租賃期限界滿後,乙方有優先的承租權,且租金優惠同等位置地塊。如乙方不再續約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後xx日內,乙方應向甲方辦理交接手續。

  七、經甲乙雙方商定,租金的交納方式;由乙方每年的xx月xx日,支付給甲方。

  八、在租賃期限內,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規劃建設,致使雙方解除合同,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有關部門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補償外,甲方還應退還未到期部分的租金。

  九、爭議解決方式

  如雙方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如雙方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簽章):

  乙方簽字(簽章):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證人簽字(簽章):

  xx年xx月xx日

合夥協議書 13

  一、合夥人姓名性別年齡歲,身份證號:姓名性別年齡歲,身份證號:

  二、合夥組織名稱:地址:

  三、合夥職責:甲乙兩方作為飯店合夥執行人工同負責、經營、合理分工。四、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早、中、晚餐及夜宵。五、合夥期限合夥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止。六、出資額、方式、期限1、合夥人(姓名)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按出資比例持股份。合夥人(姓名)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按出資比例持50% 股份。2、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七、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1、利潤分配:甲、乙雙方在扣除成本和合理開支並留足下月流動資金後,按照投資比例對當月所獲得的利潤進行平分。(下月流動資金:元,商議決定)。2、虧損負擔:甲、乙雙方承認在合同簽訂前所產生的個人債務由各人承擔,合夥事業開業後因經營不善所產生的虧損由雙方平分比例在當月進行彌補和分擔。3、財務:賬目清楚,一定要做到月清、日清。每日支出、收入都有明確數目,月末同一進行盤點。八、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1、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③.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報告;④.檢查合夥賬冊及經營情況;⑤.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九、禁止行為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3、禁止合夥人私自再加入其他合夥。

  十、合夥期滿後的財產處理;如雙方仍同意繼續合夥經營再另行簽訂合夥協議;如一方不同意繼續經營,應當在三十日內對合夥事業價值進行評估,並按照合夥期滿時合夥事業評估價值的一半在評估後三十日內支付給對方;如雙方均不同意繼續經營可以按照酒店轉讓價格進平均分配,轉讓不成時造成損失按照各自的出資比例承擔。十一、糾紛解決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臺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十三、本合同自訂立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十四、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1、財務上需明確作賬,賬務天一盤存,有底出報表,當天營業收支需雙方代表簽字認可,作到賬務日清日結。2、飯店所有工作人員的工資必須經合夥人協調決定。3、合夥人的親朋好友用餐各自買全單,公、檢、法、消防用餐工費支出。十六、本合同正本(共三頁)一式兩份,合夥人各執一份。合同簽訂之日起受法律保護。

  合夥人:合夥人:

  年 月 日

  公證人:

合夥協議書 14

  訂立此協議的合夥人:

  1、姓名:__________ 現居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姓名:___________現居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雙方本著自願、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合夥內容:雙方友好協商,自願合夥組建

  第二條

  合夥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所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3年,自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20xx年____月____日止。雙方協定,合約期限內不得退夥。由退夥及類似事件造成的所有損失,由肇事方全額賠償。合夥期滿可續訂合夥合同。

  第五條 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合夥人出資。合夥人__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合計人民幣 __________元,享有______的股份;合夥人__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合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享有______的股份。

  (二)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取消其合夥資格並且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三)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合夥雙方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雙方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 獎金分配:合夥組織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為______________。隨著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會議決定。

  (二) 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夥人投資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三)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投資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需承認本合同,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公司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商行的事由。

  退夥前應當提前3個月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營公司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夥商行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組織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組織的合夥人。

  合夥人或他人可以入夥、退夥、轉讓,但須經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或訂立入夥、退夥、轉讓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財務、管理、重大活動

  由於證件需要,合夥組織機要檔案(例:營業執照)中籤署的“法定代表人”由本合夥組織約定負責人________簽署。合夥雙方協定:未經協商,該法人無權私自對合夥組織證件進行法律效力的抵押行為。若有發生類似事件造成的損失,由肇事方全額賠償。若該約定負責人出現退股,出資轉讓或其他無法繼續合夥的情況下,“法定代表人”應當由合夥人重新協商決定,重新簽署。

  合營公司在經營期間應嚴格執行財務制度,由_________負責保管和收銀,_________負責記賬。當月盈餘於次月1至10日前結算,並製作結算單。

  合營公司的收支款項應統一在合營公司設立的賬戶中流轉,開戶銀行和銀行賬號由雙方確定後,列入備忘錄或補充合同中。

  合營公司的所有工作人員的錄用及工資標準由合夥雙方協商確定。

  合營公司的人事、財務、經營、管理等制度由合夥雙方協商確定。

  重大的合同、決策、開支、經營等活動須經合夥雙方協商同意並在備忘錄上簽字。

  第九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商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合夥雙方協議,自本協議簽署日起,三年內不得發生退夥等行為。由於違反本條例給合夥組織或者其他合夥人造成的實際損失,肇事人應當全額賠償。

  (二) 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人共同所有,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三) 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合夥組織進行交易。

  (四) 禁止私自挪用、轉借、轉讓合夥組織的貨物及流動資金。

  (五)未經合夥人協商同意,合夥任何一方都沒有權利私自將合夥組織投做出財產處置(例:銀行抵押貸款),由此造成的損失,肇事人應當全額賠償。

  第十一條 合夥經營的繼續

  (一) 合夥如有以下事由之一,應延續合夥經營:

  1、合夥事業有贏餘;

  2、合夥事業有轉機;

  3、合夥人要求延續;

  4、合夥事業有很大的前景。

  (二)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商行名稱繼續經營原商行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三)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夥的終止和終止後的事項

  (一)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消;

  4、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商行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 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1、即推舉清算人,並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2、清算如有贏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買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在價格相等的情況下,合夥人有優先購買權,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後如果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爭議,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協商不成的,一方可經退夥程式退夥,或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全體合夥人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夥人各執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 簽名(蓋章):

  簽名時間:___年___月___日

  合夥人 簽名(蓋章):

  簽名時間:___年___月___日

合夥協議書 15

  甲方:

  住所(址):

  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乙方:

  住所(址):

  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注:可續寫。有限合夥企業由二個以上五十個以下合夥人設立;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有限合夥企業至少應當有一個普通合夥人。)以上普通合夥人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以下簡稱《合夥企業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二條 本企業為有限合夥企業,是根據協議自願組成的共同經營體。全體合夥人願意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法納稅,守法經營。

  第三條 本協議條款與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四條 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合夥人按照合夥協議享有權利,履行義務。

  第二章 合夥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第五條 合夥企業名稱:

  第六條 企業經營場所:

  第三章 合夥目的和合夥經營範圍(及合夥期限)

  第七條 合夥目的:為了保護全體合夥人的合夥權益,使本合夥企業取得最佳經濟效益。

  (注:可根據實際情況,另行描述。)

  第八條 合夥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參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標準》具體填寫。合夥經營範圍用語不規範的,以企業登記機關根據前款加以規範、核准登記的為準。合夥經營範圍變更時依法向企業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合夥期限為_______年。(注:合夥協議約定合夥期限的,增加本條。)

  第四章 合夥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第十條 合夥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1、普通合夥人:______________。

  以貨幣出資___________萬元,以(實物、智慧財產權、土地使用權、勞務或其它非貨幣財產權利,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作價出資___________萬元,總認繳出資___________萬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首期實繳出資___________萬元,在申請合夥企業設立登記前繳納,其餘認繳出資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______個月內繳足。

  2、有限合夥人:______________。

  以貨幣出資______________萬元,以(實物、智慧財產權、土地使用權或其它非貨幣財產權利,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作價出資___________萬元,總認繳出資___________萬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首期實繳出資___________萬元,在申請合夥企業設立登記前繳納,其餘認繳出資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_____個月內繳足。(注:可續寫。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需要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的,應當依法辦理。有限合夥人不得以勞務出資。)

  第五章 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

  第十一條 合夥企業的利潤分配,按如下方式分配:

  第十二條 合夥企業的虧損分擔,按如下方式分擔:

  (注:不得約定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夥人或者由部分合夥人承擔全部虧損。合夥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合夥人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立的,由合夥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無法確定出資比例的,由合夥人平均分配、分擔。)

  第六章 合夥事務的執行

  第十三條 有限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

  執行事務合夥人應具備如下條件:____________,並按如下程式選擇產生:___________。

  經全體合夥人決定(注:也可依據《合夥企業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決定方式,例如“經三分之二以上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_________(列出所委託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其中法人合夥人委派__________、其他組織合夥人委派___________。

  (注:可根據實際續寫,如無非自然人合夥人,此內容刪去)代表其執行合夥事務,其他合夥人不再執行合夥事務。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對外代表企業。

  第十四條 不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

  執行事務合夥人應當定期向其他合夥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企業的經營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夥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合夥企業,所產生的費用和虧損由合夥企業承擔。

  第十五條 合夥人分別執行合夥事務的,執行事務合夥人可以對其他合夥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暫停該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依照本協議第十六條的規定作出表決。

  受委託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不按照合夥協議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夥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託。

  執行事務合夥人的除名條件為:________________。

  執行事務合夥人的更換程式為: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 合夥人對合夥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實行合夥人一人一票並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透過的表決辦法(注:也可依據《合夥企業法》第三十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的表決辦法)。

  第十七條 合夥企業的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注:也可依據《合夥企業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同意方式,例如

  約定下列全部或某一事項“應當經三分之二以上合夥人同意”或“經全體合夥事務執行人一致同意”等。)

  (一)改變合夥企業的名稱;

  (二)改變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三)處分合夥企業的不動產;

  (四)轉讓或者處分合夥企業的智慧財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五)以合夥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六)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第十八條 普通合夥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有限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有限合夥人可以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有限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也可依據《合夥企業法》第七十一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情形)。

  除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據《合夥企業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同意方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有限合夥人可以同本有限合夥企業進行交易(也可依據《合夥企業法》第七十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情形)。

  第十九條 合夥人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可以增加或者減少對合夥企業的出資。(注:也可依據《合夥企業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決定方式)

  第二十條 有限合夥人不執行合夥事務,不得對外代表有限合夥企業,有《合夥企業法》第六十八條規定的行為,不視為執行合夥事務。

  第七章 入夥與退夥

  第二十一條 新合夥人入夥,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據《合夥企業法》第四十三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同意方式),依法訂立書面入夥協議。

  訂立入夥協議時,原合夥人應當向新合夥人如實告知原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物狀況。

  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注:也可依據《合夥企業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新合夥人的其它權利和責任)。

  新普通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新入夥的有限合夥人對入夥前有限合夥企業的債務,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

  第二十二條 有《合夥企業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合夥人可以退夥(注:合夥協議約定合夥期限的,保留;否則,刪除)。

  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夥人(注: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期限的,保留;否則,刪除)。

  合夥人違反《合夥企業法》第四十五或四十六條規定退夥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合夥企業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三條 普通合夥人有《合夥企業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和有限合夥人有《合夥企業法》第四十八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三項至第五項所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普通合夥人被依法認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轉為有限合夥人。

  其他合夥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該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普通合夥人退夥。

  退夥事由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第二十四條 合夥人有《合夥企業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五條 普通合夥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對該合夥人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享有合法繼承權的繼承人,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據《合夥企業法》第五十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同意方式),從繼承開始之日起,取得該合夥企業的合夥人資格。

  作為有限合夥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為有限合夥人的法人及其他組織終止時,其繼承人或者權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該有限合夥人在有限合夥企業中的資格。有《合夥企業法》第五十條規定的情形之一,合夥企業應當向合夥人的繼承人退還被繼承合夥人的財產份額。

  普通合夥人的繼承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為有限合夥人。

  全體合夥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夥企業應當將被繼承合夥人的財產份額退還該繼承人。

  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可以退還貨幣,也可以退還實物(注:也可依據《合夥企業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決定方式和退還辦法)。

  第二十六條 普通合夥人退夥後,對基於其退夥前的原因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退夥時,合夥企業財產少於合夥企業債務的,該退夥人應當依照本協議第十一條的規定分擔虧損。

  有限合夥人退夥後,對基於其退夥前的原因發生的有限合夥企業債務,以其退夥時從有限合夥企業中取回的財產承擔責任。

  第二十七條 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據《合夥企業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同意方式),普通合夥人可以轉變為有限合夥人,或者有限合夥人可以轉變為普通合夥人。

  有限合夥人轉變為普通合夥人的,對其作為有限合夥人期間有限合夥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普通合夥人轉變為有限合夥人的,對其作為普通合夥人期間合夥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八章 爭議解決辦法

  第二十八條 合夥人履行合夥協議發生爭議的,合夥人可以透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

  不願透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夥協議約定的仲裁條款或者事後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合夥協議中未訂立仲裁條款,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章 合夥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第二十九條 合夥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解散:

  (一)合夥期限屆滿,合夥人決定不再經營;

  (二)合夥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三)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四)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三十天;

  (五)合夥協議約定的合夥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六)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第三十條 合夥企業清算辦法應當按《合夥企業法》的規定進行清算。清算期間,合夥企業存續,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合夥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和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法定補償金以及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依照第十一條的規定進行分配。

  第三十一條 清算結束後,清算人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在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申請辦理合夥企業登出登記。

  第十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二條 合夥人違反合夥協議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章 其他事項

  第三十三條 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注:也可根據《合夥企業法》第十九條第二款另行約定),可以修改或者補充合夥協議。

  第三十四條 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合夥人各持______份,並報合夥企業登記機關____份(注:此條供合夥人參考,設立合夥企業必須依法向企業登記機關提交合夥協議)。

  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

  (注:可選擇。合夥人為自然人的應簽名,為法人、其他組織的應加蓋公章)

  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